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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诗话系列之古木兰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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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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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友人之邀,为某版块撰写“扬州诗话”系列杂文,就便稍加修改后发到这儿,让铁血的朋友们多知道一点扬州的故事。反正也不是出版物,不会有人责怪我一稿两用吧?^_^

扬州诗话系列之古木兰院

    在扬州的东西向中轴路——文昌中路与淮海路交叉口西首,马路中央有一株古银杏,银杏树下绿岛内有一座大约三、四米高的唐代石塔,这就是古木兰院的遗址了(附录㈠)。木兰院这个名称对于普通扬州人也许还有点陌生,而说到石塔寺,老扬州人便没有不知道的了。木兰院始建于南朝刘宋元嘉十七年(公元440年),初名显庆禅院,后曾改名慧照寺(亦作惠昭寺)、高公寺、安国寺,唐乾元中改名木兰院。唐开成三年(公元838年)得古佛舍利子,建石塔存之,因改名石塔寺。塔有五层六面,为石制仿砖木结构楼阁式,每层均有飞檐瓦顶,除一、三、五层南北两面有门相通外,其余各面均镶嵌有浮雕佛像,共二十四尊。石塔虽不甚高大,但雕琢得玲珑剔透,造型古朴,形态优美。尤其是唐代遗物,历经劫难,保存至今,世所罕有,其文物价值极高。这座古塔与其同伴古银杏树被置于城市最繁华的马路中央,实在不是一种妥当的安排。文昌中路是从上世纪六十年代以来城市改造所逐步形成的,当时文物保护意识很差,以至形成如今的尴尬局面。尚不知扬城的管理者今后将如何加强对这两件文化遗产的保护。

    言归正传,古木兰院之所以大名鼎鼎,除了这座曾经存放过舍利子的石塔以外,更重要的是有一个脍炙人口的势利和尚的传说。说的是唐朝的王播,在发达以前因父死家贫无所依,曾一度寄食木兰院,也就是吃白食了。每听到寺内吃饭钟响,王播便到斋堂就食。日久,寺僧厌恶他,便先吃饭,待饭吃完了再敲钟。王播没吃到饭,饿着肚子在墙上题下“上堂已了各西东,惭愧阇黎饭后钟”两句诗,离开了木兰院。后来王播考中进士,做了大官。木兰院的和尚一则畏惧,二则想巴结王播,便做了个碧纱笼把王播的壁上题诗保护起来。三十年后王播任淮南节度使,镇扬州。一日,旧地重游,见碧纱笼下旧题,抚今思昔,感慨万端,乃续曰:“三十年来尘扑面,如今始得碧纱笼。

    关于这个故事,历来存在两个方面的争议。首先是这首题壁诗是否真是在三十年前写了一半,到三十年后再将其续完的。
    根据记载,王播在长庆二年(公元822年)淮南节度使任内作《题木兰院二首》,这首诗是第二首(附录㈡)。如果真是为续完三十年前的半首而作的诗,应该单独命题才是,似乎不该把它和另一首诗放在一起,而且是放在第二首的位置。所以一般认为:“饭后钟”是有的,“碧纱笼”也是有的,但一首诗三十年前后分两次写则未必。至于碧纱笼下的旧诗,当是王播当年在寺中的旧作,不一定就是这两句。而“续诗”的说法只是后人附会而已(附录㈢)。当然,按照故事中“续诗”的说法,明显更具有戏剧性,所以人们还是乐意传播这个故事。清代盛观潮《碧纱笼赋》有“诗留两句,字划分明;纱护几重,尘埃扫涤”的句子,便是支持“续诗”之说的。
    王播落魄时很遭和尚讨厌,而到他发迹时,他的墨迹也就成了“墨宝”,是寺里的荣耀;是和尚们夸口的资本;是提高寺院知名度,广招四方香客的摇钱树。做个“碧纱笼”加以保护,这倒是说明木兰院的和尚很有点现代人的经营头脑呢!(附录㈣)

    第二个争议,是对木兰院和尚对待王播态度的评议。由于这个故事是世态炎凉、人情冷暖的典型,木兰院的和尚——势利眼,成了一句歇后语。和尚之作为反角令人可憎,而王播作为成功人士得到人们同情、赞赏乃至羡慕似乎是普遍的共识了。但也有不这样认为的。宋元祐七年(公元1092年),苏轼任扬州知府,有《石塔寺》诗曰:“饥眼眩西东,诗肠忘早晏。虽知灯是火,不悟钟非饭。山僧异漂母,但可供一莞。胡为三十年,记忆作此讪。斋厨养若人,无益只遗患。乃知饭后钟,阇黎盖具眼。”他完全站在和尚一边,无情耻笑了王播:“……灯盏虽然也是火,却不是取暖用的;钟声虽然是吃饭的信号,可不是为你敲的。……寺院的斋饭给你这样的人吃了,不但无益于世反而留下了祸害……。”
    因为苏轼篤信佛教,且恶王播官声有玷,立论难免有些偏颇。就事论事,木兰院和尚对待王播的态度前倨后恭,固然是嫌贫爱富,趋炎附势,但也是人情之常,非独僧人而然。俗话说“和尚本是穷人做,做了和尚厌穷人”。和尚作为一种职业,自身不从事物质生产,吃百家饭,讨十方财,巴结讨好有钱有势的人乃是其生存之道,情有可原,未可厚非。
    佛门向来是只进不出,只有俗家人斋僧,决无僧人斋俗人的(佛经虽有舍身饲虎,割肉喂鹰之说,却无分斋饭以救饥民之典,盖因舍肉身难效,而分斋饭易为耳,一笑)。香客进得寺庙,僧人见有油水,方趋前奉茶相待,其实即为讨香火钱的信号。如若奉斋,则必有缘簿相候矣。按照佛门的规矩,若非施主,即便是和尚的亲爹妈上门,也不能吃寺内一口饭的(附录㈤)。何物王播,既无入空门向佛之念,却厕身释子之中厚颜蹭饭,宜其被逐也!何况和尚们并未恶言相向,只是玩弄了一个小小手段,让他知耻而退,已经是顾全了斯文体面,王播还有什么可抱怨的呢?再说王播在寺中蹭饭非止一日,和尚虽然为德不卒,也算有一饭之惠。君子受人滴水之恩,必当涌泉以报。王播心无感恩之念,而讪讪于饭后钟之辱,品格亦等而下之矣。

    我们再来看看王播其人。
    王播(公元759-830年)字明敭(yang,音扬),太原人,其父王恕为扬州仓曹参军时,合家迁居扬州。王播生于官宦之家,又在市井繁华,人文荟萃的扬州长大,从小受到良好的教育和熏陶,文才学识小有名气。青年时代的王播因父早逝,家境贫寒而备尝世事艰辛(“饭后钟”事即其时也),乃发愤苦读,以求上进。
    贞元十年(794年),三十五岁的王播终于时来运转,一年之内,先中进士,再举贤良,又得实授盩厔(今陕西周至)县尉之职。此时的王播,大器晚成,厚积薄发,到也胸怀济世利民之志,励行古今圣贤之道,勤于吏事,精明强悍,很快表现出过人的才干。而且刚正不阿,不畏权贵,秉公执法,官声甚振,很快擢升至侍御史之职。然而当时的唐王朝已盛极而衰,虽然表面一片繁荣,称为“代德中兴”之世,其实藩镇割据,宦官擅权,土地兼并加剧,贫富严重分化,官场黑暗,纲纪崩坏,吏治腐败,贿赂公行。王播为官公正廉介,不知奉迎之道,正为官场所忌,终于在贞元末年得罪权臣京兆尹李实,被贬为三原(今陕西富平)县令。
    王播经此贬谪,并未气馁,仍旧秉公行事,躬勤职守,政绩斐然,名声卓著。在顺、宪两朝,王播以能臣著称于朝野。历任驾部员外郎、工部郎中、虢州刺史、御史中丞,直至京兆尹,乃侪身朝廷要员。旋又升为刑部侍郎,兼领盐铁转运使。特别是在讨伐吴元济的战事中,王播负筹办军饷之责,尽心尽力,惮精竭虑。一方面大量搜刮国库民财,一方面整肃军需供应各环节,扫除积弊,提高效率,使延续三四载的对吴战争“兵得无乏”,“粮不缺继”,最终获得胜利。王播因功擢升礼部尚书,仍兼诸道盐铁转运使。此时的王播,尚称廉正。他作为掌控国家财政的重臣,敛财之术突显其能,虽然为朝廷事,而酷吏之相已现矣。
    元和十三年(818年),王播为宰相皇甫镈所嫉,从礼部尚书谪贬出京,放任边远的剑南川西节度使。这一年王播59岁,年近花甲的他似乎已不能再忍受宦海沉浮,却又不愿舍弃权力与地位,乃彻底放弃了洁身自爱的原则,专以曲意逢迎、阿附权贵为能事。
    元和十五年(820年),宪宗晏驾,穆宗继立,皇甫镈失势。王播得讯后,立刻大肆行贿结交宦官、朝臣,贿银难计其数。果然钱能通神,很快王播被诏回京师,任刑部尚书,重兼盐铁转运使的肥缺。不久又兼任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终于得到梦寐以求的相位。此时的王播,已不复当年勤政爱民的形象,而以钻营阿奉为务。时河北三镇(卢龙,成德、魏博)相继复叛,而身为宰相的王播竟“不措一言”。一些较为正直的朝臣和士子,原以王播为贤能的,均纷纷远避,不耻与之为伍。
    长庆二年(822年),王播调任淮南节度使(治所扬州)。当时正值淮南遭受特大旱灾,老百姓穷困潦倒,而王播却贪酷无度,巧施盘剥伎俩,敛聚民脂民膏,扬州民众,深受其害,一时民声鼎沸,怨声载道。王播是为一代能臣,(用现代的话说,就是一只会抓老鼠的猫吧!)用之贤良,则济世也多;用之贪酷,则祸民也倍矣。
    至敬宗朝,宦官王守澄专权用事,王播广求珍异以赂。为图复相,王播又在正常盐铁税之外,巧夺苛敛,以“羡余”之名,每月向敬宗进奉,年愈百万余缗。可惜敬宗寿命不长,做皇帝不到三年就死于宦官之手,王播敛聚来的金银和一番苦心统统打了水漂。
    文宗继位后,王播自淮南入朝,“献玉带十有三”,“进大小银盌三千四百枚,绫绢二十万匹”。文宗大悦,即行擢升王播为检校司徒、左仆射,再任宰相,并加封太原郡公。太和四年(830年),王播病死,年72岁。
    纵观王播一生,在朝为官三十七年,乃中晚唐一代能臣。其前二十年政声甚显,史评亦佳;而后十余年则贪酷无行,奸邪为伍,世称“蜕臣”。究根溯源,其自身贪恋权势,品行低下固不待言。而观历朝历代官场,刚正不阿之士,难合潮流,宦途自是多舛;阿谀奉迎之辈,顺时应势,飞黄腾达可期。劣胜优汰,乃千年难易之潜规则是也!由此观之,王播之蜕变,不亦中国封建社会吏治之悲哀乎?

清代扬州籍进士程梦星有《木兰院》诗,概叹其事,录于此:
今之石塔唐木兰,穷愁王播尝盘桓。
无聊寄食僧易厌,鸣钟故使过朝餐。
后来作相领盐铁,再过此地笑复叹。
为德不卒何足较,人情未免伤饥寒。
八驺得意亦杰士,声名何不防贪残。
阇黎轻薄盖具眼,东坡严断宁容宽。
汉朝君相食不足,戛羹轹鬴书史官。
盛德大业乃佳话,不然恩怨无足观。
龛香寂寂钟磬冷,佛眼平等惟闲看。
后来游者莫题句,碧纱黄土嫌多端。


[ 本帖最后由 昊天 于 2010-1-29 19: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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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 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图:古银杏树

图:唐代石塔





附录㈠:
    古木兰院原址大部分现已成为马路,一部分成为现在的石塔宾馆。而古木兰院的原物如今只剩下这座石塔和一座改建过的明代楠木楼了。楠木楼现被装修为沿街店铺,已不大看得出是古建筑。石塔整体结构保存尚完好,唯周围浮雕多已毁损。塔尖部一葫芦形宝顶,在解放初亡失,已在七十年代修缮时补上。全塔从基座底部到塔尖据说有七米多高,由于原来地势较低,而马路经历年翻修,地势不断抬高,塔基已全部沉入地面以下,从外面看去就只有三、四米高了。现石塔基座在绿岛围栏内一个深坑中,周边很陡,难以立足,围栏外便是机动车道,所以一般游客已不能靠近塔旁,只能隔着马路观赏这“半截美人”了。

附录㈡:
王播《题惠昭寺木兰院二首》
(一)
三十年前此院游,木兰花发院新修。
如今再到经行处,树老无花僧白头。

(二)
上堂已了各西东,惭愧阇黎饭后钟。
三十年来尘扑面,如今始得碧纱笼。
   
    这两首诗在《扬州诗词》等书上大都作“二十年”,网上少数也有作“三十年”的。由于网上常有错误,我理所当然认为正版印刷的书不会错,因而在写第一节时(原为分节连载)未多考虑便采用了书上的说法。写到第二节时发现王播就任淮南节度已是六十四岁,难不成王播四十四岁还在扬州乞食?那么他其间两任节度使,一度拜相,似乎年龄太大而升迁又太快了点。于是重新翻查了相关资料,乃知王播在贞元十年(794年)得中进士,到长庆二年(822年)外放淮南节度使,中间已有二十八年了。虽说诗中的数字可能只是个约数,但也不该相差这般大的。加上王播从离开木兰院后到考中进士应该还有一段时间,所以我认为应当以“三十年”为是。

附录㈢:
    古人有很多“题××”的诗作。往往诗人一时兴起,想即兴题咏,而文房四宝却不总是垂手可得,笔墨有时还能相借,而纸则属于消耗品,相对比较精贵,不便随意讨要,而且即使有了纸,也得现场有几案才方便书写,哪能象如今随手掏出个签字笔和笔记本,走到哪,写到哪的。所以这一类的作品常常是直接书写在题咏对象的上面,如墙壁、柱、栏槛,甚至是树木、石头以至于树叶等等,都可能成为落墨之所,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一种时尚。那个时代的老百姓大多不识字,识字者便是有一定身份的了,那种无聊到随处乱画“××到此一游”的人大概是不多见的。白粉墙上题诗,放到现代会认为是一种污染,而在古代则是一种风雅。王播年轻时必定时常在寺中走动(否则也不可能厚颜吃白食了),在壁上留下题咏乃是很正常的。倒是三十年后,王播作为省长兼军区司令员这样的高官,驾临木兰院视察,和尚们当然屁滚尿流,唯恐侍奉不周。王大人要题诗,和尚自是喜出望外,早早备下文房四宝,哪能叫年逾花甲的老父台,伸着脖子,撸着袖子去面壁书写呢?所以壁上续诗之说,实在是不可信的。
    说到这里,我倒是想起有人曾有这样的观点,以为凡是“题××”的诗必定是写在“××”之上的,这其实是一种误解。看看前人的题咏诗,典型的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指实了书写在某物之上的,如苏东坡的《题西林壁》、林景熙的《题陆放翁诗卷后》等;另一种则明显不能书写在题咏对象上面,如黄巢的《题菊花》、杜牧的《题魏文贞》等(如果说“题××”就必须要写在“××”上头的话,那么《题魏文贞》则该题在玄成公的脊背上了?无奈其时魏征已去世约二百年之久,恐尸骨朽坏无从着墨也!一笑)。所以所谓“题××”的诗,可以理解为题在“××”上的诗,也可以理解为以“××”为题咏对象的诗。多数情况下,这两种概念相互交叉,区别并不明显,读者只能从诗意中去体悟领会。

附录㈣:
    某君,青年时即爱好写写画画,然未入科班,故无人重视。昔在一国企宣传科供职,甚勤勉,曾将己得意之作张挂于会议室内以为装饰。一日,将有大官来视察,书记嫌其鄙陋,乃命高价自国画院购得数幅书画更替之。某君求入党多年,终因出身不好且个人不甚拘小节而未能如愿,颇不得意。适下海潮起,乃辞职经商,数年有小成,今闻为千万翁矣。初,人均以“小某”呼某君,今皆以“某总”称呼之。某仍喜好书画不疲,所交者皆艺界名流,亦俨然侪身名人之列矣。旧识者以拥有“某总”一字一画为荣,多有趋求其“墨宝”者。某君性平和,亦不甚拒,唯大忙,虽应允而兑现实难耳。据闻其昔日留于原企业的残旧遗墨,亦为人瓜分而藏之矣。此亦墨迹变“墨宝”之一例也!

附录㈤:
    (题外的话)按照佛教的教义,出家人出家无家,四大皆空;无父母,无妻子,一身之外,别无所有;寺庙所有,皆佛产也,一丝一缕,非僧人所私。而今之僧人置产业,畜妻子,乃合法行为,唯尚不能带入寺院公然见人耳。俗云“酒肉穿肠过,妻儿怀里坐,佛祖常拜拜,赚得票多多”是也。至于大寺院中之掌权者可以任意经营佛产,直是以佛产为私业,而僧人等同于商人矣。人有七情六欲,僧人亦不例外。佛门清规,抗不住俗世诱惑。古时官府历有规限僧尼之法度,尚有违者,况今无法乎?规矩之坏,其所必然也。
    日前见有一在海内外拥有多处寺院的“高僧”,在电视上公然津津乐道其“孝母”之举。购豪宅,雇厮仆以奉其母,尚未称意。老太太喜爱麻将,遂高价聘数名妇人专职陪打,且故意输钱给老太太以博一笑,而一切都由和尚儿子买单。如此“高僧”,孝则孝矣,不知置佛法于何地位也!佛门之堕落,一至于斯!

[ 本帖最后由 昊天 于 2010-1-12 15:1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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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 15:1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文章。扬州,很向往韦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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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咳咳~鹅大难道对俺们扬州的印象只有韦小宝吗……

今天等会要坐火车回去,来不及细看了,先按个手印,昊天兄的扬州系列不错,要是故事更口语化一点或带点调侃就更好了,感想与评分来日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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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4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昊天写的,要认真看一下~
于是扬州有了韦小宝还有一群趋炎附势的和尚和一个蜕官王播
妄度一下
单写古木兰院只能寥寥数笔介绍历史
于是加入王播的二十八年前后境遇
联系古木兰院的古今历史沧桑
物尤如此,人何以堪
借以讥嘲现代社会的世态炎凉远胜于唐

[发帖际遇]: 宁夜参加掌门人大会,偷去金龙杯一个,被全武林追杀,失去银两32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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