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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关于金庸小说的比较经典评论,汗!又有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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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6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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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虞菲
  暂时抹开素所擅长的大历史环境,金庸先生笔锋所至,就象他的令狐冲一样“歪歪斜斜地刺出一剑”,成就了一部奇书----《笑傲江湖》。

  《笑傲江湖》是金著中真正意义上成功的写人之作。在此之前,《书剑恩仇录》大致是群像描写;射雕三部曲的历史背景带来的冲突太过强烈,更多的思索于谁是大英雄(虽然金庸先生在杨过身上大施笔墨,但最初性格峥嵘的过儿随着年龄增长成为一代大侠后,却让不少读者略感失望,究竟褒贬何从,日后当细论之);《天龙八部》有三个主角,基本上平摊戏份,加之场面宏大,情节错综,又有倪匡先生的代笔,核心似又在于人生哲学的揭示,因此对主角性格的深化难免着力不多;《飞狐外传》和《碧血剑》走传统大侠成长路线,和读者多少保持着距离;只有在《笑傲江湖》中,金先生竭力呈献了一个血肉极为丰满的人,或者说,一个平民英雄,一个你最愿意进行角色替代的潇洒人物。而后来的《鹿鼎记》更象是部《官场现形记》,金庸先生已经在试图解析由于邦国纷争、社会进化、宿命、伦理等交织在历史中带来的无序,韦小宝固然少不得,但已非先生呕心沥血塑造给读者的偶像。

  刻意造人的小说,其中往往蕴含着作者的某种强烈寄托,忽略特定历史背景,其优势在于可以展现某些亘古永恒的理念。《笑傲江湖》正是这样一个典型的寓言体小说,种种的浪漫和残酷交织,这就是生活,这就是社会,几千年来便是如此。

  令狐冲第二章起被岳灵珊和华山派弟子们提及,到第五章才露面,在此之间仪琳对他的描述一直为读者们津津乐道。金先生用这一欲陈先抑的曲笔手发,从一个天真无邪又情窦初开的少女嘴中来描述主人公,便已是在凿打浪漫的烙印。在此之后,全书就被布下了不少浪漫的场景:衡阳城外仪琳为令狐冲祷告、互相讲故事,曲洋、刘正风的琴箫合奏,洛阳学琴,黄河上祖千秋论杯,盈盈烤青蛙,梅庄的琴棋书画,令狐冲和盈盈洞房外莫大先生的一曲《凤求凰》,直到盈盈最后一句经典的“大马猴”之喻。

  而残酷似乎比浪漫更多更触目惊心,从开篇起的灭门,似乎就在给整本书涂抹血腥;令狐冲和仪琳在夜空下的交流虽然浪漫,但当时令狐冲已被伤得奄奄一息;曲、刘二人的琴箫合奏虽然浪漫,但随即音灭人亡;山涧中盈盈和令狐冲生死相依虽然浪漫,但在此不久前盈盈却很冷酷地杀了少林弟子;梅庄四友的高雅情致虽然浪漫,但他们再也无法继续世外桃园的生活;最后令狐冲和盈盈总算得以曲谐,该是为一份浪漫找到了归宿,但窗外便是因罪有应得而遭折磨的劳德诺。

  以上这些虽然只是些片段场景,但似乎有隐隐的昭示:浪漫和残酷在相生相克,却都是追逐过程中的产物。

  令狐冲从不追逐什么特定的目标,如果没有辟邪剑谱和林平之的出现,他日后和岳灵珊成亲,当上华山派掌门,一生也就足够了。而令狐冲确确实实地在追逐一种自由,一种在他所处的位置上很难得到的自由,于是他处处碰壁,却善果终尝,构成全篇寓言的核心。

  然而令狐冲最倾心情愿的事都未能成就,无法得到岳灵珊,无法重归华山派,虽然他有了更美好的盈盈,做了恒山派掌门。因此他的终尝善果是无奈的,尽管是喜悦的。即便如此,这种结局还是比曲洋、刘正风和梅庄四友的下场更令人欣慰,后者的地位已相对固定成型,他们自然成为追逐自由的牺牲。左冷禅、岳不群的下场更是可悲,是疯狂追逐权力的必然;至于任我行,有人批评说将他写成暴病身亡是因为无法展开情节的下策,其实他的结局和整个《笑傲江湖》的寓意有着高度的统一。

  笑傲江湖的寓意该是离开江湖。

  金庸先生似乎并不一味鼓励归隐,令狐冲卷入激烈纷争后并未显出首领之才,但利用特殊的位置和较高的武功做了良性的努力;任盈盈在东方不败、杨莲亭的“黑暗统治”下也保护了不少无辜者。但他强调“功成身退”,任我行复夺教主后便一心“一统江湖”,结果就是暴死。

  做为一个有进取心的人,向好的方向努力是应该褒奖的,但如何完美退场,却是需要更深的思考。

  对“功成身退”这一点,金庸先生该算是身体力行,这就是为什么港台诸武侠大家中金著数量最少,但影响却最大。另外从他报人和从政生涯中也能窥出此节。

  《笑傲江湖》做寓言读,收获最大。

[ 本帖最后由 wenvern 于 2006-12-6 10:5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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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6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恋云情劫
  zysz520@sohu

  金庸先生的封笔到现在已经是三十年了,而在大陆的广泛流传则只有十几年的历史,至于为评论界所重视,为时就更短了。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还很少有人能比较中肯对金庸先生的系列武侠小说做出评价。一些研究者的能力不足固然是造成这种现象的因素之一,但更主要原因的恐怕还是因为研究者们缺乏了严肃的研究态度吧。

  所以才会有不看书就将其打倒在地,贬低的一无是处的评论;所以才会有大言不惭的尊金庸先生为大师,称其作品可与《红楼梦》相提并论的举动。

  而在这样的情况下,所谓的金庸研究居然还能如此声势浩大,甚至于有人建议成立“金学”研究会,其功劳恐怕是要归之于网络的了。

  网络对作者是金庸先生这样一位依然健在并且颇有影响的人作品来说,应该是比平媒更能产生出好的评论的——一般人大概还是没勇气象王朔般想怎么说就怎么说的。

  但可惜的是,在数量上比平媒多不知道几十百倍的网络评论里,也根本找不出几篇象样的东西来。

  对此金庸先生恐怕是要承担部分责任的:本已沉寂了一段时间的他这几年一会成了大学的文学院长,一会又华山论剑,一会又整出本《金庸茶馆》,这期间他的言论举止与自己自己小说及前言后记中的话互相矛盾之处实在举不甚举。

  作为商人的金庸站出来对作为武侠小说作家的金庸的作品品头论足,这实在让人难以心平气和的接受。于是不屑者更加不屑,于是吹捧者愈加吹捧。

  热闹固然热闹,但除了一大堆泡沫外,别的什么几乎是没有了。

  当然,也不能把全部责任都推到金庸先生身上。且不说若没有一大帮人前拉后推,高龄的金庸先生是否能顺利的登上华山,就算他登上去了吧,那恐怕也只能是冷冷清清,叹息高处不盛寒的吧——真难想象满面红光的金庸先生吟唱“高处不盛寒”会是怎样的景观。

  商人、学者、武侠小说作家,集于金庸先生一身的这几个称谓中,学者是近几年大伙儿送的。但这还没什么,关键的是大家现在已经分不清楚站在面前的是哪个金庸先生了,于是一个个都只能在三个称谓前叩首称臣。

  但金庸先生若把最近几年的动作提前个十年,怕是不会取得如此热闹的,众人皆欢的效果的吧!

  金庸先生想吹泡泡,那也得先有肥皂水啊!

  风干物燥,火方能借风势。

  而现在,虽然有些泡沫已经开始破灭,但相比之下飞起来的却更多。

  所以恐怕还需要些时间,金庸先生的十几部武侠小说才能被摆到其该呆的位置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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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6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管中窥金─胡斐与程灵素

  (一)
  胡斐此人,实是金庸先生笔下极为特殊的一个人物。他性格豪爽,那是真的豪爽,又极重情义,这便注定了在飞狐外传中,胡斐的侠义孤独的一生。

  文中最後胡斐与圆性(袁紫衣)在父母坟前分手,胡斐只能眼睁睁地看她离去。这种事只有胡斐做得出来,若是杨过,恐怕早已追了出去。但在胡斐心里,既然圆性在佛法和他之间已作出了选择,哪怕是并不如何坚定的选择,那也是一种选择。胡斐性格处处为人着想,在他心中或许以为不能勉强圆性,尤其当她念完偈飘然远去时,胡斐一面见佳人远顾,一面心伤义妹,想必情之一字,是胡斐一生再也无力抵抗的了。

  但此处并非最伤心处。胡斐的大伤心无疑是在程灵素为他而死的时候。自识灵素以来,他虽一直心里有着袁紫衣的影子,但也时时感觉到灵素对他的一片心意。数万里二人的风尘仆仆,无数次二人的出生入死。在那间石屋中,他曾说过∶“救马姑娘,我于你同死。”的话,二人的情谊,已不是简单的结拜兄妹之情了。也许胡斐本人也不知道,他对程灵素的那份情感,是否掺杂了几分爱在里面。胡斐只有在灵素死时才感到那份最刻骨铭心的伤痛。他一生孤苦,从未得享天伦之乐。也许,他早已在心里将程灵素当成了他最亲的亲人、母亲、姐妹┅┅当灵素吸出他伤口的毒血时,当灵素说出∶“我师父说这无药可治,因为他以为天下没有一个医生,会不要自己性命来救活病人,大哥,他不知道我会对你这样┅┅”,当灵素深情无限,又伤心无限地看着他,当灵素终于摔倒在他身旁,当灵素的呼吸一点点缓下去,当灵素纤弱的身体一点点冷下去,当她终于不能再望见他时,胡斐的心一定碎了又碎。那是他最亲的亲人,就这样离开了他。我十年後再读到这里,泪水又打湿了衣袖。

  胡斐是了不得的英雄好汉,可惜他太重情义。以後的日子里,程灵素和袁紫衣必定驻扎他的心里,再也无法忘记,因而一生孤独。雪山飞狐里的胡斐,不是胡斐。--

  易水-

  管中窥金─胡斐与程灵素(二)

  程灵素,人如其名,聪明灵秀。也许灵素若一生未遇见胡斐,生活会很平静。但错就错在灵素爱上了胡斐,而胡斐已先入为主地有了袁紫衣的影子。从此,她卷进了一场没有结果的战争。

  程灵素仅相识胡斐一天,便已倾心相许。因为胡斐不但武功高、善良,而且真诚。在灵素的前半生中,恐怕除了师父之外,大有关系之人都是阴恶浅薄之徒。如今见胡斐真诚善良,又对她竭力照料,自然一见钟情。那一日,灵素先是不理不睬,後指点途径,再带胡斐聚会,距离飞快拉近,到得胡斐为维护她而报出自己姓名时,想必灵素已芳心可可,不能自己了。王铁匠那一番话说得好,可惜胡斐不愿明白。

  程灵素,冰雪聪明之人,可再聪明之人,遇到了爱字,也会糊涂。她和胡斐同行,见了玉凤後,自知胡斐已有心上之人,但她还要时时旁敲侧击,看看胡斐对那人心意究竟如何。那日从苗人凤家出来後,她佯作玉凤失落,一试便知胡斐实是把那玉凤看得好重。她只能长叹一口气,为什麽叹气?是无奈还是伤心?那日随後,灵素便说要分开,依她之意,实是种

  无奈的提言,也可试试胡斐对自己的心。结果胡斐却不愿知所措,说送她一程,耽搁了她的心意。再後,程灵素在爱中越陷越深,一个聪明绝顶之人竟变成了痴人。自己爱的人不爱自己,相信大多数女孩此时都会觉得自卑自怜的。程灵素别的都是顶尖的,可能唯有容貌,一直是她的小小为憾之处。在这个时候,更觉得这是一大缺陷;而为什麽爱人不爱自己,恐怕

  这是一个大原因了。因而她再也无法控制住自己的悲伤,说出了她小时的难过,又大哭了一场。痴人如此!至此,她仍强烈希望得到胡斐的爱,在胡斐说出求她一件事,不知是否高攀得起时,她耳根都红了,这时她想什麽?毋须多言。但随後胡斐说出结拜兄妹来,她一下子脸色苍白,然後行为突带狂态。那一日,她没再和胡斐说第二句话。

  那日以後,灵素对胡斐的爱便转为深沉含蓄的爱了。如果说前面象火一样熊熊的烧,现在则象万川归海一样,慢慢慢慢的积攒起来了。她已经知道,或是自己让自己知道,胡斐实是爱袁紫衣的,不爱自己。但灵素又不愿离开胡斐,或者说,无法离开。她只能默默地爱着胡斐,退居到袁紫衣的影子後面。但毕竟少女心性,时时忍不住点两句胡斐。最典型的无疑

  在胡斐夺华拳门掌门时,灵素心想,“难道我不提,他便有一时一刻不记得了吗!”,足见一斑。在灵素心中,只怕盼着从洞庭到北京的路永远走不完。但天下的路再长,也有走完的一天。那日进了京城,灵素的泪便无控地滴在了路上的尘土里,胡斐见了,还是不愿懂。

  京城里的程灵素,是一个爱到极点、痴到极点的程灵素。她希望胡斐能娶袁紫衣,只因为她以为这样胡斐便可快快乐乐地过一生。那日在宣武区的那所宅子,她在袁紫衣追问下忍不住眼泪夺眶而出,吐露真情“我怎能真的伤了你,你是他心上之人,他日日夜夜想的都是你,”此处动人。

  灵素对胡斐的爱,已不能单单用爱之一字来形容。那是刻骨铭心的相思和。分隔天涯的相思,不叫相思,咫尺之隔的相思,才最令人憔悴!那是生死不渝的爱恋,那日二人在石屋中救助马春花,程灵素问胡斐,如果我和马姑娘你只能救一个,救谁?胡斐答道,救马姑娘,我与你同死。但在灵素心中,却是希望他能好好活下去的,为此即使自己死後仍承受千

  万般折磨,也心甘情愿!那是纯净升华的情义,爱是自私的,但爱到此处自私极处便是公了。她愿胡斐能娶袁紫衣,那怕自己在後半生中苦熬相思。这种爱,惊天地而泣鬼神,非至情至性之人不能为也!

  灵素之爱,在灵素死时尽露无遗。她捧着胡斐连中三大剧毒的手,心若刀割。难道只让大哥再活九年?只电光火石般一闪,灵素已知自己心意。她用口吸出胡斐伤口的毒血,此时的灵素,心一定是乱的,但乱极便变成空了。当她看见流出的血色作鲜红时,终于吁出了一口气,站起身来,柔情无限地望着胡斐说“大哥,他不知我会待你这样┅”┅身子晃了几,便倒下了┅┅她柔情无限地望着胡斐,她在想什麽呵?再过一会儿,就是一会儿,也许就是下一秒,就今生今世不能再见他了。此时的灵素,心早已碎了,但她却无从感觉,因为,她要用她剩下的全部生命,就这样痴痴地望着她一生的爱人。

  痴人如此,灵素是绝顶人物,

  金庸先生说∶“或许,她知道胡斐不爱自己,干脆用情郎的毒血毒死了自己,不愧是毒手药王的弟子,一了百了┅”我不能赞成,因为我想胡斐对她的心意,也是一种爱,是日久的爱。对于胡斐,灵素死後,或许爱情选择问题简单了,但为何圆性走後他不去追呢?我想,是因为灵素带走了他心中爱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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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6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经典评论区  真正的侠----胡斐

  胡斐是两部小说的主人公.<雪山飞狐>写于<射英雄传>之前.而<飞狐外传>则写于<神侠 侣>之后.----作者说在<雪山飞狐>中.胡斐的形象不够突出.因而专门为之再写一部<飞狐外 传>.----这一前一后.人物个性的审美追求.起了很大的变化.
  胡斐的人格基础.固然是孟子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然而作家又给他加了几条要求.即‘不为美色所动.不为哀怨所动.不为面子所动‘.这样一来.胡斐的人格形象就变得比较复杂了.

  作者在这部小说的修订本的<后记>中说:‘胡斐的性格在<雪山飞狐>中十分单薄.到了本书中才渐渐成形.我企图在本书中写一个急人之难.行侠仗义的侠士.武侠小说中真正的写侠士的其实并不多.大多数主角的所作所为主要是武而不是侠.”

  那么.这位‘真正的侠‘是属于哪一类型的呢?是我们所说的儒家之侠.还是道家之侠呢?

  严格的说.真正的侠是‘替天行道‘者.他是江湖中人过着出生入死的生活.既不属于儒家.也不属于道家.侠就是侠.胡斐就是胡斐.在某种意义上.一定要给胡斐套上一个或儒或道的框子.那是笔者之类的评论者的一种恶习.不过.为了真正将问题说清楚.不在一定的程度上分类.加框却又不行.侠虽然是独立的.‘替天行道‘的那个‘道‘却不完全是独立的或‘天生‘的.其中显然包含了人世间的价值观念和善恶是非的原则.它可能包含了儒家精神.也同时包含着道家精神.

  胡斐的形象.可以说是儒道合一的混合体.但他的趋向却是道家之侠.这么说吧:作者的理想也许是以儒家精神作为他在人格气质的基础.然而小说中人物的精神气质却又更接近于自然与性情.可谓始于儒家之侠.终于道家之侠.

  胡斐似乎是郭靖与杨过的混合或中介.

  真正的侠----胡斐II

  他努力于‘有为‘却掩不住其自由与‘无为‘的天性气质,他追踪凤天南,寻找杀父仇人,破坏福康安的‘天下掌门人大会,……其实没有一件是自己真正主动的.刻意要这样做的.追踪凤天南是作者刻意安排他这样做的;寻找杀父仇人是碍于‘父仇不共戴天‘,不报父仇枉为人的传统伦理观念;破坏天下掌门人大会则完全是因为袁紫衣;先是陪袁紫衣抢各派掌门人之位,后是想到大会上去再见袁紫衣.

  如果我们不看这部小说的<后记>,不去刻意把这一人物按照某种类型的框子来套,而是客观的判断和分析这一人物的人格形象,我们就会看到,他其实是一个典型的游侠.浪子,也是一位率性而为的性情中人,是一位视个性独立与人生自由为最终归宿与目标的人物.他要去做的事情并不一定是他想去做的,爱去做的.当然,想去做的也未必做的成.救助苗人

  凤,以至于认识了程灵素;报答马春花的一言之恩以至于几乎出生入死;追求袁紫衣而浪迹天涯……这些倒是他自愿去做的,符合他的真性情的.正如他在商家堡中的所做所为,完全符合他的天性,却未必合乎儒家传统礼法以及江湖中的某些规榘.

  胡斐始终处于想做某种事,某种人和必须去做某种事,某种人的深刻的矛盾冲突中.这掩饰了他的真实的内心世界,也模糊了他的人格形象.然而这也是一种事实.----在真实的人生之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想做的未必能做成,而不想做又必须去做的事情却又难以避免.----既然有了这样一个‘方程式”,那么胡斐的人格类型这一‘未知数‘也就不难

  求得.

  其一,胡斐号为‘飞天狐狸‘,一则表明他的武功高妙,轻功尤为出神入化;二则表明他聪颖敏捷,灵性过人;三则表明他做事不按常规,而喜欢率性而为.----他做事的率性而为在小说中有充分的表现.从商家堡闹事直至让陈家洛扮演福康安去安慰临死的马春花,处处在写胡斐的个性特徵.甚至他初到佛山,尚未知‘英雄楼‘主人的善恶,就决意要‘吃他个人

  仰马翻‘,没有钱就逼着两位本地的富绅请客,软则骗,硬则逼,无所顾忌,这自然与礼不合,与儒家之侠的风度气质以及理想价值也是南辕北辙.----他虽不似杨过那么热情如火,偏激刚烈,却因多一份机智,一份幽默,一份豁达自然,更得道家之侠的旨趣.

  其二,在<雪山飞狐>之中,胡斐的真正自我,显露在苗若兰的面前,显露在他与苗若兰的两情相悦之中,他把男女相悦的情感,看得比什么都重.区区珍宝金银的洞藏,更不在话下.这已显露出了胡斐的人生观及其个性气质,只可惜苗人凤硬要与他为难,把他当成了‘淫贼‘要与他拼个你死我活,胡斐那一刀砍与不砍,悲剧命运早已注定.

  到了<飞狐外传>中,作者又给胡斐重新安排了机会,让他与程灵素,袁紫衣两位姑娘认识,他却又面临‘`不为美色所动‘的‘侠‘与‘情‘的冲突.不过,这种冲突只是暂时的,表面的,对胡斐来说是无可奈何的.并非他想放弃对袁紫衣的爱而坚决要与凤天南为难,而恰恰是他不知道袁紫衣为什么要再三救助凤天南这一恶霸而感到痛苦万分.行侠是重要的,然而

  与袁紫衣的相爱对他来说更为重要,这才是真正的胡斐.可是,‘爱你的,你不爱她;你爱的,却不爱你‘这才是人生最悲惨的遭遇.程灵素对胡斐一往情深,胡斐对她只有兄妹之情意;胡斐与袁紫衣明明两情相悦,偏偏袁紫衣又是一位发誓不能嫁人的尼姑!

  胡斐的性格是随和的,然而他的人格却又是鲜明的.他对于感情是真挚的,对于世间的是非善恶是关注的,但他并没有以天下为己任,也无法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他也没有怎么‘得道‘,但他的天性就是如此,‘飞天狐狸‘的外号并没有白叫.我们当然没有必要将道家的特徵一一往胡斐的头上套,胡斐在金庸的笔下,是作为‘真正的侠‘的形象出现的.而他的人格,

  却又更接近独立自主与清静无为,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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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小说中的极致三男

  来源:青年报2004年1月14日
  完颜洪烈算不得大恶人。

  他之所以要逼死郭、杨两家,实在是出于一份无法自拔的爱。试问在被爱情折磨时,谁没涌出过一些卑鄙狠毒的念头?只是,可能是没条件,可能是不够胆,也可能是理智战胜了爱情的高热。身为金国六太子,他没有任何难度障碍。

  完颜洪烈是个情种,爱的境界相当之高。十八年来一个偏妃未娶,穷尽一生诠释了“情有独钟”四字。令人佩服的是:他容忍他深爱的女人十八年都沉浸在对另一个男人的思念中度日,而他爱她依旧。如此的爱到深处无怨尤,古往今来又有几人能达此境?

  可惜,软硬件兼备的完颜洪烈太不谙爱情的技巧。失误在于:只知道倾其所有地傻爱,殊不知爱情的真谛往往存在于欲迎还拒欲走还留若即若离患得患失之间。若韦小宝石中玉之流可在当时点化他一二,想必包惜弱也早已对他神魂颠倒死心塌地了。

  为救杨康,他不惜下跪向欧阳锋讨解药。杨康死后,他悲痛得终日以酒消愁。说实在的,亲爹也不过如此了。若无一段刻骨铭心的爱屋及乌,哪有视如己出的丧子之痛!

  金庸小说中找不出比黄药师更精致的男人。

  武功盖世,自成一派。

  琴、棋、书、画、奇门异术精通。

  英俊多金,讲求品位,吃穿用度从不马虎。

  言出必行,说一不二,十足男人味儿。

  专情且富于情调,其妻生前定是个幸福绝顶的女人。

  特立独行,不受世俗干扰。

  一个孤高傲世的男人,娶了聪明美丽的妻子,过一段神仙眷侣的日子,当爱情还没有升华到亲情的时候,妻子辞世,他遗恨长伴此生的孑然红尘……偶像的命运必是如此,一些都须在某种极致上戛然而止。

  想必应有无数侠女佳人竞相折腰。像黄药师这样的男人,太容易让女人动心,太难被女人接近,注定是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偶像。这偶像岂是人人能做得?生在宋代的他早已参透个中玄妙,酷和另类这两样东西被他气定神闲地信手拈来,可谓超前。

  郭靖、萧峰是一等一的大英雄,但多少会令女人觉得无趣。英雄侠骨,失之柔情;徒有剑胆,而无琴心。

  配得上侠骨柔情、剑胆琴心八字的,非令狐冲莫属。

  他心里有着严苛的师道尊严,真挚的江湖情谊,缠绵的儿女情长,浩然的天地正气。

  诸多纠结的他顽皮幽默,情奔不羁,人格魅力卓然凛现。

  他是浪子,放浪中却不经意柔情深种,对小师妹的爱怜清幽拔尘,令爱他的女人都不得不动容宽宥。

  初恋虽刻骨,他也能潇洒放怀,爱他如任盈盈,终得偿报。

  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豪情折服正邪两道。

  武功盖世,却笑傲江湖,从此一琴一箫。

  令女人开心仰视的男人,事实证明,尼姑也动心。

  难怪聪明美丽任性尊贵如任大小姐,明知不是令狐冲的心中最爱而依然义无反顾地誓死追随。如是男人,能得之,亦不敢多作奢求了。

  (文/云想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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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谈金庸笔下的武林“辈分”

  从上古时代起,祖先崇拜就是我们这个民族的重要特征。数千年的文明积淀,长幼尊卑就成了我们传统中的的重要概念。在武侠文学中,这种传统烙印的表现形式之一,就是所谓的“辈分”。
  《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和《笑傲江湖》,与辈分的关联也最多。尤其是《神雕侠侣》,辈分成了大家伙儿与杨过、小龙女过不去的主要理由。

  先看《笑傲江湖》,老金没让辈分问题在书的情节中起什么大作用,但在无意间却勾画出了武林中论资排辈的规矩框架。同一门派,往往有“先入门者为大”的规矩,劳德诺老成那样儿,还得管令狐冲叫一声“师兄”。各人的亲属也得跟着来,绿竹翁是任我行的师侄孙,于是不管盈盈是否正式入过同一门派,他都得管盈盈姑娘叫“姑姑”。不同门派之间也要讲究,少林派的掌门从上辈论起来比五岳剑派长了一辈,于是易国梓在五霸岗上与令狐冲动手就是“以大欺小”,有可能要受到门规惩罚,以致于把他的脸都吓白了。

  不但如此,甚至敌对双方你死我活时还要讲究。费彬要杀曲飞烟,不愿意在令狐冲面前担“以大欺小”的恶名,要令狐冲去杀;而令狐冲拒绝的借口是他的辈分也不算低,也不能“以大欺小”。

  看来,这套名堂儿够严格的。

  可怪事又来了,方证要收令狐冲为徒,让他改名“国冲”,不但与易国梓平辈了,而且算起来与岳不群也不相上下了,同是一个人,转眼就长一辈。

  这还没完了,令狐冲要任恒山掌门,不久前还在称他“师兄”的大小尼姑们不知是怎么论的,追着他叫“掌门师叔”,郑萼干脆告诉他以后再见着岳不群该叫“岳师兄”了,令狐冲倒也居之不疑。直到仪琳一句话挤得他下不来台,才让大家改称“掌门师兄”,还捞了个“谦光”的美誉。照这么说,辈分这玩意儿也就不那么严格了,就是一句话的事儿,也属于“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路劲子。

  拿这套规矩再去看看《射雕》和《神雕》,老金笔下的辈分简直乱了套。第一次华山论剑的“五绝”,加上老顽童周伯通、裘千仞和古墓派创始人林朝英,该是同一辈儿的了,他们中间裘千仞后来拜一灯老和尚为师,老金还特地说明了一下,因他的辈分高,渔樵耕读尊他为师兄,不来“先入门者为大”那一套了。

  黄药师本是对各种礼教不在乎的,可对辈分却看得挺重。初见傻姑,便纠正她应管黄蓉叫姑姑;他赞成杨过和小龙女的爱情,出的主意却是让杨过先“反出”古墓派,解除了师徒关系以求“名正言顺”;杨过要与他结为兄弟,他又自称不能象老顽童那样“没上没下”。倒是老顽童不管那一套,和谁都称兄道弟的,可他一到了全真七子面前,师叔架子还是摆得挺足。

  辈分与婚姻嫁娶的关系本在于是否近亲,中国传统指的是“五服”内外,与现代法律上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谋而合(我在数量上总也数不准这两个概念)。到了金庸笔下的武林中,就成了别人反对杨过和小龙女结合的最大理由,可别人自己呢?黄蓉,算起来该和王重阳门下的全真七子同辈。这就麻烦了,她所嫁的郭靖不但岁数比她小不少,辈分更比她低了一辈。老金的解决手法是安排郭靖拜洪七公为师,不料想却把全真七子和江南七怪都晾起来了。到了《神雕》中,郭靖上了终南山对丘处机还是持弟子之礼,而老丘也一点儿不客气。杨过本是郭靖交给老丘的,而老丘自己不教杨过,让赵志敬去教,显然是不愿“乱了辈分”。转了一圈儿,这辈分又回来了。郭靖大概是够愚的,不想想这样把妻子和泰山老大人都给贬低了。黄蓉自己找了个小丈夫不说,又让女儿嫁给了耶律齐。她明明知道耶律齐的师傅是那个与自己父亲同辈的老顽童,这辈分不是又乱了么?要说黄蓉不讲究这一套,她又拿辈分的事儿跟杨过、小龙女过不去,成了“说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了。可当黄蓉发现公孙绿萼爱上杨过时,她又觉得没啥不对劲儿的了。别忘了,裘千尺可没改拜什么人为师,这是哪儿跟哪儿啊?也许黄蓉认为杨过、小龙女与别人的不同之处在于他们是同门师徒,故而“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就要比别人严格才是。可照此一论事儿又来了,那个欧阳克不是收了一大堆女弟子么?大家恨他恨得牙根儿直痒痒,定他什么罪的都有,可怎么偏偏就没人去声讨这家伙在“忤逆人伦”呐!

  再琢磨下去我也乱套了。

  (空手套白狼/文,摘自新浪金庸客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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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6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金庸笔下的美食

  金庸,这个名字的背後不知蕴藏了多少传奇,一提起武侠小说,那更是不作他人之想。一波波的武侠热潮,每每都少不了这位当代的大侠,而在金庸笔下的每一部小说,可能只要是身为中国人,都能如数家珍地一一道出,成千上万的读者为之风靡而不能自拔!
  在金庸笔下的每一个人物,都是那麽的活灵活现,每一段细节,也都让人们回味无穷,存在於他字里行间的魅力可想而知。所有他设计的情节、内容、人性的挥洒、矛盾,那是根本不用多提,光是翻开影史就不知有多少部电影改编自他的手笔,在此就不再赘言。其实,在金庸笔下,除了扣人心弦的故事、惊世骇俗的武功、痴男怨女的柔情之外,他在美食上的描述也无不令人心动,这也正是YUMMY要特地为读者推荐的,我们从金庸最有名的三部小说之一的《射雕英雄传》中挑选了几道经典菜肴,让它们从小说中复活,分享给读者,并一尝只存在於武侠世界中的美食,是否如同小说中所提一般,可使人大快朵颐。

  射雕英雄传,又名大漠英雄传,它的两位主角,分别为郭靖和黄蓉,而其中大名鼎鼎的丐帮帮主洪七公,更是金庸笔下最有名的美食家,他之所以被称为九指神丐,就是因为他曾经为了贪嘴而害死了一名义士,他一怒之下,便砍去了自己的食指以做惩戒,但食指虽然无法再次大动,洪七公贪吃亦然,要不然也不会因此而被黄蓉用美味的佳肴,套出了他的生平绝技降龙十八掌;而传给郭靖,今天我们就是要做出这几道令洪七公大为倾倒的小菜。

  叫化鸡文中所提的叫化鸡,是直接剖开公鸡的肚子,将内脏洗剥乾净,但是却不除毛,然後用湿泥连毛裹起整只鸡,再丢进火里烤,等到湿泥完全烧乾,在将其剥去,鸡毛也随之掉落,白嫩的鸡肉混和著泥土的香味,让闻香而来的洪七公,露出一脸馋涎欲滴的模样。

  好逑汤这汤就书中所述,是由荷叶、笋尖、樱桃、斑鸠一同熬制而成,樱桃去核,用斑鸠取代,其名令人玩味,“好逑"一词语出诗经,「关关睢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其中樱桃代表美人,荷叶和笋尖代表君子,不愧是满腹经纶的黄药师,想出如此贴切之菜名。只因时节不对,此时不是樱桃的产季,所以我们用红枣取代,两者皆是补血之物,虽不中亦不远矣。

  炒白菜、蒸豆腐正如洪七公所说,越是平常的菜肴,越能显出烹调手段,黄蓉这白菜只拣菜心,还用鸡油和鸭掌末生炒,其鲜美可想而知。而蒸豆腐更是花尽心思,取一火腿挖出廿四个小洞,再将豆腐削成圆形风入火腿里蒸,到蒸熟後,火腿却弃之不用,独留其香於豆腐之中,煞费工夫,更有个唐诗的名目为“廿四桥明月夜",好不切题呀!

  (摘自台湾YUMMY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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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风玉露一相逢

  金庸小说中的爱情故事
  一:郭靖和黄蓉

  郭靖和黄蓉的爱情,似乎怎么看都是美满的:美丽邂逅,出生入死,喜结良缘,长相厮守。郭黄的爱情,与金庸小说中其他的爱情故事相比较,有几个特点:一是他们之间没有任何“第三者”。两个人一见倾心,从无旁顾,华筝和欧阳克在他们中间没有掀起任何波澜。二是他们没有真正的分离,连他们各自一次的生命危机时都在一起。三是在两部书(《射雕英雄传》和《神雕侠侣》)中完整地展示了他们的婚后家庭生活全过程,即有了三个孩子以后。

  回顾这两部书中的郭黄爱情全景,我的总体感觉:在《射雕》中,我们可以看到并不美丽却也许珍贵的爱情,而在《神雕》中,只剩下了庸俗的婚姻。

  在这个过程中,郭靖由一个傻小子成长为“侠之大者”;而黄蓉呢,却在极大地失落着。从《射雕》到《神雕》,是黄蓉由一个玲珑剔透可爱少女到平庸乏味琐碎妇人的堕落过程——黄蓉在《射雕》中,是一个天然美玉,旷世精灵;《神雕》中的形象,却更接近于一个优秀的幕僚师爷,一个合格的家庭主妇。依然聪明,却没有大智慧;依然圆滑,却没有感染力。而她对杨过及几个孩子的态度,却与最寻常的村妇毫无二致了。

  我并不认为,女人的美的失落,是一种伴随时间发生的必然现象。真正美的女人,她的魅力是永恒的,时间能改变的只是美丽的表现形式。而黄蓉失落的罪魁祸首,就是郭靖。

  好花须得瓶供养,郭靖这种破瓦罐,里面又盛着劣质自来水,再好的花放进去,也必将是暴殄天物。这种说法似乎还不够准确。也许应该说女人都是天然的花的种子,是胚胎,是半成品,她最后的形状是需要花丁来培育的,用心来培育。并且她们似乎在先天的物种上没有太大的差别,就是说,她们最后到底出落为大理段正淳府上的“极品十八学士”,还是变成苏州王夫人蔓陀岛上的“次等落第秀才”,全在园丁的手艺。而郭靖这个园丁的水平,大致和王夫人手下的平婆婆瑞婆婆差不多吧,就是只知道给茶花上人肉化肥。

  郭靖在女人面前的驽钝,实在是让人非常非常失望,恨不得让段誉给他一招六脉神剑,将这丢男同胞脸的家伙结果了事。郭靖的侠义,诚实,善良,英雄,都不能弥补他暴殄天物(黄蓉)的过失,都不能成为他作为一个失败男人的借口。况且,郭靖是英雄吗?很多人会说是的,死守襄阳三十年,何等壮怀激烈,怎不堪称当世大侠?可是,古人云:识时务者为俊杰。郭靖可能没有想到,襄阳是根本守不住的,而守住襄阳,也未必是一件必须做的事情!面对历史,每个人都是渺小的,而在相反的方向上面对历史的滚滚车轮,除了使人感到一丝悲壮,更多的却是悲哀了。我注意到《倚天》中提到郭靖之死时,只用了一句话“郭靖夫妇城破而死”。哎,这就是所谓英雄的结局吗?我对郭靖和黄蓉在襄阳的三十年时光的价值,充满了怀疑。

  二:杨过和小龙女

  《神雕侠侣》历来被评说为“以情见长”,用来描述杨龙爱情的形容词,也到了“惊天动地泣鬼神缠绵悱恻”之类的程度。但是,爱情的通常形态,可能就是夏天中午五楼的自来水,滴滴答答细水常流,如果你非要把它拔高到壶口瀑布的流量,就可能因为供水不足而变的不可信。

  杨龙的爱情故事里,有太多疑点:

  1.爱情的火花,是怎样点燃的?

  此二人最初在古墓里,那时杨过还是个孩子,小龙女还没有恢复“人性”。当时小龙女几次三番要赶杨过出去,杨过对这位美女的感情,一定较那丑婆婆差了许多。后来两人在墓里相依为命,各自练功,却以师徒姑姑等关系相称,亦未发现任何不良感情苗头。至少到后来两人出去赤身裸体练功时,还没有什么异样的感觉。一直到后来突然出了尹志平事件,小龙女才娇羞道:“你对我都做了那样的事,怎么还叫我姑姑?”但当时杨过竟然还分不清“姑姑”和“师父”“妻子”的区别。所以给人的感觉,竟然是这两个人的结合好象该给尹志平记头等功了。你说可笑不可笑!

  爱情小说进展,历来便如登泰山一般,九曲十八弯,拾级而上,各色景观纷至沓来,错落有致,最后豁然开朗,乃见玉皇顶。可杨龙二人,未见买门票入山,却突然山颠高歌:“我们看到了日出!”直让人心下生疑:莫非两人智取泰山,坐了缆车直接上去了?

  2.仙女怎么下的凡?浪子如何变情圣?

  小龙女开始的形象很“酷”,不食人间烟火,没有七情六欲,对收养的这个脏孩子,向来没有好脸色。后来,不得已孤男寡女共处一墓。但两人年龄已过了评定为“青梅竹马”的时候了,并且你住你的寒玉床,我睡我的钢丝绳,井水不犯河水,也谈不上“耳厮鬓染”。并且似乎也没有类似天女下凡洗澡,被“杨”生偷走了衣服这样的情节。那么我们对小龙女下凡的伟大转变,唯一可信的解释就只能是在共同对付李莫愁的斗争中,小龙女对杨过发生了微妙的崇高的革命友谊。

  杨过的转变同样突然,这家伙秉承父业,天性里就是个沾花惹草四处留情的浪子。早在第一次出场时,就曾经大耍流氓,先是称赞李莫愁“生的这般好看”,继而更是将“冰清玉洁”的“赤练仙子”“拦腰抱住”,使其有一种“异样的感觉”。后来上了桃花岛,又是吃谁家饭,砸谁家锅,和武家兄弟为了争风吃醋大打出手,并有山上拿石头砸海里憋气装死等恶行。再后来在古墓里,摄于小龙女皮鞭的威严,倒难得老实了几年。而一有机会流落江湖,又开始油嘴滑舌调戏陆无双,程英,完颜萍(不完全统计,杨在陆,完颜二女唇上各有一吻),甚至不分好坏照单全收,装疯卖傻占了李莫愁和洪凌波的便宜。再查以后,还有在公孙绿萼,以及郭襄处的既留香又留情(较之盗帅楚留香的留香不留情,其道德水准可是大大不如了)。害纯情少女合计六人之多,这样的业绩,不仅气死郭靖乔峰,赶超无忌段誉,就是小宝到此,也是互为瑜亮各有千秋亦!所以,这样的人,如何会在法王轮下含情脉脉生死两忘,如何会苦等一十六年,又如何会钟情如斯万念俱灰欲徇情绝情谷?实乃人性之迷。

  3.红旗能打多久?

  前文已述,这两个人的感情发生,很不自然。他们的个性转变,更是令人非常怀疑。那么,他们以后的感情生活走势呢?

  小说中的结局看,他们回到了活死人墓(爱情开始的地方?),并且从后来《倚天》中郭襄及黄衫女子(由史红玉引来)的交代看,他们两个再也没有出来,在里面生儿育女。这样的结局,在形式上很完美,但仔细想想,从他们的经历个性看,这样的生活合适他们吗?

  我反正对杨过表示怀疑。古语说:江山易改,秉性难移。爱情真有那么大的魔力,能彻底改变一个人吗?也许能吧,或者不妨假定能吧。但我觉得没有那个必要。

  爱情是两个相异生命个体的融合过程,但这种融合,不建立在形状的严丝合缝上,就是说,任何一方不必为了融合而改变自己的本来形状,因为决定能否融合及融合效果的,不是外在形状,而是内在的吸引力。打个比方,油和水的形状是几乎完全相同的,但无论如何都不可能交融。而两块磁铁,不论形状如何不同,也会紧紧吸到一起去。所以,既然杨过那么活泼,那么开朗,那么快意江湖,而小龙女也逐渐习惯以一种淡泊的方式“入世”,为什么两个人不是携手浪迹天涯而一定要回那个不见天日的活死人墓呢?

  要知道,爱情也需要环境,需要外在变化。生死深情刻骨之恋并不能解决生活中的所有琐屑问题。我很担心他们的爱情在过于枯燥的没有变化的生活中枯萎,让他们因爱情的刻骨铭心与生活的平淡乏味之间的强烈反差而深深地迷惑和痛苦。

  三:张无忌和赵敏周芷若

  杨过的爱情归宿(方式)不合理,张无忌的故事结局却非常符合逻辑,并且充满了玄妙。张无忌在给赵敏画眉,正满室春意,窗口却出现了周芷若的身影,提醒他:“你还答应我一件事呢”,那时张无忌手中的眉笔掉在了地上。其实,这就是张无忌的最后结局:让自己的心,徘徊在两个女人之间。(幸好小昭去当了波斯教主,殷离则大愚若智的痴迷与少年张郎,否则无忌才迷茫呢)

  一个有意思的话题:拥有两个(当然,大于二时同理)女人,是否比拥有一个女人更幸福?请注意,我用了“拥有”这个词,就是说,如果你理解的是“占有”的话,这个问题是没有意义的,因为对于纯粹的“占有”而言,女人和其他东西诸如人民币一样,都是追求无止境多多益善的。但是用“拥有”这个词,则代表了“主观感情倾注并交互作用”这层意思。那么这个问题的结论,我以为是:彻底拥有一个女人,比同时拥有两个女人更幸福。

  忽略“情场圣手”与“不解风情”之辈的天赋差别,理论上假定每个人的爱情总量都是100。那么,我认为帕累托最优解是:把100全放在一个女人那里。(尽管经济学投资理论的最优解是:不要把鸡蛋都放在一个篮子里)。

  如果认为这种理论假定不容易达到或接近的话,那么借用化学上的氢氧化合问题来说吧。假定一个男人是一个氧原子,周围有很多氢原子(女人)。(特别说明:本处假定每次反应是一个氢原子和一个氧原子参加!)而这个氧原子的能量总和是100,这100单位能量是可以任意分解组合应用的。这里要遵循一个主要的定理就是:当氢氧混合成分在4%--76%的时候,会发生剧烈化合反应,即爆炸。这会对氢氧双方都产生破坏效果。所以,我以为张无忌那样游离在两个女人之间各分50。(也许是赵敏60周芷若40,但总之差别不大),一定会引发两次爆炸,而炸伤的不仅是两个女人,还一定有他自己。

  所以,我的意见是,一定要有一个女人,可以获得你76%以上的情感,并且不要再有一个女人,越过4%的界限。最合理的可能就是,在一个女人身上,倾注诸如95%等这样一个尽量高的比例,然后把剩下的5%,分给几个好的异性朋友,一人一两个百分点啦。

  这样,你会有一个浓度很高很稳定的爱情,而且你还有几个好的异性朋友。我一贯宣扬,男人和女人之间,不可能有纯粹的友情。那么,与其虚伪的硬说“绝对纯净”,还不如勇敢坦率地承认,“有一点‘微妙’的感情”。为什么不敢承认呢?这难道会破坏我们的爱情吗?难道会玷污我们的友情吗?不会,不会。这只能在关于95%和1%的对比中让我们体会爱情的可贵,这只会在1%的调和下使我们的友情自然而长久。我们应该敢于向我们的异性朋友说“我对你有一点微妙的情感”,我们应该敢于对我们的爱人说,“我当然最爱你,不过我的朋友某某的某一点我也挺喜欢的,呵呵。”这种努力接近100的绝对的爱情,和这种坦率的微妙的友情,多么美好!

  爱情贵在情浓,如胶似漆,“我泥中有你,你泥中有我”。(异性)友情奇在“微妙”,既“微”且“妙”,因“微”而“妙”。

  张无忌同志,知否?知否?若此又怎会游移依旧?迷茫依旧?

  四:令狐冲和任盈盈

  令狐冲和任盈盈的爱情很完美。我们来考察一下两个人的“爱情天份”和漫漫征途。

  令狐冲处处佯狂卖傻,其实倒是个真正的情种。这一点大家可以在他从田伯光手下救仪琳的情节里看的清清楚楚真真切切明明白白。那种硬着头皮坐下来挨刀的大智大勇,那种血光飞舞的铁汉柔情,较之段誉对王语嫣的直来直去,杨过对郭襄的欲擒故纵,实在是手段更加高强。难怪可怜的小尼姑仪琳,就此情孽深种不能自拔。尤其难得的是,这是一个让段正淳无法理解却必须佩服的专情之士,他面对仪琳的楚楚可怜,盈盈的千娇百媚,仍然情有独钟小师妹,并且在岳灵珊移情别恋之后,宁肯顾影自怜自暴自弃,长时间沉湎其中。哎,好一个多情的种!正所谓其情天可明鉴,这一切都被任盈盈看在眼里,并且在心里真诚地感动着。

  任盈盈由于她的身份和经历,本身对感情是很缺乏感性认识的,或者说,她很纯净,并且她幸运地以这样纯净的心灵,感受了令狐冲。而不是象王语嫣那样把最初的纯真感情献给了只想当皇帝的慕容复。盈盈是个很可爱的女孩子,明明仰慕思念着令狐冲,却又装扮成“婆婆”,不许“回头看”;明明关心着他想尽办法替他治伤,却又在五霸岗上为了小女孩的羞涩驱逐那些帮忙的江湖豪客;你说她好面子的时候,她又会去到少林寺那些成天念着“空即是色”而“六根清净”的大和尚面前说:“这是我的情郎,我愿意拿我的生命换你们给他治伤”。犹为神奇的是她的“清心普咒”乐,竟然能让令狐冲这样的愚钝粗鲁之徒心神俱静。哎,这就是天意,这就是缘分,这就是,最神奇的爱情。

  还有一点值得关注:他们都是不论在什么时候都有信心都能快乐的人,所以即使是在山沟里身负重伤烤青蛙吃的时候,他们也充满了革命浪漫主义精神。我觉得这样的爱情更接近于生活,更容易长久地保持鲜活。而过于缠绵悱恻过于生死离别的爱情,也许有时候却只成为我们生活中的不可承受之重,让我们在大喜大悲心力憔悴之后,伤感地唱:“我拥有你却不感到幸福……”

  这部小说的结尾平淡却极为隽永,“想不到我任盈盈也跟一只大马猴绑在一起,生生世世再也分不开了。”那个时候,你会不由自主地想象当时的情景,想象盈盈娇嗔,妩媚,还有柔情;想象他们琴瑟共鸣,携手闯天涯的浪漫与侠情。

  呜呼,得妻若此,复有何求?人生至此,纵死又复有何撼?!

  五:张翠山和殷素素

  其实,在金庸小说里,还有一对非常美满的姻缘,就是张翠山和殷素素。

  他们相识的情节非常浪漫。雨夜的西湖,恐怖惨烈的杀戮。然后惊魂未定的张翠山,看到了湖中乘舟荡漾的殷素素。彼时,万籁俱寂,微风细雨。英雄岸上倜傥独步,佳人湖中轻嗔薄怒,吟诗对答说江湖事,眉眼之间定儿女情。顿觉得刚才的月黑风高杀人夜,一下子却充满了极致的浪漫与柔情。再下来龟蛇岛夺屠龙宝刀,两人在众人面前顾盼有情心有灵犀,英雄豪气冲天,佳人仪态万千,叫人好不羡慕。难怪昆仑剑客醋海腾波,连杀气大盛的金毛狮王,也不忍伤了如此一对璧人。后来的发展更是天意成全,两人跳过了逻辑发展的下一个很可能庸俗化的步骤——一艘迷失在海中的小船,由一个疯子掌着,把他们带到了冰火岛。

  冰火岛是他们爱情的仙境。你可以想象彼时张翠山的幸福。对一个男人来说,也许真正有意义的东西,只有两样,一个是自然,另一个是女人。而张翠山在直面真正自然的时候,拥有着一个彼此深爱着的女人。并且后来他还有了一个孩子,可爱的孩子,还有一个旷世奇男肝胆相照的朋友(谢逊)。

  我不知道他后来为什么会上了那艘船从仙境回到了人间。反正如果换我,别说是回来做我的武当张五侠,即便是回来做张真人,亦或以后的武林盟主张无忌或者天下圣主朱元璋,俺也是不肯上那艘“诺牙放粥”的。

  可是张翠山回来了,带着他的女人和孩子,可是等待他的是什么呢?武当七侠那时已经被江湖上改称武当五侠,他看着他的兄弟,说“我要为你报仇”,可仇人是谁呢?是他身边的女人吗?还有,纵然你武当派同门情深技惊天下,可你的孩子还不是中了玄冥二老的致命一掌吗?你能逃脱六大门派对你义兄下落的盘查吗?所有的问题,最后只凝成了一个结,这是张翠山唯一的解:死亡。

  我不知道张翠山死的时候,在灵魂清晰的最后一刻,是否在怀念冰火岛。也许他到那一刻才明白,只有冰火岛,才是爱情逃避现实的最后也是唯一的归宿。只有在那里,我们才能体会到自然和女人带给我们的,终极幸福。

  (李寻欢/文,摘自清韵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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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过和令狐冲

  Rill/文
  杨过受读者欢迎的程度,可能更甚至乔峰;杨过是浪漫的化身,为爱小龙女,他不怕受全世界指责,甚至看轻自己的生命,以死相随。每个女子,都希望有这样一位风流倜傥的大侠士,对自己有这样生死不喻的爱情,每个男子,都会幻想自己是这样的大情人,有小龙女这样比天仙还动人的女子一心一意为他而生、为他而死。

  杨过比较少为人注意的,是他反叛少年的一面,他是反叛少年的英雄。父母不爱我。没有人了解我,世人都欺负我。都欠我,但我不会低头,我要反抗到底,宁死不屈。这些普遍的少年时代的冤屈之情,在杨过身上一一表露出来,使他能够得到少年人的共鸣。

  另一个引起共鸣的因素,是杨过的自卑。杨过是个穷小子,无父母可以依靠,亦无权势撑腰,自觉世人都看他不起,使他受尽屈辱,但其实他比这些人好一百倍,他们越是要卑贱他,他就越看不起他们。自卑往往使人偏激而过分表现得自负,这种经验很多人都有,少年人及文人分外敏感,因此感受也分外深刻。

  但细心看《神雕》,不难发现杨过的自卑和反叛,正如一般少年人深信父母不爱他们、世人都看不起他们一样,大部分是出于他们的想像,与事实相去甚远,我个人不喜欢杨过,因为我不喜欢一味自我中心而不试图了解他人的人。

  杨过跟郭靖的最明显分别是,郭靖把社会责任放在第一位,杨过把爱情放在第一位。郭靖坚持尽忠报国,黄蓉只好跟随,反观杨过与小龙女,则反应完全不同,杨过为求绝情丹锘解毒,答应裘千尺往襄阳取郭靖黄蓉首级,小龙女随行,那时襄阳城受蒙古围困,她大感事情复杂麻烦,只盼杨过快快成事便抽身退走,解了情花之毒,两人便重回活死人墓,继续过他们不问世事的生活。

  郭靖入世,杨过并非完全“出世”;郭靖尊重社会规范,杨过鄙视社会规范,但不是“视社会规范如无物”,他是个反叛英雄。

  杨过是个完全主观而感情用事的人,什么事应该去做、什么事不该做,完全看他霎时感受,他认为别人轻视他,他马上便要报复,至于别人有没有恶意、报复是否过分,他完全不考虑。

  某人对他不好,特别是轻视他,他马上认为这是坏人、憎恨这个人,若有人出头庇护他,这个人马上就是好人,他便视为知已。郭芙说他手脏,他便“对她一家都生了厌憎之心”,这时欧阳锋在疯癫之中把他当做儿子,他便大受感动,认欧阳锋为义父。

  黄蓉纵容郭芙,又因杨康之故,对他提防,故意不授他武功,他自然敌视,郭靖虽然全心全意爱怜他,但却不帮他对付他憎恨的人,他对郭靖,便一直存着隔膜。

  他对孙婆婆、小龙女的感情也是建在这样的基础上,他在全真派受人欺负,把全真派全部人等恨之人骨,逃跑出来,得到孙婆婆、小龙女收容,他对她们感激,便全心爱护。总之,杨过不重是非善恶而重敌友恩仇,这是他的个性特点,少年是这样,长大了也没有改变。

  《神雕侠侣》是从杨过的角度写,读者用杨过的眼光看事物,自然同情杨过而对他憎恨的人有反感,特别是对郭靖、黄蓉及郭芙这一家三口有反感,但事实上杨过不是在每一件事上都是对的,而别人都是错的。郭靖视他如同亲子,黄蓉虽然对他有戒心,一来并非完全没有理由,二来她已尽力不亏待他,杨过固然三番四次救她一家,但黄蓉竭力为杨过辛劳,甚至为他冒性命之险,也不只一次。不少读者恼恨黄蓉“恶毒”地向杨过说谎,骗他小龙女是被“南海神尼”所救,这指责甚不公平,骗得杨过活下来,也是小龙女的原意,是她订下十六年之约的,黄蓉不过替她完成这个心愿。

  杨康之死,其实不是黄蓉之过,是杨康偷袭黄蓉,击在软猬甲上,染怪蛇毒血而死的,杨过一直认定郭靖黄蓉是杀父仇人,他自己就是冤枉人。

  像杨过那样注重感情的人,很多时便会因此而太过自我中心,金庸歌颂杨过与小龙女的坚贞爱情,但显然认为视爱情为高于一切,是不妥当的想法,他描述杨过企图暗杀郭靖黄蓉,用他们的首级去换取解药,就特别刻画了杨过在爱情与社会责任之间的徘徊,结果,还是社会责任战胜了爱情,金庸借黄蓉之口,称赞这是舍己为人的侠义行为。

  其实这一段的描写,不但使人对杨过的人格大感疑问,对爱情的魔力也大有恶感,因为问题不是在于在成全爱情不顾大局、或顾全大局与牺牲爱情之间的取舍,如果是这样的取舍,那么为了爱情不顾国家大事并不算是违反道德,为了国家人民而牺牲一己幸福,更堪称伟大;问题是,杨过的抉择,是应否以卑鄙的手段去杀害郭靖以成全他与小龙女的爱情,那是绝对不同的事,一个正直的人,在这事件上根本不可能有片刻的犹豫,杨过三番四次的犹豫,简直难以想像他是个怎样的人,他打算采用的手段,从国家从个人的观点看,都是卑鄙之极的,从国家观点,他是为了自己生命和爱情美满而勾结敌军;从个人观点,他是利用郭靖对他的信任而暗下毒手,他对忽必烈说:“小人在郭靖家中住过数年,又曾为他出力,他对我决无防范之心。”真是亏他说得出口。

  若然他是一时冲动杀人,那还罢了,但是杨过是经过考虑的,他到了襄阳城中,听见婴儿啼哭,想到郭靖一死,敌军即时攻入,这城中千万婴儿便得惨死,但一想到小龙女,他便把心一横:“我受苦之时,除了姑姑,有谁真心怜我?世人从不爱我,我又何必去爱世人?”使他暂时收起刀子不刺进熟睡的郭靖胸中的,不是他对世人有任何怜悯,而是郭靖旧日待他的恩情。次日,千军万马之中,他又兴起乘人之危的念头了,最后临危勒马,是杨先生的运气,哪谈得上什么舍己为人、大仁大义?

  杨过与小龙女爱对方远胜爱惜自己,无比坚贞、生死不渝,据说这是伟大的爱情。我觉得颇有保留。伟大的爱情,使爱与被爱的双方变得人格更高贵,但是爱情却使杨过变得卑鄙。

  杨过为爱小龙女而决心杀人,他身中情花之毒,只有十八天可活,但若取得郭靖黄蓉首级,则可换取解毒的绝情丹,他初时想,何必杀人?跟小龙女一起,安安静静快快活活十八天已心满意足。但两人跟着感到,这样深爱对方,一百年、一千年一起也不足够:“杨过捧起她的脸来,在她淡红的嘴唇上轻轻吻了一下,毅然道:‘好,说什么也得杀了郭靖、黄蓉。’舌尖上尝着她泪水的咸味,胸中情意激动,全身真欲爆裂一般。“真是令人心寒。在《射雕英雄传》里,黄蓉嘱郭靖,打胜了仗可求成吉思汗免除他与华筝的婚约,郭靖不忍见士兵屠城,改了要求成吉思汗饶了满城百姓性命,黄蓉赌气出走。为此,应记她一大过。但黄蓉最后毕竟没有鼓励郭靖杀人。小龙女比黄蓉更差。她答黄蓉说:“我要害你夫妇作甚?我只是要救过儿,至于他父仇什么的,全不放在心上。”

  这就是说,杨过要杀人,她就帮他杀人;要是为了救杨过必须杀了某人,她就杀了这人,除此之外,她什么也不放在心上。

  她不放在心上的岂止“父仇什么的?”襄阳满城百姓的安危,她一样不放在心上,成千上万的人要被蒙古兵杀戮了,她只关心她的情郎是否能够续命,只要她的过儿因而得活命,她就心满意足了。教我怎能接受?这位小姐是神仙还是罗刹?

  后来,据说黄药师十分欣赏杨过娶师父为妻,“视世俗规范如无物”。视世俗规范如无物不要紧,视别人的性命如无物也值得欣赏么?若爱情使一个人变得自私卑鄙,这种爱情有什么伟大可言?

  金庸对杨过特别钟爱,要《神雕侠侣》中的每一个年轻姑娘都对她有情,本来独有郭芙这草包小姐对他看不入眼,到后来笔锋一转,居然原来郭芙也一直暗中有意于他,不过自己不知道罢了。

  金庸写郭大姑娘耶律夫人在千军万马中沉思:“我为什么老是这般没来由的恨他?只因为我暗暗想着他,念着他,但他竟没半点将我放在心上?”

  郭芙小姐自小看不起杨过,若“暗暗想着他”,恐怕也要在他成了“神雕侠”之后吧?见别人奉他如天神,见他对妹子那么好,自己后悔起来,才有“姑娘不稀罕”的自欺欺人的想法,也有可能。

  但杨过对郭芙,却是有过“奇异的心事”的,他才是一直恨郭芙,因为她“没半点将他放在心上”,她是他童年的心事。

  杨过九岁第一次见郭芙,即觉得她美。那时郭芙“身穿浅绿罗衣,颈中挂一串明珠,脸色白嫩无比……双目流动,秀眉纤长……秀丽之极,”偏偏这个女孩嫌他手脏,不同他玩,他为此连她一家也憎厌上,可见反应之烈。

  长大后第一次在“英雄大宴”上再见郭芙,又再为她的娇美震荡,他明明是故意装成潦倒去试探人怎样对他,但乍见郭芙“脸如白玉、颜若朝华……粉装玉琢一般”,他“只向她瞧了一眼,不由得自惭形秽。”

  杨过见武氏兄弟拼命讨好郭芙,忍不住出言嘲讽,郭芙笑起来,他见她“这么一笑,犹似一朵玫瑰花儿忽然开放,明媚娇艳,心中不觉一动,脸上微微一红,将头转了开去。”他三番四次为她心动,她始终不把他放在眼内,只顾与大武小武周旋,他恼恨她的骄傲,每次必然作弄她,非弄得她恼怒不可。

  这是什么心情?忍不住刻薄嘲讽武氏兄弟,又是什么心情?后来骗他们郭芙已许配给他,又是什么心情,当然,杨过不是真的对郭芙有意,只是气忿她看小他,到后来她当众下马跪下来求他救丈夫,这几十年的情意结就解了。

  金庸在《神雕侠侣》的后记说,这篇小说的主旨,是透过杨过这个角色,写世间礼法习俗对人心灵和行为的拘束,金庸又说,虽然“为国为民,侠之大者”对现代社会仍有重大积极意义,但是国家界限终会消失,“爱国”、“抗敌”到时便会失去意义,但人的品德和高贵感情,永远不会失去意义,因此性格与感情,远比社会意义有更大的重要性。

  从这个角度看,杨过应该比郭靖高出一层,杨过重感情是恒久可贵,郭靖重社会责任只有短暂意义,若金庸目标真是这样,那么《神雕》便不算成功,因为杨过最后达到“英雄”的地位,仍是因为他“为国为民”,因为他战胜了只顾自己的爱憎幸福,不以国事为重的心态。杨过虽然是反叛英雄的造型,但到最后,他没有以他的典范取替郭靖,反而接受了郭靖典范,在郭靖的典范之内超胜郭靖。

  因此,我认为《神雕》是一部意念不连贯的小说,杨过是个意念不连贯的角色。《神雕》后记中提到的意念,到了《笑傲江湖》,才在令狐冲身上成功地表达出来,我认为《笑傲江湖》是金庸最成功的小说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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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6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萧峰与郭靖——神话的英雄和人间的英雄

  筋斗云/文
  人们谈到英雄时,常举萧峰和郭靖为例子,但是实际上二人是不同的英雄概念:郭靖是儒家文化里为国为民侠之大者的历史上的英雄,萧峰是与命运抗争体现自我的神话中的文学上的英雄。

  人间的英雄是要完成社会的价值,神话中的英雄是要完成个人的价值。所以,郭靖体现的是人与社会的关系,郭靖是社会所期待的英雄的标准;萧峰要体现的是人与命运的关系,萧峰是个人独立精神的一种体现。在这点上,金庸在文学上对人物的处理也非常地成功,郭靖是对自己的价值观并不恒定,他时常地体现和吸收周围社会的价值体系,社会对他是一个帮助、培养、磨炼、完成的过程,一句话,社会是对他成长的帮助,他的价值也就体现在对社会价值的完成上。反过来,萧峰从一开始出场就是已有自我的价值观,他就时常体现在与社会价值的冲突中,社会对他是一个斗争、生存、冲突、独立的过程,一句话,社会对他是一个实践的过程,社会对他是命运的代表,他的价值体现在与命运相独立上面。

  体现人与命运抗争的文学有很多,主要集中在西方文学上,中国因为文化的缘故不推崇个人的自由主义思想,体现人与命运的文学几乎没有,这是中国文学上的一个欠缺,直到二十世纪后才有所发展。在西方文学上,体现这个主题的大多数是浪漫主义作品,也有少许近代的作品。其中古代有奥狄浦斯的故事,伊利亚特、奥德赛的荷马诗歌,后来萨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以及近代的海明威的《老人与海》等等。这种英雄人物的特点是他一定要有独立的思想,他不必与社会的价值观相同,不屈从于命运,可以被命运击败,不可以被命运击倒,英雄的角色不体现在胜利而体现在抗争上面。

  天龙很成功地塑造了萧峰这个人物,可以说在文学上继续了史记中项羽的角色,填补了一个文学空白。萧峰从杏子林开始一直处在一种被命运摆布的状态,但是金庸给萧峰一个武林第一高手的形象,让他有反对命运的资本。萧峰确实是这样做了,他在杏子林十分理性地处理了丐帮叛乱事件;在追查大恶人时,更追求的是事实真相;他敢独闯聚贤庄,只为了一个陌生女子,而且作者还让他在绝壁外表现出能放下契丹包袱的智慧,就是为了塑造一个完美角色,才能担当起反抗命运的使命。这样的英雄如同口袋里的锥子,是自然而然就会露出来的,所以他即使隐居东北,也会变成辽国的南院大王,最后为了两国百姓而自杀。

  在自杀这件事的处理上,我觉得是金庸最成功的一点。反抗命运的体现就是要坚持自己的价值观念,改变一个人的观念以生存于社会本身就是一种对命运的屈服,萧峰在关外所为已经不再能坚持他的忠义礼法了,无法再认同自己的道德价值观念了,他不愿苟且地活下来,才是对命运宁死不屈的反抗,他完成了被命运击败而不被击倒的英雄历程。自杀在传统的观念上面是一种对命运的屈服,但是在萧峰的情形则完全相反,所以我才说这是他的一个突出创新之处。

  尽管萧峰是金庸最成功的文学成就,我在评论金庸作品时却把他放在射雕和笑傲之后,原因就是由于段誉和虚竹这两个人物的加入。悲剧和喜剧放在一起,在文学上是很难处理的,因为两者存在着根本的对立之处。在天龙里面段誉和虚竹在萧峰故事中成为一种对庸人的歌颂,两人的故事如果独立只是两个传奇,然而和萧峰摆在一起,则成为一种小丑人物。两人的武功都来自于他人,两人的生活目标在故事里面都是女人,把两人和萧峰摆在一起就把一篇绝世的文学变成了不伦不类的说教。这如同在哈姆雷特再加一个喜剧的兄弟,在老人与海加一个中六合彩的结尾,完全地抹杀了本身故事的意义。

  总之,在自杀一事上,金庸突破前人观点是一个成功,在段誉虚竹一事上,金庸脱离前人观念是一个大失败。要保持这篇小说的完整性,金庸需要对天龙进行大幅度的修改,段誉要改掉后半部,虚竹可以全部去掉。

  (摘自清韵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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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6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金庸让我遭遇失恋

  许多年前,我被第一个女朋友离弃,因为金庸的原故。
  那一年金庸出版了他最后一部小说《鹿鼎记》,主角韦小宝不懂武功,耽嫖滥赌,吹牛拍马,最后不仅并无“恶有恶报”,还娶了七个老婆,享尽荣华富贵。其时香港民智未开,我的第一个女朋友是金庸迷,她对韦不宝这个坏蛋主角很不以为然,而且书中竟有韦小宝跟他的女朋友建宁公主玩毒打烧的性虐待游戏,她认为这是辱没了金庸这块金漆招牌。我当然不持此等妇人之见,坚持这是金庸最高成就的作品。她跟我争论,最后把一套《鹿鼎记》往我面前一掷:“呸!你那么认同韦小宝,我看你就是跟韦小宝这个王八蛋同一路的货色!”说罢,她头也不回就走了,从此没有再回来。

  那时我很狐疑,金庸就不能写嫖赌饮吹的大英雄了吗?我的女朋友不能原谅我,更不能原谅金庸,她跟当时无数的金庸读者一样,认为武侠小说的英雄个个要像郭靖才叫女人有安全感。

  到后来,金庸当了草委,金庸办的《明报》上了市,金庸当了亿万富翁,没有人再敢质疑韦小宝这个人物的道德性,因为金庸成了当世公认的中国大文豪。韦小宝得到广泛的认同,因为创造韦小宝的人成了文人办报发大财的成功人物。

  中国人读小说,向来带有这种势利眼。日本小说家渡边淳一的长篇小说《失乐园》今年在台湾和香港成了畅销书。这是一本色情小说,全书描写的是一对狗男女背着他们的配偶偷情,大有大岛渚《感官世界》的余风。书中有许多淫猥露骨的床第描写。例如:

  彼此的大腿之间紧密结合,前后缓动。男人腰往下沉,继续反复前后抽拉顶磨,女体要害被捣中,渐渐按捺不住地挣扎起来。她是受不了那往下顶触揉搓花蕊的感觉,轻启双唇,不住喘息。

  《失乐园》的中译者叫谭玲,听名字必是女人。这版译文十分精彩——“抽拉顶磨”四字尤见力度,“女体要害被捣中”的一个“捣”字,直如千钧之重,译者选字之匠心,可与“红杏枝头春意闹”的一个千古传诵的“闹”字,功架相近。这位女译者在翻译时想必是全情投入,读者只感到在造爱的,不是小说中的一对叫久木和凛子的男女主角,而是日本作家渡边淳一跟台湾的这位女译者谭玲自己。奇怪的是《失乐园》一出版,港台“评论家”疯靡地奉之为文学的极品,居然没有一个道学家站出来指指点点,大兴宣淫播亵的问罪之师。以中国读者心灵之脆弱,道德之沉重,如何经受得起如此赤裸裸的抽拉顶磨。《失乐园》广受推崇,是因为作者渡边淳一原来还具有大学医科讲师的学术身份。中国读者对有学术成就的作家额外都非常尊重。同一部小说的情节,换了出自于香港的某一位专门在“文坛”钻营什么文联理事会主席、偶尔与另一文人开笔战商榷香港文学的后现代符号学结构的文学祭酒之手,恐怕早招来“咸湿作家”的唾骂,并有教育工作者向艺术发展局联署抗议,要求调查到底是何人批发这一笔纳税人的金钱供予此一咸湿作家出版荼毒青少年心灵的毒物。大作家笔下有情的自由,小作者创作却没有色情的权利。

  日本作家能,中国作家不能。中国读者读小说就有这种照远不照近的双重标准。中国人朦朦胧胧的对性观念多少有点压抑,看到小说文章中性的描写都大惊小怪,愤怒鞭挞作者的道德动机。但如果作者是《北回归线》的亨利·米勒,或《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劳伦斯,中国读者又往往对外国作者的创作自由大表钦敬,对他们的作品在本国受的卫道批判或法庭迫害大表同情。色情文学是人家的好,淫书创作却是自家的不妙,此等奇怪的逆反心理不知始自何时。港台读者推崇《失乐园》,对中国古典色情艺术小说《金瓶梅》却只能读到删洁本,一直到一九八九年六月,北京大学才限量推出足本的《金瓶梅》一书,还指出不许广为流传,以免青少年中毒。《金瓶梅》的一位评论家的知音东吴弄珠客,成成历年间推介这册奇书时,有很独到眼光:

  余尝曰:读金瓶梅而生怜悯心者,菩萨也;生畏惧心者,君子也;生欢喜心者,小人也;生效法心者,乃禽兽耳。

  然而东吴弄珠客最后还是拖一条“奉劝世人,勿为西门庆后车,可也”的批判导读的道学尾巴。性开放的古代犹如此,今人之闭塞保守更可想像。在中国,最后还是懂得读书的毛泽东有眼光,当江青一伙批判李可染用浓墨画中国的山水是反动的“黑画”时,毛泽东说了一句公道话:“只有好画坏画,没有黑面白画。”英国的王尔德也说过:“没有道德的书或不道德的书,只有写得好和写得坏的书。”老毛没有读过王尔德,不过中外才嚣笔狂之士,眼光总是一样的。

  二十年过去了,我的那位因我对韦小宝的不同意见而把我甩掉的女朋友己不知所终,“尔曹身与名俱裂,不废江河万古流”,韦小宝的形象经过时间淘沙铄金的考验,反而更高大了。

  我的初恋因为金庸当年那小小的一点笔误而结束。如果《失乐园》早在《鹿鼎记》写成的时候面世,我与第一位女友相拥共读于床第之间,她不但不会离弃我,说不定早跟我生了三个孩子。渡边淳一和中国的金庸分别处于错误的时空,其误我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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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6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毛看金庸
  作者: 拈花观音 发布于 09-25 18:43
  谨以下面的句子,送给金庸笔下一个个永恒不灭的英雄好汉和《鹿鼎记》以前的作者。

  金庸前辈,冒犯一次,晚辈无礼,在此鞠躬开讲。

  最是阿紫自私凶残又有鲜明,笔下第一等深刻人物——难忘也。

  阿紫瞎眼,眼中却有乔峰——唯一优点。

  阿紫出场便死,假死。

  阿紫下场真死,活该。

  真爱黄药师,什么都爱。药师曲高已无涯,不必再和寡。

  黄蓉死恋,郭靖——天生我材必有用。

  段誉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语嫣知尽其所以然又不然。两人成双,理所当然。

  骆冰白马赠胡斐,理不所,当不然。

  杨过根本无过,如何“改之”。

  小昭其实不糟,走了更好。

  奔雷手文泰来奔腾而来。鸳鸯刀骆冰不笑更鸳鸯。

  李沅芷落花有意,金笛书生流水无情。落花痴逐流水,有情人终成眷属。为沅芷高高兴

  兴的哭一场。恨全消。

  纪晓芙失身犹不悔,杨逍因此不能逍。

  杨不悔终嫁殷梨亭——花木兰代父从军。

  张无忌什么都可忘,越忘越多越无记——百无禁忌。全忘记,不回首,永不百年身。无

  祭。

  段正淳等于倪匡,做王不够再加框,自讨苦吃,也欢喜。(三毛请倪匡喝酒)

  游坦之——有胆子。生死符——空无一物。

  天山童姥原来就是小女孩。

  绝灭师太。太——师——灭——绝。

  一灯大师东海文学院栖梧。无尘道长话来不长。

  霍青桐翠羽黄衫有颜有色有情有义。陈家洛只见只想只迂只怅沅芷搭上那只手。

  青桐有种便休哭,乔峰正好失阿朱——你还等什么?

  香香公主不食人间烟火,又如何有血有肉有风情?化了省事——化做春泥更护花。

  虚竹先生,趁虚而入,暗室有妻,节节高升,好。好得胡涂。

  家洛红花,不见绿叶,但闻奇香,有眼无珠,憾。憾得不值。憾完丢掉,不要也罢。心

  砚冰雪聪明,“心”“石”具“见”,真个好书童。

  谢逊偏偏就让人只看见他的黄头发,果然狮王。

  仪琳名字好在普通,听了容易忘记,忘了不能再记起,普普通通。

  岳灵珊,君子剑下女儿,如何能懂爱令狐冲。原来自知不明,就去“平之”,这就门当

  户对。

  黄蓉,青桐,成败不在颜色。芙蓉随风摆动,百折不挠,青桐凄然挺立,柔肠寸断。青

  桐不败自败,仍爱青桐。

  老顽童周伯通,不通不通又不通。此不通非彼不通——百通。

  田伯光万里独行专为采花——不二色。陈家洛只会闻香又输一局。(你请也不喝酒)

  玄慈二娘共参欢喜佛。肉身涅磐,求佛得佛,求道得到。已然入化。可叹回头是岸,自

  甘迂腐,自以清高——不知庐山真面目,只因身在此山中。三叹玄慈,三叹金庸,不敢棒喝,

  只有叹息。三毛三叹——叹完也不过三声叹息。

  双雕光芒万丈。天龙中流砥柱。鹿鼎随波逐浪。又三叹。此叹不是彼叹。燕雀鸿鹄,三

  毛金庸。

  笑傲江湖,只因周郎顾。

  乔峰萧峰之间,但见深渊不见峰。胡汉恩仇,生死两难,尽倾英雄泪。但愿有血都成泪

  再与乔峰相拥抱。

  说到鹿鼎记,韦小宝来了。小宝话多,此人五行金必多——韦小宝有口铄金。说来说去

  ,乔峰萧峰都不疯(小宝错字)。不疯如何又成峰(小宝又写错字)。不如改名“一疯”。萧

  归又乔随实在纠缠,一加一等于一,多么简单。朱的死了,不哭,紫的来了,照收,万紫千红

  同一窟(小宝此字不错又错),多么有意思倪匡请小宝喝酒)。

  乔峰乔峰,小宝眼中,不如请去什么什么城外什么什么桥边,峰乔夜什么去吧!

  原文名:《不懂也算了——写金庸》

  (莞尔一笑)哈哈哈~~看来三毛也醉了,酒后吐真言,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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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6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金庸·剑·足球---乱弹

  作者: 水云之巅
  金庸在现在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形象,而是代表着一种文化。它是大江大河,一泻千里;也是涓涓细流,温言在耳。金庸是酒,可痛饮,一醉解千愁,更可愁短又愁长,愁了更愁。金庸里有武侠,武侠里有人生,人生里有世界;金庸里有言情,言情里有人性,人性里有社会。金庸也是个角度,无招是招,是高招绝招;看金庸不是金庸,是俗世,是人情,是九曲回肠,是浮浮沉沉的人性。女看金庸,是桃花影落,是月白风清;男侃金庸,是碧海潮生,是啸傲苍穹! 足球呢?在现在也已不是一项简单的体育运动,也代表着一种文化。它是大江大河,一泻千里;也是涓涓细流,温言在耳。足球是酒,可痛饮,一醉解千愁,更可愁短又愁长,愁了更愁。足球里有激越,激越里有欢乐,欢乐里有世界;足球里有寂寞,寂寞里有黯然垂泪,黯然垂泪里有社会。足球也是个角度,无招是招,是高招绝招;看足球不是足球,是俗世,是人情,是九曲回肠,是浮浮沉沉的人性。女看足球,是孤单飘逸,是一瞬永恒;男侃足球,是气定神闲,是傲视诸雄!

  本人素好金庸,很小便是金庸迷,总觉得在这个刀光剑影的武侠世界里,时刻能感受到一股侠气。同样的,绿茵场上雄姿英发、激情四射的健将也能给我这种感觉,那种侠气。至于这个“侠气”究竟是什么?感觉上,姑且先归结为一种“一览众山小”的豪情吧,这是二者在我感觉认识上的共性。同于武侠,也好足球,足球之道,方圆绿荫,无穷变化,正宗邪招,层出不尽。剑分气宗,剑宗两派,东亚群雄已经将招数演变到有五气朝元之境,而西亚诸侠也早修至神鬼摸测之机。几十年来,剑宗气宗交手多次,总是互有胜负,难分高下,剑气之争也一直未有平息。近年来,两派有识之士纷纷放下陋见,相互讨教对方的长处,以达内外兼修之境。此次十强论剑开锣至今,中国队的战绩甚是骄人,中国队在这组的老大地位无人能撼,出线几成定局。大爽之余,闲来无事,信手乱弹,下面就看看我们一个个风华绝代的剑客。

  前锋是中国的王者之剑,出手就带有沛然莫能御的正气,你可以知道他们何时出手,知道他们向何处出手,知道该在何处抵抗他们的招数,但剑到眼前,就知道一切的抵抗都已枉费心机,因为王者之剑,必须由另一把王者之剑才能抗衡。郝杨组合是我们最锋利最快的一招,快如闪电,进退倏忽,人所难防。此招一出,敌手处处见到剑影,处处耀眼寒光。有高手者看破虚招,一剑劈向真正的锋刃,但却发觉内力不够,龙吟声处,手中剑折,而刃已及喉。寻敌破绽,后发先至,只攻不守,破尽天下兵刃拳脚,独步江湖。此剑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 中场是剑客名家云集的地方,祁宏,落瑛剑,一招既出,虚无飘渺,这剑竟然是无形的。凡夫俗子根本就看不到剑在何处,招架更是无从谈起。但一转念间,喉咙上已经添了一件冰凉之物。凌厉飘忽的杀气,剑鸣声处,未及招架,头已落地,只是来得及喊一声,“好快的剑”。平和的目光中透露出了凌厉的杀气,在最适当时候做出最恰当的选择,这就是祁宏。他是一个真正的影子杀手,他的致命一击是一剑西来,天外飞仙!

  马明宇使的是玄铁剑,此乃一柄重剑,有一股让你稳定下来的冷静气质。所谓重剑无锋,大巧不工,以重胜轻,以拙胜巧。借浑厚内力,仅一招挺剑直刺,逼退天下英雄,马明宇凭此曾屡刺对手的喉咙。重剑是一种更高的境界,但运用重剑需要非常高的内力,则是老马年岁已高,内力下降,这炳重剑已然不如以往那样操控自如。

  李铁,木剑,灵巧不失厚实,招数层出不穷,不断给你施加压力,一招接一招地迎向你的剑锋,使你不得不举起剑来,一次次招架。终于,到最后一刻,你的剑折了,他给你致命的一击。虽是木剑,但这绝对是实招,这招太顽强,以进攻代替防守几乎无懈可击,即使你知道他是这一招,你也无可奈何。

  中国的后防乃独孤九剑,有剑法而无剑招,以分门别类的九路高明剑法,使动无拘无束,自由挥洒的剑招,处处克制对手。遇招破招,“以无招胜有招”,而达到剑法的最高境界。正如阴极生阳,防守招数到了积致,就变成最锋利的攻招。孙继海是中国最佳的防守之招,此招剑行偏锋,速度气势都已至极峰,尽是进手招数。内力到处,百练钢顿化绕指柔,一柄剑在空中弯弯曲曲有如活物一般,令敌手无从判断,有心无力。玮峰剑,有去无还,剑一发出,见血方归。寓守于攻,招招落向敌人不得不防处,一旦被他们掌握先机,那就是不死不休的结局。招虽不过九,意境却无穷无尽。

  一路上走来,中国足球始终面带微笑,因为他深信倒下去的一定不是自己。比之如剑术,中国足球一剑在手,剑随意转。收发从心,克敌于瞬息之间。中国足球乃堂堂剑宗,能击败他们只有他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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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金庸女子的三世轮回

  作者: 雷纯 发布于 10-08 18:23
  楔子

  “从这一刻起,你会经历三世轮回,你将成为一个大多数人讨厌的孤苦女子,你的情敌身份尊贵,容貌美艳,会赢得很多人的喜欢,注定了你在感情上的失意。每次坠入轮回前你只可以提出一个要求,说罢,你想要什么?”

  第一世:白芷若雪

  我从梦中惊醒,这凄清的声音一直在耳边。那是我么?我要求了什么?窗外峨嵋的月色迷朦,有风拂过,只听得丁师姐的声音穿透了墙壁咆哮而来:”周师妹,你不是答应陪我练那招’推窗望月’嘛,怎么这就睡了?””悟性奇高,进步神速,本派将来发扬光大,多半要着落在她身上”师傅的这句话使我成了众师姐的眼中钉,尤其是丁师姐。我知道,一切我全知道,除了韬光养晦、示人以弱暂时还有什么法子呢?其实我根本不想做什么劳什子的掌门,但寄人篱下的滋味我不想品尝了,为了身上心上不受伤害,我立定决心,将来峨嵋的掌门一定是我周芷若,为了这个目的我努力练习自己一向不喜欢的武功,因为这是我的工具与道具,直到我遇见了他……

  ”汉水舟中喂饭之德,永不敢忘”看着他眼中映出的清雅容颜,看着他眼中微妙的光华,我怦然心动,终于恍然想起:我希望有清丽的容色,或许可以换得真情……”周姊姊,你快劝他别再挨那两掌,你的说话,他会听的。他心中很欢喜你,难道你不知道么?”这是蛛儿的声音?还是千万年来我心中流淌的声音?

  她终于出现了,果然是身份尊贵的郡主,果然雍容华贵,果然聪明狠辣,果然热情主动,比起我的身世凄凉、我的矜持羞涩、我的师命难违,实在是差得天高地远,我是注定争不过她的。要么就象嘉兴程陆两位姑娘一生追忆、为君怀想;要么就象绿萼、灵素两位姑娘系我芳魂、换君断肠,不,即使小昭、灵素妹妹她们得到了后世痴男怨女的无比怜爱,但那不是我。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

  屠龙刀、倚天剑在我手上,甜睡的他们在我手下,只要我的手一松,就完成了师傅的遗命,从此天下再无敌手,峨嵋一派武林共尊,但是他睡着的容颜依稀还带着汉水舟中的稚气,教我百转千回,怎忍狠心!罢、罢、罢,我知道小人鱼的结局,就算今后注定是悲剧,也换得片刻温存!系你一生心,换我千行泪!

  我用心计骗了他,赢得了一个看月亮的晚上,如此妩媚的晚上!来日纵使千千晚星,亮过今宵月亮,都比不起这宵美丽,亦绝不可使我更欣赏,因你今晚共我……

  赵敏的聪明过人使我的美梦很快到了天亮!爱之深、恨之切,我不信命运,我还要强求一次,”宋夫人”果然打击了他,但看着他心痛的目光,我的心也波澜滚滚……

  我在窗前嫣然,眼看赵敏的俏脸变了颜色,心中说不出的痛快,纵然赵姑娘再聪明,也决计料不到我只不过是要求他们拜堂时对着师傅的灵位磕个头而已,想来那时他们的神情一定丰富得紧。即使是他心中六分爱她、四分爱我!我也不想做韦家的7位夫人,纵然真情、纵然美满,但得到的怜爱也只是七分之一,对于我来说,要么就是全心全意的付出,否则宁愿一世孤独。

  或许,期待在来生……

  第二世:烟浪空飞(武林外史篇)

  年少时,我是一个浪子,青衫落魄也罢,鲜衣怒马也罢,虽然他们说我是大侠,其实骨子里的我仍然是一个浪子。

  ”英雄无泪,浪子无根”,但于我来说,无泪是洒脱的内存,无根是自由的显示器。我有一个别人羡慕的女友七七,有一个肝胆相照的兄弟猫儿,还有一个比知己更加难得的仇敌,因此我的人生十分完美,完美得我必须找一些危险而艰难的事情来刺激一下自己,也让我的兄弟、女友小小地担心一下作为调剂,这样才会在璀璨的乐章上写下最辉煌的诗句,但偏偏遇见了她,浪子的漂泊到了终点……

  碧天如水月如眉,娇羞初见时。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她的名字就叫飞飞……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只见她满身的萧索,只觉她满腔的寂寞,只怜她满怀的无奈,我终于知道了什么叫”月下海棠、风露昙花,莹然清愁”……

  但是七七呢?我怎么忘了七七,她救过我,爱我爱得发疯,可以为我舍命,更何况她出身富贵,却这样风里雨里地跟着我,对于她,不但有恩情,还有责任啊!唉,但是为什么我的心却不受控制呢?

  不好,我对七七越来越凶了,千万、千万,我别把厌烦与不满表露出来啊……但那个温柔而美丽、奇异而神秘的女孩子,谁能萦绕在她的芳心中呢?她看来如婴儿般纯洁而天真,但世上却没有一个人能猜出她的心。

  ”相见争如不见,有情还似无情”,但我宁愿被她害,只求能够再见到她,即使她背后隐藏着另一种面孔。她的残酷与狠毒只让我惋惜与同情,却始终没有想过防她、害她,她到底有什么苦衷呢?

  快活林中的她,秀发与素裳齐飞,雪肤共罗衣一色,她的呼吸声,胜过世上所有的柔情蜜语,风更轻柔,春意更深。

  雨夜无梦,拂窗有寒,黯然地下古楼兰,一个女子袅袅而来,黛眉上下,千古为之低回。愿终老斯乡,怀中美人杯中酒,这是谁说过的……让我登上幸福的山峰;大苦大甜胜过不苦不甜,这又是谁说的……却让我从山峰跌到谷底。”我生来就是为了报仇的,娘让我赌上自己的一生来报复他--我的父亲。七天后我就要嫁给他了”她如是说。这一次我是真的决定生气,但对于她却又怎么气得起来!在这最甜蜜与最苦涩的日子里,我不是无力回天的可怜虫,我用自己的方法力争阻止悲剧的发生,抢回我的爱情,当然这一切得瞒着她……

  如果早知道沙漠中那一晚就是我们的诀别,就算伤害了七七,我也要把真相说出来的,但她决绝如冰雪,而自作聪明的七七一番猜测只能让我苦笑,夕阳西下,七七紧紧握住了我的手,只留下我一生的悔恨……

  如今我已经走到了这一世的终点,前世的记忆一幕幕在眼前翻飞……这是她吗?那个聪明决断的敏妹?虽然还是一般的美貌尊贵,但却变成了人头猪脑的猪七七。可是最难消受美人恩,她对我如此情深意重,我又怎能负她?

  那是我吗?那个宽厚懦弱的无忌哥哥?虽然这一世我学会了懒散与潇洒,但为什么我却始终不能洒脱率性地为自己活上一次,犹豫不决地辜负了这地老天荒的两世深情?

  却于依稀迷离中见得一张秀丽清雅的容颜、听得一个切金断玉的女音”我求她不要那么聪明,就让我的梦多驻足几天,为我的心找一个暂时栖息的中转站吧……无忌哥哥,让我们来世再圆梦,好吗?”可是,芷若,飞飞,此是同心前世约,须知眼下是来生啊,你为何还如此决绝?

  ”点水之恩,涌泉以报,留你不死,任你双飞,生既不幸,绝情断恨,孤身远引,到死不见。”悠悠经年,魂魄不曾入梦,偏这32个字我念了一生,心里始终想问一句:飞飞,难道你就忍心删除这一段甜蜜吗?

  第三世:玉色黛眉

  你是寂寞的,尽管锦衣玉食、高床暖枕,在你意中却凄楚成金莼噎喉、罗帐惊梦;你是孤独的,尽管紫鹃嘘寒、雪雁问暖,在你眼中却幽怨成杜鹃啼血、归雁触心;你是敏感的,尽管春花灿烂、秋月玲珑,在你心中却凋零成伤春冷落、悲秋寂寥。眼中泪,为他流,心中事,为他愁,意中人,为他瘦。

  红楼如梦,休戚相关。梦里不知身是客,难道隔了百年的血已不再沸热?孤标傲世的你,记不起前世的缠绵,却依然有着前世的痛,冷香袭人,你拈了怡红在水一方的酸,于是你执着于小心翼翼,偏激于一再试探。只因为,金玉良缘应宿命,谁为惜凋零啊,你惶恐着镜中伶仃的朱颜。

  隔了关山万里,隔了春夏秋冬,隔了悲欢离合,但拥有的依旧是一颗葬花的心;这一世的他才不是匆匆的天涯过客,呵护你,心心相依,依依相伴。

  然而,那一日,焚稿痴情,魂归离恨!斜阳烟柳也罢,西风残照也罢,夕阳空山也罢,斯人憔悴终于黯然了秋窗风雨的凄清百年。

  你又要归于那逆旅背后的虚空了,你只能光阴荏苒,肝肠寸断。

  往事越千年, 峨眉山月的半轮秋光,楼兰古城的脉脉无言,但根深蒂固的偏偏是,三生石上不悔的心愿!

  你知道了,你终于想起来了,这一世你不要武功、不要权势、不要深沉的心机、不要健康的身体,唯一要求的就是他的真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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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12-6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球类再说金庸男子

  佚名/文
  郭靖:排球

  没有神乎其技(晴空霹雳除外)、没有大起大落(相对于篮球比分有些寒酸),只有中规中矩、扎扎实实,一步一个脚印、一分一分地前进,但最令国人扬眉吐气的除了乒乓就得数得上女排的昔日辉煌了,而郭靖如果没有女诸葛黄蓉,首先不会成为武林高手(大侠梦泡汤了)、其次得不到武穆遗书(守襄阳也没戏了),如果精忠报国的话,也就能当上个襄阳城的小兵,让杨过抓去当某某的替死鬼。然而辉煌是暂时的,最后的破釜沉舟换来的是襄阳城的国破家亡,是排球梦的前尘如海、辉煌不再,心痛也是一种滋味吧。

  萧峰:篮球

  相对于排球,有更多的豪气、精明与速度。篮球需要高个子,萧峰给人的印象只怕也是”身高八尺、威风凛凛”,只觉得”燕赵之地、多慷慨悲歌之士”就是用来形容萧峰的,杏子林中魔术师一般的表演不但力挽了狂澜,而且赢得了阿朱的芳心,神奇、稳定、速度、 豪迈,处处都与梦之队不谋而合。

  韦小宝:乒乓球

  特征:小巧灵活,左右逢源。最重要的是大小通吃,43届天津世乒赛(基本上每届都是)一举囊括了7个老婆,目前看来仍然能够笑傲江湖、领先于世界各国,如同鹿鼎公的意气风发、势不可挡,是金庸笔下一个最风光的人物。

  慕容复:中国男足

  最让人失望的人物与最让人失望的球。未出场前的慕容公子是与萧峰齐名的两大高手,是语嫣仙子的意中人,是朱碧双姝的灵魂支柱,却没有想到原来是个志大才疏的绣花枕头,终于还有个阿碧痴心不改!同理中国男足辜负了国家的资金与培养,浪费了球迷的热情与眼泪,但依然有些球迷执迷不悔。中国女足何时也似萧峰一般说一句:我们大好女儿,耻于与尔等齐名!

  黄药师:保龄球

  黄药师是个很偏激的性子,独来独往,正如独自偷欢的保龄。保龄的计分方法是全中或补中有累加,否则即使打中9个也是一个一个单算的,也就是说,是完美主义者,要求的是绝对的优秀,而黄药师正是这样的人,妻子、女儿、甚至女婿都要求绝对的完美,因此才逐出弟子(因为犯了错)、因此才间接害死了黄夫人(因为九阴真经不全)、因此才看不上傻小子郭靖(这就不用说了吧)。

  令狐冲:羽毛球

  飘来荡去的羽毛球,一个拍子握在岳小师妹手中,另一个在任大小姐手里,令狐冲就在2人中间摇摆,虽然心向岳灵珊,但岳灵珊猛一挥拍,就将他打到盈盈那边了,由于用力过猛,羽毛零落了,不能再飞了,盈盈于是就将球装了起来。

  杨过:网球

  杨过与令狐冲有相似之处,正如网球与羽毛球也相仿佛,所不同的是杨过更加激烈、偏激、活动的能量更大,而令狐冲更加平和、飞扬、自伤。网球往往攻击力量越大回击也越大,如同杨过的“谁对他不好,以十倍还之”,而且受到的父仇、礼教、师道等束缚更多(网球嘛)。与令狐冲不同的是,2个网球拍子分别握在小龙女和郭靖手中,一边是侠之大者的殷殷期盼,一边是患难与共的脉脉深情,而杨过终于回报了郭伯伯的期望成为大侠,同时也满足了与小龙女隐居古墓的愿望。

  张无忌:台球

  感情上拖泥带水犹如老树盘根、枝枝蔓蔓的无忌最适宜的就是台球,4个底袋是赵周昭离四女,2个中袋是谢逊和太师父,感情丰富的他可以让谁都不落空,虽然有的是薄蹭、有的是直击,而最后打进了黑8(朱元璋又名重八),就到了结局。

  段誉:高尔夫球

  贵族的运动自然应该配贵族,但段誉之贵不在于他的地位,而在于他的仁爱之心。凌波微步的潇洒飘逸,与高尔夫胜似闲庭信步的悠闲隐逸是相似的,甚至在剑拔弩张时(无量派比剑等)也是谈笑自若,始终不露紧张。

  金庸:地球

  没有地球的基础与支撑,这些大球小球怎么生存,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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