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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古龙群侠】李寻欢:飞刀在手,寂寞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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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8-30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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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寻欢:
    飞刀在手,寂寞在心

李寻欢的一生是与三样东西伴随在一起的:一是飞刀,这是他的事业;二是酒,这是他的生活;三是寂寞,这是他的气质。在江湖上,把飞刀作为暗器的人很多,但没有一个人能达到李寻欢这样的境界,因为他的飞刀例无虚发,从来没有失败过。在江湖上,喝酒的人也很多,但没有一个人能像李寻欢这样嗜酒如命,他喝酒不只是在喝酒,而是在生活。在江湖上,浪子很多,浪子的特质就是寂寞,但唯有李寻欢的寂寞是深入灵魂,他讨厌寂寞,但他更是在享受寂寞,只有在寂寞中,他的精神世界才是富足的。但这三样东西都集中在李寻欢身上时,便造就了他不同于他人的气质。

飞刀:那一刀的柔情,埋葬了回忆

在武侠小说中,或者说在真正的江湖中,英雄豪杰所使用的兵器大多是刀、剑、鞭、棍等传统兵器,它们是正义的象徵,能体现出英雄人物的磅礴气概。只有旁门左道的人才使用那些奇形怪状的兵器,尤其是暗器,更被英雄人物所蔑视。

可李寻欢使用的偏偏是飞刀这样一个轻巧的兵器,飞刀本是暗器的一种,暗器往往代表著暗中偷袭之意,是江湖小人所用的伎俩。但李寻欢作为正义之侠的代表,为何也用飞刀?并且在他手中,飞刀不但没有一丝阴暗的影子,反而总是散发著让人迷醉的神奇光芒。这是因为古龙认为:「兵器的好坏并没有关系,主要的是看用兵器的是什麽人。」

是李寻欢自己的人格特质赋予了飞刀美的韵致,他是书生,又是浪子,他是那麽的落拓忧鬱,又是那麽的儒雅潇洒,他给人一种病态的柔弱感,但在关键时刻飞刀所带来的力量又总是令敌人恐惧。所以,李寻欢是浪子中的书生,又是书生中的浪子。

心湖大师虽然久闻「小李探花」的名声,但直到此刻才见著他。

他似乎想不到这懒散而潇洒,萧疏却沉著,充满了诗人气质的落拓客,就是名满天下的浪子游侠。

李寻欢有著诗人般的气质,他是儒侠,大刀长剑等兵器与他是不相配的,大刀显得过于鲁莽,剑虽然高雅但太普通,也只有飞刀这种轻盈而有充满神秘感的兵器才能与李寻欢融合在一起。他手中的飞刀太玄妙,没有人知道他是怎样发出来的,人们知道的只是一句话:「小李神刀,冠绝天下,出手一刀,例无虚发。」

他用一把刀行走江湖,维护著江湖的正义,惩罚敌人,帮助朋友,拯救众生。百晓生把飞刀排在兵器谱的第三位,但谁也不知道李寻欢的飞刀究竟有多快,因为百晓生自己就死在这把刀下。

百晓生「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只有一件事弄错了。

小李飞刀比他想像中还要快得多。

小李飞刀纵未出手,也足以令人丧胆──小李飞刀最可怕的时候,也就是它还未出手的时候。

因为它出手之后,对方就已不知道什麽叫可怕了。

死人是不知道害怕的。

这把飞刀意味著魔力、恐惧、死亡,但同时它又代表著正义、温情、希望,不管在多麽危险的境地,只要有小李飞刀在,人们心中就会怀著一份获胜的光芒。

这双手虽然随时都可取人性命,却又随时都在准备著帮助别人,这双手有时握著的虽是杀人的刀,但有时却握著满把同情。

这就是小李飞刀,它是兵器谱上唯一不败的神奇,只因为它的主人──李寻欢本身就是一个神奇。

酒:越需要喝醉的时候却偏偏不醉

美酒,佳人,苍白的脸,寂寞的心,这是古龙小说中亘古不变的浪子的形象。
而酒排在第一,更是突出了它在浪子生活中的地位,浪子可以没有钱财,没有朋友,没有名誉,但绝不能没有酒。因为,有时候酒就是朋友。

酒往往是与浪漫联繫在一起的,喝醉的过程是人还原真我的过程,它使人彷彿进入神仙的境界,抛弃掉尘世间所有的烦恼痛苦,只剩一幅躯壳浮游于天地中,任由酒气在血液中弥漫。能够代表喝酒感受的词只有一个,那就是痛快。

「酒逢知己千杯少。」

「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销愁愁更愁。」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

「酒放豪肠,七分酿成月光,馀下的三分啸成剑气。」……

似乎文人没有不好酒的,晋朝的「竹林七贤」,唐朝的李太白,宋代的苏东坡,清朝的郑板桥,而在近代文人中,论好酒之冠者,非古龙莫属。那棺材中的四十八瓶威士卡就是最真实的写照。古龙好酒,古龙笔下的人物更好酒,李寻欢当是代表:

李寻欢歎了口气,自角落中摸出了酒瓶,他大口的喝酒时,也大声的咳嗽起来,不停的咳嗽使得苍白的脸上,泛起一种病态的嫣红,就彷彿地狱中的火焰,正在焚烧著他的肉体与灵魂。

这是一幅多麽痛楚的形象,把寂寞融入酒中,把酒喝进肚里,酒却化成了泪和血。在那一杯杯纯淨的佳酿里,李寻欢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他眼角佈满了皱纹,每一条皱纹里都蓄满了他生命中的忧患和不幸,只有他的眼睛,还是年轻的。

李寻欢的生命中有数不清的传奇和声誉,但也有忘不掉的错过与悔恨,也许只有酒能带给他稍许的解脱。他本是朝廷探花,但却受不了官府约束,辞官不做,进入江湖,只为了过一种自由的生活。他最爱的女人是林诗音,但偏偏自己的朋友也爱上了她,而这个朋友又是他的救命恩人,他只能放弃,把家和女人都让给了朋友。他既是物质上的浪子,也是精神上的浪子,他爱名利,同时又仇恨名利,他喜欢女人,但又放弃女人。他活在自己的矛盾纠葛里,自己为自己製造了麻烦,但又无法解决这些麻烦。所以,他只能将所有的烦恼寄託在酒中,因为喝醉了就不用想了。

李寻欢突然笑道:「你可知道我为什麽喜欢你这朋友?」

阿飞沉默著。李寻欢笑道:「只因为你是我朋友中,看到我咳嗽,却没有劝我戒酒的第一人。」

……

梅二先生皱眉道:「如此说来,你还是莫要喝酒的好,久咳必伤肺,再喝酒只怕……」

李寻欢笑道:「伤肺?我还有肺可伤吗?我的肺早已烂光了。」

在关外居住的十年光阴里,李寻欢没有家园,没有爱人,没有秉烛夜谈的知音,唯一陪伴他的就是僕人铁传甲──一个忠心耿耿的虯髯大汉。对于一个情感丰富的浪子来说,这种生活无疑和地狱一样残酷,所以,李寻欢不能没有酒,是酒延续了他的生命,没有酒他就不可能再回到中原,也不能再遇到心中的爱人。

李寻欢自己曾有一句名言:「佳人不可唐突,美酒不可糟蹋。」他的确没有糟蹋美酒,他却唐突了佳人。也正因为他对林诗音的唐突,造成他一生的悲剧。
寂寞:寂寞不是因为没有一个朋友,而是某人不在

李寻欢终于还是回来了,只因为他不能控制自己的思念,他想看看她,看看她过的怎样,哪怕只是一眼。李寻欢坐在车中,这是一段寂寞又漫长的旅途。

冷风如刀,以大地为砧板,视众生为鱼肉。万里飞雪,将苍穹作烘炉,溶万物为白银。

滚动的车轮碾碎了地上的冰雪,却碾不碎天地间的寂寞。

他用小刀刻著一个女人的雕像,柔和温暖的曲线,他用自己修长的手赋予雕像灵魂,雕刻完,就将它埋在雪地里,然后又开始雕刻下一个。

他平生最厌恶的就是寂寞,但他却偏偏时常与寂寞为伍。

而他的寂寞是他自己造成的。他与林诗音本是青梅竹马的表兄妹,十年前,他被关外三凶追杀,危险时刻龙啸云路过救了他的命,又帮助他回到家。然而此后不久,他发现,龙啸云爱上了林诗音,并为之憔悴不堪。在朋友和爱人面前,他不得不做出一个抉择。三天之后,他下了决心,开始沉沦放荡,故意让林诗音伤心失望。林诗音最终嫁给了对自己情谊绵绵的龙啸云,李寻欢将自己的家园也作为陪嫁送给他们,隻身一人远走关外。此后,伴随他一生的便是寂寞和痛苦。

相见时难别亦难。

这十馀年来,他只见到林诗音三次。每次都只有匆匆一面,有时甚至连一句话都没有说,但牵在他心上的线,却永远是握在林诗音手里的。只要能见到她,甚至只要能感觉到她就在附近,他就心满意足。

十年后,他放不下对林诗音的思念,要回来看她。既然放手了,又为什麽要爱,既然爱著,又为什麽要放手?或许每个人都会责怪李寻欢的软弱,责怪他愚蠢的选择,但他如果不这样做,他就不是李寻欢。他宁可自己痛苦,也决不能对不起兄弟朋友,更重要的是这个朋友还是他的救命恩人。看到朋友为情消瘦的面庞,他明知是错也必须去犯。

他这一生最大的弱点,就是心肠太软,有时他虽然明知这件事是决不能做的,却偏偏还是硬不起心肠来拒绝。

很多人都知道他这个弱点,很多人都在利用他这个弱点。

他自己也知道,却还是没法子改。

他宁可让人对不起他一万次,也不愿做一次对不起别人的事,有时他甚至明知别人在骗他,却还是宁愿被骗。

李寻欢错了,他为自己的错付出了太大的代价,但是,这个错又是多麽的凄美。

在生活中,能带给人触动和永恒印记的往往是悲剧,悲剧的力量要远远超过喜剧的力量,悲剧之美更具刺激意义。喜剧让人很容易忽视,一笑之后,什麽也留不下。而悲剧带给人的却是无法癒合的伤口,即使流血已经结痂,但在你撩拨它的时候,仍然有痛楚,而那种隐隐作痛更让人陷入无法忍受的境地。因为,人生的本质就是痛苦,人一生遭遇的痛苦永远要比快乐多。但我们决不能被痛苦打到,痛苦也是一种精神财富。当我们在痛苦中回味初恋情人温顺的眼神,少年时攀爬的小桃树,第一次看见火车时的样子……我们总会感觉有一丝暖暖的甜蜜,只因为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块柔软的地方。人因为善良而爱,也因为善良而痛苦,痛苦不是罪恶,而是爱的一种。

李寻欢名为「寻欢」,他也一直在寻找欢乐,可陪伴他的却永远是寂寞。当看到梅林,那个留下无数回忆的地方,李寻欢再也控制不住似水的柔情,他的泪水将雪花沾染。

他记得那亭子的栏杆是红的,梅花也是红的,但她坐在栏杆上,梅花和栏杆彷彿全都失去了颜色。

现在,那庭院是否仍依旧?她是否还时常坐在亭子的栏杆上,数梅花上的雪花、雪花下的梅花?

我为古龙的旷世才情所倾倒,这是一阕多麽愁肠的悲歌。一个满身萧索的汉子,孤寂的站在牆角的树枝梅下,苍白的脸融入满世界的银雪中,北风的轻狂吹落了他眼角的一滴泪,一滴血泪。花是红的,泪也是红的。李寻欢呵,你这个让人崇拜又让人同情的浪子,旷世的寂寞将你带回故园,当你终于看到思念了一千遍一万遍的情人,你又会怎麽样呢?

李寻欢所能做的,也许只能是沉默,将思念继续隐藏,将痴情伪装成淡漠。因为有些事一旦错过,就再没有重来的机会。小楼依旧,门面依旧,可面对面相视的人都已苍老,唯一不变的也许就是心中的爱与恨。

忽然间,一隻手伸出来,紧紧拉著珠帘。

这隻手是如此温柔,如此美丽,却因握得太紧,白玉般的手背上就现出了一条条淡青色的筋络。珠帘断了,珠子落在地上,彷彿一串琴音。

李寻欢望著这双手,缓缓站起来,缓缓道:「告辞。」

林诗音的手握得更紧,颤声道:「你既已走了,为什麽要回来?我们本来生活得很平静,你……你为什麽要来搅乱我们?」

李寻欢的嘴紧闭著,但嘴角的肌肉却在不停的抽搐……

……

她的脸是那麽苍白,那麽美丽。

她眼波中充满了激动,又充满了痛苦。

她从来也没有在任何人面前如此失常过。

……

李寻欢没有回头。

他不敢回头,不敢看她。

他知道他此时若是看了她一眼,恐怕会发生一些令彼此都要痛苦终身的事,这令他连想都不敢去想……

他很快的走下楼。

林诗音望著他的背影,身子忽然软软的倒在地上。

有人曾问我最让人悲痛的诗句是什麽,我毫不犹豫的回答:「相逢何必曾相识。」与故人的重逢往往是最尴尬的事情,也是最让人悲痛的事情,因为它总是会勾起很多的回忆。回忆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当现实遭遇回忆,痛苦就诞生了。李寻欢已经走了,他为什麽要回来,也许连他自己也说不清。他绝不会是想回来夺回他曾拥有的东西,因为他已经放弃了,你也不是想故意搅乱这个家的平静生活,因为他做事从来都是替别人想的。他渴望的只是想寻觅一段已经逝去很远的回忆,重温一份故去的情意,否则他的心就要被酒和孤独完全吞没。

有些事你纵然拒绝去想,却偏偏还是时时刻刻都要想起,人,永远都无法控制自己的思想,这也是人生的许多种痛苦之一。

当「梅花盗」的谜案告一段落,李寻欢也从少林寺脱身,和阿飞一起回到「兴云庄」,夜已经很深了。

夜,漆黑的夜。

只有小楼上的一盏灯还在亮著。

李寻欢痴痴的望著这鬼火般的孤灯,也不知过了多久,忽然取出块丝巾,掩住嘴不停的咳嗽起来。

鲜血溅在丝巾上,宛如被寒风摧落在雪地上的残梅,李寻欢悄悄将丝巾藏在衣中,笑著道:「我忽然不想进去了。」

阿飞似乎并未发觉他笑容的辛酸,道:「你既然已来了,为什麽不进去?」

李寻欢淡淡道:「我做的事有许多没有原因的,连我自己都解释不出。」

阿飞瞪著他良久,良久,慢慢地垂下头,黯然道:「你是个令人无法瞭解的人,却也是令人无法忘记的朋友。」

人的感情的确是一个无法穿透的迷宫,在每一个暗阁和通道中都有它複杂的衔接点。作为理性的人,也许能解释自然现象的原因,掌握历史地理知识,策划各种阴谋,但是不管他年龄多麽大,心智多麽成熟,在感情面前,每个人都还是不懂事的孩子。人的很多行为往往是盲目的和不由自主的,有些事明知道不可为但还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去做,有些错误明知道可以避免,但在事发的当时却总是看不清。而李寻欢自己也意识到了这一点:

他凝视著孙小红,接著道:「一个人一生中只要铸下一件永远无法补救的大错,无论他的出发点是为什麽,他终生都得为这件事负疚,就算别人已原谅了他,但他自己却无法原谅自己,那种感觉才真正可怕。」

我们已没有必要再责怪李寻欢,因为他所做的一切都不是为了自己,只是他也没有想到那样做会令很多人伤心。我们对这个浪子只能怀著一份敬佩的同情,把他视为朋友,陪他饮尽一杯苦酒,替他分担一点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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