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我认为即便在今天国家也不应该用爱国精神来忽悠老百姓去为国牺牲,然后发个荣誉奖章就此完事。有人说先有国才有家,我却认为先有家才有国。家是百姓的一切,百姓没有义务为国牺牲掉自己的家庭。” 看似有理。 不过这里,有三点必须明确:一、家与国,究竟是什么关系?二、义务究竟是谁定的?三、“荣誉”究竟有多重? 国,不是某个“英雄”划出来的,是自然形成的。很久很久以前,“国”,不过是一个部落,这个部落有着相同的利益目标。在更久以前呢?部落就是一个家族,一个用血脉凝聚的家族。即使是在今天,一个大的家族,也俨然是一个小小的王国。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 人对于家,就象家之于国。 之所以凝聚,是为了更具有竞争力,更具备抵御风险的能力。为了更好的生存。 你没有感觉到这种优势,是因为你身在其中。海外的华侨,尤其是经历过历史变迁的的老人,就知道“国”对于“家”有多么重要,借用电视剧里的一句话“国家弱,个人强,一样是要吃亏的。” 享受着权利,就要尽义务,如果,一个家让一个人牺牲而保证家的利益,你能说“不”吗?按照那段话推论,个人没有为家而牺牲的义务。 这是个什么样的人? 这究竟还是不是人? 需要讨论。 其次,“百姓没有义务为国牺牲掉自己的家庭”,没错,可是,当海关关长、经济部长。。。。等等等“长”职位空缺的时候,这些“百姓”可绝不会认为自己没有当官的权利。 “家是百姓的一切”——恐怕作者太小看百姓了,这个世界,不只是英雄才有“尊严”,也不只有英雄才拒绝做“懦夫”。 有人用冯默风的行为来证明郭靖“没有什么突出的”,这是偷换概念,因为,他首先认为冯默风的行为是每个老百姓都会做的,否认冯默风是个英雄。 家,是老百姓的一切,那是在和平时期。 除了家,老百姓还有尊严、还有信仰——谁愿意做“二等公民”? 所谓对待义务的态度,大致有四种:国家需要,不用征召,主动投入的、国家需要,征召了,被动加入的、国家需要,征召了,找尽方法推委的、国家需要,没有征召,充耳不闻的。(注意,是国家需要,不是政府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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