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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6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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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历史发展到现今,人们对精神文明的追求越来越高。比如说文学,人们从开始的接受它,到后来的评价它,雅俗观念从而诞生。本文研究的对象是金庸先生的武侠作品。金庸先生作品的读者众多,其对社会的影响更是不小,并且其文采斐然,语言风格大胆创新,其中刻画的人物栩栩如生,脍炙人口。从历史的角度来看,雅和俗有历以来就是既对立又统一的,雅俗本来就没有很清楚的界限,金庸先生正是妥善地解决了雅和俗的矛盾,最终成为一代超越雅俗的大师。
【关键词】金庸,武侠,雅俗
【中图分类号】I210.97                    【文献标识码】A
1.前言
文学能陶冶人的情操,好的文学作品更是能使读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当今,一种新的文学形式盛行于世,它就是武侠小说。武侠小说从诞生以来发展到现在,一直受到人们的关注,特别是受到青少年的关注。尽管大多数武侠小说内容空虚,没有价值,但在其中也存在不少优秀的作品,人们同样能从其中受益。不少创作武侠作品的大师都被人们认可,比如说古龙、金庸、梁羽生、温瑞安等,其中金庸先生出类拔萃,其作品取得了空前绝后的成功,超越了雅俗。
2.雅俗的对立性和统一性
飞雪连天射白鹿,笑神书侠倚碧鸳。
上面的一副对联,由金庸先生14部武侠著作名称的头一字相连而成,再加上一部《越女剑》,他的十五部著作可谓是现代武侠小说的精华。只要有华人的地方就有金庸的小说,这已经成为了一个不争的事实。据说他书籍的出版数量,比《毛泽东选集》还多,可见其数量之多,一般的小说恐怕难以同日而语。我们这一代的人,包括七十年代以及五六十年代的人,没读过金庸先生的作品,或者没看过根据其作品改编的电视剧的人,恐怕少之又少。恐怕大多数的人都有过通宵达旦看其作品的经历。但是,尽管如此,现阶段也有不少人对金庸先生的作品抱有消极的态度,认为其登不上大雅之堂,或者用一个字来形容,就是——俗。
然而,需要弄清的一个概念是:什么才能称为雅,什么又只能伦为俗。雅和俗是对立的两面,但是事实上很多对立的两面都是能够统一的。比如说生产关系,它与生产力的关系也是经历了从不适应到适应,最后再到不适应的阶段。比如说人们现在意识上的正统文学,不也是经历了从俗到雅的过程。英国的狄更斯、司各特,法国的大仲马、巴尔扎克,在十九世纪也都被认为是通俗小说作家。然而在后世看来,他们对社会的巨大影响最终确定了他们的崇高地位。在我国,《红楼梦》在现在看来够雅了吧,然而在当时,在曹雪芹的年代,它却几乎上是一本禁书,一本会使人情迷意乱的书。另外,现今视为经典的乐府诗,在当时也只是供人娱乐消遣之用,包括诗歌也是一样,唐朝人视诗歌也许就像现在的我们看待流行歌曲的歌词一样,或者可以说,若干年后,我们的后代的语文教材,会开始频繁地出现流行歌词。所以说,雅俗本来就没有很清楚的界限,俗是能够慢慢地向雅过渡的。大概金庸先生的武侠作品正好赶上这一过渡期吧!金庸先生不受雅俗观念的束缚,其思想可谓是比较进步的。
3.金庸作品的社会影响
可以说,大多数文学作品都是为读者创作的,它们最初和最终的使命是要向读者讲述一些东西,至于读者是否从中受益,那完全取决于读者所想,所以说,读者最有资格评论文学作品的雅俗。金庸先生武侠作品的读者,不仅数量多,而且跨度大,下到大学校门口踩三轮车的车夫,上到大学里面的教授,他们其中都有喜欢金庸先生作品的人群。而且其作品里面的人物、故事,从郭靖到杨过,从张三丰到张无忌,从英雄大会到华山论剑,从北宋抵辽到南宋抗元,无一不是人们耳熟能详的。他们融会在人们的生活中,供人们在空余时间中回味。
再者,根据其作品改编的电视剧更是倍受人们喜爱,其中的一些作品的改编率奇高。随便列举一些:《射雕英雄传》不下十版。《射雕》这部作品留给人们的是靖哥哥的憨厚朴实,是蓉儿的机灵聪明,是齐名于世的东邪西毒南帝北丐中神通,是博大精深的江湖世界。再来看看《神雕侠侣》:六版电影,七部剧集。《神雕》给人们最深的印象应该是杨过和小龙女至死不渝的爱情,终南山下,活死人墓,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规模宏大的《天龙八部》:三部电影,四部剧集。说到《天龙》,也许大多数人都能津津乐道乔峰出神入化的降龙十八掌,段誉时灵时不灵的六脉神剑,慕容复的家传绝技“以彼之道,还施彼身”,以及国色天仙的神仙姐姐王语嫣。最后看看金庸先生的封笔之作:《鹿鼎记》。一说到《鹿鼎记》,韦小宝这个地痞流氓、既聪明又狡诈的形象油然而生,他的七个标志俊俏的老婆那绝对是让人羡慕不已,还有他的一些口头禅更是“流芳百世”,比如“你爷爷的”,“君子一言,什么马都难追”,“鸟生鱼汤”,这些貌似让人啼笑皆非的话却能够被人们记住。

除此之外,金庸先生的其他作品同样是让人难以忘怀。可以说金庸先生的作品已经最大程度地得到了大多数人们的认可,因此,孰谓雅俗已经开始模糊化。取而代之的,是它对社会的影响程度。不见得那些雅得只能被少数专家读懂的作品就有多大的价值,也不见得供人消遣的市井文学就多么低俗。金庸先生的作品告诉大家:雅俗观念应该要告一段落了。
4. 语言风格的大胆创新与文采的斐然
若仔细考究一下金庸先生武侠作品的遣词造句,不难发现,在这方面其讲究的程度不亚于那些所谓的正统文学。他一方面扎根于本土传统文学中,承继传统白话文乃至浅近文言的特点,一方面又从中自行改进,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从而形成了一种干脆利落,严谨而有不失活泼的语言风格。读来朗朗上口,让人心旷神怡。
比如描写小龙女隆重登场这段:“正闹得不可开交,忽听身后冷冷的一个声音说道:“欺侮幼儿老妇,算得什么英雄?”郝大通听那声音清冷寒峻,心头一震,回过头未,只见一个极美的少女站在大殿门口,白目光中衣如雪,寒意逼人。重阳宫钟声一起,十余里内外群道密布,重重叠叠的守得严密异常,然而这少女陡然进来,事先竟无一人示警,不知她如何竟能悄没声的闯迸道院。”[1]仅仅几行字不仅表达出了小龙女武功极高,而又恰到好处地表现小龙女那种冷淡淡的美,“白目光中衣如雪,寒意逼人”,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神仙般邈远高洁的形象应用而生。
再看一段对杨过性格本性的描写:“杨过见她一直冷冰冰的,心存三分忌惮,此时这么一笑,二人之间的生分隔阂登时去了大半。杨过又道:“世上皆知美人一笑的难得,说甚么一笑倾城,再笑倾国,其实美人另有一样,比笑更是难得。”那女郎睁大了眼睛,问道:”那是甚么?”杨过道:“那便是美人的名字了。见上美人一面已是极大的缘分,要见她嫣然一笑,那便须祖宗积德,自己还得修行三世……”他话未说完,女郎又已格格笑了起来。杨过仍是一本正经的道:“至于要美人亲口吐露芳名,那真须祖宗十八代广积阴功了”[1]这段文字用对话的方式很好地刻画了杨过风流倜傥、兼一点点轻薄的性格。这种性格一半源自他的父亲杨康,一半源自他小时候生长的环境。
还有乔峰出场这段:“西首座上一条大汉回过头来,两道冷电似的目光霍地在他脸上转了两转。段誉见这人身材甚是魁伟,三十来岁年纪,身穿灰色旧布袍,已微有破烂,浓眉大眼,高鼻阔口,一张四方的国字脸,颇有风霜之色,顾盼之际,极有威势。那大汉桌上放着一盘熟牛肉,一大碗汤,两大壶酒,此外更无别物,可见他便是吃喝,也是十分的豪迈自在。”[1]在《天龙八部》中,首先出场的主角是段誉,乔峰是在第十四回才出的场,然而人未出场,“北乔峰,南慕容”的名声已是响之又响,待其倏然而至,一个无人可以比拟的高大英雄伟形象就这么确定了。
此外,金庸先生作品中涉及到的插曲歌词多有典故,武功招式更是包罗万象。仅这些,就足以说明其作品的不平凡。

[ 本帖最后由 张贝克 于 2007-5-6 13:4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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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6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武如其人——论金庸小说的人物与武功

知识分子都讲个文如其人,金老爷子的小说也讲究个武如其人,也不知道大家注意过没有,金老爷子小说里的人物,越是个性鲜明的,他所会的武功就与这个人的性格越是吻合。

    乔峰、郭靖——英雄:这两个人都是英雄好汉,一个为忠义自杀,一个以身殉国,说通俗点也就是很爷们。而降龙十八掌也是很爷们的武功,掌力刚猛,后劲无穷。有人问乔峰为什么不用打狗棒法,郭靖为什么不用桃花岛的武功,我觉得那些武功都是轻巧的路子,与这两位的好汉形象不符。

    慕容复——险恶:慕容世家好象很擅长借刀杀人,阴谋诡计是他们的专长,就连武功也是如此,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斗转星移不也正好是门以借刀杀人为宗旨的武学嘛,只可惜慕容复到最后是聪明反被聪明误。

    一灯大师——华贵:也包括大理段氏,什么武功最适合一个帝王?我认为只有拳和指,拳法霸道,如太祖长拳,适合那种马上皇帝,而一灯大师和大理诸皇族并非戎马一生,举止优雅,气度雍容,用指法就更符合他的身份及作风,而且一阳指也暗含指点江山之意。

    黄药师——率性:黄药师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聪明,以及不拘小节,桃花岛的一切武功都体现了黄老邪的特点,不力拼,以轻巧取胜,而且并不拘泥于刀剑拳脚,而是无所不用,但却没什么阴毒的招失,也是黄老邪不拘小节但深明大义的写照。

    洪七公——自在:虽然说洪七公也是个英雄好汉,但跟郭靖还有点区别,洪七公做事更多的是凭直觉,他认为怎么样的那就是怎么样,所以除了降龙十八掌外,轻巧的打狗棒法和逍遥游掌法也是他的得意武功。

    欧阳锋——阴险:人是老毒物,也喜欢使用毒物,就连招牌武功蛤蟆功都是五毒之一,你好毒,你好毒,你好毒毒毒毒毒……

    老顽童——轻松:老顽童虽然武艺高深,但没怎么玩过命,他把打架看成是游戏,所以他的空明拳也是套路阴柔但不阴毒,灵巧多于力道,至于左右互搏术,那本来就是他无聊时发明的一种自娱自乐的游戏。

    杨过——痴情:这个就不用说了吧,十四天书中论用情的专一和辛苦,杨过敢说第二就没人敢说第一了,自创的黯然销魂掌也是他千难万险感情路的真实写照。

    令狐冲——超脱:令狐冲天性潇洒自由,也不喜欢循规蹈矩,独孤九剑也正是一种并非循规蹈矩,超脱一切的剑法,临敌反倒是把套路忘掉才能更好的发挥,有时候甚至给人这么一种感觉,令狐冲比风清扬更适合独孤九剑。

    岳不群、林平之——疯狂:一个是为五岳盟主不择手段,一个是为报仇丧心病狂,虽然林远图辟邪剑法的初衷并不见得就是为了把人逼疯,但修炼的代价的确是很高的,也只有不择手段和丧心病狂的人才会心甘情愿的去修炼。

    张三丰——从容:人活到这份上,就是清明之极了,张真人与世无争,人不犯我,我也不犯人,就算人来犯我,我也以德服人,于是这太极拳和太极剑就是张真人行事作风的写照,从容,平和,但不容侵犯。

    陈家洛——费解:百花错拳匪夷所思,每一招都在敌人意料不到的部位发难,陈家洛也是如此,他的为人处事之道就像百花错拳一样让人难以理解,区别只在于百花错拳的确很有效,但陈加洛每一次让人难以理解的决定都令他自己形象大损。

    纳斯尔丁·霍加——诙谐:也就是胡子叔叔阿凡提,在民间传说中,阿凡提是智慧与幽默的化身,一个老倔头,骑着一匹倔驴,他的武功不知道叫什么名字,但光看他的独门武器,那个专门扣人脑袋的大锅,十四天书中似乎没有比这更诙谐的武功了,驴如其人,锅如其人,武功也如其人。

    胡一刀——侠义:剑走轻灵,刀行厚重,辽东大侠胡一刀就是个粗线条的男人,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在金老爷子的小说中极少有用刀打天下的人,胡一刀是个例外,一个北方的粗线条汉子,用一手透着直爽与厚重的胡家刀法,真男人。

    狄云——无奈:在连城诀中,狄云不像个主角,他更像个旁观者,无奈的看着周围一幕幕的纷争,而至善的神照经,与至邪血刀经,这两门武功能被他一人独得,也说明了他一个老实人在这个混乱不堪的江湖中是多么的身不由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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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6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赏善罚恶令的下落

天下最令人畏惧的美食,莫过于金庸《侠客行》中一碗腊八粥。孤悬海外的侠客岛主,每隔十年派出张三、李四两位“赏善罚恶使者”,前往中原武林,广邀各大门派掌门到侠客岛喝这碗据说放下了“断肠蚀骨腐心草”的腊八粥。By the way,两位使者根据十年来的明察暗访,凭其高深莫测的武功,对犯下罪孽的江湖中人则大开杀戒,一个都不宽恕。
  三十年中,共有三批一百多武林高手慨然赴岛,却无一人回还。
  武侠世界里,这类似的替天行道、赏善罚恶的组织,都如侠客岛一般游离于世俗人间之外,神龙见首不见尾,平日里并不出来干预世俗的秩序。根据古龙《绝代双骄》改编的香港同名电影里,“赏善罚恶双尊”的出没周期更长,每十八年露面一次,选定一武林盟主,并传授其一套足以钳制天下枭雄的玄冰烈火掌和寒玉功,以行使赏善罚恶的使命。而一代武林盟主移花宫主其实也是深居简出的,有点像英国的老法官。赏善罚恶双尊的背后,则还有一个大象无形的无名岛。这个架构可以勉强称之为武林中关于赏善罚恶的三审终审制。而侠客岛的环节少些,是二审终结。
  要赏善罚恶,除了拥有独霸天下的武功(枪杆子和最先进的生产力)外,还需要某种合法性道具的烘托。武林中人虽处江湖之远,却大多对于创制权力的符号系统如痴如醉。比如《侠客行》一开场,先声夺人的就是谢烟客限量发行的“玄铁令”。为了争夺一枚“玄铁令”,差些闹得武林中人横尸遍野。不觉令读者对谢烟客生出些无限景仰。然而等到张三李四的“赏善罚恶令”坚挺亮相,那个劳什子的“玄铁令”便立即疲软得不知去向了。这让我们想起公案小说和周星驰《九品芝麻官》中那些合法性道具的斗法场面:你有虎头铡,我有黄马褂;你有尚方宝剑,我有免死金牌。这些自相矛盾的合法性道具都源出于至高无上的皇权。而那皇权本身,又自有一套玩意。从“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的和氏璧,到服色、图案,称谓和“奉天承运皇帝诏曰”的一整套行头。凡夫俗子不免都有拜物教的习气,以及胡适先生所谓“拜名教”的敬畏之心。所以权力犹如商品,亦需要策划包装。而包装的方向就是权威的“非人格化”。你须得将威权从人身当中抽出来,注入一些器物或语录之中,方可使威权具有超越于人身之上的先验性及合法性,同时亦使威权可以名正言顺的传承。
  比如汉初,叔孙通新制汉仪。礼成之后,繁文缛节,场面庄严。人人“莫不振恐肃敬”,皇帝撵出,皆俯首不敢仰视。流氓皇帝刘邦散朝回去,对老婆感叹道:“吾乃今日知为皇帝之贵也!”
  《笑傲江湖》中的杨莲亭,便效仿叔孙通,为东方不败定制了这么一套CI标识。大堂名曰“成德殿”,大堂经理便是“殿前点检使”了。教主的名号比皇帝矮一级,曰“文成武德、仁义英明圣教主”。教众行跪拜之礼,口中念念有词:“教主中兴圣教、泽被苍生,千秋万载,一统江湖”。
  暗藏其中的合法性源泉,足以令任我行英雄气短,照单全收。要没有这一套行头,说自己口含天宪,欲赏善罚恶,便缺少些底气。峨嵋派有一枚“玄铁指环”,明教则有“圣火令”(金庸《倚天屠龙记》),苗疆总峒主有“绿玉竹符”(梁羽生《鸣镝风云录》),小小的铁鱼帮也有个“号令长江”的铁鱼令(古龙《彩环曲》)。那左冷禅五岳剑派合并之举尚未成功,便急不可待的炮制“五色令旗”,拿着它号令三山五岳。而萧逸笔下一个叫做云海和尚的家伙,和谢烟客一样孤家寡人一个,却也在江湖上限量发行一种特大号的制钱,唤做“如玉金币令”。上面刻着一行小字,“三湖四海通行”。这就只好说他是沽名钓誉了。
  这些器皿大多和我们提过的丐帮打狗棒一样,有一种如教主亲临的象征。凭借其威权的“非人格化”,到了后来,甚至比后辈的帮会首脑本人更富于合法性,没有这玩意,就算枪杆子下出了政权,也风雨飘摇,名不正言不顺。比如那块“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的秦玺,在吾国历史上相当一段时间,便有此种魔力,要当皇帝还非得将它把到手不可。而你看好莱坞新近的大片《指环王》,便知尚未“除魅”之前,西方的江湖也不过是这么个调门(关于指环王,另文再论)。
  所以试想,在合法性道具的斗法中,那张三李四隆重出场,要不拿出个重量级的法宝出来。赏善罚恶,口说无凭,恐怕连谢烟客那一关也通不过。就算武功盖世,也是个僭主,没有合法性。所以两位使者向中原武林各人发出的请柬,便是龙木两位岛主精心设计的“赏善罚恶令”。令为两面铜牌,分别镌有一张和蔼慈祥的笑脸和一张狰狞凶煞的恶脸。做工精美,造型前卫。若是有无形资产之评估,身价自当在红塔山、长虹以上。
  凭着这一“赏善罚恶令”,便为张三李四的赏善罚恶凭空杜撰了一个根据。
  
  若论人世间之“实质正义”,也无非赏善罚恶而已。赫胥黎在《天演论》中指出,人类一个迷惑不解的问题便是祸福无常,善人不得好报,恶人未受应有的惩罚。或如司马迁所云:颜回之夭,盗拓之寿,使人疑心善恶之无报。柏拉图在他的《理想国》里倡导一种恶人下地狱、善人上天堂的想象。这也是人类古往今来对于“实质正义”的永恒梦想。孔子说,如果“以德报德,以德报怨”,对你好与坏的结果都一样,那为什么还要对你好呢?如果善不能赏,恶不得罚,以功利主义的视点而论,那我们为什么行善,又为什么不能为恶?
  法律两个字还没有说出口,“颜回之夭,盗拓之寿”一句话,便把问题提升到了宗教的层次。张三李四那种十年一度、犹如天外来客式的赏善罚恶,对于中原人士来说,已和法律的力量相去甚远,而更加类似于一种无妄的天灾。所以张三李四的赏善罚恶,不是执世俗之法,而是对于“天道”的模仿。所谓替天行道。
  
  相信冥冥中有一种赏善罚恶的力量,是一切宗教的共通之处。书经有云,“惟上帝不常,作善,降以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儒家所言的“天”,正是赏善罚恶的天,到了董仲舒的天人感应和灾异论,便把自然界的灾异福瑞解释为上天赏善罚恶的意志之外观。鲁迅先生回忆自己幼年的生活,说能在书塾之外、大众面前堂皇阅之的读物,只有《文昌帝君阴骘文图说》和《玉历钞传》。其中“都画着冥冥之中赏善罚恶的故事,雷公电母站在云中,牛头马面布满地下”。所以赏善罚恶,成为儒家进行道德教化的主要凭借。  


 儒家讲感应,佛家则讲因果。所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行善作恶都逃不出这个逻辑。伊斯兰教的六大信条中,也是大讲真主的“执掌还报,赏善罚恶”。基督教的上帝耶和华,那更是一个雌蚜必报的主宰者。顾准认为,“基督教要有一个赏善罚恶的上帝,很可能直接受了希腊思想的启示”。如果我们相信冥冥间“赏善罚恶”的正义必然存在,就必然接着相信一个善罚分明的执行者的存在,必然相信一个关于善与恶的绝对的评判。但如果我们根本不信所谓“实质正义”乃是宇宙当中的绝对秩序,面对善恶之无报,我们又该怎么自处?
  被誉为明末中国基督教三大柱石之一的徐光启,他对天主教的认识便从上帝是道德秩序的神圣来源这一点开始,徐光启说,“天主……为道德之源”,“以升天真福为作善之荣赏,以地狱永殃为作恶之苦根”, “其法能令人为善必真,去恶必尽”。必真必尽的原因,“盖所言上帝生育救拯之恩,赏善罚恶之理,明白真切,足以耸动人心,使人爱信畏惧,发于由衷故也”。在徐光启眼中,这个背景与鲁迅提到的“雷公电母、牛头马面”等充满威逼利诱的劝世手段相比,强出不知几许。 徐光启以基督徒的身份批评帝王之法,“古来帝王之赏罚,圣贤之是非,皆范人于善,禁人于恶,至详极备。然赏罚是非,能及人之外行,不能及人之中情”。原因便在于缺失一个形而上的“赏善罚恶”的绝对源泉。“是以防范愈严,欺诈愈甚。一法立,百弊生。空有愿治之心,而无必治之术。必使人尽为善,则诸陪臣所传事之天学,救正佛法者也”。
  因为儒佛两家把赏善罚恶的理由归于“感应”和“因果”,基督教和伊斯兰等教则把这种理由归于一个人格化的我主。前者看上去似乎更理性,更接近于近世“上帝已死”之后的科学。如民国佛教领袖太虚大师所说,“我们翻遍全大藏经,没有发现佛说他自己是创造宇宙万有的真宰,也没有发现佛说他自己握有赏善罚恶的权威”。佛是一位领悟者,而不是一位创造者。至于宇宙的真理则完全出于自然。这个自然的真理又是“道可道,非常道”的。这事实上已经是一种无神论,看似卑谦。然而危险在于:冥冥之中既然“无主”,就必然断断续续的涌现出替天行道的“僭主”来。既然佛是从“众生本位”跳上去的,那么人人皆可成佛,人人可以是佛的转世。既然“恶有恶报、善有善报”的实质正义的念头在人们心中无法断去,而又找不到一个善恶间的绝对的评判者——
  那么人人都可以赏善罚恶,比如张三李四。
  只要打造一块铜牌,就可以拿着鸡毛当令箭。
  
  但是按徐光启的理解,什么“赏善罚恶令”,什么玉玺、龙袍,都不可能为“赏善罚恶”的行为立下真正的依据。没有一个上帝,就不可能有善恶之间的绝对标尺和道德诫令的神圣性。帕斯卡尔的话说,“没有一个上帝,人的堕落就没有意义”。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敢于彻底否定皇权神圣性的理由,一旦徐光启开始信教,皇权在他眼里就开始世俗化了,皇权的合法性危机便告来临。
  显然,这个危机并不是将立法者从皇帝变为民众就可以安然弥补的。民主制度代表着一种世俗化之后的合法性理由,它并不能彻底解决“赏善罚恶”的实质正义问题,但它的一个好处在于,它把赏罚之间的权衡明确放在了一个程序性的正义观之上,终于杜绝了“赏善罚恶令”、“五色令旗”或者尚方宝剑和免死金牌之间的合法性道具的斗法。
  
  而“赏善罚恶令”只不过是这种斗法的初级阶段,在“去魅”之后的现代,合法性的斗法就不再拘泥于打造铜牌,而是创建企图与神学媲美的现代意识形态。张三李四必须为自己的“赏善罚恶”立下历史决定论的恢宏背景,并在“私有制是万恶之源”的神学命题下为“实质正义”论划开善恶之间的绝对界限,并为自己的执法者身份进行伪神学的辩护。
  所以民主的首要特性便体现为公共领域的世俗化。在真正的谦卑姿态下谢绝任何人关于“赏善罚恶使者”的上岗请求。并在公共权力的性质与运作的安排上,拒绝接受任何构建“实质正义”的形而上努力。在我看来,今人罗尔斯名噪一时的《正义论》,便是继马克思之后,对“赏善罚恶”的第二次大规模的形而上的哲学努力。尽管这一次的努力带着自由主义的价值背景,但这种在本质上煅炼“赏善罚恶令”的野心,却是反自由主义的。
  孔子曰:六合之外,存而不论。现代民主制度对于实质正义的形而上根基的拒绝,在我看来,恰恰出自于一种真正的谦卑,并为“天道”与“我主”的莅临留下了余地。人子耶稣只可能活在民主政体之下,他在任何一个皇权体制和意识形态政体下果真出现,都会对那个体制的合法性构成致命的颠覆。所以除了民主体制所宣称的“宗教信仰自由”外,其他体制下的类似条文都必然是叶公好龙。
  
  如同任我行上台,舍不得废弃那些“教主中兴圣教、泽被苍生,千秋万载,一统江湖”的合法性切口。现代起义军在20世纪40年代末,打着“赏善罚恶”的历史使命进入京城后,也舍不得完全抛弃作为合法性道具而存在的庞大的皇宫建筑群。尽管斗法主要发生在意识形态的层面,但对这个道具的占据,还是有如对“玄铁令”或者秦玺的争夺一样具有举足轻重的象征意义,令落荒而逃偏安一隅的原政权顿时失去历史的依靠。
  最大的一种悲哀是终审法官从深山搬回了都市。深居简出的移花宫邀月宫主变成了闹市区的武林城城主江别鹤。如果说在一个世俗化的民主体制来到之前,对“赏善罚恶”的僭妄是无法避免的,那么和一个日常性的道德乌托邦相比,我倒宁愿接受一个远在海外的侠客岛,每十年出没一次,作为天道的“替代性产品”,对中原武林在民间的以武犯禁、“赏善罚恶”进行一次再校正。即便搞错了,也算是“颜回之夭,盗拓之寿”,原本就正常的很。
  
  试设想,如果UFO里载来的,就是银河系之外某个“侠客岛”上派出的张三李四,每十年邀请这个世界上的各国政要去太空喝一次腊八粥,这个腊八粥就成了宪政民主制度的“高级法背景”。你说这个世界的权柄是变得更良善一些呢,还是变成更可怕几分?
  就这样一面等着所有“赏善罚恶令”退出公共领域的一天。一面等着信仰之光将我们在暗夜里闪亮。而比较后现代的姿态如电影《绝代双骄》的结尾,林青霞说:这个“赏善罚恶令”还留着干什么,不如扔掉吧。刘德华回答:不。留着等我们的子女将来不听话,用这个来打他的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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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6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十大名茶vs十大金庸笔下人物

【一】

西湖龙井:是我国的第一名茶,产于浙江杭州西湖的狮峰、龙井、五云山、虎跑一带,历史上曾分为“狮、龙、云、虎”四个品类,其中多认为以产于狮峰的品质为最佳。龙井素有“色绿、香郁、味醇 、形美”四绝著称于世。形光扁平直,色翠略黄似糙米色,滋味甘鲜醇和,香气幽雅清高,汤色碧绿黄莹;叶底细嫩成朵。

郭靖:英雄之后,性格爽直,宅心仁厚,如龙井般清明剔透,愈沉愈香。沉稳刚健,侠骨仁心,儒风气质,堪称侠之大者。

【二】

洞庭碧螺春:产于江苏吴县太湖之滨的洞庭山。碧螺春茶叶用春季从茶树采摘下的细嫩芽头炒制而成。外开形条索紧结,白毫显露,色泽银绿,翠碧诱人,卷曲成螺,故名“碧螺春”。汤色清澈明亮,浓郁甘醇,鲜爽生津,回味绵长;叶底嫩绿显翠。

陈家洛:偏偏佳公子,飒飒草莽人。出身厅堂,却步入江湖,帅天下群雄游刃有余,惜刚愎自用难成大事,性格缺陷明显,盖金大侠早期作品文风。

【三】

白毫银针:素有茶中“美女”、“茶王”之美称,是一种白茶,产于福建东部的福鼎和北部的政和等地。 白毫银针满坡白毫色白如银,细长如针,因而得名。冲泡时,“满盏浮茶乳”,银针挺立,上下交错,非常美观;汤色黄亮清澈,滋味清香甜爽。白茶味温性凉,为健胃提神,祛湿退热,常作为药用。

小龙女:难得有这样的人物,水晶玻璃之心,不染人间一丝尘埃,直素平达,却又执着固守,在绝情谷如神仙般悠悠十六载,心如止水,可见其不凡,金大侠又妙在并不描写她与杨过的婚后生活,以免被世俗化,为我们营造了一个经典。

【四】

君山银针:产于岳阳洞庭湖的青螺岛,有“洞庭帝子春长恨,二千年来草更长”的描写。其冲泡后,三起三落,雀舌含珠,刀丛林立。很高的欣赏价值。

乔峰:余以为金庸笔下第一大侠,为国为民,急人之难,横刀立马,万夫莫当。

【五】

黄山毛峰:产于安徽黄山,主要分布在桃花峰的云谷寺、松谷庵、吊桥阉、慈光阁及半寺周围。这里山高林密,日照短,云雾多,自然条件十分优越,茶树得云雾之滋润,无寒暑之侵袭,蕴成良好的品质。黄山毛峰采制十分精细。制成的毛峰茶外形细扁微曲,状如雀舌,香如白兰,味醇回甘。

杨过:飞扬跳脱,潇洒,不拘小节,坚忍不拔,执着,至情至性。

【六】

武夷岩茶:产于福建武夷山。武夷岩茶属半发酵茶,制作方法介于绿茶与红茶之间。其主要品种有“大红袍”、“白鸡冠”、“水仙”、“乌龙”、“肉桂”等。武夷岩茶品质独特,它未经窨花,茶汤却有浓郁的鲜花香,饮时甘馨可口,回味无穷。18世纪传入欧洲后,倍受当地群从的喜爱,曾有“百病之药”美誉。

令狐冲:好像他的性格更符合现代这个社会,在当时就算一个异数了,潇洒自如,亦正亦邪,可惜不容于世,只好落得个归隐的结局。

【七】

安溪铁观音:产于福建安溪,铁观音的制作工艺十分复杂,制成的茶叶条索紧结,色泽乌润砂绿。好的铁观音,在制作过程中因咖啡碱随水分蒸发还会凝成一层白霜;冲泡后,有天然的兰花香,滋味纯浓。用小巧的工夫茶具品饮,先闻香,后尝味,顿觉满口生香,回味无穷。近年来,发现乌龙茶有健身美容的功效后,铁观音更风靡日本和东南亚。

黄蓉:应该说黄帮主是金大侠最偏爱的女主角了,两部书都有很棒的描写,把一个人物从少女写到少妇,从天真活泼写到成熟稳重,从性格乖张写到机警果决,连杨过都佩服这位郭伯母。

【八】

信阳毛尖:产于河南信阳车云山、集云山、天云山、云雾山、震雷山、黑龙潭和白龙潭等群山峰顶上,以车云山天雾塔峰为最。人云:“师河中心水,车云顶上茶。”成品条索细圆紧直,色泽翠绿,白毫显露;汤色清绿明亮,香气鲜高,滋味鲜醇;叶底芽壮、嫩绿匀整。

胡斐:堪堪一位大侠,金庸先生努力想创造一个侠的典范,飞狐外传也是唯一一本先有人物,后有故事的书,不过区区以为,胡斐的形象还是有缺陷的,细腻之处相比乔峰有些逊色了,执着又不如杨过,洒脱又输于令狐冲,呵呵。

【九】

庐山云雾:产于江西庐山。号称“匡庐秀甲天下”的庐山,北临长江,南傍鄱阳湖,气候温和,山水秀美十分适宜茶树生长。庐山云雾芽肥毫显,条索秀丽,香浓味甘,汤色清澈,是绿茶中的精品。  

段誉:气质优雅,当然是在王小姐不在的时候,否则方寸大乱了。满腹经纶,不过不要被他缠住谈论《易经》,要不该疯掉了。内力惊人,不过招式就露馅了,还是君子和为贵嘛。性格仁厚,这是当君主最重要的。

【十】

六安瓜片:产于皖西大别山茶区,其中以六安、金寨、霍山三县所产品最佳。六安瓜片每年春季采摘,成茶呈瓜子形,因而得名,色翠绿,香清高,味甘鲜,耐冲泡。此茶不仅可消暑解渴生津,而且还有极强的助消化作用和治病功效,明代闻龙在《茶笺》中称,六安茶入药最有功效,因而被视为珍品。

张无忌:其实我觉得金大侠笔下的男主人公中,张无忌是最像平常人的,我是说性格啦,有些优柔寡断,又多情博爱,总是把别人想象到最好,没有城府,缺乏心机,但诚实仁厚,踏踏实实,尤其他可是男主人公中医道最好的啊,保证能把老婆养的白白胖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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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6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1 管中窥金—陈家洛其人

陈家洛,出身豪门,是红花会总舵主的义子,师父是几为天下第一高手的天池怪侠。兼
之自身武功高强,英俊倜傥,文采风流,在书剑一书中左右逢源,美女如围。然读罢此书
后,不禁有一个问题,陈家洛是真正有本事呢,还是个愚蠢好色之徒?首先我们来看陈初遇
霍青桐那一节。陈先是“不意人间竟有如此好女子,一时不由得心跳加剧。”然后听说木卓
伦要令霍相助,陈不禁“大喜,说道:“那是感激不尽。””。然紧接着见到女扮男装的李
沅芷与霍举止亲热,陈顿时感到“见霍青桐和这美貌少年如此亲热,心中一股说不出的滋
味,”。再往后来,待到木卓伦要践诺让儿女助他行事时,陈便换了一副面孔,说道,“令
郎和令爱还是请老英雄带同回乡。老英雄这番美意,我们感激不尽,但惊动令郎令爱大驾,
实不敢当。”此言一出,众人无不大惊,心想本来说得好好的,怎么忽然变了卦?然陈意既
决,旁人多言也无用。直到后文时,在周绮这傻姑娘的追问下,陈方道出实情乃“霍姑娘早
有心上之人。”细观此景,陈实不是一以事业为重的总舵主,而是一好色之徒。后文提到陈
因此今后对李芷若生了嫌隙,更显出陈的心胸好好好宽广呀!

    此处非最可气处,本书中最能体现陈做人失败的乃在最后高潮陈说服香香公主为爱牺牲
自己陪伴乾隆处。陈好冠冕、好堂皇啊。“她对我如此深情,拚死为我保持清白之躯,深信
我定能救她,难道我竟忍心离弃她、背叛她?但要是顾全了喀丝丽和我两人,一定得和哥哥
决裂。这百世难遇的复国良机就此放过,我二人岂非成了千古罪人?”,却又为自己找到借
口想,“这皇帝好大喜功,不恤民困,如任由他为胡虏之长,如此欺压汉人,天下千千万万
百姓不知要吃多少苦头。要是上天当真注定非如此不可,这些苦楚就让我和喀丝丽两人来担
当吧。”于是他便劝服香香公主,那一刻,香香公主“慢慢走到远处一块大石上,向西伏
下,虔诚祷告,祈求真神阿拉指点她应当怎样做,淡淡的日光照射在她白衣之上,一个美丽
无伦的背影中流露着无限的凄苦,无限的温柔。她慢慢转过身来,说道:“你要我做甚么,
我总是依你。””于是陈就把香香公主送入了火坑,因此害死了她。

    粗看来,似觉得陈深明大义,以天下为重,真乃大丈夫,大豪杰是也!

    呸!

    实际上,陈是想用香香公主为交换条件,使乾隆兴复汉家王朝。然他也知道乾隆好大喜
功、不恤民困。试问,这样的一个人,怎会因一介女子而行此关系自身生死的大事呢?难道
吴三桂引清兵入关真是为了陈圆圆?冲冠一怒,真为红颜吗?可见陈一点政治头脑都没有,
这样的人,还想什么以天下为己任!

    再说来,陈是想建立汉人的天下,逐走清人。他深怕“错过复国良机,我二人岂非成了
千古罪人?”然他要复的是什么国?是汉人的王朝!回族与清人,皆是外族。复大汉国与回
人有什么干系?香香公主怎么会成了千古罪人?陈至此时还不忘坏事拉上香香公主,何人
也!再听他想;“如任由他为胡虏之长,如此欺压汉人,天下千千万万百姓不知要吃多少苦
头。要是上天当真注定非如此不可,这些苦楚就让我和喀丝丽两人来担当吧。”口口声声道
得是天下汉人的利益,而俨然香香公主这一回族少女对天下汉人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伪人!

    最令人痛心的是陈利用那无比圣洁的爱情来达到自己的目的。爱是平等的,爱是要互相
关怀互相爱护的。然陈根本没有为香香公主着想过。他要做的是天下大事,那他可以随便牺
牲自己,保证没入会管。但他有什么理由要求香香公主也为他的所谓事业牺牲自己呢!这里
他用了爱,试图遮掩。其实在冠冕之下,隐藏的就是自古以来的大男子主义!以为爱自己的
人就是自己的人了。把爱自己的女人当作自己可以随便使唤的工具!因而他可以要求香香公
主牺牲,理由很简单。因为你爱我,所以你得听我的话。最滑稽的是根本没有去想此时的香
香公主的感受一定比他痛苦万倍!陈的本位主义,自私心性暴露无遗!并且陈一定以为自己
为天下作出了这么大的牺牲,痛苦也必因想到此而减轻不少,滑稽。

    书剑中的霍香二姐妹实是可怜之人。只因不会分别真假,为表面现象迷惑,而苦了一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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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6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韦小宝的文化水平之谜

在《鹿鼎记》中韦小宝经常因搞不清成语典故闹笑话,经常的表现是“认识的字凑不满十个”,但他办起事来却是无往而不胜,多么难办的事到他手中都可能办得十分妥当。康熙对此的评价是“不学有术”,也就是没有一点学问,但却真有能力,韦小宝真是一点学问也没有吗?不一定吧。
  在历史上“不学有术”的人是有的。有些很能干的古人的传记中没有记载他们念过书,但也没说他们一点书也没念过,这样的人恐怕就不能说一定是文盲。前几年有人说明太祖是文盲,明成祖是半文盲,国家都治理得不错云云,来证明书念多了是没有用的。实际上明太祖和明成祖自己都能看奏章、作批示,其文化水平要比文盲或半文盲高很多。根本不能算“不学有术”的人。
  在所谓的“五胡乱华”时,有个叫石勒的,倒可能是“不学有术”的典型。石勒是褐族人,当过小贩和雇农,又被卖为奴隶,后来领兵建立政权,先称赵王,后来当了皇帝。他所建立的政权被称作后赵,统一了中国北方的大部分地区,他的继承人石虎,是他的养子,很能打仗,但暴虐荒淫,穷奢极欲,石虎一死,后赵即灭亡。
  在那个战乱时期,石勒是个穷困低贱的非汉族人,没有机会学习,是很自然的事。历史上记载石勒“虽不学,好使诸生读书而听之。”有一次,石勒让人读《汉书》,在听到郦食其劝刘邦立六国之后时,大惊说,这个法子一定要失败,怎么能得到天下呢。后边听到张良劝止刘邦,才放心他说幸亏有张良啊(《资治通鉴》卷九十五)。可见虽然石勒不学,其见识却是极高的,就其所建的功业也证明他是真正的“有术”。
  韦小宝出身穷困低贱,幼时没有上学的机会,在《鹿鼎记》开篇时,他肯定是识字甚少,知识贫乏的。后来,他到了北京,进入了一个文化层次颇高的圈子,他还能总是这样吗?
  他轻浮佻达,不会坐稳板凳念书的,但韦小宝绝顶聪明,学些成语,认识些字绝非难事。仔细阅读《鹿鼎记》就可以看出,他在许多场合下表现出的“不学”,不过是他在装傻。
  韦小宝有几个很拿手的成语或习语,一个是“鸟生鱼汤”
  (尧舜禹汤),另一个是“什么什么之中,什么千里之外”(运筹帷幄之中,绝胜千里之外),还有“君子一言既出,什么马难追(驷马难追)等,经常说错。书中多次提到韦小宝的记忆力极好,这几个成语或习语当然一学就会说的,他屡次说错,只能是故意装傻。
  特别是其中的“君子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凡听过说书的人,不论文化水平高低,没有不会的。记得在小学时,同学常说“我说了话算数,另“说驷马难追,就是八匹马也追不了”之类的话。韦小宝不可能不会说这个成语的。
  在《鹿鼎记》第十四回,韦小宝说到“驷马难追”时,就曾自己问自己:“驷马是匹什么马,跑得这样快。”在比较靠后一些,韦小宝对这个成语的理解则有进一步的提高。在第三十六回中,韦小宝道:“一言既出,三头马车难追。”书中解释道:
  “罗刹人的马车以三匹马拖拉,不同于中国人之四马匹拖拉。”可见韦小宝不但能说这个成语,而且他还在不断地学习,对成语的理解也在提高,并能“活学活用”,怎么能说韦小宝“不学”呢。
  在书中不少地方,都有韦小宝对成语有相当不错的理解的描写。例如,在第十回中(韦小宝到北京时间还不长),韦小宝对吴三桂手下的一些武士有些好感,送给他们帽子。对此,吴应熊拱手道:“桂公公(指韦小宝)爱屋及乌,在下感激不尽。”韦小宝心里道:“什么爱屋及乌。及什么乌,及你这只小乌龟么?”韦小宝的反应说明他完全明白这个成语,而这个成语并不是很常用的。
  在第十三回中和柳大洪谈话时,柳大洪说韦小宝说话高深莫测,韦小宝回答说:“我的话低浅莫测是有的,高深莫测那四个字可是不敢当了。”可见韦小宝对成语的掌握水平还不是“低浅莫测”的)
  在第五十回中,台湾灾情严重,韦小宝要把在台湾贪污的百万两银子捐出赈灾,康熙挺高兴。韦小宝凑趣把“完璧归赵”错说成“完壁归台”,显然他对这个成语的理解是完全正确的,而且又一次“活学活用”了。
在二十九回中,他说“前无来者,后无古人”,博得康熙一乐。实际上,他是懂得这个成语的。在此之前,在二十三回中,韦小宝在少林寺出家,张康年说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时,韦小宝笑着说是“前无古僧,后无来僧”。可见他对这个成语的理解是正确的。在康熙面前只是装装小丑而已,读者千万不要受骗啊。
  韦小宝还在不断地学习着。例如,在四十六回中,韦小宝把康熙比作周文王,讲周文王有一百个儿子。这个典故可不是人人都知道的。康熙有点奇怪地问韦小宝,韦小宝说是自己问来的。这是为了拍康熙的马屁,把康熙比作周文王才不能再装疯卖傻了。
  韦小宝对成语和习语有相当的了解还可以从另一方面得到一个旁证:不管韦小宝将成语说得多么乱七八糟,但都用在该用的地方,没有错用的。这不能不佩服韦小宝的功力连“天纵睿智”的康熙也被骗过了,竟认为“什么什么之中,什么千里之外”太难,韦小宝学不会,真是有趣。
  看来金庸大概不得不承认,他写韦小主不懂成语,只是和读者们开开玩笑吧,否则,他就不得不承认,书中前后矛盾的地方未免有点太多了一些。
  在《鹿鼎记》中韦小宝还在不同场合多次表白自己不识字,只有“小”字是不会错的,这也是不可相信的。韦小宝没有受过正常的教育;对繁杂的汉字认识不多,是完全正常的,但以韦小宝的智力,认识数百字是一点也不费力的。现在有些三四岁的小儿也能马马虎虎地认上几百字,韦小宝一定能认的更多。
  在《鹿鼎记》中有好几处告诉读者,韦小宝是认识不少字的。其中一次是在三十一回,韦小宝到了云南,有人来报告有个名叫王可儿的刺客行刺吴三桂,韦小宝立刻就知道这个姓名是他的心上人阿珂的名字拆分而成的。如他不知道珂字应如何写,他怎么能有这样的反应,而且反应得这样快。
  也许有人会想,这是由于韦小宝对阿珂十分痴情,先前曾问过别人,她的名字如何写,井记得很清楚。如果是这样,韦小宝把他关心的人和事的文字写法都记住,他认的字也就不少了)即使如此,下面这个情节,也是无法解释的。
  在三十九回韦小宝以钦差大臣的身份到了扬州,接见的官员中有一个叫慕天颜的,韦小宝当时心里想:“这个人天生马屁大王,取个名叫慕天颜,摆明了要朝见皇帝。”如果他不认识这几个字,他有可能听成“摸天眼”,心里会想,好大胆,竟想摸老天的“眼”;或者他会误听成“木添眼”,心里会想,一根木头上添个眼,算个什么东西呢。可见他必认识这几个字;而且对“慕…“天颜”等字词的字义也了解得很正确。
  韦小宝在许多场合下,表白自己不识字,看来也是在装傻。
  在《鹿鼎记》中有两处对韦小宝写字的极精彩描写:一是第四十二回中归树辛准备要迸宫去暗杀康熙,韦小宝给康熙写密信的一大段槽彩文字;另一处是在四十八回、韦小宝在尼不楚条约上签字时的描写,也极为有趣。韦小宝在这两次写字中,主要的是写了一个“小”字,当然都是费了很大的力气的。
  前面已经说过,韦小宝并不真正“不学”,常常是在装傻、但要他写字,确实也真是难为他。古代惯用毛笔,不正经练习写字,想轻轻松松地写汉字,是不可能的,即使是认识的字也不行)像韦小宝这样轻佻的人,绝不会坐下来练字的。
  韦小宝写“小”字时,是“拿起笔来,左边一个圆团,右边一个圆团,然后中间一条杠子笔直地竖将下来。”笔顺挺奇特,但中间一笔是由上而下笔直地竖将下来,颇符合汉字书写章法。北齐时有个官员叫厍狄干。他在署名时只写个“干”字,而且那一竖是由下往上写的。人们戏称其为“穿锤”。这个词的确切意思不清楚。如用西北地区的方言,倒是可解,只是太粗俗了。看来韦小宝的笔力要比厍狄干高明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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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6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金庸描写阿朱的美貌和解析阿朱(转)

1 金庸描写阿朱的美貌和解析阿朱(转)  
阿朱是聪明伶俐的. 阿朱是最精灵顽皮和柔媚的.  
阿朱的聪明调皮是谁也不能否认的.其易容术之妙,令人叹为观止.  
    她是精灵古怪的精灵,她是天上仙子一显魅影.   

阿朱的容貌是秀美的,金庸说她肤润如玉,晶莹剔透宛若透明一样的肌肤.嘴边 的嫣然一笑显得是很俏皮 .脸颊雪白,小手滑腻至极,玉足细巧娇小.睫毛甚长,双牟如星,容貌娇美俏丽.脸颊粉红如同桃花,病时脸若梨花,楚楚动人.神色娇羞.金庸说她容貌秀丽俏美,身材小巧玲珑,俏美可喜.   

阿朱长相可比阿碧美上百倍,比阿紫美上三分.   

阿朱除了本身的聪明调皮以外还有着几分阿朱式的柔媚.阿朱笑时笑颜如花,就是那容颜秀丽的少女, 她的一颦一笑,让人心神俱醉, 不可自拔. 挥之不去, 难以忘怀. 这样的女子, 确是一顾倾人城, 再顾倾人国. 让人为她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   

阿朱的容貌比周芷若美上好多倍,那份艳丽胜似赵敏神似赵敏.   

曾与金庸"华山论剑"的北大教授孔庆东也说阿朱美柔调皮聪明像黄蓉.  
  她表面上活泼调皮, 其实却颇有见识, 是个有情义的奇女子。阿朱与乔峰的爱情.   
在《天龙八部》中认识了阿朱。   
盈盈十六七岁年纪,淡绛色纱衫,鹅蛋脸,眼珠灵动,一口吴哝软语。鬼精鬼精的小丫头,你永远不知她在搞些什么名堂,她仿佛不受你的控制,时刻要跳出你的视线之外,但只一眼,她不是在你的左右,就是在你的身后,和她在一起,你不用担心生活的枯燥无味,她总会有法子让你哭也不是,笑也不是,让你恨这个小冤家,又离不开这个小妮子。她仿佛就是你的小女儿,撒娇、作态、淘气,让你整天跟在这个小鬼后面转,忘记了年龄,忘记了忧愁。她又不是你的女儿,她的精灵顽皮,是她爱你的方式,她提各种要求,是让你爱她,其实不过是个小把戏而已,她不会要求名利或虚荣,她只是爱你的英雄侠气,爱的无怨无悔,爱的不留余地,甚至可以为你去死。这样的女子似乎世间没有,却栩栩如生地在你面前,一笑一颦,惹人怜爱,一举一动,牵人心魂。让你不得不叹息,造物神奇。我从不怀疑阿朱真实的存在,只是我既不是段誉,也不是乔峰,甚至连丐帮的一袋弟子也不是,所以我与阿朱注定无缘,我既见不到她的模样,也听不到她的话语,更不可能吃到她做的樱桃火腿、梅花糟鸭之类的美食,我只能在书中倾慕她的神采,在心中驰往她的模样,我盼望在一个新的江湖,遇见阿朱样的女子。   
《天龙八部》中很多女子,不仅容貌出众,且武功高强,异彩纷呈,各具妍态,都堪称尤物,是女人中的极品,我独喜欢阿朱。   
一、秀丽+ 俏丽  

  但比王语嫣俏,这种俏和媚一样,绝对是女人的一种魅力,相比大家闺秀,我更喜欢小家碧玉式的女子,大家闺秀,知书达礼,端庄严肃,但缺少小家碧玉的俏皮可爱,而阿朱虽是慕容家的婢女,但身份却如亲生女儿般,无疑就是小家碧玉。相比之下,王语嫣的美丽,就有点冷冰冰的意味。而她的灵动,超出了钟灵,演绎地更加淋漓尽致。阿朱自己独居听香水榭,算是慕容家的前哨,迎来送往。相对木婉清来说,更洞悉人间的人情世故。如果说阿朱还有微瑕的话,那就是缺少一点阿碧的柔软,也许那样要求,阿朱就不是阿朱了。   

二、聪明   
阿朱在《天龙八部》第十一回才出场,但一出场绝对是四座皆惊,扮老公公、管家、老婆婆,简直是出神入化,连武功高强的老江湖鸠摩智都被骗的晕头转向,如果不是少女的清香,段誉也要蒙在鼓中。这种易容术,放在今天,就是演技高超,获个国际大奖,忽悠万千粉丝是不成问题的。如果易容术算一种技术的话,那么扮演谁去做什么?绝对是一种聪明了。扮乔峰、扮和尚、扮薛神医、扮白世镜,无不是在恰当的时候,化装一个恰当的角色,去做一件恰当的事。阿朱数次深入虎穴,却安然无恙,不得不佩服阿朱的胆大心细,这样的聪明才智,其他女子谁能与之比肩?   
三、情义   
我相信乔峰救阿朱,除了行侠仗义,更多的是被阿朱的精灵顽皮所吸引。一个身受重伤的女子,随时有生命危险,竟然还言笑晏晏,竟然还缠着乔大侠给她讲故事,这种孩子似的乐观,能不让久处江湖险恶的乔峰心生温柔之情?大概从这一刻,乔峰就喜欢上了阿朱,接着才有去聚贤庄为阿朱请薛神医,虽万千人吾往矣的豪情,一个男人是很容易被自己爱的女人所激发的。当一个男人肯为一个女人牺牲性命时,那么这个女人如果不是傻瓜,就一定会被这种献身而感动,而产生爱慕之情,更何况阿朱不但冰雪聪明,而且有情有义。雁门关,阿朱等了乔峰五天,阿朱对乔峰说,这样罢,我算是给你掳掠来的奴仆,你高兴时向我笑笑,你不开心时便打我骂我?好不好呢?听来让人心疼。更人心疼的是,阿朱最后的一个扮相,段正淳。雨夜中,青石桥上,用身体挨了乔峰一掌。为了心爱的男人,而死在心爱男人的手上,不知道这算不算一种最好的死亡?最后乔峰终于明白阿朱扮段正淳,不是为了她父亲,而是为了他乔峰。“大理段家有六脉神剑,你打死了他们镇南王,他们岂肯罢休,大哥,那《易筋经》上的字,咱们又不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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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6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金庸小说冷门人物点评

一、程灵素  

如果失去是苦,那还要不要付出。 如果相思是苦,那又该向谁倾诉。 如果单恋是苦,究竟如何才能幸福。 金庸笔下的女子,凡是能和男主角沾上点边的总是如花似玉、明艳动人,唯有程灵素是个例外。也许这是金庸唯一能让胡斐不去爱上她的理由;又也许金庸认为即使她相貌平平,也足以凭其冷静机智、似水柔情打动每一位读者的心;又也许她对胡斐一片痴情却又欲说还休,已令她如一块玻璃地的翡翠――晶莹剔透却又尽敛光华。 她人如其名,灵若慧狐,素若淡菊。 不论是山崩地裂还是惊涛骇浪,她总是如此淡定自若,成竹在胸,仿佛一切尽在掌握。于是,弱质纤纤、手无缚鸡之力的她,能在一夜之间,令三位作恶多端的同门束手就擒;能在高手如云的掌门人大会上护着胡斐全身而退;能在与世长辞之前,布下机关清理门户。 她是炎炎夏日里的一席凉风,不徐不急、若有似无,却为人吹走千丝烦恼、万屡忧愁;她是如锦繁花中的一抹嫩绿,没有夺目光彩,不求与人争艳,却教人不忍忽视;她是无边无垠、如织大漠里的一泓清泉,不似女儿红的醇香撩人,却清冽可口、沁人心脾,来得恰如其时。 她一生与毒为伴,日日算尽机关,因为她是“毒手药王”的弟子。是的,她就是令人闻名悚然、风声鹤唳的“毒手药物”的衣钵传人。然而,她慈悲为怀,生前竟从未杀过一人。 她用毒如神,可以避得天下万般毒物,却也终究没有避开普天下最最伤人之毒。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古往今来,“情”之一物伤人无数。不论她如何的冰雪聪明,如何的毒功盖世,她开始了一段不该开始,却又不愿放弃的感情,于是她的命运也就从此注定。 盘古开天,鸿蒙初判之际,这世上就有一种剧毒叫“感情”,又有一种感情叫“暗恋”。它便如罂粟,为花时娇艳迷人,为果时含毒伤人。鸦片伤人,也教人欲罢不能。程灵素明知自己中了毒,也明知结果会是如何,偏偏世上没有解药,天下人寻了千万年也无法寻到解药。 如果,她先于袁紫衣认识胡斐,也许结局会全然不同。可惜,世上没有如果,有的只是无奈。处处留情的多情郎自然伤人如麻,却好歹给人留了一丝希望。好比赌钱,今朝输了的明朝或许还能赢回来。一心一意的痴心汉却是更令人伤心欲绝,因为他连一丝一毫的希望也不会留下来。于是,她只能选择默默的离开。 她知道胡斐并没爱她,更没有像自己爱他一般深切的爱着自己,不如就是这样了结。用情郎身上的毒血,毒死了自己,救了情郎的性命。她要做那让人唇舌尽干、肌肤寸裂的赤日下一块烟气氤氲的寒冰,不惜被慢慢融化变成一汪清水,终于又化作水气,化作一丝丝微弱的凉意,裹住她的心上人。她知道她会变得了无痕迹,永远不再出现在他的面前。很凄凉,很伤心,可是干净利落,一了百了,真不愧为“毒手药王”的弟子,不愧为天下第一毒物“七心海棠”的主人。没有嚎啕大哭,没有怨天尤人,只是含着泪低声留下一句欲说?   

二、马春花  

马春花――一个俗气得不能再俗气的名字;镖师的女儿――武侠世界里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出生;嫁给师兄――女人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归宿。生活原本是如此的风平浪静,一切是如此的顺理成章。也许上天都觉得自己的安排太过没有创意,于是为她的命运安排了一个插曲。  
海棠树下,那手白如玉、温文尔雅的蓝衫公子的出现,为她黑白的命运注入无限色彩。缠绵悱恻,如泣如诉的箫声深深打动了春日里那颗萌动着的少女的心。无需千言万语,无需山盟海誓,只要一个眼神,一个微笑,便足以传达无限的柔情蜜意。她完完全全陶醉了,仿佛饮了陈年的状元红,双颊红晕,芳心是是可可,不能自已。  
一个是温情似水,丰神俊朗的福公子;一个是不解风情,性情粗暴的徐师兄。百胜神拳马行空的女儿,在父亲将她终身许配给她师哥的第二天,做了别人的情妇。她变了心。也许在她看来,自己从来也没有变过心,她的心从来就没有给过她的师兄。如果福公子能早来一日,虽然她的命运依然无法改变,但是却可以不必永远顶着“变心”的帽子。因为,此前她根本不能在嫁或不嫁之间选择,而只能在嫁徐师兄还是嫁商宝震之间选择。两个不爱的男人,嫁给谁又有什么不同呢?  
她不是贞女。她可以为了救一个素不相识的胡斐,让商宝震握着自己的手;她可以与相识仅一天的福公子,有了肌肤之亲。她不要做什么贞节烈女,她只要寻找她的真爱。  
上苍在紧要关头打了个盹。于是,父亲死了,福公子消失了,留下的只有肚子里的两个孩子。美梦结束了,噩梦开始了。徐铮性如烈火,又无能无为,家和镖局全要靠她勉力支撑。可他纵有万般缺点,对她却是真心的。他对两个孩子视如己出,对她的那一次出墙没有冷嘲热讽,借故发泄。他只是独自默默忍受着。她的心是一面明镜。她知道自己爱着谁,知道谁对她好,知道应该如何报答。是以,像她这样心肠柔弱的女子,在丈夫被杀之后,毫不犹豫的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手刃仇人――那个同样深深爱着她的商宝震。  
终于无牵无挂了,终于名正言顺了,醒来的上苍似乎为了弥补自己的过失,安排了一个完美的结局。尽管只能做情妇,但她毕竟可以带着两个聪明伶俐的儿子,和温柔体贴、飘飘如仙的心上人永远厮守在一起。她每晚都会从梦里笑出声来。  
梦终究是梦。地位显赫的情场圣手又怎么会真正看上一个江湖女子呢?无非是一时的心血来潮,图个乐子罢了。声名显赫的满洲贵族也绝容不下一个出身低微的汉人女子的。被窝还没暖,梦就醒了。一切似镜中花,似水中月。当她在弥留之际,误把陈家洛当作福康安,而喜于心上人没有背负自己时,不知该说她幸或不幸。  


三、南兰  

无论有多少条理由,无论有多少个借口,一个抛夫弃女的女人注定是要被人唾弃的。何况她抛弃的是男人中的英雄豪杰――“打遍天下无敌手”苗人凤苗大侠。 那个阴云连绵,狂雨如注的下午,商家堡的大厅里,一个小女孩向着一个背对着她的女人哭叫着:“妈妈!妈妈!抱抱兰兰!” 苗人凤在等待,厅上的镖客、群盗、侍卫、商家堡的主人,独臂人和小孩,大家都在等待。从来没有一个母亲能拒绝女儿如此的呼唤。如果她的心是铁石,此时一定已经粉碎;如果她的心是坚冰,此时一定已经融化。她没有回头,永远也不打算回头。没有人知道她的心是什么做的,只知道那一定比铁石和坚冰还要硬。 很多年前,她是兰心慧质的南小姐,他是武功盖世的苗大侠。那时,她连正眼都不会瞧他一下,而他也不对这位如花似玉的官家小姐有何好感。他们不是两条平行线,而是两条异面直线,不但不会相交,甚至不会共面。 偏偏造化弄人,那一次的英雄救美,让他们有了肌肤之亲。她已经举目无亲,虽然并不爱他,却也只能以身相许。他虽然对她在紧要关头的独自离去耿耿于怀,但他已经决定照顾她一生一世了。 她讨厌武功。如果没有人会武功,便没有人稀罕她爹爹的那把宝刀,她爹爹也就不会死,她就不会嫁给这个毫无情趣又武功盖世的男人。当她嫁给他的那一刻,她的心就死了,她决心和一个自己不爱的男人过一世。她 “曾经真的以为人生就这样了,平静的心拒绝再有浪潮。” 这时,那个潇洒英俊、风流倜傥的田归农出现了。那是她唯一对武功感兴趣的一段时光。他的每一句话,都像是绝世高手发出的暗器,正中她的心坎;他的每一个眼神,都像是江南三月的午后,那淡金色的日光,照得人懒洋洋,没有半分的力气。从见到他的那一刻起,她的心就像被投入巨石的死水,波澜骤起,无法平息。她于是下了决心。丈夫、女儿、家园、名声……一切全别了,她要温柔的爱,要热情。 先是嫁给了自己不爱的好人――苗人凤;然后又抛弃一切,背负恶名追随坏人――田归农。是知错能改?还是一错再错? 世间的事,往往是情伦难以两全。 抛夫弃女,固然不合人伦。可是,如果她与苗人凤厮守终生,那她便是过了一世没有真爱的生活。这样做便是对的吗? 世间之事很难泾渭分明。 她看清楚田归农的真面目只是早晚的事。所以直至临死,她也没有把田归农朝思暮想的藏宝图给他。而是让他亲手还给了苗人凤。她知道自己看错了人,也知道谁会真心相待。可是,如果让她重来一次,她一定还会选择完全同样的路。就像词里写的,“春日游,杏花吹满头。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纵被无情弃,不能羞。” 遇上了自己心爱的人,从今以后,他是好人也罢,坏人也罢;是痴心汉也罢,是多情郎也罢;荣华富贵也罢,一贫如洗也罢;是武功盖世也罢,是手无缚鸡之力也罢。总之,这一世再也不会回头了。

四、李文秀  

一天晚上,一个汉人小女孩拿着一张狼皮做成的垫子,悄悄放到哈萨克女孩阿曼的帐篷前。哈萨克人的习俗,每一个青年最宝贵自己第一次的猎物,总是拿去送给他心爱的姑娘,以表示情意。这狼皮垫便是哈萨克男孩苏普的第一次猎物。他把它放在了这个汉人小女孩的门口。可是被他父亲―一个憎恨汉人的哈萨克第一勇士苏鲁克―发现了。汉人小女孩眼看着苏普被他的父亲打得死去活来,她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如果我要了这张狼皮,苏普会给他爹爹打死的。只有哈萨克的女孩子,他们伊斯兰的女孩子才能要了这张大狼皮。哈萨克那许多女孩子中,哪一个最美丽?我很喜欢这张狼皮,是苏普打死的狼,他为了救我才不顾自己性命去打死的狼。苏普送了给我,可是……可是他爹爹要打死他的……  
于是,这个初尝爱果的小女孩李文秀,把狼皮垫送到了哈萨克最美丽的女孩阿曼的帐篷前。这个才七、八岁大的女孩要亲手断送自己的爱情。  

她是如此的善良。  
当苏鲁克踢她,骂她是“真主降罚的强盗汉人”时,她没有恨他,反而同情他。因为,她知道他刚刚失去最爱的亲人。她甚至忘记自己小小年纪已经父母双亡,也应该得到同情。  
当苏普把玩着抓来的天铃鸟,弄得它痛苦万分时。她宁愿用母亲的手镯-她父母唯一的遗物-来换取天铃鸟的自由。  
当苏鲁克鞭打苏普,要他不再与李文秀来往时,她还是没有恨他。她只是担心苏普,可怜苏普,见他被打的那么惨,唯恐他会被打死。为了这个念头,她决意离开苏普。她宁愿失去他,也不愿他失去生命。  
尽管她知道瓦尔拉齐生性残忍多疑,可是无论是第一次见到他,还是最后一次见到他,她都陪他到最后。  
她是草原上的一只天铃鸟。  
她有动人的歌喉,会唱草原上所有令人心醉的情歌。繁星听了她的歌,醉坠人间;明月听了她的歌,羞匿云后;江水听了她的歌,停滞不流;女人听了她的歌,柔肠寸断;男人听了她的歌,放下争斗的屠刀;老人听了她的歌,忆起激情的岁月。可是,情歌只需要唱给一个人听,只需要打动一颗心。偏偏爱人的心早已远去,于是,听歌的人再多,她也只是在孤独的唱着。  
她有一双翅膀,可以自由翱翔在天空,可以恣意饱览世间万物。可她眼中只有那一棵参天大树。她想在树枝上建个窝,永远栖息。而大树却只想用自己的繁枝茂叶呵护身边的一株花-一株草原上会走路的花。花能走多远,大树的枝桠便会伸多远。于是,她只能飞走,飞回柳绿桃红的江南。  

她从来没有后悔过放弃自己的爱人。可是,这不代表她从来没有伤心过。她常常想着,如果她不是汉人,如果那些汉人强盗没有杀死苏鲁克的妻儿,如果……可以有这么多的如果,只要其中有一个实现就够了。又或者不论实现多少个如果,苏普都不会最终喜欢她。无论如何她都只能成为苏普的一个好朋友,苏普最终都将会爱上阿曼-草原上一朵会走路的花。  
《白马啸西风》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爱情故事,它从头至尾诉说的都是爱与被爱。李文秀对苏普、马家骏对李文秀、瓦尔拉齐对阿曼的母亲雅丽仙、史仲俊对李文秀的母亲上官虹,所有的人都深深的陷在爱情之中无法自拔。李文秀在寻找一个问题的答案,所有的人都在寻找这个问题的答案――“如果你深深爱着的人,却又深深爱上了别人,能有什么法子?”  
李文秀没有找到答案,她知道不会有答案,就连包罗万象的可兰经上也没有。于是,她只能离开草原,离开苏普,回到如诗如画的江南。是时候开始没有苏普的生活了。江南有杨柳、桃花,有燕子、金鱼……汉人中有的是英俊勇武的少年,倜傥潇洒的少年……但这个美丽的姑娘就像古高昌国人那样固执:“那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是我偏不喜欢。”

五、戚芳  

“那山洞里,两只大蝴蝶飞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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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6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白马啸西风》书名小考

《白马啸西风》书名小考

    《白马啸西风》,是金庸先生武侠作品中一篇清新隽永、悠远动人的散文诗,单是这个书名,就已勾勒出一幅苍凉凄楚、寥廓萧瑟的意象,惹人遐思。

    本文仅仅就“白马啸西风”五字的本源,作一番粗略考究。

    看着“白马啸西风”,很容易联想起元曲四大家之一——马致远的小令名作《天净沙·秋思》中句子:“古道西风瘦马”。元代周德清,评此曲为“秋思之祖”,即写秋思之最高者。全曲不用一个“秋”字,却写尽深秋荒凉萧瑟景象;不用一个“思”字,却将游子的浓重乡愁写得淋漓尽致,正所谓:“不著一字,尽得风流。”它以其“深得唐人绝句妙境”(王国维《人间词话》)的艺术魅力而脍炙人口,久诵不衰。

    《天净沙·秋思》,整篇二十八字,由十一个意象构成,看似杂乱,实则经过精心布置排列在一起,孤立的景物就构成有机整体,显现出一派萧瑟与黯淡。古代诗文在铺排多种意象时有两种写法,一是平行,二是加倍。这首小令可谓兼而有之。从枯藤、老树、昏鸦、古道、瘦马、夕阳等意象的形状、色彩来看,无不渗透着天涯浪子悲凉的心境,可谓情景交融,意境悠远。

    “白马啸西风”之西风,也就是“古道西风瘦马”中的“西风”。西风,是古代文学中的常见意象,“杏花春雨江南,骏马西风塞北”,和柔媚明丽的景致相对,“西风”属于恢宏苍凉的意象。比如说,“飒飒西风满院栽,蕊寒香冷蝶难来”[黄巢《题菊花》]、“菡萏香销翠叶残,西风愁起绿波间”[李璟《浣溪沙》]、“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晏殊《蝶恋花》]……凡此种种,不一而足。毛泽东《忆秦娥·娄山关》:“西风烈,长空雁叫霜晨月”,大气磅礴,非胸中大有丘壑者不能为此。

    白马,自然是故事中伴随主人公李文秀成长的那匹白马了。西风劲吹,白马长啸,背景是一片苍凉的大漠,一个美丽的姑娘就这样黯然地离开……

    “白马啸西风”,作为一个词组抑或短句,出自哪里?或许金庸先生也就信手取来,但我们读者中的好事者,也可以捕风捉影,搞出些什么讲究来。据《茕茕十叹——金庸笔下的孤单女子》作者提及,当是出自一句古诗词“天地一孤啸,匹马又西风”,该文作者说这是清人的两句诗。但好奇地查了一查,“天地一孤啸,匹马又西风”却是宋人的词。

    南宋·方岳:《水调歌头·平山堂用东坡韵》
    秋雨一何碧,山色倚晴空。江南江北愁思,分付酒螺红。芦叶蓬舟千重,菰菜莼羹一梦,无语寄归鸿。醉眼渺河洛,遗恨夕阳中。
    苹洲外,山欲暝,敛眉峰。人间俯仰陈迹,叹息两仙翁。不见当时杨柳,只是从前烟雨,磨灭几英雄。天地一孤啸,匹马又西风。

    方岳(1199—1262),字巨山,自号秋崖,歙州祁门(今属安徽)人。绍定五年(1232)进士。历知饶、抚、袁三州,加朝散大夫。累官至吏部侍郎。景定三年卒,年六十四。有《秋崖集》四十卷,《秋崖先生词》四卷。况周颐《秋崖词跋》云:“疏浑中有名句,不坠宋人风格。应醉率意之作,亦较他家为少。置之六十家中,不在石林、后村下也。”

    方岳属于南宋抗战派,主张收复中原,一生抑郁不得志,《水调歌头·平山堂用东坡韵》就表达了作者壮志难酬的感慨与苦闷。该词最后,以匹马西风作结,留下了作者踽踽独行的形象,久久绕人脑际。作者发出“天地一孤啸”的长叹:茫茫天地之间,只有我一人如此长啸浩叹,而叹有何用,啸又何益?明天还是得迎着西风,匹马踏上征途,跋涉长驱!

    看了该词,总觉得“白马啸西风”源出“天地一孤啸,匹马又西风”的说法,似乎牵强,因为找不到二者的必然联系,也找不到什么论据。因为金庸先生完全可能只是将书中“白马”和常见意象“西风”,用动词“啸”搭配起来,以此作为该书书名。

    不管怎么说,“白马啸西风”这个词组抑或短句,作为该书书名,的确很成功;每当看到书名,一种苍凉萧瑟、哀怨惆怅的感觉,就忍不住萦上心头。

    北大教授、金学专家孔庆东,有本记叙他在韩国梨花女子大学讲学经历的书,就叫做《匹马西风》,不知是不是受金庸先生《白马啸西风》书名的影响?或者直接取自“天地一孤啸,匹马又西风”?

[ 本帖最后由 张贝克 于 2007-5-6 13:4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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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6 13:42 | 显示全部楼层

空将十载思坐忘,梦觉方晓一笑痴――何足道

临江仙
昆仑一夜西风冷,      平生万事何足道
千树梨花霜寒。       曾记当日考磐。
月光如水水如天。      枯荣一夜八千年。
举杯思坐忘,        且将多少事, 
梦醒忽遽然。        分付五十弦。

坐忘峰。
对月而悟道,独坐以忘机。

昆仑一夜西风冷,玉鉴琼田三万顷。
冷月弯才成一钩眉黛,蹙成心中化不开的哀愁,一如当日的她。
我举杯,饮尽了愁思,往事在脑中倒带……

一剑西来,千崖拱列,曲奏蒹葭;
永矢弗谖,独寐寤言,相思天涯。
多少年来,我的记忆,一直在少室山下徘徊。

曾经远赴塞外,百里风霜,秋露枯草,静听狼嗷;
也曾坐忘峰顶,千山雪舞,冬寒涸沼,细闻冰坷。

有一次,我在漫天冰雪中做了三天三夜,身体已变为一尊冰雕,只余呼吸仍在。一个上山砍柴的樵子发现了我,惊问我为何独坐于此,我微睁双眼,答曰:“求道。”
记得小时侯,便是在这坐忘峰下,师傅摸着我的头叹息道:“你自制绝佳,却生性执着,难以悟道,可惜啊。”我抬头望者师傅,一脸懵然。

东归燕从海上去,南来雁向沙头落。
燕去雁归,冬过春来。
年复一年的求道,却始终难以忘却。

荷叶生时春恨生,荷叶枯时秋恨成。
水声潺潺,溪水西流。我溯溪而上,信步独行。
竹深似海,鹈鴂声哀。
我闻声入林寻梨花白,却只得一行青苔。
嘬口长啸,四下寂然,唯闻庄生天籁。
我豁然而悟,飘然远去……
  

菩提本无树,何须学忘情;
忘有而得无,忘我而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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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5-6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念慈是杨康黑暗世界仅有的一束光

如果是你,十八岁的时候发现自己的生命从一开始就是一场骗局,你会怎么样?如果是你,发现世界上你最爱也最爱你的两个人一直在骗你,你会怎么样?如果是你,突然有一天知道一个你根本不屑的陌生人才是你的生身之父,而十八年来的慈父其实是你的死敌,应该诛之而后快,你会怎么样?一刹时,人生变成了一种煎熬,一种诅咒!曾经的艳阳再也照不到你的头上,就这样沉沦,没有一双手伸给你,没有一张笑脸温暖你冰冷的心。
  你不是完颜康,你是杨康,大宋农夫杨铁心的儿子。
  他们说,这选择很简单,一条路是认祖归宗,一条路是认贼作父。认祖归宗,你就该杀了完颜洪烈和你的亲生父母去乡下种田,你本该如此;认贼作父,你将因贪恋荣华富贵不耻于天下豪杰。
  你知道,只要你杀了完颜洪烈,只要你竭力取悦于大宋的志士仁人,你还是有机会成为“侠之大者”,在江湖上扬名立万;或者,只要你熬得下去,一个农夫的一生也可以忍受,何况还有有一位痴心的姑娘陪着你。可是你的高傲呢?你的雄心壮志呢?取悦于大宋?你从来蔑视的敌国!还有你忍心杀死他吗?曾经的慈父,现在的仇敌?
  好恨呐!恨命运的冷酷,恨一切人!母亲,你知道吗?你甘之如饴的生活,在我是多么的难以容忍!父王,(还能够这样称呼他吗?)你这始作俑者,为什么你要把这样的命运给我!父亲,你也恨我,对吗?我的存在,对你也是一种耻辱,时刻提醒着你的卑微!师傅,你苦心教导我多年,原来不过是要让我做一个农夫!还有你,你永远不可能理解我的痛苦,你,倾心相与,却是来自于另一个世界的你呀!
  他选择了做一个坏人,无比清醒地走上一条通往深渊的道路,其实,另一条也通往深渊,既然一定要从高处跌落,与其陷入淤泥,不如投身烈焰!刹那间江山社稷变得如此诱人,至少,他要证明自己,虽然没有皇族的血统,所作所为却无愧于皇族的荣耀!
  荣华富贵,是锦衣玉食的享用,还是高高在上的尊荣?这为正人君子所鄙视的,他们又何尝能够免俗?洪七公在丐帮,黄药师在桃花岛,与其说是超然物外,不如说是关起门来扮皇帝!不仅生杀予夺,还要统治人的灵魂!看看东邪如何对待他的弟子们吧:即使你毫无过错,即使我只为泻一己私忿,你不仅不能怨我伤残了你的肉体,你还要永远对我感恩戴德!
  母亲死了,父亲死了,他们是有福气的,九泉之下他们应该很快乐吧?父王,再也不是骨肉至亲的爹,只是父王,再也回不去往昔,父慈子孝的时光了,隔着两座坟。还是无法恨他,毕竟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他最了解他,这可怜的人,象他一样的孤独,在这冰冷的血雨腥风的征逐里。有时侯,他也会想起从前那些快乐的日子,他还叫完颜康的日子,拥有双亲的慈爱,世人的尊重与艳羡。没有泪,谁会在意他,一个恶人的眼泪?
  念慈,多么痴心的女孩子,多么悲哀的命运,只有她,是这寒冷人间的一点烛火,越来越黑的夜色中仅有的光明,抓住她,不能够放手,对于他,多么的宝贵!只有在她身边,他才感到自己除了铁石心肠,也是血肉之躯。相思的泪,可以自在地流,仅仅是相思吗?她并不懂得他,却是多么的慈悲,她来自另一世界,他永远无福跻身的世界,却回报给她无边的悲哀,他实在是欠她太多了。“如果不死,我会和你去一个没有人的地方……”最后的谎言,爱的谎言,人世间太苦了,没有他的幸福,可怜的念慈啊,他是解脱了。
  ——节选自新浪网网友塞上春风文
  注:温婉沉静、含蓄内敛而又倔强的念慈,是十八岁遭遇人生惨变的杨康黑暗世界中唯一的光明,所以,我不象小刀兄认为的他和念慈之间没有“深刻的”感情——《射雕》中最让我感动的不是郭黄之恋,而是杨康与念慈这一段注定悲剧的铭心之恋——金老太残忍!让杨康临终都没有见念慈一面,很感激83版《射雕》的编剧弥补了这个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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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6 17:45 | 显示全部楼层
贝克兄不是在版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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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7 03:24 | 显示全部楼层
版聊也得有个聊天对象的说
这算是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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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7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很不错,这些文章都比较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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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0 00:57 | 显示全部楼层
贝克最有意义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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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0 04:08 | 显示全部楼层
LZ辛苦了
周年将至,建议每版都搞一个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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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0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贝克真是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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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1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确实写的不错啊!这位楼主从哪里转的,可以告之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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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11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這個應該給個精吧?看得都辛苦,更別說整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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