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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孤傲飞鹰

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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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29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舆服一

大辂 玉辂 大马辇 小马辇 步辇 大凉步辇 板轿 耕根车
后妃车舆 皇太子亲王以下车舆 公卿以下车舆 伞盖 鞍辔
有虞氏御天下,车服以庸。夏则黻冕致美。商则大辂示俭。成周有巾车、典
辂、弁师、司服之职,天子以之表式万邦,而服车五乘,下逮臣民。汉承秦制,
御金根为乘舆,服袀玄以承大祀。东都乃有九斿、云罕、旒冕、絇屦之仪物,
踵事增华,日新代异。江左偏安,玉辂栖宝凤,采旄衔金龙。其服冕也,或饰翡
翠、珊瑚、杂珠。岂古所谓法驾、法服者哉?唐武德间著车舆、衣服之制,上得
兼下,下不得拟上。宋初,衮冕不缀珠玉。政和中诏修车辂,并建旂常,议礼局
所厘定,用为成宪。元制,郊祀则驾玉辂,服衮冕;巡幸,或乘象轿,四时质孙
之服,各随其宜。明太祖甫有天下,考定邦礼,车服尚质。酌古通今,合乎礼意。
迄于世宗,耤田造耕根,燕居服燕弁,讲武用武弁,更为忠靖冠以风有位,为保
和冠以亲宗藩,亦一王之制也。若夫前代伞扇、鞍勒之仪,门戟、旌节之属,咸
别等威,至宋加密。明初俭德开基,宫殿落成,不用文石甃地。以此坊民,武臣
犹有饰金龙于床幔,马厩用九五间数,而豪民亦或熔金为酒器,饰以玉珠。太祖
皆重惩其弊。乃命儒臣稽古讲礼,定官民服舍器用制度。历代守之,递有禁例。
兹更以朝家册宝、中外符信及宫室器用之等差,附叙于后焉。
天子车辂:明初大朝会,则拱卫司设五辂于奉天门,玉居中,左金,次革,
右象,次木。驾出则乘玉辂,后有腰舆,以八人载之。其后太祖考《周礼》五辂,
以询儒臣,曰:“玉辂太侈,何若祗用木辂?”博士詹同对曰:“孔子云‘乘殷
之辂’,即木辂也。”太祖曰:“以玉饰车,古惟祀天用之,常乘宜用殷辂。然
祀天之际,玉辂未备,木辂亦未为不可。”参政张昶曰:“木辂,戎辂也,不可
以祀天。”太祖曰:“孔子斟酌四代礼乐,以为万世法,木辂宁不可祀?祀在诚
敬,岂泥仪文。”洪武元年,有司奏乘舆服御,应以金饰,诏用铜。有司言费小
不足惜。太祖曰:“朕富有四海,岂吝乎此?第俭约非身先无以率下,且奢泰之
习,未有不由小而至大者也。”六年,命礼官考五辂制,为木辂二乘。一以丹漆,
祭祀用之;一以皮鞔,行幸用之。是冬,大辂成。命更造大辂一,象辂十,中宫
辂一,后宫车十,饰俱以凤。以将幸中立府,故造之,非常制也。二十六年,始
定卤簿大驾之制。玉辂一,大辂一,九龙车一,步辇一。后罢九龙车。永乐三年
更定卤簿大驾,有大辂、玉辂、大马辇、小马辇、步辇、大凉步辇、板轿各一,
具服、幄殿各一。
大辂,高一丈三尺九寸五分,广八尺二寸五分。辂座高四尺一寸有奇,上平
盘。前后车棂并雁翅及四垂如意滴珠板。辕长二丈二尺九寸有奇,红髹。镀金铜
龙头、龙尾、龙鳞叶片装钉。平盘下方箱,四周红髹,匡俱十二槅。内饰绿地描
金,绘兽六,麟、狻猊、犀、象、天马、天禄;禽六,鸾、凤、孔雀、朱雀、翟、
鹤。盘左右下有护泥板及车轮二,贯轴一。每轮辐十有八,其辋皆红髹,抹金铜
鈒花叶片装钉。轮内车心,用抹金铜鈒莲花瓣轮盘装钉,轴中缠黄绒驾辕诸索。
辂亭高六尺七寸九分,四柱长五尺八寸四分。槛座皆红髹。前二柱戗金,柱首宝
相花,中云龙文,下龟文锦。前左右有门,高五尺一寸九分,广二尺四寸九分,
四周装雕木沉香色描金香草板十二片。门旁槅各二及明栨,俱红髹,以抹金铜
鈒花叶片装钉,槅编以黄线条。后红髹屏风,上雕描金云龙五,红髹板戗金云龙
一。屏后地沉香色,上四槅雕描金云龙四,其次云板如之。下三槅雕描金云龙三,
其次云板亦如之。俱抹金铜鈒花叶片装钉。亭内黄线条编红髹匡软座,下莲花坠
石,上施花毯、红锦褥席、红髹坐椅。靠背上雕描金云龙一,下雕云板一,红髹
福寿板一,并褥。椅中黄织金椅靠坐褥,四围椅裙,施黄绮帷幔。亭外青绮缘边
红帘十扇。辂顶并圆盘,高三尺有奇,镀金铜蹲龙顶,带仰覆莲座,垂攀顶黄线
圆条。盘上以红髹,其下外四面地沉香色,描金云;内四角地青,绘五彩云。以
青饰辂盖,亭内贴金斗拱,承红髹匡宝盖,斗以八顶,冒以黄绮,谓之黄屋;中
并四周绣五彩云龙九。天轮三层,皆红髹,上安雕木贴金边耀叶板八十一片,内
绿地雕木贴金云龙文三层,间绘五彩云衬板八十一片。盘下四周,黄铜钉装,施
黄绮沥水三层,每层八十一摺,间绣五彩云龙文。四角垂青绮络带,各绣五彩云
升龙。圆盘四角连辂坐板,用攀顶黄线圆条,并贴金木鱼。辂亭前有左右转角阑
干二扇,后一字带左右转角阑干一扇,皆红髹,内嵌雕木贴金龙,间以五彩云。
三扇共十二柱,柱首雕木贴金蹲龙及线金五彩莲花抱柱。阑干内四周布花毯。亭
后树太常旗二,以黄线罗为之,皆十有二斿,每斿内外绣升龙一。左旗腰绣日月
北斗,竿首用镀金铜龙首。右旗腰绣黻字,竿首用镀金铜戟。各缀抹金铜铃二,
垂红缨十二,缨上施抹金铜宝盖,下垂青线帉錔。踏梯一,红髹,以抹金铜
鈒花叶片装钉。行马架二,红髹,上有黄绒匾条,用抹金铜叶片装钉。有黄绢幰
衣、(即遮尘。)油绢雨衣、青毡衣及红油合扇梯、红油托叉各一。辂以二象驾
之。
玉辂,亦驾以二象,制如大辂,而无平盘下十二槅之饰。辂亭前二柱,饰以
搏换贴金升龙。屏风后无上四槅云龙及云板之饰。天轮内用青地雕木饰玉色云龙
文。而太常旗及踏梯、行马之类,悉与大辂同。
大马辇,古者辇以人挽之。《周礼·巾车》后五辂,其一“辇车,组挽”。
然《县师》有“车辇之稽”,《黍苗》诗云“我任我辇”,则臣民所乘亦名辇。
至秦始去其轮,而制乃尊。明诸辇有轮者驾以马,以别于步辇焉。其制,高一丈
二尺五寸九分,广八尺九寸五分,辕长二丈五寸有奇,辇座高三尺四寸有奇,馀
同大辂。辇亭高六尺四寸有奇,红髹四柱,长五尺四寸有奇。槛座高与辂同,四
周红髹条环板。前左右有门,高五尺有奇,广二尺四寸有奇。门旁槅各二,后槅
三及明栨,皆红髹,抹金铜鈒花叶片装钉。槅心编以黄线条。亭内制与大辂同,
第软座上不用花毯,而用红毯。亭外用红帘十二扇。辇顶并圆盘高二尺六寸有奇,
上下俱红髹,以青饰辇盖。其铜龙、莲座、宝盖、黄屋及天轮、辇亭,制悉与大
辂同。太常旗、踏梯、行马之属,亦同大辂。驾以八马,备鞍鞯、鞦辔、铃缨
之饰。
小马辇,视大马辇高广皆减一尺,辕长一丈九尺有奇,馀同大马辇。辇亭高
五尺五寸有奇,红髹四柱,长五尺四寸有奇。槛座红髹,四周条环板,前左右有
门,高五尺,广二尺二寸有奇。门旁槅各二及明栨,后屏风壁板,俱红髹,用
抹金铜鈒花叶片装钉。亭底红髹,上施红花毯、红锦褥席。外用红帘四扇,驾以
四马。馀同大马辇。
步辇者,古之步挽。明制,高一丈三尺二寸有奇,广八尺二寸有奇。辇座高
三尺二寸有奇,四周雕木五彩云浑贴金龙板十二片,间以浑贴金仰覆莲座,下雕
木线金五彩云板十二片。辕四,红髹。中二辕长三丈五尺九寸,左右二辕长二丈
九尺五寸有奇,俱以镀金铜龙头、龙尾装钉。辇亭高六尺三寸有奇,四柱长六尺
二寸有奇。槛座红髹,四周雕木沉香色描金香草板十二片,抹金铜鈒花叶片装钉。
前左右有门,高五尺七寸有奇,广二尺四寸有奇。门旁红髹十字槅各二扇,雕饰
沉香色描金云龙板八片,下云板如其数。后红髹屏风,上雕沉香色描金云龙五。
屏后雕沉香色描金云龙板三片,又云板如其数,俱用抹金铜鈒花叶片装钉。馀同
马辇,惟红帘用十扇。辇顶并圆盘高二尺六寸有奇,其莲座、辇盖、天轮、幰
衣之属,俱同马辇。
大凉步辇,高一丈二尺五寸有奇,广一丈二尺五寸有奇。四面红髹匡,装雕
木五彩云板二十片,间以贴金仰覆莲座,下红髹如意条环板,如其数。红髹辕六:
中二辕长四丈三尺五寸有奇,左右二辕长四丈有奇,外二辕长三丈六尺五寸有奇,
前后俱饰以雕木贴金龙头、龙尾。辇亭高六尺五寸有奇,广八尺五寸有奇,四柱
红髹。前左右有门,高五尺八寸有奇,广二尺五寸有奇,四周描金香草板十二片。
门旁槅各二,后槅三及明栨皆红髹,编以黄线条。亭底上施垫毡,加红锦褥并
席。红髹坐椅一,四周雕木沉香色,描金宝相花,靠背、褥、裙、帷幔与马辇同。
内设红髹桌二;红髹阑干香桌一,阑干四,柱首俱雕木贴金蹲龙;镀金铜龙盖香
炉一,并香匙、箸、瓶;红锦墩二。外红帘三扇。辇顶高二尺七寸有奇,又镀金
铜宝珠顶,带仰覆莲座,高一尺三寸有奇;垂攀顶黄线圆条四。顶用丹漆,上冒
红毡,四垂以黄毡为如意云,黄毡缘条;四周施黄绮沥水三层,每层百三十二摺,
间绣五彩云龙文。或用大红罗冒顶,以黄罗为如意云缘条,沥水亦用黄罗。顶下
四周以红毡为帷,黄毡缘条,四角镀金铜云四。亭内宝盖绣五龙,顶以红髹木匡,
冒以黄绮为黄屋,顶心四周绣云龙各一。辇亭四角至辇座,用攀顶黄线圆条四,
并贴金木鱼。辇亭前左右转角阑干二扇,后一字带转角阑干一扇,皆红髹,雕木
浑贴金龙,间以五彩云板。阑干内四周布席。其阑干十二柱之饰及踏梯之属,俱
与马辇同。
轿者,肩行之车。宋中兴以后,皇后尝乘龙肩舆。又以征伐,道路险阻,诏
百官乘轿,名曰“竹轿子”,亦曰“竹舆”。元皇帝用象轿,驾以二象。至用红
板轿,则自明始也。其制,高六尺九寸有奇。顶红髹。近顶装圆匡蜊房窗,镀金
铜火焰宝,带仰覆莲座,四角镀金铜云朵。轿杠二,前后以镀金铜龙头、龙尾装
钉,有黄绒坠角索。四周红髹板,左右门二,用镀金铜钉铰。轿内红髹匡坐椅一,
福寿板一并褥。椅内黄织金绮靠坐褥,四周椅裙,下铺席并踏褥。有黄绢轿衣、
油绢雨衣各一,青毡衣,红毡缘条云子。嘉靖十三年谒庙,帝及后妃俱乘肩舆出
宫,至奉天门降舆升辂。隆庆四年设郊祀庆成宴,帝乘板舆由归极门出,入皇极
门,至殿上降舆。
车驾之出,有具服幄殿。按《周官》大小次,木架苇障,上下四旁周以幄坝,
以象宫室。明卤簿载具服幄殿,仪仗有黄帐房,仍元制也。帐并帷幕,以黄木棉
布为之。上施兽吻,柱竿红髹,竿首彩装蹲狮,毡顶。
耕根车,世宗朝始造。汉有耕车,晋曰耕根车,俱天子亲耕所用。嘉靖十年,
帝将耕耤田,诏造耕根车。礼官上言:“考《大明集礼》,耕耤用宋制,乘玉辂,
以耕根车载耒耜同行。今考仪注,顺天府官奉耒耜及穜稑种置彩舆,先于祭
前二日而出。今用耕根车以载耒耜,宜令造车,于祭祀日早进呈,置耒耜,先玉
辂以行。第稽诸礼书,只有图式,而无高广尺寸。宜依今置车式差小,通用青质。”
从之。
皇后辂:一,高一丈一尺三寸有奇,平盘。前后车棂并雁翅,四垂如意滴珠
板。辕长一丈九尺六寸,皆红髹。辕用抹金铜凤头、凤尾、凤翎叶片装钉。平盘
左右垂护泥板及轮二,贯轴一。每轮辐十有八,皆红髹,辋以抹金鈒花铜叶片装
钉。轮内车毂,用抹金铜鈒莲花瓣轮盘装钉,轴中缠黄绒驾辕诸索。辂亭高五尺
八寸有奇,红髹四柱。槛座上沉香色描金香草板十二片。前左右有门,高四尺五
寸有奇,广二尺四寸有奇。门旁沉香色线金菱花槅各二,下条环板,有明栨,
抹金铜鈒花叶片装钉。后红髹五山屏风,戗金鸾凤云文,屏上红髹板,戗金云文,
中装雕木浑贴金凤一。屏后红髹板,俱用抹金铜鈒花叶片装钉。亭底红髹,上施
红花毯、红锦褥席、红髹坐椅一。靠背雕木线金五彩装凤一,上下香草云板各一,
红福寿板一并褥。椅中黄织金绮靠坐褥,四周有椅裙,施黄绮帷幔。(或黄线罗。)
外用红帘十二扇。前二柱,戗金,上宝相花,中鸾凤云文,下龟文锦。辂顶并圆
盘,高二尺有奇,抹金铜立凤顶,带仰覆莲座,垂攀顶黄线圆条四。盘上红髹,
下四周沉香色描金云文,内青地五彩云文,以青饰辂盖。内宝盖,红髹匡,斗以
八顶,冒以黄绮;顶心及四周绣凤九,并五彩云文。天轮三层,红髹,上雕木贴
金边耀叶板七十二片,内饰青地雕木五彩云鸾凤文三层,间绘五彩云衬板七十二
片。下四周黄铜装钉,上施黄绮沥水三层,间绣鸾凤文。四垂青绮络带,绣鸾凤
各一。圆盘四角连辂座板,用攀顶黄线圆条四。辂亭前后有左右转角阑干各二扇,
内嵌条环板,皆红髹;计十二柱,柱首雕木红莲花,线金青绿装莲花抱柱。其踏
梯、行马之属,与大马辇同。
安车,本《周礼》后五辂之一。应劭《汉官卤簿图》有五色安车。晋皇后乘
云母安车。唐皇后安车,制如金辂。明皇后安车独简素。其制,高九尺七寸有奇,
平盘,前后车棂并雁翅板。辕二,长一丈六尺七寸有奇,皆红髹,用抹金铜凤头、
凤尾、凤翎叶片装钉。平盘左右垂护泥板及轮二,贯轴一。每轮辐十有八,皆红
髹,轴中缠黄绒驾辕诸索。车亭高四尺四寸,红髹方柱四,上装五彩花板十二片。
前左右有门,高三尺七寸有奇,广二尺二寸有奇。门旁红髹十字槅各二。后三山
屏凤,屏后壁板俱红髹,用抹金铜鈒花叶片装钉。亭底红髹板,上施红花毯、红
锦褥,四周施黄绮帷幔,外用红帘四扇。车盖用红髹抹金铜宝珠顶,带莲座,高
六寸,四角抹金铜凤头,用攀条四,并红髹木鱼。盖施黄绮沥水三层,销金鸾凤
文,凤头下垂红帉錔。其踏梯、行马、幰衣与辂同。
行障:坐障,自唐、宋有之。皇后重翟车后,皆有行障六,坐障三,左右夹
车宫人执之。而《唐书》、《宋史》不载其制。《金史》:行障长八尺,高六尺;
坐障长七尺,高五尺。明皇后用行障、坐障,皆以红绫为之,绘升降鸾凤云文;
行障绘瑞草于沥水,坐障绘云文于顶。
太皇太后、皇太后辂及安车、行障、坐障,制与皇后同。
皇妃车曰凤轿,与历代异名。其制,青顶,上抹金铜珠顶,四角抹金铜飞凤
各一,垂银香圆宝盖并彩结。轿身红髹木匡,三面篾织纹簟,绘以翟文,抹金铜
鈒花叶片装钉。红髹掆,饰以抹金铜凤头、凤尾。青销金罗缘边红帘并看带,
内红交床并坐踏褥。红销金罗轿衣一顶,用销金宝珠文;沥水,香草文;看带并
帏,皆凤文。红油绢雨轿衣一。
自皇后以下,皆用行障二,坐障一,第别以彩绘。皇妃行障、坐障,俱红绫
为之,绘云凤,而行障沥水绘香草。
皇太子金辂,高一丈二尺二寸有奇,广八尺九寸。辕长一丈九尺五寸。辂座
高三尺二寸有奇。平盘、滴珠板、轮辐、轮辋悉同玉辂。辂亭高六尺四寸有奇,
红髹四柱,长五尺四寸。槛座上四周线金五彩香草板。前左右有门,高五尺有奇,
广二尺四寸有奇。门旁槅各二,编红线条及明栨,皆红髹。后五山屏凤,青地
上雕木贴金龙五,间以五彩云文。屏后红髹板,皆抹金铜鈒花叶片装钉。红髹匡
软座,红绒坠座,大索四,下垂莲花坠石,上施红毯红锦褥席。红髹椅一,纳板
一并褥。椅中红织金绮靠坐褥,四周有椅裙,施红罗帷幔,外用青绮缘边。红帘
十二扇。椅雕贴金龙彩云,下线金彩云板一。亭内编红线条。辂顶并圆盘,高二
尺五寸有奇,又镀金铜宝珠顶,带仰覆莲座,高九寸,垂攀顶红线圆条四。盘上
丹漆,下内外皆青地绘云文,以青饰辂盖。亭内周围青斗拱,承以丹漆匡,宝盖
斗以八顶,冒以红绮,顶心绣云龙,馀绣五彩云文。天轮三层皆红髹,上雕木贴
金边耀叶板七十二片,内饰青地雕木贴金云龙文三层,间绘五彩云衬板七十二片,
四周黄铜装钉。上施红绮沥水三层,每层七十二摺,间绣五彩云龙文。四角之饰
与大辂同,第圆条用红线。辂亭前一字阑干一扇,后一字带转角阑干一扇,左右
阑干二扇,内嵌五彩云板,皆丹漆。计十四柱,柱首制与大辂同。亭后建红旗二,
以红罗为之。九斿,每斿内外绣升龙一。左旗腰绣日月北斗,竿用抹金铜龙首。
右旗腰绣黻字,竿用抹金铜戟。缀抹金铜铃二,垂红缨。其踏梯、行马之属,与
玉辂同。帐房用青木棉布,竿首青绿蹲猊,馀同乘舆帐房。
东宫妃车,亦曰凤轿、小轿,制同皇妃。行障、坐障之制亦同。
亲王象辂,其高视金辂减六寸,其广减一尺。辕长视大辂减一尺。辂座高三
尺有奇,馀饰同金辂。辂亭高五尺二寸有奇,红髹四柱。槛座上四周红髹条环板。
前左右有门,高四尺五寸有奇,广二尺二寸有奇。门旁槅各二及明栨、后五山
屏风,皆红髹,用抹金铜鈒花叶片装钉。亭底红髹,施红花毯、红锦褥席。其椅
靠、坐褥、帷幔、红帘之制,俱同金辂。辂顶并圆盘,高二尺四寸有奇,用抹金
铜宝珠顶,馀同金辂。天轮三层,皆红髹,上雕木贴金边耀叶板六十三片,内饰
青地雕木五彩云文三层,间绘五彩云衬板六十三片,四周黄铜装钉。上施红绮沥
水三层,每层八十一摺,绣瑞草文。前垂青绮络带二,俱绣升龙五彩云文。圆盘
四角连辂座板,用攀顶红线圆条四,并红髹木鱼。亭前后阑干同金辂,左右阑干
各一扇,内嵌条环板,皆红髹。计十四柱,柱首雕木红莲花,线金青绿装莲花抱
柱,前阑干内布花毯。红旗二,与金辂所树同,竿上只垂红缨五。其踏梯、行马
之属,亦同金辂。帐房用绿色螭头,馀与东宫同。
亲王妃车,亦曰凤轿、小轿,制俱同东宫妃。惟凤轿衣用木红平罗。小轿衣
二:一用矾红素纻丝,一用木红平罗。行障、坐障,制同东宫妃。
公主车,宋用厌翟车,明初因之。其后定制,凤轿、行障、坐障,如亲王妃。
皇孙车,永乐中,定皇太孙婚礼仪仗如亲王,降皇太子一等,而用象辂。
郡王无辂,只有帐房,制同亲王。
郡王妃及郡主俱用翟轿,制与皇妃凤轿同,第易凤为翟。行障、坐障同亲王
妃,而绘云翟文。
百官乘车之制:洪武元年令,凡车不得雕饰龙凤文。职官一品至三品,用间
金饰银螭绣带,青缦。四品五品,素狮头绣带,青缦。六品至九品,用素云头青
带,青缦。轿同车制。庶民车及轿,并用黑油,齐头平顶,皂缦,禁用云头。六
年令,凡车轿禁丹漆,五品以上车止用青缦。妇女许坐轿,官民老疾者亦得乘之。
景泰四年令,在京三品以上得乘轿。弘治七年令,文武官例应乘轿者,以四人舁
之。其五府管事,内外镇守、守备及公、侯、伯、都督等,不问老少,皆不得乘
轿,违例乘轿及擅用八人者,奏闻。盖自太祖不欲勋臣废骑射,虽上公,出必乘
马。永乐元年,驸马都尉胡观越制乘晋王济?熹朱<车尞>棕轿,为给事中周景所劾。
有诏宥观而赐济?熹书,切责之。惟文职大臣乘轿,庶官亦乘马。又文臣皆许乘
车,大臣得乘安车。后久废不用。正德四年,礼部侍郎刘机言,《大明集礼》,
公卿大臣得乘安车,因请定轿扇伞盖品级等差。帝以京城内安车伞盖久不行,却
其请,而命轿扇俱如例行。嘉靖十五年,礼部尚书霍韬言:“礼仪定式,京官三
品以上乘轿,迩者文官皆用肩舆,或乘女轿。乞申明礼制,俾臣下有所遵守。”
乃定四品下不许乘轿,亦毋得用肩舆。隆庆二年,给事中徐尚劾应城伯孙文栋等
乘轿出入,骄僣无状。帝命夺文栋等俸。乃谕两京武职非奉特恩不许乘轿,文官
四品以下用帷轿者,禁如例。万历三年奏定勋戚及武臣不许用帷轿、肩舆并交床
上马。至若破格殊典,则宣德中少保黄淮陪游西苑,尝乘肩舆入禁中。嘉靖间,
严嵩奉诏苑直,年及八旬,出入得乘肩舆。武臣则郭勋、朱希忠特命乘肩舆扈南
巡跸,后遂赐常乘焉。皆非制也。
伞盖之制:洪武元年,令庶民不得用罗绢凉伞,但许用油纸雨伞。三年,令
京城内一品二品用伞盖,其余用雨伞。十六年,令尚书、侍郎、左右都御史、通
政使、太常卿、应天府尹、国子祭酒、翰林学士许张伞盖。二十六年定一品、二
品伞用银浮屠顶,三品、四品用红浮屠顶,俱用黑色茶褐罗表,红绢裹,三檐;
雨伞用红油绢。五品红浮屠顶,青罗表,红绢裹,两檐;雨伞同。四品、六品至
九品,用红浮屠顶,青绢表,红绢裹,两檐;雨伞俱用油纸。三十五年,官员伞
盖不许用金绣,朱丹装饰。公、侯、驸马、伯与一品、二品同。成化九年,令两
京官遇雨任用油伞,其凉伞不许张于京城。
鞍辔之制:洪武六年,令庶民不得描金,惟铜铁装饰。二十六年,定公、侯、
一品、二品用银,铁事件,<革占>用描银。三品至五品,用银,铁事件,
<革占>用油画。六品至九品,用摆锡,铁事件,<革占>用油画。三十五年,官民人等
马颔下缨并鞦辔俱用黑色,不许红缨及描金、嵌金、天青、朱红装饰。军民用
铁事件,黑绿油<革占>。

[发帖际遇]: 孤傲飞鹰去辽东拜祭胡一刀,碰到胡斐,传授刀法,增加声望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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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29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舆服二

○皇帝冕服 后妃冠服 皇太子亲王以下冠服
皇帝冕服:洪武元年,学士陶安请制五冕。太祖曰:“此礼太繁。祭天地、
宗庙,服衮冕。社稷等祀,服通天冠,绛纱袍。馀不用。”三年,更定正旦、冬
至、圣节并服衮冕,祭社稷、先农、册拜,亦如之。十六年,定衮冕之制。冕,
前圆后方,玄表纁里。前后各十二旒,旒五采,玉十二,珠五,采缫十有二就,
就相去一寸。红丝组为缨,黈纩充耳,玉簪导。衮,玄衣黄裳,十二章,日、月、
星辰、山、龙、华虫六章织于衣,宗彝、藻、火、粉米、黼、黻六章绣于裳。白
罗大带,红里。蔽膝随裳色,绣龙、火、山文。玉革带,玉佩。大绶六采,赤、
黄、黑、白、缥、绿,小绶三,色同大绶。间施三玉环。白罗中单,黻领,青缘
襈。黄袜黄舄,金饰。二十六年,更定衮冕十二章。冕版广一尺二寸,长二尺
四寸。冠上有覆,玄表朱里,馀如旧制。圭长一尺二寸。衮,玄衣纁裳,十二章
如旧制。中单以素纱为之。红罗蔽膝,上广一尺,下广二尺,长三尺,织火、龙、
山三章。革带佩玉,长三尺三寸。大带素表朱里,两边用缘,上以朱锦,下以绿
锦。大绶,六采(黄、白、赤、玄、缥、绿)织成,纯玄质五百首。(凡合单纺
为一系,四系为一扶,五扶为一首。)小绶三,色同大绶。间织三玉环。朱袜,
赤舄。永乐三年定,冕冠以皂纱为之,上覆曰綖,桐板为质,衣之以绮,玄表
朱里,前圆后方。以玉衡维冠,玉簪贯纽,纽与冠武(足前体下曰武,绥在冠之
下,亦曰武。)并系缨处,皆饰以金。綖以左右垂黈纩充耳,(用黄玉。)系
以玄紞,承以白玉瑱朱纮。馀如旧制。玉圭长一尺二寸,剡其上,刻山四,以
象四镇之山,盖周镇圭之制,异于大圭不瑑者也。以黄绮约其下,别以囊韬之,
金龙文。衮服十有二章。玄衣八章,日、月、龙在肩,星辰、山在背,火、华虫、
宗彝在袖,(每袖各三。)皆织成本色领褾襈裾。(褾者袖端。襈者衣
缘。)纁裳四章,织藻、粉米、黼、黻各二,前三幅,后四幅,前后不相属,共
腰,有辟积,本色綼裼。裳侧有纯谓之綼,裳下有纯谓之裼,纯者缘也。中
单以素纱为之。青领褾襈裾,领织黻文十三。蔽膝随裳色,四章,织藻、粉
米、黼黻各二。本色缘,有紃,施于缝中。玉钩二。玉佩二,各用玉珩一、瑀
一、琚二、冲牙一、璜二;瑀下垂玉花一、玉滴二;瑑饰云龙文描金。自珩而
下系组五,贯以玉珠。行则冲牙、二滴与璜相触有声。金钩二。有二小绶,六采
(黄、白、赤、玄、缥、绿)纁质。大绶,六采(黄、白、赤、玄、缥、绿)纁
质,三小绶,色同大绶。间施三玉环,龙文,皆织成。袜舄皆赤色,舄用黑絇
纯,以黄饰舄首。
嘉靖八年,谕阁臣张璁:“衮冕有革带,今何不用?”璁对曰:“按陈祥道
《礼书》,古革带、大带,皆谓之鞶。革带以纛佩韨,然后加以大带,而笏搢
于二带之间。夫革带前系韨,后系绶,左右系佩,自古冕弁恒用之。今惟不用
革带,以至前后佩服皆无所系,遂附属裳要之间,失古制矣。”帝曰:“冕服祀
天地,享祖宗,若阙革带,非齐明盛服之意。及观《会典》载蔽膝用罗,上织火、
山、龙三章,并大带缘用锦,皆与今所服不合。卿可并革带系蔽膝、佩、绶之式,
详考绘图以进。”又云:“衣裳分上下服,而今衣恒掩裳。裳制如帷,而今两幅。
朕意衣但当与裳要下齐,而露裳之六章,何如?”已,又谕璁以变更祖制为疑。
璁对曰:“臣考礼制,衣不掩裳,与圣意允合。夫衣六章,裳六章,义各有取,
衣自不容掩裳。《大明集礼》及《会典》与古制不异。今衣八章,裳四章,故衣
常掩裳,然于典籍无所准。内阁所藏图注,盖因官司织造,循习讹谬。今订正之,
乃复祖制,非有变更。”帝意乃决。因复谕璁曰:“衣有六章,古以绘,今当以
织。朕命织染局考国初冕服,日月各径五寸,当从之。裳六章,古用绣,亦当从
之。古色用玄黄,取象天地。今裳用纁,于义无取,当从古。革带即束带,后当
用玉,以佩绶系之于下。蔽膝随裳色,其绣上龙下火,可不用山。卿与内阁诸臣
同考之。”于是杨一清等详议:“衮冕之服,自黄、虞以来,玄衣黄裳,为十二
章。日、月、星辰、山、龙、华虫,其序自上而下,为衣之六章;宗彝、藻、火、
粉米、黼、黻,其序自下而上,为裳之六章。自周以后浸,变其制,或八章,或
九章,已戾于古矣。我太祖皇帝复定为十二章之制,司造之官仍习舛讹,非制作
之初意。伏乞圣断不疑。”帝乃令择吉更正其制。冠以圆匡乌纱冒之,旒缀七采
玉珠十二,青纩充耳,缀玉珠二,馀如旧制。玄衣黄裳,衣裳各六章。洪武间旧
制,日月径五寸,裳前后连属如帷,六章用绣。蔽膝随裳色,罗为之,上绣龙一,
下绣火三,系于革带,大带素表朱里,上缘以朱,下以绿。革带前用玉,其后无
玉,以佩绶系而掩之。中单及圭,俱如永乐间制。朱袜,赤舄,黄条缘玄缨结。
皇帝通天冠服:洪武元年定,郊庙、省牲,皇太子诸王冠婚、醮戒,则服通
天冠、绛纱袍。冠加金博山,附蝉十二,首施珠翠,黑介帻,组缨,玉簪导。绛
纱袍,深衣制。白纱内单,皂领褾襈裾。绛纱蔽膝,白假带,方心曲领。白
袜,赤舄。其革带、佩绶,与衮服同。
皇帝皮弁服:朔望视朝、降诏、降香、进表、四夷朝贡、外官朝觐、策士传
胪皆服之。嘉靖以后,祭太岁山川诸神亦服之。其制自洪武二十六年定。皮弁用
乌纱冒之,前后各十二缝,每缝缀五采玉十二以为饰,玉簪导,红组缨。其服绛
纱衣,蔽膝随衣色。白玉佩革带。玉钩苾,绯白大带。白袜,黑舄。永乐三年定,
皮弁如旧制,惟缝及冠武并贯簪系缨处,皆饰以金玉。圭长如冕服之圭,有脊,
并双植文。绛纱袍,本色领褾襈裾。红裳,但不织章数。中单,红领褾
襈裾。馀俱如冕服内制。
皇帝武弁服:明初亲征遣将服之。嘉靖八年谕阁臣张璁云:“《会典》纪亲
征、类祃之祭,皆具武弁服。不可不备。”璁对:《周礼》有韦弁,谓以韎韦为
弁,又以为衣裳。国朝视古损益,有皮弁之制。今武弁当如皮弁,但皮弁以黑纱
冒之,武弁当以绛纱冒之。”随具图以进。帝报曰:“览图有韠形,但无系处。
冠制古象上尖,今皮弁则圆。朕惟上锐取其轻利,当如古制。又衣裳韠舄皆赤色,
何谓?且佩绶俱无,于祭用之,可乎?”璁对:“自古服冕弁俱用革带,以前系
韨,后系绶。韦弁之韠,正系于革带耳。武事尚威烈,故色纯用赤。”帝复报
璁:“冠服、衣裳、韠舄俱如古制,增革带、佩绶及圭。”乃定制,弁上锐,色
用赤,上十二缝,中缀五采玉,落落如星状。韎衣、韎裳、韎韐,俱赤色。佩、
绶、革带,如常制。佩绶及韎韐,俱上系于革带。舄如裳色。玉圭视镇圭差小,
剡上方下,有篆文曰“讨罪安民”。
皇帝常服:洪武三年定,乌纱折角向上巾,盘领窄袖袍,束带间用金、琥珀、
透犀。永乐三年更定,冠以乌纱冒之,折角向上,其后名翼善冠。袍黄,盘领,
窄袖,前后及两肩各织金盘龙一。带用玉,靴以皮为之。先是,洪武二十四年,
帝微行至神乐观,见有结网巾者。翼日,命取网巾,颁示十三布政使司,人无贵
贱,皆裹网巾,于是天子亦常服网巾。又《会典》载皇太孙冠礼有云:“掌冠跪
加网巾”,而皇帝、皇太子冠服,俱阙而不载。
嘉靖七年,更定燕弁服。初,帝以燕居冠服,尚沿习俗,谕张璁考古帝王燕
居法服之制。璁乃采《礼书》“玄端深衣”之文,图注以进。帝为参定其制,谕
璁详议。璁言:“古者冕服之外,玄端深衣,其用最广。玄端自天子达于士,国
家之命服也。深衣自天子达于庶人,圣贤之法服也。今以玄端加文饰,不易旧制,
深衣易黄色,不离中衣,诚得帝王损益时中之道。”帝因谕礼部曰:“古玄端上
下通用,今非古人比,虽燕居,宜辨等威。”因酌古制,更名曰“燕弁”,寓深
宫独处、以燕安为戒之意。其制,冠匡如皮弁之制,冒以乌纱,分十有二瓣,各
以金线压之,前饰五采玉云各一,后列四山,朱条为组缨,双玉簪。服如古玄端
之制,色玄,边缘以青,两肩绣日月,前盘圆龙一,后盘方龙二,边加龙文八十
一,领与两祛共龙文五九。衽同前后齐,共龙文四九。衬用深衣之制,色黄。袂
圆祛方,下齐负绳及踝十二幅。素带,朱里青表,绿缘边,腰围饰以玉龙九。玄
履,朱缘红缨黄结。白袜。
皇后冠服:洪武三年定,受册、谒庙、朝会,服礼服。其冠圆匡,冒以翡翠,
上饰九龙四凤,大花十二树,小花数如之。两博鬓十二钿。祎衣,深青绘翟,赤
质,五色十二等。素纱中单,黻领,朱罗縠逯襈裾。蔽膝随衣色,以緅为领
缘,用翟为章三等。大带随衣色,朱里纰其外,上以朱锦,下以绿锦,纽约用青
组。玉革带。青袜、青舄,以金饰。永乐三年定制,其冠饰翠龙九,金凤四,中
一龙衔大珠一,上有翠盖,下垂珠结,馀皆口衔珠滴,珠翠云四十片,大珠花、
小珠花数如旧。三博鬓,饰以金龙、翠云,皆垂珠滴。翠口圈一副,上饰珠宝钿
花十二,翠钿如其数。托里金口圈一副。珠翠面花五事。珠排环一对。皂罗额子
一,描金龙文,用珠二十一。翟衣,深青,织翟文十有二等,间以小轮花。红领
褾襈裾,织金云龙文。中单,玉色纱为之,红领褾襈裾,织黻文十三。
蔽膝随衣色,织翟为章三等,间以小轮花四,以緅为领缘,织金云龙文。玉谷
圭,长七寸,剡其上,瑑谷文,黄绮约其下,韬以黄囊,金龙文。玉革带,青
绮鞓,描金云龙文,玉事件十,金事件四。大带,表里俱青红相半,末纯红,
下垂织金云龙文,上朱缘,下绿缘,青绮副带一。绶五采,黄、赤、白、缥、绿,
纁质,间施二玉环,皆织成。小绶三,色同大绶。玉佩二,各用玉珩一、瑀一、
琚二、冲牙一、璜二,瑀下垂玉花一、玉滴二;瑑饰云龙文描金;自珩而下,
系组五,贯以玉珠,行则冲牙二滴与二璜相触有声;上有金钩,有小绶五采以副
之,纁质,织成。青袜舄,饰以描金云龙,皂纯,每舄首加珠五颗。
皇后常服:洪武三年定,双凤翊龙冠,首饰、钏镯用金玉、珠宝、翡翠。诸
色团衫,金绣龙凤文,带用金玉。四年更定,龙凤珠翠冠,真红大袖衣霞帔,红
罗长裙,红褙子。冠制如特髻,上加龙凤饰,衣用织金龙凤文,加绣饰。永乐三
年更定,冠用皂縠,附以翠博山,上饰金龙一,翊以珠。翠凤二,皆口衔珠滴。
前后珠牡丹二,花八蕊,翠叶三十六。珠翠穰花鬓二,珠翠云二十一,翠口圈一。
金宝钿花九,饰以珠。金凤二,口衔珠结。三博鬓,饰以鸾凤。金宝钿二十四,
边垂珠滴。金簪二。珊瑚凤冠觜一副。大衫霞帔,衫黄,霞帔深青,织金云霞龙
文,或绣或铺翠圈金,饰以珠玉坠子,瑑龙文。四衤癸袄子,(即褙子。)深
青,金绣团龙文。鞠衣红色,前后织金云龙文,或绣或铺翠圈金,饰以珠。大带
红线罗为之,有缘,馀或青或绿,各随鞠衣色。缘襈袄子,黄色,红领褾襈
裾,皆织金采色云龙文。缘襈裙,红色,绿缘襈,织金采色云龙文。玉带,
如翟衣内制,第减金事件一。玉花采结绶,以红绿线罗为结,玉绶花一,瑑云
龙文。绶带玉坠珠六,金垂头花瓣四,小金叶六。红线罗系带一。白玉云样玎榼
二,如佩制,有金钩,金如意云盖一,下悬红组五贯,金方心云板一,俱鈒云龙
文,衬以红绮,下垂金长头花四,中小金钟一,末缀白玉云朵五。青袜舄,与翟
衣内制同。
皇妃、皇嫔及内命妇冠服:洪武三年定,皇妃受册、助祭、朝会礼服。冠饰
九翚、四凤花钗九树,小花数如之。两博鬓九钿。翟衣,青质绣翟,编次于衣及
裳,重为九等。青纱中单,黻领,朱縠逯襈裾。蔽膝随裳色,加文绣重雉,为
章二等,以緅为领缘。大带随衣色。玉革带。青袜舄、佩绶。常服:鸾凤冠,
首饰、钏镯用金玉、珠宝、翠。诸色团衫,金绣鸾凤,不用黄。带用金、玉、犀。
又定山松特髻,假鬓花钿,或花钗凤冠。真红大袖衣,霞帔,红罗裙,褙子,衣
用织金及绣凤文。永乐三年更定,礼服:九翟冠二,以皂縠为之,附以翠博山,
饰大珠翟二,小珠翟三,翠翟四,皆口衔珠滴。冠中宝珠一座,翠顶云一座,其
珠牡丹、翠穰花鬓之属,俱如双凤翊龙冠制,第减翠云十。又翠牡丹花、穰花各
二,面花四,梅花环四,珠环各二。其大衫、霞帔、燕居佩服之饰,俱同中宫,
第织金绣瑑,俱云霞凤文,不用云龙文。
九嫔冠服:嘉靖十年始定,冠用九翟,次皇妃之凤。大衫、鞠衣,如皇妃制。
圭用次玉谷文。
内命妇冠服,洪武五年定,三品以上花钗、翟衣,四品、五品山松特髻,大
衫为礼服。贵人视三品,以皇妃燕居冠及大衫、霞帔为礼服,以珠翠庆云冠,鞠
衣、褙子、缘襈袄裙为常服。
宫人冠服,制与宋同。紫色,团领,窄袖,遍刺折枝小葵花,以金圈之,珠
络缝金带红裙。弓样鞋,上刺小金花。乌纱帽,饰以花,帽额缀团珠。结珠鬓梳。
垂珠耳饰。
皇太子冠服:陪祀天地、社稷、宗庙及大朝会、受册、纳妃则服衮冕。洪武
二十六年定,衮冕九章,冕九旒,旒九玉,金簪导,红组缨,两玉瑱。圭长九
寸五分。玄衣纁裳,衣五章,织山、龙、华虫、宗彝、火;裳四章,织藻、粉米、
黼、黻。白纱中单,黻领。蔽膝随裳色,织火、山二章。革带,金钩苾,玉佩。
绶五采(赤、白、玄、缥、绿)织成,纯赤质,三百三十首。小绶三,色同。间
织三玉环。大带,白表朱里,上缘以红,下缘以绿。白袜,赤舄。永乐三年定,
冕冠,玄表朱里,前圆后方,前后各九旒。每旒五采缫九就,贯五采玉九,赤、
白、青、黄、黑相次。玉衡金簪,玄紞垂青纩充耳,(用青玉。)承以白玉瑱,
朱纮缨。玉圭长九寸五分,以锦约其下,并韬。衮服九章,玄衣五章,龙在肩,
山在背,火、华虫、宗彝在袖,(每袖各三。)皆织成。本色领褾襈裾。纁
裳四章,织藻、粉米、黼、黻各二,前三幅,后四幅,不相属,共腰,有襞积,
本色綼裼。中单以素纱为之,青领褾襈裾,领织黻文十一。蔽膝随裳色,
四章,织藻、粉米、黼、黻。本色缘,有紃,施于缝中。上玉钩二。玉佩二,
各用玉珩一、瑀一、琚一、冲牙一、璜二;瑀下垂玉花一、玉滴二。瑑云龙文,
描金。自珩而下,系组五,贯以玉珠。上有金钩。小绶四采(赤、白、缥、绿)
以副之,纁质。大带,素表朱里,在腰及垂,皆有綼,上綼以朱,下綼以
绿。纽约用青组。大绶四采,(赤、白、缥、绿。)纁质。小绶三采。间施二玉
环,龙文,皆织成。袜舄皆赤色,舄用黑絇纯,黑饰舄首。朔望朝、降诏、降
香、进表、外国朝贡、朝觐,则服皮弁。永乐三年定,皮弁,冒以乌纱,前后各
九缝,每缝缀五采玉九,缝及冠武并贯簪系缨处,皆饰以金。金簪朱缨。玉圭,
如冕服内制。绛纱袍,本色领褾襈裾。红裳,如冕服内裳制,但不织章数。
中单以素纱为之,如深衣制。红领褾襈裾,领织黻文十一。蔽膝随裳色,本
色缘,有紃,施于缝中;其上玉钩二,玉佩如冕服内制,但无云龙文;有小绶
四采以副之。大带、大绶、袜舄赤色,皆如冕服内制。其常服,洪武元年定,
乌纱折上巾。永乐三年定,冠乌纱折角向上巾,(亦名翼善冠,亲王、郡王及世
子俱同。)袍赤,盘领窄袖,前后及两肩各金织盘龙一。玉带、靴,以皮为之。
皇太子妃冠服:洪武三年定,礼服与皇妃同。永乐三年更定,九翚四凤冠,
漆竹丝为匡,冒以翡翠,上饰翠翚九、金凤四,皆口衔珠滴。珠翠云四十片,大
珠花九树,小珠花数如之。双博鬓,饰以鸾凤,皆垂珠滴。翠口圈一副,上饰珠
宝钿花九,翠钿如其数。托里金口圈一副。珠翠面花五事。珠排环一对。珠皂罗
额子一,描金凤文,用珠二十一。翟衣,青质,织翟文九等,间以小轮花。红领
褾襈裾,织金云龙文。中单玉色纱为之。红领褾襈裾,领织黻文十一。
蔽膝随衣色,织翟为章二等,间以小轮花三,以緅为领缘,织金云凤文。其玉
圭、带绶、玉佩、袜舄之制,俱同皇妃。洪武三年又定常服。犀冠,刻以花凤。
首饰、钏镯、衫带俱同皇妃。四年定,冠亦与皇妃同。永乐三年定燕居冠,以皂
縠为之,附以翠博山,上饰宝珠一座,翊以二珠翠凤,皆口衔珠滴。前后珠牡丹
二,花八蕊,翠叶三十六。珠翠穰花鬓二。珠翠云十六片。翠口圈一副。金宝钿
花九,上饰珠九。金凤一对,口衔珠结。双博鬓,饰以鸾凤。金宝钿十八,边垂
珠滴。金簪一对。珊瑚凤冠觜一副。其大衫、霞帔、燕居佩服之饰,俱同皇妃。
亲王冠服:助祭、谒庙、朝贺、受册、纳妃服衮冕,朔望朝、降诏、降香、
进表、四夷朝贡、朝觐服皮弁。洪武二十六年定,冕服俱如东宫,第冕旒用五采,
玉圭长九寸二分五厘,青衣纁裳。永乐三年又定冕服、皮弁制,俱与东宫同,其
常服亦与东宫同。
嘉靖七年,谕礼部:“朕仿古玄端,自为燕弁冠服,更制忠静冠服,锡于有
位,而宗室诸王制犹未备。今酌燕弁及忠静冠之制,复为式具图,命曰保和冠服。
自郡王长子以上,其式已明。镇国将军以下至奉国中尉及长史、审理、纪善、教
授、伴读,俱用忠静冠服,依其品服之。仪宾及馀官不许概服。夫忠静冠服之异
式,尊贤之等也。保和冠服之异式,亲亲之杀也。等杀既明,庶几乎礼之所保,
保斯和,和斯安,此锡名之义也。其以图说颁示诸王府,如敕遵行。”保和冠制,
以燕弁为准,用九衤取,去簪与五玉,后山一扇,分画为四。服,青质青缘,前
后方龙补,身用素地,边用云。衬用深衣,玉色。带青表绿里绿缘。履用皂绿结,
白袜。
亲王妃冠服:受册、助祭、朝会服礼服。洪武三年定九翚四凤冠。永乐三年
又定九翟冠,制同皇妃。其大衫、霞帔、燕居佩服之饰,同东宫妃,第金事件减
一,玉绶花,瑑宝相花文。
公主冠服,与亲王妃同,惟不用圭。
亲王世子冠服:圣节、千秋节并正旦、冬至、进贺表笺及父王生日诸节庆贺,
皆服衮冕。洪武二十六年定,衮冕七章,冕三采玉珠,七旒。圭长九寸。青衣三
章,织华虫、火、宗彝。纁裳四章,织藻、粉米、黼、黻。素纱中单,青领襈,
赤韨。革带,佩白玉,玄组绶。绶紫质,用三采(紫、黄、赤)织成,间织三
白玉环。白袜,赤舄。永乐三年更定,冕冠前后各八旒,每旒五采缫八就,贯三
采玉珠八,赤、白、青色相次。玉圭长九寸。青衣三章,火在肩,华虫、宗彝在
两袖,皆织成。本色领褾袜裾。其纁裳、玉佩、带、绶之制,俱与亲王同,第
领织黻文减二。皮弁用乌纱冒之,前后各八缝,每缝缀三采玉八,馀制如亲王。
其圭佩、带绶、袜舄如冕服内制。常服亦与亲王同。嘉靖七年定保和冠服,以
燕弁为准,用八衤取,去簪玉,后山以一扇分画为四,服与亲王同。
世子妃冠服:永乐三年定,与亲王妃同,惟冠用七翟。
郡王冠服:永乐三年定,冕冠前后各七旒,每旒五采缫七就,贯三采玉珠七。
圭长九寸。青衣三章,粉米在肩,藻、宗彝在两袖,皆织成。纁裳二章,织黼、
黻各二。中单,领织黻文七,馀与亲王世子同。皮弁,前后各七缝,每缝缀三采
玉七,馀与亲王世子同。其圭佩、带绶、袜舄如冕服内制。常服亦与亲王世子同。
嘉靖七年定保和冠服,冠用七衤取,服与亲王世子同。
郡王妃冠服:永乐三年定,冠用七翟,与亲王世子妃同。其大衫、霞帔、燕
居佩服之饰,俱同亲王妃,第绣云霞翟文,不用盘凤文。
郡王长子朝服:七梁冠,大红素罗衣,白素纱中单,大红素罗裳及蔽膝,大
红素罗白素纱二色大带,玉朝带,丹矾红花锦,锦鸡绶,玉佩,象笏,白绢袜,
皂皮云头履鞋。公服:皂绉纱幞头,大红素纻丝衣,玉革带。常服:乌纱帽,大
红纻丝织金狮子开衤癸,圆领,玉束带,皂皮铜线靴。其保和冠,如忠静之制,
用五衤取;服与郡王同,补子用织金方龙。
郡主冠服:永乐三年定,与郡王妃同。惟不用圭,减四珠环一对。
郡王长子夫人冠服:珠翠五翟冠,大红纻丝大衫,深青纻丝金绣翟褙子,青
罗金绣翟霞帔,金坠头。
镇国将军冠服,与郡王长子同。镇国将军夫人冠服,与郡王长子夫人同。辅
国将军冠服,与镇国将军同,惟冠六梁,带用犀。辅国将军夫人冠服,与镇国将
军夫人同,惟冠用四翟,抹金银坠头。奉国将军冠服,与辅国将军同,惟冠五梁,
带用金鈒花,常服大红织金虎豹。奉国将军淑人冠服,与辅国将军夫人同,惟褙
子、霞帔,金绣孔雀文。镇国中尉冠服,与奉国将军同,惟冠四梁,带用素金,
佩用药玉。镇国中尉恭人冠服,与奉国将军淑人同。辅国中尉冠服,与镇国中尉
同,惟冠三梁,带用银鈒花,绶用盘雕,公服用深青素罗,常服红织金熊罴。辅
国中尉宜人冠服,与镇国中尉恭人同,惟冠用三翟,褙子、霞帔,金绣鸳鸯文,
银坠头。奉国中尉冠服,与辅国中尉同,惟冠二梁,带用素银,绶用练鹊,幞头
黑漆,常服红织金彪。奉国中尉安人冠服,与辅国中尉宜人同,惟大衫用丹矾红,
褙子、霞帔金绣练鹊文。
县主冠服:珠翠五翟冠,大红纻丝大衫,深青纻丝金绣孔雀褙子,青罗金绣
孔雀霞帔,抹金银坠头。郡君冠服,与县主同,惟冠用四翟,褙子、霞帔金绣鸳
鸯文。县君冠服,与郡君同,惟冠用三翟。乡君冠服,与县君同,惟大衫用丹矾
红,褙子、霞帔金绣练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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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29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舆服三

○文武官冠服 命妇冠服 内外官亲属冠服 内使冠服 侍仪以下冠服
士庶冠服 乐工冠服 军隶冠服 外蕃冠服 僧道服色
群臣冠服:洪武元年命制公服、朝服,以赐百官。时礼部言:“各官先授散
官,与见任职事高下不同。如御史董希哲前授朝列大夫澧州知州,而任七品职事;
省司郎中宋冕前授亚中大夫黄州知府,而任五品职事。散官与见任之职不同,故
服色不能无异,乞定其制。”乃诏省部臣定议。礼部复言:“唐制,服色皆以散
官为准。元制,散官职事各从其高者,服色因之。国初服色依散官,与唐制同。”
乃定服色准散官,不计见职,于是所赐袍带亦并如之。三年,礼部言:“历代异
尚。夏黑,商白,周赤,秦黑,汉赤,唐服饰黄,旗帜赤。今国家承元之后,取
法周、汉、唐、宋,服色所尚,于赤为宜。”从之。
文武官朝服:洪武二十六年定凡大祀、庆成、正旦、冬至、圣节及颁诏、开
读、进表、传制,俱用梁冠,赤罗衣,白纱中单,青饰领缘,赤罗裳,青缘,赤
罗蔽膝,大带赤、白二色绢,革带,佩绶,白袜黑履。一品至九品,以冠上梁数
为差。公冠八梁,加笼巾貂蝉,立笔五折,四柱,香草五段,前后玉蝉。侯七梁,
笼巾貂蝉,立笔四折,四柱,香草四段,前后金蝉。伯七梁,笼巾貂蝉,立笔二
折,四柱,香草二段,前后玳瑁蝉。俱插雉尾。驸马与侯同,不用雉尾。一品,
冠七梁,不用笼巾貂蝉,革带与佩俱玉,绶用黄、绿、赤、紫织成云凤四色花锦,
下结青丝网,玉绶环二。二品,六梁,革带,绶环犀,馀同一品。三品,五梁,
革带金,佩玉,绶用黄、绿、赤、紫织成云鹤花锦,下结青丝网,金绶环二。四
品,四梁,革带金,佩药玉,馀同三品。五品,三梁,革带银,鈒花,佩药玉,
绶用黄、绿、赤、紫织成盘雕花锦,下结青丝网,银镀金绶环二。一品至五品,
笏俱象牙。六品、七品,二梁,革带银,佩药玉,绶用黄、绿、赤织成练鹊三色
花锦,下结青丝网,银绶环二。独御史服獬廌。八品、九品,一梁,革带乌角,
佩药玉,绶用黄、绿织成鸂氵鶒二色花锦,下结青丝网,铜绶环二。六品至九品,
笏俱槐木。其武官应直守卫者,别有服色。杂职未入流品者,大朝贺、进表行礼
止用公服。三十年令视九品官,用朝服。嘉靖八年,更定朝服之制。梁冠如旧式,
上衣赤罗青缘,长过腰指七寸,毋掩下裳。中单白纱青缘。下裳七幅,前三后四,
每幅三襞积,赤罗青缘。蔽膝缀革带。绶,各从品级花样。革带之后佩绶,系而
掩之。其环亦各从品级,用玉犀金银铜,不以织于绶。大带表里俱素,惟两耳及
下垂缘绿,又以青组约之。革带俱如旧式。珮玉一如《诗传》之制,去双滴及二
珩。其三品以上玉,四品以下药玉,及袜履俱如旧式。万历五年,令百官正旦朝
贺毋僣蹑朱履。故事,十一月百官戴暖耳。是年朝觐外官及举人、监生,不许戴
暖耳入朝。
凡亲祀郊庙、社稷,文武官分献陪祀,则服祭服。洪武二十六年定,一品至
九品,青罗衣,白纱中单,俱皂领缘。赤罗裳,皂缘。赤罗蔽膝。方心曲领。其
冠带、佩绶等差,并同朝服。又定品官家用祭服。三品以上,去方心曲领。四品
以下,并去珮绶。嘉靖八年,更定百官祭服。上衣青罗,皂缘,与朝服同。下裳
赤罗,皂缘,与朝服同。蔽膝、绶环、大带、革带、佩玉、袜履俱与朝服同。其
视牲、朝日夕月、耕耤、祭历代帝王,独锦衣卫堂上官,大红蟒衣,飞鱼,乌纱
帽,鸾带,佩绣春刀。祭太庙、社稷,则大红便服。
文武官公服:洪武二十六年定,每日早晚朝奏事及侍班、谢恩、见辞则服之。
在外文武官,每日公座服之。其制,盘领右衽袍,用纻丝或纱罗绢,袖宽三尺。
一品至四品,绯袍;五品至七品,青袍;八品九品,绿袍;未入流杂职官,袍、
笏、带与八品以下同。公服花样,一品,大独科花,径五寸;二品,小独科花,
径三寸;三品,散答花,无枝叶,径二寸;四品、五品,小杂花纹,径一寸五分;
六品、七品,小杂花,径一寸;八品以下无纹。幞头:漆、纱二等,展角长一尺
二寸;杂职官幞头,垂带,后复令展角,不用垂带,与入流官同。笏依朝服为之。
腰带:一品玉,或花或素;二品犀;三品、四品,金荔枝;五品以下乌角。袜用
青革,仍垂挞尾于下。靴用皂。其后,常朝止便服,惟朔望具公服朝参。凡武官
应直守卫者,别有服色,不拘此制。公、侯、驸马、伯服色花样、腰带与一品同。
文武官花样,如无从织造,则用素。百官入朝,雨雪许服雨衣。奉天、华盖、武
英诸殿奏事,必蹑履鞋,违者御史纠之。万历五年,令常朝俱衣本等锦绣服色,
其朝觐官见辞、谢恩,不论已未入流,公服行礼。
文武官常服:洪武三年定,凡常朝视事,以乌纱帽、团领衫、束带为公服。
其带,一品玉,二品花犀,三品金鈒花,四品素金,五品银鈒花,六品、七品素
银,八品、九品乌角。凡致仕及侍亲辞闲官,纱帽、束带。为事黜降者,服与庶
人同。至二十四年,又定公、侯、伯、驸马束带与一品同,杂职官与八品、九品
同。朝官常服礼鞋,洪武六年定。先是,百官入朝,遇雨皆蹑钉靴,声彻殿陛,
侍仪司请禁之。太祖曰:“古者入朝有履,自唐始用靴。其令朝官为软底皮鞋,
冒于靴外,出朝则释之。”
礼部言近奢侈越制。诏申禁之,仍参酌汉、唐之制,颁行遵守。凡职官,一
品、二品用杂色文绮、绫罗、彩绣,帽顶、帽珠用玉;三品至五品用杂色文绮、
绫罗,帽顶用金,帽珠除玉外,随所用;六品至九品用杂色文绮、绫罗,帽顶用
银,帽珠玛瑙、水晶、香木。一品至六品穿四爪龙,以金绣为之者听。礼部又议:
“品官见尊长,用朝君公服,于理未安。宜别制梁冠、绛衣、绛裳、革带、大带、
大白袜、乌舄、佩绶,其衣裳去缘襈。三品以上佩绶,三品以下不用。”从之。
二十二年,令文武官遇雨戴雨帽,公差出外戴帽子,入城不许。二十三年定
制,文官衣自领至裔,去地一寸,袖长过手,复回至肘。公、侯、驸马与文官同。
武官去地五寸,袖长过手七寸。二十四年定,公、侯、驸马、伯服,绣麒麟、白
泽。文官一品仙鹤,二品锦鸡,三品孔雀,四品云雁,五品白鹇,六品鹭鸶,七
品鸂氵鶒,八品黄鹂,九品鹌鹑;杂职练鹊;风宪官獬廌。武官一品、二品狮子,
三品、四品虎豹,五品熊罴,六品、七品彪,八品犀牛,九品海马。又令品官常
服用杂色纻丝、绫罗、彩绣。官吏衣服、帐幔,不许用玄、黄、紫三色,并织绣
龙凤文,违者罪及染造之人。朝见人员,四时并用色衣,不许纯素。三十年,令
致仕官服色与见任同,若朝贺、谢恩、见辞,一体具服。
景泰四年,令锦衣卫指挥侍卫者,得衣麒麟。天顺二年,定官民衣服不得用
蟒龙、飞鱼、斗牛、大鹏、像生狮子、四宝相花、大西番莲、大云花样,并玄、
黄、紫及玄色、黑、绿、柳黄、姜黄、明黄诸色。弘治十三年奏定,公、侯、伯、
文武大臣及镇守、守备,违例奏请蟒衣、飞鱼衣服者,科道纠劾,治以重罪。正
德十一年设东、西两官厅,将士悉衣黄罩甲。中外化之。金绯盛服者,亦必加此
于上。都督江彬等承日红笠之上,缀以靛染天鹅翎,以为贵饰,贵者飘三英,次
者二英。兵部尚书王琼得赐一英,冠以下教场,自谓殊遇。其后巡狩所经,督饷
侍郎、巡抚都御史无不衣罩甲见上者。十三年,车驾还京,传旨,俾迎候者用曳
撒大帽、鸾带。寻赐群臣大红纻丝罗纱各一。其服色,一品斗牛,二品飞鱼,三
品蟒,四、五品麒麟,六、七品虎、彪;翰林科道不限品级皆与焉;惟部曹五品
下不与。时文臣服色亦以走兽,而麒麟之服逮于四品,尤异事也。
十六年,世宗登极诏云:“近来冒滥玉带,蟒龙、飞鱼、斗牛服色,皆庶官
杂流并各处将领夤缘奏乞,今俱不许。武职卑官僣用公、侯服色者,亦禁绝之。”
嘉靖六年复禁中外官,不许滥服五彩装花织造违禁颜色。
七年既定燕居法服之制,阁臣张璁因言:“品官燕居之服未有明制,诡异之
徒,竞为奇服以乱典章。乞更法古玄端,别为简易之制,昭布天下,使贵贱有等。”
帝因复制《忠静冠服图》颁礼部,敕谕之曰:“祖宗稽古定制,品官朝祭之服,
各有等差。第常人之情,多谨于明显,怠于幽独。古圣王慎之,制玄端以为燕居
之服。比来衣服诡异,上下无辨,民志何由定。朕因酌古玄端之制,更名‘忠静’,
庶几乎进思尽忠,退思补过焉。朕已著为图说,如式制造。在京许七品以上官
及八品以上翰林院、国子监、行人司,在外许方面官及各府堂官、州县正堂、儒
学教官服之。武官止都督以上。其馀不许滥服。”礼部以图说颁布天下,如敕奉
行。按忠静冠仿古玄冠,冠匡如制,以乌纱冒之,两山俱列于后。冠顶仍方中微
起,三梁各压以金线,边以金缘之。四品以下,去金,缘以浅色丝线。忠静服仿
古玄端服,色用深青,以纻丝纱罗为之。三品以上云,四品以下素,缘以蓝青,
前后饰本等花样补子。深衣用玉色。素带,如古大夫之带制,青表绿缘边并里。
素履,青绿绦结。白袜。
十六年,群臣朝于驻跸所,兵部尚书张瓒服蟒。帝怒,谕阁臣夏言曰:“尚
书二品,何自服蟒?”言对曰:“瓒所服,乃钦赐飞鱼服,鲜明类蟒耳。”帝曰:
“飞鱼何组两角?其严禁之。”于是礼部奏定,文武官不许擅用蟒衣、飞鱼、斗
牛、违禁华异服色。其大红纻丝纱罗服,惟四品以上官及在京五品堂上官、经筵
讲官许服。五品官及经筵不为讲官者,俱服青绿锦绣。遇吉礼,止衣红布绒褐。
品官花样,并依品级。锦衣卫指挥,侍卫者仍得衣麒麟,其带俸非侍卫,及千百
户虽侍卫,不许僣用。
历朝赐服:文臣有未至一品而赐玉带者,自洪武中学士罗复仁始。衍圣公秩
正二品,服织金麒麟袍、玉带,则景泰中入朝拜赐。自是以为常。内阁赐蟒衣,
自弘治中刘健、李东阳始。麒麟本公、侯服,而内阁服之,则嘉靖中严嵩、徐阶
皆受赐也。仙鹤,文臣一品服也,嘉靖中成国公朱希忠、都督陆炳服之,皆以玄
坛供事。而学士严讷、李春芳、董份以五品撰青词,亦赐仙鹤。寻谕供事坛中乃
用,于是尚书皆不敢衣鹤。后敕南京织闪黄补麒麟、仙鹤,赐严嵩,闪黄乃上用
服色也;又赐徐阶教子升天蟒。万历中,赐张居正坐蟒;武清侯李伟以太后父,
亦受赐。
仪宾朝服、公服、常服:俱视品级,与文武官同,惟笏皆象牙;常服花样视
武官。弘治十三年定,郡主仪宾鈒花金带,胸背狮子。县主仪宾鈒花金带,郡君
仪宾光素金带,胸背俱虎豹。县君仪宾鈒花银带,乡君仪宾光素银带,胸背俱彪。
有僣用者,革去冠带,戴平头巾,于儒学读书习礼三年。
状元及诸进士冠服:状元冠二梁,绯罗圆领,白绢中单,锦绶,蔽膝,纱帽,
槐木笏,光银带,药玉佩,朝靴,毡袜,皆御前颁赐,上表谢恩日服之。进士巾
如乌纱帽,顶微平,展角阔寸馀,长五寸许,系以垂带,皂纱为之。深蓝罗袍,
缘以青罗,袖广而不杀。槐木笏,革带、青鞓,饰以黑角,垂挞尾于后。廷试
后颁于国子监,传胪日服之。上表谢恩后,谒先师行释菜礼毕,始易常服,其巾
袍仍送国子监藏之。
命妇冠服:洪武元年定,命妇一品,冠花钗九树。两博鬓,九钿。服用翟衣,
绣翟九重。素纱中单,黼领,朱縠逯襈裾。蔽膝随裳色,以緅为领缘,加文
绣重翟,为章二等。玉带。青袜舄,佩绶。二品,冠花钗八树。两博鬓,八钿。
服用翟衣八等,犀带,馀如一品。三品,冠花钗七树。两博鬓,七钿。翟衣七等,
金革带,馀如二品。四品,冠花钗六树。两博鬓,六钿。翟衣六等,金革带,馀
如三品。五品,冠花钗五树。两博鬓,五钿。翟衣五等,乌角带,馀如四品。六
品,冠花钗四树。两博鬓,四钿。翟衣四等,乌角带,馀如五品。七品,冠花钗
三树。两博鬓,三钿。翟衣三等,乌角带,馀如六品。自一品至五品,衣色随夫
用紫。六品、七品,衣色随夫用绯。其大带如衣色。四年,以古天子诸侯服衮冕,
后与夫人亦服祎翟。今群臣既以梁冠、绛衣为朝服,不敢用冕,则外命妇亦不当
服翟衣以朝。命礼部议之。奏定,命妇以山松特髻、假鬓花钿、真红大袖衣、珠
翠蹙金霞帔为朝服。以朱翠角冠、金珠花钗、阔袖杂色绿缘为燕居之用。一品,
衣金绣文霞帔,金珠翠妆饰,玉坠。二品,衣金绣云肩大杂花霞帔,金珠翠妆饰,
金坠子。三品,衣金绣大杂花霞帔,珠翠妆饰,金坠子。四品,衣绣小杂花霞帔,
翠妆饰,金坠子。五品,衣销金大杂花霞帔,生色画绢起花妆饰,金坠子。六品、
七品,衣销金小杂花霞帔,生色画绢起花妆饰,镀金银坠子。八品、九品,衣大
红素罗霞帔,生色画绢妆饰,银坠子。首饰,一品、二品,金玉珠翠。三品、四
品,金珠翠。五品,金翠。六品以下,金镀银,间用珠。
五年,更定品官命妇冠服:一品,礼服用山松特髻,翠松五株,金翟八,口
衔珠结。正面珠翠翟一,珠翠花四朵,珠翠云喜花三朵;后鬓珠梭球一,珠翠飞
翟一,珠翠梳四,金云头连三钗一,珠帘梳一,金簪二;珠梭环一双。大袖衫,
用真红色。霞帔、褙子,俱用深青色。纻丝绫罗纱随用。霞帔上施蹙金绣云霞翟
文,鈒花金坠子。褙子上施金绣云霞翟文。常服用珠翠庆云冠,珠翠翟三,金翟
一,口衔珠结;鬓边珠翠花二,小珠翠梳一双,金云头连三钗一,金压鬓双头钗
二,金脑梳一,金簪二;金脚珠翠佛面环一双;镯钏皆用金。长袄长裙,各色纻
丝绫罗纱随用。长袄缘襈,或紫或绿,上施蹙金绣云霞翟文。看带,用红绿紫,
上施蹙金绣云霞翟文。长裙,横竖金绣缠枝花文。二品,特髻上金翟七,口衔珠
结,馀同一品。常服亦与一品同。三品,特髻上金孔雀六,口衔珠结。正面珠翠
孔雀一,后鬓翠孔雀二。霞帔上施蹙金云霞孔雀文,鈒花金坠子。褙子上施金绣
云霞孔雀文,馀同二品。常服冠上珠翠孔雀三,金孔雀二,口衔珠结。长袄缘
襈。看带,或紫或绿,并绣云霞孔雀文。长裙,横竖襕并绣缠枝花文,馀同二
品。四品,特髻上金孔雀五,口衔珠结,馀同三品。常服亦与三品同。五品,特
髻上银镀金鸳鸯四,口衔珠结。正面珠翠鸳鸯一,小珠铺翠云喜花三朵;后鬓翠
鸳鸯二,银镀金云头连三钗一,小珠帘梳一,镀金银簪二;小珠梳环一双。霞帔
上施绣云霞鸳鸯文,镀金银鈒花坠子。褙子上施云霞鸳鸯文,馀同四品。常服冠
上小珠翠鸳鸯三,镀金银鸳鸯二,挑珠牌。鬓边小珠翠花二朵,云头连三钗一,
梳一,压鬓双头钗二,镀金簪二;银脚珠翠佛面环一双。镯钏皆用银镀金。长袄
缘襈,绣云霞鸳鸯文。长裙,横竖襕绣缠枝花文,馀同四品。六品,特髻上
翠松三株,银镀金练鹊四,口衔珠结。正面银镀金练鹊一,小珠翠花四朵;后鬓
翠梭球一,翠练鹊二,翠梳四,银云头连三钗一,珠缘翠帘梳一,银簪二。大袖
衫,绫罗?绢随所用。霞帔施绣云霞练鹊文,花银坠子。褙子上施云霞练鹊文,
馀同五品。常服冠上镀金银练鹊三,又镀金银练鹊二,挑小珠牌;镯钏皆用银。
长袄缘襈。看带,或紫或绿,绣云霞练鹊文。长裙,横竖襕绣缠枝花文,馀
同五品。七品,礼服、常服俱同六品。其八品、九品礼服,惟用大袖衫、霞帔、
褙子。大衫同七品。霞帔上绣缠枝花,鈒花银坠子。褙子上绣摘枝团花。通用小
珠庆云冠。常服亦用小珠庆云冠,银间镀金银练鹊三,又银间镀金银练鹊二,挑
小珠牌;银间镀金云头连三钗一,银间镀金压鬓双头钗二,银间镀金脑梳一,银
间镀金簪二。长袄缘襈、看带并绣缠枝花,馀同七品。又定命妇团衫之制,以
红罗为之,绣重雉为等第。一品九等,二品八等,三品七等,四品六等,五品五
等,六品四等,七品三等,其馀不用绣雉。
二十四年定制,命妇朝见君后,在家见舅姑并夫及祭祀则服礼服。公侯伯夫
人与一品同。大袖衫,真红色。一品至五品,纻丝绫罗;六品至九品,绫罗?
绢。霞帔、褙子皆深青段。公侯及一品、二品,金绣云霞翟文;三品、四品,金
绣云霞孔雀文;五品,绣云霞鸳鸯文;六品、七品,绣云霞练鹊文。大袖衫,领
阔三寸,两领直下一尺,间缀纽子三,末缀纽子二,纽在掩纽之下,拜则放之。
霞帔二条,各绣禽七,随品级用,前四后三。坠子中鈒花禽一,四面云霞文,禽
如霞帔,随品级用。笏以象牙为之。二十六年定,一品,冠用金事件,珠翟五,
珠牡丹开头二,珠半开三,翠云二十四片,翠牡丹叶一十八片,翠口圈一副,上
带金宝钿花八,金翟二,口衔珠结二。二品至四品,冠用金事件,珠翟四,珠牡
丹开头二,珠半开四,翠云二十四片,翠牡丹叶一十八片,翠口圈一副,上带金
宝钿花八,金翟二,口衔珠结二。一品、二品,霞帔、褙子俱云霞翟文,鈒花金
坠子。三品、四品,霞帔、褙子俱云霞孔雀文,鈒花金坠子。五品、六品,冠用
抹金银事件,珠翟三,珠牡丹开头二,珠半开五,翠云二十四片,翠牡丹叶一十
八片,翠口圈一副,上带抹金银宝钿花八,抹金银翟二,口衔珠结子二。五品,
霞帔、褙子俱云霞鸳鸯文,镀金鈒花银坠子。六品,霞帔、褙子俱云霞练鹊文,
鈒花银坠子。七品至九品,冠用抹金银事件,珠翟二,珠月桂开头二,珠半开六,
翠云二十四片,翠月桂叶一十八片,翠口圈一副,上带抹金银宝钿花八,抹金银
翟二,口衔珠结子二。七品,霞帔、坠子、褙子与六品同。八品、九品,霞帔用
绣缠枝花,坠子与七品同,褙子绣摘枝团花。
内外官亲属冠服:洪武元年,礼部尚书崔亮奉诏议定。内外官父、兄、伯、
叔、子、孙、弟、侄用乌纱帽,软脚垂带,圆领衣,乌角带。品官祖母及母、与
子孙同居亲弟侄妇女礼服,合以本官所居官职品级,通用漆纱珠翠庆云冠,本品
衫,霞帔、褙子,缘襈袄裙,惟山松特髻子止许受封诰敕者用之。品官次妻,
许用本品珠翠庆云冠、褙子为礼服。销金阔领、长袄长裙为常服。二十五年,令
文武官父兄、伯叔、弟侄、子婿,皆许穿靴。
内使冠服:明初置内使监,冠乌纱描金曲脚帽,衣胸背花盘领窄袖衫,乌角
带,靴用红扇面黑下<木舂>。各宫火者,服与庶人同。洪武三年谕宰臣,内使监未
有职名者,当别制冠,以别监官。礼部奏定,内使监凡遇朝会,依品具朝服、公
服行礼。其常服,葵花胸背团领衫,不拘颜色;乌纱帽;犀角带。无品从者,常
服团领衫,无胸背花,不拘颜色;乌角带;乌纱帽,垂软带。年十五以下者,惟
戴乌纱小顶帽。按《大政记》,永乐以后,宦官在帝左右,必蟒服,制如曳撒,
绣蟒于左右,系以鸾带,此燕闲之服也。次则飞鱼,惟入侍用之。贵而用事者,
赐蟒,文武一品官所不易得也。单蟒面皆斜向,坐蟒则面正向,尤贵。又有膝
襕者,亦如曳撒,上有蟒补,当膝处横织细云蟒,盖南郊及山陵扈从,便于乘
马也。或召对燕见,君臣皆不用袍而用此;第蟒有五爪、四爪之分,襕有红、
黄之别耳。弘治元年,都御史边镛言:“国朝品官无蟒衣之制。夫蟒无角、无足,
今内官多乞蟒衣,殊类龙形,非制也。”乃下诏禁之。十七年,谕阁臣刘健曰:
“内臣僣妄尤多。”因言服色所宜禁,曰:“蟒、龙、飞鱼、斗牛,本在所禁,
不合私织。间有赐者,或久而敝,不宜辄自织用。玄、黄、紫、皂乃属正禁,即
柳黄、明黄、姜黄诸色,亦应禁之。”孝宗加意钳束,故申饬者再,然内官骄姿
已久,积习相沿,不能止也。初,太祖制内臣服,其纱帽与群臣异,且无朝冠、
幞头,亦无祭服。万历初,穆宗主入太庙,大榼冠进贤,服祭服以从,盖内府祀
中霤、灶井之神,例遣中官,因自创为祭服,非由廷议也。
侍仪舍人冠服:洪武二年,礼官议定。侍仪舍人导礼,依元制,展脚幞头,
窄袖紫衫,涂金束带,皂纹靴。常服:乌纱唐帽,诸色盘领衫,乌角束带,衫不
用黄。四年,中书省议定,侍仪舍人并御史台知班,引礼执事,冠进贤冠,无梁,
服绛色衣,其蔽膝、履、袜、带、笏,与九品同,惟不用中单。
校尉冠服:洪武三年定制,执仗之士,首服皆缕金额交脚幞头,其服有诸色
辟邪、宝相花裙袄,铜葵花束带,皂纹靴。六年,令校尉衣只孙,束带,幞头,
靴鞋。只孙,一作质孙,本元制,盖一色衣也。十四年改用金鹅帽,黑漆戗金荔
枝铜钉样,每五钉攒就,四面稍起边襕,鞓青紧束之。二十二年,令将军、
力士、校尉、旗军常戴头巾或榼脑。二十五年,令校尉、力士上直穿靴,出外不
许。
刻期冠服:宋置快行亲从官,明初谓之刻期。冠方顶巾,衣胸背鹰鹞,花腰,
线袄子,诸色阔匾丝绦,大象牙雕花环,行縢八带鞋。洪武六年,惟用雕刻象牙
绦环,馀同庶民。
儒士、生员、监生巾服:洪武三年,令士人戴四方平定巾。二十三年,定儒
士、生员衣,自领至裳,去地一寸,袖长过手,复回不及肘三寸。二十四年,以
士子巾服,无异吏胥,宜甄别之,命工部制式以进。太祖亲视,凡三易乃定。生
员襕衫,用玉色布绢为之,宽袖皂缘,皂绦软巾垂带。贡举入监者,不变所服。
洪武末,许戴遮阳帽,后遂私戴之。洪熙中,帝问衣蓝者何人,左右以监生对。
帝曰:“著青衣较好。”乃易青圆领。嘉靖二十二年,礼部言士子冠服诡异,有
凌云等巾,甚乖礼制,诏所司禁之。万历二年禁举人、监生、生儒僣用忠静冠巾,
锦绮镶履及张伞盖,戴暖耳,违者五城御史送问。
庶人冠服:明初,庶人婚,许假九品服。洪武三年,庶人初戴四带巾,改四
方平定巾,杂色盘领衣,不许用黄。又令男女衣服,不得僣用金绣、锦绮、纻丝、
绫罗,止许?、绢、素纱,其靴不得裁制花样、金线装饰。首饰、钗、镯不许
用金玉、珠翠,止用银。六年,令庶人巾环不得用金玉、玛瑙、珊瑚、琥珀。未
入流品者同。庶人帽,不得用顶,帽珠止许水晶、香木。十四年令农衣?、纱、
绢、布,商贾止衣绢、布。农家有一人为商贾者,亦不得衣?、纱。二十二年,
令农夫戴斗笠、蒲笠出入市井不禁,不亲农业者不许。二十三年,令耆民衣制,
袖长过手,复回不及肘三寸;庶人衣长去地五寸,袖长过手六寸,袖桩广一尺,
袖口五寸。二十五年,以民间违禁,靴巧裁花样,嵌以金线蓝条,诏礼部严禁庶
人不许穿靴,止许穿皮札<革翁>,惟北地苦寒,许用牛皮直缝靴。正德元年,禁商
贩、仆役、倡优、下贱不许服用貂裘。十六年,禁军民衣紫花罩甲,或禁门或四
外游走者,缉事人擒之。
士庶妻冠服:洪武三年定制,士庶妻,首饰用银镀金,耳环用金珠,钏镯用
银,服浅色团衫,用纻丝、绫罗、?绢。五年,令民间妇人礼服惟紫絁,不
用金绣,袍衫止紫、绿、桃红及诸浅淡颜色,不许用大红、鸦青、黄色,带用蓝
绢布。女子在室者,作三小髻,金钗,珠头閟窄袖褙子。凡婢使,高顶髻,绢布
狭领长袄,长裙。小婢使,双髻,长袖短衣,长裙。成化十年,禁官民妇女不得
僣用浑金衣服,宝石首饰。正德元年,令军民妇女不许用销金衣服、帐幔,宝石
首饰、镯钏。
协律郎、乐舞生冠服:明初,郊社宗庙用雅乐,协律郎幞头,紫罗袍,荔枝
带;乐生绯袍,展脚幞头;舞士幞头,红罗袍,荔枝带,皂靴;文舞生红袍,武
舞生绯袍,俱展脚幞头,革带,皂靴。朝会大乐九奏歌工:中华一统巾,红罗生
色大袖衫,画黄莺、鹦鹉花样,红生绢衬衫,锦领,杏红绢裙,白绢大口袴,青
丝绦,白绢袜,茶褐鞋。其和声郎押乐者:皂罗阔带巾,青罗大袖衫,红生绢衬
衫,锦领,涂金束带,皂靴。其三舞:
一、武舞,曰《平定天下之舞》。舞士皆黄金束发冠,紫丝缨,青罗生色画
舞鹤花样窄袖衫,白生绢衬衫,锦领、红罗销金大袖罩袍,红罗销金裙,皂生色
画花缘襈,白罗销金汗袴,蓝青罗销金缘,红绢拥项,红结子,红绢束腰,涂
金束带,青丝大绦,锦臂韝,绿云头皂靴。舞师,黄金束发冠,紫丝缨,青罗大
袖衫,白绢衬衫,锦领,涂金束带,绿云头皂靴。
一、文舞,曰《车书会同之舞》。舞士皆黑光描金方山冠,青丝缨,红罗大
袖衫,红生绢衬衫,锦领,红罗拥项,红结子,涂金束带,白绢大口袴,白绢袜,
茶褐鞋。舞师冠服与舞士同,惟大袖衫用青罗,不用红罗拥项、红结子。
一、文舞,曰《抚安四夷之舞》。舞士,东夷四人,椎髻于后,系红销金头
绳,红罗销金抹额,中缀涂金博山,两傍缀涂金巾环,明金耳环,青罗生色画花
大袖衫,红生色领袖,红罗销金裙,青销金裙缘,红生绢衬衫,锦领,涂金束带,
乌皮靴。西戎四人,间道锦缠头,明金耳环,红纻丝细摺袄子,大红罗生色云肩,
绿生色缘,蓝青罗销金汗袴,红销金缘系腰合钵,十字泥金数珠,五色销金罗香
囊,红绢拥项,红结子,赤皮靴。南蛮四人,绾朝天髻,系红罗生色银锭,红销
金抹额,明金耳环,红织金短袄子,绿织金细摺短裙,绒锦袴,间道纻丝手巾,
泥金顶牌,金珠璎珞缀小金铃,锦行缠,泥金狮蛮带,绿销金拥项,红结子,赤
皮靴。北翟四人,戴单于冠,貂鼠皮檐,双垂髻,红销金头绳,红罗销金抹额,
诸色细摺袄子,蓝青生色云肩,红结子,红销金汗袴,系腰合钵,皂皮靴。其舞
师皆戴白卷檐毡帽,涂金帽顶,一撒红缨,紫罗帽襻,红绿金绣袄子,白销金汗
袴,蓝青销金缘,涂金束带,绿拥项,红结子,赤皮靴。
凡大乐工及文武二舞乐工,皆曲脚幞头,红罗生色画花大袖衫,涂金束带,
红绢拥项,红结子,皂皮靴。四夷乐工,皆莲花帽,诸色细摺袄子,白销金汗袴,
红销金缘,红绿绢束腰,红罗拥项,红结子,花靴。
永乐间,定殿内侑食乐。奏《平定天下之舞》,引舞、乐工,皆青罗包巾,
青、红、绿、玉色罗销金胸背袄子,浑金铜带,红罗褡愬,云头皂靴,青绿罗销
金包臀。舞人服色如之。奏《抚安四夷之舞》,高丽舞四人,皆笠子,青罗销金
胸背袄子,铜带,皂靴;琉球舞四人,皆棉布花手巾,青罗大袖袄子,铜带,白
碾光绢间道踢袴,皂皮靴;北番舞四人,皆狐帽,青红纻丝销金袄子,铜带;伍
鲁速回回舞四人,皆青罗帽,比里罕棉布花手巾,铜带,皂靴。奏《车书会同之
舞》,舞人皆皂罗头巾,青、绿、玉色皂沿边襕,茶褐线条皂皮四缝靴。奏《
表正万邦之舞》,引舞二人,青罗包巾,红罗销金项帕,红生绢锦领中单,红生
绢销金通袖袄子,青线绦铜带,织锦臂韝,云头皂靴,各色销金包臀,红绢褡愬。
舞人、乐工服色与引舞同。奏《天命有德之舞》,引舞二人,青幪纱如意冠,红
生绢锦领中单,红生绢大袖袍,各色绢采画直缠,黑角偏带,蓝绢彩云头皂靴,
白布袜。舞人、乐工服色与引舞同。
洪武五年,定斋郎、乐生、文武舞生冠服:斋郎,黑介帻,漆布为之,无花
样;服红绢窄袖衫,红生绢为里;皂皮四缝靴;黑角带。文舞生及乐生,黑介帻,
漆布为之,上加描金蝉;服红绢大?袍,胸背画缠枝方葵花,红生绢为里,加
锦臂韝二;皂皮四缝靴;黑角带。武舞生,武弁,以漆布为之,上加描金蝉;服
饰、靴、带并同文舞生。嘉靖九年定文、武舞生服制:圜丘服青纻丝,方泽服黑
绿纱,朝日坛服赤罗,夕月坛服玉色罗。
宫中女乐冠服:洪武三年定制。凡中宫供奉女乐、奉銮等官妻,本色皪髻,
青罗圆领。提调女乐,黑漆唐巾,大红罗销金花圆领,镀金花带,皂靴。歌章女
乐,黑漆唐巾,大红罗销金裙袄,胸带,大红罗抹额,青绿罗彩画云肩,描金牡
丹花皂靴。奏乐女乐,服色与歌章同。嘉靖九年,祀先蚕,定乐女生冠服。黑绉
纱描金蝉冠,黑丝缨,黑素罗销金葵花胸背大袖女袍,黑生绢衬衫,锦领,涂金
束带,白袜,黑鞋。
教坊司冠服:洪武三年定。教坊司乐艺,青字顶巾,系红绿褡愬。乐妓,明
角冠,皂褙子,不许与民妻同。御前供奉俳长,鼓吹冠,红罗胸背小袖袍,红绢
褡愬,皂靴。色长,鼓吹冠,红青罗纻丝彩画百花袍,红绢褡愬。歌工,弁冠,
红罗织金胸背大袖袍,红生绢锦领中单,黑角带,红熟绢锦脚袴,皂皮琴鞋,白
棉布夹袜。乐工服色与歌工同。凡教坊司官常服冠带,与百官同;至御前供奉,
执粉漆笏,服黑漆幞头,黑绿罗大袖襕袍,黑角偏带,皂靴。教坊司伶人,常
服绿色巾,以别士庶之服。乐人皆戴鼓吹冠,不用锦绦,惟红褡愬,服色不拘红
绿。教坊司妇人,不许戴冠,穿褙子。乐人衣服,止用明绿、桃红、玉色、水红、
茶褐色。俳、色长,乐工,俱皂头巾,杂色绦。
王府乐工冠服:洪武十五年定。凡朝贺用大乐宴礼,七奏乐乐工俱红绢彩画
胸背方花小袖单袍,有花鼓吹冠,锦臂韝,皂靴,抹额以红罗彩画,束腰以红绢。
其馀乐工用绿绢彩画胸背方花小袖单袍,无花鼓吹冠,抹额以红绢彩画,束腰以
红绢。
军士服:洪武元年令制衣,表里异色,谓之鸳鸯战袄,以新军号。二十一年,
定旗手卫军士、力士俱红袢袄,其馀卫所袢袄如之。凡袢袄,长齐膝,窄袖,内
实以棉花。二十六年,令骑士服对襟衣,便于乘马也。不应服而服者,罪之。
皂隶公人冠服:洪武三年定,皂隶,圆顶巾,皂衣。四年定,皂隶公使人,
皂盘领衫,平顶巾,白褡愬,带锡牌。十四年,令各卫门祗禁,原服皂衣改用淡
青。二十五年,皂隶伴当不许着靴,止用皮札<革翁>。
外国君臣冠服:洪武二年,高丽入朝,请祭服制度,命制给之。二十七年,
定蕃国朝贡仪,国王来朝,如赏赐朝服者,服之以朝。三十一年,赐琉球国王并
其臣下冠服。永乐中,赐琉球中山王皮弁、玉圭,麟袍、犀带,视二品秩。宣德
三年,朝鲜国王李濩言:“洪武中,蒙赐国王冕服九章,陪臣冠服比朝廷递降二
等,故陪臣一等比朝臣第三等,得五梁冠服。永乐初,先臣芳远遣世子禔入朝,
蒙赐五梁冠服。臣窃惟世子冠服,何止同陪臣一等,乞为定制。”乃命制六梁冠
赐之。嘉靖六年,令外国朝贡入,不许擅用违制衣服。如违,卖者、买者同罪。
僧道服:洪武十四年定,禅僧,茶褐常服,青绦玉色袈裟。讲僧,玉色常服,
绿绦浅红袈裟。教僧,皂常服,黑绦浅红袈裟。僧官如之。惟僧录司官袈裟,绿
文及环皆饰以金。道士,常服青法服,朝衣皆赤,道官亦如之。惟道录司官法服、
朝服,绿文饰金。凡在京道官,红道衣,金襕,木简。在外道官,红道衣,木
简,不用金襕。道士,青道服,木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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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29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舆服四

○皇帝宝玺 皇后册宝 皇妃以下册印 皇太子册宝 皇太子妃册宝
亲王以下册宝册印 铁券 印信 符节 宫室制度 臣庶室屋制度 器用
明初宝玺十七:其大者曰“皇帝奉天之宝”,曰“皇帝之宝”,曰“皇帝行
宝”,曰“皇帝信宝”,曰“天子之宝”,曰“天子行宝”,曰“天子信宝”,
曰“制诰之宝”,曰“敕命之宝”,曰“广运之宝”,曰“皇帝尊亲之宝”,曰
“皇帝亲亲之宝”,曰“敬天勤民之宝”;又有“御前之宝”、“表章经史之宝”
及“钦文之玺”。丹符出验四方。洪武元年欲制宝玺,有贾胡浮海献美玉,曰:
“此出于阗,祖父相传,当为帝王宝玺。”乃命制为宝,不知十七宝中,此玉制
何宝也。成祖又制“皇帝亲亲之宝”、“皇帝奉天之宝”、“诰命之宝”、“敕
命之宝”。
弘治十三年,鄠县民毛志学于泥河滨得玉玺,其文曰“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色白微青,螭纽。陕西巡抚熊翀以为秦玺复出,遣人献之。礼部尚书傅瀚言:
“自有秦玺以来,历代得丧真伪之迹具载史籍。今所进,篆文与《辍耕录》等书
摹载鱼鸟篆文不同,其螭纽又与史传所纪文盘五龙、螭缺一角、旁刻魏录者不类。
盖秦玺亡已久,今所进与宋、元所得,疑皆后世摹秦玺而刻之者。窃惟玺之用,
以识文书,防诈伪,非以为宝玩也。自秦始皇得蓝田玉以为玺,汉以后传用之,
自是巧争力取,谓得此乃足以受命,而不知受命以德,不以玺也。故求之不得,
则伪造以欺人;得之则君臣色喜,以夸示于天下。是皆贻笑千载。我高皇帝自制
一代之玺,文各有义,随事而施,真足以为一代受命之符,而垂法万世,何藉此
玺哉!”帝从其言,却而不用。
嘉靖十八年,新制七宝:曰“奉天承运大明天子宝”、“大明受命之宝”、
“巡狩天下之宝”、“垂训之宝”、“命德之宝”、讨罪安民之宝”、敕正万民
之宝”。与国初宝玺共为御宝二十四,尚宝司官掌之。
皇后之册:用金册二片,依周尺长一尺二寸,广五寸,厚二分五厘。字依数
分行,镌以真书。上下有孔,联以红绦,开阖如书帙,藉以红锦褥。册盝用木,
饰以浑金沥粉蟠龙,红纻丝衬里,内以红罗销金小袱裹册,外以红罗销金夹袱包
之,五色小绦萦于外。宝用金,龟纽,篆文曰“皇后之宝”,依周尺方五寸九分,
厚一寸七分。宝池用金,阔取容。宝箧二副,一置宝,一置宝池。每副三重:外
箧用木,饰以浑金沥粉蟠龙,红纻丝衬里;中箧用金鈒蟠龙;内小箧饰如外箧,
内置宝座,四角雕蟠龙,饰以浑金。座上用锦褥,以销金红罗小夹袱裹宝,其箧
外各用红罗销金大夹袱覆之。临册之日,册宝俱置于红髹舆案,案顶有红罗沥水,
用担床举之。
皇贵妃而下,有册无宝而有印。妃册,用镀金银册二片,广长与后册同。册
盝饰以浑金沥粉蟠凤。其印用金,龟纽,尺寸与诸王宝同,文曰“皇妃之印”。
箧饰以蟠凤。宣德元年,帝以贵妃孙氏有容德,特请于皇太后,制金宝赐之,未
几即诞皇嗣。自是贵妃授宝,遂为故事。嘉靖十年,立九嫔,册用银,杀皇妃五
分之一,以金饰之。
皇太子册宝:册用金,二片,其制及盝箧之饰与皇后册同。宝用金,龟纽,
篆书“皇太子宝”。其制及池箧之饰与后宝同。
皇太子妃册宝:其册用金,两叶,重百两,每叶高一尺二寸,广五寸。藉册
以锦,联册以红丝绦,垫册以锦褥,裹册以红罗销金袱。其盝饰以浑金沥粉云凤,
内有花银钉铰,嵌金丝铁筦龠;外以红罗销金袱覆之。其金宝之制未详。洪武二
十八年更定,止授金册,不用宝。
亲王册宝:册制与皇太子同。其宝用金,龟纽,依周尺方五寸二分,厚一寸
五分,文曰“某王之宝”。池箧之饰,与皇太子宝同。宝盝之饰,则雕蟠螭。
亲王妃册印:其金册,高视太子妃册减一寸,馀制悉同,册文视亲王。其金
印之制未详。洪武二十八年更定,止授金册。
公主册印:银册二片,镌字镀金,藉以红锦褥。册盝饰以浑金沥粉蟠螭。其
印同宋制,用金,龟纽,文曰“某国公主之印”。方五寸二分,厚一寸五分。印
池用金,广取容。印外箧用木,饰以浑金沥粉盘凤,中箧用金鈒蟠凤,内小箧,
饰如外箧。
亲王世子金册金宝:承袭止授金册,传用金宝。
世子妃亦用金册。洪武二十三年铸世子妃印,制视王妃,金印,龟纽,篆文
曰“某世子妃印”。
郡王,镀金银册、镀金银印,册文视世子。其妃止有镀金银册。
功臣铁券:洪武二年,太祖欲封功臣,议为铁券,而未有定制。或言台州民
钱允一有家藏吴越王镠唐赐铁券,遂遣使取之,因其式而损益焉。其制如瓦,第
为七等。公二等:一高尺,广一尺六寸五分;一高九寸五分,广一尺六寸。侯三
等:一高九寸,广一尺五寸五分;一高八寸五分,广一尺五寸;一高八寸,广一
尺四寸五分。伯二等:一高七寸五分,广一尺三寸五分;一高六寸五分,广一尺
二寸五分。外刻履历、恩数之详,以记其功;中镌免罪、减禄之数,以防其过。
字嵌以金。凡九十七副,各分左右,左颁功臣,右藏内府,有故则合之,以取信
焉。三年,大封功臣,公六人,侯二十八人,并赐铁券。公:李善长、徐达、李
文忠、冯胜、邓愈、常茂。侯:汤和、唐胜宗、陆仲亨、周德兴、华云龙、顾时、
耿炳文、陈德、郭子兴、王志、郑遇春、费聚、吴良、吴桢、赵庸、廖永忠、俞
通源、华高、杨璟、康铎、朱亮祖、傅友德、胡美、韩政、黄彬、曹良臣、梅思
祖、陆聚。二十五年,改制铁券,赐公傅友德,侯王弼、耿炳文、郭英及故公徐
达、李文忠,侯吴杰、沐英,凡八家。永乐初,靖难功臣亦有赐者。
百官印信:洪武初,铸印局铸中外诸司印信。正一品,银印,三台,方三寸
四分,厚一寸。六部、都察院并在外各都司,俱正二品,银印二台,方三寸二分,
厚八分。其馀正二品、从二品官,银印二台,方三寸一分,厚七分。惟衍圣公以
正二品,三台银印,则景泰三年赐也。顺天、应天二府俱正三品,银印,方二寸
九分,厚六分五厘。其馀正三品、从三品官,俱铜印,方二寸七分,厚六分。惟
太仆、光禄寺并在外盐运司,俱从三品,铜印,方减一分,厚减五厘。正四品、
从四品,俱铜印,方二寸五分,厚五分。正五品、从五品,俱铜印,方二寸四分,
厚四分五厘。惟在外各州从五品,铜印,方减一分,厚减五厘。正六品、从六品,
俱铜印,方二寸二分,厚三分五厘。正七品、从七品,铜印,方二寸一分,厚三
分。正从八品,俱铜印,方二寸,厚二分五厘。正从九品,俱铜印,方一寸九分,
厚二分二厘。未入流者,铜条记,阔一寸三分,长二寸五分,厚二分一厘。以上
俱直纽,九叠篆文。初,杂职亦方印,至洪武十三年始改条记。凡百官之印,惟
文渊阁银印,直纽,方一寸七分,厚六分,玉箸篆文,诚重之也。武臣受重寄者,
征西、镇朔、平蛮诸将军,银印,虎纽,方三寸三分,厚九分,柳叶篆文。洪武
中,尝用上公佩将军印,后以公、侯、伯及都督充总兵官,名曰“挂印将军”。
有事征伐,则命总兵佩印以往,旋师则上所佩印于朝。此外,惟漕运总兵印同将
军。其在外镇守总兵、参将挂印,则洪熙元年始也。有文臣挂将军印者,王骥以
兵部尚书征湖、贵苗,挂平蛮将军印;王越以左都御史守大同,挂征西将军印。
其他文武大臣,有领敕而权重者,或给以铜关防,直纽,广一寸九分五厘,长二
寸九分,厚三分,九叠篆文,虽宰相行边,与部曹无异。惟正德时,张永征安化
王,用金铸,嘉靖中,顾鼎臣居守,用牙镂关防,皆特赐也。初,太祖重御史之
职,分河南等十三道,每道铸二印,文曰“绳愆纠缪”,守院御史掌其一,其一
藏内府,有事则受以出,复命则纳之。洪武二十三年,都御史袁泰言各道印篆相
类。乃命改制某道监察御史,其奉差者,则曰“巡按某处监察御史”,铜印直纽,
有眼,方一寸五分,厚三分,八叠篆文。成祖初幸北京,有一官署二三印者,夏
原吉至兼掌九卿印,诸曹并于朝房取裁,其任重矣。
明初,赐高丽金印,龟纽,方三寸,文曰“高丽国王之印”,赐安南镀金银
印,驼纽,方三寸,文曰“安南国王之印”。赐占城镀金银印,驼纽,方三寸,
文曰“占城国王之印”。赐吐蕃金印,驼纽,方五寸,文曰“白兰王印”。
符牌:凡宣召亲王,必遣官赍金符以往。亲王之藩及镇守、巡抚诸官奏请符
验,俱从兵部奏,行尚宝司领之。洪武二十六年定制:凡公差,以军情重务及奉
旨差遣给驿者,兵部既给勘合,即赴内府,关领符验,给驿而去,事竣则缴。嘉
靖三十七年定制:南京、凤阳守备内外官,并各处镇守总兵、巡抚,及各守一方
不受镇守节制内外守备,并领符验奏事。凡监枪、整饬兵备,并一城一堡守备官,
不许关领符验。其制,上织船马之状,起马者用马字号,起船者水字号,起双马
者达字号,起单马者通字号,起站船者信字号。洪武四年,始制用宝金牌。凡军
机文书,自都督府、中书省长官而外,不许擅奏。有诏调军,中书省同都督府覆
奏,乃各出所藏金牌,入请用宝。又造军中调发符牌,用铁,长五寸,阔半之,
上鈒二飞龙,下鈒二麒麟,首为圜窍,贯以红丝绦。尝遣官赍金牌、信符诣西番,
以茶易马。其牌四十一,上号藏内府,下号降各番,篆文曰“皇帝圣旨”,左曰
“合当差发”,右曰“不信者斩”。二十二年又颁西番金牌、信符。其后番官款
塞,皆赍原降牌符而至。永乐二年制信符、金字红牌给云南诸蛮。凡历代改元,
则所颁外国信符、金牌,必更铸新年号给之。此符信之达于四裔者也。
其武臣悬带金牌,则洪武四年所造。阔二寸,长一尺,上鈒双龙,下鈒二伏
虎,牌首尾为圆窍,贯以红丝绦。指挥佩金牌,双云龙,双虎符。千户佩镀金银
牌,独云龙,独虎符。百户素云银牌符。太祖亲为文鈒之曰:“上天祐民,朕乃
率抚。威加华夏,实凭虎臣。赐尔金符,永传后嗣。”天子祀郊庙,若视学、耤
田,勋卫扈从及公侯、驸马、五府都督日直、锦衣卫当直,及都督率诸卫千百户
夜巡内皇城,金吾诸卫各轮官随朝巡绰,俱给金牌,有龙者、虎者、麒麟者、狮
者、云者,以官为差。
其扈驾金字银牌,则洪武六年所造。寻改为守卫金牌,以铜为之,涂以金,
高一尺,阔三寸,分字号凡五。仁字号,上鈒独龙蟠云花,公、侯、伯、都督佩
之。义字号,鈒伏虎盘云花,指挥佩之。礼字号,獬貂豸蟠云花,千户、卫镇抚
佩之。智字号,鈒狮子蟠云花,百户、所镇抚佩之。信字号,鈒蟠云花,将军佩
之。牌下铸“守卫”二篆字,背铸“凡守卫官军悬带此牌”等二十四字,牌首窍
贯青丝。镇抚及将军随驾直宿卫者佩之,下直则纳之。凡夜巡官,于尚宝司领令
牌,禁城各门、金吾等卫指挥、千户,分领申字号牌,午门自一至四,长安左右
门、东华门自五至八,西华门自九至十二,玄武门自十三至十六。五城兵马指挥
亦日领令牌,东西南北中城,分领木、金、火、水、土五字号。留守五卫、巡城
官并金吾等卫守卫官,俱领铜符。留守卫指挥所领承字及东西北字号牌,俱左半
字阳文,左比。金吾等卫,端门、承天门、东西北安门指挥千户所领承字及东西
北字号,俱右半字阴文,右比。铜符字号比对相同,方许巡行。内官、内使之出,
亦须守门官比对铜符而后行。皇城九门守卫军与围子手,各领勇字号铜牌。锦衣
校尉上直及光禄寺吏典厨役,遇大祀,俱佩双鱼铜牌。永乐六年驾幸北京,扈从
官俱带牙牌;五府、六部、都察院、大理寺、锦衣卫各铸印信,通政司、鸿胪寺
各铸关防,谓之行在卫门印信关防。其后命内府印绶监收贮。嘉靖十八年南巡,
礼部领出,以给扈从者焉。凡郊庙诸祭陪祀供事官及执事者,入坛俱领牙牌,洪
武八年始也。圆花牌,陪祀官领之。长花牌,供事官领之。长素牌,执事人领之。
又谓之祀牌。凡驾诣陵寝,扈从官俱于尚宝司领小牙牌。嘉靖九年,皇后行亲蚕
礼,文官四品以上、武官三品以上命妇及使人,俱于尚宝司领牙牌,有云花圜牌、
鸟形长牌之异。凡文武朝参官、锦衣卫当驾官,亦领牙牌,以防奸伪,洪武十一
年始也。其制,以象牙为之,刻官职于上。不佩则门者却之,私相借者论如律。
牙牌字号,公、侯、伯以勋字,驸马都尉以亲字,文官以文字,武官以武字,教
坊官以乐字,入内官以官字。正德十六年,礼科邢寰言:“牙牌惟常朝职官得悬。
比来权奸侵柄,传旨升官者辄佩牙牌,宜清核以重名器。”乃命文职不朝参者,
毋得滥给牙牌;武官进御侍班、佩刀、执金炉者给与。嘉靖二十八年,内府供事
匠作、武职官皆带朝参牙牌,尝奉旨革夺,旋复给之。给事中陈邦修以为言,礼
部覆奏:“《会典》所载,文武官出入禁门带牙牌,有执事、供事、朝参之别。
执事、供事者,皆届期而领,如期而缴。惟朝参牙牌,得朝夕悬之,非徒为关防
之具,亦以示等威之辨也。虚衔带俸、供事、执事者,不宜概领。第出入禁闼,
若一切革夺,何由讥察?尚宝司所贮旧牌数百,上有‘入内府’字号,请以给之。
至于卫所武官,掌印、佥书侍卫之外,非属朝参供役者,尽革夺之。其纳粟、填
注冒赐牙牌及罢退闲住官旧所关领不缴者,俱逮问。”报可。
洪武十五年,制使节,黄色三檐宝盖,长二尺,黄纱袋笼之。又制丹漆架一,
以节置其上。使者受命,则载以行;使归,则持之以复命。二十三年,诏考定使
节之制,礼部奏:“汉光武时,以竹为节,柄长八尺,其毛三重。而黄公绍《韵
会》注:汉节柄长三尺,毛三重,以旄牛为之。”诏从三尺之制。
宫室之制:吴元年作新内。正殿曰奉天殿,后曰华盖殿,又后曰谨身殿,皆
翼以廊庑。奉天殿之前曰奉天门,殿左曰文楼,右曰武楼。谨身殿之后为宫,前
曰乾清,后曰坤宁,六宫以次列。宫殿之外,周以皇城,城之门,南曰午门,东
曰东华,西曰西华,北曰玄武。时有言瑞州文石可甃地者。太祖曰:“敦崇俭朴,
犹恐习于奢华,尔乃导予奢丽乎?”言者惭而退。洪武八年,改建大内宫殿,十
年告成。阙门曰午门,翼以两观。中三门,东西为左、右掖门。午门内曰奉天门,
门内奉天殿,尝御以受朝贺者也。门左右为东、西角门,奉天殿左、右门,左曰
中左,右曰中右,两庑之间,左曰文楼,右曰武楼。奉天殿之后曰华盖殿,华盖
殿之后曰谨身殿,殿后则乾清宫之正门也。奉天门外两庑间有门,左曰左顺,右
曰右顺。左顺门外有殿曰文华,为东宫视事之所。右顺门外有殿曰武英,为皇帝
斋戒时所居。制度如旧,规模益宏。二十五年改建大内金水桥,又建端门、承天
门楼各五间,及长安东、西二门。永乐十五年,作西宫于北京。中为奉天殿,侧
为左右二殿,南为奉天门,左右为东、西角门。其南为午门,又南为承天门。殿
北有后殿、凉殿、暖殿及仁寿、景福、仁和、万春、永寿、长春等宫,凡为屋千
六百三十馀楹。十八年,建北京,凡宫殿、门阙规制,悉如南京,壮丽过之。中
朝曰奉天殿,通为屋八千三百五十楹。殿左曰中左门,右曰中右门。丹墀东曰文
楼,西曰武楼,南曰奉天门,常朝所御也。左曰东角门,右曰西角门,东庑曰左
顺门,西庑曰右顺门,正南曰午门。中三门,翼以两观,观各有楼,左曰左掖门,
右曰右掖门。午门左稍南,曰阙左门,曰神厨门,内为太庙。右稍南,曰阙右门,
曰社左门,内为太社稷。又正南曰端门,东曰庙街门,即太庙右门也。西曰社街
门,即太社稷坛南左门也。又正南曰承天门,又折而东曰长安左门,折而西曰长
安右门。东后曰东安门,西后曰西安门,北后曰北安门。正南曰大明门,中为驰
道,东西长廊各千步。奉天殿之后曰华盖殿,又后曰谨身殿。谨身殿左曰后左门,
右曰后右门。正北曰乾清门,内为乾清宫,是曰正寝。后曰交泰殿。又后曰坤宁
宫,为中宫所居。东曰仁寿宫,西曰清宁宫,以奉太后。左顺门之东曰文华殿。
右顺门之西曰武英殿。文华殿东南曰东华门,武英殿西南曰西华门。坤宁宫后曰
坤宁门,门之后曰玄武门。其他宫殿,名号繁多,不能尽列,所谓千门万户也。
皇城内宫城外,凡十有二门:曰东上门、东上北门、东上南门、东中门、西上门、
西上北门、西上南门、西中门、北上门、北上东门、北上西门、北中门。复于皇
城东南建皇太孙宫,东安门外东南建十王街。宣宗留意文雅,建广寒、清暑二殿,
及东、西琼岛,游观所至,悉置经籍。正统六年重建三殿。嘉靖中,于清宁宫后
地建慈庆宫,于仁寿宫故基建慈宁宫。三十六年,三殿门楼灾,帝以殿名奉天,
非题扁所宜用,敕礼部议之。部臣会议言:“皇祖肇造之初,名曰奉天者,昭揭
以示虔尔。既以名,则是昊天监临,俨然在上,临御之际,坐以视朝,似未安也。
今乃修复之始,宜更定,以答天庥。”明年重建奉天门,更名曰大朝门。四十一
年更名奉天殿曰皇极,华盖殿曰中极,谨身殿曰建极,文楼曰文昭阁,武楼曰武
成阁,左顺门曰会极,右顺门曰归极,大朝门曰皇极,东角门曰弘政,西角门曰
宣治。又改乾清宫右小阁名曰道心,旁左门曰仁荡,右门曰义平。世宗初,垦西
苑隙地为田,建殿曰无逸,亭曰豳风,又建亭曰省耕,曰省敛,每岁耕获,帝辄
临观。十三年,西苑河东亭榭成,亲定名曰天鹅房,北曰飞霭亭,迎翠殿前曰浮
香亭,宝月亭前曰秋辉亭,昭和殿前曰澄渊亭,后曰<走瞿>台坡,临漪亭前曰水
云榭,西苑门外二亭曰左临海亭、右临海亭,北闸口曰涌玉亭,河之东曰聚景亭,
改吕梁洪之亭曰吕梁,前曰檥金亭,翠玉馆前曰撷秀亭。
亲王府制:洪武四年定,城高二丈九尺,正殿基高六尺九寸,正门、前后殿、
四门城楼,饰以青绿点金,廊房饰以青黛。四城正门,以丹漆,金涂铜钉。宫殿
窠栱攒顶,中画蟠螭,饰以金,边画八吉祥花。前后殿座,用红漆金蟠螭,帐用
红销金蟠螭。座后壁则画蟠螭、彩云,后改为龙。立山川、社稷、宗庙于王城内。
七年定亲王所居殿,前曰承运,中曰圜殿,后曰存心;四城门,南曰端礼,北曰
广智,东曰体仁,西曰遵义。太祖曰:“使诸王睹名思义,以藩屏帝室。”九年
定亲王宫殿、门庑及城门楼,皆覆以青色琉璃瓦。又命中书省臣,惟亲王宫得饰
朱红、大青绿,其他居室止饰丹碧。十二年,诸王府告成。其制,中曰承运殿,
十一间,后为圜殿,次曰存心殿,各九间。承运殿两庑为左右二殿,自存心、承
运,周回两庑,至承运门,为屋百三十八间。殿后为前、中、后三宫,各九间。
宫门两厢等室九十九间。王城之外,周垣、西门、堂库等室在其间,凡为宫殿室
屋八百间有奇。弘治八年更定王府之制,颇有所增损。
郡王府制:天顺四年定。门楼、厅厢、厨库、米仓等,共数十间而已。
公主府第:洪武五年,礼部言:“唐、宋公主视正一品,府第并用正一品制
度。今拟公主第,厅堂九间,十一架,施花样兽脊,梁、栋、斗栱、檐桷彩色绘
饰,惟不用金。正门五间,七架。大门,绿油,铜环。石础、墙砖,镌凿玲珑花
样。”从之。
百官第宅:明初,禁官民房屋不许雕刻古帝后、圣贤人物及日月、龙凤、狻
猊、麒麟、犀象之形。凡官员任满致仕,与见任同。其父祖有官,身殁,子孙许
居父祖房舍。洪武二十六年定制,官员营造房屋,不许歇山转角,重檐重栱,及
绘藻井,惟楼居重檐不禁。公侯,前厅七间、两厦,九架。中堂七间,九架。后
堂七间,七架。门三间,五架,用金漆及兽面锡环。家庙三间,五架。覆以黑板
瓦,脊用花样瓦兽,梁、栋、斗栱、檐桷彩绘饰。门窗、枋柱金漆饰。廊、庑、
庖、库从屋,不得过五间,七架。一品、二品,厅堂五间,九架,屋脊用瓦兽,
梁、栋、斗栱、檐桷青碧绘饰。门三间,五架,绿油,兽面锡环。三品至五品,
厅堂五间,七架,屋脊用瓦兽,梁、栋、檐桷青碧绘饰。门三间,三架,黑油,
锡环。六品至九品,厅堂三间,七架,梁、栋饰以土黄。门一间,三架,黑门,
铁环。品官房舍,门窗、户牖不得用丹漆。功臣宅舍之后,留空地十丈,左右皆
五丈。不许那移军民居止,更不许于宅前后左右多占地,构亭馆,开池塘,以资
游眺。三十五年,申明禁制,一品、三品厅堂各七间,六品至九品厅堂梁栋祗用
粉青饰之。
庶民庐舍:洪武二十六年定制,不过三间,五架,不许用斗栱,饰彩色。三
十五年复申禁饬,不许造九五间数,房屋虽至一二十所,随基物力,但不许过三
间。正统十二年令稍变通之,庶民房屋架多而间少者,不在禁限。
器用之禁:洪武二十六年定,公侯、一品、二品,酒注、酒盏金,馀用银。
三品至五品,酒注银,酒盏金,六品至九品,酒注、酒盏银,馀皆磁、漆。木器
不许用朱红及抹金、描金、雕琢龙凤文。庶民,酒注锡,酒盏银,馀用磁、漆。
百官,床面、屏风、槅子,杂色漆饰,不许雕刻龙文,并金饰朱漆。军官、军士,
弓矢黑漆,弓袋、箭囊,不许用朱漆描金装饰。建文四年申饬官民,不许僣用金
酒爵,其椅棹木器亦不许朱红金饰。正德十六年定,一品、二品,器皿不用玉,
止许用金。商贾、技艺家器皿不许用银。馀与庶民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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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29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选举一

选举之法,大略有四:曰学校,曰科目,曰荐举,曰铨选。学校以教育之,
科目以登进之,荐举以旁招之,铨选以布列之,天下人才尽于是矣。明制,科目
为盛,卿相皆由此出,学校则储才以应科目者也。其径由学校通籍者,亦科目之
亚也,外此则杂流矣。然进士、举贡、杂流三途并用,虽有畸重,无偏废也。荐
举盛于国初,后因专用科目而罢。铨选则入官之始,舍此蔑由焉。是四者厘然具
载其本末,而二百七十年间取士得失之故可睹已。
科举必由学校,而学校起家,可不由科举。学校有二:曰国学,曰府、州、
县学。府、州、县学诸生入国学者,乃可得官,不入者不能得也。入国学者,通
谓之监生。举人曰举监,生员曰贡监,品官子弟曰荫监,捐赀曰例监。同一贡监
也,有岁贡,有选贡,有恩贡,有纳贡。同一荫监也,有官生,有恩生。
国子学之设自明初乙巳始。洪武元年令品官子弟及民俊秀通文义者,并充学
生。选国琦、王璞等十馀人,侍太子读书禁中。入对谨身殿,姿状明秀,应对详
雅。太祖喜,因厚赐之。天下既定,诏择府、州、县学诸生入国子学。又择年少
举人赵惟一等及贡生董昶等入学读书,赐以衣帐,命于诸司先习吏事,谓之历事
监生。取其中尤英敏者李扩等入文华、武英堂说书,谓之小秀才。其才学优赡、
聪明俊伟之士,使之博极群书,讲明道德经济之学,以期大用,谓之老秀才。初,
改应天府学为国子学,后改建于鸡鸣山下。既而改学为监,设祭酒、司业及监丞、
博士、助教、学正、学录、典籍、掌馔、典簿等官。分六堂以馆诸生,曰率性、
修道、诚心、正义、崇志、广业。学旁以宿诸生,谓之号房。厚给禀饩,岁时赐
布帛文绮、袭衣巾靴。正旦元宵诸令节,俱赏节钱。孝慈皇后积粮监中,置红仓
二十馀舍,养诸生之妻子。历事生未娶者,赐钱婚聘,及女衣二袭,月米二石。
诸生在京师岁久,父母存,或父母亡而大父母、伯叔父母存,皆遣归省,人赐衣
一袭,钞五锭,为道里费。其优恤之如此。而其教之之法,每旦,祭酒、司业坐
堂上,属官自监丞以下,首领则典簿,以次序立。诸生揖毕,质问经史,拱立听
命。惟朔望给假,馀日升堂会馔,乃会讲、复讲、背书,轮课以为常。所习自《
四子》本经外,兼及刘向说苑及律令、书、数、《御制大诰》。每月试经、书义
各一道,诏、诰、表、策论、判、内科二道。每日习书二百馀字,以二王、智永、
欧、虞、颜、柳诸帖为法。每班选一人充斋长,督诸生工课。衣冠、步履、饮食,
必严饬中节。夜必宿监,有故而出必告本班教官,令斋长帅之以白祭酒。监丞置
集衍簿,有不遵者书之,再三犯者决责,四犯者至发遣安置。其学规条目,屡次
更定,宽严得其中。堂宇宿舍,饮馔澡浴,俱有禁例。省亲、毕姻回籍,限期以
道里远近为差。违限者谪选远方典史,有罚充吏者。司教之官,必选耆宿。宋讷、
吴颙等由儒士擢祭酒,讷尤推名师。历科进士多出太学,而戊辰任亨泰廷对第一,
太祖召讷褒赏,撰题名记,立石监门。辛未许观亦如之。进士题名碑由此相继不
绝。每岁天下按察司选生员年二十以上、厚重端秀者,送监考留。会试下第举人,
入监卒业。又因谏官关贤奏,设为定例。府、州、县学岁贡生员各一人,翰林考
试经、书义各一道,判语一条,中式者一等入国子监,二等达中都,不中者遣还,
提调教官罚停廪禄。于是直省诸士子云集辇下。云南、四川皆有士官生,日本、
琉球、暹罗诸国亦皆有官生入监读书,辄加厚赐,并给其从人。永、宣间,先后
络绎。至成化、正德时,琉球生犹有至者。中都之置国学也,自洪武八年。至二
十六年乃革,以其师生并入京师。永乐元年始设北京国子监。十八年迁都,乃以
京师国子监为南京国子监,而太学生有南北监之分矣。
太祖虑武臣子弟但习武事,鲜知问学,命大都督府选入国学,其在凤阳者即
肄业于中都。命韩国公李善长等考定教官、生员高下,分列班次,曹国公李文忠
领监事以绳核之。嗣后勋臣子弟多入监读书。嘉靖元年令公、侯、伯未经任事、
年三十以下者,送监读书,寻令已任者亦送监,而年少勋戚争以入学为荣矣。
六堂诸生,有积分之法,司业二员分为左右,各提调三堂。凡通《四书》未
通经者,居正义、崇志、广业。一年半以上,文理条畅者,升修道、诚心。又一
年半,经史兼通、文理俱优者,乃升率性。升至率性,乃积分。其法,孟月试本
经义一道,仲月试论一道,诏、诰、表、内科一道,季月试经史第一道,判语二
条。每试,文理俱优者与一分,理优文劣者与半分,纰缪者无分。岁内积八分者
为及格,与出身。不及者仍坐堂肄业。如有才学超异者,奏请上裁。
洪武二十六年,尽擢监生刘政、龙镡等六十四人为行省布政、按察两使,及
参政、参议、副使、佥事等官。其一旦而重用之,至于如此。其为四方大吏者,
盖无算也。李扩等自文华、武英擢御史,扩寻改给事中兼齐相府录事,盖台谏之
选亦出于太学。其常调者乃为府、州、县六品以下官。
初,以北方丧乱之馀,人鲜知学,遣国子生林伯云等三百六十六人分教各郡。
后乃推及他省,择其壮岁能文者为教谕等官。太祖虽间行科举,而监生与荐举人
才参用者居多,故其时布列中外者,太学生最盛。一再传之后,进士日益重,荐
举遂废,而举贡日益轻。虽积分历事不改初法,南北祭酒陈敬宗、李时勉等加意
振饬,已渐不如其始。众情所趋向,专在甲科。宦途升沉,定于谒选之日。监生
不获上第,即奋自镞砺,不能有成,积重之势然也。迨开纳粟之例,则流品渐淆,
且庶民亦得援生员之例以入监,谓之民生,亦谓之俊秀,而监生益轻。于是同处
太学,而举、贡得为府佐贰及州县正官,官、恩生得选部、院、府、卫、司、寺
小京职,尚为正途。而援例监生,仅得选州县佐贰及府首领官;其授京职者,乃
光禄寺、上林苑之属;其愿就远方者,则以云、贵、广西及各边省军卫有司首领,
及卫学、王府教授之缺用,而终身为异途矣。
举人入监,始于永乐中。会试下第,辄令翰林院录其优者,俾入学以俟后科,
给以教谕之俸。是时,会试有副榜,大抵署教官,故令入监者亦食其禄也。宣德
八年尝命礼部尚书胡濙与大学士杨士奇、杨荣选副榜举人龙文等二十四人,送
监进学。翰林院三月一考其文,与庶吉士同,颇示优异。后不复另试,则取副榜
年二十五以上者授教职,年未及者,或依亲,或入监读书。既而不拘年齿,依亲、
入监者皆听。依亲者,回籍读书,依亲肄业也。又有丁忧、成婚、省亲、送幼子,
皆仿依亲例,限年复班。正统中,天下教官多缺,而举人厌其卑冷,多不愿就。
十三年,御史万节请敕礼部多取副榜,以就教职。部臣以举人愿依亲入监者十之
七,愿就教职者仅十之三,但宜各随所欲,却其请不行。至成化十三年,御史胡
璘言:“天下教官率多岁贡,言行文章不足为人师范,请多取举人选用,而罢贡
生勿选。”部议岁贡如其旧,而举人教官仍许会试。自后就教者亦渐多矣。嘉靖
中,南北国学皆空虚,议尽发下第举人入监,且立限期以趣之。然举人不愿入监
者,卒不可力强。于是生员岁贡之外,不得不频举选贡以充国学矣。
贡生入监,初由生员选择,既命各学岁贡一人,故谓之岁贡。其例亦屡更。
洪武二十一年,定府、州、县学以一、二、三年为差。二十五年,定府学岁二人,
州学二岁三人,县学岁一人。永乐八年,定州县户不及五里者,州岁一人,县间
岁一人。十九年,令岁贡照洪武二十一年例。宣德七年,复照洪武二十五年例。
正统六年,更定府学岁一人,州学三岁二人,县学间岁一人。弘治、嘉靖间,仍
定府学岁二人,州学二岁三人,县学岁一人,遂为永制。后孔、颜、孟三氏,及
京学、卫学、都司、土官,川、云、贵诸远省,其按年充贡之法,亦间有增减云。
岁贡之始,必考学行端庄、文理优长者以充之。其后但取食廪年深者。弘治中,
南京祭酒章懋言:“洪、永间,国子生以数千计,今在监科贡共止六百馀人,岁
贡挨次而升,衰迟不振者十常八九。举人坐监,又每后时。差拨不敷,教养罕效。
近年有增贡之举,而所拔亦挨次之人,资格所拘,英才多滞。乞于常贡外令提学
行选贡之法,不分廪膳、增广生员,通行考选,务求学行兼优、年富力强、累试
优等者,乃以充贡。通计天下之广,约取五六百人。以后三、五年一行,则人才
可渐及往年矣。”乃下部议行之。此选贡所由始也。选贡多英才,入监课试辄居
上等,拨历诸司亦有干局。岁贡颓老,其势日绌,则惟愿就教而不愿入监。嘉靖
二十七年,祭酒程文德请将廷试岁贡惟留即选者于部,而其馀尽使入监。报可。
岁贡诸生合疏言,家贫亲老,不愿入监。礼部复请从其所愿,而尽使举人入监。
又从之。举人入监不能如期,南京祭酒潘晟至请设重罚以趣其必赴。于是举人、
选贡、岁贡三者迭为盛衰,而国学之盈虚亦靡有定也。万历中,工科郭如心言:
“选贡非祖制,其始欲补岁贡之乏,其后遂妨岁贡之途,请停其选。”神宗以为
然。至崇祯时,又尝行之。恩贡者,国家有庆典或登极诏书,以当贡者充之。而
其次即为岁贡。纳贡视例监稍优,其实相仿也。
荫子入监,明初因前代任子之制,文官一品至七品,皆得荫一子以世其禄。
后乃渐为限制,在京三品以上方得请荫,谓之官生。出自特恩者,不限官品,谓
之恩生。或即与职事,或送监读书。官生必三品京官,成化三年从助教李伸言也。
时给事中李森不可。帝谕,责其刻薄;第令非历任年久政绩显著者,毋得滥叙而
已。既得荫叙,由提学官考送部试,如贡生例,送入监中。时内阁吕原子翾由荫
监补中书舍人,七年辛卯乞应顺天乡试。部请从之。给事中芮畿不可。帝允翾所
请,不为例。然其后以荫授舍人者,俱得应举矣。嘉、隆以后,宰相之子有初授
即为尚宝司丞,径转本司少卿,由光禄、太常以跻九列者,又有以军功荫锦衣者,
往往不由太学。其他并入监。恩生之始,建文元年录吴云子黼为国子生,以云死
节云南也。正德十六年定例,凡文武官死于忠谏者,一子入监。其后守土官死节
亦皆得荫子矣。又弘治十八年定例,东宫侍从官,讲读年久辅导有功者,殁后,
子孙乞恩,礼部奏请上裁。正德元年复定,其祖父年劳已及三年者,一子即授试
中书舍人习字;未及三年者,一子送监读书。八年复定,东宫侍班官三年者,一
子入监。又万历十二年定例,三品日讲官,虽未考满,一子入监。
例监始于景泰元年,以边事孔棘,令天下纳粟纳马者入监读书,限千人止。
行四年而罢。成化二年,南京大饥,守臣建议,欲令官员军民子孙纳粟送监。礼
部尚书姚夔言:“太学乃育才之地,近者直省起送四十岁生员,及纳草纳马者动
以万计,不胜其滥。且使天下以货为贤,士风日陋。”帝以为然,为却守臣之议。
然其后或遇岁荒,或因边警,或大兴工作,率援往例行之,讫不能止。此举、贡、
荫、例诸色监生,前后始末之大凡也。
监生历事,始于洪武五年。建文时,定考核法上、中、下三等。上等选用,
中、下等仍历一年再考。上等者依上等用,中等者不拘品级,随才任用,下等者
回监读书。永乐五年,选监生三十八人隶翰林院,习四夷译书。九年辛卯,钟英
等五人成进士,俱改庶吉士。壬辰、乙未以后,译书中会试者甚多,皆改庶吉士,
以为常。历事生成名,其蒙恩遇如此。仁宗初政,中军都督府奏监生七人吏事勤
慎,请注选授官。帝不许,仍令入学,由科举以进。他历事者,多不愿还监。于
是通政司引奏,六科办事监生二十人满日,例应还监,仍愿就科办事。帝复召二
十人者,谕令进学。盖是时,六科给事中多缺,诸生觊得之。帝察知其意,故不
授官也。宣宗以教官多缺,选用监生三百八十人,而程富等以都御史顾佐之荐,
使于各道历政三月,选择任之,所谓试御史也。监生拨历,初以入监年月为先后,
丁忧、省祭,有在家延留七八年者,比至入监,即得取拨。陈敬宗、李时勉先后
题请,一以坐监年月为浅深。其后又以存省、京储、依亲、就学、在家年月,亦
作坐堂之数。其患病及他事故,始以虚旷论。诸生互争年月资次,各援科条。成
化五年,祭酒陈鉴以两词具闻,乞敕礼部酌中定制,为礼科所驳。鉴复奏,互争
之。乃下部覆议,请一一精核,仍计地理远近、水程日月以为准。然文称往来,
纷错繁揉,上下伸缩,弊端甚多,卒不能画一也。初令监生由广业升率性,始得
积分出身。天顺以前,在监十馀年,然后拨历诸司,历事三月,仍留一年,送吏
部铨选。其兵部清黄及随御史出巡者,则以三年为率。其后,以监生积滞者多,
频减拨历岁月以疏通之。每岁拣选,优者辄与拨历,有未及一年者。弘治八年,
监生在监者少,而吏部听选至万馀人,有十馀年不得官者。祭酒林瀚以坐班人少,
不敷拨历,请开科贡。礼部尚书倪岳覆奏,科举已有定额,不可再增,惟请增岁
贡人数,而定诸司历事,必须日月满后,方与更替,使诸生坐监稍久,选人亦无
壅滞。及至嘉靖十年,监生在监者不及四百人,诸司历事岁额以千计。礼部尚书
李时引岳前议言:“岳权宜二法,一增岁额以足坐班生徒,一议差历以久坐班岁
月。于是府、州、县学以一岁二贡、二岁三贡、一岁一贡为差,行之四岁而止。
其诸司历事,三月考勤之后,仍历一年,其馀写本一年,清黄、写诰、清军、清
匠三年,以至出巡等项,俱如旧例日月。今国学缺人,视弘治间更甚,请将前件
事例,参酌举行。”并从之,独不增贡额。未几,复以祭酒许诰、提学御史胡时
善之请,诏增贡额,如岳、时前议。隆、万以后,学校积驰,一切循故事而已。
崇祯二年,从司业倪嘉善言,复行积分法。八年,从祭酒倪元璐言,以贡选为正
流,援纳为闰流。贡选不限拨期,以积分岁满为率,援纳则依原定拨历为率。而
历事不分正杂,惟以考定等第为历期多寡。诸司教之政事,勿与猥杂差遣。满日,
校其勤惰,开报吏部。不率者,回监教习。时监规颓废已久,不能振作也。凡监
生历事,吏部四十一名,户部五十三名,礼部十三名,大理寺二十八名,通政司
五名,行人司四名,五军都督府五十名,谓之正历。三月上选,满日增减不定。
又有诸司写本,户部十名,礼部十八名,兵部二十名,刑部十四名,工部八名,
都察院十四名,大理寺、通政司俱四名,随御史出巡四十二名,谓之杂历。一年
满日上选。又有诸色办事,清黄一百名,写诰四十名,续黄五十名,清军四十名,
天财库十名,初以三年谓之长差,后改一年上选;承运库十五名,司礼监十六名,
尚宝司六名,六科四十名,初作短差,后亦定一年上选。又有随御史刷卷一百七
十八名,工部清匠六十名,俱事完日上选。又有礼部写民情条例七十二名,光禄
寺刷卷四名,修斋八名,参表二十名,报讣二十名,赍俸十二名,锦衣卫四名,
兵部查马册三十名,工部大木厂二十名,后府磨算十名,御马监四名,天财库四
名,正阳门四名,崇文、宣武、朝阳、东直俱三名,阜城、西直、安定、德胜俱
二名,以半年满日回监。
郡县之学,与太学相维,创立自唐始。宋置诸路州学官,元颇因之,其法皆
未具。迄期,天下府、州、县、卫所,皆建儒学,教官四千二百馀员,弟子无算,
教养之法备矣。洪武二年,太祖初建国学,谕中书省臣曰:“学校之教,至元其
弊极矣。上下之间,波颓风靡,学校虽设,名存实亡。兵变以来,人习战争,惟
知干戈,莫识俎豆。朕惟治国以教化为先,教化以学校为本。京师虽有太学,而
天下学校未兴。宜令郡县皆立学校,延师儒,授生徒,讲论圣道,使人日渐月化,
以复先王之旧。”于是大建学校,府设教授,州设学正,县设教谕,各一。俱设
训导,府四,州三,县二。生员之数,府学四十人,州、县以次减十。师生月廪
食米,人六斗,有司给以鱼肉。学官月俸有差。生员专治一经,以礼、乐、射、
御、书、数设科分教,务求实才,顽不率者黜之。十五年,颁学规于国子监,又
颁禁例十二条于天下,镌立卧碑,置明伦堂之左。其不遵者,以违制论。盖无地
而不设之学,无人而不纳之教。庠声序音,重规叠矩,无间于下邑荒徼,山陬海
涯。此明代学校之盛,唐、宋以来所不及也。生员虽定数于国初,未几即命增广,
不拘额数。宣德中,定增广之额:在京府学六十人,在外府学四十人,州、县以
次减十。成化中,定卫学之例:四卫以上军生八十人,三卫以上军生六十人,二
卫、一卫军生四十人,有司儒学军生二十人;土官子弟,许入附近儒学,无定额。
增广既多,于是初设食廪者谓之廪膳生员,增广者谓之增广生员。及其既久,人
才愈多,又于额外增取,附于诸生之末,谓之附学生员。凡初入学者,止谓之附
学,而廪膳、增广,以岁科两试等第高者补充之。非廪生久次者,不得充岁贡也。
士子未入学者,通谓之童生。当大比之年,间收一二异敏,三场并通者,俾与诸
生一体入场,谓之充场儒士。中式即为举人,不中式仍候提学官岁试,合格乃准
入学。提学官在任三岁,两试诸生。先以六等试诸生优劣,谓之岁考。一等前列
者,视廪膳生有缺,依次充补,其次补增广生。一二等皆给赏,三等如常,四等
挞责,五等则廪、增递降一等,附生降为青衣,六等黜革。继取一二等为科举生
员,俾应乡试,谓之科考。其充补廪、增给赏,悉如岁试。其等第仍分为六,而
大抵多置三等。三等不得应乡试,挞黜者仅百一,亦可绝无也。生儒应试,每举
人一名,以科举三十名为率。举人屡广额,科举之数亦日增。及求举者益众,又
往往于定额之外加取,以收士心。凡督学者类然。嘉靖十年,尝下沙汰生员之令,
御史杨宜争之而止。万历时,张居正当国,遂核减天下生员。督学官奉行太过,
童生入学,有一州县仅录一人者,其科举减杀可推而知也。生员入学,初由巡按
御史,布、按两司及府州县官。正统元年始特置提学官,专使提督学政,南、北
直隶俱御史,各省参用副使、佥事。景泰元年罢提学官。天顺六年复设,各赐敕
谕十八条,俾奉行之。直省既设提学,有所辖太广,及地最僻远,岁巡所不能及
者,乃酌其宜。口外及各都司、卫所、土官以属分巡道员,直隶庐、凤、淮、扬、
滁、徐、和以属江北巡按,湖广衡、永、郴以属湖南道,辰、靖以属辰沅道,广
东琼州以属海南道,某肃卫所以属巡按御史,亦皆专敕行事。万历四十一年,南
直隶分上下江,湖广分南北,始各增提学一员。提学之职,专督学校,不理刑名。
所受词讼,重者送按察司,轻者发有司,直隶则转送巡按御史。督、抚、巡按及
布、按二司,亦不许侵提学职事也。明初,优礼师儒,教官擢给事、御史,诸生
岁贡者易得美官。然钳束亦甚谨。太祖时,教官考满,兼核其岁贡生员之数。后
以岁贡为学校常例。二十六年,定学官考课法,专以科举为殿最。九年任满,核
其中式举人,府九人、州六人、县三人者为最。其教官又考通经,即与升迁。举
人少者为平等,即考通经亦不迁。举人至少及全无者为殿,又考不通经,则黜降。
其待教官之严如此。生员入学十年,学无所成者,及有大过者,俱送部充吏,追
夺廪粮。至正统十四年申明其制而稍更之。受赃、奸盗、冒籍、宿娼、居丧娶妻
妾所犯事理重者,直隶发充国子监膳夫,各省发充附近儒学膳夫、斋夫,满日为
民,俱追廪米。犯轻充吏者,不追廪米。其待诸生之严又如此。然其后教官之黜
降,生员之充发,皆废格不行,即卧碑亦具文矣。诸生上者中式,次者廪生,年
久充贡,或选拔为贡生。其累试不第、年逾五十、愿告退闲者,给与冠带,仍复
其身。其后有纳粟马捐监之例,则诸生又有援例而出学者矣。提学官岁试校文之
外,令教官举诸生行优劣者一二人,赏黜之以为劝惩。此其大较也。诸生应试之
文,通谓之举业。《四书》义一道,二百字以上。经义一道,三百字以上。取书
旨明晰而已,不尚华采也。其后标新领异,益漓厥初。万历十五年,礼部言:“
唐文初尚靡丽而士趋浮薄,宋文初尚钩棘而人习险谲。国初举业有用六经语者,
其后引《左传》、《国语》矣,又引《史记》、《汉书》矣。《史记》穷而用六
子,六子穷而用百家,甚至佛经、《道藏》摘而用之,流弊安穷。弘治、正德、
嘉靖初年,中式文字纯正典雅。宜选其尤者,刊布学宫,俾知趋向。”因取中式
文字一百十馀篇,奏请刊布,以为准则。时方崇尚新奇,厌薄先民矩矱,以士子
所好为趋,不遵上指也。启、祯之间,文体益变,以出入经史百氏为高,而恣轶
者亦多矣。虽数申诡异险僻之禁,势重难返,卒不能从。论者以明举业文字比唐
人之诗,国初比初唐,成、弘、正、嘉比盛唐,隆、万比中唐,启、祯比晚唐云。
自儒学外,又有宗学、社学、武学。宗学之设,世子、长子、众子、将军、
中尉年未弱冠者俱与焉。其师,于王府长史、纪善、伴读、教授等官择学行优长
者除授。万历中,定宗室子十岁以上,俱入宗学。若宗子众多,分置数师,或于
宗室中推举一人为宗正,领其事。令学生诵习《皇明祖训》、《孝顺事实》、《
为善阴骘》诸书,而《四书》、《五经》、《通鉴》、性理亦相兼诵读。寻复增
宗副二人。子弟入学者,每岁就提学官考试,衣冠一如生员。已复令一体乡试,
许得中式。其后宗学浸多,颇有致身两榜、起家翰林者。
社学,自洪武八年,延师以教民间子弟,兼读《御制大诰》及本朝律令。正
统时,许补儒学生员。弘治十七年,令各府、州、县建立社学,选择明师,民间
幼童十五以下者送入读书,讲习冠、婚、丧、祭之礼。然其法久废,浸不举行。
武学之设,自洪武时置大宁等卫儒学,教武官子弟。正统中,成国公朱勇奏
选骁勇都指挥等官五十一员,熟娴骑射幼官一百员,始命两京建武学以训诲之。
寻命都司、卫所应袭子弟年十岁以上者,提学官选送武学读书,无武学者送卫学
或附近儒学。成化中,敕所司岁终考试入学武生。十年以上学无可取者,追廪还
官,送营操练。弘治中,从兵部尚书马文升言,刑《武经七书》分散两京武学及
应袭舍人。嘉靖中,移京城东武学于皇城西隅废寺,俾大小武官子弟及勋爵新袭
者,肄业其中,用文武重臣教习。万历中,兵部言,武库司专设主事一员管理武
学,近者裁去,请复专设。教官升堂,都指挥执弟子礼,请遵《会典》例,立为
程式。诏皆如议。崇祯十年,令天下府、州、县学皆设武学生员,提学官一体考
取。已又申《会典》事例,簿记功能,有不次擢用、黜退、送操、奖罚、激厉之
法。时事方棘,无所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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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29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选举二

科目者,沿唐、宋之旧,而稍变其试士之法,专取四子书及《易》、《书》、
《诗》、《春秋》、《礼记》五经命题试士。盖太祖与刘基所定。其文略仿宋经
义,然代古人语气为之,体用排偶,谓之八股,通谓之制义。三年大比,以诸生
试之直省,曰乡试。中式者为举人。次年,以举人试之京师,曰会试。中式者,
天子亲策于廷,曰廷试,亦曰殿试。分一、二、三甲以为名第之次。一甲止三人,
曰状元、榜眼、探花,赐进士及第。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赐
同进士出身。状元、榜眼、探花之名,制所定也。而士大夫又通以乡试第一为解
元,会试第一为会元,二、三甲第一为传胪云。子、午、卯、酉年乡试,辰、戌、
丑、未年会试。乡试以八月,会试以二月,皆初九日为第一场,又三日为第二场,
又三日为第三场。初设科举时,初场试经义二道,《四书》义一道;二场论一道;
三场策一道。中式后十日,复以骑、射、书、算、律五事试之。后颁科举定式,
初场试《四书》义三道,经义四道。《四书》主朱子《集注》,《易》主程《传》
、朱子《本义》,《书》主蔡氏传及古注疏,《诗》主朱子《集传》,《春秋》
主左氏、公羊、谷梁三传及胡安国、张洽传,《礼记》主古注疏。永乐间,颁《
四书五经大全》,废注疏不用。其后,《春秋》亦不用张洽传,礼记止用陈澔
《集说》。二场试论一道,判五道,诏、诰、表、内科一道。三场试经史时务策
五道。
廷试,以三月朔。乡试,直隶于京府,各省于布政司。会试,于礼部。主考,
乡、会试俱二人。同考,乡试四人,会试八人。提调一人,在内京官,在外布政
司官。会试,礼部官监试二人,在内御史,在外按察司官。会试,御史供给收掌
试卷;弥封、誊录、对读、受卷及巡绰监门,搜检怀挟,俱有定员,各执其事。
举子,则国子生及府、州、县学生员之学成者,儒士之未仕者,官之未入流者,
皆由有司申举性资敦厚、文行可称者应之。其学校训导专教生徒,及罢闲官吏,
倡优之家,与居父母丧者,俱不许入试。试卷之首,书三代姓名及其籍贯年甲,
所习本经,所司印记。试日入场,讲问、代冒者有禁。晚未纳卷,给烛三枝。文
字中回避御名、庙号,及不许自序门第。弥封编号作三合字。考试者用墨,谓之
墨卷。誊录用朱,谓之朱卷。试士之所,谓之贡院。诸生席舍,谓之号房。人一
军守之,谓之号军。试官入院,辄封钥内外门户。在外提调、监试等谓之外帘官,
在内主考、同考谓之内帘官。廷试用翰林及朝臣文学之优者,为读卷官。共阅对
策,拟定名次,候临轩。或如所拟,或有所更定,传制唱第。状元授修撰,榜眼、
探花授编修,二、三甲考选庶吉士者,皆为翰林官。其他或授给事、御史、主事、
中书、行人、评事、太常、国子博士,或授府推官、知州、知县等官。举人、贡
生不第、入监而选者,或授小京职,或授府佐及州县正官,或授教职。此明一代
取士之大略也。终明之世,右文左武。然亦尝设武科以收之,可得而附列也。
初,太祖起事,首罗贤才。吴元年设文武二科取士之令,使有司劝谕民间秀
士及智勇之人,以时勉学,俟开举之岁,充贡京师。洪武三年,诏曰:“汉、唐
及宋,取士各有定制,然但贵文学而不求德艺之全。前元待士甚优,而权豪势要,
每纳奔竞之人,夤缘阿附,辄窃仕禄。其怀材抱道者,耻与并进,甘隐山林而不
出。风俗之弊,一至于此。自今年八月始,特设科举,务取经明行修、博通古今、
名实相称者。朕将亲策于廷,第其高下而任之以官。使中外文臣皆由科举而进,
非科举者毋得与官。”于是京师行省各举乡试:直隶贡额百人,河南、山东、山
西、陕西、北平、福建、江西、浙江、湖广皆四十人,广西、广东皆二十五人,
才多或不及者,不拘额数。高丽、安南、占城,诏许其国士子于本国乡试,贡赴
京师。明年会试,取中一百二十名。帝亲制策问,试于奉天殿,擢吴伯宗第一。
午门外张挂黄榜,奉天殿宣谕,赐宴中书省。授伯宗为礼部员外郎,馀以次授官
有差。时以天下初定,令各行省连试三年,且以官多缺员,举人俱免会试,赴京
听选。又擢其年少俊异者张唯、王辉等为翰林院编修,萧韶为秘书监直长,令入
禁中文华堂肄业,太子赞善大夫宋濂等为之师。帝听政之暇,辄幸堂中,评其文
字优劣,日给光禄酒馔。每食,皇太子、亲王迭为之主,赐白金、弓矢、鞍马及
冬夏衣,宠遇之甚厚。既而谓所取多后生少年,能以所学措诸行事者寡,乃但令
有司察举贤才,而罢科举不用。至十五年,复设。十七年始定科举之式,命礼部
颁行各省,后遂以为永制,而荐举渐轻,久且废不用矣。十八年廷试,擢一甲进
士丁显等为翰林院修撰,二甲马京等为编修,吴文为检讨。进士之入翰林,自此
始也。使进士观政于诸司,其在翰林、承敕监等衙门者,曰庶吉士。进士之为庶
吉士,亦自此始也。其在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者仍称进士,观
政进士之名亦自此始也。其后试额有增减,条例有变更,考官有内外轻重,闱事
有是非得失。其细者勿论,其有关于国是者不可无述也。
乡试之额,洪武十七年诏不拘额数,从实充贡。洪熙元年始有定额。其后渐
增。至正统间,南北直隶定以百名,江西六十五名,他省又自五而杀,至云南二
十名为最少。嘉靖间,增至四十,而贵州亦二十名。庆、历、启、祯间,两直隶
益增至一百三十馀名,他省渐增,无出百名者。交阯初开以十名为额,迨弃其地
乃止。会试之额,国初无定,少至三十二人,其多者,若洪武乙丑、永乐丙戌,
至四百七十二人。其后或百名,或二百名,或二百五十名,或三百五十名,增损
不一,皆临期奏请定夺。至成化乙未而后,率取三百名,有因题请及恩诏而广五
十名或百名者,非恒制也。
初制,礼闱取士,不分南北。自洪武丁丑,考官刘三吾、白信蹈所取宋琮等
五十二人,皆南士。三月,廷试,擢陈安阝为第一。帝怒所取之偏,命侍读张信
等十二人覆阅,安阝亦与焉。帝犹怒不已,悉诛信蹈及信、安阝等,戍三吾于边,
亲自阅卷,取任伯安等六十一人。六月复廷试,以韩克忠为第一。皆北士也。然
讫永乐间,未尝分地而取。洪熙元年,仁宗命杨士奇等定取士之额,南人十六,
北人十四。宣德、正统间,分为南、北、中卷,以百人为率,则南取五十五名,
北取三十五名,中取十名。景泰初,诏书遵永乐间例。二年辛未,礼部方奉行,
而给事中李侃争之,言:“部臣欲专以文词,多取南人。”刑部侍郎罗绮亦助侃
言。事下礼部,覆奏:“臣等奉诏书,非私请也。”景帝命遵诏书,不从侃议。
未几,给事中徐廷章复请依正统间例。五年甲戌,会试,礼部奏请裁定,于是复
从廷章言,分南、北、中卷:南卷,应天及苏、松诸府,浙江、江西、福建、湖
广、广东;北卷,顺天、山东、山西、河南、陕西;中卷,四川、广西、云南、
贵州及凤阳、庐州二府,滁、徐、和三州也。成化二十二年,万安当国,周洪谟
为礼部尚书,皆四川人,乃因布政使潘稹之请,南北各减二名,以益于中。弘治
二年,复从旧制。嗣后相沿不改。惟正德三年,给事中赵铎承刘瑾指,请广河南、
陕西、山东、西乡试之额。乃增陕西为百,河南为九十五,山东、西俱九十。而
以会试分南、北、中卷为不均,乃增四川额十名,并入南卷,其馀并入北卷,南
北均取一百五十名。盖瑾陕西人,而阁臣焦芳河南人,票旨相附和,各徇其私。
瑾、芳败,旋复其旧。
初制,两京乡试,主考皆用翰林。而各省考官,先期于儒官、儒士内聘明经
公正者为之,故有不在朝列累秉文衡者。景泰三年,令布、按二司同巡按御史,
推举见任教官年五十以下、三十以上、文学廉谨者,聘充考官。于是教官主试,
遂为定例。其后有司徇私,聘取或非其人,监临官又往往侵夺其职掌。成化十五
年,御史许进请各省俱视两京例,特命翰林主考。帝谕礼部严饬私弊,而不从其
请。屡戒外帘官毋夺主考权,考官不当,则举主连坐。又令提学考定教官等第,
以备聘取。然相沿既久,积习难移。弘治十四年,掌国子监谢铎言:“考官皆御
史方面所辟召,职分即卑,听其指使,以外帘官预定去取,名为防闲,实则关节,
而科举之法坏矣。乞敕两京大臣,各举部属等官素有文望者,每省差二员主考,
庶几前弊可革。”时未能从。嘉靖七年,用兵部侍郎张璁言,各省主试皆遣京官
或进士,每省二人驰往。初,两京房考亦皆取教职,至是命各加科部官一员,阅
两科、两京房考,复罢科部勿遣,而各省主考亦不遣京官。至万历十一年,诏定
科场事宜。部议复举张璁之说,言:“彼时因主考与监临官礼节小嫌,故行止二
科而罢,今宜仍遣廷臣。”由是浙江、江西、福建、湖广皆用编修、检讨,他省
用科部官,而同考亦多用甲科,教职仅取一二而已。盖自嘉靖二十五年从给事中
万虞恺言,各省乡试精聘教官,不足则聘外省推官、知县以益之。四十三年,又
从南京御史奏,两京同考用京官进士,《易》、《诗》、《书》各二人,《春秋》
、《礼记》各一人,其馀乃参用教官。万历四年,复议两京同考、教官衰老者遣
回,北京取足于观政进士、候补甲科,南京于附近知县、推官取用。至是教官益
绌。
初制,会试同考八人,三人用翰林,五人用教职。景泰五年,从礼部尚书胡
濙请,俱用翰林、部曹。其后房考渐增。至正德六年,命用十七人,翰林十一
人,科部各三人。分《诗经》房五,《易经》、《书经》各四,《春秋》、《礼
记》各二。嘉靖十一年,礼部尚书夏言论科场三事,其一言会试同考,例用讲读
十一人,今讲读止十一人,当尽入场,方足供事。乞于部科再简三四人,以补翰
林不足之数。世宗命如所请。然偶一行之,辄如其旧。万历十一年,以《易》卷
多,减《书》之一以增于《易》。十四年,《书》卷复多,乃增翰林一人,以补
《书》之缺。至四十四年,用给事中余懋孳奏,《诗》、《易》各增一房,共为
二十房,翰林十二人,科部各四人,至明末不变。
洪武初,赐诸进士宴于中书省。宣德五年,赐宴于中军都督府。八年,赐宴
于礼部,自是遂著为令。
庶吉士之选,自洪武乙丑择进士为之,不专属于翰林也。永乐二年,既授一
甲三人曾棨、周述、周孟简等官,复命于第二甲择文学优等杨相等五十人,及善
书者汤流等十人,俱为翰林院庶吉士,庶吉士遂专属翰林矣。复命学士解缙等选
才资英敏者,就学文渊阁。缙等选修撰棨,编修述、孟简,庶吉士相等共二十八
人,以应二十八宿之数。庶吉士周忱自陈少年愿学。帝喜而俞之,增忱为二十九
人。司礼监月给笔墨纸,光禄给朝暮馔,礼部月给膏烛钞,人三锭,工部择近第
宅居之。帝时至馆召试。五日一休沐,必使内臣随行,且给校尉驺从。是年所选
王英、王直、段民、周忱、陈敬宗、李时勉等,名传后世者,不下十馀人。其后
每科所选,多寡无定额。永乐十三年乙未选六十二人,而宣德二年丁未止邢恭一
人,以其在翰林院习四夷译书久,他人俱不得与也。弘治四年,给事中涂旦以累
科不选庶吉士,请循祖制行之。大学士徐溥言:“自永乐二年以来,或间科一选,
或连科屡选,或数科不选,或合三科同选,初无定限。或内阁自选,或礼部选送,
或会礼部同选,或限年岁,或拘地方,或采誉望,或就廷试卷中查取,或别出题
考试,亦无定制。自古帝王储才馆阁以教养之。本朝所以储养之者,自及第进士
之外,止有庶吉士一途,而或选或否。且有才者未必皆选,所选者未必皆才,若
更拘地方、年岁,则是已成之才又多弃而不用也。请自今以后,立为定制,一次
开科,一次选用。令新进士录平日所作论、策、诗、赋、序、记等文字,限十五
篇以上,呈之礼部,送翰林考订。少年有新作五篇,亦许投试翰林院。择其词藻
文理可取者,按号行取。礼部以糊名试卷,偕阁臣出题考试于东阁,试卷与所投
之文相称,即收预选。每科所选不过二十人,每选所留不过三五辈,将来成就必
有足赖者。”孝宗从其请,命内阁同吏、礼二部考选以为常。自嘉靖癸未至万历
庚辰,中间有九科不选。神宗常命间科一选。礼部侍郎吴道南持不可。崇祯甲戌、
丁丑,复不选,馀悉遵例。其与选者,谓之馆选。以翰、詹官高资深者一人课之,
谓之教习。三年学成,优者留翰林为编修、检讨,次者出为给事、御史,谓之散
馆。与常调官待选者,体格殊异。
成祖初年,内阁七人,非翰林者居其半。翰林纂修,亦诸色参用。自天顺二
年,李贤奏定纂修专选进士。由是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南、北礼
部尚书、侍郎及吏部右侍郎,非翰林不任。而庶吉士始进之时,已群目为储相。
通计明一代宰辅一百七十馀人,由翰林者十九。盖科举视前代为盛,翰林之盛,
则前代所绝无也。
辅臣子弟,国初少登第者。景泰七年,陈循、王文以其子北闱下第,力攻主
考刘俨,台省哗然论其失。帝勉徇二人意,命其子一体会试,而心薄之。正德三
年,焦芳子黄中会试中式,芳引嫌不读卷。而黄中居二甲之首,芳意犹不慊,至
降调诸翰林以泄其忿。六年,杨廷和子慎廷试第一,廷和时亦引嫌不读卷。慎以
高才及第,人无訾之者。嘉靖二十三年廷试,翟銮子汝俭、汝孝俱在试中。世宗
疑二人滥首甲,抑第一为第三,以第三置三甲。及拆卷,而所拟第三者,果汝孝
也,帝大疑之。给事中王交、王尧日因劾会试考官少詹事江汝璧及诸房考朋私通
贿,且追论顺天乡试考官秦鸣夏、浦应麒阿附銮罪,乃下汝璧等镇抚司狱。狱具,
诏杖汝璧、鸣夏、应麒,并革职闲住,而勒銮父子为民。神宗初,张居正当国。
二年甲戌,其子礼闱下第,居正不悦,遂不选庶吉士。至五年,其子嗣修遂以一
甲第二人及第。至八年,其子懋修以一甲第一人及第。而次辅吕调阳、张四维、
申时行之子,亦皆先后成进士。御史魏允贞疏陈时弊,言辅臣子不宜中式。帝为
谪允贞。十六年,右庶子黄洪宪主顺天试,王锡爵子衡为榜首。礼部郎中高桂论
劾举人李鸿等,并及衡,言:“自故相子一时并进,而大臣之子遂无见信于天下
者。今辅臣锡爵子衡,素号多才,青云不难自致,而人犹疑信相半,宜一体覆试,
以明大臣之心迹。”锡爵怒甚,具奏申辨,语过激。刑部主事饶伸复抗疏论之。
帝为谪桂于外,下伸狱,削其官。覆试所劾举人,仍以衡第一,且无一人黜者。
二十年会试,李鸿中式。鸿,大学士申时行婿也。榜将发,房考给事中某持之,
以为宰相之婿不当中。主考官张位使十八房考公阅,皆言文字可取,而给事犹持
不可。位怒曰:“考试不凭文字,将何取衷?我请职其咎。”鸿乃获收。王衡既
被论,当锡爵在位,不复试礼闱。二十九年乃以一甲第二人及第。自后辅臣当国,
其子亦无登第者矣。
科场弊窦既多,议论频数。自太祖重罪刘三吾等,永、宣间大抵帖服。陈循、
王文之齮刘俨也,高谷持之,俨亦无恙。弘治十二年会试,大学士李东阳、少詹
事程敏政为考官。给事中华昶劾敏政鬻题与举人唐寅、徐泰,乃命东阳独阅文字。
给事中林廷玉复攻敏政可疑者六事。敏政谪官,寅泰皆斥谴。寅,江左才士,戊
午南闱第一,论者多惜之。嘉靖十六年,礼部尚书严嵩连摘应天、广东试录语,
激世宗怒。应天主考及广东巡按御史俱逮问。二十二年,帝手批山东试录讥讪,
逮御史叶经杖死阙下,布政以下皆远谪,亦嵩所中伤也。四十年,应天主考中允
无锡吴情取同邑十三人,被劾,与副考胡杰俱谪外。南畿翰林遂不得典应天试矣。
万历四年,顺天主考高汝愚中张居正子嗣修、懋修,及居正党吏部侍郎王篆子之
衡、之鼎。居正既死,御史丁此吕追论其弊,且言:“汝愚以‘舜亦以命禹’为
试题,殆以禅受阿居正。”当国者恶此吕,谪于外,而议者多不直汝愚。三十八
年会试,庶子汤宾尹为同考官,与各房互换闱卷,共十八人。明年,御史孙居相
劾宾尹私韩敬,其互换皆以敬故。时吏部方考察,尚书孙丕扬因置宾尹、敬于察
典。敬颇有文名,众亦惜敬,而以其宣党,谓其宜斥也。四十四年会试,吴江沈
同和第一,同里赵鸣阳第六。同和素不能文,文多出鸣阳手,事发觉,两人并谪
戍。天启四年,山东、江西、湖广、福建考官,皆以策问讥刺,降谕切责。初命
贬调,既而褫革,江西主考丁乾学至下狱拟罪,盖触魏忠贤怒也。先是二年辛酉,
中允钱谦益典试浙江,所取举人钱千秋卷七篇大结,迹涉关节。榜后为人所讦,
谦益自检举,千秋谪戍。未几,赦还。崇祯二年会推阁臣,谦益以礼部侍郎与焉,
而尚书温体仁不与。体仁摘千秋事,出疏攻谦益。谦益由此罢,遂终明世不复起。
其他指摘科场事者,前后非一,往往北闱为甚,他省次之。其贿买钻营、怀挟倩
代、割卷传递、顶名冒籍,弊端百出,不可穷究,而关节为甚。事属暧昧,或快
恩仇报复,盖亦有之。其他小小得失,无足道也。
历科事迹稍异者:永乐初,兵革仓猝,元年癸未,始令各省乡试。二年甲申
会试,以事变不循午未之旧。七年己丑会试,中陈燧等九十五人。成祖方北征,
皇太子令送国子监进学,俟车驾还京廷试。九年辛卯,始擢萧时中第一。宣德五
年庚戌,帝临轩发策毕,退御武英殿,谓翰林儒臣曰:“取士不尚虚文,有若刘
蕡、苏辙辈直言抗论,朕当显庸之。”乃赋《策士歌》以示读卷官,顾所擢第一
人林震,亦无所表见也。八年癸丑,廷试第一人曹鼐,由江西泰和典史会试中式。
正统七年壬戌,刑部吏南昱、公陵驿丞郑温亦皆中式。十年乙丑,会试、廷试第
一皆商辂。辂,淳安人,宣宗末年乙卯,浙榜第一人。三试皆第一,士子艳称为
三元,明代惟辂一人而已。廷试读卷尽用甲科,而是年兵部尚书徐晞、十三年户
部侍郎余亨乃吏员,天顺元年丁丑读卷左都御史杨善乃译字生,时犹未甚拘流品
也。迨后无杂流会试及为读卷官者矣。七年癸未试日,场屋火,死者九十馀人,
俱赠进士出身,改期八月会试。明年甲申三月,始廷试。时英宗已崩,宪宗以大
丧未逾岁,御西角门策之。正德三年戊辰,太监刘瑾录五十人姓名以示主司,因
广五十名之额。十五年庚辰,武宗南巡,未及廷试。次年,世宗即位,五月御西
角门策之,擢杨维聪第一。而张璁即是榜进士也,六七年间,当国用事,权侔人
主矣。嘉靖八年己丑,帝亲阅廷试卷,手批一甲罗洪先、杨名、欧阳德,二甲唐
顺之、陈束、任瀚六人对策,各加评奖。大学士杨一清等遂选顺之、束、瀚及胡
经等共二十人为庶吉士,疏其名上,请命官教习。忽降谕云:吉士之选,祖宗旧
制诚善。迩来大臣徇私选取,市恩立党,于国无益,自今不必选留。唐顺之等一
切除授,吏、礼二部及翰林院会议以闻。”尚书方献夫等遂阿旨谓顺之等不必留,
并限翰林之额,侍读、侍讲、修撰各三员,编修、检讨各六员。著为令。盖顺之
等出张璁、霍韬门,而心以大礼之议为非,不肯趋附,璁心恶之。璁又方欲中一
清,故以立党之说进,而故事由此废。迨十一年壬辰,已罢馆选,至九月复举行
之。十四年乙未,帝亲制策问,手自批阅,擢韩应龙第一。降谕论一甲三人及二
甲第一名次前后之由。礼部因以圣谕列登科录之首,而十二人对策,俱以次刊刻。
二十年辛丑,考选庶吉士题,文曰《原政》,诗曰《读大明律》,皆钦降也。四
十四年乙丑廷试,帝始不御殿。神宗时,御殿益稀矣。天启二年壬戌会试,命大
学士何宗彦、朱国祚为主考。故事,阁臣典试,翰、詹一人副之。时已推礼部尚
书顾秉谦,特旨命国祚。国祚疏辞,帝曰:“今岁,朕首科,特用二辅臣以光重
典,卿不必辞。”嗣后二辅臣典试以为常。是年开宗科,朱慎?成进士,从宗彦、
国祚请,即授中书舍人。崇祯四年,朱统饰成进士,初选庶吉士。吏部以统饰宗
室,不宜官禁近,请改中书舍人。统饰疏争,命仍授庶吉士。七年甲戌,知贡举
礼部侍郎林钎言,举人颜茂猷文兼《五经》,作二十三义。帝念其该洽,许送内
帘。茂猷中副榜,特赐进士,以其名另为一行,刻于试录第一名之前。《五经》
中式者,自此接迹矣。
武科,自吴元年定。洪武二十年俞礼部请,立武学,用武举。武臣子弟于各
直省应试。天顺八年,令天下文武官举通晓兵法、谋勇出众者,各省抚、按、三
司,直隶巡按御史考试。中式者,兵部同总兵官于帅府试策略,教场试弓马。答
策二道,骑中四矢、步中二矢以上者为中式。骑、步所中半焉者次之。成化十四
年,从太监汪直请,设武科乡、会试,悉视文科例。弘治六年,定武举六岁一行,
先策略,后弓马。策不中者不许骑射。十七年,改定三年一试,出榜赐宴。正德
十四年定,初场试马上箭,以三十五步为则;二场试步下箭,以八十步为则;三
场试策一道。子、午、卯、酉年乡试。嘉靖初,定制,各省应武举者,巡按御史
于十月考试,两京武学于兵部选取,俱送兵部。次年四月会试,翰林二员为考试
官,给事中、部曹四员为同考。乡、会场期俱于月之初九、十二、十五。起送考
验监试张榜,大率仿文闱而减杀之。其后倏罢倏复。又仿文闱南北卷例,分边方、
腹里。每十名,边六腹四以为常。万历三十八年,定会试之额,取中进士以百名
为率。其后有奉诏增三十名者,非常制也。穆、神二宗时,议者尝言武科当以技
勇为重。万历之末,科臣又请特设将材武科,初场试马步箭及枪、刀、剑、戟、
拳搏、击刺等法,二场试营阵、地雷、火药、战车等项,三场各就其兵法、天文、
地理所熟知者言之。报可而未行也。崇祯四年,武会试榜发,论者大哗。帝命中
允方逢年、倪元璐再试,取翁英等百二十人。逢年、元璐以时方需才,奏请殿试
传胪,悉如文例。乃赐王来聘等及第、出身有差。武举殿试自此始也。十四年,
谕各部臣特开奇谋异勇科。诏下,无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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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29 1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选举三

太祖下金陵,辟儒士范祖干、叶仪。克婺州,召儒士许元、胡翰等,日讲经
史治道。克处州,征耆儒宋濂、刘基、章溢、叶琛至建康,创礼贤馆处之。以濂
为江南等处儒学提举,溢、琛为营田佥事,基留帷幄预谋议。甲辰三月,敕中书
省曰:“今土宇日广,文武并用。卓荦奇伟之才,世岂无之。或隐于山林,或藏
于士伍,非在上者开导引拔之,无以自见。自今有能上书陈言、敷宣治道、武略
出众者,参军及都督府具以名闻。或不能文章而识见可取,许诣阙面陈其事。郡
县官年五十以上者,虽练达政事,而精力既衰,宜令有司选民间俊秀年二十五以
上、资性明敏、有学识才干者辟赴中书,与年老者参用之。十年以后,老者休致,
而少者已熟于事。如此则人才不乏,而官使得人。其下有司,宣布此意。”于是
州县岁举贤才及武勇谋略、通晓天文之士,间及兼通书律者。既而严选举之禁,
有滥举者逮治之。吴元年,遣起居注吴林、魏观等以币帛求遗贤于四方。洪武元
年,征天下贤才至京,授以守令。其年冬,又遣文原吉、詹同、魏观、吴辅、赵
寿等分行天下,访求贤才,各赐白金而遣之。三年,谕廷臣曰:“六部总领天下
之务,非学问博洽、才德兼美之士,不足以居之。虑有隐居山林,或屈在下僚者,
其令有司悉心推访。”六年,复下诏曰:“贤才国之宝也。古圣王劳于求贤,若
高宗之于傅说,文王之于吕尚。彼二君者,岂其智不足哉?顾皇皇于版筑鼓刀之
徒者。盖贤才不备,不足以为治。鸿鹄之能远举者,为其有羽翼也;蛟龙之能腾
跃者,为其有鳞鬛也;人君之能致治者,为其有贤人而为之辅也。山林之士德行
文艺可称者,有司采举,备礼遣送至京,朕将任用之,以图至治。”是年,遂罢
科举,别令有司察举贤才,以德行为本,而文艺次之。其目,曰聪明正直,曰贤
良方正,曰孝弟力田,曰儒士,曰孝廉,曰秀才,曰人才,曰耆民。皆礼送京师,
不次擢用。而各省贡生亦由太学以进。于是罢科举者十年,至十七年始复行科举,
而荐举之法并行不废。时中外大小臣工皆得推举,下至仓、库、司、局诸杂流,
亦令举文学才干之士。其被荐而至者,又令转荐。以故山林岩穴、草茅穷居,无
不获自达于上,由布衣而登大僚者不可胜数。耆儒鲍恂、余诠、全思诚、张长年
辈,年九十馀,征至京,即命为文华殿大学士。儒士王本、杜斅、赵民望、吴源,
特置为四辅官兼太子宾客。贤良郭有道,秀才范敏、曾泰,税户人才郑沂,儒士
赵翥,起家为尚书。儒士张子源、张宗德为侍郎。耆儒刘堉、关贤为副都御史。
明经张文通、阮仲志为佥都御史。人才赫从道为大理少卿。孝廉李德为府尹。儒
士吴颙为祭酒。贤良栾世英、徐景升、李延中,儒士张璲、王廉为布政使。孝
弟李好诚、聂士举,贤良蒋安素、薛正言、张端,文学宋亮为参政。儒士郑孔麟、
王德常、黄桐生,贤良余应举、马卫、许安、范孟宗、何德忠、孙仲贤、王福、
王清,聪明张大亨、金思存为参议,凡其显擢者如此。其以渐而跻贵仕者,又无
算也。尝谕礼部:“经明行修练达时务之士,征至京师。年六十以上七十以下者,
置翰林以备顾问。四十以上六十以下者,于六部及布、按两司用之。”盖是时,
仕进无他途,故往往多骤贵者。而吏部奏荐举当除官者,多至三千七百馀人,其
少者亦至一千九百馀人。又俾富户耆民皆得进见,奏对称旨,辄予美官。而会稽
僧郭传,由宋濂荐擢为翰林应奉,此皆可得而考者也。洎科举复设,两途并用,
亦未尝畸重轻。建文、永乐间,荐举起家犹有内授翰林、外授藩司者。而杨士奇
以处士,陈济以布衣,遽命为《太祖实录》总裁官,其不拘资格又如此。自后科
举日重,荐举日益轻,能文之士率由场屋进以为荣;有司虽数奉求贤之诏,而人
才既衰,第应故事而已。
宣宗尝出御制《猗兰操》及《招隐诗》赐诸大臣,以示风励。实应者寡,人
情亦共厌薄。正统元年,行在吏部言:“宣德间,尝诏天下布、按二司及府、州、
县官举贤良方正各一人,迄今尚举未已,宜止之。”帝以朝廷求贤不可止,自今
来者,六部、都察院、翰林院堂上官考试,中者录用,不中者黜之。荐举者益稀
矣。天顺元年诏:“处士中,有学贯天人、才堪经济、高蹈不求闻达者,所司具
实奏闻。”御史陈迹奏崇仁儒士吴与弼学行,命江西巡抚韩雍礼聘赴京。至则召
见,命为左谕德。与弼辞疾不受。帝又命李贤引见文华殿,从容顾问曰:“重卿
学行,特授宫僚,烦辅太子。”与弼固辞。赐宴文华殿,命贤侍宴,降敕褒赉,
遣行人送归,盖殊典也。至成化十九年,广东举人陈献章被荐,授翰林院检讨,
而听其归,典礼大减矣。其后弘治中浙江儒士潘辰,嘉靖中南直隶生员文征明、
永嘉儒士叶幼学,皆以荐授翰林院待诏。万历中,湖广举人瞿九思亦授待诏,江
西举人刘元卿授国子监博士,江西处士章潢仅遥授顺天府训导。而直隶处士陈继
儒、四川举人杨思心等虽皆被荐,下之礼部而已。崇祯九年,吏部复议举孝廉,
言:“祖宗朝皆偶一行之,未有定制。今宜通行直省,加意物色,果有孝廉、怀
才抱德、经明行修之士,由司道以达巡按,覆核疏闻,验试录用。”于时荐举纷
纷遍天下,然皆授以残破郡县,卒无大效。至十七年,令豫、楚被陷州县员缺悉
听抚、按官辟选更置,不拘科目、杂流、生员人等。此则皇遽求贤,非承平时举
士之典。至若正德四年,浙江大吏荐馀姚周礼、徐子元、许龙,上虞徐文彪。刘
瑾以四人皆谢迁同乡,而草诏出于刘健,矫旨下礼等镇抚司,谪戍边卫,勒布政
使林符、邵宝、李赞及参政、参议、府县官十九人罚米二百石,并削健、迁官,
且著令,馀姚人不得选京官。此则因荐举而得祸者,又其变也。
任官之事,文归吏部,武归兵部,而吏部职掌尤重。吏部凡四司,而文选掌
铨选,考功掌考察,其职尤重。选人自进士、举人、贡生外,有官生、恩生、功
生、监生、儒士,又有吏员、承差、知印、书算、篆书、译字、通事诸杂流。进
士为一途,举贡等为一途,吏员等为一途,所谓三途并用也。京官六部主事、中
书、行人、评事、博士,外官知州、推官、知县,由进士选。外官推官、知县及
学官,由举人、贡生选。京官五府、六部首领官,通政司、太常、光禄寺、詹事
府属官,由官荫生选。州、县佐贰,都、布、按三司首领官,由监生选。外府、
外卫、盐运司首领官,中外杂职、入流未入流官,由吏员、承差等选。此其大凡
也。其参差互异者,可推而知也。初授者曰听选,升任者曰升迁。选人之法,每
年吏部六考、六选。凡引选六,类选六,远方选二。听选及考定升降者,双月大
选,其序定于单月。改授、改降、丁忧、候补者,单月急选。其拣选,三岁举行。
举人乞恩,岁贡就教,无定期。凡升迁,必满考。若员缺应补不待满者,曰推升。
内阁大学士、吏部尚书,由廷推或奉特旨。侍郎以下及祭酒,吏部会同三品以上
廷推。太常卿以下,部推。通、参以下吏部于弘政门会选。詹事由内阁,各衙门
由各掌印。在外官,惟督、抚廷推,九卿共之,吏部主之。布、按员缺,三品以
上官会举。监、司则序迁。其防边兵备等,率由选择保举,付以敕书,边府及佐
贰亦付敕。蓟辽之昌平、蓟州等,山西之大同、河曲、代州等,陕西之固原、静
宁等六十有一处,俱为边缺,尤慎选除。有功者越次擢,误封疆者罪无赦。内地
监司率序迁,其后亦多超迁不拘次,有一岁中四五迁、由佥事至参政者。监、司
多额外添设,守巡之外往往别立数衔,不能画一也。在外府、州、县正佐,在内
大小九卿之属员,皆常选官,选授迁除,一切由吏部。其初用拈阄法,至万历间
变为掣签。二十九年,文选员外郎倪斯蕙条上铨政十八事,其一曰议掣签。尚书
李戴拟行报可,孙丕扬踵而行之。后虽有讥其失者,终明世不复更也。洪武间,
定南北更调之制,南人官北,北人官南。其后官制渐定,自学官外,不得官本省,
亦不限南北也。初,太祖尝御奉天门选官,且谕毋拘资格。选人有即授侍郎者,
而监、司最多,进士、监生及荐举者,参错互用。给事、御史,亦初授升迁各半。
永、宣以后,渐循资格,而台省尚多初授。至弘、正后,资格始拘,举、贡虽与
进士并称正途,而轩轾低昂,不啻霄壤。隆庆中,大学士高拱言:“国初,举人
跻八座为名臣者甚众。后乃进士偏重,而举人甚轻,至于今极矣。请自授官以后,
惟考政绩,不问其出身。”然势已积重,不能复返。崇祯间,言者数申“三途并
用”之说。间推一二举人如陈新甲、孙元化者,置之要地,卒以倾覆。用武举陈
启新为给事,亦声名溃裂。于是朝端又以为不若循资格。而甲榜之误国者亦正不
少也。
给事中、御史谓之科道。科五十员,道百二十员。明初至天顺、成化间,进
士、举贡、监生皆重选补。其迁擢者,推官、知县而外,或由学官。其后监生及
新科进士皆不得与。或庶吉士改授,或取内外科目出身三年考满者考选,内则两
京五部主事、中、行、评、博,国子监博士、助教等,外则推官、知县。自推、
知入者,谓之行取。其有特荐,则俸虽未满,亦得与焉。考选视科道缺若干,多
寡无定额。其授职,吏部、都察院协同注拟,给事皆实补,御史必试职一年始实
授,惟庶吉士否。嘉靖、万历间,常令部曹不许改科道,后亦间行之。举贡、推、
知,例得与进士同考选,大抵仅四之一。嘉靖间,尝令监生与选。已罢不行。万
历中,百度废驰。二十五年,台省新旧人数不足当额设之半。三十六年,科止数
人,道止二人。南科以一人摄九篆者二岁,南道亦止一人。内台既空,外差亦缺,
淮、扬、苏、松、江西、陕西、广东西、宣大、甘肃、辽东巡按及陕西之茶马,
河东之盐课,缺差至数年。给事中陈治则请急考选,不报。三十九年,考选疏上,
复留中不下。推、知拟擢台省,候命阙下,去留不得自如。四十六年,掌河南道
御史王象恒复言:“十三道御史在班行者止八人,六科给事中止五人,而册封典
试诸差,及内外巡方报满告病求代者踵至,当亟议变通之法。”大学士方从哲亦
言:“考选诸臣,守候六载,艰苦备尝。吏部议咨礼部、都察院按次题差,盖权
宜之术。不若特允部推,令诸臣受命供职,足存政体。”卒皆不报。至光宗初,
前后考选之疏俱下,而台省一旦森列矣。考选之例,优者授给事中,次者御史,
又次者以部曹用。虽临时考试,而先期有访单,出于九卿、台省诸臣之手,往往
据以为高下。崇祯三年,吏部考选毕,奏应擢给事、御史若干人,而以中书二人
访单可否互异,具疏题请。帝责其推诿,令更确议,而不责访单之非体也。京官
非进士不得考选,推、知则举贡皆行取。然天下守令,进士十三,举贡十七;推、
知行取,则进士十九,举贡才十一。举贡所得,又大率有台无省,多南少北。御
史王道纯以为言。帝谓用人当论才,本不合拘资格,下所司酌行之。初制,急缺
风宪,不时行取。神宗时,定为三年,至是每年一举。帝从吏部尚书闵洪学请,
仍以三年为期。此选择言路之大凡也。
保举者,所以佐铨法之不及,而分吏部之权。自洪武十七年命天下朝觐官举
廉能属吏始。永乐元年,命京官文职七品以上,外官至县令,各举所知一人,量
才擢用。后以贪污闻者,举主连坐,盖亦尝间行其法。然洪、永时,选官并由部
请。至仁宗初,一新庶政,洪熙元年,特申保举之令。京官五品以上及给事、御
史,外官布、按两司正佐及府、州、县正官,各举所知。惟见任府、州、县正佐
官及曾犯赃罪者,不许荐举,其他官及屈在下僚,或军民中有廉洁公正才堪抚字
者,悉以名闻。是时,京官势未重,台省考满,由吏部奏升方面郡守。既而定制,
凡布按二司、知府有缺,令三品以上京官保举。宣德三年,况钟、赵豫等以荐擢
守苏、松诸府,赐敕行事。十年用郭济、姚文等为知府,亦如之。其所奏保者,
郎中、员外、御史及司务、行人、寺副皆与,不依常调也。后多有政绩。部曹及
御史,由堂上官荐引,类能其官。而长吏部者,蹇义、郭琎亦屡奉敕谕。帝又虑
诸臣畏连坐而不举,则语大学士杨溥以全才之难,谓:“一言之荐,岂能保其终
身,欲得贤才,尤当厚教养之法。”故其时吏治蒸蒸,称极盛焉。沿及英宗,一
遵厥旧。然行之既久,不能无弊,所举或乡里亲旧、僚属门下,素相私比者。方
面大吏方正、谢庄等由保举而得罪。而无官保举者,在内御史,在外知府,往往
九年不迁。正统七年,罢荐举县令之制。十一年,御史黄裳言:“给事、御史,
国初奏迁方面郡守。近年方面郡守率由廷臣保升,给事、御史以纠参为职,岂能
无忤于一人。乞敕吏部仍按例奏请除授。”帝是其言,命部议行。明年,给事中
余忭复指正、庄等事败,谓宜坐举主。且言方面郡守有缺,吏部当奏请上裁。尚
书王直、英国公张辅等言,方面郡守,保举升用,称职者多,未可擅更易。英宗
仍从辅、直言,而采忭疏,许言官指劾。十三年,御史涂谦复陈,举荐得方面郡
守,辄改前操之弊。请仍遵洪武旧制,于内外九年考满官内拣择升授,或亲择朝
臣才望者任之。诏可。大臣举官之例遂罢。景泰中,复行保举。给事中林聪陈推
举骤迁之弊,言:“今缺参政等官三十馀员,请暂令三品以上官保举。自后惟布、
按两司三品以上官连名共举,其馀悉付吏部。”诏并从之。成化五年,科道官复
请保举方面,吏部因并及郡守。帝从言官请,而命知府员缺仍听吏部推举。逾年,
以会举多未当,并方面官第令吏部推两员以闻,罢保举之令。既而都御史李宾请
令在京五品以上管事官及给事、御史,各举所知以任州县。从之。弘治十二年,
复诏部院大臣各举方面郡守。吏部因请依往年御史马文升迁按察使、屠滽迁佥
都御史之例,超擢一二,以示激劝,而未经大臣荐举者亦兼采之。并从其议。当
是时,孝宗锐意求治,命吏、兵二部,每季开两京府部堂上及文武方面官履历,
具揭帖奏览。第兼保举法行之,不专恃以为治也。正德以后,具帖之制渐废。嘉
靖八年,给事中夏言复请循弘治故事,且及举劾贤否略节,每季孟月,部臣送科
以达御前,命著为令。而保举方面郡守之法,终明世不复行矣。
至若坐事斥免、因急才而荐擢者,谓之起废。家居被召、因需缺而预补者,
谓之添注。此又铨法之所未详,而中叶以后间尝一行者也。
考满、考察,二者相辅而行。考满,论一身所历之俸,其目有三:曰称职,
曰平常,曰不称职,为上、中、下三等。考察,通天下内外官计之,其目有八:
曰贪,曰酷,曰浮躁,曰不及,曰老,曰病,曰罢,曰不谨。考满之法,三年给
由,曰初考,六年曰再考,九年曰通考。依《职掌》事例考核升降。诸部寺所属,
初止署职,必考满始实授。外官率递考以待核。杂考或一二年,或三年、九年。
郡县之繁简或不相当,则互换其官,谓之调繁、调简。
洪武十一年,命吏部课朝觐官殿最。称职而无过者为上,赐坐而宴。有过而
称职者为中,宴而不坐。有过而不称职者为下,不预宴,序立于门,宴者出,然
后退。此朝觐考核之始也。十四年,其法稍定。在京六部五品以下,听本衙门正
官察其行能,验其勤怠。其四品以上,及一切近侍官与御史为耳目风纪之司,及
太医院、钦天监、王府官不在常选者,任满黜陟,取自上裁。直隶有司首领官及
属官,从本司正官考核,任满从监察御史覆考。各布政使司首领官,俱从按察司
考核。其茶马、盐马、盐运、盐课提举司、军职首领官,俱从布政司考核,仍送
按察司覆考。其布政司四品以上,按察司、盐运司五品以上,任满黜陟,取自上
裁。内外入流并杂职官,九年任满,给由赴吏部考核,依例黜陟。果有殊勋异能、
超迈等伦者,取自上裁。
又以事之繁简,与历官之殿最,相参互核,为等第之升降。其繁简之例,在
外府以田粮十五万石以上,州以七万石以上,县以三万石以上,或亲临王府都、
布政、按察三司,并有军马守御,路当驿道,边方冲要供给处,俱为事繁。府粮
不及十五万石,州不及七万石,县不及三万石,及僻静处,俱为事简。在京诸司,
俱从繁例。
十六年,京官考核之制稍有裁酌,俱由其长开具送部核考。十八年,吏部言
天下布、按、府、州、县朝觐官,凡四千一百一十七人,称职者十之一,平常者
十之七,不称职者十之一,而贪污阘茸者亦共得十之一。帝令称职者升,平常者
复职,不称职者降,贪污者付法司罪之,阘茸者免为民。永、宣间,中外官旧未
有例者,稍增入之。又从部议,初考称职、次考未经考核、今考称职者,若初考
平常、次考未经考核、今考称职者,俱依称职例升用。自时厥后,大率遵旧制行
之。中间利弊不可枚举,而其法无大变更也。
考察之法,京官六年,以巳、亥之岁,四品以上自陈以取上裁,五品以下分
别致仕、降调、闲住为民者有差,具册奏请,谓之京察。自弘治时,定外官三年
一朝觐,以辰、戌、丑、未岁,察典随之,谓之外察。州县以月计,上之府,府
上下其考,以岁计,上之布政司。至三岁,抚、按通核其属事状,造册具报,丽
以八法。而处分察例有四,与京官同。明初行之,相沿不废,谓之大计。计处者,
不复叙用,定为永制。洪武四年命工部尚书朱守仁廉察山东莱州诸郡官吏。六年,
令御史台御史及各道按察司察举有司官有无过犯,奏报黜陟,此考察之始也。洪
熙时,命御史考察在外官,以奉命者不能无私,谕吏部尚书蹇义严加戒饬,务矢
至公。景泰二年,吏部、都察院考察当黜退者七百三十馀人。帝虑其未当,仍集
诸大臣更考,存留者三之一。成化五年,南京吏部右侍郎章纶、都察院右佥都御
史高明考察庶官。帝以各衙门掌印官不同佥名,疑有未当,令侍郎叶盛、都给事
中毛弘从公体勘,亦有所更定。弘治六年考察,当罢者共一千四百员,又杂职一
千一百三十五员。帝谕:“方面知府必指实迹,毋虚文泛言,以致枉人。府州以
下任未三年者,亦通核具奏。”尚书王恕等具陈以请,而以府、州、县官贪鄙殃
民者,虽年浅不可不黜。帝终谓人才难得,降谕谆谆,多所原宥。当黜而留者九
十馀员。给事、御史又交章请黜遗漏及宜退而留者,复命吏部指实迹,恕疏各官
考语及本部访察者以闻。帝终以考语为未实,谕令复核。恕以言不用,且疑有中
伤者,遂力求去。至十四年,南京吏部尚书林瀚言,在外司府以下官,俱三年一
次考察,两京及在外武职官,亦五年一考选,惟两京五品以下官,十年始一考察,
法大阔略。旨下,吏部覆请如瀚言,而京官六年一察之例定矣。京察之岁,大臣
自陈。去留既定,而居官有遗行者,给事、御史纠劾,谓之拾遗。拾遗所攻击,
无获免者。弘、正、嘉、隆间,士大夫廉耻自重,以挂察典为终身之玷。至万历
时,阁臣有所徇庇,间留一二以挠察典,而群臣水火之争,莫甚于辛亥、丁巳,
事具各传中。党局既成,互相报复,至国亡乃已。
兵部凡四司,而武选掌除授,职方掌军政,其职尤要。凡武职,内则五府、
留守司,外则各都司、各卫所及三宣、六慰。流官八等,都督及同知、佥事,都
指挥使、同知、佥事,正副留守。世官九等:指挥使及同知、佥事,卫、所镇抚,
正、副千户,百户,试百户。直省都指挥使二十一,留守司二,卫九十一,守御、
屯田、群牧千户所二百十有一。此外则苗蛮土司,皆听部选。自永乐初增立三大
营,各设管操官,各哨有分管、坐营官、坐司官。景泰中,设团营十,已复增二,
各有坐营官,俱特命亲信大臣提督之,非兵部所铨择也。凡大选,曰色目,曰状
貌,曰才行,曰封赠,曰袭荫。其途有四,曰世职,曰武举,曰行伍,曰纳级。
初,武职率以勋旧。太祖虑其不率,以《武士训戒录》、《大诰武臣录》颁之。
后乃参用将材,三岁武举,六岁会举,每岁荐举,皆隶部除授。久之,法纪隳坏,
选用纷杂。正德间,冒功升授者三千有奇。嘉靖中,詹事霍韬言:“成化中,增
太祖时军职四倍,今又增几倍矣。锦衣初额官二百五员,今至千七百员,殆增八
倍。洪武初,军功袭职子弟年二十者比试,初试不中,袭职署事,食半俸。二年
再试,中者食全俸,仍不中者充军。其法至严,故职不冗而俸易给。自永乐后,
新官免试,旧官即比试,贿赂无不中,此军职所以日滥也。永乐平交阯,赏而不
升。迩者不但获馘者升,而奏带及缉妖言捕盗者亦无不升,此军职所以益冗也。
宜命大臣循清黄例,内外武职一切差次功劳,考其祖宗相承,叔侄兄弟继及。或
洪、永年间功,或宣德以后功,或内监弟侄恩荫,或勋戚驸马子孙,或武举取中,
各分数等,默寓汰省之法。或许世袭,或许终身,或许继,或不许继,各具册籍,
昭示明白,以为激劝。”于是命给事中夏言等查核冒滥。言等指陈其弊,言:“
镇守官奏带旧止五名,今至三四百名,盖一人而奏带数处者有之,一时而数处获
功者有之。他复巧立名色,纪验不加审核,铨选又无驳勘,其改正重升、并功加
授之类,弊端百出,宜尽革以昭神断。”部核如议。恩幸冗滥者,裁汰以数千计,
宿蠹为清。万历十五年,复诏严加察核。且尝命提、镇、科道会同兵部,品年资,
课技艺,序荐剡,分为三等,名曰公选。然徒饰虚名,终鲜实效也。
武官爵止六品,其职死者袭,老疾者替,世久而绝,以旁支继。年六十者子
替。明初定例,嫡子袭替,长幼次及之。绝者,嫡子庶子孙次及之;又绝者,以
弟继。永乐后,取官舍旗军馀丁曾历战功者,令原带俸及管事袭替,悉因之。其
降级子孙仍替见降职事。弘治时,令旁支减级承袭。正德中,令旁支入总旗。嘉
靖间,旁支无功者,不得保送。凡升职官舍,如父职。其阵亡保袭者,流官一等。
凡袭替官舍,以骑射试之。大抵世职难核,故例特详,而长弊丛奸,亦复不少。
官之大者,必会推。五军都督府掌印缺,于见任公、侯、伯取一人。佥书缺,
于带俸公、侯、伯及在京都指挥,在外正副总兵官,推二人。锦衣卫堂上官及前
卫掌印缺,视五府例推二人。都指挥、留守以下,上一人。正德十六年,令五府
及锦衣卫必由都指挥屡著勋猷者升授。诸卫官不世,独锦衣以世。
武之军政,犹文之考察也。成化二年,令五年一行,以见任掌印、带俸、差
操及初袭官一体考核。十三年令两京通考以为常。五府大臣及锦衣卫堂上官自陈
候旨,直省总兵官如之。在内五府所属并直省卫所官,悉由巡视官及部官注送;
在外都司、卫所官,由抚、按造册缴部。副参以下,千户以上,由都、布、按三
司察注送抚,咨部考举题奏。锦衣卫管戎务者倍加严考,南、北镇抚次之。各卫
所及地方守御并各都司隶巡抚者,例同。惟管漕运者不与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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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29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职官一(上)

明官制,沿汉、唐之旧而损益之。自洪武十三年罢丞相不设,析中书省之政
归六部,以尚书任天下事,侍郎贰之。而殿阁大学士只备顾问,帝方自操威柄,
学士鲜所参决。其纠劾则责之都察院,章奏则达之通政司,平反则参之大理寺,
是亦汉九卿之遗意也。分大都督府为五,而征调隶于兵部。外设都、布、按三司,
分隶兵刑钱谷,其考核则听于府部。是时吏、户、兵三部之权为重。迨仁、宣朝,
大学士以太子经师恩,累加至三孤,望益尊。而宣宗内柄无大小,悉下大学士杨
士奇等参可否。虽吏部蹇义、户部夏原吉时召见,得预各部事,然希阔不敌士奇
等亲。自是内阁权日重,即有一二吏、兵之长与执持是非,辄以败。至世宗中叶,
夏言、严嵩迭用事,遂赫然为真宰相,压制六卿矣。然内阁之拟票,不得不决于
内监之批红,而相权转归之寺人。于是朝廷之纪纲,贤士大夫之进退,悉颠倒于
其手。伴食者承意指之不暇,间有贤辅,卒蒿目而不能救。初,领五都督府者,
皆元勋宿将,军制肃然。永乐间,设内监监其事,犹不敢纵。沿习数代,勋戚纨
袴司军纪,日以惰毁。既而内监添置益多,边塞皆有巡视,四方大征伐皆有监军,
而疆事遂致大坏,明祚不可支矣。迹其兴亡治乱之由,岂不在用人之得失哉!至
于设官分职,体统相维,品式具备,详列后简。览者可考而知也。
宗人府 三公三孤 太子三师三少 内阁 吏部 户部 附总督仓场礼部
兵部 (附协理京营戎政) 刑部 工部 (附提督易州山厂)
宗人府。宗人令一人,左、右宗正各一人,左、右宗人各一人,(并正一品)
掌皇九族之属籍,以时修其玉牒,书宗室子女適庶、名封、嗣袭、生卒、婚嫁、
谥葬之事。凡宗室陈请,为闻于上,达材能,录罪过。初,洪武三年置大宗正院。
二十二年改为宗人府,并以亲王领之。(秦王樉为令,晋王?、燕王棣为左、
右宗正,周王隶、楚王桢为左、右宗人。)其后以勋戚大臣摄府事,不备官,而
所领亦尽移之礼部。其属,经历司,经历一人,(正五品)典出纳文移。
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正一品)少师、少傅、少保为三孤,(从一品)
掌佐天子,理阴阳,经邦弘化,其职至重。无定员,无专授。洪武三年,授李善
长太师,徐达太傅。(先是,常遇春已赠太保。)三孤无兼领者。建文、永乐间
罢公、孤官,仁宗复设。(永乐二十二年八月,复置三公、三少。)宣德三年,
敕太师、英国公张辅,少师、吏部尚书蹇义,少傅、兵部尚书、华盖殿大学士杨
士奇,少保兼太子少傅、户部尚书夏原吉,各辍所领,侍左右,咨访政事。公孤
之官,几于专授。逮义、原吉卒,士奇还领阁务。自此以后,公、孤但虚衔,为
勋戚文武大臣加官、赠官。而文臣无生加三公者,惟赠乃得之。嘉靖二年加杨廷
和太傅,辞不受。其后文臣得加三公惟张居正,万历九年加太傅,十年加太师。
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并从一品)掌以道德辅导太子,而谨护
翼之。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并正二品)掌奉太子以观三公之道德
而教谕焉。太子宾客,(正三品)掌侍太子赞相礼仪,规诲过失。皆东宫大臣,
无定员,无专授。洪武元年,太祖有事亲征,虑太子监国,别设宫僚或生嫌隙,
乃以朝臣兼宫职:李善长兼太子少师,徐达兼太子少傅,常遇春兼太子少保,治
书侍御史文原吉、范显祖兼太子宾客。三年,礼部尚书陶凯请选人专任东宫官,
罢兼领,庶于辅导有所责成。帝谕以江充之事可为明鉴,立法兼领,非无谓也。
由是东宫师傅止为兼官、加官及赠官。惟永乐间,成祖幸北京,以姚广孝专为太
子少师,留辅太子。自是以后,终明世皆为虚衔,于太子辅导之职无与也。
中极殿大学士,(旧名华盖殿)建极殿大学士,(旧名谨身殿)文华殿大学
士,武英殿大学士,文渊阁大学士,东阁大学士,(并正五品)掌献替可否,奉
陈规诲,点检题奏,票拟批答,以平允庶政。凡上之达下,曰诏,曰诰,曰制,
曰册文,曰谕,曰书,曰符,曰令,曰檄,皆起草进画,以下之诸司。下之达上,
曰题,曰奏,曰表,曰讲章,曰书状,曰文册,曰揭帖,曰制对,曰露布,曰译,
皆审署申覆而修画焉,平允乃行之。凡车驾郊祀、巡幸则扈从。御经筵,则知经
筵或同知经筵事。东宫出阁讲读,则领其事,叙其官,而授之职业。冠婚,则充
宾赞及纳征等使。修实录、史志诸书,则充总裁官。春秋上丁释奠先师,则摄行
祭事。会试充考试官,殿试充读卷官。进士题名,则大学士一人撰文,立石于太
学。大典礼、大政事,九卿、科道官会议已定,则按典制,相机宜,裁量其可否,
斟酌入告。颁诏则捧授礼部。会敕则稽其由状以请。宗室请名、请封,诸臣请谥,
并拟上。以其授餐大内,常侍天子殿阁之下,避宰相之名,又名内阁。
先是,太祖承前制,设中书省,置左、右丞相,(正一品。甲辰正月,初置
左、右相国,以李善长为右相国,徐达为左相国。吴元年命百官礼仪俱尚左,改
右相国为左相国,左相国为右相国。洪武元年改为左、右丞相。)平章政事,(
从一品)左、右丞,(正二品)参知政事,(从二品)以统领众职。置属官,左、
右司,郎中,(正五品)员外郎(正六品)都事、检校,(正七品)照磨、管勾,
(从七品)参议府参议,(正三品)参军、断事官,(从三品)断事、经历,(
正七品)知事,(正八品)都镇抚司都镇抚,(正五品)考功所,考功郎,(正
七品。甲辰十月以都镇抚司隶大都督府。吴元年革参议府。洪武元年革考功所。
二年革照磨、检校所、断事官。七年设直省舍人十人,寻改中书舍人。)
洪武九年汰平章政事、参知政事。十三年正月,诛丞相胡惟庸,遂罢中书省。
(其官属尽革,惟存中书舍人。)九月,置四辅官,以儒士王本等为之。(置四
辅官,告太庙,以王本、杜佑、袭斅为春官,杜斅、赵民望、吴源为夏官,兼太
子宾客。秋、冬官缺,以本等摄之。一月内分司上中下三旬。位列公、侯、都督
之次。)寻亦罢。十五年,仿宋制,置华盖殿、武英殿、文渊阁、东阁诸大学士,
(礼部尚书邵质为华盖,检讨吴伯宗为武英,翰林学士宋讷为文渊,典籍吴沉为
东阁。)又置文华殿大学士,(征耆儒鲍恂、余诠、张长年等为之,)以辅导太
子。秩皆正五品。二十八年敕谕群臣:“国家罢丞相,设府、部、院、寺以分理
庶务,立法至为详善。以后嗣君,其毋得议置丞相。臣下有奏请设立者,论以极
刑。”当是时,以翰林、春坊详看诸司奏启,兼司平驳。大学士特侍左右,备顾
问而已。建文中,改大学士为学士。(悉罢诸大学士,各设学士一人。又改谨身
殿为正心殿,设正心殿学士。)成祖即位,特简解缙、胡广、杨荣等直文渊阁,
参预机务。阁臣之预务自此始。然其时,入内阁者皆编、检、讲读之官,不置官
属,不得专制诸司。诸司奏事,亦不得相关白。
仁宗以杨士奇、杨荣东宫旧臣,升士奇为礼部侍郎兼华盖殿大学士,荣为太
常卿兼谨身殿大学士,(谨身殿大学士,仁宗始置,)阁职渐崇。其后士奇、荣
等皆迁尚书职,虽居内阁,官必以尚书为尊。景泰中,王文始以左都御史进吏部
尚书,入内阁。自后,诰敕房、制敕房俱设中书舍人,六部承奉意旨,靡所不领,
而阁权益重。世宗时,三殿成,改华盖为中极,谨身为建极,阁衔因之。嘉靖以
后,朝位班次,俱列六部之上。
吏部。尚书一人,(正二品)左、右侍郎各一人。(正三品)其属,司务厅,
司务二人,(从九品)文选、验封、稽勋、考功四清吏司,各郎中一人,(正五
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主事一人,(正六品。洪武三十一年增设文选司主
事一人。正统十一年增设考功司主事一人。)
尚书,掌天下官吏选授、封勋、考课之政令,以甄别人才,赞天子治。盖古
冢宰之职,视五部为特重。侍郎为之贰。
司务,掌催督、稽缓、勾销、簿书。(明初,设主事、司务各四人,为首领
官,有主事印。洪武二十九年改主事为司官,裁司务二人。各部并同。)
文选,掌官吏班秩迁升、改调之事,以赞尚书。凡文官之品九,品有正从,
为级一十八。不及九品曰未入流。凡选,每岁有大选,有急选,有远方选,有岁
贡就教选,间有拣选,有举人乞恩选。选人或登资簿,厘其流品,平其铨注,而
序迁之。凡升必考满,若员缺当补,不待考满,曰推升。类推上一人,单推上二
人。三品以上,九卿及佥都御史、祭酒,廷推上二人或三人。内阁,吏、兵二部
尚书,廷推上二人。凡王官不外调,王姻不内除,大臣之族不得任科道,僚属同
族则以下避上。外官才地不相宜,则酌其繁简互换之。有传升、乞升者,并得执
奏。以署职、试职、实授奠年资,以开设、裁并、兼摄适繁简,以荐举、起废、
征召振幽滞,以带俸、添注寄恩冗,以降调、除名驭罪过,以官程督吏治,以宁
假悉人情。
验封,掌封爵、袭荫、褒赠、吏算之事,以赞尚书。凡爵非社稷军功不得封,
封号非特旨不得与。或世或不世,皆给诰券。衍圣公及戚里恩泽封,不给券。凡
券,左右各一,左藏内府,右给功臣之家。袭封则征其诰券,稽其功过,核其宗
支,以第其世流降除之等。土官则勘其应袭与否,移文选司注拟。(宣慰、宣抚、
安抚、长官诸司领士兵者,则隶兵部。)凡荫叙,明初,自一品至七品,皆得荫
一子以世其禄。(洪武十六年,定职官子孙荫叙。正一品子,正五品用。从一品
子,从五品用。正二品子,正六品用。从二品子,从六品用。正三品子,正七品
用。从三品子,从七品用。正四品子,正八品用。从四品子,从八品用。正五品
子,正九品用。从五品子,从九品用。正六品子,于未入流上等职内叙用。从六
品子,于未入流中等职内叙用。正从七品子,于未入流下等职内叙用。)后乃渐
为限制,京官三品以上,考满著绩,始荫一子曰官生,其出自特恩者曰恩生。凡
封赠,公、侯、伯之追封,皆递进一等。三品以上政绩显异及死谏、死节、阵亡
者,皆得赠官。其见任则初授散阶,京官满一考,及外官满一考而以最闻者,皆
给本身诰敕。七品以上皆得推恩其先。五品以上授诰命,六品以下授敕命。(一
品,三代四轴。二品、三品,二代三轴。四品、五品、六品、七品,一代二轴。
八品以下流内官,本身一轴。一品轴以玉,二品轴以犀,三品、四品轴以鋈金,
五品以下轴以角。)曾祖、祖、父皆如其子孙官。公、侯、伯视一品。外内命妇
视夫若子之品。生曰封,死曰赠。若先有罪谴则停给。文之散阶四十有二,以历
考为差。(正一品,初授特进荣禄大夫,升授特进光禄大夫。从一品,初授荣禄
大夫,升授光禄大夫。正二品,初授资善大夫,升授资政大夫,加授资德大夫。
从二品,初授中奉大夫,升授通奉大夫,加授正奉大夫。正三品,初授嘉议大夫,
升授通议大夫,加授正议大夫。从三品,初授亚中大夫,升授中大夫,加授大中
大夫。正四品,初授中顺大夫,升授中宪大夫,加授中议大夫。从四品,初授朝
列大夫,升授朝议大夫,加授朝请大夫。正五品,初授奉议大夫,升授奉政大夫。
从五品,初授奉训大夫,升授奉直大夫。正六品,初授承直郎,升授承德郎。从
六品,初授承务郎,升授儒林郎,吏材干出身授宣德郎。正七品,初授承事郎,
升授文林郎,吏材干授宣议郎。从七品,初授从仕郎,升授征仕郎。正八品,初
授迪功郎,升授修职郎。从八品,初授迪功佐郎,升授修职佐郎。正九品,初授
将仕郎,升授登仕郎。从九品,初授将仕佐郎,升授登仕佐郎。)外命妇之号九。
(公曰某国夫人。侯曰某侯夫人。伯曰某伯夫人。一品曰夫人,后称一品夫人。
二品曰夫人。三品曰淑人。四品曰恭人。五品曰宜人。六品曰安人。七品曰孺人。
)因其子孙封者,加太字,夫在则否。凡封赠之次,七品至六品一次,五品一次,
(初制有四品一次,后省。)三品、二品、一品各一次。三母不并封,两封从优
品。父职高于子,则进一阶。父应停给及子为人后者,皆得移封。嫡在不封生母,
生母未封不先封其妻。妻之封,止于一嫡一继。其封赠后而以墨败者,则追夺。
稽勋,掌勋级、名籍、丧养之事,以赞尚书。凡文勋十。(正一品,左、右
柱国。从一品,柱国。正二品,正治上卿。从二品,正治卿。正三品,资治尹。
从三品,资治少尹。正四品,赞治尹。从四品,赞治少尹。正五品,修正庶尹。
从五品,协正庶尹。)自五品以上,历再考,乃授勋。凡百官迁除、降调皆开写
年甲、乡贯、出身。每岁十二月贴黄,春秋清黄,皆赴内府。有故,揭而去之。
凡父母年七十,无兄弟,得归养。凡三年丧,解职守制,纠擿其夺丧、匿丧、短
丧者。惟钦天监官奔丧三月复任。
考功,掌官吏考课、黜陟之事,以赞尚书。凡内外官给由,三年初考,六年
再考,并引请,九年通考,奏请综其称职、平常、不称职而陟黜之。陟无过二等,
降无过三等,其甚者黜之、罪之。京官六年一察,察以巳、亥年。五品下考察其
不职者,降罚有差;四品上自陈,去留取旨。外官三年一朝,朝以辰、戌、丑、
未年。前期移抚、按官,各综其属三年内功过状注考,汇送覆核以定黜陟。仓场
库官一年考,巡检三年考,教官九年考。府州县官之考,以地之繁简为差。吏之
考,三、六年满,移验封司拨用。九年满,又试授官。惟王官及钦天、御用等监
官不考。凡内外官弹章,稽其功过,拟去留以请上裁。荐举、保留,则核其政绩
旌异焉。
明初,设四部于中书省,分掌钱谷礼仪、刑名、营造之务。洪武元年始置吏、
户、礼、兵、刑 、工六部,设尚书、侍郎、郎中、员外郎、主事,(尚书正三
品,侍郎正四品,郎中正五品,员外郎正六品,主事正七品。)仍隶中书省。六
年,部设尚书二人,侍郎二人。吏部设总部、司勋、考功三属部,部设郎中、员
外郎各一人,主事各二人。十三年,罢中书省,仿《周官》六卿之制,升六部秩,
各设尚书、侍郎一人。(惟户部侍郎二人。)每部分四属部,吏部属部加司封。
每属部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一人,寻增侍郎一人。二十二年,改总部为选部。
二十九年,定为文选、验封、稽勋、考功四司并五部属,皆称清吏司。建文中,
改六部尚书为正一品,设左、右侍中,(正二品)位侍郎上,除去诸司清吏字。
成祖初,悉复旧制。
永乐元年,以北平为北京,置北京行部尚书二人,侍郎四人,其属置六曹清
吏司。(吏、户、礼、兵、工五曹,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一人。刑曹,郎中一
人,员外郎一人,主事四人,照磨、检校各一人,司狱一人。寻户曹亦增设主事
三人。)后又分置六部,各称行在某部。十八年定都北京,罢行部及六曹,以六
部官属移之北,不称行在。其留南京者,加“南京”字。洪熙元年,复置各部官
属于南京,去“南京”字,而以在北京者加“行在”字,仍置行部。宣德三年复
罢行部。正统六年,于北京去“行在”字,于南京仍加“南京”字,遂为定制。
景泰中,吏部尝设二尚书。天顺初,复罢其一。
按吏部尚书,表率百僚,进退庶官,铨衡重地,其礼数殊异,无与并者。永
乐初,选翰林官入直内阁。其后大学士杨士奇等加至三孤,兼尚书衔,然品叙列
尚书蹇义、夏原吉下。景泰中,左都御史王文升吏部尚书,兼学士,入内阁,其
班位犹以原衔为序次。自弘治六年二月,内宴,大学士丘濬遂以太子太保、礼部
尚书,居太子太保、吏部尚书王恕之上。其后由侍郎、詹事入阁者,班皆列六部
上矣。
户部。尚书一人,(正二品)左、右侍郎各一人,(正三品)其属,司务厅,
司务二人,(从九品)浙江、江西、湖广、陕西、广东、山东、福建、河南、山
西、四川、广西、贵州、云南十三清吏司,各郎中一人。(正五品。宣德以后增
设山西司郎中三人,陕西、贵州、云南三司郎中各二人,山东司郎中一人。)员
外郎一人,(从五品。宣德七年增设四川、云南二司员外郎各一人,后仍革。)
主事二人,(正六品。宣德以后增设云南司主事七人,浙江、江西、湖广、陕西、
福建、河南、山西七司主事各二人,山东、四川、贵州三司主事各一人。)照磨
所,照磨一人,(正八品)检校一人,(正九品。)所辖,宝钞提举司,提举一
人,(正八品),副提举一人。(正九品)典史一人,(后副提举、典史俱革。)
钞纸局,大使、副使各一人,(后革副使。)印钞局,大使、副使各一人,(后
俱革。)宝钞广惠库,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二人,(从九品,嘉靖中革。
)广积库,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从九品,)典史一人,(嘉靖
中,副使、典史俱革。)赃罚库,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二人,(从九品,
嘉靖中革。)甲字、乙字、丙字、丁字、戊字库,大使五人,(正九品,)副使
六人,(从九品,丁字库二人,嘉靖中革一人,并革乙字、戊字二库副使。)广
盈库,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二人。(嘉靖中革。)外承运库,大使二人,
(正九品)副使二人,(从九品。后大使、副使俱革。)承运库,大使一人,(
正九品)副使一人。(从九品。嘉靖中革。)行用库,大使、副使各一人,(后
俱革。)太仓银库,大使、副使各一人。(嘉靖中,革副使。)御马仓,大使一
人,(从九品)副使一人。军储仓,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后大使、
副使俱革。)长安、东安、西安、北安门仓,各副使一人,(东安门仓旧二人,
万历八年革一人。)张家湾盐仓检校批验所,大使、副使各一人。(隆庆六年并
革。)
尚书,掌天下户口、田赋之政令。侍郎贰之。稽版籍、岁会、赋役实征之数,
以下所司。十年攒黄册,差其户上下畸零之等,以周知其登耗。凡田土之侵占、
投献、诡寄、影射有禁,人户之隐漏、逃亡、朋充、花分有禁,继嗣、婚姻不如
令有禁。皆综核而纠正之。天子耕耤,则尚书进耒耜。以垦荒业贫民,以占籍附
流民,以限田裁异端之民,以图帐抑兼并之民,以树艺课农官,以刍地给马牧,
以召佃尽地利,以销豁清赔累,以拨给广恩泽,以给除差优复,以钞锭节赏赉,
以读法训吏民,以权量和市籴,以时估平物价,以积贮之政恤民困,以山泽、陂
池、关市、坑冶之政佐邦国,赡军输,以支兑、改兑之规利漕运,以蠲减、振贷、
均籴、捕蝗之令悯灾荒,以输转、屯种、籴买、召纳之法实边储,以禄廪之制驭
贵贱。(洪武二十五年,重定内外文武官岁给禄俸之制。正一品,一千四十四石。
从一品,八百八十八石。正二品,七百三十二石。从二品,五百七十六石。正三
品,四百二十石。从三品,三百一十二石。正四品,二百八十八石。从四品,二
百五十二石。正五品,一百九十二石。从五品,一百六十八石。正六品,一百二
十石。从六品,九十六石。正七品 ,九十石。从七品,八十四石。正八品,七
十八石。从八品,七十二石。正九品,六十六石。从九品,六十石。未入流,三
十六石。俱米钞本折兼支。)
十三司,各掌其分省之事,兼领所分两京、直隶贡赋,及诸司、卫所禄俸,
边镇粮饷,并各仓场盐课、钞关。(浙江司带管在京羽林右、留守左、龙虎、应
天、龙骧、义勇右、康陵七卫,神机营。 江西司带管在京旗手、金吾前、金吾
后、金吾左、济阳五卫。 湖广司带管国子监、教坊司,在京羽林前、通州、和
阳、豹韬、永陵、昭陵六卫,及兴都留守司。 福建司带管顺天府,在京燕山左、
武骧左、武骧右、骁骑右、虎贲右、留守后、武成中、茂陵八卫,五军、巡捕、
勇士、四卫各营,及北直隶永平、保定、河间、真定、顺德、广平、大名七府,
延庆、保安二州,大宁都司、万全都司,并北直隶所辖各卫所,山口、永盈、通
济各仓。 山东司带管在京锦衣、大宁中、大宁前三卫及辽东都司,两淮、两浙、
长芦、河东、山东、福建各盐运司,四川、广东、海北、云南黑盐井、白盐井、
安宁、五井各盐课提举司,陕西灵州盐课司,江西南赣盐税。 山西司带管在京
燕山前、镇南、兴武、永清左、永清右五卫,及宣府、大同、山西各镇。 河南
司带管在京府军前、燕山右、大兴左、裕陵四卫,牧马千户所及直隶潼关卫、蒲
州千户所。 陕西司带管宗人府、五军都督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
詹事府、翰林院、太仆寺、鸿胪寺、尚宝司、六科、中书舍人、行人司、钦天监、
太医院、五城兵马司、京卫武学、文思院、皮作局,在京留守右、长陵、献陵、
景陵四卫,神枢、随侍二营,及延绥、宁夏、甘肃、固原各镇。 四川司带管在
京府军后、金吾右、腾骧左、腾骧右、武德、神策、忠义后、武功中、武功左、
武功右、彭城十一卫及应天府、南京四十九卫,南直隶安庆、苏州、松江、常州、
镇江、徽州、宁国、池州、太平、庐州、凤阳、淮安、扬州十三府,徐、滁、和、
广德四州,中都留守司并南直隶所辖各卫所。 广东司带管在京羽林左、留守中、
鹰扬、神武左、义勇前、义勇后六卫,蕃牧、奠靖二千户所。 广西司带管太常
寺、光禄寺、神乐观、牺牲所、司牲司、太仓银库、内府十库,在京沈阳左、沈
阳右、留守前、宽河、蔚州左五卫,及二十三马房仓,各象房、牛房仓,京府各
草场。 云南司带管在京府军、府军左、府军右、虎贲左、忠义右、忠义前、泰
陵七卫,及大军仓、皇城四门仓、并在外临清、德州、徐州、淮安、天津各仓。
贵州司带管上林苑监,宝钞提举司,都税司,正阳门、张家湾各宣课司,德胜
门、安定门各税课司,崇文门分司,在京济州、会州、富峪三卫,及蓟州、永平、
密云、昌平、易州各镇,临清、许墅、九江、淮安、北新、扬州、河西务各钞关。)
条为四科:曰民科,主所属省府州县地理、人物、图志、古今沿革、山川险
易、土地肥瘠宽狭、户口物产多寡登耗之数;曰度支,主会计夏税、秋粮、存留、
起运及赏赉、禄秩之经费;曰金科,主市舶、鱼盐、茶钞税课,及赃罚之收折;
曰仓科,主漕运、军储出纳料粮。凡差三等,由吏部选授曰注差,疏名上请曰题
差,劄委曰部差。或三年,或一年,或三月而代。

[发帖际遇]: 孤傲飞鹰在丽春院喝酒,发现了强盗茅十八,被抢银两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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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29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职官一(下)

初,洪武元年置户部。六年,设尚书二人,侍郎二人。分为五科:一科,二
科,三科,四科,总科。每科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四人。惟总科郎中、
员外郎各二人,主事五人。八年,中书省奏户、刑、工三部事繁,户部五科,每
科设尚书、侍郎各一人,郎中、员外郎各二人,主事五人,内会总科主事六人,
外牵照科主事二人,司计四人,照磨二人,管勾一人。又置在京行用库,隶户部。
(设大使一人,副使二人,典史一人,都监二人。)十三年,升部秩,定设尚书
一人,侍郎二人。分四属部:总部,度支部,金部,仓部。每部郎中、员外郎各
一人。总部主事四人,度支部、金部主事各三人,仓部主事二人。寻罢在京行用
库。二十二年,改总部为民部。二十三年,又分四部为河南、北平、山东、山西、
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十二部。(四川部兼领云南。
)部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各领一布政司户口、钱粮等事,量其繁
简,带管京畿。每一部内仍分四科管理。又置照磨、检校各一人,稽文书出入之
数而程督之。十九年,复置宝钞提举司。(洪武七年,初置宝钞提举司,提举一
人,正七品;副提举一人,从七品;吏目一人,省注。所属钞纸、印钞二局,各
大使一人,正八品;副使一人,正九品;典史一人,省注。宝钞、行用二库,各
大使二人,正八品;副使二人,正九品;典史一人,省注。寻升提举为正四品。
十三年罢,至是年复置,秩正八品。)二十六年,令浙江、江西、苏松人毋得任
户部。二十九年,改十二部为十二清吏司。建文中,仍为四司。(馀见吏部。)
成祖复旧制。永乐元年,改北平司为北京司。十八年,革北京司,设云南、贵州、
交阯三清吏司。宣德十年,革交阯司,定为十三司。其后归并职掌。凡宗室、勋
戚、文武官吏之廪禄,陕西司兼领之。北直隶府州卫所,福建司兼领之。南直隶
府州卫所,四川司兼领之。天下盐课,山东司兼领之。关税,贵州司兼领之。漕
运及临、德诸仓,云南司兼领之。御马、象房诸仓,广西司兼领之。明初,尝置
司农司,寻罢(吴元年置司农司。卿,正三品;少卿,正四品;丞,正五品;庸
田署令,正五品;典簿、司计,正七品。洪武元年罢。三年复置司农司,开治所
于河南,设卿一人,少卿二人,丞四人,主簿、录事各二人。四年又罢。)后置
判录司,亦罢。(洪武十三年置判录司,掌在京官吏俸给、文移、勘合。设判录
一人,正七品;副判二人,从七品。寻改判录为司正,副判为左,右司副。十八
年罢。)皆不隶户部。
总督仓场一人,掌督在京及通州等处仓场粮储。洪武初,置军储仓二十所,
各设官司其事。永乐中,迁都北京,置京仓及通州诸仓,以户部司员经理之。宣
德五年,始命李昶为户部尚书,专督其事,遂为定制。以后,或尚书,或侍郎,
俱不治部事。嘉靖十五年,又命兼督西苑农事。隆庆初,罢兼理。万历二年,另
拨户部主事一人陪库,每日偕管库主事收放银两,季终更替。九年裁革,命本部
侍郎分理之。十一年复设。二十五年,以右侍郎张养蒙督辽饷。四十七年,增设
督饷侍郎。(崇祯间,有督辽饷、寇饷、宣大饷,增设三四人。)天启五年,又
增设督理钱法侍郎。
礼部。尚书一人,(正二品)左、右侍郎各一人(正三品)其属,司务厅,
司务二人,(从九品)仪制、祠祭、主客、精膳四清吏司,各郎中一人,(正五
品)员外郎一人,(从五品)主事一人,(正六品。正统六年增设仪制、祠祭二
司主事各一人。又增设仪制司主事一人,教习驸马。弘治五年增设主客司主事一
人,提督会同馆。)所辖,铸印局,大使一人,副使二人。(万历九年革一人。)
尚书,掌天下礼仪、祭祀、宴飨、贡举之政令。侍郎佐之。
仪制,分掌诸礼文、宗封、贡举、学校之事。天子即位,天子冠、大婚,册
立皇太子、妃嫔、太子妃,上慈宫徽号,朝贺、朝见,大飨、宴飨,大射、宴射,
则举诸仪注条上之。若经筵、日讲、耕耤、视学、策士、传胪、巡狩、亲征、进
历、进春、献俘、奏捷,若皇太子出阁、监国,亲王读书、之藩,皇子女诞生、
命名,以及百官、命妇朝贺皇太子、后妃之礼,与诸王国之礼,皆颁仪式于诸司。
凡传制、诰,开读诏、敕、表、笺及上下百官往来移文,皆授以程式焉。凡岁请
封宗室王、郡王、将军、中尉、妃、主、君,各以其亲疏为等。百官于宗王,具
官称名而不臣。王臣称臣于其王。凡宗室、驸马都尉、内命妇、蕃王之诰命,则
会吏部以请。凡诸司之印信,领其制度。(内阁,银印,直纽,方一寸七分,厚
六分,玉箸篆文。)征西、镇朔、平羌、平蛮等将军,银印,虎纽,方三寸三分,
厚九分,柳叶篆文。宗人府、五军都督府,俱正一品,银印,三台,方三寸四分,
厚一寸。六部都察院、各都司,俱正二品,银印,二台,方三寸二分,厚八分。
衍圣公、张真人、中都留守司,俱正二品,各布政司,从二品,银印,二台,方
三寸一分,厚七分。后赐衍圣公三台银印。顺天、应天二府,俱正三品,银印,
方二寸九分,厚六分五厘。通政司、大理寺、太常寺、詹事府、京卫、各按察司、
各卫,俱正三品,苑马寺、宣慰司,俱从三品,铜印,方二寸七分,厚六分。太
仆寺、光禄寺、各盐运司,俱从三品,铜印,方二寸六分,厚五分五厘。鸿胪寺
各府,俱正四品,国子监、宣抚司,俱从四品,铜印,方二寸五分,厚五分。翰
林院、左右春坊、尚宝司、钦天监、太医院、上林苑监、六部各司、宗人府经历
司、王府长史司、各卫千户所,俱正五品,司经局、五府经历司、招讨司、安抚
司,俱从五品,铜印,方二寸四分,厚四分五厘。各州,从五品,铜印,方二寸
三分,厚四分。都察院经历司、大理寺左右司、五城兵马司,大兴、宛平、上元、
江宁四县,僧录司、道录司、中都留守司经历司、断事司,各都司经历司、断事
司,各卫百户所、长官司,王府审理所,俱正六品,光禄司各署,各布政司经历
司、理问所,俱从六品,铜印,方二寸二分,厚三分五厘。六科行人司、通政司
经历司、工部营缮所、太常寺典簿厅、上林苑监各署、各按察司经历司、各县,
俱正七品,中书舍人,顺天应天二府经历司、京卫经历司、光禄寺典簿厅、太仆
寺主簿厅、詹事府主簿厅、各卫经历司、各盐运司经历司、苑马寺主簿厅、宣慰
司经历司,俱从七品,铜印,方二寸一分,厚三分。户部、刑部、都察院各照磨
所,兵部典牧所,国子监绳愆厅、博士厅、典簿厅,鸿胪寺主簿厅,钦天监主簿
厅,各布政司照磨所,各府经历司,王府纪善、典宝、典膳、奉祀、良医、工正
各所,宣抚司经历司,俱正从八品,铜印,方二寸,厚二分五厘。刑部、都察院
各司狱司,顺天、应天二府照磨所、司狱司,鸿胪寺各署,国子监典籍厅,上林
苑监典簿厅,内府宝钞等各库,御马仓、草仓,会同馆,织染所,文思院,皮作
局,颜料局,鞍辔局,宝源局,军器局,都税司,教坊司,留守司司狱司,各都
司司狱司,各按察司照磨所、司狱司,各府照磨所、司狱司,王府长史司典簿厅、
教授、典义所,各府卫儒学、税课司,阴阳学、医学、僧纲司、道纪司、各巡检
司,俱正从九品,铜印,方一寸九分,厚二分二厘。各州县儒学、仓库、驿递、
闸坝批验所、抽分竹木局、河泊所、织染局、税课局、阴阳学、医学、僧正司、
道正司、僧会司、道会司,俱未入流,铜条记,阔一寸三分,长二寸五分,厚二
分一厘。已上俱直纽,九叠篆文。监察御史,铜印,直纽,有眼,方一寸五分,
厚三分,八叠篆文。总制、总督、巡抚并镇守、公差等官,铜关防,直纽,阔一
寸九分五厘,长二寸九分,厚三分,九叠篆文。外国王印三等:曰金,曰镀金,
曰银。刓敝则换给之。凡祥瑞,辨其名物,无请封禅以荡上心。以学校之政育
士类,以贡举之法罗贤才,以乡饮酒礼教齿让,以养老尊高年,以制度定等威,
以恤贫广仁政,以旌表示劝励,以建言会议悉利病,以禁自宫遏奸民。
祠祭,分掌诸祀典及天文、国恤、庙讳之事。凡祭有三,曰天神、地祇、人
鬼。辨其大祀、中祀、小祀而敬供之。饬其坛壝、祠庙、陵寝而数省阅之。蠲
其牢醴、玉帛、粢羹、水陆瘗燎之品,第其配侑、从食、功德之上下而秩举之。
天下神祇在祀典者,则稽诸令甲,播之有司,以时谨其祀事。督日官颁历象于天
下。日月交食,移内外诸司救护。有灾异即奏闻,甚者乞祭告修省。凡丧葬、祭
祀,贵贱有等,皆定其程则而颁行之。凡谥,帝(十七字),后(十三字),妃、
太子、太子妃(并二字),亲王(一字),郡王(二字),以字为差。勋戚、文
武大臣请葬祭赠谥,必移所司,核行能,傅公论,定议以闻。其侍从勤劳、忠谏
死者,官品未应谥,皆得特赐。凡帝后愍忌,祀于陵,辍朝不废务。凡天文、地
理、医药、卜筮、师巫、音乐、僧道人,并籍领之,有兴造妖妄者罪无赦。
主客,分掌诸蕃朝贡接待给赐之事。诸蕃朝贡,辨其贡道、贡使、贡物远近
多寡丰约之数,以定王若使迎送、宴劳、庐帐、食料之等,赏赉之差。凡贡必省
阅之,然后登内府,有附载物货,则给直。若蕃国请嗣封,则遣颁册于其国。使
还,上其风土、方物之宜,赠遗礼文之节。诸蕃有保塞功,则授敕印封之。各国
使人往来,有诰敕则验诰敕,有勘籍则验勘籍,毋令阑入。土官朝贡,亦验勘籍。
其返,则以镂金敕谕行之,必与铜符相比。凡审言事,译文字,送迎馆伴,考稽
四夷馆译字生、通事之能否,而禁饬其交通漏泄。凡朝廷赐赉之典,各省土物之
贡,咸掌之。
精膳,分掌宴飨、牲豆、酒膳之事。凡御赐百官礼食,曰宴,曰酒饭,为上
中下三等,视其品秩。番使、土官有宴,有下程,(宴有一次,有二次,下程有
常例,有钦赐。)皆辨其等。亲王之藩,王、公、将军来朝,及其使人,亦如之。
凡膳羞、酒醴、品料,光禄是供,会其数,而程其出纳焉。凡厨役,佥诸民,以
给使于太常、光禄;年深者,得选充王府典膳。凡岁藏冰、出冰,移所司谨洁之。
初,洪武元年置礼部。六年,设尚书二人,侍郎二人。分四属部:总部,祠
部,膳部,主客部。每部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各三人。十三年,升部秩,
设尚书、侍郎各一人,每属部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一人。寻复增置侍郎一人。
二十二年,改总部为仪部。二十九年,改仪部、祠部、膳部为仪制、祠祭、精膳,
惟主客仍旧,俱称为清吏司。
按周宗伯之职虽掌邦礼,而司徒既掌邦教,所谓礼者,仅鬼神祠祀而已。至
合典乐典教,内而宗藩,外而诸蕃,上自天官,下逮医师、膳夫、伶人之属,靡
不兼综,则自明始也。成、弘以后,率以翰林儒臣为之。其由此登公孤任辅导者,
盖冠于诸部焉。
兵部。尚书一人,(正二品)左、右侍郎各一人。(正三品)其属,司务厅,
司务二人,(从九品)武选、职方、车驾、武库四清吏司,各郎中一人,(正五
品。正统十年,增设武选、职方二司郎中各一人。成化三年,增设车驾司郎中一
人。万历九年并革。)员外郎一人,(从五品。正统十年增设武选司员外郎一人。
弘治九年增设武库司员外郎一人。后俱革。嘉靖十二年,增设职方司员外郎一人。)
主事二人,(正六品。洪武、宣德间,增设武选司主事三人,职方司主事四人。
正统十四年,增设车驾、武库二司主事各一人。后革。万历十一年,又增设车驾
司主事一人。)所辖,会同馆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二人,(从九品)大通
关大使、副使各一人,(俱未入流。)
尚书,掌天下武卫官军选授、简练之政令。侍郎佐之。
武选,掌卫所土官选授、升调、袭替、功赏之事。凡武官六品,其勋十有二。
(正一品,左、右柱国。从一品,柱国。正二品,上护军。从二品,护军。正三
品,上轻车都尉。从三品,轻车都尉。正四品,上骑都尉。从四品,骑都尉。正
五品,骁骑尉。从五品,飞骑尉。正六品,云骑尉。从六品,武骑尉。)散阶三
十。(正一品,初授特进荣禄大夫,升授特进光禄大夫。从一品,初授荣禄大夫,
升授光禄大夫。正二品,初授骠骑将军,升授金吾将军,加授龙虎将军。从二品,
初授镇国将军,升授定国将军,加授奉国将军。正三品,初授昭勇将军,升授昭
毅将军,加授昭武将军。从三品,初授怀远将军,升授定远将军,加授安远将军。
正四品,初授明威将军,升授宣威将军,加授广威将军。从四品,初授宣武将军,
升授显武将军,加授信武将军。正五品,初授武德将军,升授武节将军。从五品,
初授武略将军,升授武毅将军。正六品,初授昭信校尉,升授承信校尉。从六品,
初授忠显校尉,升授忠武校尉。)岁凡六选。有世官,有流官。世官九等,(指
挥使,指挥同知,指挥佥事,卫镇抚,正千户,副千户,百户,试百户,所镇抚。
)皆有袭职,有替职。其幼也,有优给。其不得世也,有减革,有通革。流官八
等,(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佥事,都指挥使,都指挥同知。都指挥佥事,
正留守,副留守。)以世官升授,或由武举用之,皆不得世。即有世者,出特恩。
非真授者曰署职,(署职,递加本职一级作半级,不支俸,非军功,毋得实授。)
曰试职,(试职作一级,支半俸,不给诰。)曰纳职,(纳职带俸,不莅事。)
战功二等:奇功为上,头功次之。首功四等:迤北为大,辽东次之,西番、苗蛮
又次之,内地反寇又次之。凡比试,有旧官,(洪武三十一年以前为旧。)有新
官,(成祖以后为新。)军政,五年一考选,先期抚、按官上功过状,覆核而去
留之。五府、锦衣卫堂上各总兵官,皆自陈,取上裁。推举上二人,都指挥以下
上一人。凡土司之官九级,自从三品至从七品,皆无岁禄。其子弟、族属、妻女、
若婿及甥之袭替,胥从其俗。附塞之官,自都督至镇抚,凡十四等,皆以诰敕辨
其伪冒。赠官死于王事,加二等;死于战阵,加三等。凡除授出自中旨者,必覆
奏然后行之。以贴黄征图状,以初绩征诰敕,以效功课将领,以比试练卒徒,以
优养恩故绝,以褒恤励死战,以寄禄驭恩幸,以杀降、失陷、避敌、激叛之法肃
军机,以典刑、败伦、行劫、退阵之科断世禄。
职方,掌舆图、军制、城隍、镇戍、简练、征讨之事。凡天下地里险易远近,
边腹疆界,俱有图本,三岁一报,与官军车骑之数偕上。凡军制内外相维,武官
不得辄下符征发。自都督府,都指挥司,留守司,内外卫守御、屯田、群牧千户
所,仪卫司,土司,诸番都司卫所,各统其官军及其部落,以听征调、守卫、朝
贡、保塞之令。以时修浚其城池而阅视之。凡镇戍将校五等:曰镇守,曰协守,
曰分守,曰守备,曰备倭。皆因事增置,视地险要,设兵屯戍之。凡京营操练,
统以文武大臣,皆科道官巡视之。若将军营练,将军四卫营练,及勇士、幼官、
舍人等营练,则讨其军实,稽其什伍,察其存逸闲否,以教其坐作、进退、疾徐、
疏数之节,金鼓、麾旗之号。征讨请命将出师,悬赏罚,调兵食,纪功过,以黜
陟之。以堡塞障边徼,以烽火传声息,以关津诘奸细,以缉捕弭盗贼,以快壮简
乡民,以勾解、收充、抽选、并豁、疏放、存恤之法整军伍。
车驾,掌卤簿、仪仗、禁卫、驿传、厩牧之事。凡卤簿大驾,大典礼、大朝
会设之;丹陛驾,常朝设之;武陈驾,世宗南巡时设之。皆辨其物数,以授所司。
慈宫、中宫之卤簿,东宫、宗藩之仪仗,亦如之。凡侍卫,御殿全直,常朝番直,
守卫、亲军卫,画前、后、左、右四门为四行,而日夜巡警之。(守卫皇城,前
午门为一行,后玄武门为一行,左东华门为一行,右西华门为一行。)凡邮传,
在京师曰会同馆,在外曰驿,曰递运所,皆以符验关券行之。凡马政,其专理者,
太仆、苑马二寺,稽其簿籍,以时程其登耗,惟内厩不会。
武库,掌戎器、符勘、尺籍、武学、薪隶之事。凡内外官军有征行,移工部
给器仗,籍纪其数,制敕下各边征发。及使人出关,必验勘合。军伍缺,下诸省
府州县勾之。以跟捕、纪录、开户、给除、停勾之法,核其召募、垛集、罪谪、
改调营丁尺籍之数。凡武职幼官,及子弟未嗣官者,于武学习业,以主事一人监
督之。考稽学官之贤否、肄习之勤怠以闻。诸司官署供应有柴薪,直衙有皂隶,
视官品为差。
初,洪武元年置兵部。六年,增尚书一人,侍郎一人。置总部、驾部并职方
三部,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如吏部之数。十三年,升部秩,设尚书、侍郎各
一人,又增置库部为四属部,部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各一人。十四年,增试侍
郎一人。二十二年改总部为司马部。二十九年,定改四部为武选、职方、车驾、
武库四清吏司。(惟职方仍旧名。)景泰中,增设尚书一人,协理部事,天顺初
罢。隆庆四年添注侍郎二人,寻罢。万历末年复置。
协理京营戎政一人,(或尚书,或侍郎,或右都御史。)掌京营操练之事。
永乐初,设三大营,总于武将。景泰元年始设提督团营,命兵部尚书于谦兼领之,
后罢。成化三年复设,率以本部尚书或都御史兼之。嘉靖二十年,始命尚书刘天
和辍部务,另给关防,专理戎政。二十九年,以“总督京营戎政”之印畀仇鸾,
而改设本部侍郎协理戎政,不给关防。万历九年裁革,十一年复设。天启初,增
设协理一人,寻革。崇祯二年复增一人,以庶吉士刘之纶为兵部侍郎充之。
刑部。尚书一人,(正二品)左、右侍郎各一人。(正三品)其属,司务厅,
司务二人。(从九品)浙江、江西、湖广、陕西、广东、山东、福建、河南、山
西、四川、广西、贵州、云南十三清吏司,各郎中一人,(正五品)员外郎一人,
(从五品)主事二人。(正六品。正统六年,十三司俱增设主事一人。成化元年
增设四川、广西二司主事各一人,后革。万历中,又革湖广、陕西、山东、福建
四司主事各一人。)照磨所,照磨,(正八品)检校,(正九品)各一人。司狱
司,司狱六人,(从九品。)
尚书,掌天下刑名及徒隶、勾覆、关禁之政令。侍郎佐之。
十三司,各掌其分省及兼领所分京府、直隶之刑名。(浙江司带管崇府、中
军都督府、刑科、内官、御用、司设等监,在京金吾前、腾骧左、沈阳右、留守
中、神策、和阳、武功右、广洋八卫,蕃牧千户所,及两浙盐运司,直隶和州,
涿鹿左、涿鹿中二卫。 江西司带管淮、益、弋阳、建安、乐安五府,前军都督
府,御马监,火药、酒醋、面觔等局,在京府军前、燕山左、留守前、龙骧、
宽河、忠义前、忠义后、永清右、龙江左、龙江右十卫,及直隶庐州府,庐州、
六安、九江、武清、宣府前、龙门各卫。 湖广司带管楚、岷、吉、荣、辽五府,
右军都督府,司礼、尚宾、尚膳、神宫等监,天财库,在京留守右、虎贲右、忠
义右、武功左、茂陵、永陵、江淮、济川、水军右九卫,及兴都留守司,直隶宁
国、池州二府,宣州、神武中、定州、茂山、保安左、保安右各卫,渤海千户所。
福建司带管户部、太仆寺、户科、宝钞提举司、印绶、都知等监,甲字第十库,
在京金吾后、应天、会州、武成中、武功中、孝陵、献陵、景陵、裕陵、泰陵十
卫,牧马千户所,及福建盐运司,直隶常州府、广德州,中都留守左、留守中、
定边、开平中屯各卫,美峪千户所。 山东司带管鲁、德、衡、泾四府,左军都
督府,宗人府,兵部,尚宝司,兵科,典牧所,会同馆,供用库,戈戟司,司苑
局,在京羽林右、沈阳左、长陵三卫,奠靖千户所,及山东盐运司,中都留守司,
辽东都司,辽东行太仆寺,直隶凤阳府,滁州、凤阳、皇陵、长淮、泗州、寿州、
滁州、沂州、德州、德州左、保定后各卫,安东中护卫,潮河、龙门、宁靖各千
户所。 山西司带管晋、代、沈、怀仁、庆成五府,翰林院,钦天监,上林苑监,
南、北二城兵马司,混堂司,甜食房,在京旗手、金吾右、骁骑右、龙虎、大宁
中、义勇前、义勇后、英武八卫,及直隶镇江府、徐州,镇江、徐州、沈阳中屯
各卫,沈阳中护卫,倒马关、平定各千户所。河南司带管周、唐、赵、郑、徽、
伊、汝七府,礼部,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詹事府,国子监,礼科,中书舍
人,神乐观,牺牲所,兵仗局,灵台、钟鼓等司,东城兵马司,教坊司,在京羽
林左、府军右、武德、留守后、神武左、彭城六卫,及两淮盐运司,直隶淮安、
扬州二府,淮安、大河、邳州、扬州、高邮、仪真、宿州、武平、归德、宁山、
神武右各卫,海州、盐城、通州、汝宁各千户所。 陕西司带管秦、韩、庆、肃
四府,后军都督府,大理寺,行人司,尚衣监,针工局,西城兵马司,在京府军
后、腾骧右、豹韬、鹰扬、兴武、义勇右、康陵、昭陵、龙虎左、横海、江阴十
一卫,及河东盐运司,陕西行太仆寺,甘肃行太仆寺,直隶太平府,建阳、保定
左、保定右、保定中、保定前各卫,平凉中护卫。 四川司带管蜀府,工部,工
科,巾帽、织染二局,僧道录司,在京府军、金吾左、济川、武骧右、大宁前、
蔚州左、永清左、广武八卫,及直隶松江、大名二府,金山、怀安、怀来各卫,
神木千户所。 广东司带管应天府,在京锦衣、府军左、虎贲左、济阳、留守左、
水军左、飞熊七卫,及直隶延庆州,怀来千户所。 广西司带管靖江府,通政司,
五军断事司,中城兵马司,宝钞、银作二局,在京羽林前、燕山右、燕山前、大
兴左、通州、武骧左、镇南、富峪八卫,及直隶安庆、徽州二府,安庆、新安、
通州左、通州右、延庆、延庆左、延庆右各卫。 云南司带管顺天府,太医院,
仪卫、惜薪等司,承运库,及直隶永平、广平二府,镇海、真定、永平、山海、
卢龙、东胜左、东胜右、抚宁、密云中、密云后、大同中屯、潼关、营州五屯、
万全左、万全右各卫,宽河、武定、蒲州各千户所。 贵州司带管吏部,吏科,
司菜局,及长芦盐运司,大宁都司,万全都司,直隶苏州、保定、河间、真定、
顺德五府,苏州、太仓、蓟州、遵化、镇朔、兴州五屯,忠义中、涿鹿、河间、
天津、天津左、天津右、德州、宣府左、宣府右、开平、保安、蔚州、永宁各卫,
梁城、兴和、广昌各千户所。)
照磨、检校,照刷文卷,计录赃赎。司狱,率狱吏,典囚徒。凡军民、官吏
及宗室、勋戚丽于法者,诘其辞,察其情伪,傅律例而比议其罪之轻重以请。诏
狱必据爰书,不得逢迎上意。凡有殊旨、别敕、诏例、榜例,非经请议著为令甲
者,不得引比。凡死刑,即决及秋后决,并三覆奏。两京、十三布政司,死罪囚
岁谳平之。五岁请敕遣官,审录冤滞。霜降录重囚,会五府、九卿、科道官共录
之。矜疑者戍边,有词者调所司再问,比律者监候。夏月热审,免笞刑,减徒、
流,出轻系。遇岁旱,特旨录囚亦如之。凡大祭止刑。凡赎罪,视罪轻重,斩、
绞、杂犯、徒末减者,听收赎。词诉必自下而上,有事重而迫者,许击登闻鼓。
四方有大狱,则受命往鞫之。四方决囚,遣司官二人往莅。凡断狱,岁疏其名数
以闻,曰岁报;月上其拘释存亡之数,曰月报。狱成,移大理寺覆审,必期平允。
凡提牢,月更主事一人,修葺囹圄,严固扃钥,省其酷滥,给其衣粮。囚病,许
家人入视,脱械锁医药之。簿录俘囚,配没官私奴婢,咸籍知之。官吏有过,并
纪录之。岁终请湔涤之。以名例摄科条,以八字括辞议,(以、准、皆、各、其、
及、即、若,)以五服参情法,以墨涅识盗贼。籍产不入莹墓,籍财不入度支,
宗人不即市,宫人不即狱,悼耄疲癃不即讯。(详《刑法志》。)
洪武元年置刑部。六年,增尚书、侍郎各一人。设总部、比部、都官部、司
门部,部设郎中、员外郎各二人,惟都官各一人。总部、比部主事各六人,都官、
司门主事各四人。八年,以部事浩繁,增设四科,科设尚书、侍郎、郎中各一人,
员外郎二人,主事五人。十三年,升部秩,设尚书一人,侍郎一人,仍分四属部,
部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总部、比部主事各四人,都官、司门主事各二人,寻
增侍郎一人。(始分左、右侍郎。)二十二年,改总部为宪部。二十三年,分四
部为河南、北平、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
福建十二部,(浙江部兼领云南。)部各设官,如户部之制。二十九年,改为十
二清吏司。永乐元年以北平为北京。十八年,革北京司,增置云南、贵州、交阯
三司。宣德十年,革交阯司,遂定为十三清吏司。
工部。尚书一人,(正二品)左、右侍郎各一人。(正三品)其属,司务厅,
司务二人。(从九品)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清吏司,各郎中一人,(正五
品,后增设都水司郎中四人。)员外郎一人,(从五品,后增设营膳司员外郎二
人,虞衡司员外郎一人。)主事二人。(正六品,后增设都水司主事五人,营膳
司主事三人,虞衡司主事二人,屯田司主事一人。)所辖,营缮所,所正一人,
(正七品)所副二人,(正八品)所丞二人。(正九品)文思院,大使一人,(
正九品)副使二人。(从九品)皮作局,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二人。(从
九品,后革。)鞍辔局,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从九品。隆庆元年,
大使、副使俱革。)宝源局,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从九品,嘉靖
间革。)颜料局,大使一人,(正九品,后革。)军器局,大使一人,(正九品)
副使二人,(后革一人。)节慎库,大使一人,(从九品。嘉靖八年设。)织染
所、杂造局,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从九品)广积、通积、卢沟桥、
通州、白河各抽分竹木局,大使各一人,副使各一人。大通关提举司,提举一人,
(正八品,万历二年革。)副提举二人,(正九品)典史一人。(后副提举、典
史俱革。)柴炭司,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
尚书,掌天下百官、山泽之政令。侍郎佐之。
营缮,典经营兴作之事。凡宫殿、陵寝、城郭、坛场、祠庙、仓库、廨宇、
营房、王府邸第之役,鸠工会材,以时程督之。凡卤簿、仪仗、乐器,移内府及
所司,各以其职治之,而以时省其坚洁,而董其窳滥。凡置狱具,必如律。凡工
匠二等:曰轮班,三岁一役,役不过三月,皆复其家;曰住坐,月役一旬,有稍
食。工役二等,以处罪人输作者,曰正工,曰杂工。杂工三日当正工一日,皆视
役大小而拨节之。凡物料储偫,曰神木厂,曰大木厂,以蓄材木,曰黑窑厂,
曰琉璃厂,以陶瓦器,曰台基厂,以贮薪苇,皆籍其数以供修作之用。
虞衡,典山泽采捕、陶冶之事。凡鸟兽之肉、皮革、骨角、羽毛,可以供祭
祀、宾客、膳羞之需,礼器、军实之用,岁下诸司采捕。水课禽十八、兽十二,
陆课兽十八、禽十二,皆以其时。冬春之交,罝罛不施川泽;春夏之交,毒药不
施原野。苗盛禁蹂躏,谷登禁焚燎。若害兽,听为陷阱获之,赏有差。凡诸陵山
麓,不得入斧斤、开窑冶、置墓坟。凡帝王、圣贤、忠义、名山、岳镇、陵墓、
祠庙有功德于民者,禁樵牧。凡山场、园林之利,听民取而薄征之。凡军装、兵
械,下所司造,同兵部省之,必程其坚致。凡陶甄之事,有岁供,有暂供,有停
减,籍其数,会其入,毋轻毁以费民。凡诸冶,饬其材,审其模范,付有司。钱
必准铢两,进于内府而颁之。牌符、火器,铸于内府,禁其以法式泄于外。凡颜
料,非其土产不以征。
都水,典川泽、陂池、桥道、舟车、织造、券契、量衡之事。水利曰转漕,
曰灌田。岁储其金石、竹木、卷埽,以时修其闸坝、洪浅、堰圩、堤防,谨蓄泄
以备旱潦,无使坏田庐、坟隧、禾稼。舟楫、硙碾者不得与灌田争利,灌田者不
得与转漕争利。凡诸水要会,遣京朝官专理,以督有司。役民必以农隙,不能至
农隙,则僝功成之。凡道路、津梁,时其葺治。有巡幸及大丧、大礼,则修除
而较比之。凡舟车之制,曰黄船,以供御用,曰遮洋船,以转漕于海,曰浅船,
以转漕于河,曰马船、曰风快船,以供送官物,曰备倭船、曰战船,以御寇贼,
曰大车,曰独辕车,曰战车,皆会其财用,酌其多寡、久近、劳逸而均剂之。凡
织造冕服、诰敕、制帛、祭服、净衣诸币布,移内府、南京、浙江诸处,周知其
数而慎节之。凡公、侯、伯铁券,差其高广。(制式详《礼志》。)凡祭器、册
宝、乘舆、符牌、杂器皆会则于内府。凡度量、权衡,谨其校勘而颁之,悬式于
市,而罪其不中度者。
屯田,典屯种、抽分、薪炭、夫役、坟茔之事。凡军马守镇之处,其有转运
不给,则设屯以益军储。其规办营造、木植、城砖、军营、官屋及战衣、器械、
耕牛、农具之属。凡抽分征诸商,视其财物各有差。凡薪炭,南取洲汀,北取山
麓,或征诸民,有本、折色,酌其多寡而撙节之。夫役伐薪、转薪,皆雇役。凡
坟茔及堂碑、碣兽之制,第宗室、勋戚、文武官之等而定其差。(坟茔制度,详
《礼志》。)
洪武初,置工部及官属,以将作司隶焉。(吴元年置将作司,卿,正三品,
少卿,正四品,丞,正五品。左、右提举司提举,正六品,同提举,从六品,司
程、典簿、副提举,正七品。军需库大使,从八品,副使,正九品。洪武元年,
以将作司隶工部。)六年,增尚书、侍郎各一人,设总部、虞部、水部并屯田为
四属部。总部设郎中、员外郎各二人,馀各一人。总部主事八人,馀各四人。又
置营造提举司。(洪武六年,改将作司为正六品,所属提举司,改正七品。寻更
置营造提举司及营造提举分司,每司设正提举一人,副提举二人,隶将作司。)
八年,增立四科,科设尚书、侍郎、郎中各一人,员外郎二人,主事五人,照磨
二人。十年,罢将作司。十三年定官制,设尚书一人,侍郎一人,四属部,(以
屯田部为屯部,)各郎中、员外郎一人,主事二人。十五年增侍郎一人。二十二
年,改总部为营部。二十五年,置营缮所。(改将作司为营缮所,秩正七品,设
所正、所副、所丞各二人,以诸匠之精艺者为之。)二十九年,又改四属部为营
缮、虞衡、都水、屯田四清吏司。嘉靖后添设尚书一人,专督大工。
提督易州山厂一人,掌督御用柴炭之事。明初,于沿江芦洲并龙江、瓦屑二
场,取用柴炭。永乐间,迁都于北,则于白羊口、黄花镇、红螺山等处采办。宣
德四年始设易州山厂,专官总理。景泰间,移于平山,又移于满城,相继以本部
尚书或侍郎督厂事。天顺元年仍移于易州。嘉靖八年罢革,改设主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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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29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职官二

○都察院附总督巡抚 通政司 大理寺 詹事府附左右春坊司经局 翰林院
国子监 衍圣公附五经博士
都察院。左、右都御史,(正二品)左、右副都御史,(正三品)左、右佥
都御史,(正四品)其属,经历司,经历一人,(正六品)都事一人。(正七品)
司务厅,司务二人,(从九品。初设四人,后革二人。)照磨所,照磨,(正八
品)检校,(正九品)司狱司,司狱,(从九品。初设六人,后革五人。)各一
人。十三道监察御史一百十人,(正七品)浙江、江西、河南、山东各十人,福
建、广东、广西、四川、贵州各七人,陕西、湖广、山西各八人,云南十一人。
其在外加都御史或副、佥都御史衔者,有总督,有提督,有巡抚,有总督兼巡抚,
提督兼巡抚,及经略、总理、赞理、巡视、抚治等员。(巡抚之名,起于懿文太
子巡抚陕西。永乐十九年,遣尚书蹇义等二十六人巡行天下,安抚军民。以后不
拘尚书、侍郎、都御史、少卿等官。事毕复命,即或停遣。初名巡抚,或名镇守,
后以镇守侍郎与巡按御史不相统属,文移窒碍,定为都御史。巡抚兼军务者加提
督,有总兵地方加赞理或参赞,所辖多、事重者加总督。他如整饬、抚治、巡治、
总理等项,皆因事特设。其以尚书、侍郎任总督军务者,皆兼都御史,以便行事。)
都御史,职专纠劾百司,辩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凡大
臣奸邪、小人构党、作威福乱政者,劾。凡百官猥茸贪冒坏官纪者,劾。凡学术
不正、上书陈言变乱成宪、希进用者,劾。遇朝觐、考察,同吏部司贤否陟黜。
大狱重囚会鞫于外朝,偕刑部、大理谳平之。其奉敕内地,拊循外地,各专其敕
行事。
十三道监察御史,主察纠内外百司之官邪,或露章面劾,或封章奏劾。在内
两京刷卷,巡视京营,监临乡、会试及武举,巡视光禄,巡视仓场,巡视内库、
皇城、五城,轮值登闻鼓。(后改科员。)在外巡按,(北直隶二人,南直隶三
人,宣大一人,辽东一人,甘肃一人,十三省各一人。)清军,提督学校,(两
京各一人,万历末,南京增设一人。)巡盐,(两淮一人,两浙一人,长芦一人,
河东一人。)茶马,(陕西。)巡漕,巡关,(宣德四年设立钞关御史,至正统
十年始遣主事。)攒运,印马,屯田。师行则监军纪功,各以其事专监察。而巡
按则代天子巡狩,所按藩服大臣、府州县官诸考察,举劾尤专,大事奏裁,小事
立断。按临所至,必先审录罪囚,吊刷案卷,有故出入者理辩之。诸祭祀坛场,
省其墙宇祭器。存恤孤老,巡视仓库,查算钱粮,勉励学校,表扬善类,翦除豪
蠹,以正风俗,振纲纪。凡朝会纠仪,祭祀监礼。凡政事得失,军民利病,皆得
直言无避。有大政,集阙廷预议焉。盖六部至重,然有专司,而都察院总宪纲,
惟所见闻得纠察。诸御史纠劾,务明著实迹,开写年月,毋虚文泛诋,讦拾细琐。
出按复命,都御史覆劾其称职不称职以闻。凡御史犯罪,加三等,有赃从重论。
十三道各协管两京、直隶衙门;而都察院衙门分属河南道,独专诸内外考察。
(浙江道协管中军都督府,在京府军左、金吾左、金吾右、金吾前、留守中、神
策、应天、和阳、广洋、武功中、武功后、茂陵十二卫,牧马千户所,及直隶庐
州府,庐州、六安二卫。 江西道协管前军都督府,在京府军前、燕山左、龙江
左、龙江右、龙骧、豹韬、天策、宽河八卫,及直隶淮安府,淮安、大河、邳州、
九江、武清、龙门各卫。 福建道协管户部,宝钞提举司,钞纸、印钞二局,承
运、广惠、广积、广盈、赃罚、甲乙丙丁戊字、天财、军储、供用、行用各库,
在京金吾后、武成中、飞熊、武功左、武功右、武功前、献陵、景陵、裕陵、泰
陵十卫,及直隶常州、池州二府,定边、开平中屯二卫,美峪千户所。 四川道
协管工部,营缮所,文思院,御用、司设、神宫、尚衣、都知等监,惜薪司,兵
仗、银作、巾帽、针工、器皿、盔甲、军器、宝源、皮作、鞍辔、织染、柴炭、
抽分竹木各局,僧、道录司,在京府军、济州、大宁前、蔚州左、永清左五卫,
蕃牧千户所,及直隶松江府、广德州,金山、怀安、怀来各卫,神木千户所,播
州宣慰司,石砫、西阳等宣抚司,天全六番招讨司。 陕西道协管后军都督府,
大理寺,行人司,在京府军后、鹰扬、兴武、义勇右、横海、江阴、康陵、昭陵
八卫,敢勇、报效二营,韩、秦、庆、安化四府,及直隶和州,保定左、右、中、
前四卫。 云南道协管顺天府,广备库,在京羽林前、通州二卫,及直隶永平、
广平二府,通州左、通州右、涿鹿、涿鹿左、涿鹿中、密云中、密云后、永平、
山海、卢龙、抚宁、东胜左、东胜右、大同中屯、营州五屯、延庆、延庆左、延
庆右、万全左、万全右各卫,居庸关、黄花镇、宽河、武定各千户所。 河南道
协管礼部,都察院,翰林院,国子监,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尚宝司,中书
舍人,钦天监,太医院,司礼、尚膳、尚宝、直殿等监,酒醋面局,钟鼓司,教
坊司,在京羽林左、留守前、留守后、神武左、神武前、彭城六卫,伊、唐、周、
郑四府,及两淮盐运司,直隶扬州、大名二府,扬州、高邮、仪真、归德、宁山、
潼关、神武右各卫,泰州、通州、汝宁各千户所。 广西道协管通政司,六科,
在京燕山右、燕山前、大兴左、腾骧左、腾骧右、武骧左、镇南、沈阳左、会州、
富峪、忠义前、忠义后十二卫,及直隶安庆、徽州、保定、真定四府,安庆、新
安、镇武、真定各卫,紫荆关、倒马关、广昌各千户所。 广东道协管刑部,应
天府,在京虎贲左、济阳、武骧右、沈阳右、武功左、武功右、孝陵、长陵八卫,
及直隶延庆州,开平中屯卫。 山西道协管左军都督府,在京锦衣、府军右、留
守左、骁骑左、骁骑右、龙虎、龙虎左、大宁中、义勇前、义勇后、英武、水军
左十二卫,晋府长史司,及直隶镇江、太平二府,镇江、建阳、沈阳中屯各卫,
平定、蒲州二千户所。 山东道协管宗人府,兵部,会同馆,御马监,典牧所,
大通关,在京羽林右、永清右、济川三卫,及中都留守司,辽东都司,直隶凤阳
府,徐、滁二州,中都留守左、留守中、凤阳、凤阳中、凤阳右、皇陵、长淮、
怀远、徐州、滁州、泗州、寿州、宿州、武平、沂州、德州、德州左、保定后、
沈阳中各卫,洪塘千户所。 湖广道协管右军都督府,五城兵马司,在京留守右、
武德、忠义右、虎贲右、广武、水军右、江淮、永陵八卫,辽、梁、岷、吉、华
阳五府,荆、襄、楚三府长史司,及兴都留守司,直隶宁国府,宁国、宣州、神
武中、定州、茂山各卫。 贵州道协管吏部,太仆寺,上林苑监,内官、印绶二
监,在京旗手卫,及长芦盐运司,大宁都司,万全都司,直隶苏州、河间、顺德
三府,保安州、苏州、太仓、镇海、蓟州、遵化、镇朔、兴州五屯,忠义中、河
间、天津、天津左、天津右、宣府前、宣府左、宣府右、开平、保安右、蔚州、
永宁各卫,嘉兴、吴淞江、梁城、沧州、兴和、长安、龙门各千户所。)
初,吴元年置御史台,设左、右御史大夫,(从一品)御史中丞,(正二品)
侍御史,(从二品)治书侍御史,(正三品)殿中侍御史,(正五品)察院监察
御史,(正七品)经历,(从五品)都事,(正七品)照磨、管勾。(正八品)
以邓愈、汤和为御史大夫,刘基、章溢为御史中丞,谕之曰:“国家立三大府,
中书总政事,都督掌军旅,御史掌纠察。朝廷纪纲尽系于此,而台察之任尤清要。
卿等当正己以率下,忠勤以事上,毋委靡因循以纵奸,毋假公济私以害物。”洪
武九年汰侍御史及治书、殿中侍御史。十年七月,诏遣监察御史巡按州县。十三
年,专设左,右中丞,(正二品)左、右侍御史。(正四品)寻罢御史台。十五
年更置都察院,设监察都御史八人,秩正七品。分监察御史为浙江、河南、山东、
北平、山西、陕西、湖广、福建、江西、广东、广西、四川十二道,各道置御史
或五人或三、四人,秩正九品。每道铸印二,一畀御史久次者掌之,一藏内府,
有事受印以出,既事纳之,文曰“绳愆纠缪”。以秀才李原名、詹徽等为都御史,
吴荃等为试监察御史。(试御史,一年后实授。又有理刑进士、理刑知县,理都
察院刑狱,半年实授。正德中革。)十六年,升都察院为正三品,设左、右都御
史各一人,正三品,左、右副都御史各一人,正四品,左、右佥都御史各二人,
正五品,经历一人,正七品,知事一人,正八品。十七年,升都御史正二品,副
都御史正三品,佥都御史正四品,十二道监察御史正七品。二十三年,左副都御
史袁泰言:“各道印篆相同,虑有诈伪。”乃更铸监察御史印曰“某道监察御史
印”,其巡按印曰“巡按某处监察御史印”。建文元年,改设都御史一人,革佥
都御史。二年,改为御史府,设御史大夫,改十二道为左、右两院,止设御史二
十八人。成祖复旧制。永乐元年,改北平道为北京道。十八年,罢北京道,增设
贵州、云南、交阯三道。洪熙元年,称行在都察院,同六部,又定巡按以八月出
巡。宣德十年,罢交阯道,始定为十三道。正统中,去“行在”字。嘉靖中,以
清屯,增副都御史三人,寻罢。隆庆中,以提督京营,增右都御史三人,寻亦罢。
总督漕运兼提督军务巡抚凤阳等处兼管河道一员。太祖时,尝置京畿都漕运
司,设漕运使。(洪武元年置漕运使,正四品,知事,正八品,提控案牍,从九
品,属官监运,正九品,都纲,省注。十四年罢。)永乐间,设漕运总兵官,以
平江伯陈瑄治漕。宣德中,又遣侍郎、都御史、少卿等官督运。至景泰二年,
因漕运不断,始命副都御史王竑总督,因兼巡抚淮、扬、庐、凤四府,徐、和、
滁三州,治淮安。成化八年,分设巡抚、总漕各一员。九年复旧。正德十三年又
分设。十六年又复旧。嘉靖三十六年,以倭警,添设提督军务巡抚凤阳都御史。
四十年归并,改总督漕运兼提督军务。万历七年加兼管河道。
总督蓟辽、保定等处军务兼理粮饷一员。嘉靖二十九年置。先是,蓟、辽有
警,间遣重臣巡视,或称提督。至是以边患益甚,始置总督,开府密云,辖顺天、
保定、辽东三巡抚,兼理粮饷。万历九年加兼巡抚顺天等处。十一年复旧。天启
元年,置辽东经略。(经略之名,起于万历二十年宋应昌暨后杨镐。至天启元年,
又以内阁孙承宗督师经略山海关,称枢辅。)崇祯四年并入总督。十一年又增设
总督于保定。
总督宣大、山西等处军务兼理粮饷一员。正统元年,始遣佥都御史巡抚宣大。
景泰二年,宣府、大同各设巡抚,遣尚书石璞总理军务。成化、弘治间,有警则
遣。正德八年设总制。嘉靖初,兼辖偏、保。二十九年,去偏、保,定设总督宣
大、山西等处衔。三十八年令防秋日驻宣府。四十三年,移驻怀来。隆庆四年,
移驻阳和。
总督陕西三边军务一员。弘治十年,火筛入寇,议遣重臣总督陕西、甘肃、
延绥、宁夏军务,乃起左都御史王越任之。十五年以后,或设或罢。至嘉靖四年,
始定设,初称提督军务。七年改为总制。十九年避制字,改为总督,开府固原,
防秋驻花马池。
总督两广军务兼理粮饷带管盐法兼巡抚广东地方一员。永乐二年,遣给事中
雷填巡抚广西。十九年,遣郭瑄、艾广巡抚广东。景泰三年,苗寇起,以两广
宜协济应援,乃设总督。成化元年,兼巡抚事,驻梧州。正德十四年,改总督为
总制,寻改提督。嘉靖四十五年,另设广东巡抚,改提督为总督,止兼巡抚广西,
驻肇庆。隆庆三年,又设广西巡抚,除兼职。四年,革广东巡抚,改为提督两广
军务兼理粮饷,巡抚广东。万历三年,仍改总督,加带管盐法。
总督四川、陕西、河南、湖广等处军务一员。正德五年设,寻罢。嘉靖二十
七年,以苗患,又设总督四川、湖广、贵州、云南等处军务。四十二年罢。天启
元年,以土官奢崇明反,又设四川、湖广、云南、贵州、广西五省总督。四年,
兼巡抚贵州。
总督浙江、福建、江南兼制江西军务一员。嘉靖三十三年,以倭犯杭州置。
四十一年革。
总督陕西、山西、河南、湖广、四川五省军务一员。崇祯七年置,或兼七省。
十二年后,俱以内阁督师。
总督凤阳地方兼制河南、湖广军务一员。崇祯十四年设。
总督保定地方军务一员。崇祯十一年设。
总督河南、湖广军务兼巡抚河南一员。崇祯十六年设。
总督九江地方兼制江西、湖广军务一员。崇祯十六年设。
总理南直隶、河南、山东、湖广、四川军务一员。崇祯八年设,以卢象升为
之,与总督或分或并。
总理河漕兼提督军务一员。永乐九年遣尚书治河,自后间遣侍郎、都御史。
成化后,始称总督河道。正德四年,定设都御史。嘉靖二十年,以都御史加工部
职衔,提督河南、山东、直隶河道。隆庆四年,加提督军务。万历五年,改总理
河漕兼提督军务。八年革。
总理粮储提督军务兼巡抚应天等府一员。宣德五年,初命侍郎总督粮储兼巡
抚。景泰四年,定遣都御史。嘉靖三十三年,以海警,加提督军务,驻苏州。万
历中,移驻句容,已复驻苏州。
巡抚浙江等处地方兼提督军务一员。永乐初,遣尚书治两浙农事。以后或巡
视或督鹾,有事则遣。嘉靖二十六年,以海警,始命都御史巡抚浙江,兼管福建
福、兴、建宁、漳、泉海道地方,提督军务。二十七年,改巡抚为巡视。二十八
年罢。三十一年复设。
巡抚福建地方兼提督军务一员。嘉靖二十六年,既设浙江巡抚兼辖福、兴、
漳、泉等处,三十五年,以闽、浙道远,又设提督军务兼巡福、兴、漳、泉、福
宁海道都御史。后改巡抚福建,统辖全省。
巡抚顺天等府地方兼整饬蓟州等处边备一员。成化二年,始专设都御史赞理
军务,巡抚顺天、永平二府,寻兼抚河间、真定、保定,凡五府。七年,兼理八
府。八年,以畿辅地广,从居庸关中分,设二巡抚,其东为巡抚顺天、永平二府,
驻遵化。崇祯二年,又于永平分设巡抚兼提督山海军务,其旧者止辖顺天。
巡抚保定等府提督紫荆等关兼管河道一员。成化八年,分居庸关以西,另设
巡抚保定、真定、河间、顺德、大名、广平六府,提督紫荆、倒马、龙泉等关,
驻真定。万历七年,兼管河道。
巡抚河南等处地方兼管河道提督军务一员。宣德五年,遣兵部侍郎于谦巡抚
山西、河南。正统十四年,以左副都御史王来巡抚湖广、河南。景泰元年,始专
设河南巡抚。万历七年,兼管河道。八年,加提督军务。
巡抚山西地方兼提督雁门等关军务一员。宣德五年,以侍郎巡抚河南、山西。
正统十三年,始命都御史专抚山西,镇守雁门。天顺、成化间暂革,寻复置。
巡抚山东等处地方督理营田兼管河道提督军务一员。正统五年始设巡抚。十
三年,定遣都御史。嘉靖四十二年,加督理营田。万历七年,兼管河道。八年,
加提督军务。
巡抚辽东地方赞理军务一员。正统元年设,旧驻辽阳,后地日蹙,移驻广宁,
驻山海关,后又驻宁远。
巡抚宣府地方赞理军务一员。正统元年,命都御史出巡塞北,因奏设巡抚兼
理大同。景泰二年,另设大同巡抚,后复并为一。成化十年,复分设。十四年,
加赞理军务。
巡抚大同地方赞理军务一员。初与宣府共一巡抚,后或分或并。成化十年,
复专设,加赞理军务。
巡抚延绥等处赞理军务一员。宣德十年,遣都御史出镇。景泰元年,专设巡
抚加参赞军务。成化九年,徙镇榆林。隆庆六年,改赞理军务。
巡抚宁夏地方赞理军务一员。正统元年,以右佥都御史郭智镇抚宁夏,参赞
军务。天顺元年罢。二年复设,去参赞。隆庆六年,加赞理军务。
巡抚甘肃等处赞理军务一员。宣德十年,命侍郎镇守。正统元年,甘、凉用
兵,命侍郎参赞军务。景泰元年,定设巡抚都御史。隆庆六年,改赞理军务。
巡抚陕西地方赞理军务一员。宣德初,遣尚书、侍郎出镇。正统间,命右都
御史陈镒、王文等出入更代。景泰初,耿九畴以刑部侍郎出镇,文移不得径下按
察司,特改都御史巡抚。成化二年,加提督军务,后改赞理,驻西安,防秋驻固
原。
巡抚四川等处地方兼提督军务一员。宣德五年,命都御史镇抚,后停遣。正
统十四年,始设巡抚。万历十一年,加提督军务。
巡抚湖广等处地方兼赞理军务一员。正统三年,命都御史贾谅镇守,以后或
侍郎或大理卿出抚。景泰元年定设巡抚都御史兼赞理军务。万历八年,改为提督
军务。十二年,仍为赞理。
巡抚江西地方兼理军务一员。永乐后,间设巡抚镇守。成化以后,定为巡抚,
或有时罢遣。嘉靖六年始定设。四十年加兼理军务。
巡抚南赣汀韶等处地方提督军务一员。弘治十年,始设巡抚。正德十一年,
改提督军务。嘉靖四十五年,定巡抚衔,所辖南安、赣州、南雄、韶州、汀州并
郴州地方,驻赣州。
巡抚广东地方兼赞理军务一员。永乐中,设巡抚,后以总督兼巡抚事,遂罢
不设。嘉靖四十五年,复另设巡抚,加赞理军务。隆庆四年又罢。
巡抚广西地方一员。广西旧有巡抚,沿革不常。隆庆三年复专设。
巡抚云南兼建昌、毕节等处地方赞理军务兼督川、贵粮饷一员。正统九年,
命侍郎参赞军务。十年,设镇抚。天顺元年罢。成化十二年复设。嘉靖三十年,
加兼理军务。四十三年,改赞理。隆庆二年,兼抚建昌、毕节等处。
巡抚贵州兼督理湖北、川东等处地方提督军务一员。正统十四年,以苗乱置
总督,镇守贵州、湖北、川东等处。景泰元年,另设贵州巡抚。成化八年罢。十
一年复设。正德二年又罢。五年又复设。嘉靖四十二年,裁革总督,令巡抚兼理
湖北、川东等处提督军务。
巡抚天津地方赞理军务一员。万历二十五年,以倭陷朝鲜暂设,寻为定制。
巡抚登莱地方赞理军务一员。天启元年设。崇祯二年罢。三年复设。
巡抚安庐地方赞理军务一员。崇祯十年设,以史可法为之。十六年,又增设
安、太、池、庐四府巡抚。
巡抚偏沅地方赞理军务一员。万历二十七年,以征播暂设,寻罢。天启二年
后,或置或罢。崇祯二年定设。
巡抚密云地方赞理军务一员。崇祯十一年设。
巡抚淮扬地方赞理军务一员。崇祯十一年设。
巡抚承天赞理军务一员。崇祯十六年设。
抚治郧阳等处地方兼提督军务一员,成化十二年,以郧、襄流民屡叛,遣都
御史安抚,因奏设官抚治之。万历二年以抚治事权不专,添提督军务兼抚治职衔。
九年裁革,十一年复设。
赞理松潘地方军务一员。正统四年,以王翱为之。
通政使司。通政使一人,(正三品)左、右通政各一人,誊黄右通政一人,
(正四品)左、右参议各一人,(正五品)其属,经历司,经历一人,(正七品)
知事一人。(正八品)
通政使,掌受内外章疏敷奏封驳之事。凡四方陈情建言,申诉冤滞,或告不
法等事,于底簿内誊写诉告缘由,赍状奏闻。凡天下臣民实封入递,即于公厅启
视,节写副本,然后奏闻。即五军、六部、都察院等衙门,有事关机密重大者,
其入奏仍用本司印信。凡诸司公文、勘合辨验允当,编号注写,公文用“日照之
记”、勘合用“验正之记”关防之。凡在外之题本、奏本,在京之奏本,并受之,
于早朝汇而进之。有径自封进者则参驳。午朝则引奏臣民之言事者,有机密则不
时入奏。有违误则籍而汇请。凡抄发、照驳诸司公移及勘合、讼牒、勾提件数、
给繇人员,月终类奏,岁终通奏。凡议大政、大狱及会推文武大臣,必参预。
初,洪武三年置察言司,设司令二人,掌受四方章奏,寻罢。十年置通政使
司,以曾秉正为通政使,刘仁为左通政,谕之曰:“政犹水也,欲其常通,故以
‘通政’名官。卿其审命令以正百司,达幽隐以通庶务。当执奏者勿忌避,当驳
正者勿阿随,当敷陈者毋隐蔽,当引见者毋留难。”十二年,拨承敕监给事中、
殿廷仪礼司、九关通事使隶焉。建文中,改司为寺,通政使为通政卿,通政参议
为少卿,寺丞增置左、右补阙,左、右拾遗各一人。成祖复旧制。成化二年,置
提督誊黄右通政,不理司事,录武官黄卫所袭替之故,以征赞事。万历九年革。
大理寺。卿一人,(正三品)左、右少卿各一人,(正四品)左、右寺丞各
一人。(正五品)其属,司务厅,司务二人。(从九品)。左、右二寺,各寺正
一人,(正六品)寺副二人,(从六品,后革右寺副一人。)评事四人。(正七
品。初设右评事八人,后革四人。)
卿,掌审谳平反刑狱之政令。少卿、寺丞赞之。左、右寺分理京畿、十三布
政司刑名之事。凡刑部、都察院、五军断事官所推问狱讼,皆移案牍,引囚徒,
诣寺详谳。左、右寺寺正,各随其所辖而覆审之。既按律例,必复问其款状,情
允罪服,始呈堂准拟具奏。不则驳令改拟,曰照驳。三拟不当,则纠问官,曰参
驳。有牾律失入者,调他司再讯,曰番异。犹不惬,则请下九卿会讯,曰圆审。
已评允而招由未明,移再讯,曰追驳。屡驳不合,则请旨发落,曰制决。凡狱既
具,未经本寺评允,诸司毋得发遣。误则纠之。
初,吴元年置大理司卿,秩正三品。洪武元年革。三年,置磨勘司,凡诸司
刑名、钱粮,有冤滥隐匿者,稽其功过以闻。寻亦革。(洪武三年置磨勘司,设
司令、司丞。七年增设司令一人,司丞五人,首领官五人,分为四科。十年革。
十四年复置磨勘司,设司令一人,左、右司丞各一人,左、右司副各一人。二十
年复罢。)十四年,复置大理寺,改卿秩正五品,左、右少卿从五品,左、右寺
丞正六品。其属,左、右寺正各一人,寺副各二人,左评事四人,右评事八人。
又置审刑司,共平庶狱。凡大理寺所理之刑,审刑司复详议之。(审刑司设左、
右审刑各一人,正六品;左、右详议各三人,正七品。)十七年,改建刑部、都
察院、大理寺、审刑司、五军断事官署于太平门外,名其所曰贯城。十九年罢审
刑司。二十二年复,卿秩正三品。(少卿二人,正四品,丞三人,正五品。其左、
右寺官如故。)二十九年又罢,尽移案牍于后湖。建文初复置,改左、右寺为司,
寺正为都评事,寺副为副都评事,司务为都典簿。(司务,洪武二十六年置。)
成祖初,仍置大理寺,其左、右寺设官,复如洪武时。又因左、右二寺评事多寡
不等,所治事亦繁简不均,以二寺评事均分,左、右各六人,如刑部、都察院十
二司道,各带管直隶地方审录。(初,太祖设左评事四员,分管在京诸司及直隶
卫所、府州县刑名。右评事八员,分管在外十三布政司、都司、卫所、府州县刑
名。)永乐二年,仍复旧。后定都北京,又改分寺属。(两京、五府、六部、京
卫等衙门刑名,属左寺。顺天、应天二府,南、北直隶卫所、府州县并在外浙江
等布政司、都司、卫所刑名,属右寺。)弘治元年,裁减右评事四人。(时天下
罪囚,类不解审,右寺事顾简于左寺。)万历九年,更定左、右寺分理天下刑狱。
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四川、贵州六司道,左寺理之。江西、陕西、河南、
山西、湖广、广西、云南七司道,右寺理之。以能按律出人罪者为称职。(大理
寺之设,为慎刑也。三法司会审,初审,刑部、都察院为主,覆审,本寺为主。
明初,犹置刑具、牢狱。弘治以后,止阅案卷,囚徒俱不到寺。)司务典出纳文
移。
詹事府。詹事一人,(正三品)少詹事二人。(正四品)府丞二人,(正六
品)主簿厅,主簿一人,(从七品)录事二人,(正九品)通事舍人二人。左春
坊,大学士,(正五品)左庶子,(正五品)左谕德,(从五品)各一人,左中
允,(正六品)左赞善,(从六品)左司直郎,(从六品,后不常设。)各二人,
左清纪郎一人,(从八品,不常设)左司谏二人,(从九品,不常设。)右春坊,
亦如之。司经局,洗马一人,(从五品)校书,(正九品)正字,(从九品)各
二人。
詹事,掌统府、坊、局之政事,以辅导太子。少詹事佐之。凡入侍太子,与
坊、局翰林官番直进讲《尚书》、《春秋》、《资治通鉴》、《大学衍义》、《
贞观政要》诸书。前期纂辑成章进御,然后赴文华殿讲读。讲读毕,率其僚属,
以朝廷所处分军国重事及抚谕诸蕃恩义,陈说于太子。凡朝贺,必先奏朝廷,乃
具启本以进。凡府僚暨坊、局官与翰林院职互相兼,试士、修书皆与焉。
通事舍人,典东宫朝谒、辞见之礼,承令劳问之事,凡廷臣朝贺、进笺、进
春、进历于太子,则引入而举案。春坊大学士,掌太子上奏请、下启笺及讲读之
事,皆审慎而监省之。庶子、谕德、中允、赞善各奉其职以从。凡东宫监国、抚
军、出狩,及朝会出入,覆启,画诺,必审署以移詹事。诸祥眚必启告。内外庶
政可为规鉴者,随事而赞谕。伶人、仆御有改变新声、导逢非礼者,则陈古义,
申典制,纠正而请斥远之。司直、清纪郎,掌弹劾宫僚,纠举职事。文华殿讲读
毕,诸臣班退,有独留奏事及私谒者,则共纠之。司谏,掌箴诲鉴戒,以拾遗补
过。凡有启事于东宫,与司直、清纪执笔纪令旨,规正其伪缪者。洗马,掌经史
子集、制典、图书刊辑之事。立正本、副本、贮本以备进览。凡天下图册上东宫
者,皆受而藏之。校书、正字,掌缮写装潢,诠其讹谬而调其音切,以佐洗马。
先是,洪武初,置大本堂,充古今图籍其中,召四方名儒训导太子、亲王。
诸儒专经面授,分番夜直。已而太子居文华堂,诸儒迭班侍从,又选才俊之士入
充伴读,时时赐宴、赋诗,商榷今古,评论文学。是时东宫官属,自太子少师、
少傅、少保、宾客外,则有左、右詹事,同知詹事院事,副詹事,詹事丞,左、
右率府使,同知左、右率府事,左、右率府副使,谕德,赞善大夫,皆以勋旧大
臣兼领其职。又有文学、中舍、正字、侍正、洗马、庶子及赞读等官。十五年,
更定左、右春坊官,各置庶子、谕德、中允、赞善、司直郎,又各设大学士。寻
定司经局官,设洗马、校书、正字。二十二年,以官联无统,始置詹事院。二十
五年,改院为府,定詹事秩正三品,春坊大学士正五品,司经局洗马从五品。虽
各有印,而事总于詹事府。二十九年,增设左、右春坊清纪郎、司谏、通事舍人。
建文中,增少卿、寺丞各一人,宾客二人。又置资德院资德一人,资善二人。其
属,赞读、赞书、著作郎各二人,掌典籍各一人。成祖复旧制。英宗初,命大学
士提调讲读官。
按詹事府多由他官兼掌。天顺以前,或尚书、侍郎、都御史,成化以后,率
以礼部尚书、侍郎由翰林出身者兼掌之。其协理者无常员。春坊大学士,景泰间,
倪谦、刘定之而后,仅杨廷和一任之,后不复设。其司直、司谏、清纪郎亦不常
置。惟嘉靖十八年以陆深为詹事,崔铣为少詹事,王教、罗洪先、华察等为谕德、
赞善、洗马,皇甫涍、唐顺之等为司直、司谏,皆天下名儒。自明初宋濂诸人
后,宫僚莫盛于此。嗣是,出阁讲读,每点别员,本府坊局仅为翰林官迁转之阶。
翰林院。学士一人,(正五品)侍读学士、侍讲学士各二人,(并从五品)
侍读、侍讲各二人,(并正六品)《五经》博士九人,(正八品,并世袭,别见。
)典籍二人,(从八品)侍书二人,(正九品,后不常设。)待诏六人,(从九
品,不常设。)孔目一人,(未入流)史官修撰,(从六品)编修,(正七品)
检讨,(从七品)庶吉士,无定员。
学士,掌制诰、史册、文翰之事,以考议制度,详正文书,备天子顾问。凡
经筵日讲,纂修实录、玉牒、史志诸书,编纂六曹章奏,皆奉敕而统承之。诰敕,
以学士一人兼领。(正统中,王直、王英以礼部侍郎兼学士,专领诰敕,后罢。
弘治七年复设。正德中,白钺、费宏等由礼部尚书入东阁,专典诰敕。嘉靖六年
复罢,以讲、读、编、检等官管之。)大政事、大典礼,集诸臣会议,则与诸司
参决其可否。车驾幸太学听讲,凡郊祀庆成诸宴,则学士侍坐于四品京卿上。
侍读、侍讲,掌讲读经史。《五经》博士,初置五人,各掌专经讲义,继以
优给圣贤先儒后裔世袭,不治院事。史官,掌修国史。凡天文、地理、宗潢、礼
乐、兵刑诸大政,及诏敕、书檄,批答王言,皆籍而记之,以备实录。国家有纂
修著作之书,则分掌考辑撰述之事。经筵充展卷官,乡试充考试官,会试充同考
官,殿试充收卷官。凡记注起居,编纂六曹章奏,誊黄册封等咸充之。庶吉士,
读书翰林院,以学士一人教习之。侍书,掌以六书供侍。待诏,掌应对。孔目掌
文移。
吴元年,初置翰林院,秩正三品,设学士,(正三品)侍讲学士,(正四品)
直学士,(正五品)修撰、典簿,(正七品)编修,(正八品)洪武二年,置学
士承旨,正三品,改学士,从三品。(侍讲学士,正四品,侍读学士,从四品,
修撰,正六品。)增设待制,(从五品)应奉,(正七品)典籍(从八品)等官。
十三年,增设检阅。(从九品)十四年,定学士为正五品,革承旨、直学士、待
制、应奉、检阅、典簿,设孔目、《五经》博士、侍书、待诏、检讨。令编修、
检讨、典籍同左春坊左司直郎、正字、赞读考驳诸司奏启,平允则署其衔曰“翰
林院兼平驳诸司文章事某官某”,列名书之。十八年,更定品员,(如前所列,
独未有庶吉士。)以侍读先侍讲。建文时,仍设承旨,改侍读、侍讲两学士为文
学博士,设文翰、文史二馆,文翰以居侍读、侍讲、侍书、《五经》博士、典籍、
待诏,文史以居修撰、编修、检讨。改孔目为典簿,改中书舍人为侍书,以隶翰
林。又设文渊阁待诏及拾遗、补阙等官。成祖初复旧。其年九月,特简讲、读、
编、检等官参预机务,(简用无定员。)谓之内阁。然解缙、胡广等既直文渊阁,
犹相继署院事。至洪熙以后,杨士奇等加至师保,礼绝百僚,始不复署。正统七
年,翰林院落成,学士钱习礼不设杨士奇、杨溥公座,曰“此非三公府也”,二
杨以闻。乃命工部具椅案,礼部定位次,以内阁固翰林职也。(嘉、隆以前,文
移关白,犹称翰林院,以后则竟称内阁矣。)其在六部,自成化时,周洪谟以后,
礼部尚书、侍郎必由翰林,吏部两侍郎必有一由于翰林。其由翰林者,尚书则兼
学士,(六部皆然。)侍郎则兼侍读、侍讲学士。其在詹事府暨坊、局官,视其
品级,必带本院衔。(詹事、少詹事带学士衔,春坊大学士不常设,庶子、谕德、
中允、赞善、洗马等则带讲、读学士以下至编、检衔。)
史官,自洪武十四年置修撰三人,编修、检讨各四人。其后由一甲进士除授
及庶吉士留馆授职,往往溢额,无定员。嘉靖八年,复定讲、读、修撰各三人,
编修、检讨各六人,皆从吏部推补,如诸司例。然未几即以侍从人少,诏采方正
有学术者以充其选,因改御史胡经、员外郎陈束、主事唐顺之等七人俱为编修。
以后仍循旧例,由庶吉士除授,卒无定额。崇祯七年,又考选推官、知县为编修、
检讨,盖亦创举,非常制也。
庶吉士,自洪武初有六科庶吉士。十八年以进士在翰林院、承敕监等近侍者,
俱称庶吉士。永乐二年,始定为翰林院庶吉士,选进士文学优等及善书者为之。
三年试之。其留者,二甲授编修,三甲授检讨;不得留者,则为给事中、御史,
或出为州县官。宣德五年,始命学士教习。万历以后,掌教习者,专以吏、礼二
部侍郎二人。
明初,尝置弘文馆学士,(洪武三年置,以胡铉为学士,又命刘基、危素、
王本中、睢稼皆兼弘文馆学士,未几罢。宣德间,复建弘文阁于思善门右,以翰
林学士杨溥掌阁印,寻并入文渊阁。)秘书监,(洪武三年置,秩正六品,除监
丞一人,直长二人,寻定设令一人,丞、直长各二人,掌内府书籍。十三年并入
翰林院典籍。)起居注,(甲辰年置。吴元年定秩正五品。洪武四年改正七品。
六年升从六品。九年定起居注二人,后革。十四年复置,秩从七品,寻罢。至万
历间,命翰林院官兼摄之。已复罢。寻皆罢。)
国子监。祭酒一人。(从四品)司业一人。(正六品)其属,绳愆厅,监丞
一人,(正八品)博士厅,《五经》博士五人。(从八品)率性、修道、诚心、
正义、崇志、广业六堂,助教十五人,(从八品)学正十人,(正九品)学录七
人。(从九品)典簿厅,典簿一人。(从八品)典籍厅,典籍一人。(从九品)
掌馔厅,掌馔二人。(未入流)
祭酒、司业,掌国学诸生训导之政令。凡举人、贡生、官生、恩生、功生、
例生、土官、外国生、幼勋臣及勋戚大臣子弟之入监者,奉监规而训课之,造以
明体达用之学,以孝弟、礼义、忠信、廉耻为之本,以六经、诸史为之业,务各
期以敦伦善行,敬业乐群,以修举古乐正、成均之师道。有不率者,扑以夏楚,
不悛,徙谪之。其率教者,有升堂积分超格叙用之法。课业仿书,季呈翰林院考
校,文册岁终奏上。每岁仲春秋上丁,遣大臣祀先师,则总其礼仪。车驾幸学,
则执经坐讲。新进士释褐,则坐而受拜。监丞掌绳愆厅之事,以参领监务,坚明
其约束,诸师生有过及廪膳不洁,并纠惩之,而书之于集愆册。博士掌分经讲授,
而时其考课。凡经,以《易》、《诗》、《书》、《春秋》、《礼记》,人专一
经,《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兼习之。助教、学正、学录掌六
堂之训诲,士子肄业本堂,则为讲说经义文字,导约之以规矩。典簿,典文移金
钱出纳支受。典籍,典书籍。掌馔,掌饮馔。
明初,即置国子学。(乙巳九月置国子学,以故集庆路学为之。洪武十四年,
改建国子学于鸡鸣山下。)设博士、助教、学正、学录、典乐、典书、典膳等官。
吴元年,定国子学官制,增设祭酒、司业、典簿。(祭酒,正四品,司业,正五
品,博士,正七品,典簿,正八品,助教,从八品,学正,正九品,学录,从九
品,典膳,省注。)洪武八年,又置中都国子学,(秩正四品)命国子学分官领
之。十三年,改典膳为掌馔。十五年,改为国子监,秩从四品,设祭酒一人,司
业一人,监丞、典簿各一人,博士三人,助教十六人,学正、学录各三人,掌馔
一人。(各官品秩,如前所列。)中都国子监制亦如之。十六年,以宋讷为祭酒,
敕谕之曰:“太学天下贤关,礼义所由出,人材所由兴。卿夙学耆德,故特命为
祭酒。尚体朕立教之意,俾诸生有成,士习丕变,国家其有赖焉。”又命曹国公
李文忠领监事,车驾时幸。(以故监官不得中厅而坐,中门而行。)二十四年,
更定国子监品秩、员数。(俱如前所列。)中都国子监设祭酒、司业、监丞、典
簿、博士、学正、学录、掌馔各一人,助教二人,品秩与在京同。二十六年,罢
中都国子监。建文中,升监丞为堂上官,革学正、学录。成祖复旧制。永乐元年,
置国子监于北京,设祭酒、司业、监丞、典簿、博士、学正、学录、掌馔各一人,
助教二人。(后增设不常,助教至十五人,学正至十一人,学录至七人。后革助
教二人,学正四人,学录二人。万历九年,又革助教四人,学录一人。)宣德九
年,省司业。弘治十五年复设。明初,祭酒、司业,择有学行者任之,后皆由翰
林院官迁转。
衍圣公,孔氏世袭,(正二品。袍带、诰命、朝班一品。洪武元年授孔子五
十六代孙希学袭封。)其属,掌书、典籍、司乐、知印、奏差、书写各一人。(
皆以流官充之。)曲阜知县,孔氏世职。(洪武元年授孔子裔孙希大为曲阜世袭
知县。)翰林院世袭《五经》博士,(正八品)孔氏二人,(正德元年授孔子五
十九世孙彦绳主衢州庙祀。宋孔端友从高宗南渡,家于衢州,此孔氏南宗也。正
德二年,授孔闻礼奉子思庙祀。)颜氏一人,(景泰三年,授颜子五十九世孙希
惠。)曾氏一人,(嘉靖十八年,授曾子六十代孙质粹。)仲氏一人,(万历十
五年,授子路裔孙仲吕。)孟氏一人,(景泰三年,授孟子裔孙希文。)周氏一
人,(景泰七年,授先儒周敦颐裔孙冕。)程氏二人,(景泰六年,授先儒程颐
裔孙克仁。崇祯三年,授先儒程颢裔孙接道。)邵氏一人,(崇祯三年,授先儒
邵雍裔孙继祖。)张氏一人,(天启二年,以先儒张载裔孙文运为博士。)朱氏
二人,(景泰六年,授先儒朱熹裔孙梴。嘉靖二年又授墅为博士,主婺源庙祀。
)刘氏一人,(景泰七年,授诚意伯刘基七世孙禄,后革。)教授司,教授,(
从九品)学录、学司,(并未入流)孔、颜、曾、孟四氏,各一人。又尼山、洙
泗二书院,各学录一人。
先是,元代封孔子后裔为衍圣公,赐三品印。洪武元年,太祖既以孔希学袭
封衍圣公,因谓礼臣曰:“孔子万世帝王之师,待其后嗣,秩止三品,弗称褒崇,
其授希学秩二品,赐以银印。”又命复孔、颜、孟三家子孙徭役。十八年,敕工
部询问,凡有圣贤子孙以罪输作者,释之。永乐二十二年,赐衍圣公宅于京师,
加一品金织衣。正统元年,诏免凡圣贤子孙差役,选周、程、张、朱诸儒子孙聪
明俊秀可教养者,不拘名数,送所在儒学读书,仍给廪馔。成化元年,给孔、颜、
孟三氏学印,令三年贡有学行者一人,入国子监。六年,命衍圣公始袭者在监读
书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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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官三(上)

○太常寺附提督四夷馆 光禄寺 太仆寺 鸿胪寺 尚宝司 六科
中书舍人 行人司 钦天监 太医院 上林苑监 五城兵马司 顺天府
附宛平大兴二县 武学 僧道录司 教坊司 宦官 女官
太常寺。卿一人,(正三品)少卿二人,(正四品)寺丞二人。(正六品)
其属,典簿厅,典簿二人,(正七品)博士二人,协律郎二人,(正八品,嘉靖
中增至五人。)赞礼郎九人,(正九品,嘉靖中增至三十三人,后革二人。)司
乐二十人。(从九品,嘉靖中增至三十九人,后革五人。)天坛、地坛、朝日坛、
夕月坛、先农坛、帝王庙、祈谷殿、长陵、献陵、景陵、裕陵、茂陵、泰陵、显
陵、康陵、永陵、昭陵各祠祭署,俱奉祀一人,(从七品)祀丞二人。(从八品)
牺牲所,吏目一人。(从九品)
太常,掌祭祀礼乐之事,总其官属,籍其政令,以听于礼部。凡天神、地祇、
人鬼,岁祭有常。先冬十二月朔,奏进明年祭日,天子御奉天殿受之,乃颁于诸
司。天子亲祭,则赞相礼仪。大臣摄事,亦如之。凡国有册立、册封、冠婚、营
缮、征讨、大丧诸典礼,岁时旱涝大灾变,则请告宗庙社稷。荐新则移光禄寺供
其品物。祭祀先期请省牲,进祝版、铜人,上殿奏请斋戒,亲署御名。省牲偕光
禄卿。惟大祀车驾亲省,大臣日一省之。凡祭,涤器、爨埋、香烛、玉帛,整拂
神幄,必恭洁。掌燎、看燎、读祝、奏礼、对引、司香、进俎、举麾、陈设、收
支、导引、设位、典仪、通赞、奉帛、执爵、司樽、司罍洗,卿贰属各领其事,
罔有不共。凡玉四等:曰苍璧,(以祀天)曰黄琮,(以祀地)曰赤璋、白琥,
(以朝日、夕月)曰两圭有邸。(以祭太社、太稷)帛五等:曰郊祀制帛,(祀
天地)曰奉先制帛,(荐祖考)曰礼神制帛,(祭社稷、群神、帝王、先师)曰
展亲制帛,(祭享亲王)曰报功制帛,(祭享功臣。)牲四等:曰犊,曰牛,曰
太牢,曰少牢。色尚骍或黝。大祀入涤三月,中祀一月,小祀一旬。乐四等:曰
九奏,(用祀天地)曰八奏,(神祇、太岁,)曰七奏,(大明、太社、太稷、
帝王)曰六奏。(夜明、帝社、帝稷、宗庙、先师。)舞二:曰文舞,曰武舞。
乐器不徙。陵园之祭无乐。岁终合祭五礼之神,则少卿摄事。
初,吴元年置太常司,设卿,(正三品)少卿,(正四品)丞,(正五品)
典簿、协律郎、博士,(正七品)赞礼郎。(从八品)洪武初,置各祠祭署,设
署令、署丞。十三年,更定协律郎等官品秩。(协律郎正八品,赞礼郎正九品,
司乐从九品。)三十四年改各署令为奉祀,署丞为祀丞。二十年改司为寺,官制
仍旧。(二十五年已定司丞正六品。)建文中,增设赞礼郎二人,太祝一人,以及
各祠祭署俱有更革。(天坛祠祭署为南郊祠祭署,泗州祠祭署为泗滨祠祭署,宿
州祠祭署为新丰祠祭署,孝陵置钟山祠祭署,各司圃所增神乐观知观一人。)成
祖初,惟易天坛为天地坛,馀悉复洪武间制。(建文时,南郊祠祭署为郊坛祠祭
署,已又改为天地坛祠祭署。)洪熙元年置牺牲所,吏目典掌文移。(先是,洪
武三年置神牲所,设廪牲令、大使、副使等官。四年革。)世宗厘祀典,分天地
坛为天坛、地坛,山川坛、耤田祠祭署为神祇坛,大祀殿为祈谷殿,增置朝日、
夕月二坛,各设祠祭署。又增设协律郎、赞礼郎、司乐等员。(隆庆三年,革协
律郎等官四十八员,万历六年复设,如嘉靖间制。)万历四年,改神祇坛为先农
坛。
提督四夷馆。少卿一人,(正四品)掌译书之事。自永乐五年,外国朝贡,
特设蒙古、女直、西番、西天、回回、百夷、高昌、缅甸八馆,置译字生、通事,
(通事初隶通政使司)通译语言文字。正德中,增设八百馆。(八百国兰者哥进
贡)万历中,又增设暹罗馆。初设四夷馆隶翰林院,选国子监生习译。宣德元年,
兼选官民子弟,委官教肄,学士稽考程课。弘治七年,始增设太常寺卿、少卿各
一员为提督,遂改隶太常。嘉靖中,裁卿,止少卿一人。(按太常寺卿在南京者,
多由科目。北寺自永乐间用乐舞生,累资升至寺卿,甚或加礼部侍郎、尚书掌寺,
后多沿袭。至隆庆初,乃重推科甲出身者补任。译字生,明初甚重。与考者,与
乡、会试额科甲一体出身。后止为杂流。其在馆者,升转皆在鸿胪寺。)
光禄寺。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正五品)寺丞二人,(从六品)
其属,典簿厅,典簿二人,(从七品)录事一人,(从八品)大官、珍羞、良酝、
掌醢四署,各署正一人,(从六品)署丞四人,(从七品)监事四人,(从八品)
司牲司,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后革)司牧局,大使一人,(从九
品,嘉靖七年革。)银库,大使一人。
卿,掌祭享、宴劳、酒醴、膳羞之事,率少卿、寺丞官属,辨其名数,会其
出入,量其丰约,以听于礼部。凡祭祀,同太常省牲;天子亲祭,进饮福受胙;
荐新,循月令献其品物;丧葬供奠馔。所用牲、果、菜物,取之上林苑;不给,
市诸民,视时估十加一,其市直季支天财库。四方贡献果鲜厨料,省纳惟谨。器
皿移工部及募工兼作之,岁省其成败。凡筵宴酒食及外使、降人,俱差其等而供
给焉。传奉宣索,籍记而覆奏之。监以科道官一员,察其出入,纠禁其奸弊。岁
四月至九月,凡御用物及祭祀之品皆用冰。大官,供祭品宫膳、节令筵席、蕃使
宴犒之事。珍羞,供宫膳肴核之事。良酝,供酒醴之事。掌醢,供饧、油、醯、
酱、梅、盐之事。司牲养牲,视其肥瘠而蠲涤之。司牧亦如之。
初,吴元年置宣徽院,设院使,(正三品)同知,(正四品)院判,(正五
品)典簿。(正七品)以尚食、尚醴二局隶之。(局设大使,从六品,副使,从
七品)洪武元年改为光禄寺,设光禄卿,(正四品)少卿,(正五品)寺丞,(
正六品)主簿。(正八品)所属尚食等局,又移太常司供需库隶之。(局库官品
仍旧。)二年,设直长四人,遇百官赐食御前者,则令供事。四年,置法酒库。
(设内酒坊大使,从八品,副使,从九品。)八年,改寺为司,升卿秩,(卿从
三品,少卿从四品。)以寺丞为司丞,(从六品)主簿为典簿,(从七品)增设
录事。(从八品)又置所属大官、珍羞、良酝、掌醢四署,每署令一人,(从六
品)丞一人,(从七品)监事一人。(从八品)孳牧所,大使一人,(从九品)
副使一人。(未入流)十年,定光禄司散官品秩。(时所用光禄司官,或内官,
或流官,或庖人,出身不同,同授散官。至是定,内官除授者,照内官散官给授。
流官除授者,照文官散官给授。庖人除授者,卿从三品,授尚膳大夫;少卿正五
品,授奉膳大夫;司丞从六品,授司膳郎;客署丞从七品,授掌膳郎;监事从八
品,授执膳郎。)寻罢各局库,置司牲司,又改孳牧所为司牧司。(后为司牧局。
)三十年,复改为光禄寺,官制仍旧。(少卿已定正五品。)建文中,升少卿、
寺丞品秩。(少卿升四品,寺丞升五品。)增设司圃所,改司牲司为孳牲所。(
升其品级)成祖复旧制。正统六年,裁四署冗员。(先是,光禄卿奈享以供应事
繁,奏增各署官,至是复奏裁之。裁署正四人,署丞五人,监事七人。)嘉靖七
年,革司牧局。万历二年,添设银库大使一人。
太仆寺。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二人,(正四品,正德十一年增设一人。)
寺丞四人。(正六品)其属,主簿厅,主簿一人。(从七品)常盈库,大使一人。
所辖,各牧监,监正一人,(正九品)监副一人,(从九品)录事一人。(后监
正、监副、录事俱革。)各群,群长一人。(后革)
卿,掌牧马之政令,以听于兵部。少卿一人佐寺事,一人督营马,一人督畿
马。寺丞分理京卫、畿内及山东、河南六郡孳牧、寄牧马匹。(济南、兖州、东
昌、开封、彰德、卫辉。)凡军民孳牧,视其丁产,授之种马。牡十之二,牝十
之八,为一群。(南方以四牝一牡为群。)岁征其驹,曰备用马,齐其力以给将
士。将士足,则寄牧于畿内府州县,肥瘠登耗,籍其毛齿而时阅之。三岁偕御史
一人印烙,选其健良而汰其羸劣。其草场已垦成田者,岁敛其租金,灾祲则出之
以佐市马。其赔偿折纳,则征马金输兵部。主簿典勾省文移。大使典贮库马金。
初,洪武四年置群牧监于答答失里营所,随水草利便立官署,专司牧养。六
年,更置群牧监于滁州,旋改为太仆寺,秩从三品,设卿、少卿、寺丞,又设首
领官知事、主簿各一人。七年,增设牧监、群官二十七处,隶太仆寺。寻定群牧
监品秩。(令,正五品,丞,正六品,镇抚,从六品,群头十人、吏目一人,省
注。)十年,增置滁阳等各牧监及所属各群。改牧监令、丞为监正、监副。(监
正,从八品,监副,正九品,御良,从九品。后又定监正为正九品。)二十二年,
定滁阳等十二牧监,每监设监正一人,监副二人,录事一人。来安等一百二十七
群,每群设群长一人。(初设群副二人,至是革。)二十三年,增置江东、当涂
二牧监及所属各群。又罢乌衣等五十四群,改置永安等七群,定为牧监十四,(
滁阳、大兴、香泉、仪真、定远、天长、长淮、江都、句容、溧阳、江东、溧水、
当涂、舒城。)群九十有七。(大胜关、柏子、骝兴、保宁、草堂五群,隶滁阳
监。永安、如皋、沿海、保全、朝阳、永昌、安定七群,隶大兴监。大钱、铜城、
永丰、龙胜、龙山、永宁、新安、庆安、襄安九群,隶香泉监。华阳、寿宁、广
陵、善应四群,隶仪真监。龙江、龙安、万胜、龙泉四群,隶定远监。天长、怀
德、招信、得胜、武安五群,隶天长监。长安、白石、荆山、南山、团山、草平
六群,隶长淮监。万宁、广生、万骥、顺德、大兴、骥宁、崇德七群,隶江都监。
句容、易风、仍信、福胙、通德、承佩、上容、政仁、练塘、寿安十群,隶句容
监。举福、从山、明义、永定、福贤、崇来、永城、永泰、奉安九群,隶溧阳监。
开宁、泉水、惟政、清化、神泉、新亭、长泰、光泽八群,隶江东监。仪凤、仙
坛、立信、归政、丰庆、安兴、游山、永宁八群,隶溧水监。石城、永保、化洽、
姑熟、繁昌、多福、丹阳、德政八群,隶当涂监。枣林、海亭、伏龙、龙河、会
龙、九龙、万龙七群,隶舒城监。)二十八年,悉罢群牧监,以其马隶有司牧养。
三十年,置行太仆寺于北平,秩如太仆寺。建文中,升寺丞品秩,(旧六品,升
五品。)又改其首领官职名,增设录事,及典厩、典牧二署,骕騻等十八群,
滁阳等八牧监,龙山等九十二群。成祖复旧制。永乐元年,改北平行太仆寺为北
京行太仆寺。十八年定都北京,遂以行太仆寺为太仆寺。洪熙元年,复称北京行
太仆寺。正统六年,定为太仆寺。其旧在滁州者,改为南京太仆寺。(寺丞,初
置四人。正统中,又增八人,共十二人,以一人领京卫,一人领顺德、广平二府,
一人领开封、卫辉、彰德三府,九人分领顺天、保定、真定、河间、永平、大名、
济南、兖州、东昌九府孳牧、寄牧各马匹。弘治六年革四人。正德九年复增一人,
专领寄牧之事。嘉靖八年又革三人,共六人分领,三年更代,而以寄牧者令府州
县兼理。隆庆三年又革三人,止设三人,以一人提督库藏兼协理京边,二人分理
东西二路各马政。)
鸿胪寺。卿一人,(正四品)左、右少卿各一人,(从五品)左、右寺丞各
一人。(从六品)其属,主簿厅,主簿一人。(从八品)司仪、司宾二署,各署
丞一人,(正九品)鸣赞四人,(从九品,后增设五人。)序班五十人。(从九
品。嘉靖三十六年革八人。万历十一年复设六人。)
鸿胪,掌朝会、宾客、吉凶仪礼之事。凡国家大典礼、郊庙、祭祀、朝会、
宴飨、经筵、册封、进历、进春、传制、奏捷,各供其事。外吏朝觐,诸蕃入贡,
与夫百官使臣之复命、谢恩,若见若辞者,并鸿胪引奏。岁正旦、上元、重午、
重九、长至赐假、赐宴,四月赐字扇、寿缕,十一月赐戴暖耳,陪祀毕,颁胙赐,
皆赞百官行礼。司仪,典陈设、引奏,外吏来朝,必先演仪于寺。司宾,典外国
朝贡之使,辨其等而教其拜跪仪节。鸣赞,典赞仪礼。凡内赞、通赞、对赞、接
赞、传赞咸职之。序班,典侍班、齐班、纠仪及传赞。
初,吴元年置侍仪司,秩从五品。洪武四年定侍仪使,(从七品)引进使,
(正八品)奉班都知,(正九品)通赞、通事舍人,(从九品)俱为七品以下官。
九年,改为殿庭仪礼司,设使一人,(正七品)副三人,(正八品)丞奉一人,
(从八品)鸣赞二人,(正九品)序班十六人,(从九品)九关通事使一人,(
正八品)副六人。(从八品)十三年,改使为司正,分左、右司副各一人,增序
班至四十四人,革承奉,增设司仪四人。二十二年,增设左、右司丞四人。(正
九品)三十年,始改为鸿胪寺,升秩正四品,设官六十二员。(卿以下员数、品
级如前所列。)又设外夷通事隶焉。建文中,升少卿以下品秩。(少卿升正五品,
寺丞升正六品。又改其首领官职名,与鸣赞、序班皆升品级。)罢司仪、司宾二
署,而以行人隶鸿胪寺。成祖初,悉复旧制。
尚宝司。卿一人,(正五品)少卿一人,(从五品)司丞三人。(正六品。
吴元年但设一人,后增二人。)掌宝玺、符牌、印章,而辨其所用。
宝二十有四。旧宝十有七,嘉靖十八年增制者七。曰“皇帝奉天之宝”,为
唐、宋传玺,祀天地用之。若诏与赦,则用“皇帝之宝”;册封、赐劳,则用“
皇帝行宝”;诏亲王、大臣及调兵,则用“皇帝信宝”;上尊号,则用“皇帝尊
亲之宝”;谕亲王,则用“皇帝亲亲之宝”。其“天子之宝”,以祀山川、鬼神;
“天子行宝”,以封外国及赐劳;“天子信宝”,以招外服及征发。诏用“制诰
之宝”;敕用“敕命之宝”;奖励臣工,用“广运之宝”;敕谕朝觐官,用“敬
天勤民之宝”。若“御前之宝”,“表章经史之宝”,“钦文之宝”,则图书文
史等用之。世宗增制,为“奉天承运大明天子宝”,为“大明受命之宝”,为“
巡狩天下之宝”,为“垂训之宝”,为“命德之宝”,为“讨罪安民之宝”,为
“敕正万民之宝。”。太子之宝一,曰“皇太子之宝”。凡宝之用,必奏请而待
发。每大朝会,本司官二员,以宝导驾,俟升座,各置宝于案,立待殿中。礼毕,
捧宝分行,至中极殿,置案而出。驾出幸,则奉以从焉。岁终,移钦天监,择日
和香物入水,洗宝于皇极门。籍奏一岁用宝之数。凡请宝、用宝、捧宝、随宝、
洗宝、缴宝,皆与内官尚宝监俱。
凡金牌之号五,以给勋戚侍卫之扈从及班直者、巡朝者、夜宿卫者:曰仁,
其形龙,公、侯、伯、驸马都尉佩之;曰义,其形虎,勋卫指挥佩之;曰礼,其
形麟,千户佩之;曰智,其形狮,百户佩之;曰信,其形祥云,将军佩之。半字
铜符之号四,以给巡城寺卫官:曰承,曰东,曰西,曰北。巡者左半,守者右半,
合契而点察焉。令牌之号六:曰申,以给金吾诸卫之警夜者;曰木,曰金,曰土,
曰火,曰水,以给五城之警夜者。铜牌之号一,以稽守卒,曰勇。牙牌之号五,
以察朝参:公、侯、伯曰勋,驸马都尉曰亲,文官曰文,武官曰武,教坊司曰乐。
嘉靖中,总编曰官字某号,朝参佩以出入,不则门者止之。私相借者,论如律。
有故,纳之内府。祭牌之号三:陪,祀官曰陪,供事官曰供,执事人曰执。双鱼
铜牌之号二:曰严,以肃直卫锦衣校尉之止直者;曰善,以饰光禄胥役之供事者。
符验之号五:曰马,曰水,曰达,曰通,曰信。(符验之制,上织船马之状,起
马用“马”字,双马用“达”字,单马用“通”字。起船者用“水”字,并船用
“信”字。)亲王之藩及文武出镇抚、行人通使命者,则给之。御史出巡察则给
印,事竣,咸验而纳之。稽出入之令,而辨其数,其职至迩,其事至重也。
太祖初,设符玺郎,秩正七品。吴元年改尚宝司卿,秩正五品,以侍从儒臣、
勋卫领之,(如耿瑄以散骑舍人、黄观以侍中、杨荣以庶子为卿。)非有才能
不得调。勋卫大臣子弟奉旨乃得补丞。其后多以恩荫寄禄,无常员。
吏、户、礼、兵、刑、工六科。各都给事中一人,(正七品)左、右给事中
各一人。(从七品)给事中,吏科四人,户科八人,礼科六人,兵科十人,刑科
八人,工科四人。(并从七品,后增、减员数不常。万历九年裁兵科五人,户、
刑二科各四人,礼科二人。十一年复设户、兵、刑三科各二人,礼科一人。)六
科,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察六部百司之事。凡制敕宣行,大事覆奏,
小事署而颁之;有失,封还执奏。凡内外所上章疏下,分类抄出,参署付部,驳
正其违误。吏科,凡吏部引选,则掌科(即都给事中,以掌本科印,故名,六科
同。)同至御前请旨。外官领文凭,皆先赴科画字。内外官考察自陈后,则与各
科具奏。拾遗纠其不职者。户科,监光禄寺岁入金谷,甲字等十库钱钞杂物,与
各科兼莅之,皆三月而代。内外有陈乞田土、隐占侵夺者,纠之。礼科,监订礼
部仪制,凡大臣曾经纠劾削夺、有玷士论者纪录之,以核赠谥之典。兵科,凡武
臣贴黄诰敕,本科一人监视。其引选画凭之制,如吏科。刑科,每岁二月下旬,
上前一年南北罪囚之数,岁终类上一岁蔽狱之数,阅十日一上实在罪囚之数,皆
凭法司移报而奏御焉。工科,阅试军器局,同御史巡视节慎库,与各科稽查宝源
局。而主德阙违,朝政失得,百官贤佞,各科或单疏专达,或公疏联署奏闻。(
虽分隶六科,其事属重大者,各科皆得通奏。但事属某科,则列其科为首。)凡
日朝,六科轮一人立殿左右,珥笔记旨。凡题奏,日附科籍,五日一送内阁,备
编纂。其诸司奉旨处分事目,五日一注销,核稽缓。内官传旨必覆奏,复得旨而
后行。乡试充考试官,会试充同考官,殿试充受卷官。册封宗室、诸蕃或告谕外
国,充正、副使。朝参门籍,六科流掌之。登闻鼓楼,日一人,皆锦衣卫官监莅。
(洪武元年,以监察御史一人监登闻鼓,后令六科与锦衣卫轮直。)受牒,则具
题本封上。遇决囚,有投牒讼冤者,则判停刑请旨。凡大事廷议,大臣廷推,大
狱廷鞫,六掌科皆预焉。
明初,统设给事中,正五品,后数更其秩。(与起居注同。)洪武六年,设
给事中十二人,秩正七品,始分为六科,每科二人,铸给事中印一,推年长者一
人掌之。九年,定给事中十人。十年,隶承敕监。十二年,改隶通政司。十三年,
置谏院,左、右司谏各一人,(正七品)左、右正言各二人。(从七品)十五年,
又置谏议大夫。(以兵部尚书唐铎为之。)寻皆罢。二十二年,改给事中为源士,
增至八十一人。(初,魏敏、卓敬等凡八十一人为给事中。上以其适符古元士之
数,改为元士。至是,又以六科为事之本源,改为源士。)未几,复为给事中。
二十四年,更定科员,每科都给事中一人,正八品。左、右给事中二人,从八品。
给事中共四十人,正九品。(各科分设员数,如前所列。)建文中,改都给事中,
正七品,给事中,从七品,不置左、右给事中。增设拾遗、补阙。成祖初,革拾
遗、补阙,仍置左、右给事中,亦从七品。寻改六科,置于午门外直房莅事。(
六科衙门旧在砖门内尚宝司西。永乐中灾,移午门外东西,每夜一科直宿。)宣
德八年,增户科给事中,专理黄册。
中书科。中书舍人二十人,(从七品)直文华殿东房中书舍人,直武英殿西
房中书舍人,内阁诰敕房中书舍人,制敕房中书舍人。(并从七品,无定员。)
中书科舍人掌书写诰敕、制诏、银册、铁券等事。凡草请诸翰林,宝请诸内
府,左券及勘籍,归诸古今通集库。诰敕,(公侯伯及一品至五品诰命、六品至
九品敕命。)勘合籍,初用二十八宿,后用《急就章》为号。诰敕之号,曰仁、
义、礼、智,公、侯、伯、蕃王、一品、二品用之;曰十二支,曰文、行、忠、
信,文官三品以下用之;曰千字文,武官、续诰用之。皆以千号为满,满则复始。
王府及驸马都尉不编号,土官以文武类编。凡大朝会,则侍班。东宫令节朝贺,
则导驾侍班于文华殿。册封宗室,则充副使。(其乡试、会试、殿试,间有差遣,
充授并如科员。)大祀南郊,则随驾而供事。员无正贰,印用年深者掌之。文华
殿舍人,职掌奉旨书写书籍。武英殿舍人,职掌奉旨篆写册宝、图书、册页。内
阁诰敕房舍人,掌书办文官诰敕,番译敕书,并外国文书、揭帖,兵部纪功、勘
合底簿。制敕房舍人,掌书办制敕、诏书、诰命、册表、宝文、玉牒、讲章、碑
额、题奏、揭帖一应机密文书,各王府敕符底簿。
洪武七年,初设直省舍人十人,秩从八品,隶中书省。九年,为中书舍人,
改正七品,寻又改从七品。十年,与给事中皆隶承敕监。建文中,革中书舍人,
改为侍书,升正七品,入文翰馆,隶翰林院。成祖复旧制。寻设中书科署于午门
外,定设中书舍人二十人。(其恩荫带俸者,不在额内。)宣德间,内阁置诰敕、
制敕两房,皆设中书舍人。嘉靖二十年,选各部主事,大理寺评事,带原衔直诰
敕、制敕两房。四十四年,两房员缺,令吏部考选举人为中书舍人。隆庆元年,
令两房办事官不得升列九卿。按洪武间,置承敕监、(洪武九年置,设令一人,
正六品,丞二人,从六品。寻改令正七品,丞正八品。十年改令、丞为承敕郎,
设二人,从七品。给事中、中书舍人咸隶焉。后罢。)司文监、(洪武九年置,
设令一人,正六品,丞二人,从六品。寻改令正七品,丞正八品。十年罢。)考
功监,(洪武八年置,设令、丞。九年定设令一人,正六品,丞二人,从六品。
寻改令正七品,丞正八品。十八年罢。)参掌给授诰敕之事。永乐初,命内阁学
士典机务,诏册、制诰皆属之。而誊副、缮正皆中书舍人入办,事竣辄出。宣德
初,始选能书者处于阁之西小房,谓之西制敕房。而诸学士掌诰敕者居阁东,具
稿付中书缮进,谓之东诰敕房。(此系办事。若知制诰衔,惟大学士与诸学士可
带。)正统后,学士不能视诰敕,内阁悉委于中书、序班、译字等官,于是内阁
又有东诰敕房。(因刘铉不与辅臣会食始。嘉靖末,复以翰林史官掌外制,而武
官诰敕仍自其属为之。若诏赦、敕革之类,必由阁臣,翰林诸臣不得预。)其直
文华、武英两殿供御笔札者,初为内官职,继以中书分直,后亦专举能书者。大
约舍人有两途,由进士部选者,得迁科道部属,其直两殿、两房舍人,不必由部
选,自甲科、监生、生儒、布衣能书者,俱可为之。不由科甲者,初授序班,及
试中书舍人,不得迁科道部属,后虽加衔九列,仍带衔办事。(楷书出身者,或
加太常卿衔,沈度、沈粲、潘辰等有加至翰林学士、礼部尚书者。)洪武初,又
有承天门待诏一人,阁门使四人,观察使十人,后俱革。
行人司。司正一人,(正七品)左、右司副各一人,(从七品)行人三十七
人。(正八品)职专捧节、奉使之事。凡颁行诏赦,册封宗室,抚谕诸蕃,征聘
贤才,与夫赏赐、慰问、赈济、军旅、祭祀,咸叙差焉。每岁朝审,则行人持节
传旨法司,遣戍囚徒,送五府填精微册,批缴内府。
初,洪武十三年置行人司,设行人,秩正九品。左、右行人,从九品。寻改
行人为司正,左、右行人为左、右司副,更设行人三百四十五人。二十七年升品
秩,以所任行人多孝廉人材,奉使率不称旨,定设行人司官四十员,咸以进士为
之。非奉旨,不得擅遣,行人之职始重。建文中,罢行人司,而以行人隶鸿胪寺。
成祖复旧制。
钦天监。监正一人,(正五品)监副二人。(正六品)其属,主簿厅,主簿
一人,(正八品)春、夏、中、秋、冬官正各一人,(正六品)五官灵台郎八人,
(从七品,后革四人。)五官保章正二人,(正八品,后革一人。)五官挈壶正
二人,(从八品,后革一人。)五官监候三人,(正九品,后革一人。)五官司
历二人,(正九品)五官司晨八人,(从九品,后革六人。)漏刻博士六人。(
从九品,后革五人。)
监正、副,掌察天文、定历数、占候、推步之事。凡日月、星辰、风云、气
色,率其属而测候焉。有变异,密疏以闻。凡习业分四科:曰天文,曰漏刻,曰
回回,曰历。自五官正下至天文生、阴阳人,各分科肄业。每岁冬至日,呈奏明
岁《大统历》,(成化十五年改颁明岁历于十月朔日。)移送礼部颁行。其《御
览月令历》、《七政躔度历》、《六壬遁甲历》、《四季天象录》,并先期进呈。
凡历注,御历注三十事,(如祭祀、颁诏、行幸等类。)民历三十二事,壬遁历
七十二事。凡祭日,前一年会选以进,移知太常。凡营建、征讨、冠婚、山陵之
事,则选地而择日。立春,则预候气于东郊。大朝贺,于文楼设定时鼓、漏刻报
时,司晨、鸡唱,各供其事。日月交食,先期算其分秒时刻、起复方位以闻,下
礼部,移内外诸司救之,仍按占书条奏。(若食不及一分,与《回回历》虽食一
分以上,则奏而不救。)监官毋得改他官,子孙毋得徙他业。乏人,则移礼部访
取而试用焉。五官正推历法,定四时。司历、监候佐之。灵台郎辨日月星辰之躔
次、分野,以占候天文之变。观象台四面,面四天文生,轮司测候。保章正专志
天文之变,定其吉凶之占。挈壶正知刻漏。孔壶为漏,浮箭为刻,以考中星昏旦
之次。漏刻博士定时以漏,换时以牌,报更以鼓,警晨昏以钟鼓。司晨佐之。
明初,即置太史监,设太史令,通判太史监事,佥判太史监事,校事郎,五
官正,灵台郎,保章正、副,挈壶正,掌历,管勾等官。以刘基为太史令。吴元
年,改监为院,秩正三品。(院使,正三品,同知,正四品,院判,正五品,五
官正,正六品,典簿、雨旸司、时叙郎、纪候郎,正七品,灵台郎、保章正,正
八品,副,从八品,掌历、管勾,从九品。)洪武元年,征元太史张佑、张沂等
十四人,改太史院为司天监,设监令一人,(正三品)少监二人,(正四品)监
丞一人,(正六品)主簿一人,(正七品)主事一人,(正八品)五官正五人,
(正五品)五官副五人,(正六品)灵台郎二人,(正七品)保章正二人,(从
七品)监候三人,(正八品)司辰八人,(正九品)漏刻博士六人。(从九品)
又置回回司天监,设监令一人,(正四品)少监二人,(正五品)监丞二人。(
正六品)征元回回司天监郑阿里等议历。三年,改司天监为钦天监。四年,诏监
官职专司天,非特旨不得升调。又定监官散官。(监令,正仪大夫;少监,分朔
大夫;五官司,司玄大夫;监丞,灵台郎;五官保章正,平秩郎;五官灵台郎,
司正郎;五官挈壶正,挈壶郎。)十四年,改钦天监为正五品,设令一人,丞一
人,(属官五官正以下,员数如前所列。)俱从品级授以文职散官。二十二年,
改令为监正,丞为监副。三十一年,罢回回钦天监,以其历法隶本监。明初,又
置稽疑司,以掌卜筮,未几罢。(洪武十七年,置稽疑司,设司令一人,正六品,
左、右丞各一人,从六品,属官司筮,正九品,无定员。寻罢。)
太医院。院使一人,(正五品)院判二人。(正六品)其属,御医四人,(
正八品,后增至十八人,隆庆五年定设十人。)生药库、惠民药局,各大使一人,
副使一人。
太医院掌医疗之法。凡医术十三科,医官、医生、医士,专科肄业:曰大方
脉,曰小方脉,曰妇人,曰疮疡,曰针灸,曰眼,曰口齿,曰接骨,曰伤寒,曰
咽喉,曰金镞,曰按摩,曰祝由。凡医家子弟,择师而教之。三年、五年一试、
再试、三试,乃黜陟之。凡药,辨其土宜,择其良楛,慎其条制而用之。四方
解纳药品,院官收贮生药库,时其燥湿,礼部委官一员稽察之。诊视御脉,使、
判、御医参看校同,会内臣就内局选药,连名封记药剂,具本开写药性、证治之
法以奏。烹调御药,院官与内臣监视。每二剂合为一,候熟,分二器,一御医、
内臣先尝,一进御。仍置历簿,用内印钤记,细载年月缘由,以凭考察。王府请
医,本院奉旨遣官或医士往。文武大臣及外国君长有疾,亦奉旨往视。其治疗可
否,皆具本覆奏。外府州县置惠民药局。边关卫所及人聚处,各设医生、医士或
医官,俱由本院试遣。岁终,会察其功过而殿最之,以凭黜陟。
太祖初,置医学提举司,设提举,(从五品)同提举,(从六品)副提举,
(从七品)医学教授,(正九品)学正、官医、提领。(从九品)寻改为太医监,
设少监,(正四品)监丞。(正六品)吴元年,改监为院,设院使,秩正三品,
同知,正四品,院判,正五品,典簿,正七品。洪武三年,置惠民药局,府设提
领,州县设官医。凡军民之贫病者,给之医药。六年,置御药局于内府,始设御
医。(御医局,秩正六品,设尚药、奉御二人,直长二人,药童十人,俱以内官、
内使充之。设御医四人,以太医院医士充之。凡收受四方贡献名药及储蓄药品,
奉御一人掌之。凡供御药饵,医官就内局修制,太医院官诊视。)十四年,改太
医院为正五品,设令一人,丞一人,吏目一人。属官御医四人,俱如文职授散官。
二十二年,复改令为院使,丞为院判。嘉靖十五年,改御药房为圣济殿,又设御
药库,诏御医轮直供事。
上林苑监。左、右监正各一人,(正五品)左、右监副各一人,(正六品,
监正、监副后不常设,以监丞署职。)左、右监丞各一人。(正七品)其属,典
簿厅,典簿一人。(正九品)良牧、蕃育、林衡、嘉蔬四署,各典署一人,(正
七品)署丞一人,(正八品)录事一人。(正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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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29 23:32 | 显示全部楼层

◎职官三(下)

监正掌苑囿、园池、牧畜、树种之事。凡禽兽、草木、蔬果,率其属督其养
户、栽户,以时经理其养地、栽地而畜植之,以供祭祀、宾客、宫府之膳羞。凡
苑地,东至白河,西至西山,南至武清,北至居庸关,西南至浑河,并禁围猎。
良牧,牧牛羊豕,蕃育,育鹅鸭鸡,皆籍其牝牡之数,而课孳卵焉。林衡,典果
实、花木,嘉蔬,典莳艺瓜菜,皆计其町畦、树植之数,而以时苞进焉。
洪武二十五年,议开上林院,度地城南。(自牛首山接方山,西并河涯。)
比图上,太祖谓有妨民业,遂止。永乐五年,始置上林苑监,设良牧、蕃育、嘉
蔬、林衡、川衡、冰鉴及典察左右前后十属署。洪熙中,并为蕃育、嘉蔬二署。
(以良牧、川衡并蕃育,冰鉴、林衡并嘉蔬,典察四署分并入。)宣德十年,始
定四署。正德间,增设监督内臣共九十九员。嘉靖元年,裁汰八十员,革蕃育、
嘉蔬二署典署,林衡、嘉蔬二署录事。
中、东、西、南、北五城兵马指挥司。各指挥一人,(正六品)副指挥四人,
(正七品)吏目一人。
指挥,巡捕盗贼,疏理街道沟渠及囚犯、火禁之事。凡京城内外,各画境而
分领之。境内有游民、奸民则逮治。若车驾亲郊,则率夫里供事。(凡亲、郡王
妃父无官者,亲王授兵马指挥,郡王授副指挥,不管事。)
明初,置兵马指挥司,设都指挥、副都指挥、知事。后改设指挥使、副指挥
使,各城门设兵马。洪武元年,命在京兵马指挥司并管市司,每三日一次校勘街
市斛斗、秤尺,稽考牙侩姓名,时其物价。五年,又设兵马指挥司分司于中都。
十年,定京城及中都兵马指挥司秩俱正六品。(先是秩正四品。)改为指挥、副
指挥,职专京城巡捕等事,革知事。二十三年,定设五城兵马指挥司,(惟中城
止称中兵马指挥司。)俱增设吏目。建文中,改为兵马司,改指挥、副指挥为兵
马、副兵马。永乐元年复旧。二年,设北京兵马指挥司。嘉靖四十一年,诏巡视
五城御史,每年终,将各城兵马指挥会本举劾。隆庆间,御史赵可怀言:“五城
兵马司官,宜取科贡正途,职检验死伤,理刑名盗贼,如两京知县。不职者,巡
城御史纠劾之。”
顺天府。府尹一人,(正三品)府丞一人,(正四品)治中一人,(正五品)
通判六人,(正六品,嘉靖后革三人。)推官一人,(从六品)儒学教授一人,
(从九品)训导一人。其属,经历司,经历一人,(从七品)知事一人。(从八
品)照磨所,照磨一人,(从九品)检校一人。所辖,宛平、大兴二县,各知县
一人,(正六品)县丞二人,(正七品)主簿无定员,(正八品)典史一人。司
狱司,司狱一人。(从九品)都税司,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宣课司,
(凡四,正阳门外、正阳门、张家湾、卢沟桥。)税课司,(凡二,安定门外、
安定门。)各大使一人。(从九品)税课分司,(凡二,崇文门、德胜门。)各
副使一人。递军所、批验所,各大使一人。
府尹,掌京府之政令。宣化和人,劝农问俗,均贡赋,节征徭,谨祭祀,阅
实户口,纠治豪强,隐恤穷困,疏理狱讼,务知百姓之疾苦。岁立春,迎春、进
春,祭先农之神。月朔望,早朝,奏老人坊厢听宣谕。孟春、孟冬,率其僚属行
乡饮酒礼。凡勋戚家人文引,每三月一奏。市易平其物价。遇内官监征派物料,
虽有印信、揭帖,必补牍面奏。若天子耕耤,行三推礼,则奉青箱播种于后。礼
毕,率庶人终亩。府丞,贰京府,兼领学校。治中,参理府事,以佐尹丞。通判,
分理粮储、马政、军匠、薪炭、河渠、堤涂之事。推官,理刑名,察属吏。二县,
职掌如外县,以近莅辇下,故品秩特优。
顺天府即旧北平府。洪武二年置北平行省。九年改为北平布政司,皆以北平
为会府。永乐初,改为顺天府。十年,升为府尹,秩正三品,设官如应天府。(
顺天府通判,旧六人,内一人管粮,一人管马,一人清军,一人管匠,一人管河,
一人管柴炭。嘉靖八年革管河、管柴炭二人。万历九年革清军、管匠二人。十一
年复设一人,兼管军匠。)
武学。京卫武学,教授一人,(从九品)训导一人。卫武学,教授一人,训
导二人或一人。掌教京卫各卫幼官及应袭舍人与武生,以待科举、武举、会举,
而听于兵部。其无武学者,凡诸武生则隶儒学。
建文四年始置京卫武学,设教授一人。启忠等十斋,各训导二人。永乐中罢,
正统六年复设。后渐置各卫武军,设官如儒学之制。
僧录司。左、右善世二人,(正六品)左、右阐教二人,(从六品)左右讲
经二人,(正八品)左、右觉义二人。(从八品)
导录司。左、右正一二人,(正六品)左、右演法二人,(从六品)左、右
至灵二人,(正八品)左、右玄义二人。(从八品)神乐观提点一人,(正六品)
知观一人,(从八品,嘉靖中革。)龙虎山正一真人一人。(正二品。洪武元年,
张正常入朝,去其天师之号,封为真人,世袭。隆庆间革真人,止称提点。万历
初复之。)法官、赞教、掌书各二人。阁皂山、三茅山各灵官一人,(正八品)
太和山提点一人。
僧、道录司掌天下僧道。在外府州县有僧纲、道纪等司,分掌其事,俱选精
通经典、戒行端洁者为之。神乐观掌乐舞,以备大祀天地、神祇及宗庙、社稷之
祭,隶太常寺,与道录司无统属。
洪武元年,立善世、玄教二院。四年革。五年,给僧道度牒。十一年,建神
乐观于郊祀坛西,设提点、知观。(初,提点从六品,知观从九品。洪武十五年
升提点正六品,知观从八品。凡遇朝会,提点列于僧录司左善世之下,道录司左
正一之上。)十五年,始置僧录司、道录司。(各设官如前所列。)僧凡三等:
曰禅,曰讲,曰教。道凡二等:曰全真,曰正一。设官不给俸,隶礼部。二十四
年,清理释、道二教,限僧三年一度给牒。凡各府州县寺观,但存宽大者一所,
并居之。凡僧道,府不得过四十人,州三十人,县二十人。民年非四十以上、女
年非五十以上者,不得出家。二十八年,令天下僧道赴京考试给牒,不通经典者
黜之。其后,释氏有法王、佛子、大国师等封号,道士有大真人、高士,高士等
封号,赐银印蟒玉,加太常卿、礼部尚书及宫保衔,至有封伯爵者,皆一时宠幸,
非制也。
教坊司。奉銮一人,(正九品)左、右韶舞各一人,左、右司乐各一人,(
并从九品)掌乐舞承应。以乐户充之,隶礼部。(嘉靖中,又设显陵供祀教坊司,
设左、右司乐各一人。)
宦官。十二监。(每监各太监一员,正四品,左、右少监各一员,从四品,
左、右监丞各一员,正五品,典簿一员,正六品,长随、奉御无定员,从六品。
此洪武旧制也。后渐更革,详见各条下。)司礼监,(提督太监一员,掌印太监
一员,秉笔太监、随堂太监、书籍名画等库掌司、内书堂掌司、六科郎掌司、典
簿无定员。提督掌督理皇城内一应仪礼刑名,及钤束长随、当差、听事各役,关
防门禁,催督光禄供应等事。掌印掌理内外章奏及御前勘合。秉笔、随堂掌章奏
文书,照阁票批朱。掌司各掌所司。典簿典记奏章及诸出纳号簿。)内官监,(
掌印太监一员,总理、管理、佥书、典簿、掌司、写字、监工无定员,掌木、石、
瓦、土、塔材、东行、西行、油漆、婚礼、火药十作,及米盐库、营造库、皇坛
库,凡国家营造宫室、陵墓,并铜锡妆奁、器用暨冰窨诸事。)御用监,(掌印
太监一员,里外监把总二员,典簿、掌司、写字、监工无定员。凡御前所用围屏、
床榻诸木器,及紫檀、象牙、乌木、螺甸诸玩器,皆造办之。又有仁智殿监工一
员,掌武英殿中书承旨所写书籍画册等,奏进御前。)司设监,(员同内官监,
掌卤簿、仪仗、帷幕诸事。)御马监,(掌印、监督、提督太监各一员。腾骧四
卫营各设监官、掌司、典簿、写字、拿马等员。象房有掌司等员。)神宫监,(
掌印太监一员,佥书、掌司、管理无定员,掌太庙各庙洒扫、香灯等事。)尚膳
监,(掌印太监一员,提督光禄太监一员,总理一员,管理、佥书、掌司、写字、
监工及各牛羊等房厂监工无定员,掌御膳及宫内食用并筵宴诸事。)尚宝监,(
掌印一员,佥书、掌司无定员,掌宝玺、敕符、将军印信。凡用宝,外尚宝司以
揭帖赴监请旨,至女官尚宝司领取,监视外司用讫,存号簿,缴进。)印绶监,
(员同尚宝,掌古今通集库,并铁券、诰敕、贴黄、印信、勘合、符验、信符诸
事。)直殿监,(员同上,掌各殿及廊庑扫除事。)尚衣监,(掌印太监一员,
管理、佥书、掌司、监工无定员,掌御用冠冕、袍服及屦舄、靴袜之事。)都知
监。(掌印太监一员,佥书、掌司、长随、奉御无定员,旧掌各监行移、关知、
勘合之事,后惟随驾前导警跸。)
四司。(旧制每司各司正一人,正五品;左、右司副各一人,从五品。后渐
更易,详下。)惜薪司,(掌印太监一员,总理、佥书、掌道、掌司、写字、监
工及外厂、北厂、南厂、新南厂、新西厂各设佥书、监工,俱无定员,掌所用薪
炭之事。)钟鼓司,(掌印太监一员,佥书、司房、学艺官无定员,掌管出朝钟
鼓,及内乐、传奇、过锦、打稻诸杂戏。)宝钞司,(掌印太监一员,佥书、管
理、监工无定员,掌造粗细草纸。)混堂司。(掌印太监一员,佥书、监工无定
员,掌沐浴之事。)
八局。(旧制每局大使一人,正五品;左、右副使各一人,从五品。)兵仗
局,(掌印太监一员,提督军器库太监一员,管理、佥书、掌司、写字、监工无
定员,掌制造军器。火药司属之。)银作局,(掌印太监一员,管理、佥书、写
字、监工无定员,掌打造金银器饰。)浣衣局,(掌印太监一员,佥书、监工无
定员。凡宫人年老及罢退废者,发此局居住。惟此局不在皇城内。)巾帽局,(
掌印太监一员,管理、佥书、掌司、监工无定员,掌宫内使帽靴,驸马冠靴及藩
王之国诸旗尉帽靴。)针工局,(员同巾帽局,掌造宫中衣服。)内织染局,(
员同上,掌染造御用及宫内应用缎匹。城西蓝靛厂为此局外署。)酒醋面局,(
员同上,掌宫内食用酒醋、糖酱、面豆诸物。与御酒房不相统辖。)司苑局。(
员同上,掌蔬菜、瓜果。)
十二监、四司、八局,所谓二十四衙门也。
其外有内府供用库,(掌印太监一员,总理、管理、掌司、写字、监工无定
员。掌宫内及山陵等处内官食米及御用黄蜡、白蜡、沉香等香。凡油蜡等库俱属
之。旧制各库设官同八局。)司钥库,(员同上,掌收贮制钱以给赏赐。)内承
运库,(掌印太监一员,近侍、佥书太监十员,掌司、写字、监工无定员。掌大
内库藏,凡金银及诸宝货总隶之。)十库,甲字,(掌贮银朱、黄丹、乌梅、藤
黄、水银诸物。)乙字,(掌贮奏本等纸及各省所解胖袄。)丙字,(掌贮丝绵、
布匹。)丁字,(掌贮生漆、桐油等物。)戊字,(掌贮所解弓箭、盔甲等物。)
承运,(掌贮黄白生绢。)广盈,(掌贮纱罗诸帛匹。)广惠,(掌造贮巾帕、
梳笼、刷抿、钱贯、钞锭之类。)赃罚,(掌没入官物。已上各掌库一员,贴库、
佥书无定员。)御酒房,(提督太监一员,佥书无定员。掌造御用酒。)御药房,
(提督太监正、副二员,分两班。近侍、医官无定员。职掌御用药饵,与太医院
官相表里。)御茶房,(提督太监正、副二员,分两班。近侍无定员。职司供奉
茶酒、瓜果及进御膳。)牲口房,(提督太监一员,佥书无定员。收养异兽珍禽。
)刻漏房,(掌房一员,佥书无定员。掌管每日时刻,每一时即令直殿监官入宫
换牌,夜报刻水。)更鼓房,(有罪内官职司之。)甜食房,(掌房一员,协同
无定员。掌造办虎眼、窝丝等糖及诸甜食,隶御用监。)弹子房,(掌房一员,
佥书数员。专备泥弹。)灵台,(掌印太监一员,佥书近侍、看时近侍无定员。
掌观星气云物,测候灾祥。)条作,(掌作一员,协同无定员。掌造各色兜罗绒
及诸绦绶,隶御用监。)盔甲厂,(即旧鞍辔局,掌造军器。)安民厂,(旧名
王恭厂,各掌厂太监一员,贴厂、佥书无定员。掌造铳炮、火药之类。)午门,
东华门,西华门,奉天门,玄武门,左、右顺门,左、右红门,皇宫门,坤宁门,
宫左、右门。东宫春和门,后门,左、右门,皇城、京城内外诸门,(各门正一
员,管事无定员。司晨昏启闭,关防出入。旧设门正、门副各一员。)提督东厂,
(掌印太监一员,掌班、领班、司房无定员。贴刑二员,掌刺缉刑狱之事。旧选
各监中一人提督,后专用司礼、秉笔第二人或第三人为之。其贴刑官,则用锦衣
卫千百户为之。凡内官司礼监掌印,权如外廷元辅;掌东厂,权如总宪。秉笔、
随堂视众辅。各设私臣掌家、掌班、司房等员。)提督西厂,(不常设,惟汪直、
谷大用置之。刘瑾又设西内厂。寻俱罢革。)提督京营,(提督太监,坐营太监,
监枪、掌司、佥书俱无定员。始于景泰元年。)文书房,(掌房十员。掌收通政
司每日封进本章,并会极门京官及各藩所上封本,其在外之阁票,在内之搭票,
一应圣谕旨意御批,俱由文书房落底簿发。凡升司礼者,必由文书房出,如外廷
之詹、翰也。)礼仪房,(提督太监一员,司礼、掌印或秉笔摄之,掌司、写字、
管事、长随无定员。掌一应选婚、选驸马、诞皇太子女、选择乳妇诸吉礼。)中
书房,(掌房一员,散官无定员。掌管文华殿中书所写书籍、对联、扇柄等件,
承旨发写,完日奏进。)御前近侍,(曰乾清宫管事,督理御用诸事,曰打卯牌
子,掌随朝捧剑,俱位居司礼、东厂提督守备之次。曰御前牌子,曰暖殿,曰管
柜子,曰赞礼,曰答应长随,曰当差听事,曰拿马,尚冠、尚衣、尚履,皆近侍
也。)南京守备,(正、副守备太监各一员。关防一颗,护卫留都,为司礼监外
差。)天寿山守备,(太监一员。辖各陵守陵太监,职司护卫。)湖广承天府守
备,(太监一员。辖承德、荆、襄地方,护卫兴宁。)织造,(提督太监南京一
员,苏州一员,杭州一员。掌织造御用龙衣。)镇守,镇守太监始于洪熙,遍设
于正统,凡各省各镇无不有镇守太监,至嘉靖八年后始革。市舶,(广东、福建、
浙江三市舶司各设太监提督,后罢浙江、福建二司,惟存广东司。)监督仓场,
(各仓、各场俱设监督太监。)诸陵神宫监,(各陵俱设神宫监太监守陵。)其
外之监军、采办、粮税、矿关等使,不常设者,不可胜纪也。
初,吴元年置内史监,设监令,(正四品)丞,正五品,奉御,(从五品)
内史,(正七品)典簿。(正八品)皇门官设皇门使,(正五品)副。(从五品)
后改置内使监、御用监,各设令一人,(正三品)丞二人,(从三品)奉御,
(正六品)典簿。(正七品)皇门官门正,(正四品)副,(从四品)春宫门官正,
(正五品)副,(从五品)御马司司正,(正五品)副,(从五品)尚宝兼守殿、
尚冠、尚衣、尚佩、尚履、尚药、纪事等奉御。(俱正六品)洪武二年,定置内
使监奉御六十人,尚宝一人,尚冠七人,尚衣十人,尚佩九人,尚药七人,纪事
二人,执膳四人,司脯二人,司香四人,太庙司香四人,涓洁二人。置尚酒、尚
醋、尚面、尚染四局,局设正一人,副二人。置御马、御用二司,司设正一人,
副二人。内府库设大使一人,副使二人。内仓监设令一人,丞二人。及置东宫典
玺、典翰、典膳、典服、典药、典乘兵六局,局设局郎一人,丞一人。又置门官,
午门等十三门,各设门正一人,副一人。东宫门官,春和门等四门,各设门正一
人,副一人。三年,置王府承奉司。(设承奉一人,承奉副二人,典宝、典服、
典膳三所,各设正一人,副一人,门官设门正一人,副一人。)改内使监、御用
监,秩皆从三品,(令从三品,丞正四品。)皇门官秩从四品。(门正从四品,
副正五品,春宫门官正、副同。)四年,复悉差其品秩,授以散官。乃改内使监
为正五品,皇门官为正六品。(洪武四年,定内官散官。正四品,中正大夫。从
四品,中侍大夫。正五品,中卫大夫。从五品,侍直大夫。正六品,内侍郎。从
六品,内直郎。正七品,正奉郎。从七品,正卫郎。正八品,司奉郎。从八品,
司直郎。寻定内使监令。正五品,授中卫大夫。丞,从五品,授侍直大夫。皇门
正、局正、司正、东宫门正、局正,俱正六品,授内侍郎。尚宝、奉御、皇门副、
局副、司副、东宫门副、局丞,王府承奉、门正、所正,俱从六品,授内直郎。
尚冠等奉御、内府库大使、内仓监令、王府承奉副、门副、所副,俱正七品,授
正奉郎。库副使、仓丞,俱从七品,授正卫郎。)六年,改御用监为供奉司,(
秩从七品,设官五人。)内仓监为内府仓,(以监令为大使,监丞为副使。)内
府库为承运库。(仍设大使、副使。)寻置纪事司,以宦者张翊为司正。(秩正
七品。)又考前代纠劾内官之法,置内正司,设司正一人,(正七品)司副一人,
(从七品)专纠内官失仪及不法者。旋改为典礼司,又改为典礼纪察司,升其品
秩。(司正升正六品,司副升从六品。)十年,置神宫内使监,设监令,(正五
品)丞,(从五品)司香奉御,(正七品)典簿。(从九品)天地坛、神坛各祠
祭署,设署令,(正七品)丞,(从七品)司香奉御。(正八品)甲、乙、丙、
丁、戊五库,各设大使,(正七品)副使,(从七品)及皇城门官端门等十六门,
各设门正,(正七品)副,(从七品)十二年,更置尚衣、尚冠、尚履三监,针
工、皮作、巾帽三局。改尚佩局为尚佩监。十六年,置内府宝钞广源、广惠二库,
职掌出纳楮币,入则广源库掌之,出则广惠库掌之。(宝钞广源库,设大使一人,
正九品,用流官;副使一人,正九品,用内官。宝钞广惠库,设大使二人,从九
品;副使二人,从九品。俱流官、内官兼用。)十七年,更定内官诸监、库、局
品职。内官监,设令一人,(正六品)丞二人,(从六品)典簿一人。(正九品)
神宫监,设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从七品)奉御一人,(正八品。)尚
宝监,设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从七品)尚衣监,设令一人,(正七品)
丞一人。(从七品)奉御四人。(正八品)尚膳监,设令一人,(正七品)丞一
人。(从七品)司设监,设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从七品)奉御四人,
(正八品)司礼监,设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从七品)御马监,设令一
人,(正七品)丞一人,(从七品)直殿监,设令一人,(正七品)丞四人,
(从七品)小内使十五人。宫门承制,设奉御五人。(正八品)宫门守门官,设
门正一人,(正八品)副四人。(从八品)内承运库,设大使一人,(正九品)
副使二人。(从九品)司钥库,设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四人。(从九品)
巾帽局,设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从九品)针工局,设大使一人,
(正九品)副使一人,(从九品)织染局,设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
(从九品)颜料局,设大使一人。(正九品)司苑局,设大使一人。(正九品)
司牧局,设大使一人。(正九品)皆于内官内选用。二十八年,重定内官监、司、
库、局与诸门官,并东宫六局、王府承奉等官职秩。凡内官监十一:曰神宫监,
曰尚宝监,曰孝陵神宫监,曰尚膳监,曰尚衣监,曰司设监,曰内官监,曰司礼
监,曰御马监,曰印绶监,曰直殿监,皆设太监一人,(正四品)左、右少监各
一人,(从四品)左、右监丞各一人,(正五品)典簿一人,(正六品)又设长
随、奉御。(正六品)各门官七:午门、东华门、西华门、玄武门、奉天门、左
顺门、右顺门,皆设门正一人,(正四品)门副一人。(从四品)司二:曰钟鼓
司,曰惜薪司,皆设司正一人,(正五品)左、右司副各一人。(从五品)局库
九:曰兵仗局,曰内织染局,曰针工局,曰巾帽局,曰司苑局,曰酒醋面局,曰
内承运库,曰司钥库,曰内府供用库。每局库皆设大使一人,(正五品)左、右
副使各一人。(从五品。)东宫典玺、典药、典膳、典服、典兵、典乘六局,各
设局郎一人,(正五品)局丞二人,(从五品)惟典玺局增设纪事、奉御。(正
六品)亲王府承奉司设承奉正,(正六品)承奉副。(从六品)所三:曰典宝所,
设典宝正一人,(正六品)副一人。(从六品)曰典膳所,设典膳正一人,(正
六品)副一人。(从六品)曰典服所,设典服正一人,(正六品)副一人。(从
六品)门官,设门正一人,(正六品)门副一人。(从六品)又设内使十人,
(司冠一人,司衣三人,司佩一人,司履一人,司药二人,司矢二人。)各公主
位下设中使司,司正、司副各一人。三十年,置都知监,设太监一人,(正四品)
左、右少监各一人,(从四品)左、右监丞各一人,(正五品)典簿一人。(正
六品)又置银作局,设大使一人,(正五品)副使一人。(从五品)
太祖尝谓侍臣曰:“朕观《周礼》,奄寺不及百人。后世至逾数千,因用阶
乱。此曹止可供洒扫,给使令,非别有委任,毋令过多。”又言:“此曹善者千
百中不一二,恶者常千百。若用为耳目,即耳目蔽;用为心腹,即心腹病。驭之
之道,在使之畏法,不可使有功。畏法则检束,有功则骄恣。”有内侍事帝最久,
微言及政事,立斥之,终其身不召。因定制,内侍毋许识字。洪武十七年铸铁牌,
文曰:“内臣不得干预政事,犯者斩”,置宫门中。又敕诸司毋得与内官监文移
往来。然二十五年命聂庆童往河州敕谕茶马,中官奉使行事已自此始。成祖亦尝
云:“朕一遵太祖训,无御宝文书,即一军一民,中官不得擅调发。”有私役应
天工匠者,立命锦衣逮治。顾中官四出,实始永乐时。元年,李兴等赍敕劳暹罗
国王,此奉使外国之始也。三年,命郑和等率兵二万,行赏西洋古里、满剌诸国,
此将兵之始也。八年,敕王安等监都督谭青等军,马靖巡视甘肃,此监军、巡视
之始也。及洪熙元年,以郑和领下番官军守备南京,遂相沿不改。敕王安镇守甘
肃,而各省镇皆设镇守矣。宣德四年,特设内书堂,命大学士陈山专授小内使书,
而太祖不许识字读书之制,由此而废。赐王瑾、金英印记,则与诸密勿大臣同。
赐金英、范弘等免死诏,则又无异勋臣之铁券也。英之王振,宪之汪直,武之刘
瑾,熹之魏忠贤,太阿倒握,威福下移。神宗矿税之使,无一方不罹厥害。其他
怙势薰灼,不可胜纪。而荫弟、荫侄、封伯、封公,则挠官制之大者。庄烈帝初
翦大憝,中外颂圣。既而镇守、出征、督饷、坐营等事,无一不命中官为之,而
明亦遂亡矣。
女官。六局。尚宫局,(尚宫二人,正五品。六尚并同。尚宫掌导引中宫。
凡六局出纳文籍,皆印署之。若征办于外,则为之请旨,牒付内官监。监受牒,
行移于外。)领司四:司记,(司记二人,正六品;典记二人,正七品;掌记二
人,正八品。掌宫内诸司簿书,出入录目,番署加印,然后授行。女史六人,掌
执文书,凡二十四司,二十四典,二十四掌,品秩并同。)司言,(司言二人,
典言二人,掌言二人,女史四人,掌宣传启奏。凡令节外命妇朝贺中宫,司言传
旨。)司簿,(司簿二人,典簿二人,掌簿二人,女史六人,掌宫人名籍及廪赐
之事。)司闱。(司闱六人,典闱六人,掌闱六人,女史四人,掌宫闱管键之事。)
尚仪局,(尚仪二人,掌礼仪起居事。)领司四:司籍,(司籍二人,典籍二
人,掌籍二人,女史十人,掌经籍、图书、笔札、几案之事。)司乐,(司乐四
人,典乐四人,掌乐四人,女史二人,掌音乐之事。)司宾,(司宾二人,典宾
二人,掌宾二人,女史二人,掌朝见、宴会、赐赉之事。)司赞,(司赞二人,
典赞二人,掌赞二人,女史二人,掌朝见、宴会、赞相之事。)彤史。(彤史二
人,正六品,掌宴见进御之事,凡后妃、群妾御于君所,彤史谨书其月日。)尚
服局,(尚服二人,掌供服用采章之数。)领司四:司宝,(司宝二人,典宝二
人,掌宝二人,女史四人,掌宝玺、符契。)司衣,(司衣二人,典衣二人,掌
衣二人,女史四人,掌衣服、首饰之事。)司饰,(司饰二人,典饰二人,掌饰
二人,女史二人,掌巾栉、膏沐之事。)司仗,(司仗二人,典仗二人,掌仗二人,
女史二人,凡朝贺,帅女官擎执仪仗。)尚食局,(尚食二人,掌膳羞品齐之数。
凡以饮食进御,尚食先尝之。)领司四:司膳,(司膳四人,典膳四人,掌膳四
人,女史四人,掌割烹煎和之事。)司酝,(司酝二人,典酝二人,掌酝二人,
女史二人,掌酒醴酏饮之事。)司药,(司药二人,典药二人,掌药二人,女史
四人,掌医方药物。)司饎。(司饎二人,典饎二人,掌饎二人,掌
廪饩薪炭之事。)尚寝局,(尚寝二人,掌天子之宴寝。)领司四:司设,(司
设二人,典设二人,掌设二人,女史四人,掌床帷、茵席、汛扫、张设之事。)
司舆,(司舆二人,典舆二人,掌舆二人,女史二人,掌舆辇、伞扇之事。)司
苑,(司苑二人,典苑二人,掌苑二人,女史四人,掌园囿种值花果。)司灯。
(司灯二人,典灯二人,掌灯二人,女史二人,掌灯烛事。)尚功局,(尚功二
人,掌督女红之程课。)领司四:司制,(司制二人,典制二人,掌制二人,女
史四人,裳衣服裁制缝纫之事。)司珍,(司珍二人,典珍二人,掌珍二人,女史
六人,掌金玉宝货。)司彩,(司彩二人,典彩二人,掌彩二人,女史六人,掌
绘绵丝絮事。)司计,(司计二人,典计二人,掌计二人,女史四人,掌度支衣
服、饮食、柴炭之事。)宫正司。(宫正一人,正五品;司正二人,正六品;典
正二人,正七品。掌纠察宫闱、戒令、谪罚之事。大事则奏闻。女史四人,记功
过。)
吴元年,置内职六尚局。洪武五年,定为六局一司。局曰尚宫,曰尚仪,曰
尚服,曰尚食,曰尚寝,曰尚功。司曰宫正。(尚宫二人,尚仪、尚服、尚食、
尚寝、尚功各一人,宫正二人,俱正六品。)六局分领二十四司,每司或二人或
四人。(司记、司言、司簿、司乐、司宝、司衣、司饰、司酝、司药、司供、司
舆、司苑、司珍、司彩、司计各二人。司闱、司籍、司宾、司赞、司仗、司馔、
司设、司灯、司制各四人。)女史十八人。(尚功局六人,馀五局及宫正局各二
人。)十七年,更定品秩。(尚宫、尚仪、尚服、尚食、尚寝、尚功、宫正各一
人,俱改正五品;二十四司正六品。增设二十四掌,正七品。宫正司增设司正,
正六品。)二十二年,授宫官敕。服劳多者,或五载六载,得归父母,听婚嫁。
年高者许归,愿留者听。现授职者,家给与禄。二十七年,又重定品职。(增设
二十四典,正七品。改二十四掌为正八品。尚仪局增设彤史,正六品。宫正司增
设典正,正七品。自六尚以下,员数俱如前所列。凡宫官一百八十七人,女史九
十六人。)六局各铸印给之。永乐后,职尽移于宦官。其宫官所存者,惟尚宝四
司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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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29 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职官四

○南京宗人府 吏部 户部附总督粮储 礼部 兵部 刑部 工部 都察院
附提督操江 通政司 大理寺 詹事府 翰林院 国子监 太常寺 光禄寺
太仆寺 鸿胪寺 尚宝司 六科 行人司 钦天监 太医院 五城兵马司
应天府附上元江宁二县 已上南京官 王府长史司 布政司 按察司 各道
行太仆寺 苑马寺 都转运盐使司 盐课提举司 市舶提举司 茶马司 府
州 县 儒学 巡检司 驿 税课司 仓库 织染局 河泊所(附闸坝官)
批验所 递运所 铁冶所 医学 阴阳学 僧纲司 道纪司
南京宗人府。经历司,经历一人。(南京官品秩,俱同北京。)
吏部。尚书一人,右侍郎一人。(六部侍郎,至弘治后始专设右。万历三年
俱革。十一年复设。天启中,每部增侍郎一人。崇祯间革。)其属,司务厅,司
务一人。文选、考功、验封、稽勋四清吏司,各郎中一人,主事一人。(验封、
稽勋二司主事,后并革。)凡南京官,六年考察,考功掌之,不由北吏部。
户部。尚书一人,右侍郎一人,司务一人,照磨一人。十三司,郎中十三人,
员外郎九人,(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福建、山西、陕西、云南九司
各一人,嘉靖三十七年,革山西、陕西三司员外郎各一人,隆庆中又革广西、云
南二司员外郎各一人。)主事十七人,(山西、广东、广西、云南四司各二人,
隆庆三年革广东司主事一人。)所辖,宝钞提举司,提举一人。广积库、承运库、
赃罚库、甲乙丙丁戊五字库、宝钞广惠库、军储仓,各大使一人。长安门仓、东
安门仓、西安门仓、北安门仓各副使一人。龙江盐仓检校批验所,大使一人。(
隆庆三年,革宝钞司提举、军储仓大使。)
总督粮储一人。(嘉靖以前,特设都御史。二十六年革,以户部右侍郎加都
御史衔领之。)
礼部。尚书一人,右侍郎一人,司务一人。仪制、祠祭、主客、精膳四司,
各郎中一人。仪制、祠祭二司,各主事一人。所辖,铸印局,副使一人。教坊司,
右韶舞一人,左右司乐各一人。
兵部。尚书参赞机务一人,右侍郎一人,司务一人。武选、职方、车驾、武
库四司,郎中四人,员外郎二人,(武选、武库无员外郎。)主事五人。(车驾
主事二人。)所辖,典牧所,提领一人。(正八品)会同馆、大胜关,各大使一
人。按参赞机务,自宣德八年黄福始。成化二十三年,始奉敕谕,专以本部尚书
参赞机务,同内外守备官操练军马,抚恤人民,禁戢盗贼,振举庶务,故其职视
五部为特重云。
刑部。尚书一人,右侍郎一人,司务、照磨各一人。十三司郎中十三人,员
外郎五人,(惟浙江、江西、河南、陕西、广东五司设。)主事十四人,(广东
司二人。)分掌南京诸司,及公、侯、伯、五府、京卫所刑名之事。司狱二人。
工部。尚书一人,右侍郎一人,司务一人。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司,
郎中四人,员外郎二人,(营缮司一人,都水司一人,嘉靖三十七年,革都水员
外郎。)主事八人。(营缮司三人,屯田司一人,馀各二人。)所辖,营缮所,
所正、所副、所丞各一人。龙江、清江二提举司,各提举一人。(副提举后革。)
文思院、宝源局、军器局、织染所、龙江抽分竹木局、瓦屑坝抽分竹木局,各大
使一人。(嘉靖三十七年,革文思院大使。)
都察院。右都御史一人,右副都御史一人,右佥都御史一人,司务、经历、
都事、照磨各一人,司狱二人。(嘉靖三十七年,革司狱一人。隆庆四年,革都
事。)浙江、江西、河南、山东、山西、陕西、四川、云南、贵州九道,各御史
二人。福建、湖广、广东、广西四道,各御史三人。(嘉靖后不全设,恒以一人
兼数道。)凡刷卷、巡仓、巡江、巡城、屯田、印马、巡视粮储、监收粮斛、点
闸军士、管理京营、比验军器,皆叙而差之。清军,则偕兵部、兵科。核后湖黄
册,则偕户部、户科。
提督操江一人。(以副佥都御史为之,领上、下江防之事。)
通政使司。通政使一人,右通政一人,右参议一人,掌收呈状,付刑部审理。
经历一人。
大理寺。卿一人,右寺丞一人,司务一人,左、右寺正各一人,左、右评事
各三人。(隆庆三年,革左、右评事各一人。)
詹事府。主簿一人。
翰林院。学士一人,(不常置,以翰林坊局官署职。)孔目一人。
国子监。祭酒一人,司业一人,监丞一人,典簿一人,博士三人,助教六人,
学正五人,学录二人,典籍一人,学馔一人。(嘉靖三十七年,革助教二人及掌
馔。隆庆四年,革博士一人,学正一人。)
太常寺。卿一人,少卿一人,典簿一人,博士一人,协律郎二人,赞礼郎七
人,(嘉靖中,革赞礼郎一人。)司乐二人。各祠祭署合奉祀八人,祀丞七人。
(天、地坛奉祀一、祀丞一。山川坛、耤田奉祀一。祖陵奉祀、祀丞各一。皇陵
奉祀、祀丞各二。孝陵、扬王坟、徐王坟各奉祀一,祀丞一。嘉靖后,革天地坛、
祖陵、扬王坟三祠祭署祀丞。)
光禄寺。卿一人,少卿一人,(隆庆四年,革少卿。)典簿一人。大官、珍
羞、良酝、掌醢四署,各署正一人,署丞一人。(嘉靖中,革良酝、掌醢二署署
丞。万历中,革珍羞署丞。)
太仆寺。卿一人,少卿二人,寺丞二人,(隆庆中,革少卿一人,寺丞一人。
主簿一人。)
鸿胪寺。卿一人,主簿一人。司仪、司宾二署,各署丞一人,鸣赞四人,序
班九人。
尚宝司。卿一人。
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给事中六人。又户科给事中一人,管理后湖
黄册。
行人司。左司副一人。
钦天监。监正一人,监副一人,主簿一人。五官正一人,五官灵台郎二人,
五官监候一人,五官司历一人。
太医院。院判一人,吏目一人。惠民药局、生药库,各大使一人。
五城兵马司。指挥各一人,副指挥各三人,吏目各一人。(万历中,革副指
挥每城二人。)
应天府。府尹一人,府丞一人,治中一人,通判二人,推官一人,经历、知
事、照磨、检校各一人。儒学教授一人,训导六人。所辖,上元、江宁二县,各
知县一人,县丞一人,主簿一人,典史一人。司狱司,司狱一人。织染局,大使
一人,左、右副使各一人。都税司、宣课司,(凡四,龙江、江东、聚宝门、太
平门。)税课局,(凡二,龙江、龙潭。)各大使一人,副使或一人或二人。龙
江递运所,大使、副使各一人。批验所,大使一人。河泊所,官一人。龙江关、
石灰山关,各大使一人,副使四人。洪武三年,改应天府知府为府尹,秩正三品,
赐银印。十三年,始立儒学。
南京官,自永乐四年成祖往北京,置行部尚书,备行在九卿印以从。是时,
皇太子监国,大小庶务悉以委之。惟封爵、大辟、除拜三品以上文武职,则六科
都给事中以闻,政本故在南也。十八年,官属悉移而北,南京六部所存惟礼、刑、
工三部,各一侍郎,在南之官加“南京”字于职衔上。仁宗时补设官属,除“南
京”字。正统六年,定制复如永乐时。
王府长史司。左、右长史各一人。(正五品)其属,典簿一人,(正九品)
所辖,审理所,审理正一人,(正六品)副一人,(正七品)典膳所,典膳正一
人,(正八品)副一人,(从八品)奉祠所,奉祠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
(从八品)典乐一人,(正九品)典宝所,典宝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
(从八品)纪善所,纪善二人,(正八品)良医所,良医正一人,(正八品)副
一人,(从八品)典仪所,典仪正一人,(正九品)副一人,(从九品)工正所,
工正一人,(正八品)副一人,(从八品。以上各所副官,嘉靖四十四年并革。)
伴读四人,(从九品,后止设一人。)教授无定员,(从九品)引礼舍二人,
(后革二人。) 仓大使、副使各一人,库大使、副使各一人。(仓、库副使后
俱革。) 郡王府,教授一人,(从九品)典膳一人。(正八品)镇国将军教授
一人。(从九品)
长史,掌王府之政讼,辅相规讽以匡王失,率府僚各供乃事,而总其庶务焉。
凡请名、请封、请婚、请恩泽,及陈谢、进献表启、书疏,长史为王奏上。若王
有过,则诘长史。曾经过犯之人,毋得选用是职。审理,掌推按刑狱,禁诘横暴,
无干国纪。典膳,掌祭祀、宾客,王若妃之膳羞。奉祠,掌祭祀乐舞。典宝,掌
王宝符牌。纪善,掌讽导礼法,开谕古谊,及国家恩义大节,以诏王善。良医,
掌医。典仪,掌陈仪式。工正,掌缮造修葺宫邸、廨舍。伴读,掌侍从起居,陈
设经史。教授,掌以德义迪王,校勘经籍。凡宗室年十岁以上,入宗学,教授与
纪善为之师。引礼,掌接对宾客,赞相威仪。
洪武三年,置王相府,左、右相各一人,(正二品)左、右傅各一人。(从
二品)参军府,参军一人,(正五品)录事二人,(正七品)纪善一人。(正七
品)各以其品秩列朝官之次。又置典签司、谘议官。寻以王府武相皆勋臣,令居
文相上,王相府官属仍与朝官更互除授。是年置王府教授。四年,更定官制。(
左、右相,正二品,文武傅,从二品,参军,从五品,录事,正七品,审理正,
正六品,副,正七品,纪善,正七品,各署典祠正、典宝正、典仪正、典膳正、
典服正、工正、医正,并正七品,副,并从七品,牧正,正八品,副,从八品,
引礼舍人,省注。)九年,改参军为长史,罢王傅府及典签司、谘议官,增设伴
读四人,选老成明经慎行之士任之,侍读四人,收掌文籍,少则缺之。寻改王相
府所属奉祠、典宝、典膳、良医、工正各所正并纪善俱正八品,副,从八品。十
三年,并罢王相府,升长史司为正五品,置左、右长史各一人,典簿一人,定王
府孳牲所、仓库等官俱为杂职。二十八年,置靖江王府谘议所,谘议、记室、教
授各一人。建文中,增置亲王宾辅二人,伴读、伴讲、伴书各一人,长史三人。
郡王宾友二人,教授一人,记室二人,直史一人,左、右直史各一人,吏目一人,
典印、典祠、典礼、典馔、典药五署官各一人,典仪二人,引礼舍人二人,仪仗
司,吏目一人。其宾辅、三伴、宾友、教授进见时,侍坐,称名而不称臣,礼如
宾师。成祖初,复旧制,改靖江王府谘议所为长史司。万历间,周府设宗正一人。
(后各府亦渐置。)郡王府增设教授一人。又洪武七年,公主府设家令一人,(
正七品)司丞一人,(正八品)录事一人。(正九品)二十三年,改家令司为中
使司,以内使为之。
承宣布政使司。左、右布政使各一人,(从二品)左、右参政,(从三品)
左、右参议,无定员。(从四品。参政、参议因事添设,各省不等,详诸道。)
经历司,经历一人,(从六品)都事一人。(从七品)照磨所,照磨一人,(从
八品)检校一人。(正九品)理问所,理问一人,(从六品)副理问一人,(从
七品)提控案牍一人。司狱司,司狱一人,(从九品)库大使一人,(从九品)
副使一人。仓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杂造局、军器局、宝泉局、织染
局,各大使一人,(从九品)副使一人。(所辖衙门各省不同,详见杂职。)
布政使,掌一省之政,朝廷有德泽、禁令,承流宣播,以下于有司。凡僚属
满秩,廉其称职、不称职,上下其考,报抚、按以达于吏部、都察院。三年,率
其府州县正官朝觐京师,以听察典。十年,会户版以登民数、田数。宾兴贡,合
省之士而提调之。宗室、官吏、师生、军伍,以时班其禄俸、廪粮。祀典神祗,
谨其时祀。民鳏寡孤独者养之,孝弟贞烈者表扬之,水旱疾疫灾祲,则请于上蠲
振之。凡贡赋役,视府州县土地人民丰瘠多寡而均其数。凡有大兴革及诸政务,
会都、按议,经画定而请于抚、按若总督。其国庆国哀,遣僚贰朝贺吊祭于京师。
天子即位,则左布政使亲至。参政、参议分守各道,及派管粮储、屯田、清军、
驿传、水利、抚民等事,并分司协管京畿。(两京不设布、按,无参政,参议、
副使、佥事,故于旁近布、按分司带管,详见各道。)经历、都事,典受发文移,
其详巡按、巡盐御史文书,用经历印。照磨、检校典勘理卷宗。理问典刑名。
初,太祖下集庆,自领江南行中书省。戊戌,置中书分省于婺州。后每略定
地方,即置行省,其官自平章政事以下,大略与中书省同。设行省平章政事,
(从一品)左、右丞,(正二品)参知政事。(从二品)左、右司,郎中,(从五
品)员外郎,(从六品)都事、检校,(从七品)照磨、管勾。(从八品)理问
所,正理问,(正四品)副理问,(正五品)知事,(从八品)寻改知事为提控
案牍。(省注)洪武九年,改浙江、江西、福建、北平、广西、四川、山东、广
东、河南、陕西、湖广、山西诸行省俱为承宣布政使司,罢行省平章政事,左、
右丞等官,改参知政事为布政使,秩正二品,左、右参政,从二品,改左、右司
为经历司。十三年改布政使,正三品,参政,从三品。十四年,增置左、右参议,
正四品。寻增设左、右布政使各一人。十五年,置云南布政司。二十二年,定秩
从二品。建文中,升正二品,裁一人。成祖复旧制。永乐元年以北平布政司为北
京。五年,置交阯布政司。十一年,置贵州布政司。(止设使一人,馀官如各布
政司。)宣德三年,罢交址布政司,除两京外,定为十三布政司。初置藩司,与
六部均重。布政使入为尚书、侍郎,副都御史每出为布政使。宣德、正统间犹然,
自后无之。
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一人,(正三品)副使,(正四品)佥事无定员。
(正五品。详见诸道。)经历司,经历一人,(正七品)知事一人。(正八品)照
磨所,照磨一人,(正九品)检校一人。(从九品)司狱司,司狱一人,(从九
品)
按察使,掌一省刑名按劾之事。纠官邪,戢奸暴,平狱讼,雪冤抑,以振扬
风纪,而澄清其吏治。大者暨都、布二司会议,告抚、按,以听于部、院。凡朝
觐庆吊之礼,具如布政司。副使、佥事,分道巡察,其兵备、提学、抚民、巡海、
清军、驿传、水利、屯田、招练、监军,各专事置,并分员巡备京畿。
明初,置提刑按察司。吴元年,置各道按察司,设按察使,正三品,副使,
正四品,佥事,正五品。十三年,改使秩正四品,寻罢。十四年复置,并置各道
按察分司。十五年,又置天下府州县按察分司。以儒士王存中等五百三十一人为
试佥事,人按二县。凡官吏贤否、军民利病,皆得廉问纠举。十六年,尽罢试佥
事,改按察使为从三品,副使二人,从四品,佥事从五品,多寡从其分道之数。
二十二年,复定按察使为正三品。二十九年,改置按察分司为四十一道。(直隶
六:曰淮西道,曰淮东道,曰苏松道,曰建安徽宁道,曰常镇道,曰京畿道。浙
江二:曰浙东道,曰浙西道,四川三:曰川东道,曰川西道,曰黔南道。山东三:
曰济南道、曰海右道,曰辽海东宁道。河南二:曰河南道,曰河北道。北平二:
曰燕南道,曰燕北道。陕西五:曰关内道,曰关南道,曰河西道,曰陇右道,曰
西宁道。山西三:曰冀宁道,曰冀北道,曰河东道。江西三:曰岭北道,曰两江
道,曰湖东道,广东三:曰岭南道,曰海南道,曰海北道。广西三:曰桂林苍梧
道,曰左江道,曰右江道。福建二:曰建宁道,曰福宁道。湖广四:曰武昌道,
曰荆南道,曰湖南道,曰湖北道。)三十年,始置云南按察司。(先是,命布政
司兼理。)建文时,改为十三道肃政按察司。成祖初,复旧。永乐五年,置交阯
按察司,又增设各按察司佥事。(因督军卫屯粮,增浙江、江西、广东、广西、
湖广、河南、云南、四川各一人,陕西、福建、山东、山西各二人。此增设监司
之始。)十二年,置贵州按察司。宣德五年革交阯按察司。(除两京不设,共十
三按察司。)正统三年,增设理仓副使、佥事,又设佥事与布政司参议各一员于
甘肃,监收仓粮。八年,增设佥事,专理屯田。景泰二年,增巡河佥事。自后,
各省因事添设,或置或罢,不可胜纪。今总布、按二司所分诸道详左。
布政司参政、参议分司诸道。督粮道,(十三布政司各一员,俱驻省城。)
督册道,(江西、陕西等间设。)分守道:浙江杭嘉湖道,宁绍台道,金衢严道,
温处道。(俱驻省)江西南瑞道,(驻省)湖东道,(驻广信)湖西道,(驻临
江)饶南九江道,(驻九江)赣南道。(驻南安)山东济南道,东兖道,海右道。
(俱驻省)山西冀宁道,(驻省)河东道,(驻蒲州)冀北道,(驻大同)冀南
道。(驻汾州)陕西关内道,(驻省)关西道,(驻凤翔)西宁道,(驻凉州)
关南道,(驻兴安)河西道,(驻庆阳)陇右道。(驻巩昌)河南大梁道,(驻
省)河南道,(驻河南)汝南道,(驻南阳)河北道。(驻怀庆)湖广武昌道,
下荆南道,(驻郧阳)上荆南道,(兼兵备,驻澧州。)荆西道,(兼兵备,驻
安陆。)上湖南道,下湖南道,上江防道,(或驻荆州、岳州。)下江防道。福
建兴泉道,(驻泉州)福宁道,(驻兴化)漳南道,(驻漳州)建南道,(驻延
平)汀漳道。(驻上杭县)广东岭东道,(驻潮州)岭西道,(驻高州)罗定道,
(兼兵备,驻罗定州。)岭北道,岭南道。(驻南雄)四川川西道,川北道,
(驻保宁)上下川东道,(驻涪州)上川南道,(雅州、嘉定二署。)下川南道,
(叙州、泸州署)广西桂平道,(驻省)苍梧道,(驻梧州)左江道,(驻浔州)
右江道,(驻柳州)贵州安平道,贵宁道,(驻省)新镇道,(驻平越)思仁道,
(驻思南)云南临安道,腾冲道,澜沧道。(以上或参政,或参议)
按察司副使、佥事分司诸道。提督学道,清军道,驿传道,(十三布政司俱
各一员,惟湖广提学二员,浙江、山西、陕西、福建、广西、贵州清军兼驿传,
江西右布政使清军。)
分巡道:浙江杭严道,宁绍道,嘉湖道,金衢道。江西饶南九江道,(驻饶
州)湖西道,(驻吉安)南昌道,湖东道,岭北道。山东兖州道,(驻沂州)济
宁道,青州海防道,济南道,(移德州)海右道,(驻省)海道,(驻莱州)登
莱道,辽海道。山西冀宁道,冀南道,(驻潞安)雁门道。陕西关内道,驻邠州,
关西道。(驻平凉)陇右道,(驻秦州)河西道,(驻鄜州)西宁道。河南大梁
道,汝南道,(驻信阳州)河南道,(驻汝州)河北道。(驻磁州)湖广武昌道,
荆西道,(驻沔阳)上荆南道,下荆南道,湖北道,上湖南道,下湖南道,沅靖
道。福建巡海道,(兼理粮储)福宁道,兴泉道,(驻泉州)建南道,(驻建宁)
武平道,漳南道,(驻上杭县)建宁道,海道,(驻漳州)汀漳道。广东岭东道,
(驻惠州)岭西道,(驻肇庆)岭南道,(驻省)海北道,(驻雷州)海南道。
(驻琼州)四川上东道,(驻重庆)下东道,(驻达州)川西道,川北道,(驻
保宁)下川南道,上川南道。广西府江兵巡道。(驻平乐)桂林兵巡道,(驻省)
苍梧兵巡道,(驻梧州,移郁林州。)左江兵巡道,(驻南宁)右江兵巡道,(
驻宾州。上五道俱兼兵备。)贵州贵宁道,思石道,(驻铜仁)都清道。(兼兵
备,驻都匀)云南安普道,临沅道,洱海道,金沧道。
整饬兵备道:浙江宁绍道,嘉兴道,温处道,台海道。江西南瑞道,广建道,
(驻建昌)山东临清道,武德道,(驻武定州)曹濮道,(驻曹州)沂州道,辽
东道。山西雁北道,(驻代州)大同道,(二员,一驻大同,一驻朔州。)阳和
道,潞安道,岢岚道。陕西肃州道,固原道,临洮道,(驻兰州)洮岷道,(驻
岷州)靖远道,榆林中路道,榆林东路道,(驻神木县)宁夏河西道,(驻宁夏)
宁夏河东兵粮道,(驻花马池)庄浪道,汉羌道,潼关道。湖广辰沅道。河南睢
东道。福建兵备道,巡海道。广东南韶道,南雄道。四川松潘道,威茂道,建昌
道,重夔道,安绵道,叙泸道。广西,分巡兼兵备。(五道俱见分巡)贵州威清
道,(驻安顺)毕节道。云南曲靖道。
其外又有协堂道,(副使,河南、浙江间设。)水利道,(浙江)屯田道,
(江西、河南、四川三省屯田兼驿传。)管河道,(河南)盐法道,抚治道,(
陕西抚治商洛道,湖广又有抚民、抚苗道。)监军道,(因事,不常设)招练道。
(山东间设)其北直隶之道寄衔于山东者,则为密云道,大名道,天津道,霸州
道;寄衔于山西者,则为易州道,口北道,昌平道,井陉道,蓟州、永平等道。
南直隶之道寄衔于山东者,太仓道,颍州道,徐州道;寄衔浙江、江西、湖广者,
苏松道,漕储道,常镇道,庐凤道,徽宁池太道,淮扬道。
按明初制,恐守令贪鄙不法,故于直隶府州县设巡按御史,各布政司所属设
试佥事。已罢试佥事,改按察分司四十一道,此分巡之始也。分守起于永乐间,
每令方面官巡视民瘼。后遂定右参政、右参议分守各属府州县。兵道之设,仿自
洪熙间,以武臣疏于文墨,遣参政副使沈固、刘绍等往各总兵处整理文书,商榷
机密,未尝身领军务也。至弘治中,本兵马文升虑武职不修,议增副佥一员敕之。
自是兵备之员盈天下。两京不设布、按二司,故督学以御史。后置守、巡诸员无
所属,则寄衔于邻近省布、按司官。
行太仆寺。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一人,(正四品)寺丞无定员,(正六
品)其属,主簿一人,(从七品)掌各边卫所营堡之马政,以听于兵部。凡骑操
马匹印烙、俵散、课掌、孳牧,以时督察之。岁春秋,阅视其增耗、齿色,三
岁一稽比,布、按二司不得与。有瘠损,则听兵部参罚。苑马寺亦如之。
洪武三十年,置行太仆寺于山西、北平、陕西、甘肃、辽东。山西、北平、
陕西,每寺设少卿一人,丞三人;甘肃、辽东,每寺设少卿、丞各一人,择致仕
指挥、千百户为之。永乐四年,许令寺官按治所辖卫所镇抚首领官吏。十八年,
以北京行太仆寺为太仆寺。宣德七年,发杂犯死罪应充军者,于陕西行太仆寺养
马。弘治十年,简推素有才望者补本寺官,视太仆寺官升擢。嘉靖三年,从御史
陈讲请,增设陕西、甘肃二寺各少卿一员,分管延绥、宁夏。二十九年,令寺官
遇圣节,轮年赍进表文。
苑马寺。卿一人,(从三品)少卿一人,(正四品)寺丞无定员,(正六品)
其属,主簿一人,(从七品)各牧监,监正一人,(正九品)监副一人,(从九
品)录事一人。各苑,圉长一人。(从九品)掌六监二十四苑之马政,而听于兵
部。凡苑,视广狭为三等:上苑牧马万匹,中苑七千,下苑四千。凡牧地,曰草
场,曰荒地,曰熟地,严禁令而封表之。凡牧人,曰恩军,曰队军,曰改编之军,
曰充发之军,曰召募之军,曰抽选之军,皆籍而食之。凡马驹,岁籍其监苑之数,
上于兵部,以听考课。监正、副掌监苑之牧事,圉长帅群长而阜蕃马匹。
永乐四年,置苑马寺凡四:北直隶、辽东、平凉、甘肃。五年,增设北直隶
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顺义、长春、咸和、驯良四苑,隶清河监。水州、隆萃、
大牧、遂宁,隶金台监。汧池、鹿鸣、龙河、长兴,隶涿鹿监。辽阳、龙山、万
安、蕃昌,隶卢龙监。清流、广蕃、龙泉、松林,隶香山监。河阳、崇义、兴宁、
永成,隶通州监。六年增甘肃、平凉二寺监。每寺各六监二十四苑。)十八年,
革北京苑马寺,并入太仆。正统四年,革甘肃苑马寺,改牧恩军于黑水口,隶长
乐监。弘治二年革平凉寺丞一员。十七年,都御史杨一清奏请行太仆、苑马二寺
员缺,简选才望参政、副使补升卿,参议、佥事补升少卿,以振马政。十八年又
请添设寺员。嘉靖三十二年,以辽东寺卿张思兼辖金、复、盖州三卫军民。四十
二年,又命带理兵备事。
都转运盐使司。都转运使一人,(从三品)同知一人,(从四品)副使一人,
(从五品)判官无定员。(从六品)其属,经历司,经历一人,(从七品)知事
一人,(从八品)库大使、副使各一人。所辖,各场盐课司大使、副使,各盐仓
大使、副使,各批验所大使、副使,并一人。(俱未入流)
都转运使。掌盐监之事。同知、副判分司之。都转运盐使司凡六:曰两淮,
曰两浙,曰长芦,曰河东,曰山东,曰福建。分司十四:泰州、淮安、通州隶两
淮,嘉兴、松江、宁绍、温台隶两浙,沧州、青州隶长芦,胶莱、滨乐隶山东,
解盐东场、西场、中场隶河东。分副使若副判莅之,督各场仓盐课司,以总于都
转运使,共奉巡盐御史或盐法道臣之政令。(福建、山东无巡盐御史,馀详《食
货志·盐法》中。)
盐课提举司。提举一人,(从五品)同提举一人,(从六品)副提举无定员。
(从七品)其属,吏目一人,(从九品)库大使、副使一人。所辖,各盐仓大使、
副使,各场、各井盐课司大使、副使,并一人。提举司凡七:曰四川,曰广东海
北,(廉州)曰黑盐井,(楚雄)曰白盐井,(姚安)曰安宁,曰五井,(大理)
曰察罕脑儿。又有辽东煎盐提举司。(提举,正七品,同提举,正八品,副提举,
正九品。)其职掌皆如都转运司。
明初,置都转运司于两淮。吴元年,置两浙都转运司于杭州,定都转运使秩
正三品,设同知,(正四品)副使,(正五品)运判,(正六品)经历,(正七
品)知事,(正八品)照磨、纲官,(正九品)盐场设司令,(从七品)司丞,
(从八品)百夫长。(省注)洪武二年置长芦、河东二都转运司,及广东海北盐
课提举司,寻又置山东、福建二都转运司。三年,又于陕西察罕脑儿之地置盐课
提举司,后渐增置各处。建文中,改广东提举为都转运司。永乐初复故。十四年,
初命御史巡盐。景泰三年,罢长芦、两淮巡盐御史,命抚、按官兼理。已复遣御
史,其无御史者,分按察司理之。又洪武中,于四川置茶盐都转运司,(洪武五
年置,设官如都转运盐使司。十年罢。)纳溪、白渡二盐马司,(洪武五年置,
以常选官为司令,内使为司丞。十三年罢,寻复置。十五年,改设大使、副使各
一人。)后并革。又有顺龙盐马司,亦革。
市舶提举司。提举一人,(从五品)副提举二人。(从六品)其属,吏目一
人。(从九品)掌海外诸蕃朝贡市易之事,辨其使人表文勘合之真伪,禁通番,
征私货,平交易,闲其出入而慎馆谷之。
吴元年,置市舶提举司。洪武三年,罢太仓、黄渡市舶司。七年,罢福建之
泉州、浙江之明州、广东之广州三市舶司。永乐元年复置,设官如洪武初制,寻
命内臣提督之。嘉靖元年,给事中夏言奏倭祸起于市舶,遂革福建、浙江二市舶
司,惟存广东市舶司。
茶马司。大使一人,(正九品)副使一人,(从九品)掌市马之事。洪武中,
置洮州、秦州、河州三茶马司,设司令、司丞。十五年改设大使、副使各一人,
寻罢洮州茶马司,以河州茶马司兼领之。三十年,改秦州茶马司为西宁茶马司。
又洪武中,置四川永宁茶马司,后革,复置雅州碉门茶马司。又于广西置庆远裕
民司,(洪武七年置,设大使一人,从八品,副使一人,正九品。)市八番溪洞
之马,后亦革。
府。知府一人,(正四品)同知,(正五品)通判无定员,(正六品)推官
一人。(正七品)其属,经历司经历一人,(正八品)知事一人。(正九品)照
磨所,照磨一人,(从九品)检校一人。司狱司,司狱一人。(所辖别见)
知府,掌一府之政,宣风化,平狱讼,均赋役,以教养百姓。每三岁,察属
吏之贤否,上下其考,以达于省,上吏部。凡朝贺、吊祭,视布政使司,直隶府
得专达。凡诏赦、例令、勘劄至,谨受之,下所属奉行。所属之政,皆受约束
于府,剂量轻重而令之,大者白于抚、按、布、按,议允乃行。凡宾兴科贡,提
调学校,修明祀典之事,咸掌之。若籍帐、军匠、驿递、马牧、盗贼、仓库、河
渠、沟防、道路之事,虽有专官,皆总领而稽核之。同知、通判分掌清军、巡捕、
管粮、治农、水利、屯田、牧马等事。无常职,(各府所掌不同,如延安、延绥
同知又兼牧民,馀不尽载。)无定员。(边府同知有增至六、七员者。)推官理
刑名,赞计典。(各府推官,洪武三年始设。)经历、照磨、检校受发上下文移,
磨勘六房宗卷。
明初,改诸路为府。洪武六年,分天下府三等:粮二十万石以上为上府,知
府秩从三品;二十万石以下为中府,知府正四品;十万石以下为下府,知府,从
四品。已,并为正四品。七年,减北方府州县官三百八人。十三年,选国子学生
二十四人为府州县官。六月罢各府照磨。二十七年复置。自宣德三年弃交阯布政
司,计天下府凡一百五十有九。
州。知州一人,(从五品)同知,(从六品)判官无定员,(从七品。里不
及三十而无属县,裁同知、判官。有属县,裁同知。)其属,吏目一人,(从九
品。所辖别见。)
知州,掌一州之政。凡州二:有属州,有直隶州。属州视县,直隶州视府,
而品秩则同。同知、判官,俱视其事州之繁简,以供厥职。计天下州凡二百三十
有四。
县。知县一人,(正七品)县丞一人,(正八品)主簿一人,(正九品)其
属,典史一人。(所辖别见)
知县,掌一县之政。凡赋役,岁会实征,十年造黄册,以丁产为差。赋有金
谷、布帛及诸货物之赋,役有力役、雇役、借债不时之役,皆视天时休咎,地利
丰耗,人力贫富,调剂而均节之。岁歉则请于府若省蠲减之。凡养老、祀神、贡
士、读法、表善良、恤穷乏、稽保甲、严缉捕、听狱讼,皆躬亲厥职而勤慎焉。
若山海泽薮之产,足以资国用者,则按籍而致贡。县丞、主簿分掌粮马、巡捕之
事。典史典文移出纳。如无县丞,或无主簿,则分领丞簿职。(县丞、主簿,添
革不一。若编户不及二十里者并裁。)
吴元年,定县三等:粮十万石以下为上县,知县从六品;六万石以下为中县,
知县正七品;三万石以下为下县,知县从七品。已,并为正七品。凡新授郡县官,
给道里费。洪武元年,征天下贤才为府州县职,敕命厚赐,以励其廉耻,又敕谕
之至于再。三十七年,定府州县条例八事,颁示天下,永为遵守。是时,天下府
州县官廉能正直者,必遣行人赍敕往劳,增秩赐金。仁、宣之际犹然,英、宪而
下日罕。自后益重内轻外,此风绝矣。计天下县凡一千一百七十有一。
儒学。府,教授一人,(从九品)训导四人。州,学正一人,训导三人。县,
教谕一人,训导二人。教授、学正、教谕,掌教诲所属生员,训导佐之。凡生员
廪膳、增广,府学四十人,州学三十人,县学二十人,附学生无定数。儒学官月
课士子之艺业而奖励之。凡学政遵卧碑,咸听于提学宪臣提调,府听于府,州听
于州,县听于县。其殿最视乡举之有无多寡。
明初,置儒学提举司。洪武二年,诏天下府州县皆立学。十三年,改各州学
正为未入流。(先是从九品)二十四年,定儒学训导位杂职上。三十一年诏天下
学官改授旁郡州县。正统元年始设提督学校官,又有都司儒学,(洪武十七年置,
辽东始。)行都司儒学,(洪武二十三年置,北平始。)卫儒学,(洪武十七年
置,岷州卫,二十三年置,大宁等卫始。)以教武臣子弟。俱设教授一人,训导
二人。河东又设都转运司儒学,制如府。其后宣慰、安抚等土官,俱设儒学。
巡检司。巡检、副巡检,(俱从九品)主缉捕盗贼,盘诘奸伪。凡在外各府
州县关津要害处俱设,俾率徭役弓兵警备不虞。初,洪武二年,以广西地接瑶、
僮,始于关隘冲要之处设巡检司,以警奸盗,后遂增置各处。十三年二月,特赐
敕谕之,寻改为杂职。
驿。驿丞典邮传迎送之事。凡舟车、夫马、廪糗、庖馔、裯帐,视使客之品
秩,仆夫之多寡,而谨供应之。支直于府若州县,而籍其出入。(巡检、驿丞,
各府州县有无多寡不同。)
税课司。(府曰司,县曰局。)大使一人,(从九品)典税事。凡商贾、僧
屠、杂市,皆有常征,以时榷而输其直于府若县。凡民间贸田宅,必操契券请印,
乃得收户,则征其直百之三。明初,改在京官店为宣课司,府州县官店为通课司,
后改通课司为税课司、局。
仓。大使一人,(府从九品,州县未入流)副使一人,库大使一人。(州县
设。)
织染杂造局。大使一人,(从九品,州织染局未入流。)副使一人。
河泊所官,掌收鱼税;闸官、坝官,掌启闭蓄泄。洪武十五年,定天下河泊
所凡二百五十二。岁课粮五千石以上至万石者,设官三人;千石以上设二人;三
百石以上设一人。
批验所。大使一人,副使一人,掌验茶盐引。
递运所。大使一人,副使一人,掌运递粮物。洪武九年始置。先是,在外多
以卫所戍守军士传送军囚,太祖以其有妨练习守御,乃命兵部增置各处递运所,
以便递送。设大使、副使各一人,验夫多寡,设百夫长以领之。(后汰副使,革
百夫长。)
铁冶所。大使一人,副使一人。洪武七年初置。凡十三所,每所置大使、副
使各一人。(初,大使,正八品,副使,正九品,后俱为未入流。)
医学。府,正科一人。(从九品)州,典科一人。县,训科一人。洪武十七
年置,设官不给禄。
阴阳学。府,正术一人。(从九品)州,典术一人。县,训术一人。亦洪武
十七年置,设官不给禄。
府僧纲司,都纲一人,(从九品)副都纲一人。州僧正司,僧正一人。县僧
会司,僧会一人。府道纪司,都纪一人,(从九品)副都纪一人。州道正司,道
正一人。县道会司,道会一人。俱洪武十五年置,设官不给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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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29 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职官五

○公侯伯 驸马都尉附仪宾 五军都督府 京营 京卫 锦衣卫附旗手等卫
南京守备 南京五军都督府 南京卫 王府护卫附仪卫司 总兵官 留守司
都司附行都司 各卫 各所 宣慰司 宣抚司 安抚司 招讨司 长官司
附蛮夷长官司 军民府附土州土县
公、侯、伯,凡三等,以封功臣及外戚,皆有流有世。功臣则给铁券,封号
四等:佐太祖定天下者,曰开国辅运推诚;从成祖起兵,曰奉天靖难推诚;余曰
奉天翊运推诚,曰奉天翊卫推诚。武臣曰宣力武臣,文臣曰守正文臣。岁禄以功
为差。已封而又有功,仍爵或进爵,增禄。其才而贤者,充京营总督,五军都督
府掌佥书,南京守备,或出充镇守总兵官,否则食禄奉朝请而已。年幼而嗣爵者,
咸入国子监读书。嘉靖八年,定外戚封爵毋许世袭,其有世袭一二代者,出特恩。
驸马都尉,位在伯上。凡尚大长公主、长公主、公主,并曰驸马都尉。其尚
郡主、县主、郡君、县君、乡君者,并曰仪宾。岁禄各有差,皆不得与政事。明
初,驸马都尉有典兵出镇及掌府部事者。建文时,梅殷为镇守淮安总兵官,李坚
为左副将军。成祖时,李让掌北京行部事。仁宗时沐昕,宣宗时宋琥,并守备南
京。英宗时,赵辉掌南京左府事。其馀惟奉祀孝陵,摄行庙祭,署宗人府事。往
往受命,一充其任。若恩亲侯李贞,永春侯王宁,京山侯崔元,以恩泽封侯,非
制也。
中军、左军、右军、前军、后军五都督府,每府左、右都督,(正一品)都
督同知,(从一品)都督佥事,(正二品,恩功寄禄,无定员。)其属,经历司,
经历,(从五品)都事,(从七品)各一人。
都督府掌军旅之事,各领其都司、卫所,(详见《兵志·卫所》中)以达于
兵部。凡武职,世官流官、土官袭替、优养、优给,所属上之府,移兵部请选。
既选,移府,以下之都司、卫所。首领官听吏部选授,给由亦如之。凡武官诰敕、
俸粮、水陆步骑操练、官舍旗役并试、军情声息、军伍勾补、边腹地图、文册、
屯种、器械、舟车、薪苇之事,并移所司而综理之。凡各省、各镇镇守总兵官,
副总兵,并以三等真、署都督及公、侯、伯充之。有大征讨,则挂诸号将军或大
将军、前将军、副将军印总兵出,既事,纳之。其各府之掌印及佥书,率皆公、
侯、伯。(间有属老将之实为都督者,不能十一也。)
初,太祖下集庆,即置行枢密院,自领之。又置诸翼统军元帅府。寻罢枢密
院,改置大都督府。以朱文正为大都督,节制中外诸军事,设司马、参军、经历、
都事等官。又增设左、右都督,同知,副使,佥事,照磨各一人,并设断事官。
定制,大都督从一品,左、右都督正二品,同知都督从二品,副都督正三品,佥
都督从三品,经历从五品,都事从七品;统军元帅府元帅正三品,同知元帅从三
品,副使正四品,经历正七品,知事从八品,照磨正九品;又以都镇抚司隶大都
督府,(先是属中书省)秩从四品。寻罢统军元帅府。吴元年,更定官制,罢大
都督不设,以左、右都督为长官,(正一品)同知都督,(从一品)副都督,
(正二品)佥都督,(从二品)俱升品秩。其属,设参议,(正四品)经历,断事
官,(从五品)都事,(正七品)照磨(从七品)洪武九年,罢副都督,改参议
为掌判官。十二年,升都督佥事为正二品,掌判官为正三品。十三年,始改都督
府为五军都督府,分领在京各卫所,(惟锦衣等亲军,上直卫不隶五府。)及在
外各都司、卫所,以中军都督府断事官为五军断事官。十五年,置五军十卫参军
府,设左、右参军。十七年,五军各设左、右断事二人,提控案牍一人,(并从
九品)二十三年,升五军断事官为正五品,总治五军刑狱。分为五司,司设稽仁、
稽义、稽礼、稽智、稽信五人,(俱正七品)各理其军之刑狱。二十九年,置五
军照磨所,专掌文牍。建文中,革断事及五司官。永乐元年,设北京留守行后军
都督府,置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佥事,无定员,经历、都事各一人。后
又分五府,称行在五军都督府。十八年,除“行在”字,在应天者加“南京”字。
洪熙元年,复称行在,仍设行后府。宣德三年又革。正统六年,复除“行在”字。
京营,永乐二十二年,置三大营,曰五军营,曰神机营,曰三千营。五军、
神机各设中军、左右哨、左右掖;五军、三千各设五司。每营俱选勋臣二人提督
之。其诸营管哨、掖官,曰坐营,曰坐司。(各哨、掖官,亦率以勋臣为之。)
又设把总、把司、把牌等官。(又有围子手、幼官、舍人、殚忠、效义诸营,俱
附五军营中。)景泰元年选三营精锐立十团营,莅以总兵,统以总督,监以内臣。
其旧设者,号为老营。(三老营凡六提督,内选其二领团营。)成化三年,分团
营为十二,每营又各分五军、三千统骑兵,神机统火器。其各营统领,俱择都督、
都指挥或列爵充之,以总督统辖之。正德中,又选团营精锐,置东西两官厅,另
设总兵、参将统领。嘉靖二十九年,革团营官厅,仍并三大营,改三千曰神枢,
设副、参、游、佐、坐营、号头、中军、千把总等官。(五军营:战兵一营,左
副将一;战兵二营,练勇参将一;车兵三营,参将一;车兵四营,游击将军一;
城守五营,佐击将军一;战兵六营,右副将一;战兵七营,练勇参将一;车兵八
营,参将一;车兵九营,游击将军一;城守十营,佐击将军一;备兵坐营官一,
大号头官一。已上部推。监枪号头官一,中军官十一,随征千总四,随营千总二
十,选锋把总八,把总一百三十八。已上俱营推。神枢营:战兵一营,左副将一;
战兵二营,练勇参将一;车兵三营,参将一;车兵四营,游击将军一;城守五营,
佐击将军一;战兵六营,右副将一;车兵七营,练勇参将一;执事八营,参将一;
城守九营,佐击将军一;城守十营,佐击将军一;备兵坐营官一,大号头官一。
已上部推。监枪号头官一,中军官十一,千总二十,选锋把总六,把总一百五十
七。已上俱营推。神机营:战兵一营,左副将一;战兵二营,练勇参将一;车兵
三营,游击将军一;车兵四营,佐击将军一;城守五营,佐击将军一;战兵六营,
右副将一;车兵七营,练勇参将一;城守八营,佐击将军一;城守九营,佐击将
军一;城守十营,佐击将军一;备兵坐营官一,大号头官一。已上部推。监枪号
头官一,中军官十一,千总二十,选锋把总六,把总一百二十八。已上俱营推。
通计三大营,共五百八十六员。)统以提督总兵官一员。已,改提督曰总督,铸
“总督京营戎政”印,俾仇鸾佩之。更设侍郎一人,协理京营戎政。定巡视科道
官岁一代更,悉革内侍官。增设巡视主事,寻亦革。隆庆初,仍以总督为提督,
改协理为阅视,寻并改阅视为提督。四年二月,更京营制,三营各设提督,又各
设右都御史一员提督之。九月,罢六提督,仍复总督戎政一人。天启初,增设协
理一人,已,仍革一人。崇祯初,复增一人。
京卫指挥使司,指挥使一人,(正三品)指挥同知二人,(从三品)指挥佥
事四人。(正四品)镇抚司,镇抚二人,(从五品)其属,经历司,经历,(从
七品)知事,(正八品)吏目,(从九品)仓大使、副使各一人。所辖千户所,
多寡各不等。
京卫有上直卫,有南、北京卫,品秩并同。各有掌印,有佥书。其以恩荫寄
禄,无定员。凡上直卫亲军指挥使司,二十有六。曰锦衣卫,曰旗手卫,曰金吾
前卫。曰金吾后卫,曰羽林左卫,曰羽林右卫,曰府军卫,曰府军左卫,曰府军
右卫,曰府军前卫,曰府军后卫,曰虎贲左卫。(是为上十二卫,洪武中置。)
曰金吾左卫,曰金吾右卫,曰羽林前卫,曰燕山左卫,曰燕山右卫,曰燕山前卫,
曰大兴左卫,曰济阳卫,曰济州卫,曰通州卫。(是为上十卫,永乐中置。)曰
腾骧左卫,曰腾骧右卫,曰武骧左卫,曰武骧右卫。(宣德八年置。)番上宿卫
名亲军,以护宫禁,不隶五都督府。其京卫隶都督府者,三十有三。曰留守左卫,
曰镇南卫,曰骁骑右卫,曰龙虎卫,曰沈阳左卫,曰沈阳右卫,隶左军都督府。
曰留守右卫,曰虎贲右卫,曰武德卫,隶右军都督府。曰留守中卫,曰神策卫,
曰应天卫,曰和阳卫,及牧马千户所、蕃牧千户所,俱隶中军都督府。曰留守前
卫,曰龙骧卫,曰豹韬卫,隶前军都督府。曰留守后卫,曰鹰扬卫,曰兴武卫,
曰大宁中卫,曰大宁前卫,曰会州卫,曰富峪卫,曰宽河卫,曰神武左卫,曰忠
义右卫,曰忠义前卫,曰忠义后卫,曰义勇右卫,曰义勇前卫,曰义勇后卫,曰
武成中卫,曰蔚州左卫,隶后军都督府。又京卫非亲军而不隶都督府者,十有五。
曰武功中卫,曰武功左卫,曰武功右卫,(已上三卫以匠故,隶工部。)曰永清
左卫,曰永清右卫,曰彭城卫,曰长陵卫,曰献陵卫,曰景陵卫,曰裕陵卫,曰
茂陵卫,曰泰陵卫,曰康陵卫,曰永陵卫,曰昭陵卫。
明初,置帐前总制亲军都指挥使司,以冯国用为都指挥使。后改置金吾侍卫
亲军都护府,设都护,(从二品)经历,(正六品)知事,(从七品)照磨。(
从八品。)又置各卫亲军指挥使司,设指挥使,(正三品)同知指挥使,(从三
品)副使,(正四品)经历,(正七品)知事,(正八品)照磨,(正九品)千
户所正千户,(正五品)副千户,(从五品)镇抚、百户。(正六品)因置武德、
龙骧、豹韬、飞龙、威武、广武、兴武、英武、鹰扬、骁骑、神武、雄武、凤翔、
天策、振武、宣武、羽林十七卫亲军指挥使司,此设亲军卫之始。寻罢金吾侍卫
亲军都护府。洪武、永乐间,增设亲军诸卫,名为上二十二卫,分掌宿卫。而锦
衣卫主巡察、缉捕、理诏狱,以都督、都指挥领之,盖特异于诸卫焉。留守五卫,
旧为都镇抚司,总领禁卫,先属中书省,改隶大都督府,设都镇抚,(从四品)
副镇抚,(从五品)知事,(从八品)寻改宿卫镇抚司,设宿卫镇抚、宿卫知事。
洪武三年,改为留守卫指挥使司,专领军马守御各城门,及巡警皇城与城垣造作
之事。后升为留守都卫,统辖天策、豹韬、飞熊、鹰扬、江阴、广洋、横海、龙
江、水军左、右十卫。八年,复为留守卫,与天策等八卫俱为亲军指挥使司,(
惟水军左、右二卫为指挥使司。)并隶大都督府。十一年,改为留守中卫,增置
留守左、右、前、后四卫,仍为亲军。十三年,始分隶五都督府。
锦衣卫,掌侍卫、缉捕、刑狱之事,恒以勋戚都督领之,恩荫寄禄无常员。
凡朝会、巡幸,则具卤簿仪仗,率大汉将军(共一千五百七员)等侍从扈行。宿
卫则分番入直。朝日、夕月、耕耤、视牲,则服飞鱼服,佩绣春刀,侍左右。盗
贼奸宄,街途沟洫,密缉而时省之。凡承制鞫狱录囚勘事,偕三法司。五军官舍
比试并枪,同兵部莅视。统所凡十有七。中、左、右、前、后五所,领军士。五
所分銮舆、擎盖、扇手、旌节、幡幢、班剑、斧钺、戈戟、弓矢、驯马十司,各
领将军校尉,以备法驾。上中、上左、上右、上前、上后、中后六亲军所,分领
将军、力士、军匠。驯象所,领象奴养象,以供朝会陈列、驾辇、驮宝之事。
明初,置拱卫司,秩正七品,管领校尉,属都督府。后改拱卫指挥使司,秩
正三品。寻又改为都尉司。洪武三年,改为亲军都尉府,管左、右、中、前、后
五卫军士,而设仪鸾司隶焉。四年,定仪鸾司为正五品,设大使一人,副使二人。
十五年,罢仪鸾司,改置锦衣卫,秩从三品,其属有御椅等七员,皆正六品。设
经历司,掌文移出入;镇抚司,掌本卫刑名,兼理军匠。十七年,改锦衣卫指挥
使为正三品。二十年,以治锦衣卫者多非法凌虐,乃焚刑具,出系囚,送刑部审
录,诏内外狱咸归三法司,罢锦衣狱。成祖时复置。寻增北镇抚司,专治诏狱。
成化间,刻印畀之,狱成得专达,不关白锦衣,锦衣官亦不得干预。而以旧所设
为南镇抚司,专理军匠。
旗手卫,本旗手千户所,洪武十八年改置。掌大驾金鼓、旗纛,帅力士随驾
宿卫。(校尉、力士,佥民间壮丁为之。校尉专职擎执卤簿仪杖,及驾前宣召官
员,差遣干办,隶锦衣卫。力士专领金鼓、旗帜,随驾出入,及守卫四门,隶旗
手卫。)凡岁祭旗头六纛之神,八月于坛,十二月于承天门外,皆卫官莅事,统
所五。
府军前卫,掌统领幼军,轮番带刀侍卫。明初,有带刀舍人。洪武时,府军
等卫皆有习技幼军。永乐十三年,为皇太孙特选幼军,置府军前卫,设官属,(
指挥使五人,指挥同知十人,指挥佥事二十人,卫镇抚十人,经历五人。)统所
二十有五。
金吾、羽林等十九卫,掌守卫巡警,统所凡一百有二。
腾骧等四卫,掌帅力士直驾、随驾,统所三十有二。
南京守备一人,协同守备一人。南京以守备及参赞机务为要职。守备,以公、
侯、伯充之,兼领中军都督府事。协同守备,以侯、伯、都督充之,领五府事。
参赞机务,以南京兵部尚书领之。其治所在中府,掌南都一切留守、防护之事。
永乐十九年迁都北京,命中府掌府事官守备南京,节制南京诸卫所。洪熙元年,
始以内臣同守备。景泰三年,增设协同守备一人。
南京五军都督府,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佥事,不全设。其掌印、佥
书,皆以勋爵及三等都督为之。分掌南京卫所,以达于南京兵部。凡管领大教场
及江上操备等事,各府奉敕分掌之。城门之管钥,中府专掌之。初设城门郎,洪
武十八年革,以门禁锁钥铜牌,命中军都督府掌之。)其属,经历、都事各一人。
南京卫指挥使司,(设官详京卫)凡四十有九。分隶五都督府者三十有二。
曰留守左卫,曰镇南卫,曰水军左卫,曰骁骑右卫,曰龙虎卫,曰龙虎左卫,曰
英武卫,曰龙江右卫,曰沈阳左卫,曰沈阳右卫,隶左府。曰留守右卫,曰虎贲
右卫,曰水军右卫,曰武德卫,曰广武卫,隶右府。曰留守中卫,曰神策卫,曰
广洋卫,曰广天卫,曰和阳卫,及牧马千户所,隶中府。曰留守前卫,曰龙江左
卫,曰龙骧卫,曰飞熊卫,曰天策卫,曰豹韬卫,曰豹韬左卫,隶前府。曰留守
后卫,曰横海卫,曰鹰扬卫,曰兴武卫,曰江阴卫,隶后府。又亲军卫指挥使司
十有七:曰金吾前卫,曰金吾后卫,曰金吾左卫,曰金吾右卫,曰羽林左卫,曰
羽林右卫,曰羽林前卫,曰府军卫,曰府军左卫,曰府军右卫,曰府军后卫,曰
虎贲左卫,曰锦衣卫,曰旗手卫,曰江淮卫,曰济州卫,曰孝陵卫。与左府所属
十卫,右府所属五卫,前府所属七卫,后府所属五卫,并听中府节制。各卫领所
一百一十有八。
王府护卫指挥使司,设官如京卫。
王府仪卫司。仪卫正一人,(正五品)仪卫副二人,(从五品)典仗六人。
(正六品)仪卫,掌侍卫仪仗。护卫,掌防御非常,护卫王邸。有征调,则听命
于朝。明初,诸王府置护军府。洪武三年,置仪卫司,司设正、副各一人,秩比
正、副千户;司仗六人,秩比百户。四年,改司仗为典仗。五年,置亲王护卫指
挥使司,每王府设三护卫,卫设左、右、前、后、中五所,所千户二人,百户十
人。又设围子手二所,每所千户一人。九年,罢护军府。建文中,改仪卫司为仪
仗司,增置吏目一人。成祖初复旧制。
总兵官、副总兵、参将、游击将军、守备、把总,无品级,无定员。总镇一
方者为镇守,独镇一路者为分守,各守一城一堡者为守备,与主将同守一城者为
协守。又有提督、提调、巡视、备御、领班、备倭等名。
凡总兵、副总兵,率以公、侯、伯、都督充之。其总兵挂印称将军者,云南
曰征南将军,大同曰征西前将军,湖广曰平蛮将军,两广曰征蛮将军,辽东曰征
虏前将军,宣府曰镇朔将军,甘肃曰平羌将军,宁夏曰征西将军,交阯曰副将军,
延绥曰镇西将军。(诸印,洪熙元年制颁。)其在蓟镇、贵州、湖广、四川及
儹运淮安者,不得称将军挂印。宣德间,又设山西、陕西二总兵。嘉靖间,分设
广东、广西、贵州、湖广二总兵为四,改设福建、保定副总兵为总兵,又添设浙
江总兵。万历间,又增设于临洮、山海。天启间,增设登莱。至崇祯时,益纷不
可纪,而位权亦非复当日。盖明初,虽参将、游击、把总,亦多有充以勋戚都督
等官,至后则杳然矣。
镇守蓟州总兵官一人,旧设。隆庆二年,改为总理练兵事务兼镇守,驻三屯
营。协守副总兵三人。(东路副总兵,隆庆二年添设,驻建昌营,管理燕河营、
台头营、石门寨、山海关四路。中路副总兵,万历四年改设,驻三屯营,带管马
兰峪、松棚峪、喜峰口、太平寨四路。西路副总兵,隆庆三年添设,驻石匣营,
管理墙子岭、曹家寨、古北口、石塘岭四路。)分守参将十一人,(曰通州参将,
曰山海关参将,曰石门寨参将,曰燕河营参将,曰石塘岭参将,曰台头营参将,
曰太平寨参将,曰马兰峪参将,曰墙子岭参将,曰古北口参将,曰喜峰口参将。)
游击将军六人,统领南兵游击将军三人,领班游击将军七人,坐营官八人,守备
八人,把总一人,提调官二十六人。
镇守昌平总兵官一人,旧设副总兵,又有提督武臣。嘉靖三十八年,裁副总
兵,以提督改为镇守总兵,驻昌平城,听总督节制。分守参将三人,(曰居庸关
参将,曰黄花镇参将,曰横岭口参将。)游击将军二人,坐营官三人,守备十人,
提调官一人。
镇守辽东总兵官一人,旧设,驻广宁。隆庆元年,令冬月移驻河东辽阳适中
之地,调度防御,应援海州、沈阳。协守副总兵一人,(辽阳副总兵旧为分守,
嘉靖四十五年改为协守,驻辽阳城,节制开原、海州、险山、沈阳等处。)分守
参将五人。(曰开原参将,曰锦义右参将,曰海盖右参将,曰宁远参将,曰宽奠
堡参将。)游击将军八人,守备五人,坐营中军官一人,备御十九人。
镇守保定总兵官一人。弘治十八年,初设保定副总兵,后改为参将。正德九
年,复为分守副总兵。嘉靖二十年,改为镇守。三十年,改设镇守总兵官。万历
元年,令春秋两防移驻浮图峪,遇有警,移驻紫荆关,以备入援。分守参将四人,
(曰紫荆关参将,曰龙固二关参将,曰马水口参将,曰倒马关参将。)游击将军
六人,坐营中军官一人,守备七人,把总七人,忠顺官二人。
镇守宣府总兵官一人,旧设,驻宣府镇城。协守副总兵一人,(副总兵旧亦
驻镇城,嘉靖二十八年移驻永宁城。)分守参将七人,(曰北路独石马营参将,
曰东路怀来永宁参将,曰上西路万全右卫参将,曰南路顺圣蔚广参将,曰中路葛
峪堡参将,曰下西路柴沟堡参将,曰南山参将。)游击将军三人,坐营中军官二
人,守备三十一人,领班备御二人。(万历八年革。)
镇守大同总兵官一人,旧设,驻大同镇城。协守副总兵一人,(旧为左副总
兵,万历五年去左字,驻左卫城。)分守参将九人,(曰东路参将,曰北东路参
将,曰中路参将,曰西路参将,曰北西路参将,曰井坪城参将,曰新坪堡参将,
曰总督标下左掖参将,曰威远城参将,万历八年革。)游击将军二人,入卫游击
四人,坐营中军官二人,守备三十九人。
镇守山西总兵官一人,旧为副总兵,嘉靖二十年改设,驻宁武关。防秋移驻
阳方口,防冬移驻偏关。协守副总兵一人,(嘉靖四十四年添设,初驻偏关,后
移驻老营堡。)分守参将六人,(曰东路代州左参将,曰西路偏头关右参将,曰
太原左参将,曰中路利民堡右参将,曰河曲县参将,曰北楼口参将。)游击将军
一人,坐营中军官一人,守备十三人,操守二人。
镇守延绥总兵官一人,旧设,驻镇城。协守副总兵一人,(定边右副总兵,
嘉靖四十一年添设,分守安定、镇静等处,提调大墙及墙口等处。)分守参将六
人,(曰孤山参将,曰东路右参将,曰西路左参将,曰中路参将,曰清平参将,
曰榆林保宁参将。)游击将军二人,入卫游击四人,守备十一人,坐营中军官一
人。
镇守宁夏总兵官一人,旧设,驻镇城。协守副总兵一人,(亦旧设,同驻镇
城。)分守参将四人,(曰东路右参将,曰西路左参将,曰灵州左参将,曰北路
平虏城参将。)游击将军三人,入卫游击一人,(万历八年革)守备三人,备御
领班二人,(万历九年革,坐营中军官二人,管理镇城都司一人,领班都司二人)
(万历九年革)管理水利屯田都司一人。
镇守甘肃总兵官一人,旧设,驻镇城。协守副总兵一人,(甘肃左副总兵,
旧设,嘉靖四十四年,移驻高台防御,隆庆四年,回驻镇城。)分守副总兵一人,
(凉州右副总兵,旧设。)分守参将四人,(曰庄浪左参将,曰肃州右参将,曰
西宁参将,曰镇番参将)游击将军四人,坐营中军官一人,守备十一人,领班备
御都司四人。
镇守陕西总兵官一人,旧驻会城,后移驻固原。分守副总兵一人,(洮泯副
总兵,万历六年改设,驻洮州。)分守参将五人,(曰河州参将,曰兰州参将,
曰靖虏参将,曰陕西参将,曰阶文西固参将。)游击将军四人,坐营中军官二人,
守备八人。
镇守四川总兵官一人,隆庆五年添设,驻建武所。分守副总兵一人,(松潘
副总兵,旧设)协守参将二人,(曰松潘东路左参将,曰松潘南路右参将。)游
击将军二人,守备六人。
镇守云南总兵官一人,旧设,驻云南府。分守参将三人,(曰临元参将,曰
永昌参将,曰顺蒙参将,守备二人。)巡抚中军坐营官一人。
镇守贵州总兵官一人,旧设,嘉靖三十二年,加提督麻阳等处地方职衔,驻
铜仁府。分守参将二人,(曰提督清浪右参将,曰提督川贵迤西左参将。)守备
七人,巡抚中军官一人。
镇守广西总兵官一人,旧为副总兵,嘉靖四十五年改设,驻桂林府。分守参
将五人,(曰浔梧左参将,曰柳庆右参将,曰永宁参将,曰思恩参将,曰昭平参
将。)守备三人,坐营官一人。
镇守湖广总兵官一人,旧设,嘉靖十年罢,十二年复设,万历八年又罢,十
二年仍复设,驻省城。分守参将三人,(曰黎平参将,曰镇 参将,曰郧阳参将。
)守备十一人,把总一人。
镇守广东总兵官一人。旧为征蛮将军、两广总兵官。嘉靖四十五年分设,驻
潮州府。协守副总兵一人,(潮漳副总兵,万历三年添设,驻南澳。)分守参将
七人,(曰潮州参将,曰琼崖参将,曰雷廉参将,曰东山参将,曰西山参将,曰
督理广州海防参将,曰惠州参将。)练兵游击将军一人,守备五人,坐营中军官
二人,把总四人。
提督狼山副总兵一人,嘉靖三十七年添设,驻通州。镇守江南副总兵一人,
旧系总兵官,驻福山港,后移驻镇江、仪真二处。嘉靖八年裁革。十九年复设。
二十九年仍革。三十二年,改设副总兵,驻金山卫。四十三年移驻吴淞。分守参
将二人,(曰徐州参将,曰金山参将。)游击将军一人,守备六人,凤阳军门中
军官一人,把总十三人。
镇守浙江总兵官一人,嘉靖三十四年设,总理浙直海防。三十五年,改镇守
浙直。四十二年,改镇守浙江,旧驻定海县,后移驻省城。分守参将四人,(曰
杭嘉湖参将,曰宁绍参将,曰温处参将,曰台金严参将。)游击将军二人,总捕
都司一人,把总七人。
分守江西参将一人,(曰南赣参将,嘉靖四十三年改设,驻会昌县。)守备
四人,把总六人。
镇守福建总兵官一人,旧为副总兵,嘉靖四十二年改设,驻福宁州。分守参
将一人,(曰南路参将)守备三人,把总七人,坐营官一人。
镇守山东总兵官一人,天启中增设。总督备倭都司一人,领蓟镇班都司四人。
又河南守备三人,领蓟镇班都司四人。
总督漕运总兵官一人。永乐二年,设总兵、副总兵,统领官军海运。后海运
罢,专督漕运。天顺元年又令兼理河道。协同督运参将一人,(天顺元年设)把
总十二人,(南京二,江南直隶二,江北直隶二,中都一,浙江二,山东一,湖
广一,江西一。)
留守司。正留守一人,(正二品)副留守一人,(正三品)指挥同知二人。
(从三品)其属,经历司,经历,(正六品)都事。(正七品)断事司,断事,
(正六品)副断事,(正七品)吏目各一人。掌中都、兴都守御防护之事。洪武
二年,诏以临濠为中都,置留守卫指挥使司,隶凤阳行都督府。十四年,始置中
都留守司,统凤阳等八卫,(凤阳卫,凤阳中卫,凤阳右卫,皇陵卫,留守左卫,
留守中卫,长淮卫,怀远卫。)防护皇陵,设留守一人,左、右副留守各一人。
(属官经历以下,如前所列。)嘉靖十八年,改荆州左卫为显陵卫,置兴都留守
司,统显陵、承天二卫,防护显陵,设官如中都焉。
都指挥使司。都指挥使一人,(正二品)都指挥同知二人,(从二品)都指
挥佥事四人。(正三品)其属,经历司,经历,(正六品)都事。(正七品)断
事司,断事,(正六品)副断事,(正七品)吏目各一人。司狱司,司狱。(从
九品)仓库、草场,大使、副使各一人。行都指挥使司,设官与都指挥使司同。
都司,掌一方之军政,各率其卫所以隶于五府,而听于兵部。凡都司并流官,
或得世官,岁抚、按察其贤否,五岁考选军政而废置之。都指挥使及同知佥事,
常以一人统司事,曰掌印,一人练兵,一人屯田,曰佥书。巡捕、军器、漕运、
京操、备御诸杂务,并选充之,否则曰带俸。凡备倭守备行都指挥事者,不得建
牙、升公座。凡朝廷吉凶表笺,序衔布、按二司上。经历、都事,典文移。断事,
理刑狱。
明初,置各行省行都督府,设官如都督府。又置各都卫指挥使司。洪武四年,
置各都卫断事司,以理军官、军人词讼。又以都卫节制方面,职系甚重,从朝廷
选择升调,不许世袭。七年,置西安行都卫指挥使司于河州。八年十月,诏各都
卫并改为都指挥使司,凡改设都司十有三,(燕山都卫为北平都司,西安都卫为
陕西都司,太原都卫为山西都司,杭州都卫为浙江都司,江西都卫为江西都司,
青州都卫为山东都司,成都都卫为四川都司,福州都卫为福建都司,武昌都卫为
湖广都司,广东都卫为广东都司。广西都卫为广西都司,定辽都卫为辽东都司,
河南都卫为河南都司。)行都司三,(西安行都卫为陕西行都司,大同都卫为山
西行都司,建宁都卫为福建行都司。)十五年,增置贵州、云南二都司。后以北
平都司为北平行都司。永乐元年改为大宁都司。宣德中,增置万全都司。计天下
都司凡十有六。(十三省都司外,有辽东、大宁、万全三都司。)又于建昌置四
川行都司,于郧阳置湖广行都司。计天下行都司凡五。
明初,又于各行省置都镇抚司,设都镇抚,(从四品)副镇抚,(从五品)
知事。(从八品)吴元年改都镇抚正五品,副镇抚正六品,知事为提控案牍,省
注。洪武六年罢。
卫指挥使司,设官如京卫。(品秩并同)外卫各统于都司、行都司或留守司。
率世官,或有流官。凡袭替、升授、优给、优养及属所军政,掌印、佥事报都指
挥使司,达所隶都督府,移兵部。每岁抚、按察其贤否,五岁一考选军政,废置
之。凡管理卫事,惟属掌印、佥书。不论指挥使、同知、佥事,考选其才者充之。
分理屯田、验军、营操、巡捕、漕运、备御、出哨、入卫、戍守、军器诸杂务,
曰见任管事;不任事入队,曰带俸差操。征行,则率其属,听所命主帅调度。
所,千户所,正千户一人,(正五品)副千户二人,(从五品),镇抚二人,
(从六品)其属,吏目一人。所辖百户所凡十,共百户十人,(正六品。升授、
改调、增置无定员。)总旗二十人,小旗百人。其守御千户所,军民千户所设官
并同。凡千户,一人掌印,一人佥书,曰管军。千户、百户,有试,有实授。其
掌印,恒以一人兼数印。凡军政,卫下于所,千户督百户,百户下总旗、小旗,
率其卒伍以听令。镇抚无狱事,则管军,百户缺,则代之。其守御千户所,不隶
卫,而自达于都司。凡卫所皆隶都司,而都司又分隶五军都督府。(浙江都司、
山东都司、辽东都司,隶左军都督府。陕西都司、陕西行都司、四川都司、四川
行都司、广西都司、云南都司、贵州都司,隶右军都督府。中都留守司、河南都
司,隶中军都督府。兴都留守司、湖广都司、湖广行都司、福建都司、福建行都
司、江西都司、广东都司,隶前军都督府。大宁都司、万全都司、山西都司、山
西行都司,隶后军都督府。)
明初,置千户所,设正千户,(正五品)副千户,(从五品)镇抚、百户。
(正六品)又立各万户府,设正万户,(正四品)副万户,(从四品)知事,(
从八品)照磨。(正九品)寻以名不称实,遂罢万户府,而设指挥使及千户等官。
核诸将所部有兵五千者为指挥使,千人者为千户,百人者为百户,五十人为总旗,
十人为小旗。洪武二年,置刻期百户所,选能疾行者二百人,以百户领之。七年,
申定卫所之制。先是,内外卫所,凡一卫统十千户,一千户统十百户,百户领总
旗二,总旗领小旗五,小旗领军十。至是更定其制,每卫设前、后、中、左、右
五千户所,大率以五千六百人为一卫,一千一百二十人为一千户所,一百一十二
人为一百户所,每百户所设总旗二人,小旗十人。二十年,始命各卫立掌印、佥
书,专职理事,以指挥使掌印,同知、佥事各领一所。士卒有武艺不娴、器械不
利者,皆责所领之官。二十三年,又设军民指挥使司、军民千户所,计天下内外
卫凡五百四十有七,所凡二千五百九十有三。自卫指挥以下其官多世袭,其军士
亦父子相继,为一代定制。
土官,宣慰使司,宣慰使一人,(从三品)同知一人,(正四品)副使一人,
(从四品)佥事一人。(正五品)经历司,经历一人,(从七品)都事一人。(
正八品)
宣抚司,宣抚使一人,(从四品)同知一人,(正五品)副使一人,(从五
品)佥事一人。(正六品)经历司,经历一人,(从八品)知事一人,(正九品)
照磨一人。(从九品)
安抚司,安抚使一人,(从五品)同知一人,(正六品)副使一人,(从六
品)佥事一人。(正七品)其属,吏目一人。(从九品)
招讨司,招讨使一人,(从五品)副招讨一人。(正六品)其属,吏目一人。
(从九品)
长官司,长官一人,(正六品)副长官一人,(从七品)其属,吏目一人。
(未入流)蛮夷长官司,长官、副长官各一人。(品同上)又有蛮夷官、苗民官
及千夫长、副千夫长等官。
军民府、土州、土县,设官如府州县。
洪武七年,西南诸蛮夷朝贡,多因元官授之,稍与约束,定征徭差发之法。
渐为宣慰司者十一,为招讨司者一,为宣抚司者十,为安抚司者十九,为长官司
者百七十有三。其府州县正贰属官,或土或流,(大率宣慰等司经历皆流官,府
州县佐贰多流官。)皆因其俗,使之附辑诸蛮,谨守疆土,修职贡,供征调,无
相携贰。有相仇者,疏上听命于天子。又有番夷都指挥使司三,卫指挥使司三百
八十五,宣慰司三,招讨司六,万户府四,千户所四十一,站七,地面七,寨一,
(详见《兵志·卫所》中。)并以附寨番夷官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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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29 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食货一

《记》曰:“取财於地,而取法於天。富国之本,在於农桑。”明初,沿元
之旧,钱法不通而用钞,又禁民间以银交易,宜若不便於民。而洪、永、熙、宣
之际,百姓充实,府藏衍溢。盖是时,劭农务垦辟,土无莱芜,人敦本业,又开
屯田、中盐以给边军,餫饷不仰藉於县官,故上下交足,军民胥裕。其后,屯
田坏於豪强之兼并,计臣变盐法。於是边兵悉仰食太仓,转输住往不给。世宗以
后,耗财之道广,府库匮竭。神宗乃加赋重征,矿税四出,移正供以实左藏。中
涓群小,横敛侵渔。民多逐末,田卒污莱。吏不能拊循,而覆侵刻之。海内困敝,
而储积益以空乏。昧者多言复通钞法可以富国,不知国初之充裕在勤农桑,而不
在行钞法也。夫缰本节用,为理财之要。明一代理财之道,始所以得,终所以失,
条其本末,著於篇。
○户口 田制(屯田 庄田)
太祖籍天下户口,置户帖、户籍,具书名、岁、居地。籍上户部,帖给之民。
有司岁计其登耗以闻。及郊祀,中书省以户籍陈坛下,荐之天,祭毕而藏之。洪
武十四年诏天下编赋役黄册,以一百十户为一里,推丁粮多者十户为长,馀百户
为十甲,甲凡十人。岁役里长一人,甲首一人,董一里一甲之事。先后以丁粮多
寡为序,凡十年一周,曰排年。在城曰坊,近城曰厢,乡都曰里。里编为册,册
首总为一图。鳏寡孤独不任役者,附十甲后为畸零。僧道给度牒,有田者编册如
民科,无田者亦为畸零。每十年有司更定其册,以丁粮增减而升降之。册凡四:
一上户部,其三则布政司、府、县各存一焉。上户部者,册面黄纸,故谓之黄册。
年终进呈,送后湖东西二库庋藏之。岁命户科给事中一人、御史二人、户部主事
四人厘校讹舛。其后黄册只具文,有司征税、编徭,则自为一册,曰白册云。
凡户三等:曰民,曰军,曰匠。民有儒,有医,有阴阳。军有校尉,有力士,
弓、铺兵。匠有厨役、裁缝、马船之类。濒海有盐灶。寺有僧,观有道士。毕以
其业著籍。人户以籍为断,禁数姓合户附籍。漏口、脱户,许自实。里设老人,
选年高为众所服者,导民善,平乡里争讼。其人户避徭役者曰逃户。年饥或避兵
他徙者曰流民。有故而出侨於外者曰附籍。朝廷所移民曰移徙。
凡逃户,明初督令还本籍复业,赐复一年。老弱不能归及不愿归者,令在所
著籍,授田输赋。正统时,造逃户周知册,核其丁粮。
凡流民,英宗令勘籍,编甲互保,属在所里长管辖之。设抚民佐贰官。归本
者,劳徕安辑,给牛、种、口粮。又从河南、山西巡抚於谦言,免流民复业者税。
成化初,荆、襄寇乱,流民百万。项忠、杨璇为湖广巡抚,下令逐之,弗率者戍
边,死者无算。祭酒周洪谟著《流民说》,引东晋时侨置郡县之法,使近者附籍,
远者设州县以抚之。都御史李宾上其说。宪宗命原杰出抚,招流民十二万户,给
闲田,置郧阳府,立上津等县统治之。河南巡抚张瑄亦请辑西北流民。帝从其
请。
凡附籍者,正统时,老疾致仕事故官家属,离本籍千里者许收附,不及千里
者发还。景泰中,令民籍者收附,军、匠、灶役冒民籍者发还。
其移徙者,明初,当徙苏、松、嘉、湖、杭民之无田者四千馀户,往耕临濠,
给牛、种、车、粮,以资遣之,三年不征其税。徐达平沙漠,徙北平山后民三万
五千八百馀户,散处诸府卫,籍为军者给衣粮,民给田。又以沙漠遗民三万二千
八百馀户屯田北平,置屯二百五十四,开地千三百四十三顷。复徙江南民十四万
於凤阳。户部郎中刘九皋言:“古狭乡之民,听迁之宽乡,欲地无遗利,人无失
业也。”太祖采其议,迁山西泽、潞民於河北。众屡徙浙西及山西民於滁、和、
北平、山东、河南。又徙登、莱、青民於东昌、兖州。又徙直隶、浙江民二万户
於京师,充仓脚夫。太祖时徙民最多,其间有以罪徙者。建文帝命武康伯徐理往
北平度地处之。成祖核太原、平阳、泽、潞、辽、沁、汾丁多田少及无田之家,
分其丁口以实北平。自是以后,移徙者鲜矣。
初,太祖设养济院收无告者,月给粮。设漏泽园葬贫民。天下府州县立义冢。
又行养老之政,民年八十以上赐爵。复下诏优恤遭难兵民。然惩元末豪强侮贫弱,
立法多右贫抑富。尝命户部籍浙江等九布政司、应天十八府州富民万四千三百馀
户,以次召见,徙其家以实京师,谓之富户。成祖时,复选应天、浙江富民三千
户,充北京宛、大二县厢长,附籍京师,仍应本籍徭役。供给日久,贫乏逃窜,
辄选其本籍殷实户佥补。宣德间定制,逃者发边充军,官司邻里隐匿者俱坐罪。
弘治五年始免解在逃富户,每户徵银三两,与厢民助役。嘉靖中减为二两,以充
边饷。太祖立法之意,本仿汉徙富民实关中之制,其后事久弊生,遂为厉阶。
户口之数,增减不一,其可考者,洪武二十六年,天下户一千六十五万二千
八百七十,口六千五十四万五千八百十二。弘治四年,户九百十一万三千四百四
十六,口五千三百二十八万一千一百五十八。万历六年,户一千六十二万一千四
百三十六,口六千六十九万二千八百五十六。太祖当兵燹之后,户口顾极盛。其
后承平日久,反不及焉。靖难兵起,淮以北鞠为茂草,其时民数反增於前。后乃
递减,至天顺间为最衰。成、弘继盛,正德以后又减。户口所以减者,周忱谓:
“投倚於豪门,或冒匠窜两京,或冒引贾四方,举家舟居,莫可踪迹也。”而要
之,户口增减,由於政令张弛。故宣宗尝与群臣论历代户口,以为“其盛也,本
於休养生息,其衰也,由土木兵戎”,殆笃论云。
明土田之制,凡二等:曰官田,曰民田。初,官田皆宋、元时入官田地。厥
后有还官田,没官田,断入官田,学田,皇庄,牧马草场,城壖苜蓿地,牲地,
园陵坟地,公占隙地,诸王、公主、勋戚、大臣、内监、寺观赐乞庄田,百官职
田,边臣养廉田,军、民、商屯田,通谓之官田。其馀为民田。
元季丧乱,版籍多亡,田赋无准。明太祖即帝位,遣周铸等百六十四人,核
浙西田亩,定其赋税。复命户部核实天下土田。而两浙富民畏避徭役,大率以田
产寄他户,谓之铁脚诡寄。洪武二十年命国子生武淳等分行州县,随粮定区。区
设粮长四人,量度田亩方圆,次以字号,悉书主名及田之丈尺,编类为册,状如
鱼鳞,号曰鱼鳞图册。先是,诏天下编黄册,以户为主,详具旧管、新收、开除、
实在之数为四柱式。而鱼鳞图册以土田为主,诸原坂、坟衍、下隰、沃瘠、沙
卤之别毕具。鱼鳞册为经,土田之讼质焉。黄册为纬,赋役之法定焉。凡质卖田
土,备书税粮科则,官为籍记之,毋令产去税存以为民害。又以中原田多芜,命
省臣议,计民授田。设司农司,开治河南,掌其事。临濠之田,验其丁力,计亩
给之,毋许兼并。北方近城地多不治,召民耕,人给十五亩,蔬地二亩,免租三
年。每岁中书省奏天下垦田数,少者亩以千计,多者至二十馀万。官给牛及农具
者,乃收其税,额外垦荒者永不起科。二十六年核天下土田,总八百五十万七千
六百二十三顷,盖骎骎无弃土矣。
凡田以近郭为上地,迤远为中地、下地。五尺为步,步二百四十为亩,亩百
为顷。太祖仍元里社制,河北诸州县土著者以社分里甲,迁民分屯之地以屯分里
甲。社民先占亩广,屯民新占亩狭,故屯地谓之小亩,社地谓之广亩。至宣德间,
垦荒田永不起科及洿下斥卤无粮者,皆核入赋额,数溢于旧。有司乃以大亩当小
亩以符旧额,有数亩当一亩者。步尺参差不一,人得以意赢缩,土地不均,未有
如北方者。贵州田无顷亩尺籍,悉徵之土官。而诸处土田,日久颇淆乱,与黄册
不符。弘治十五年,天下土田止四百二十二万八千五十八顷,官田视民田得七之
一。嘉靖八年,霍韫奉命修会典,言:“自洪武迄弘治百四十年,天下额田已减
强半,而湖广、河南、广东失额尤多。非拨给於王府,则欺隐於猾民。广东无藩
府,非欺隐即委弃於寇贼矣。司国计者,可不究心?”是时,桂萼、郭弘化、唐
能、简霄先后疏请核实田亩,而顾鼎臣请履亩丈量,丈量之议由此起。江西安福、
河南裕州首行之,而法未详具,人多疑惮。其后福建诸州县,为经、纬二册,其
法颇详。然率以地为主,田多者犹得上下其手。神宗初,建昌知府许孚远为归户
册,则以田从人,法简而密矣。万历六年,帝用大学士张居正议,天下田亩通行
丈量,限三载竣事。用开方法,以径围乘除,畸零截补。於是豪猾不得欺隐,里
甲免赔累,而小民无虚粮。总计田数七百一万三千九百七十六顷,视弘治时赢三
百万顷。然居正尚综核,颇以溢额为功。有司争改小弓以求田多,或掊克见田以
充虚额。北直隶、湖广、大同、宣府,遂先后按溢额田增赋云。
屯田之制:曰军屯,曰民屯。太祖初,立民兵万户府,寓兵於农,其法最善。
又令诸将屯兵龙江诸处,惟康茂才绩最,乃下令褒之,因以申饬将士。洪武三年,
中书省请税太原、朔州屯卒,命勿徵。明年,中书省言:“河南、山东、北平、
陕西、山西及直隶淮安诸府屯田,凡官给牛种者十税五,自备者十税三。”诏且
勿徵,三年后亩收租一斗。六年,太仆丞梁埜仙帖木尔言:“宁夏境内及四川西
南至船城,东北至塔滩,相去八百里,土膏沃,宜招集流亡屯田。”从之。是时,
遣邓愈、汤和诸将屯陕西、彰德、汝宁、北平、永平,徙山西真定民屯凤阳。
又因海运饷辽有溺死者,遂益讲屯政,天下卫所州县军民皆事垦辟矣。
其制,移民就宽乡,或召募或罪徙者为民屯,皆领之有司,而军屯则领之卫
所。边地,三分守城,七分屯种。内地,二分守城,八分屯种。每军受田五十亩
为一分,给耕牛、农具,教树植,复租赋,遣官劝输,诛侵暴之吏。初亩税一斗。
三十五年定科则:军田一分,正粮十二石,贮屯仓,听本军自支,馀粮为本卫所
官军俸粮。永乐初,定屯田官军赏罚例:岁食米十二石外馀六石为率,多者赏钞,
缺者罚俸。又以田肥瘠不同,法宜有别,命官军各种样田,以其岁收之数相考较。
太原左卫千户陈淮所种样田,每军馀粮二十三石,帝命重赏之。宁夏总兵何福积
谷尤多,赐敕褒美。户部尚书郁新言:“湖广诸卫收粮不一种,请以米为准。凡
粟谷穈黍大麦荞穄二石,稻谷薥秫二石五斗,穇稗三石,皆准米一石。
小麦芝麻豆与米等。”从之,著为令。
又更定屯守之数。临边险要,守多於屯。地僻处及输粮艰者,屯多於守,屯
兵百名委百户,三百名委千户,五百名以上指挥提督之。屯设红牌,列则例於上。
年六十与残疾及幼者,耕以自食,不限於例。屯军以公事妨农务者,免徵子粒,
且禁卫所差拨。於时,东自辽左,北抵宣、大,西至甘肃,南尽滇、蜀,极於交
阯,中原则大河南北,在在兴屯矣。宣宗之世,屡核各屯,以征戍罢耕及官豪势
要占匿者,减馀粮之半。迤北来归就屯之人,给车牛农器。分辽东各卫屯军为三
等,丁牛兼者为上,丁牛有一为中,俱无者为下。英宗免军田正粮归仓,止徵馀
粮六石。后又免沿边开田官军子粒,减各边屯田子粒有差。景帝时,边方多事,
令兵分为两番,六日操守,六日耕种。成化初,宣府巡抚叶盛买官牛千八百,并
置农具,遣军屯田,收粮易银,以补官马耗损,边入称便。
自正统后,屯政稍弛,而屯粮犹存三之二。其后屯田多为内监、军官占夺,
法尽坏。宪宗之世颇议厘复,而视旧所入,不能什一矣。弘治间,屯粮愈轻,有
亩止三升者。沿及正德,辽东屯田较永乐间田赢万八千馀顷,而粮乃缩四万六千
馀石。初,永乐时,屯田米常溢三之一,常操军十九万,以屯军四万供之。而受
供者又得自耕。边外军无月粮,以是边饷恒足。及是,屯军多逃死,常操军止八
万,皆仰给於仓。而边外数扰,弃不耕。刘瑾擅政,遣官分出丈田责逋。希瑾意
者,伪增田数,搜括惨毒,户部侍郎韩福尤急刻。辽卒不堪,胁众为乱,抚之乃
定。
明初,募盐商於各边开中,谓之商屯。迨弘治中,叶淇变法,而开中始坏。
诸淮商悉撤业归,西北商亦多徙家於淮,边地为墟,米石直银五两,而边储枵然
矣。世宗时,杨一清复请召商开中,又请仿古募民实塞下之意,招徕陇右、关西
民以屯边。其后周泽、王崇古、林富、陈世辅、王畿、王朝用、唐顺之、吴桂芳
等争言屯政。而庞尚鹏总理江北盐屯,寻移九边,与总督王崇古,先后区画屯政
甚详。然是时因循日久,卒鲜实效。给事中管怀理言:“屯田不兴,其弊有四:
疆埸戒严,一也;牛种不给,二也;丁壮亡徙,三也;田在敌外,四也。如是而
管屯者犹欲按籍增赋,非扣月粮,即按丁赔补耳。”
屯粮之轻,至弘、正而极,嘉靖中渐增,隆庆间复亩收一斗。然屯丁逃亡者
益多。管粮郎中不问屯田有无,月粮止半给。沿边屯地,或变为斥卤、沙碛,粮
额不得减。屯田御史又於额外增本折,屯军益不堪命。万历时,计屯田之数六十
四万四千馀顷,视洪武时亏二十四万九千馀顷,田日减而粮日增,其弊如此。时
则山东巡抚郑汝璧请开登州海北长山诸岛田。福建巡抚许孚远垦闽海坛山田成,
复请开南日山、澎湖;又言浙江滨海诸山,若陈钱、金塘、补陀、玉环、南麂,
皆可经理。天津巡抚汪应蛟则请於天津兴屯。或留中不下,或不久辄废。熹宗之
世,巡按张慎言复议天津屯田。而御史左光斗命管河通判卢观象大兴水田之利,
太常少卿董应举踵而行之。光斗更於河间、天津设屯学,试骑射,为武生给田百
亩。李继贞巡抚天津,亦力於屯务,然仍岁旱蝗,弗克底成效也。明时,草场颇
多,占夺民业。而为民厉者,莫如皇庄及诸王、勋戚、中官庄田为甚。太祖赐勋
臣公侯丞相以下庄田,多者百顷,亲王庄田千顷。又赐公侯暨武臣公田,又赐百
官公田,以其租入充禄。指挥没於阵者皆赐公田。勋臣庄佃,多倚威捍禁,帝召
诸臣戒谕之。其后公侯复岁禄,归赐田於官。
仁、宣之世,乞请渐广,大臣亦得请没官庄舍。然宁王权请灌城为庶子耕牧
地,帝赐书,援祖制拒之。至英宗时,诸王、外戚、中官所在占官私田,或反诬
民占,请案治。比案问得实,帝命还之民者非一。乃下诏禁夺民田及奏请畿内地。
然权贵宗室庄田坟茔,或赐或请,不可胜计。御马太监刘顺家人进蓟州草场,进
献由此始。宦官之田,则自尹奉、喜宁始。初,洪熙时,有仁寿宫庄,其后又有
清宁、未央宫庄。天顺三年,以诸王未出阁,供用浩繁,立东宫、德王、秀王庄
田。二王之藩,地仍归官。宪宗即位,以没入曹吉祥地为宫中庄田,皇庄之名由
此始。其后庄田遍郡县。给事中齐庄言:“天子以四海为家,何必置立庄田,与
贫民较利。”弗听。弘治二年,户部尚书李敏等以灾异上言:“畿内皇庄有五,
共地万二千八百馀顷;勋戚、中官庄田三百三十有二,共地三万三千馀顷。管庄
官校招集群小,称庄头、伴当,占地土,敛财物,污妇女。稍与分辩,辄被诬奏。
官校执缚,举家惊惶。民心伤痛入骨,灾异所由生。乞革去管庄之人,付小民耕
种,亩徵银三分,充各宫用度。”帝命戒饬庄户。又因御史言,罢仁寿宫庄,还
之草场,且命凡侵牧地者,悉还其旧。
又定制,献地王府者戍边。奉御赵瑄献雄县地为皇庄,户部尚书周经劾其
违制,下瑄诏狱。敕诸王辅导官,导王奏请者罪之。然当日奏献不绝,气请亦
愈繁。徽、兴、岐、衡四王,田多至七千馀顷。会昌、建昌、庆云三侯争田,帝
辄赐之。武宗即位,逾月即建皇庄七,其后增至三百馀处。诸王、外戚求请及夺
民田者无算。
世宗初,命给事中夏言等清核皇庄田。言极言皇庄为厉於民。自是正德以来
投献侵牟之地,颇有给还民者,而宦戚辈复中挠之。户部尚书孙交造皇庄新册,
额减於旧。帝命核先年顷亩数以闻,改称官地,不复名皇庄,诏所司徵银解部。
然多为宦寺中饱,积逋至数十万以为常。是时,禁勋戚奏讨、奸民投献者,又革
王府所请山场湖陂。德王请齐、汉二庶人所遗东昌、兖州闲田,又请白云等湖,
山东巡抚邵锡按新令却之,语甚切。德王争之数四,帝仍从部议,但存藩封初请
庄田。其后有奏请者不听。
又定,凡公主、国公庄田,世远者存什三。嘉靖三十九年遣御史沈阳清夺隐
冒庄田万六千馀顷。穆宗从御史王廷瞻言,复定世次递减之限:勋臣五世限田二
百顷,戚畹七百顷至七十顷有差。初,世宗时,承天六庄二湖地八千三百馀顷,
领以中官,又听校舍兼并,增八百八十顷,分为十二庄。至是始领之有司,兼并
者还民。又著令宗室买田不输役者没官,皇亲田俱令有司徵之,如勋臣例。虽请
乞不乏,而赐额有定,徵收有制,民害少衰止。
神宗赉予过侈,求无不获。潞王、寿阳公主恩最渥。而福王分封,括河南、
山东、湖广田为王庄,至四万顷。群臣力争,乃减其半。王府官及诸阉丈地徵税,
旁午於道,扈养厮役廪食以万计,渔敛惨毒不忍闻。驾帖捕民,格杀庄佃,所在
骚然。给事中官应震、姚宗文等屡疏谏,皆不报。时复更定勋戚庄田世次递减法,
视旧制稍宽。其后应议减者,辄奉诏姑留,不能革也。熹宗时,桂、惠、瑞三王
及遂平、宁德二公主庄田,动以万计,而魏忠贤一门,横赐尤甚。盖中叶以后,
庄田侵夺民业,与国相终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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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29 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食货二

○赋役
赋役之法,唐租庸调犹为近古。自杨炎作两税法,简而易行,历代相沿,至
明不改。太祖为吴王,赋税十取一,役法计田出夫。县上、中、下三等,以赋十
万、六万、三万石下为差。府三等,以赋二十万上下、十万石下为差。即位之初,
定赋役法,一以黄册为准。册有丁有田,丁有役,田有租。租曰夏税,曰秋粮,
凡二等。夏税无过八月,秋粮无过明年二月。丁曰成丁,曰未成丁,凡二等。民
始生,籍其名曰不成丁,年十六曰成丁。成丁而役,六十而免。又有职役优免者,
役曰里甲,曰均徭,曰杂泛,凡三等。以户计曰甲役,以丁计曰徭役,上命非时
曰杂役,皆有力役,有雇役。府州县验册丁口多寡,事产厚薄,以均适其力。
两税,洪武时,夏税曰米麦,曰钱钞,曰绢。秋粮曰米,曰钱钞,曰绢。弘
治时,会计之数,夏税曰大小米麦,曰麦荍,曰丝绵并荒丝,曰税丝,曰丝
绵折绢,曰税丝折绢,曰本色丝,曰农桑丝折绢,曰农桑零丝,曰人丁丝折绢,
曰改科绢,曰棉花折布,曰苎布,曰土苎,曰红花,曰麻布,曰钞,曰租钞,曰
税钞,曰原额小绢,曰币帛绢,曰本色绢,曰绢,曰折色丝。秋粮曰米,曰租钞,
曰赁钞,曰山租钞,曰租丝,曰租绢,曰粗租麻布,曰课程棉布,曰租苎布,曰
牛租米谷,曰地亩棉花绒,曰枣子易米,曰枣株课米,曰课程苎麻折米,曰棉布,
曰鱼课米,曰改科丝折米。万历时,小有所增损,大略以米麦为主,而丝绢与钞
次之。夏税之米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麦荍惟贵州,农桑丝遍天下,
惟不及川、广、云、贵,馀各视其地产。
太祖初立国即下令,凡民田五亩至十亩者,栽桑、麻、木棉各半亩,十亩以
上倍之。麻亩徵八两,木棉亩四两。栽桑以四年起科。不种桑,出绢一疋。不种
麻及木棉,出麻布、棉布各一疋。此农桑丝绢所由起也。
洪武九年,天下税粮,令民以银、钞、钱、绢代输。银一两、钱千文、钞一
贯,皆折输米一石,小麦则减直十之二。棉苎一疋,折米六斗,麦七斗。麻布一
疋,折米四斗,麦五斗。丝绢等各以轻重为损益,愿人粟者听。十七年,云南以
金、银、贝、布、漆、丹砂、水银代秋租。於是谓米麦为本色,而诸折纳税粮者,
谓之折色。越二年,又令户部侍郎杨靖会计天下仓储存粮,二年外并收折色,惟
北方诸布政司需粮饷边,仍使输粟。三十年谕户部曰:“行人高稹言,陕西困逋
赋。其议自二十八年以前,天下逋租,咸许任土所产,折收布、绢、棉花及金、
银等物,著为令。”於是户部定:钞一锭,折米一石;金一两,十石;银一两,
二石;绢一疋,石有二斗;棉布一疋,一石;苎布一疋,七斗;棉花一斤,二斗。
帝曰:“折收逋赋,盖欲苏民困也。今赋重若此,将愈困民,岂恤之之意哉。金、
银每两折米加一倍。钞止二贯五百文折一石。馀从所议。”
永乐中,既得交阯,以绢,漆,苏木,翠羽,纸扇,沉、速、安息诸香代租
赋。广东琼州黎人、肇庆瑶人内附,输赋比内地。天下本色税粮三千馀万石,丝
钞等二千馀万。计是时,宇内富庶,赋入盈羡,米粟自输京师数百万石外,府县
仓廪蓄积甚丰,至红腐不可食。岁歉,有司往往先发粟振贷,然后以闻。虽岁贡
银三十万两有奇,而民间交易用银,仍有厉禁。
至正统元年,副都御史周铨言:“行在各卫官俸支米南京,道远费多,辄以
米易货,贵买贱售,十不及一。朝廷虚糜廪禄,各官不得实惠。请於南畿、浙江、
江西、湖广不通舟楫地,折收布、绢、白金,解京充俸。”江西巡抚赵新亦以为
言,户部尚书黄福复条以请。帝以问行在户部尚书胡濙。濙对以太祖尝折纳
税粮於陕西、浙江,民以为便。遂仿其制,米麦一石,折银二钱五分。南畿、浙
江、江西、湖广、福建、广东、广西米麦共四百馀万石,折银百万馀两,入内承
运库,谓之金花银。其后概行於天下。自起运兑军外,粮四石收银一两解京,以
为永例。诸方赋入折银,而仓廪之积渐少矣。
初,太祖定天下官、民田赋,凡官田亩税五升三合五勺,民田减二升,重租
田八升五合五勺,没官田一斗二升。惟苏、松、嘉、湖,怒其为张士诚守,乃籍
诸豪族及富民田以为官田,按私租簿为税额。而司农卿杨宪又以浙西地膏腴,增
其赋,亩加二倍。
故浙西官、民田视他方倍蓰,亩税有二三石者。大抵苏最重,松、嘉、湖次
之,常、杭又次之。洪武十三年命户部裁其额,亩科七斗五升至四斗四升者减十
之二,四斗三升至三斗六升者俱止徵三斗五升,其以下者仍旧。时苏州一府,秋
粮二百七十四万六千馀石,自民粮十五万石外,皆官田粮。官粮岁额与浙江通省
埒,其重犹如此。建文二年诏曰:“江、浙赋独重,而苏、松准私租起科,特以
惩一时顽民,岂可为定则以重困一方。宜悉与减免,亩不得过一斗。”成祖尽革
建文政,浙西之赋复重。宣宗即位,广西布政使周干巡视苏、常、嘉、湖诸府还,
言:“诸府民多逃亡,询之耆老,皆云重赋所致。如吴江、昆山民田租,旧亩五
升,小民佃种富民田,亩输私租一石。后因事故入官,辄如私租例尽取之。十分
取八,民犹不堪,况尽取乎。尽取,则民必冻馁,欲不逃亡,不可得也。仁和、
海宁、昆山海水陷官、民田千九百馀顷,逮今十有馀年,犹征其租。田没於海,
租从何出?请将没官田及公、侯还官田租,俱视彼处官田起科,亩税六斗。海水
沦陷田,悉除其税,则田无荒芜之患,而细民获安生矣。”帝命部议行之。宣德
五年二月诏:“旧额官田租,亩一斗至四斗者各减十之二,四斗一升至一石以上
者减十之三。著为令。”於是江南巡抚周忱与苏州知府况钟,曲计减苏粮七十馀
万,他府以为差,而东南民力少纾矣。忱又令松江官田依民田起科,户部劾以变
乱成法。宣宗虽不罪,亦不能从。而朝廷数下诏书,蠲除租赋。持筹者辄私戒有
司,勿以诏书为辞。帝与尚书胡濙言“计臣壅遏膏泽”,然不深罪也。正统元
年令苏、松、浙江等处官田,准民田起科,秋粮四斗一升至二石以上者减作三斗,
二斗一升以上至四斗者减作二斗,一斗一升至二斗者减作一斗。盖宣德末,苏州
逋粮至七百九十万石,民困极矣。至是,乃获少苏。英宗复辟之初,令镇守浙江
尚书孙原贞等定杭、嘉、湖则例,以起科重者徵米宜少,起科轻者徵米宜多。乃
定官田亩科一石以下,民田七斗以下者,每石岁徵平米一石三斗;官民田四斗以
下者,每石岁徵平米一石五斗;官田二斗以下,民田二斗七升以下者,每石岁徵
平米一石七斗;官田八升以下,民田七升以下者,每石岁徵平米二石二斗。凡重
者轻之,轻者重之,欲使科则适均,而亩科一石之税未尝减云。
嘉靖二年,御史黎贯言:“国初夏秋二税,麦四百七十馀万石,今少九万;
米二千四百七十馀万石,今少二百五十馀万。而宗室之蕃,官吏之冗,内官之众,
军士之增,悉取给其中。赋入则日损,支费则日加。请核祖宗赋额及经费多寡之
数,一一区画,则知赋入有限,而浮费不容不节矣。”於是户部议:“令天下官
吏考满迁秩,必严核任内租税,徵解足数,方许给由交代。仍乞朝廷躬行节俭,
以先天下。”帝纳之。既而谕德顾鼎臣条上钱粮积弊四事:
一曰察理田粮旧额。请责州县官,於农隙时,令里甲等仿洪武、正统间鱼鳞、
风旗之式,编造图册,细列元额田粮、字圩、则号、条段、坍荒、成熟步口数目,
官为覆勘,分别界址,履亩检踏丈量,具开垦改正豁除之数。刊刻成书,收贮官
库,给散里中,永为稽考。仍斟酌先年巡抚周忱、王恕简便可行事例,立为定规。
取每岁实徵、起运、存留、加耗、本色、折色并处补、暂徵、带徵、停徵等件数
目,会计已定,张榜晓谕。庶吏胥不得售其奸欺,而小民免赔累科扰之患。一曰
催徵岁办钱粮。成、弘以前,里甲催徵,粮户上纳,粮长收解,州县临收。粮长
不敢多收斛面,粮户不敢搀杂水谷糠粃,兑粮官军不敢阻难多索,公私两便。
近者,有司不复比较经催里甲负粮人户,但立限敲扑粮长,令下乡追徵。豪强者
则大斛倍收,多方索取,所至鸡犬为空。孱弱者为势豪所凌,耽延欺赖,不免变
产补纳。至或旧役侵欠,责偿新佥,一人逋负,株连亲属,无辜之民死於箠楚囹
圄者几数百人。且往时每区粮长不过正、副二名,近多至十人以上。其实收掌管
粮之数少,而科敛打点使用年例之数多。州县一年之间,辄破中人百家之产,害
莫大焉。宜令户部议定事例,转行所司,审编粮长务遵旧规。如州县官多佥粮长,
纵容下乡,及不委里甲催办,辄酷刑限比粮长者,罪之。致人命多死者,以故勘
论。
其二则议遣官综理及复预备仓粮也。疏下,户部言:“所陈俱切时弊,令所
司举行。”迁延数载如故。
粮长者,太祖时,令田多者为之,督其乡赋税。岁七月,州县委官偕诣京,
领勘合以行。粮万石,长、副各一人,输以时至,得召见,语合,辄蒙擢用。末
年更定,每区正副二名轮充。宣德间,复永充。科敛横溢,民受其害,或私卖官
粮以牟利。其罢者,亏损公赋,事觉,至陨身丧家。景泰中,革粮长,未几又复。
自官军兑运,粮长不复输京师,在州里间颇滋害,故鼎臣及之。
未几,御史郭弘化等亦请通行丈量,以杜包赔兼并之弊。帝恐纷扰,不从。
给事中徐俊民言:“今之田赋,有受地於官,岁供租税者,谓之官田。有江水泛
溢沟塍淹没者,谓之坍江。有流移亡绝,田弃粮存者,谓之事故。官田贫民佃种,
亩入租三斗,或五六斗或石以上者有之。坍江、事故虚粮,里甲赔纳,或数十石
或百馀石者有之。夫民田之价十倍官田,贫民既不能置。而官田粮重,每病取盈,
益以坍江、事故虚粮,又令摊纳,追呼敲扑,岁无宁日。而奸富猾胥方且诡寄、
那移,并轻分重。此小民疾苦,闾阎凋瘁,所以日益而日增也。请定均粮、限田
之制。坍江、事故,悉与蠲免。而合官民田为一,定上、中、下三则起科以均粮。
富人不得过千亩,听以百亩自给,其羡者则加输边税。如此,则多寡有节,轻重
适宜,贫富相安,公私俱足矣。”部议:“疆土民俗各异,令所司熟计其便。”
不行。
越数年,乃从应天巡抚侯位奏,免苏州坍海田粮九万馀石,然那移、飞洒之
弊,相沿不改。至十八年,鼎臣为大学士,复言:“苏、松、常、镇、嘉、湖、
杭七府,供输甲天下,而里胥豪右蠹弊特甚。宜将欺隐及坍荒田土,一一检核改
正。”於是应天巡抚欧阳铎检荒田四千馀顷,计租十一万石有奇,以所欺隐田粮
六万馀石补之,馀请豁免。户部终持不下。时嘉兴知府赵瀛建议:“田不分官、
民,税不分等则,一切以三斗起徵。”铎乃与苏州知府王仪尽括官、民田裒益之。
履亩清丈,定为等则。所造经赋册,以八事定税粮:曰元额稽始,曰事故除虚,
曰分项别异,曰归总正实,曰坐派起运,曰运馀拨存,曰存馀考积,曰徵一定额。
又以八事考里甲:曰丁田,曰庆贺,曰祭祀,曰乡饮,曰科贺,曰恤政,曰公费,
曰备用。以三事定均徭:曰银差,曰力差,曰马差。著为例。
徵一者,总徵银米之凡,而计亩均输之。其科则最重与最轻者,稍以耗损益
推移。重者不能尽损,惟递减耗米,派轻赍折除之,阴予以轻。轻者不能加益,
为徵本色,递增耗米加乘之,阴予以重。推收之法,以田为母,户为子。时豪右
多梗其议,鼎臣独以为善,曰:“是法行,吾家益千石输,然贫民减千石矣,不
可易也。”顾其时,上不能损赋额,长民者私以己意变通。由是官田不至偏重,
而民田之赋反加矣。
时又有纲银、一串铃诸法。纲银者,举民间应役岁费,丁四粮六总徵之,易
知而不繁,犹网之有纲也。一串铃,则夥收分解法也。自是民间输纳,止收本色
及折色银矣。
是时天下财赋,岁入太仓库者二百万两有奇。旧制以七分经费而存积三分备
兵、歉,以为常。世宗中年,边供费繁,加以土木、祷祀,月无虚日,帑藏匮竭。
司农百计生财,甚至变卖寺田,收赎军罪,犹不能给。二十九年,俺荅犯京师,
增兵设戍,饷额过倍。三十年,京边岁用至五百九十五万,户部尚书孙应奎蒿目
无策,乃议於南畿、浙江等州县增赋百二十万,加派於是始。
嗣后,京边岁用,多者过五百万,少者亦三百馀万,岁入不能充岁出之半。
由是度支为一切之法,其箕敛财贿、题增派、括赃赎、算税契、折民壮、提编、
均徭、推广事例兴焉。其初亦赖以济匮,久之诸所灌输益少。又四方多事,有司
往往为其地奏留或请免:浙、直以备倭,川、贵以采木,山、陕、宣、大以兵荒。
不惟停格军兴所徵发,即岁额二百万,且亏其三之一。而内廷之赏给,斋殿之经
营,宫中夜半出片纸,吏虽急,无敢延顷刻者。三十七年,大同右卫告警,赋入
太仓者仅七万,帑储大较不及十万。户部尚书方钝等忧惧不知所出,乃乘间具陈
帑藏空虚状,因条上便宜七事以请。既,又令群臣各条理财之策,议行者凡二十
九事,益琐屑,非国体。而累年以前积逋无不追徵,南方本色逋赋亦皆追徵折色
矣。
是时,东南被倭,南畿、浙、闽多额外提编,江南至四十万。提编者,加派
之名也。其法,以银力差排编十甲,如一甲不足,则提下甲补之,故谓之提编。
及倭患平,应天巡抚周如斗乞减加派,给事中何煃亦具陈南畿困敝,言:“军
门养兵,工部料价,操江募兵,兵备道壮丁,府州县乡兵,率为民累,甚者指一
科十,请禁革之。”命如煃议,而提编之额不能减。
隆、万之世,增额既如故,又多无艺之征,逋粮愈多,规避亦益巧。已解而
愆限或至十馀年,未徵而报收,一县有至十万者。逋欠之多,县各数十万。赖行
一条鞭法,无他科扰,民力不大绌。
一条鞭法者,总括一州县之赋役,量地计丁,丁粮毕输於官。一岁之役,官
为佥募。力差,则计其工食之费,量为增减;银差,则计其交纳之费,加以增耗。
凡额办、派办、京库岁需与存留、供亿诸费,以及土贡方物,悉并为一条,皆计
亩徵银,折办於官,故谓之一条鞭。立法颇为简便。嘉靖间,数行数止,至万历
九年乃尽行之。
其后接踵三大征,颇有加派,事毕旋已。至四十六年,骤增辽饷三百万。时
内帑充积,帝靳不肯发。户部尚书李汝华乃援征倭、播例,亩加三厘五毫,天下
之赋增二百万有奇。明年复加三厘五毫。明年,以兵工二部请,复加二厘。通前
后九厘,增赋五百二十万,遂为岁额。所不加者,畿内八府及贵州而已。
天启元年,给事中甄淑言:“辽饷加派,易致不均。盖天下户口有户口之银,
人丁有人丁之银,田土有田土之银,有司徵收,总曰银额。按银加派,则其数不
漏。东西南北之民,甘苦不同,布帛粟米力役之法,徵纳不同。惟守令自知其甘
苦,而通融其徵纳。今因人土之宜,则无偏枯之累。其法,以银额为主,而通人
情,酌土俗,颁示直省。每岁存留、起解各项银两之数,以所加饷额,按银数分
派,总提折扣,裒多益寡,期不失饷额而止。如此,则愚民易知,可杜奸胥意为
增减之弊。且小民所最苦者,无田之粮,无米之丁,田鬻富室,产去粮存,而犹
输丁赋。宜取额丁、额米,两衡而定其数,米若干即带丁若干。买田者,收米便
收丁,则县册不失丁额,贫民不致赔累,而有司亦免逋赋之患。”下部覆议,从
之。
崇祯三年,军兴,兵部尚书梁廷栋请增田赋。户部尚书毕自严不能止,乃於
九厘外亩复徵三厘。惟顺天、永平以新被兵无所加,馀六府亩徵六厘,得他省之
半,共增赋百六十五万四千有奇。后五年,总督卢象升请加宦户田赋十之一,民
粮十两以上同之。既而概徵每两一钱,名曰助饷。越二年,复行均输法,因粮输
饷,亩计米六合,石折银八钱,又亩加徵一分四厘九丝。越二年,杨嗣昌督师,
亩加练饷银一分。兵部郎张若麒请收兵残遗产为官庄,分上、中、下,亩纳租八
斗至二三斗有差。御史卫周胤言:“嗣昌流毒天下,剿练之饷多至七百万,民怨
何极。”御史郝晋亦言:“万历末年,合九边饷止二百八十万。今加派辽饷至九
百万。剿饷三百三十万,业已停罢,旋加练饷七百三十馀万。自古有一年而括二
千万以输京师,又括京师二千万以输边者乎?”疏语虽切直,而时事危急,不能
从也。
役法定於洪武元年。田一顷出丁夫一人,不及顷者以他田足之,名曰均工夫。
寻编应天十八府州,江西九江、饶州、南康三府均工夫图册。每岁农隙赴京,供
役三十日遣归。田多丁少者,以佃人充夫,而田主出米一石资其用。非佃人而计
亩出夫者,亩资米二升五合。迨造黄册成,以一百十户为一里,里分十甲曰里甲。
以上、中、下户为三等,五岁均役,十岁一更造。一岁中诸岁杂目应役者,编第
均之,银、力从所便,曰均徭。他杂役。凡祗应、禁子、弓兵,悉佥市民,毋役
粮户。额外科一钱、役一夫者,罪流徙。
后法稍驰,编徭役里甲者,以户为断,放大户而勾单小。於是议者言,均徭
之法,按册籍丁粮,以资产为宗,核人户上下,以蓄藏得实也。稽册籍,则富商
大贾免役,而土著困;核人户,则官吏里胥轻重其手,而小民益穷蹙。二者交病。
然专论丁粮,庶几古人租庸调之意。乃令以旧编力差、银差之数当丁粮之数,难
易轻重酌其中。役以应差,里甲除当复者,论丁粮多少编次先后,曰鼠尾册,按
而徵之。市民商贾家殷足而无田产者,听自占,以佐银差。正统初,佥事夏时创
行於江西,他省仿行之,役以稍平。
其后诸上供者,官为支解,而官府公私所须,复给所输银於坊里长,责其营
办。给不能一二,供者或什伯,甚至无所给,惟计值年里甲祗应夫马饮食,而里
甲病矣。凡均徭,解户上供为京徭,主纳为中官留难,不易中纳,往复改贸,率至倾产。
其他役苛索之弊,不可毛举。
明初,令天下贡土所有,有常额,珍奇玩好不与。即须用,编之里甲,出银
以市。顾其目冗碎,奸黠者缘为利孔。又大工营缮,祠官祝厘,资用繁溢。迨至
中叶,倭寇交讧,仍岁河决,国用耗殚。於是里甲、均徭,浮於岁额矣。
凡役民,自里甲正办外,如粮长、解户、马船头、馆夫、祗候、弓兵、皂隶、
门禁、厨斗为常役。后又有斫薪、抬柴、修河、修仓、运料、接递、站铺、插浅
夫之类,因事编佥,岁有增益。嘉、隆后,行一条鞭法,通计一省丁粮,均派一
省徭役。於是均徭、里甲与两税为一,小民得无扰,而事亦易集。然粮长、里长,
名罢实存,诸役卒至,复佥农氓。条鞭法行十馀年,规制顿紊,不能尽遵也。天
启时,御史李应升疏陈十害,其三条切言马夫、河役、粮甲、修办、白役扰民之
弊。崇祯三年,河南巡抚范景文言:“民所患苦,莫如差役。钱粮有收户、解户、
驿递有马户,供应有行户,皆佥有力之家充之,名曰大户。究之,所佥非富民,
中人之产辄为之倾。自变为条鞭法,以境内之役均於境内之粮,宜少苏矣,乃民
间仍岁奔走,罄资津贴,是条鞭行而大户未尝革也。”时给事中刘懋复奏裁驿夫,
征调往来,仍责编户。驿夫无所得食,至相率从流贼为乱云。
凡军、匠、灶户,役皆永充。军户死若逃者,於原籍勾补。匠户二等:曰住
坐,曰轮班。住坐之匠,月上工十日。不赴班者,输罚班银月六钱,故谓之输班。
监局中官,多占匠役,又括充幼匠,动以千计,死若逃者,勾补如军。灶户有上、
中、下三等。每一正丁,贴以馀丁。上、中户丁力多,或贴二三丁,下户概予优
免。他如陵户、园户、海户、庙户、幡夫、库役,琐末不可胜计。
明初,工役之繁,自营建两京宗庙、宫殿、阙门、王邸,采木、陶甓,工匠
造作,以万万计。所在筑城、浚陂,百役具举。迄於洪、宣,郊坛、仓庾犹未迄
工。正统、天顺之际,三殿、两宫、南内、离宫,次第兴建。弘治时,大学士刘
吉言:“近年工役,俱摘发京营军士,内外军官禁不得估工用大小多寡。本用五
千人,奏请至一二万,无所稽核。”礼部尚书倪岳言:“诸役费动以数十万计,
水旱相仍,乞少停止。”南京礼部尚书童轩复陈工役之苦。吏部尚书林瀚亦言:
“两畿频年凶灾,困於百役,穷愁怨叹。山、陕供亿军兴,云南、广东西征发剿
叛。山东、河南、湖广、四川、江西兴造王邸,财力不赡。浙江、福建办物料,
视旧日增多。库藏空匮,不可不虑。”帝皆纳其言,然不能尽从也。武宗时,乾
清宫役尤大。以太素殿初制朴俭,改作雕峻,用银至二千万馀两,役工匠三千馀
人,岁支工食米万三千馀石。又修凝翠、昭和、崇智、光霁诸殿,御马临、钟鼓
司、南城豹房新房、火药库皆鼎新之。权幸阉宦庄园祠墓香火寺观,工部复窃官
银以媚焉。给事中张原言:“工匠养父母妻子,尺籍之兵御外侮,京营之军卫王
室,今奈何令民无所赖,兵不丽伍,利归私门,怨丛公室乎?”疏入,谪贵州新
添驿丞。世宗营建最繁,十五年以前,名为汰省,而经费已六七百万。其后增十
数倍,斋宫、秘殿并时而兴。工场二三十处,役匠数万人,军称之,岁费二三百
万。其时宗庙、万寿宫灾,帝不之省,营缮益急。经费不敷,乃令臣民献助;献
助不已,复行开纳。劳民耗财,视武宗过之。万历以后,营建织造,溢经制数倍,
加以征调、开采,民不得少休。迨阉人乱政,建第营坟,僣越亡等,功德私祠遍
天下。盖二百馀年,民力殚残久矣。其以职役优免者,少者一二丁,多者至十六
丁。万历时,免田有至二三千者。
至若赋税蠲免,有恩蠲,有灾蠲。太祖之训,凡四方水旱辄免税,丰岁无灾
伤,亦择地瘠民贫者优免之。凡岁灾,尽蠲二税,且贷以米,甚者赐米布若钞。
又设预备仓,令老人运钞易米以储粟。荆、蕲水灾,命户部主事赵乾往振,迁延
半载,怒而诛之。青州旱蝗,有司不以闻,逮治其官吏。旱伤州县,有司不奏,
许耆民申诉,处以极刑。孝感饥,其令请以预备仓振贷,帝命行人驰驿往,且谕
户部:自今凡岁饥,先发仓庾以贷,然后闻,著为令。”在位三十馀年,赐予布
钞数百万,米百馀万,所蠲租税无数。成祖闻河南饥,有司匿不以闻,逮沼之。
因命都御史陈瑛榜谕天下,有司水旱灾伤不以闻者,罪不宥。又敕朝廷岁遣巡视
官,目击民艰不言者,悉逮下狱。仁宗监国时,有以发振请者,遣人驰谕之,言:
“军民困乏,待哺嗷嗷,尚从容启请待报,不能效汉汲黯耶?”宣宗时,户部请
核饥民。帝曰:“民饥无食,济之当如拯溺救焚,奚待勘。”盖二祖、仁、宣时,
仁政亟行。预备仓之外,又时时截起运,赐内帑。被灾处无储粟者,发旁县米振
之。蝗蝻始生,必遣人捕枌。鬻子女者,官为收赎。且令富人蠲佃户租。大户贷
贫民粟,免其杂役为息,丰年偿之。皇庄、湖泊皆驰禁,听民采取。饥民还籍,
给以口粮。京、通仓米,平价出粜。兼预给俸粮以杀米价,建官舍以处流民,给
粮以收弃婴,养济院穷民各注籍,无籍者收养蜡烛、幡竿二寺。其恤民如此。世
宗、神宗於民事略矣,而灾荒疏至,必赐蠲振,不敢违祖制也。
振米之法,明初,大口六斗,小口三斗,五岁以下不与。永乐以后,减其数。
纳米振济赎罪者,景帝时,杂犯死罪六十石,流徒减三之一,馀递减有差。
捐纳事例,自宪宗始。生员纳米百石以上,人国子监;军民纳二百五十石,为正
九品散官,加五十石,增二级,至正七品止。武宗时,富民纳粟振济,千石以上
者表其门,九百石至二三百石者,授散官,得至从六品。世宗令义民出谷二十石
者,给冠带,多者授官正七品,至五百石者,有司为立坊。
振粥之法,自世宗始。
报灾之法,洪武时不拘时限。弘治中,始限夏灾不得过五月终,秋灾不得过
九月终。万历时,又分近地五月、七月,边地七月、九月。
洪武时,勘灾既实,尽与蠲免。弘治中,始定全灾免七分,自九分灾以下递
减。又止免存留,不及起运,后遂为永制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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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29 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食货三

○漕运 仓库
历代以来,漕粟所都,给官府廪食,各视道里远近以为准。太祖都金陵,四
方贡赋,由江以达京师,道近而易。自成祖迁燕,道里辽远,法凡三变。初支运,
次兑运、支运相参,至支运悉变为长运而制定。
洪武元年北伐,命浙江、江西及苏州等九府,运粮三百万石於汴梁。已而大
将军徐达令忻、崞、代、坚、台五州运粮大同。中书省符下山东行省,募水工发
莱州洋海仓饷永平卫。其后海运饷北平、辽东为定制。其西北边则浚开封漕河饷
陕西,自陕西转饷宁夏、河州。其西南令川、贵纳米中盐,以省远运。於时各路
皆就近输,得利便矣。
永乐元年纳户部尚书郁新言,始用淮船受三百石以上者,道淮及沙河抵陈州
颍岐口跌坡,别以巨舟入黄河抵八柳树,车运赴卫河输北平,与海运相参。时驾
数临幸,百费仰给,不止饷边也。淮、海运道凡二,而临清仓储河南、山东粟,
亦以输北平,合而计之为三运。惟海运用官军,其馀则皆民运云。
自浚会通河,帝命都督贾义、尚书宋礼以舟师运。礼以海船大者千石,工窳
辄败,乃造浅船五百艘,运淮、扬、徐、兖粮百万,以当海运之数。平江伯陈瑄
继之,颇增至三千馀艘。时淮、徐、临清、德州各有仓。江西、湖广、浙江民运
粮至淮安仓,分遣官军就近輓运。自淮至徐以浙、直军,自徐至德以京卫军,
自德至通以山东、河南军。以次递运,岁凡四次,可三百万馀石,名曰支运。支
运之法,支者,不必出当年之民纳;纳者,不必供当年之军支。通数年以为裒益,
期不失常额而止。由是海陆二运皆罢,惟存遮洋船,每岁于河南、山东、小滩等
水次,兑粮三十万石,十二输天津,十八由直沽入海输蓟州而已。不数年,官军
多所调遣,遂复民运,道远数愆期。
宣德四年,瑄及尚书黄福建议复支运法,乃令江西、湖广、浙江民运百五
十万石於淮安仓,苏、松、宁、池、庐、安、广德民运粮二百七十四万石於徐州
仓,应天、常、镇、淮、扬、凤、太、滁、和、徐民运粮二百二十万石於临清仓,
令官军接运入京、通二仓。民粮既就近入仓,力大减省,乃量地近远,粮多寡,
抽民船十一或十三、五之一以给官军。惟山东、河南、北直隶则径赴京仓,不用
支运。寻令南阳、怀庆、汝宁粮运临清仓,开封、彰德、卫辉粮运德州仓,其后
山东、河南皆运德州仓。
六年,瑄言:“江南民运粮诸仓,往返几一年,误农业。令民运至淮安、
瓜洲,兑与卫所。官军运载至北,给与路费耗米,则军民两便。”是为兑运。命
群臣会议。吏部蹇义等上官军兑运民粮加耗则例,以地远近为差。每石,湖广八
斗,江西、浙江七斗,南直隶六斗,北直隶五斗。民有运至淮安兑与军运者,止
加四斗,如有兑运不尽,仍令民自运赴诸仓,不愿兑者,亦听其自运。军既加耗,
又给轻赍银为洪闸盘拨之费,且得附载他物,皆乐从事,而民亦多以远运为艰。
於是兑运者多,而支运者少矣。军与民兑米,往往恃强勒索。帝知其弊,敕户部
委正官监临,不许私兑。已而颇减加耗米,远者不过六斗,近者至二斗五升。以
三分为率,二分与米,一分以他物准。正粮斛面锐,耗粮俱平概。运粮四百万石,
京仓贮十四,通仓贮十六。临、徐、淮三仓各遣御史监收。
正统初,运粮之数四百五十万石,而兑运者二百八十万馀石,淮、徐、临、
德四仓支运者十之三四耳。土木之变,复尽留山东、直隶军操备。苏、松诸府运
粮仍属民。景泰六年,瓦剌入贡,乃复军运。天顺末,兑运法行久,仓入觊耗馀,
入庾率兑斛面,且求多索,军困甚。宪宗即位,漕运参将袁佑上言便宜。帝曰:
“律令明言,收粮令纳户平准,石加耗不过五升。今运军愿明加,则仓吏侵害过
多可知。今后令军自概,每石加耗五升,毋溢,勒索者治罪。”后从督仓中官言,
加耗至八升。久之,复溢收如故,屡禁不能止也。
初,运粮京师,未有定额。成化八年始定四百万石,自后以为常。北粮七十
五万五千六百石,南粮三百二十四万四千四百石,其内兑运者三百三十万石,由
支运改兑者七十万石。兑运之中,湖广、山东、河南折色十七万七千七百石。通
计兑运、改兑加以耗米入京、通两仓者,凡五百十八万九千七百石。而南直隶正
粮独百八十万,蓟州一府七十万,加耗在外。浙赋视苏减数万。江西、湖广又杀
焉。天津、苏州、密云、昌平,共给米六十四万馀石,悉支兑运米。而临、德二
仓,贮预备米十九万馀石,取山东、河南改兑米充之。遇灾伤,则拨二仓米以补
运,务足四百万之额,不令缺也。
至成化七年,乃有改兑之议。时应天巡抚滕昭令运军赴江南水次交兑,加耗
外,复石增米一斗为渡江费。后数年,帝乃命淮、徐、临、德四仓支运七十万石
之米,悉改水次交兑。由是悉变为改兑,而官军长运遂为定制。然是时,司仓者
多苛取,甚至有额外罚,运军展转称贷不支。弘治元年,都御史马文升疏论运军
之苦,言:“各直省运船,皆工部给价,令有司监造。近者,漕运总兵以价不时
给,请领价自造。而部臣虑军士不加爱护,议令本部出料四分,军卫任三分,旧
船抵三分。军卫无从措办,皆军士卖资产、鬻男女以供之,以造船之苦也。正军
逃亡数多,而额数不减,俱以馀丁充之,一户有三、四人应役者。春兑秋归,艰
辛万状。船至张家湾,又雇车盘拨,多称贷以济用,此往来之苦也。其所称贷,
运官因以侵渔,责偿倍息。而军士或自载土产以易薪米,又格於禁例,多被掠夺。
今宜加造船费每艘银二十两,而禁约运官及有司科害搜检之弊,庶军困少苏。”
诏从其议。五年,户部尚书叶淇言:“苏、松诸府,连岁荒歉,民买漕米,每石
银二两。而北直隶、山东、河南岁供宣、大二边粮料,每石亦银一两。去岁,苏
州兑运已折五十万石,每石银一两。今请推行於诸府,而稍差其直。灾重者,石
七钱,稍轻者,石仍一两。俱解部转发各边,抵北直隶三处岁供之数,而收三处
本色以输京仓,则费省而事易集。”从之。自后岁灾,辄权宜折银,以水次仓支
运之粮充其数,而折价以六七钱为率,无复至一两者。
先是,成化间行长运之法。江南州县运粮至南京,令官军就水次兑支,计省
加耗输輓之费,得馀米十万石有奇,贮预备仓以资缓急之用。至是,巡抚都御
史以兑支有弊,请令如旧上仓而后放支。户部言:“兑支法善,不可易。”诏从
部议,以所馀就贮各卫仓,作正支销。又从户部言,山东改兑粮九万石,仍听民
自运临、德二仓,令官军支运。正德二年,漕运官请疏通水次仓储,言:“往时
民运至淮、徐、临、德四仓,以待卫军支运,后改附近州县水次交兑。已而并支
运七十万石亦令改兑。但七十万石之外,犹有交兑不尽者,民仍运赴四仓,久无
支销,以致陈腐。请将浙江、江西、湖广正兑粮米三十五万石,折银解京,而令
三省卫军赴临、德等仓,支运如所折之数。则诸仓米不腐,三省漕卒便於支运。
岁漕额外,又得三十五万折银,一举而数善具矣。”帝命部臣议,如其请。六年,
户部侍郎邵宝以漕运迟滞,请复支运法。户部议,支运法废久,不可卒复,事遂
寝。
临、德二仓之贮米也,凡十九万,计十年得百九十万。自世宗初,灾伤拨补
日多,而山东、河南以岁歉,数请轻减,且二仓囤积多朽腐。於是改折之议屡兴,
而仓储渐耗矣。嘉靖元年,漕运总兵杨宏,请以轻赍银听运官道支,为顾僦舟车
之费,不必装鞘印封,计算羡馀,以苦漕卒。给事、御史交驳之。户部言:“科
道官之论,主于防奸,是也。但轻赍本资转般费,今虑官军侵耗,尽取其赢馀以
归太仓,则以脚价为正粮,非立法初意也。”乃议运船至通州,巡仓御史核验,
酌量支用实数,著为定规。有羡馀,不输太仓,即用以修船,官旗渔蠹者重罪。
轻赍银者,宪宗以诸仓改兑,给路费,始各有耗米;兑运米,俱一平一锐,故有
锐米;自随船给运四斗外,馀折银,谓之轻赍。凡四十四万五千馀两。后颇入太
仓矣。隆庆中,运道艰阻,议者欲开胶莱河,复海运。由淮安清江浦口,历新坝、
马家壕至海仓口,径抵直沽,止循海套,不泛大洋。疏上,遣官勘报,以水多沙
碛而止。
神宗时,漕运总督舒应龙言:“国家两都并建,淮、徐、临、德,实南北咽
喉。自兑运久行,临、德尚有岁积,而淮、徐二仓无粒米。请自今山东、河南全
熟时,尽徵本色上仓。计临、德已足五十馀万,则令纳於二仓,亦积五十万石而
止。”从之。当是时,折银渐多。万历三十年,漕运抵京,仅百三十八万馀石。
而抚臣议载留漕米以济河工,仓场侍郎赵世卿争之,言:“太仓入不当出,计二
年后,六军万姓将待新漕举炊,倘输纳愆期,不复有京师矣。”盖灾伤折银,本
折漕粮以抵京军月俸。其时混支以给边饷,遂致银米两空,故世卿争之。自后仓
储渐匮,漕政亦益驰。迨於启、祯,天下萧然烦费,岁供愈不足支矣。
运船之数,永乐至景泰,大小无定,为数至多。天顺以后,定船万一千七百
七十,官军十二万人。许令附载土宜,免徵税钞。孝宗时限十石,神宗时至六十
石。
宪宗立运船至京期限,北直隶、河南、山东五月初一日,南直隶七月初一日,
其过江支兑者,展一月,浙江、江西、湖广九月初一日。通计三年考成,违限者,
运官降罚。武宗列水程图格,按日次填行止站地,违限之米,顿德州诸仓,曰寄
囤。世宗定过淮程限,江北十二月者,江南正月,湖广、浙江、江西三月,神宗
时改为二月。又改至京限五月者,缩一月,七八九月者,递缩两月。后又通缩一
月。神宗初,定十月开仓,十一月兑竣,大县限船到十日,小县五日。十二月开
帮,二月过淮,三月过洪入闸。皆先期以样米呈户部,运粮到日,比验相同乃收。
凡灾伤奏请改折者,毋过七月。题议后期及临时改题者,立案免覆。漂流者,
抵换食米。大江漂流为大患,河道为小患;二百石外为大患,二百石内为小患。
小患把总勘报,大患具奏,其后不计多寡,概行奏勘矣。
初,船用楠杉,下者乃用松。三年小修,六年大修,十年更造。每船受正耗
米四百七十二石。其后船数缺少,一船受米七八百石。附载夹带日多,所在稽留
违限。一遇河决,即有漂流,官军因之为奸。水次折乾,沿途侵盗,妄称水火,
至有凿船自沉者。
明初,命武臣督海运,尝建漕运使,寻罢。成祖以后用御史,又用侍郎、都
御史催督,郎中、员外分理,主事督兑,其制不一。景泰二年始设漕运总督于淮
安,与总兵、参将同理漕事。漕司领十二总,十二万军,与京操十二营军相准。
初,宣宗令运粮总兵官、巡抚、侍郎岁八月赴京,会议明年漕运事宜,及设漕运
总督,则并令总督赴京。至万历十八年后始免。凡岁正月,总漕巡扬州,经理瓜、
淮过闸。总兵驻徐、邳,督过洪入闸,同理漕参政管押赴京。攒运则有御史、郎
中,押运则有参政,监兑、理刑、管洪、管厂、管闸、管泉、监仓则有主事,清
江、卫河有提举。兑毕过淮过洪,巡抚、漕司、河道各以职掌奏报。有司米不备,
军卫船不备,过淮误期者,责在巡抚。米具船备,不即验放,非河梗而压帮停泊,
过洪误期因而漂冻者,责在漕司。船粮依限,河渠淤浅,疏浚无法,闸坐启闭失
时,不得过洪抵湾者,责在河道。
明初,於漕政每加优恤,仁、宣禁役漕舟,宥迟运者。英宗时始扣口粮均摊,
而运军不守法度为民害。自后漕政日驰,军以耗米易私物,道售稽程。比至,反
买仓米补纳,多不足数。而粮长率搀沙水於米中,河南、山东尤甚,往往蒸湿浥
烂不可食。权要贷运军银以罔取利,至请拨关税给船料以取偿。漕运把总率由贿
得。仓场额外科取,岁至十四万。世宗初政,诸弊多厘革,然漂流、违限二弊,
日以滋甚。中叶以后,益不可究诘矣。
漕粮之外,苏、松、常、嘉、湖五府,输运内府白熟粳糯米十七万四十馀石,
内折色八千馀石,各府部糙粳米四万四千馀石,内折色八千八百馀石,令民运。
谓之白粮船。自长运法行,粮皆军运,而白粮民运如故。穆宗时,陆树德言:“
军运以充军储,民运以充官禄。人知军运之苦,不知民运尤苦也。船户之求索,
运军之欺陵,洪闸之守候,入京入仓,厥弊百出。嘉靖初,民运尚有保全之家,
十年后无不破矣。以白粮令军带运甚便。”疏入,下部议。不从。
凡诸仓应输者有定数,其或改拨他镇者,水次应兑漕粮,即令坐派镇军领兑
者给价,州县官督车户运至远仓,或给军价就令关支者,通谓之挖运。九边
之地,输粮大率以车,宣德时,饷开平亦然,而兰、甘、松潘,往往使民背负。
永乐中,又尝令广东海运二十万石给交址云。
明初,京卫有军储仓。洪武三年增置至二十所,且建临濠、临清二仓以供转
运。各行省有仓,官吏俸取给焉。边境有仓,收屯田所入以给军。州县则设预备
仓,东南西北四所,以振凶荒。自钞法行,颇有省革。二十四年储粮十六万石於
临清,以给训练骑兵。二十八年置皇城四门仓,储粮给守御军。增京师诸卫仓凡
四十一。又设北平、密云诸县仓,储粮以资北征。永乐中,置天津及通州左卫仓,
且设北京三十七卫仓。益令天下府县多设仓储,预备仓之在四乡者移置城内。迨
会通河成,始设仓於徐州、淮安、德州,而临清因洪武之旧,并天津仓凡五,谓
之水次仓,以资转运。既,又移德州仓於临清之永清坝,设武清卫仓於河西务,
设通州卫仓於张家湾。宣德中,增造临清仓,容三百万石。增置北京及通州仓。
京仓以御史、户部官、锦衣千百户季更巡察。外仓则布政、按察、都司关防之。
各仓门,以致仕武官二,率老幼军丁十人守之,半年一更。英宗初,命廷臣集议,
天下司府州县,有仓者以卫所仓属之,无仓者以卫所改隶。惟辽东、甘肃、宁夏、
万全及沿海卫所,无府州县者仍其旧。正统中,增置京卫仓凡七。自兑运法行,
诸仓支运者少,而京、通仓不能容,乃毁临清、德州、河西务仓三分之一,改为
京、通仓。景泰初,移武清卫诸仓於通州。成化初,废临、德预备仓在城外者,
而以城内空廒储预备米。名临清者曰常盈,德州者曰常丰。凡京仓五十有六,通
仓十有六。直省府州县、藩府、边隘、堡站、卫所屯戍皆有仓,少者一二,多者
二三十云。
预备仓之设也,太祖选耆民运钞籴米,以备振济,即令掌之。天下州县多所
储蓄,后渐废驰。于谦抚河南、山西,修其政。周忱抚南畿,别立济农仓。他人
不能也。正统时,重侵盗之罪,至佥妻充军。且定纳谷千五百石者,敕奖为义民,
免本户杂役。凡振饥米一石,俟有年,纳稻谷二石五斗还官。弘治三年限州县十
里以下积万五千石,二十里积二万石;卫千户所万五千石,百户所三百石。考满
之日,稽其多寡以为殿最。不及三分者夺俸,六分以上降调。十八年令赎罪赃罚,
皆籴谷入仓。正德中,令囚纳纸者,以其八折米入仓。军官有犯者,纳谷准立功。
初,预备仓皆设仓官,至是革,令州县官及管粮仓官领其事。嘉靖初,谕德顾鼎
臣言:“成、弘时,每年以存留馀米入预备仓,缓急有备。今秋粮仅足兑运,预
备无粒米。一遇灾伤,辄奏留他粮及劝富民借谷,以应故事。乞急复预备仓粮以
裕民。”帝乃令有司设法多积米谷,仍仿古常平法,春振贫民,秋成还官,不取
其息。府积万石,州四五千石,县二三千石为率。既,又定十里以下万五千石,
累而上之,八百里以下至十九万石。其后积粟尽平粜,以济贫民,储积渐减。隆
庆时,剧郡无过六千石,小邑止千石。久之数益减,科罚亦益轻。万历中,上州
郡至三千石止,而小邑或仅百石。有司沿为具文,屡下诏申饬,率以虚数欺罔而
已。
弘治中,江西巡抚林俊尝请建常平及社仓。嘉靖八年乃令各抚、按设社仓。
令民二三十家为一社,择家殷实而有行义者一人为社首,处事公平者一人为社正,
能书算者一人为社副,每朔望会集,别户上中下,出米四斗至一斗有差,斗加耗
五合,上户主其事。年饥,上户不足者量贷,稔岁还仓。中下户酌量振给,不还
仓。有司造册送抚、按,岁一察核。仓虚,罚社首出一岁之米。
其法颇善,然其后无力行者。
两京库藏,先后建设,其制大略相同。内府凡十库:内承运库,贮缎匹、金
银、宝玉、齿角、羽毛,而金花银最大,岁进百万两有奇。广积库,贮硫黄、硝
石。甲字库,贮布匹、颜料。乙字库,贮胖袄、战鞋、军士裘帽。丙字库,贮棉
花、丝纩。丁字库,贮铜铁、兽皮、苏木。戊字库,贮甲仗。赃罚库,贮没官物。
广惠库,贮钱钞。广盈库,贮纻丝、纱罗、绫锦、?绢。六库皆属户部,惟乙
字库属兵部,戊字、广积、广盈库属工部。又有天财库,亦名司钥库,贮各衙门
管钥,亦贮钱钞。供用库,贮粳稻、熟米及上供物。以上通谓之内库。其在宫内
者,又有内东裕库、宝藏库,谓之里库。凡里库不关於有司。其会归门、宝善门
迤东及南城磁器诸库,则谓之外库。若内府诸监司局,神乐堂,牺牲所,太常、
光禄寺,国子监,皆各以所掌,收贮应用诸物。太仆则马价银归之。明初,尝置
行用库於京城及诸府州县,以收易昏烂之钞。仁宗时罢。
英宗时,始设太仓库。初,岁赋不徵金银,惟坑冶税有金银,入内承运库。
其岁赋偶折金银者,俱送南京供武臣禄。而各边有缓急,亦取足其中。正统元年
改折漕粮,岁以百万为额,尽解内承运库,不复送南京。自给武臣禄十馀万两外,
皆为御用。所谓金花银也。七年乃设户部太仓库。各直省派剩麦米,十库中绵丝、
绢布及马草、盐课、关税,凡折银者,皆入太仓库。籍没家财,变卖田产,追收
店钱,援例上纳者,亦皆入焉。专以贮银,故又谓之银库。弘治时,内府供应繁
多,每收太仓银入内库。又置南京银库。正德时,内承运库中官数言内府财用不
充,请支太仓银。户部执奏不能沮。嘉靖初,内府供应视弘治时,其后乃倍之。
初,太仓中库积银八百馀万两,续收者贮之两庑,以便支发。而中库不动,遂以
中库为老库,两庑为外库。及是时,老库所存者仅百二十万两。二十二年特令金
花、子粒银应解内库者,并送太仓备边用,然其后复入内库。三十七年令岁进内
库银百万两外,加预备钦取银,后又取没官银四十万两入内库。隆庆中,数取太
仓银入内库,承运库中官至以空紥下户部取之。廷臣疏谏,皆不听。又数取光禄
太仆银,工部尚书朱衡极谏,不听。初,世宗时,太仓所入二百万两有奇。至神
宗万历六年,太仓岁入凡四百五十馀万两,而内库岁供金花银外,又增买办银二
十万两以为常,后又加内操马刍料银七万馀两。久之,太仓、光禄、太仆银,括
取几尽。边赏首功,向发内库者,亦取之太仆矣。
凡甲字诸库,主事偕科道巡视。太仓库,员外郎、主事领之,而以给事中巡
视。嘉靖中,始两月一报出纳之数。时修工部旧库,名曰节慎库,以贮矿银。尚
书文明以给工价,帝诘责之,令以他银补偿,自是专以给内用焉。
其在外诸布政司、都司、直省府州县卫所皆有库,以贮金银、钱钞、丝帛、
赃罚诸物。巡按御史三岁一盘查。各运司皆有库贮银,岁终,巡盐御史委官察之。
凡府州县税课司局、河泊所,岁课、商税、鱼课、引由、契本诸课程,太祖令所
司解州县府司,以至於部,部札之库,其元封识,不擅发也。至永乐时,始委验
勘,中,方起解;至部复验,同,乃进纳。嘉靖时,建验试厅,验中,给进状寄
库。月逢九,会巡视库藏科道官,进库验收,不堪者驳易。正统十年设通济库於
通州。世宗时罢。隆庆初,密云、蓟州、昌平诸镇皆设库,收贮主客年例、军门
公费及抚赏、修边银云。
凡为仓库害者,莫如中官。内府诸库监收者,横索无厌。正德时,台州卫指
挥陈良纳军器,稽留八载,至乞食於市。内府收粮,增耗尝以数倍为率,其患如
此。诸仓初不设中官,宣德末,京、通二仓始置总督中官一人,后淮、徐、临、
德诸仓亦置监督,漕輓军民被其害。世宗用孙交、张孚敬议,撤革诸中官,惟
督诸仓者如故。久之,从给事中管怀理言,乃罢之。
初,天下府库各有存积,边饷不借支於内,京师不收括於外。成化时,巡盐
御史杨澄始请发各盐运提举司赃罚银入京库。弘治时,给事中曾昂请以诸布政司
公帑积贮征徭羡银,尽输太仓。尚书周经力争之,以为有不足者,以识造、赏赉、
斋醮、土木之故,必欲尽括天下财,非藏富於民意也。至刘瑾用事,遂令各省库
藏尽输京师。世宗时,闽、广进羡馀,户部请责他省巡按,岁一奏献如例。又以
太仓库匮,运南户部库银八十万两实之。而户部条上理财事宜,临、德二仓积银
二十万两,录以归太仓。隆庆初,遣四御史分行天下,搜括库银。神宗时,御史
萧重望请核府县岁额银进部,未报上。千户何其贤乞敕内官与己督之,帝竟从其
请,由是外储日就耗。至天启中,用操江巡抚范济世策,下敕督岁进,收括靡有
遗矣。南京内库颇藏金银珍宝,魏忠贤矫旨取进,盗窃一空。内外匮竭,遂至於
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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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29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食货四

○盐法 茶法
煮海之利,历代皆官领之。太祖初起,即立盐法,置局设官,令商人贩鬻,
二十取一,以资军饷。既而倍征之,用胡深言,复初制。丙午岁,始置两淮盐官。
吴元年置两浙。洪武初,诸产盐地次第设官。都转运盐使司六:曰两淮,曰两浙,
曰长芦,曰山东,曰福建,曰河东。盐课提举司七:曰广东,曰海北,曰四川,
曰云南;云南提举司凡四,曰黑盐井,白盐井,安宁盐井,五井。又陕西灵州盐
课司一。
两淮所辖分司三,曰泰州,曰淮安,曰通州;批验所二,曰仪真,曰淮安;
盐场三十,各盐课司一。洪武时,岁办大引盐三十五万二千馀引。弘治时,改办
小引盐,倍之。万历时同。盐行直隶之应天、宁国、太平、扬州、凤阳,庐州、
安庆、池州、淮安九府,滁、和二州,江西、湖广二布政司,河南之河南、汝宁、
南阳三府及陈州。正统中,贵州亦食淮盐。成化十八年,湖广衡州、永州改行海
北盐。正德二年,江西赣州、南安、吉安改行广东盐。所输边,甘肃、延绥、宁
夏、宣府、大同、辽东、固原、山西神池诸堡。上供光禄寺、神宫监、内官监。
岁入太仓馀盐银六十万两。
两浙所辖分司四,曰嘉兴,曰松江,曰宁绍、曰温台;批验所四,曰杭州,
曰绍兴,曰嘉兴,曰温州;盐场三十五,各盐课司一。洪武时,岁办大引盐二十
二万四百馀引。弘治时,改办小引盐,倍之。万历时同。盐行浙江,直隶之松江、
苏州、常州、镇江、微州五府及广德州,江西之广信府。所输边,甘肃、延绥、
宁夏、固原、山西神池诸堡。岁入太仓馀盐银十四万两。
明初,置北平河间盐运司,后改称河间长芦。所辖分司二,曰沧州,曰青州;
批验所二,曰长芦,曰小直沽;盐场二十四,各盐课司一。洪武时,岁办大引盐
六万三干一百馀引。弘治时,改办小引盐十八万八百馀引。万历时同。盐行北直
隶,河南之彰德、卫辉二府。所输边,宣府、大同、蓟州。上供郊庙百神祭祀、
内府羞膳及给百官有司。岁入太仓馀盐银十二万两。
山东所辖分司二,曰胶莱,曰滨乐;批验所一,曰泺口;盐场十九,各盐课
司一。洪武时,岁办大引盐十四万三千三百馀引。弘治时,改办小引盐,倍之。
万历时,九万六千一百馀引。盐行山东,直隶徐、邳、宿三州,河南开封府,后
开封改食河东盐。所输边,辽东及山西神池诸堡。岁入太仓馀盐银五万两。
福建所辖盐场七,各盐课司一。洪武时,岁办大引盐十万四千五百馀引。弘
治时,增七百馀引。万历时,减千引。其引曰依山,曰附海。依山纳折色。附海
行本色,神宗时亦改折色。盐行境内。岁入太仓银二万二千馀两。
河东所辖解盐,初设东场分司於安邑,成祖时,增设西场於解州,寻复并於
东。正统六年复置西场分司。弘治二年增置中场分司。洪武时,岁办小引盐三十
万四千引。弘治时,增入万引。万历中,又增二十万引。盐行陕西之西安、汉中、
延安、凤翔四府,河南之归德、怀庆、河南、汝宁、南阳五府及汝州,山西之平
阳、潞安二府,泽、沁、辽三州。地有两见者,盐得兼行。隆庆中,延安改食灵
州池盐。崇祯中,凤翔、汉中二府亦改食灵州盐。岁入太仓银四千馀两,给宣府
镇及大同代府禄粮,抵补山西民粮银,共十九万两有奇。
陕西灵州有大小盐池,又有漳县盐井、西和盐井。洪武时,岁办盐,西和十
三万一千五百斤有奇,漳县五十一万五千六百斤有奇,灵州二百八十六万七千四
百斤有奇。弘治时同。万历时,三处共办千二百五十三万七千六百馀斤。盐行陕
西之巩昌、临洮二府及河州。岁解宁夏、延绥、固原饷银三万六千馀两。
广东所辖盐场十四,海北所辖盐场十五,各盐课司一。洪武时,岁办大引盐,
广东四万六千八百馀引,海北二万七千馀引。弘治时,广东如旧,海北万九千四
百馀引。万历时,广东小引生盐三万二百馀引,小引熟盐三万四千六百馀引;海
北小引正耗盐一万二千四百馀引。盐有生有熟,熟贵生贱。广东盐行广州、肇庆、
惠州、韶州、南雄、潮州六府。海北盐行广东之雷州、高州、廉州、琼州四府,
湖广之桂阳、郴二州,广西之桂林、柳州、梧州、浔州、庆远、南宁、平乐、太
平、思明、镇安十府,田、龙、泗城、奉议、利五州。岁入太仓盐课银万一千馀
两。
四川盐井辖盐课司十七。洪武时,岁办盐一千一十二万七千馀斤。弘治时,
办二千一十七万六千馀斤。万历中,九百八十六万一千馀斤。盐行四川之成都、
叙州、顺庆、保宁、夔州五府,潼川、嘉定、广安、雅、广元五州县。岁解陕西
镇盐课银七万一千余两。
云南黑盐井辖盐课司三,白盐井、安宁盐井各辖盐课司一,五井辖盐课司七。
洪武时,岁办大引盐万七千八百馀引。弘治时,各井多寡不一。万历时与洪武同。
盐行境内。岁入太仓盐课银三万五千余两。
成祖时,尝设交阯提举司,其后交阯失,乃罢。辽东盐场不设官,军馀煎办,
召商易粟以给军。凡大引四百斤,小引二百斤。
盐所产不同:解州之盐风水所结,宁夏之盐刮地得之,淮、浙之盐熬波,川、
滇之盐汲井,闽、粤之盐积卤,淮南之盐煎,淮北之盐晒,山东之盐有煎有晒,
此其大较也。
有明盐法,莫善於开中。洪武三年,山西行省言:“大同粮储,自陵县运至
太和岭,路远费烦。请令商人於大同仓入米一石,太原仓入米一石三斗,给淮盐
一小引。商人鬻毕,即以原给引目赴所在官司缴之。如此则转运费省而边储充。”
帝从之。召商输粮而与之盐,谓之开中。其后各行省边境,多召商中盐以为军储。
盐法边计,相辅而行。
四年定中盐例,输米临濠、开封、陈桥、襄阳、安陆、荆州、归州、大同、
太原、孟津、北平、河南府、陈州、北通州诸仓,计道里近远,自五石至一石有
差。先后增减,则例不一,率视时缓急,米直高下,中纳者利否。道远地险,则
减而轻之。编置勘合及底簿,发各布政司及都司、卫所。商纳粮毕,书所纳粮及
应支盐数,赍赴各转运提举司照数支盐。转运诸司亦有底簿比照,勘合相符,则
如数给与。鬻盐有定所,刊诸铜版,犯私盐者罪至死,伪造引者如之,盐与引离,
即以私盐论。
成祖即位,以北京诸卫粮乏,悉停天下中盐,专於京卫开中。惟云南金齿卫、
楚雄府,四川盐井卫,陕西甘州卫,开中如故。不数年,京卫粮米充羡,而大军
征安南多费,甘肃军粮不敷,百姓疲转运。迨安南新附,饷益难继,於是诸所复
召商中盐,他边地复以次及矣。
仁宗立,以钞法不通,议所以敛之之道。户部尚书夏原吉请令有钞之家中盐,
遂定各盐司中盐则例,沧州引三百贯,河东、山东半之,福建、广东百贯。宣德
元年停中钞例。三年,原吉以北京官吏、军、匠粮饷不支,条上预备策,言:“
中盐旧则太重,商贾少至,请更定之。”乃定每引自二斗五升至一斗五升有差,
召商纳米北京。户部尚书郭敦言:“中盐则例已减,而商来者少,请以十分为率,
六分支与纳米京仓者,四分支与辽东、永平、山海、甘肃、大同、宣府、万全已
纳米者。他处中纳悉停之。”又言:“洪武中,中盐客商年久物故,代支者多虚
冒,请按引给钞十锭。”帝皆从之,而命倍给其钞。甘肃、宁夏、大同、宣府、
独石、永平道险远,趋中者少,许寓居官员及军馀有粮之家纳米豆中盐。
正统三年,宁夏总兵官史昭以边军缺马,而延庆、平凉官吏军民多养马,乃
奏请纳马中盐。上马一匹与盐百引,次马八十引。既而定边诸卫递增二十引。其
后河州中纳者,上马二十五引,中减五引;松潘中纳者,上马三十五引,中减五
引。久之,复如初制。中马之始,验马乃掣盐,既而纳银於官以市马,银入布政
司,宗禄、屯粮、修边、振济展转支销,银尽而马不至,而边储亦自此告匮矣。
於是召商中淮、浙、长庐盐以纳之,令甘肃中盐者,淮盐十七,浙盐十三。淮盐
惟纳米麦,浙盐兼收豌豆、青稞。因淮盐直贵,商多趋之,故令淮、浙兼中也。
明初仍宋、元旧制,所以优恤灶户者甚厚,给草场以供樵采,堪耕者许开垦,
仍免其杂役,又给工本米,引一石。置仓於场,岁拨附近州县仓储及兑军馀米以
待给,兼支钱钞,以米价为准。寻定钞数,淮、浙引二贯五百文,河间、广东、
海北、山东、福建、四川引二贯。灶户杂犯死罪以上止予杖,计日煎盐以赎。后
设总催,多朘削灶户。至正统时,灶户贫困,逋逃者多,松江所负课六十馀万。
民诉於朝,命直隶巡抚周忱兼理盐课。忱条上铸铁釜、恤卤丁、选总催、严私贩
四事,且请於每年正课外,带徵逋课。帝从其请。命分逋课为六,以六载毕徵。
当是时,商人有自永乐中候支盐,祖孙相代不得者。乃议仿洪武中例,而加
钞锭以偿之,愿守支者听。又以商人守支年久,虽减轻开中,少有上纳者,议他
盐司如旧制,而淮、浙、长芦以十分为率,八分给守支商,曰常股,二分收贮於
官,曰存积,遇边警,始召商中纳。常股、存积之名由此始。凡中常股者价轻,
中存积者价重,然人甚苦守支,争趋存积,而常股壅矣。景帝时,边圉多故,存
积增至六分。中纳边粮,兼纳谷草、秋青草,秋青草三当谷草二。
广东之盐,例不出境,商人率市守关吏,越市广西。巡抚叶盛以为任之则废
法,禁之则病商,请令入米饷边,乃许出境,公私交利焉。成化初,岁洊灾,
京储不足,召商於淮、徐、德州水次仓中盐。
旧例中盐,户部出榜召商,无径奏者。富人吕铭等托势要奏中两淮存积盐,
中旨允之。户部尚书马昂不能执正,盐法之坏自此始。势豪多搀中,商人既失利,
江南、北军民因造遮洋大船,列械贩盐。乃为重法,私贩、窝隐俱论死,家属徙
边卫,夹带越境者充军。然不能遏止也。十九年颇减存积之数,常股七分,而存
积三分。然商人乐有见盐,报中存积者争至,遂仍增至六分。淮、浙盐犹不能给,
乃配支长庐、山东以给之。一人兼支数处,道远不及亲赴,边商辄贸引於近地富
人。自是有边商、内商之分。内商之盐不能速获,边商之引又不贱售,报中寝怠,
存积之滞遂与常股等。宪宗末年,阉宦窃势,奏讨淮、浙盐无算,两淮积欠至五
百馀万引,商引壅滞。
至孝宗时,而买补馀盐之议兴矣。馀盐者,灶户正课外所馀之盐也。
洪武初制,商支盐有定场,毋许越场买补;勤灶有馀盐送场司,二百斤为一
引,给米一石。其盐召商开中,不拘资次给与。成化后,令商收买,而劝借米麦
以振贫灶。至是清理两淮盐法,侍郎李嗣请令商人买余盐补官引,而免其劝借,
且停各边开中,俟逋课完日,官为卖盐,三分价直,二充边储,而留其一以补商
人未交盐价。由是以馀盐补充正课,而盐法一小变。
明初,各边开中商人,招民垦种,筑台堡自相保聚,边方菽粟无甚贵之时。
成化间,始有折纳银者,然未尝著为令也。弘治五年,商人困守支,户部尚书叶
淇请召商纳银运司,类解太仓,分给各边。每引输银三四钱有差,视国初中米直
加倍,而商无守支之苦,一时太仓银累至百馀万。然赴边开中之法废,商屯撤业,
菠粟翔贵,边储日虚矣。
武宗之初,以盐法日坏,令大臣王琼、张宪等分道清理,而庆云侯周寿、寿
宁侯张鹤各令家人奏买长芦、两淮盐引。户部尚书韩文执不可,中旨许之。织造
太监崔杲又奏乞长芦盐一万二千引,户部以半予之。帝欲全予,大学士刘健等力
争,李东阳语尤切。帝不悦。健等复疏争,乃从部议。权要开中既多,又许买馀
盐,一引有用至十馀年者。正德二年始申截旧引角之令,立限追缴,而每引增纳
纸价及振济米麦。引价重而课壅如故矣。
先是成化初,都御史韩雍於肇庆、梧州、清远、南雄立抽盐厂,官盐一引,
抽银五分,许带馀盐四引,引抽银一钱。都御史秦纮许增带馀盐六引,抽银六钱。
及是增至九钱,而不复抽官引。引目积滞,私盐通行,乃用户部郎中丁致祥请,
复纮旧法。而他处商人夹带馀盐,掣割纳价,惟多至三百斤者始罪之。
淮、浙、长芦引盐,常股四分,以给各边主兵及工役振济之需;存积六分,
非国家大事,边境有警,未尝妄开。开必边臣奏讨,经部覆允,未有商人擅请及
专请淮盐者。弘治间,存积盐甚多。正德时,权幸遂奏开残盐,改存积、常股皆
为正课,且皆折银。边臣缓急无备,而势要占中卖窝,价增数倍。商人引纳银八
钱,无所获利,多不愿中,课日耗绌。奸黠者夹带影射,弊端百出。盐臣承中珰
风旨,复列零盐、所盐诸目以假之。世宗登极诏,首命裁革。未几,商人逯俊等
夤缘近幸,以增价为名,奏买残馀等盐。户部尚书秦金执不允,帝特令中两淮额
盐三十万引於宣府。金言:“奸人占中淮盐,卖窝罔利,使山东、长芦等盐别无
搭配,积之无用。亏国用,误边储,莫此为甚。”御史高世魁亦争之。诏减淮引
十万,分两浙、长芦盐给之。金复言:“宣、大俱重镇,不宜令奸商自择便利,
但中宣府。”帝可之。已而俊等请以十六人中宣府,十一人中大同,竟从其请。
嘉靖五年从给事中管律奏,乃复常股存积四六分之制。然是时馀盐盛行,正
盐守支日久,愿中者少;馀盐第领勘合,即时支卖,愿中者多。自弘治时以馀盐
补正课,初以偿逋课,后令商人纳价输部济边。至嘉靖时,延绥用兵,辽左缺饷,
尽发两淮馀盐七万九千馀引於二边开中。自是馀盐行。其始尚无定额,未几,两
淮增引一百四十馀万,每引增馀盐二百六十五斤。引价,淮南纳银一两九钱,淮
北一两五钱,又设处置、科罚名色,以苛敛商财。於是正盐未派,先估馀盐,商
灶俱困。奸黠者藉口官买馀盐,夹贩私煎。法禁无所施,盐法大坏。
十三年,给事中管怀理言:“盐法之坏,其弊有六。开中不时,米价腾贵,
召籴之难也。势豪大家,专擅利权,报中之难也。官司科罚,吏胥侵索,输纳之
难也。下场挨掣,动以数年,守支之难也。定价太昂,息不偿本,取赢之难也。
私盐四出,官盐不行,市易之难也。有此六难,正课壅矣,而司计者因设馀盐以
佐之。馀盐利厚,商固乐从,然不以开边而以解部,虽岁入距万,无益军需。尝
考祖宗时,商人中盐纳价甚轻,而灶户煎盐工本甚厚,今盐价十倍於前,而工本
不能十一,何以禁私盐使不行也?故欲通盐法,必先处馀盐,欲处馀盐,必多减
正价。大抵正盐贱,则私贩自息。今宜定价,每引正盐银五钱,馀盐二钱五分,
不必解赴太仓,俱令开中关支,馀盐以尽收为度。正盐价轻,既利於商;馀盐收
尽,又利於灶。未有商灶俱利,而国课不充者也。”事下所司,户部覆,以为馀
盐银仍解部如故,而边饷益虚矣。至二十年,帝以变乱盐法由馀盐,敕罢之。淮、
浙、长芦悉复旧法,夹带者割没入官,应变卖者以时估为准。御史吴琼又请各边
中盐者皆输本色。然令甫下,吏部尚书许讃即请复开余盐以足边用。户部覆从
之,馀盐复行矣。
先是,十六年令两浙僻邑,官商不行之处,山商每百斤纳银八分,给票行盐。
其后多侵夺正引,官商课缺,引壅二百万,候掣必五六载。於是有预徵、执抵、
季掣之法。预徵者,先期输课,不得私为去留。执抵者,执现在运盐水程,复持
一引以抵一引。季掣,则以纳课先后为序,春不得迟於夏,夏不得超於春也。然
票商纳税即掣卖,预徵诸法徒厉引商而已。灵州盐池,自史昭中马之议行,边饷
亏缺,甘肃米直石银五两,户部因奏停中马,召商纳米中盐。
二十七年令开中者止纳本色粮草。三十二年令河东以六十二万引为额,合正
馀盐为一,而革馀盐名。时都御史王绅、御史黄国用议:两淮灶户馀盐,每引官
给银二钱,以充工本,增收三十五万引,名为工本盐。令商人中额盐二引,带中
工本盐一引,抵主兵年例十七万六千两有奇。从其请。
初,淮盐岁课七十万五千引,开边报中为正盐,后益馀盐纳银解部。至是通
前额凡一百五万引,额增三之一。行之数年,积滞无所售,盐法壅不行。言事者
屡陈工本为盐赘疣。户部以国用方绌,年例无所出,因之不变。江西故行淮盐三
十九万引,后南安、赣州、吉安改行广盐,惟南昌诸府行淮盐二十七万引。既而
私贩盛行,袁州、临江、瑞州则私食广盐,抚州、建昌私食福盐。於是淮盐仅行
十六万引。数年之间,国计大绌。巡抚马森疏其害,请於峡江县建桥设关,扼闽、
广要津,尽复淮盐额,稍增至四十七万引。未久桥毁,增额二十万引复除矣。
三十九年,帝欲整盐法,乃命副都御史鄢懋卿总理淮、浙、山东、长芦盐法。
懋卿,严嵩党也,苞苴无虚日。两淮额盐银六十一万有奇,自设工本盐,增九十
万,懋卿复增之,遂满百万。半年一解。又搜括四司残盐,共得银几二百万,一
时诩为奇功。乃立克限法,每卒一人,季限获私盐有定数;不及数,辄削其雇
役钱。逻卒经岁有不得支一钱者,乃共为私贩,以矣大利,甚至劫估舶,诬以盐
盗而执之,流毒遍海滨矣。嵩失势,巡盐御史徐爌言:“两淮盐法,曰常股,
曰存积,曰水乡,共七十万引有奇。引二百斤,纳银八分。永乐以后,引纳粟二
斗五升,下场关支,四散发卖,商人之利亦什五焉。近年,正盐之外,加以馀盐;
馀盐之外,又加工本;工本不足,乃有添单;添单不足,又加添引。懋卿趋利目
前,不顾其后,是误国乱政之尤者。方今灾荒叠告,盐场淹没,若欲取盈百万,
必至逃亡。弦急欲绝,不棘於此。”於是悉罢懋卿所增者。
四十四年,巡盐御史朱炳如奏罢两淮工本盐。自叶淇变法,边储多缺。嘉靖
八年以后,稍复开中,边商中引,内商守支。末年,工本盐行,内商有数年不得
掣者,於是不乐买引,而边商困,因营求告掣河盐。河盐者,不上廪囷,在河径
自超掣,易支而获利捷。河盐行,则守支存积者愈久,而内商亦困,引价弥贱。
於是奸人专以收买边引为事,名曰囤户,告掣河盐,坐规厚利。时复议於正盐外
附带馀盐,以抵工本之数,囤户因得贱卖馀盐而贵售之,边商与内商愈困矣。隆
庆二年,屯盐都御史庞尚鹏疏言:“边商报中,内商守支,事本相须。但内商安
坐,边商远输,劳逸不均,故掣河盐者以惠边商也。然河盐既行,淮盐必滞,内
商无所得利,则边商之引不售。今宜停掣河盐,但别边商引价,自见引及起纸关
引到司勘合,别为三等,定银若干。边商仓钞已到,内商不得留难。盖河盐停则
淮盐速行,引价定则开中自多,边商内商各得其愿矣。”帝从之。四年,御史李
学诗议罢官买馀盐。报可。
是时广西古田平,巡抚都御史殷正茂请官出资本买广东盐,至桂林发卖,七
万馀包可获利二万二千有奇。从之。
自嘉靖初,复常股四分,存积六分之制。后因各边多故,常股、存积并开,
淮额岁课七十万五千馀引,又增各边新引岁二十万。万历时,以大工搜远年违没
废引六十馀万,胥出课额之外,无正盐,止令商买补馀盐。馀盐久尽,惟计引重
科,加煎飞派而已。时两淮引价馀银百二十馀万增至百四十五万,新引日益,正
引日壅。千户尹英请配卖没官盐,可得银六万两。大学士张位等争之。二十六年,
以鸿胪寺主簿田应璧奏,命中官鲁保鬻两淮没官馀盐。给事中包见捷极陈利害。
不听。保既视事,遂议开存积盐。户部尚书杨俊民言:“明旨核没官盐,而存积
非没官也。额外加增,必亏正课。保奏不可从。”御史马从骋亦争之。俱不听。
保乃开存积八万引,引重五百七十斤,越次超掣,压正盐不行。商民大扰,而奸
人蜂起。董琏、吴应麒等争言盐利。山西、福建诸税监皆领盐课矣。百户高时夏
奏浙、闽馀盐岁可变价三十万两,巡抚金学会勘奏皆罔。疏入不省。於是福建解
银万三千两有奇,浙江解三万七千两有奇,借名苛敛,商困引壅。户部尚书赵世
卿指其害由保,因言:“额外多取一分,则正课少一分,而国计愈绌,请悉罢无
名浮课。”不报。三十四年夏至明年春,正额逋百馀万,保亦惶惧,请罢存积引
盐。保寻死。有旨罢之,而引斤不能减矣。
李太后薨,帝用遗诰蠲各运司浮课,商困稍苏,而旧引壅滞。户部上盐法十
议,正行见引,附销积引,以疏通之。巡盐御史龙遇奇立盐政纲法,以旧引附见
引行,淮南编为十纲,淮北编为十四纲,计十馀年,则旧引尽行。从之。天启时,
言利者恣搜括,务增引超掣。魏忠贤党郭兴治、崔呈秀等,巧立名目以取之,所
入无算。论者比之绝流而渔。崇祯中,给事中黄承昊条上盐政,颇欲有所厘革。
是时兵饷方大绌,不能行也。
初,诸王府则就近地支盐,官民户口食盐皆计口纳钞,自行关支。而官吏食
盐多冒增口数,有一官支二千馀斤,一吏支五百馀斤者。乃限吏典不得过十口,
文武官不过三十口;大口钞十二贯支盐十二斤,小口半之。景泰三年始以盐折给
官吏俸粮,以百四十斤当米一石。京官岁遣吏下场,恣为奸利。锦衣吏益暴,率
联巨舰私贩,有司不能诘。巡盐御史乃定百司食盐数,攟束以给吏,禁毋下场。
纳钞、僦輓,费无所出,吏多亡。嘉靖中,吏部郎中陆光祖言於尚书严讷,疏
请革之。自后百司停支食盐,惟户部及十三道御史岁支如故。军民计口纳钞者,
浙江月纳米三升,卖盐一斤,而商贾持盐赴官,官为敛散,追徵之急过於租赋。
正统时,从给事中鲍辉言,令民自买食盐於商,罢纳米令,且鬻十斤以下者勿以
私盐论,而盐钞不除。后条鞭法行,遂编入正赋。
巡盐之官,洪、永时,尝一再命御史视盐课。正统元年始命侍郎何文渊、王
佐,副都御史朱与言提督两淮、长芦、两浙盐课,命中官御史同往。未几,以盐
法已清,下敕召还。后遂令御史视鹾,依巡按例,岁更代以为常。十一年以山东
诸盐场隶长芦巡盐御史。十四年命副都御史耿九畴清理两淮盐法。成化中,特遣
中官王允中、佥都御史高明整治两淮盐法。明请增设副使一人,判官二人。孝宗
初,盐法坏,户部尚书李敏请简风宪大臣清理,乃命户部侍郎李嗣於两淮,刑部
侍郎彭韶於两浙,俱兼都御史,赐敕遣之。弘治十四年,佥都御史王璟督理两淮
盐法。正德二年,两淮则佥都御史王琼,闽、浙则佥都御史张宪。后惟两淮赋重,
时遣大臣。十年,则刑部侍郎蓝章。嘉靖七年,则副都御史黄臣。三十二年,则
副都御史王绅。至三十九年,特命副都御史鄢懋卿总理四运司,事权尤重。自隆
庆二年,副都御史庞尚鹏总理两淮、长芦、山东三运司后,遂无特遣大臣之事。
番人嗜乳酪,不得茶,则困以病。故唐、宋以来,行以茶易马法,用制羌、
戎,而明制尤密。有官茶,有商茶,皆贮边易马。官茶间徵课钞,商茶输课略如
盐制。
初,太祖令商人於产茶地买茶,纳钱请引。引茶百斤,输钱二百,不及引曰
畸零,别置由帖给之。无由、引及茶引相离者,人得告捕。置茶局批验所,称较
茶引不相当,即为私茶。凡犯私茶者,与私盐同罪。私茶出境,与关隘不讥者,
并论死。后又定茶引一道,输钱千,照茶百斤;茶由一道,输钱六百,照茶六十
斤。既,又令纳钞,每引由一道,纳钞一贯。
洪武初,定令:凡卖茶之地,令宣课司三十取一。四年,户部言:“陕西汉
中、金州、石泉、汉阴、平利、西乡诸县,茶园四十五顷,茶八十六万馀株。四
川巴茶三百十五户,茶二百三十八万馀株。宜定令每十株官取其一。无主茶园,
令军士薅采,十取其八,以易番马。”从之。於是诸产茶地设茶课司,定税额,
陕西二万六千斤有奇,四川一百万斤。设茶马司於秦、洮、河、雅渚州,自碉门、
黎、雅抵朵甘、乌思藏,行茶之地五千馀里。山后归德诸州,西方诸部落,无不
以马售者。
碉门、永宁、筠、连所产茶,名曰剪刀粗叶,惟西番用之,而商贩未尝出境。
四川茶盐都转运使言:“宜别立茶局,徵其税,易红缨、毡衫、米、布、椒、蜡
以资国用。而居民所收之茶,依江南给引贩卖法,公私两便。”於是永宁、成都、
筠、连皆设茶局矣。
川人故以茶易毛布、毛缨诸物以偿茶课。自定课额,立仓收贮,专用以市马,
民不敢私采,课额每亏,民多赔纳。四川布政司以为言,乃听民采摘,与番易货。
又诏天全六番司民,免其徭役,专令蒸乌茶易马。
初制,长河西等番商以马入雅州易茶,由四川严州卫入黎州始达。茶马司定
价,马一匹,茶千八百斤,於碉门茶课司给之。番商往复迂远,而给茶太多。严
州卫以为言,请置茶马司於严州,而改贮碉门茶於其地,且验马高下以为茶数。
诏茶马司仍旧,而定上马一匹,给茶百二十斤,中七十斤,驹五十斤。
三十年改设秦州茶马司於西宁,敕右军都督曰:“近者私茶出境,互市者少,
马日贵而茶日贱,启番人玩侮之心。檄秦、蜀二府,发都司官军於松潘、碉门、
黎、雅、河州、临洮及入西番关口外,巡禁私茶之出境者。”又遣驸马都尉谢达
谕蜀王椿曰:“国家榷茶,本资易马。边吏失讥,私贩出境,惟易红缨杂物。使
番人坐收其利,而马入中国者少,岂所以制戎狄哉!尔其谕布政司、都司,严为
防禁,毋致失利。”
当是时,帝绸缪边防,用茶易马,固番人心,且以强中国。尝谓户部尚书郁
新:“用陕西汉中茶三百万斤,可得马三万匹,四川松、茂茶如之。贩鬻之禁,
不可不严。”以故遣佥都御史邓文铿等察川、陕私茶;驸马都尉欧阳伦以私茶坐
死。又制金牌信符,命曹国公李景隆赍入番,与诸番要约,篆文上曰“皇帝圣旨”,
左曰“合当差发”,右曰“不信者斩”。凡四十一面:洮州火把藏思囊日等族,
牌四面,纳马三千五十匹;河州必里卫西番二十九族,牌二十一面,纳马七千七
百五匹;西宁曲先、阿端、罕东、安定四卫,巴哇、申中、申藏等族,牌十六面,
纳马三千五十匹。下号金牌降诸番,上号藏内府以为契,三岁一遣官合符。其通
道有二,一出河州,一出碉门,运茶五十馀万斤,获马万三千八百匹。太祖之驭
番如此。
永乐中,帝怀柔远人,递增茶斤。由是市马者多,而茶不足。茶禁亦稍驰,
多私出境。碉门茶马司至用茶八万馀斤,仅易马七十匹,又多瘦损。乃申严茶禁,
设洮州茶马司,又设甘肃茶马司於陕西行都司地。十三年特遣三御史巡督陕西茶
马。
太祖之禁私茶也,自三月至九月,月遣行人四员,巡视河州、临洮、碉门、
黎、雅。半年以内,遣二十四员,往来旁午。宣德十年,乃定三月一遣。自永乐
时停止金牌信符,至是复给。未几,番人为北狄所侵掠,徙居内地,金牌散失。
而茶司亦以茶少,止以汉中茶易马,且不给金牌,听其以马入贡而已。
先是,洪武末,置成都、重庆、保宁、播州茶仓四所,令商人纳米中茶。宣
德中,定官茶百斤,加耗什一。中茶者,自遣人赴甘州、西宁,而支盐於淮、浙
以偿费。商人恃文凭恣私贩,官课数年不完。正统初,都御史罗亨信言其弊,乃
罢运茶支盐例,令官运如故,以京官总理之。
景泰中,罢遣行人。成化三年命御史巡茶陕西。番人不乐御史,马至日少。
乃取回御史,仍遣行人,且令按察司巡察。已而巡察不专,兵部言其害,乃复遣
御史,岁一更,著为令。又以岁饥待振,复令商纳粟中茶,且令茶百斤折银五钱。
商课折色自此始。
弘治三年,御史李鸾言:“茶马司所积渐少,各边马耗,而陕西诸郡岁稔,
无事易粟。请於西宁、河西、洮州三茶马司召商中茶,每引不过百斤,每商不过
三十引,官收其十之四,馀者始令货卖,可得茶四十万斤,易马四千匹,数足而
止。”从之。十二年,御史王宪又言:“自中茶禁开,遂令私茶莫遏,而易马不
利。请停粮茶之例。异时或兵荒,乃更图之。”部覆从其请。四川茶课司旧徵数
十万斤易马。永乐以后,番马悉由陕西道,川茶多浥烂。乃令以三分为率,一分
收本色,二分折银,粮茶停二年。延绥饥,复召商纳粮草,中四百万斤。寻以御
史王绍言,复禁止,并罢正额外召商开中之例。
十六年取回御史,以督理马政都御史杨一清兼理之。一清复议开中,言:“
召商买茶,官贸其三之一,每岁茶五六十万斤,可得马万匹。”帝从所请。正德
元年,一清又建议,商人不愿领价者,以半与商,令自卖。遂著为例永行焉。一
清又言金牌信符之制当复,且请复设巡茶御史兼理马政。乃复遣御史,而金牌以
久废。卒不能复。后武宗宠番僧,许西域人例外带私茶。自是茶法遂坏。
番人之市马也,不能辩权衡,止订篦中马。篦大,则官亏其直;小,则商病
其繁。十年巡茶御史王汝舟酌为中制,每千斤为三百三十篦。
嘉靖三年,御史陈讲以商茶低伪,悉徵黑茶,地产有限,乃第茶为上中二品,
印烙篦上,书商名而考之。旋定四川茶引五万道,二万六千道为腹引,二万四千
道为边引。芽茶引三钱,叶茶引二钱。中茶至八十万斤而止,不得太滥。
十五年,御史刘良卿言:“律例:‘私茶出境与关隘失察者,并凌迟处死。’
盖西陲藩篱,莫切於诸番。番人恃茶以生,故严法以禁之,易马以酬之,以制番
人之死命,壮中国之藩篱,断匈奴之右臂,非可以常法论也。洪武初例,民间蓄
茶不得过一月之用。弘治中,召商中茶,或以备振,或以储边,然未尝禁内地之
民使不得食茶也。今减通番之罪,止於充军。禁内地之茶,使不得食,又使商私
课茶,悉聚於三茶马司。夫茶司与番为邻,私贩易通,而禁复严於内郡,是驱民
为私贩而授之资也。
以故大奸阑出而漏网,小民负升斗而罹法。今计三茶马司所贮,洮河足三年,
西宁足二年,而商、私、课茶又日益增,积久腐烂而无所用。茶法之弊如此。番
地多马而无所市,吾茶有禁而不得通,其势必相求,而制之之机在我。今茶司居
民,窃易番马以待商贩,岁无虚日,及官易时,而马反耗矣。请敕三茶马司,止
留二年之用,每年易马当发若干。正茶之外,分毫毋得夹带。令茶价踊贵,番人
受制,良马将不可胜用。且多开商茶,通行内地,官榷其半以备军饷,而河、兰、
阶、岷诸近番地,禁卖如故,更重通番之刑如律例。洮、岷、河责边备道,临洮、
兰州责陇右分巡,西宁责兵备,各选官防守。失察者以罢软论。”奏上,报可。
於是茶法稍饬矣。
御史刘仑、总督尚书王以旂等,请复给诸番金牌信符。兵部议,番族变诈不
常,北狄抄掠无已,金牌亟给亟失,殊损国体。番人纳马,意在得茶,严私贩之
禁,则番人自顺,虽不给金牌,马可集也。若私贩盛行,吾无以系其心、制其命,
虽给金牌,马亦不至。乃定议发勘合予之。
其后陕西岁饥,茶户无所资,颇逋课额。三十六年,户部以全陕灾震,边饷
告急,国用大绌,上言:“先时,正额茶易马之外,多开中以佐公家,有至五百
万斤者。近者御史刘良卿亦开百万,后止开正额八十万斤,并课茶、私茶通计仅
九十馀万。
宜下巡茶御史议,召商多中。”御史杨美益言:“岁祲民贫,即正额尚多亏损,
安有赢羡。今第宜守每年九十万斤招番易马之规。凡通内地以息私贩,增开中以
备振荒,悉从停罢,毋使与马分利。”户部以帑藏方匮,请如弘治六年例,易马
外仍开百万斤,召纳边镇以备军饷。诏从之。末年,御史潘一桂言:“增中商茶
颇壅滞,宜裁减十四五。”又言:“松潘与洮、河近,私茶往往阑出,宜停松潘
引目,申严入番之禁。”皆报可。
四川茶引之分边腹也,边茶少而易行,腹茶多而常滞。隆庆三年裁引万二千,
以三万引属黎、雅,四千引属松潘诸边,四千引留内地,税银共万四千余两,解
部济边以为常。
五年令甘州仿洮、河、西宁事例,岁以六月开中,两月内中马八百匹。立赏
罚例,商引一二年销完者赏有差,逾三年者罪之,没其附带茶。
万历五年,俺答款塞,请开茶市。御史李时成言:“番以茶为命,北狄若得,
藉以制番,番必从狄,贻患匪细。部议给百馀篦,而勿许其市易。自刘良卿驰内
地之禁,杨美益以为非,其后复禁止。十三年,以西安、凤翔、汉中不与番邻,
开其禁,招商给引,抽十三入官,馀听自卖。御史钟化民以私茶之阑出多也,请
分任责成。陕之汉中,关南道督之,府佐一人专驻鱼渡坝;川之保宁,川北道督
之,府佐一人专驻鸡猴坝。率州、县官兵防守。”从之。
中茶易马,惟汉中、保宁,而湖南产茶,其直贱,商人率越境私贩,中汉中、
保宁者,仅一二十引。茶户欲办本课,辄私贩出边,番族利私茶之贱,因不肯纳
马。二十三年,御史李楠请禁湖茶,言:“湖茶行,茶法、马政两弊,宜令巡茶
御史召商给引,愿报汉、兴、保、夔者,准中。越境下湖南者,禁止。且湖南多
假茶,食之刺口破腹,番人亦受其害。”既而御史徐侨言:“汉、川茶少而直高,
湖南茶多而直下。湖茶之行,无妨汉中。汉茶味甘而薄,湖茶味苦,於酥酪为宜,
亦利番也。但宜立法严核,以遏假茶。”户部折衷其议,以汉茶为主,湖茶佐之。
各商中引,先给汉、川毕,乃给湖南。如汉引不足,则补以湖引。报可。
二十九年,陕西巡按御史毕三才言:“课茶徵输,岁有定额。先因茶多馀积,
园户解纳艰难,以此改折。今商人绝迹,五司茶空。请令汉中五州县仍输本色,
每岁招商中五百引,可得马万一千九百馀匹。”部议,西宁、河、洮、岷、甘、
庄浪六茶司共易马九千六百匹,著为令。天启时,增中马二千四百匹。
明初严禁私贩,久而奸弊日生。洎乎末造,商人正引之外,多给赏由票,使
得私行。番人上驷尽入奸商,茶司所市者乃其中下也。番得茶,叛服自由;而将
吏又以私马窜番马,冒支上茶。茶法、马政、边防於是俱坏矣。
其他产茶之地,南直隶常、卢、池、徽,浙江湖、严、衢、绍,江西南昌、
饶州、南康、九江、吉安,湖广武昌、荆州、长沙、宝庆,四川成都、重庆、嘉
定、夔、泸,商人中引则於应天、宜兴、杭州三批验所,徵茶课则於应天之江东
瓜埠。自苏、常、镇、徽、广德及浙江、河南、广西、贵州皆徵钞,云南则徵银。
其上供茶,天下贡额四千有奇,福建建宁所贡最为上品,有探春、先春、次
春、紫笋及荐新等号。旧皆采而碾之,压以银板,为大小龙团。太祖以其劳民,
罢造,惟令采茶芽以进,复上供户五百家。凡贡茶,第按额以供,不具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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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29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食货五

○钱钞 坑冶(附铁冶铜场) 商税 市舶 马市
钱币之兴,自九府圜法,历代遵用。钞始於唐之飞钱,宋之交会,金之交钞。
元世始终用钞,钱几废矣。
太祖初置宝源局於应天,铸“大中通宝”钱,与历代钱兼行。以四百文为一
贯,四十文为一两,四文为一钱。及平陈友谅,命江西行省置货泉局,颁大中通
宝钱,大小五等钱式。即位,颁“洪武通宝”钱,其制凡五等:曰“当十”、“
当五”、“当三”、“当二”、“当一”。“当十”钱重一两,馀递降至重一钱
止。各行省皆设宝泉局,与宝源局并铸,而严私铸之禁。洪武四年改铸大中、洪
武通宝大钱为小钱。初,宝源局钱铸“京”字於背,后多不铸,民间无“京”字
者不行,故改铸小钱以便之。寻令私铸钱作废铜送官,偿以钱。是时有司责民出
铜,民毁器皿输官,颇以为苦。而商贾沿元之旧习用钞,多不便用钱。
七年,帝乃设宝钞提举司。明年始诏中书省造大明宝钞,命民间通行。以桑
穰为料,其制方,高一尺,广六寸,质青色,外为龙文花栏。横题其额曰“大明
通行宝钞”。其内上两旁,复为篆文八字,曰“大明宝钞,天下通行”。中图钱
贯,十串为一贯。其下云“中书省奏准印造大明宝钞与铜钱通行使用,伪造者斩,
告捕者赏银二十五两,仍给犯人财产。”若五百文则画钱文为五串,馀如其制而
递减之。其等凡六:曰一贯,曰五百文、四百文、三百文、二百文、一百文。每
钞一贯,准钱千文,银一两;四贯准黄金一两。禁民间不得以金银物货交易,违
者罪之;以金银易钞者听。遂罢宝源、宝泉局。越二年,复设宝泉局,铸小钱与
钞兼行,百文以下止用钱。商税兼收钱钞,钱三钞七。十三年,以钞用久昏烂,
立倒钞法,令所在置行用库,许军民商贾以昏钞纳库易新钞,量收工墨直。会中
书省废,乃以造钞属户部,铸钱属工部,而改宝钞文“中书省”为“户部”,与
旧钞兼行。十六年,置户部宝钞广源库、广惠库;入则广源掌之,出则广惠掌之。
在外卫所军士,月盐皆给钞,各盐场给工本钞。十八年,天下有司官禄米皆给钞,
二贯五百文准米一石。
二十二年诏更定钱式:生铜一斤,铸小钱百六十,折二钱半之,“当三”至
“当十”,准是为差。更造小钞,自十文至五十文。二十四年谕榷税官吏,凡钞
有字贯可辩者,不问烂损,即收受解京,抑勒与伪充者罪之。二十五年设宝钞行
用库於东市,凡三库,各给钞三万锭为钞本,倒收旧钞送内府。令大明宝钞与历
代钱兼行,钞一贯准钱千文,提举司於三月内印造,十月内止,所造钞送内府充
赏赉。明年罢行用库,又罢宝泉局。时两浙、江西、闽、广民重钱轻钞,有以钱
百六十文折钞一贯者,由是物价翔贵,而钞法益坏不行。三十年乃更申交易用金
银之禁。
成祖初,犯者以奸恶论,惟置造首饰器皿,不在禁例。永乐二年诏犯者免死,
徙家戍兴州。陕西都司佥事张豫,坐抵易官钞论戍。江夏民父死,以银营葬具,
当戍边。帝以其迫於治葬,非玩法,特矜宥之。都御史陈瑛言:“比岁钞法不通,
皆缘朝廷出钞太多,收敛无法,以致物重钞轻。莫若暂行户口食盐法。天下人民
不下千万户,官军不下二百万家,诚令计口纳钞食盐,可收五千馀万锭。”帝令
户部会群臣议。大口月食盐一斤,纳钞一贯,小口半之。从其议。设北京宝钞提
举司,税粮课程赃罚俱折收钞,其直视洪武初减十之九。后又令盐官纳旧钞支盐,
发南京抽分场积薪、龙江提举司竹木鬻之军民,收其钞。应天岁办芦柴,徵钞十
之八。帝初即位,户部尚书夏原吉请更钞板篆文为“永乐”。帝命仍其旧。自后
终明世皆用洪武年号云。
仁宗监国,令犯笞杖者输钞。及即位,以钞不行询原吉。原吉言:“钞多则
轻,少则重。民间钞不行,缘散多敛少,宜为法敛之。请市肆门摊诸税,度量轻
重,加其课程。钞入官,官取昏软者悉毁之。自今官钞宜少出,民间得钞难,则
自然重矣。”乃下令曰:“所增门摊课程,钞法通,即复旧,金银布帛交易者,
亦暂禁止。”然是时,民卒轻钞。至宣德初,米一石用钞五十贯,乃驰布帛米麦
交易之禁。凡以金银交易及匿货增直者罚钞,府县卫所仓粮积至十年以上者,盐
粮悉收钞,秋粮亦折钞三分,门摊课钞增五倍,塌房、店舍月纳钞五百贯,果园、
驘车并令纳钞。户部言民间交易,惟用金银,钞滞不行。乃益严其禁,交易用
银一钱者,罚钞千贯,赃吏受银一两者,追钞万贯,更追免罪钞如之。
英宗即位,收赋有米麦折银之令,遂减诸纳钞者,而以米银钱当钞,驰用银
之禁。朝野率皆用银,其小者乃用钱,惟折官俸用钞,钞壅不行。十三年复申禁
令,阻钞者追一万贯,全家戍边。天顺中,始驰其禁。宪宗令内外课程钱钞兼收,
官俸军饷亦兼支钱钞。是时钞一贯不能直钱一文,而计钞徵之民,则每贯徵银二
分五厘,民以大困。
弘治元年,京城税课司,顺天、山东、河南户口食盐,俱收钞,各钞关俱钱
钞兼收。其后乃皆改折用银。而洪武、永乐、宣德钱积不用,诏发之,令与历代
钱兼用。户部请鼓铸,乃复开局铸钱。凡纳赎收税,历代钱、制钱各收其半;无
制钱即收旧钱,二以当一。制钱者,国朝钱也。旧制,工部所铸钱入太仓、司钥
二库;诸关税钱亦入司钥库。共贮钱数千百万,中官掌之,京卫军秋粮取给焉,
每七百当银一两。武宗之初,部臣请察核侵蚀;又以钱当俸粮者,仅及银数三之
一,请於承运库给银。时中官方用事,皆不听。已而司钥库太监庞<木栗>言:“自
弘治间榷关折银入承运库,钱钞缺乏,支放不给,请遵成化旧制,钱钞兼收。”
从之。正德三年,以太仓积钱给官俸,十分为率,钱一银九。又从太监张永言,
发天财库及户部布政司库钱,关给徵收,每七十文徵银一钱,且申私铸之禁。嘉
靖四年,令宣课分司收税,钞一贯折银三厘,钱七文折银一分。是时钞久不行,
钱亦大壅,益专用银矣。
明初铸洪武钱。成祖九年铸永乐钱。宣德九年铸宣德钱。弘治十六年以后,
铸弘治钱。至世宗嘉靖六年,大铸嘉靖钱。每文重一钱三分,且补铸累朝未铸者。
三十二年铸洪武至正德九号钱,每号百万锭,嘉靖钱千万锭,一锭五千文。而税
课抽分诸厂,专收嘉靖钱。民患钱少,乃发内库新旧钱八千一百万文折给俸粮。
又令通行历代钱,有销新旧钱及以铜造像制器者,罪比盗铸。先是,民间行滥恶
钱,率以三四十钱当银一分。后益杂铅锡,薄劣无形制,至以六七十文当银一分。
翦楮夹其中,不可辨。用给事中李用敬言,以制钱与前代杂钱相兼行,上品者俱
七文当银一分,馀视钱高下为三等,下者二十一文当银一分;私造滥恶钱悉禁不
行,犯者置之法。小钱行久,骤革之,民颇不便。又出内库钱给文武官俸,不论
新旧美恶,悉以七文折算。诸以俸钱市易者,亦悉以七文抑勒予民,民亦骚然。
属连岁大侵,四方流民就食京师,死者相枕藉。论者谓钱法不通使然。於是
御史何廷钰条奏,请许民用小钱,以六十文当银一分。户部执不从。廷钰讦奏尚
书方钝及郎中刘尔牧。帝怒,斥尔牧,采廷钰议,命从民便。且定嘉靖钱七文,
洪武诸钱十文,前代钱三十文,当银一分。然诸滥恶小钱,以初禁之严,虽奉旨
间行,竟不复用,而民间竞私铸嘉靖通宝钱,与官钱并行焉。
给事中殷正茂言:“两京铜价大高,铸钱得不偿费。宜采云南铜,运至岳州
鼓铸,费工本银三十九万,可得钱六万五千万文,直银九十三万馀两,足以少佐
国家之急。”户部覆言:“云南地僻事简,即山鼓铸为便。”乃敕巡抚以盐课银
二万两为工本。未几,巡抚王昺言费多入少,乞罢铸。帝以小费不当惜,仍命行
之。越数年,巡按王诤复言宜罢铸。部议:“钱法壅滞者,由宣课司收税以七文
当一分。奸民乘机阻挠,钱多则恶滥相欺,钱少则增直罔利,故禁愈繁而钱愈滞。
自今准折听民便,不必定文数,而课税及官俸且俱用银。”乃罢云南铸钱,而从
户部议。
时所铸钱有金背,有火漆,有镟边。议者以铸钱艰难,工匠劳费,革镟车用
鑢铴。於是铸工竞杂铅锡便坐刂治,而轮郭粗粝,色泽黯黪。奸伪仿效,盗铸
日滋,金背钱反阻不行。死罪日报,终不能止。帝患之,问大学士徐阶。阶陈五
害,请停宝源局铸钱,应支给钱者悉予银。帝乃鞫治工匠侵料减工罪,而停鼓铸。
自后税课徵银而不徵钱。且民间止用制钱,不用古钱,而私铸者多。
隆庆初,钱法不行,兵部侍郎谭纶言:“欲富民,必重布帛菽粟而贱银,欲
贱银,必制钱法以济银之不足。今钱惟布於天下,而不以输於上,故其权在市井。
请令民得以钱输官,则钱法自通。”於是课税银三两以下复收钱,民间交易一钱
以下止许用钱。时钱八文折银一分,禁民毋得任意低昂。直隶巡按杨家相请铸大
明通宝钱,不识年号。部议格不行。高拱再相,言:“钱法朝议夕更,迄无成说。
小民恐今日得钱,而明日不用,是以愈更愈乱,愈禁愈疑。请一从民便,勿多为
制以乱人耳目。”帝深然之。钱法复稍稍通矣。宝钞不用垂百馀年,课程亦鲜有
收钞者,惟俸钱独支钞如故。四年始以新铸隆庆钱给京官俸云。
万历四年命户工二部,准嘉靖钱式铸“万历通宝”金背及火漆钱,一文重一
钱二分五厘,又铸镟边钱,一文重一钱三分,颁行天下,俸粮皆银钱兼给。云南
巡按郭庭梧言:“国初京师有宝源局,各省有宝泉局,自嘉靖间省局停废,民用
告匮。滇中产铜,不行鼓铸,而反以重价购海<贝巴>,非利也。”遂开局铸钱。
寻命十三布政司皆开局。采工部言,以五铢钱为准,用四火黄铜铸金背,二火黄
铜铸火漆,粗恶者罪之。盖以费多利少则私铸自息也。久之,户部言:“钱之轻
重不常,轻则敛,重则散,故无壅阏匮乏之患。初铸时,金背十文直银一分,今
万历金背五文,嘉靖金背四文,各直银一分,火漆镟边亦如之。仅逾十年,而轻
重不啻相半,钱重而物价腾踊,宜发库贮以平其直。”从之。时王府皆铸造私钱,
吏乐敢讦。古钱阻滞不行,国用不足,乃命南北宝源局拓地增炉鼓铸。而北钱视
南钱昂值三之一,南铸大抵轻薄。然各循其旧,并行不废。
天启元年铸泰昌钱。兵部尚书王象乾,请铸当十、当百、当千三等大钱,用
龙文,略仿白金三品之制,於是两京皆铸大钱。后有言大钱之弊者,诏两京停铸
大钱,收大钱发局改铸。当是时,开局遍天下,重课钱息。
崇祯元年,南京铸本七万九千馀两,获息银三万九千有奇;户部铸钱获息银
二万六千有奇。其所铸钱,皆以五十五文当银一钱,计息取盈,工匠之赔补,行
使之折阅,不堪命矣。宝泉局铜本四十万两,旧例钱成还本太仓,次年再借,至
是令永作铸本。三年,御史铙京言:“铸钱开局,本通行天下,今乃苦於无息,
旋开旋罢,自南北两局外,仅存湖广、陕西、四川、云南及宣、密二镇。而所铸
之息,不尽归朝廷,复苦无铸本,盖以买铜而非采铜也。乞遵洪武初及永乐九年、
嘉靖六年例,遣官各省铸钱,采铜於产铜之地,置官吏驻兵,仿银矿法,十取其
三。铜山之利,朝廷擅之,小民所采,仍予直以市。”帝从之。是时铸厂并开,
用铜益多,铜至益少。南京户部尚书郑三俊请专官买铜。户部议原籍产铜之人驻
镇远、荆、常铜铅会集处,所谓采铜於产铜之地也。帝俱从之。既,又采绛、孟、
垣曲、闻喜诸州县铜铅。荆州抽分主事朱大受言:“荆州上接黔、蜀,下联江、
广,商贩铜铅毕集,一年可以四铸。四铸之息,两倍於南,三倍於北。”因陈便
宜四事,即命大受专督之。遂定钱式,每文重一钱,每千直银一两。南都钱轻薄,
屡旨严饬,乃定每文重八分。初,嘉靖钱最工,隆、万钱加重半铢,自启、祯新
铸出,旧钱悉弃置。然日以恶薄,大半杂铅砂,百不盈寸,捽掷辄破碎。末年敕
铸当五钱,不及铸而明亡。
初制,历代钱与制钱通行。自神宗初,从佥都御史庞尚鹏议,古钱止许行民
间,输税赎罪俱用制钱。启、祯时广铸钱,始括古钱以充废铜,民间市易亦摈不
用矣。庄烈帝初即位,御平台召对,给事中黄承昊疏有销古钱之语。大学士刘鸿
训言:“北方皆用古钱,若骤废之,於民不便。”帝以为然。既而以御史王燮言,
收销旧钱,但行新钱,於是古钱销毁顿尽。盖自隋世尽销古钱,至是凡再见云。
钞法自弘、正间废,天启时,给事中惠世扬复请造行。崇祯末,有蒋臣者申
其说,擢为户部司务。倪元璐方掌部事,力主之,然终不可行而止。
坑冶之课,金银、铜铁、铅汞、朱砂、青绿,而金银矿最为民害。徐达下山
东,近臣请开银场。太祖谓银场之弊,利於官者少,损於民者多,不可开。其后
有请开陕州银矿者,帝曰:“土地所产,有时而穷。岁课成额,徵银无已。言利
之臣,皆戕民之贼也。”临淄丞乞发山海之藏以通宝路,帝黜之。成祖斥河池民
言采矿者。仁、宣仍世禁止,填番禺坑洞,罢嵩县白泥沟发矿。然福建尤溪县银
屏山银场局炉冶四十二座,始於洪武十九年。浙江温、处、丽水、平阳等七县,
亦有场局。岁课皆二千馀两。
永乐间,开陕西商县凤皇山银坑八所。遣官湖广、贵州采办金银课,复遣中
官、御史往核之。又开福建浦城县马鞍等坑三所,设贵州太平溪、交址宣光镇金
场局,葛容溪银场局,云南大理银冶。其不产金银者,亦屡有革罢。而福建岁额
增至三万馀两,浙江增至八万馀。宣宗初,颇减福建课,其后增至四万馀,而浙
江亦增至九万馀。英宗下诏封坑穴,撤闸办官,民大苏息,而岁额未除。岁办,
皆洪武旧额也。闸办者,永、宣所新增也。既而禁革永煎。奸民私开坑穴相杀伤,
严禁不能止。下诏宥之,不悛。言者复请开银场,则利归於上,而盗无所容。乃
命侍郎王质往经理,定岁课,福建银二万馀,浙江倍之。又分遣御史曹祥、冯杰
提督,供亿过公税,民困而盗愈众。邓茂七、叶宗留之徒流毒浙、闽,久之始定。
景帝尝封闭,旋以盗矿者多,兵部尚书孙原贞请开浙江银场,因并开福建,命中
官戴细保提督之。天顺四年命中官罗永之浙江,罗珪之云南,冯让之福建,何能
之四川。课额浙、闽大略如旧,云南十万两有奇,四川万三千有奇,总十八万三
千有奇。成化中,开湖广金场,武陵等十二县凡二十一场,岁役民夫五十五万,
死者无算,得金仅三十五两,於是复闭。而浙江银矿以缺额量减,云南屡开屡停。
弘治元年始减云南二万两,温、处万两馀,罢浦城废坑银冶。至十三年,云
南巡抚李士实言:“云南九银场,四场矿脉久绝,乞免其课。”报可。四川、山
东矿穴亦先后封闭。武宗初,从中官秦文等奏,复开浙、闽银矿。既而浙江守臣
言矿脉已绝,乃令岁进银二万两,刘瑾诛乃止。世宗初,闭大理矿场。其后蓟、
豫、齐、晋、川、滇所在进矿砂金银,复议开采,以助大工。既获玉旺峪矿银,
帝谕阁臣广开采。户部尚书方钝等请令四川、山东、河南抚按严督所属,一一搜
访,以称天地降祥之意。於是公私交鹜矿利,而浙江、江西盗矿者且劫徽、宁,
天下渐多事矣。
隆庆初,罢蓟镇开采。南中诸矿山,亦勒石禁止。万历十二年,奸民屡以矿
利中上心。诸臣力陈其弊。帝虽从之,意怏怏。二十四年,张位秉政,前卫千户
仲春请开矿,位不能止。开采之端启,废弁白望献矿峒者日至,於是无地不开。
中使四出:昌平则王忠,真、保、蓟、永、房山、蔚州则王虎,昌黎则田进,河
南之开封、彰德、卫辉、怀庆、叶县、信阳则鲁坤,山东之济南、青州、济宁、
沂州、滕、费、蓬莱、福山、楼霞、招远、文登则陈增,山西之太原、平阳、潞
安则张忠,南直之宁国、池州则郝隆、刘朝用,湖广之德安则陈奉,浙江之杭、
严、金、衢、孝丰、诸暨则曹金,后代以刘忠,陕西之西安则赵鉴、赵钦,四川
则丘乘云,辽东则高淮,广东则李敬,广西则沈永寿,江西则潘相,福建则高寀,
云南则杨荣。皆给以关防,并偕原奏官往。矿脉微细无所得,勒民偿之。而奸人
假开采之名,乘传横索民财,陵轹州县。有司恤民者,罪以阻挠,逮问罢黜。时
中官多暴横,而陈奉尤甚。富家钜族则诬以盗矿,良田美宅则指以为下有矿脉,
率役围捕,辱及妇女,甚至断人手足投之江,其酷虐如此。帝纵不问。自二十五
年至三十三年,诸珰所进矿税银几及三百万两,群小藉势诛索,不啻倍蓰,民不
聊生。山西巡抚魏允贞上言:“方今水旱告灾,天鸣地震,星流气射,四方日报。
中外军兴,百姓困敝。而嗜利小人,借开采以肆饕餮。倘衅由中作,则矿夫冗役
为祸尤烈。至是而后,求投珠抵璧之说用之晚矣。”河南巡按姚思仁亦言:“开
采之弊,大可虑者有八。矿盗哨聚,易於召乱,一也。矿头累极,势成土崩,二
也。矿夫残害,逼迫流亡,三也。雇民粮缺,饥饿噪呼,四也。矿洞遍开,无益
浪费,五也。矿砂银少,强科民买,六也。民皆开矿,农桑失业,七也。奏官强
横,淫刑激变,八也。今矿头以赔累死,平民以逼买死,矿夫以倾压死,以争斗
死。及今不止,虽倾府库之藏,竭天下之力,亦无济於存亡矣。”疏入,皆不省。
识者以为明亡盖兆於此。
铁冶所,洪武六年置。江西进贤、新喻、分宜,湖广兴国、黄梅,山东莱芜,
广东阳山,陕西巩昌,山西吉州二,太原、泽、潞各一,凡十三所,岁输铁七百
四十六万馀斤。河南、四川亦有铁冶。十二年益以茶陵。十五年,广平吏王允道
言:“磁州产铁,元时置官,岁收百馀万斤,请如旧。”帝以民生甫定,复设必
重扰,杖而流之海外。十八年罢各布政司铁冶。既而工部言:“山西交城产云子
铁,旧贡十万斤,缮治兵器,他处无有。”乃复设。已而武昌、吉州以次复焉。
末年,以工部言,复尽开,令民得自采炼,每三十分取其二。永乐时,设四川
龙州、辽东都司三万卫铁冶。景帝时,办事吏请复陕西、宁远铁矿,工部劾其违
法,下狱。给事中张文质以为不宜塞言路,乃释之。弘治十七年,广东归善县请
开铁冶,有司课外索赂,唐大鬓等因作乱,都御史刘大夏讨平之。正德十四年,
广州置铁厂,以盐课提举司领之,禁私贩如盐法。嘉靖三十四年开建宁、延平诸
府铁冶。隆、万以后,率因旧制,未尝特开云。
铜场,明初,惟江西德兴、铅山。其后四川梁山,山西五台,陕西宁羌、略
阳及云南皆采水银、青绿。太祖时,廉州巡检言:“阶州界西戎,有水银坑冶及
青绿、紫泥,愿得兵取其地。”帝不许。惟贵州大万山长官司有水银、朱砂场局,
而四川东川府会川卫山产青绿、银、铜,以与外番接境,虞军民潜取生事,特禁
饬之。成化十七年封闭云南路南州铜坑。弘治十八年裁革板场坑水银场局。正德
九年,军士周达请开云南诸银矿,因及铜、锡、青绿。诏可,遂次第开采。嘉靖、
隆、万间,因鼓铸,屡开云南诸处铜场,久之所获渐少。崇祯时,遂括古钱以供
炉冶焉。
关市之征,宋、元颇繁琐。明初务简约,其后增置渐多,行赍居鬻,所过所止各
有税。其名物件析榜於官署,按而征之,惟农具、书籍及他不鬻於市者勿算,应
征而藏匿者没其半。买卖田宅头匹必投税,契本别纳纸价。凡纳税地,置店历,
书所止商氏名物数。官司有都税,有宣课,有司,有局,有分司,有抽分场局,
有河泊所。所收税课,有本色,有折色。税课司局,京城诸门及各府州县市集多
有之,凡四百馀所。其后以次裁并十之七。抽分在南京者,曰龙江、大胜港;在
北京者,曰通州、白河、卢沟、通积、广积;在外者,曰真定、杭州、荆州、太
平、兰州、广宁。又令军卫自设场分,收贮柴薪。河泊所惟大河以南有之,河北
止盐山县。
凡税课,徵商估物货;抽分,科竹木柴薪;河泊,取鱼课。又有门摊课钞,
领於有司。太祖初,征酒醋之税,收官店钱。即吴王位,减收官店钱,改在京官
店为宣课司,府县官店为通课司。
凡商税,三十而取一,过者以违令论。洪武初,命在京兵马指挥领市司,每
三日一校勘街市度量权衡,稽牙侩物价;在外,城门兵马,亦令兼领市司。彰德
税课司,税及蔬果、饮食、畜牧诸物。帝闻而黜之。山西平遥主簿成乐秩满来朝,
上其考曰“能恢办商税”。帝曰:“税有定额,若以恢办为能,是剥削下民,失
吏职也。州考非是。”命吏部移文以讯。十年,户部奏:“天下税课司局,征商
不如额者百七十八处。遂遣中官、国子生及部委官各一人核实,立为定额。十三
年,吏部言:“税课司局岁收额米不及五百石者,凡三百六十四处,宜罢之。”
报可。胡惟庸伏诛,帝谕户部曰:“曩者奸臣聚敛,税及纤悉,朕甚耻焉。自今
军民嫁娶丧祭之物,舟车丝布之类,皆勿税。”罢天下抽分竹木场。明年令以野
兽皮输鱼课,制裘以给边卒。
初,京师军民居室皆官所给,比舍无隙地。商货至,或止於舟,或贮城外,
驵侩上下其价,商人病之。帝乃命於三山诸门外,濒水为屋,名塌房,以贮商货。
永乐初定制,嫁娶丧祭时节礼物、自织布帛、农器、食品及买既税之物、车
船运己货物、鱼蔬杂果非市贩者,俱免税。准南京例,置京城官店塌房。七年遣
御史、监生於收课处榷办课程。二十一年,山东巡按陈济言:“淮安、济宁、东
昌、临清、德州、直沽,商贩所聚。今都北平,百货倍往时。其商税宜遣人监榷
一年,以为定额。”帝从之。
洪熙元年增市肆门摊课钞。宣德四年,以钞法不通,由商居货不税,由是於
京省商贾凑集地、市镇店肆门摊税课,增旧凡五倍。两京蔬果园不论官私种而鬻
者,塌房、库房、店舍居商货者,骡驴车受雇装载者,悉令纳钞。委御史、户
部、锦衣卫、兵马司官各一,於城门察收。舟船受雇装载者,计所载料多寡、
路近远纳钞。钞关之设自此始。其倚势隐匿不报者,物尽没官,仍罪之。於是有
漷县、济宁、徐州、淮安、扬州、上新河、浒墅、九江、金沙洲、临清、北新
诸钞关,量舟大小修广而差其额,谓之船料,不税其货。惟临清、北新则兼收货
税,各差御史及户部主事监收。自南京至通州,经淮安、济宁、徐州、临清,每
船百料,纳钞百贯。侍郎曹弘言:“塌房月钞五百贯,良苦,有鬻子女输课者。”
帝令核除之。及钞法通,减北京蔬地课钞之半,船料百贯者减至六十贯。
正统初,诏凡课程门摊,俱遵洪武旧额,不得藉口钞法妄增。未几,以兵
部侍郎於谦奏,革直省税课司局,领其税於有司;罢济宁、徐州及南京上新河船
料钞,移漷县钞关於河西务;船料当输六十贯者减为二十贯。商民称便。九年,
王佐掌户部,置彰义门官房,收商税课钞,复设直省税课司官,征榷渐繁矣。
景泰元年,於谦柄国,船料减至十五贯,减涨家湾及辽阳课税之半。大理卿薛瑄
忻言:“抽分薪炭等匿不报者,准舶商匿番货罪,尽没之,过重。请得比匿税
律。”帝从之。成化七年增置芜湖、荆州、杭州三处工部官。初抽分竹木,止取
钞,其后易以银,至是渐益至数万两。寻遣御史榷税。孝宗初,御史陈瑶言:
“崇文门监税官以掊克为能,非国体。”乃命客货外,车辆毋得搜阻。又从给事
中王敞言,取回芜湖、荆州、杭州抽分御史,以府州佐贰官监收其税。十三年复
遣御史。正德十一年始收泰山碧霞元君祠香钱,从镇守太监言也。十二年,御史
胡文静请革新设诸抽分厂。未一年,太监郑玺请复设於顺德、广平。工部尚书李
鐩依阿持两端,横征之端复起。寻命中官李文、马俊之湖广、浙江抽分厂,与
主事中分榷税。世宗初,抽分中官及江西、福建、广东税课司局多所裁革,又革
真定诸府抽印木植中官。
京城九门之税,弘治初岁入钞六十六万馀贯,钱二百八十八万馀文,至末年,
数大减。自正德七年以后,钞增四倍,钱增三十万。嘉靖三年,诏如弘治初年例,
仍减钱三十万。直省关税,成化以来,折收银,其后复收钱钞。八年复收银,遂
为定制。始时钞关估船料定税,既而以估料难核,乃度梁头广狭为准,自五尺至
三丈六尺有差。帝令以成尺为限,勿科畸零。太监李能请於山海关榷商税,行之
数年,主事邬阅言:“广宁八里铺前屯卫既有榷场,不宜再榷。”罢之。其后复
山海关税,罢八里铺店钱。四十二年令各关岁额定数之外,馀饶悉入公帑。隆庆
二年始给钞关主事关防敕书,寻令钞关去府近者,知府收解;去府远者,令佐贰
官收贮府库,季解部。主事掌核商所报物数以定税数,收解无有所与。
神宗初,令商货进京者,河西务给红单,赴崇文门并纳正、条、船三税;其
不进京者,河西务止收正税,免条、船二税。万历十一年革天下私设无名税课。
然自隆庆以来,凡桥梁、道路、关津私擅抽税,罔利病民,虽累诏察革,不能去
矣。迨两宫三殿灾,营建费不赀,始开矿增税。而天津店租,广州珠榷,两淮馀
盐,京口供用,浙江市舶,成都盐茶,重庆名木,湖口、长江船税,荆州店税,
宝坻鱼苇及门摊商税、油布杂税,中官遍天下,非领税即领矿,驱胁官吏,务朘
削焉。
榷税之使,自二十六年千户赵承勋奏请始。其后高寀於京口,暨禄於仪真,
刘成於浙,李凤於广州,陈奉於荆州,马堂於临清,陈增於东昌,孙隆於苏、杭,
鲁坤於河南,孙朝於山西,丘乘云於四川,梁永於陕西,李道於湖口,王忠于密
云,张晔於卢沟桥,沈永寿於广西,或徵市舶,或徵店税,或专领税务,或兼领
开采。奸民纳贿於中官,辄给指挥千户札,用为爪牙。水陆行数十里,即树旗建
厂。视商贾懦者肆为攘夺,没其全赀。负戴行李,亦被搜索。又立土商名目,穷
乡僻坞,米盐鸡豕,皆令输税。所至数激民变,帝率庇不问。诸所进税,或称遗
税,或称节省银,或称罚赎,或称额外赢馀。又假买办、孝顺之名,金珠宝玩、
貂皮、名马,杂然进奉,帝以为能。甚至税监刘成因灾荒请暂宽商税,中旨仍徵
课四万,其嗜利如此。三十三年始诏罢采矿,以税务归有司,而税使不撤。李道
诡称有司固却,乞如旧便。帝遽从之。又听福府承奉谢文铨言,设官店於崇文门
外,以供福邸。户部尚书赵世卿屡疏,不听。世卿又言:“崇文门、河西务、临
清、九江、浒墅、扬州、北新、淮安各钞关,岁徵本折约三十二万五千馀两,万
历二十五年增银八万二千两,此定额也。乃二十七年以后,历岁减缩,至二十九
年总解二十六万六千馀两。究厥所由,则以税使苛敛,商至者少,连年税使所供,
即此各关不足之数也。”疏入不省。宝坻银鱼厂,永乐时设,穆宗时,止令估直
备庙祀上供。及是始以中官坐采,又徵其税,后并税武清等县非产鱼之处。增苇
网诸税,且及青县、天津。九门税尤苛,举子皆不免,甚至击杀觐吏。事闻,诏
法司治之,监竖为小戢。至四十二年,李太后遗命减天下税额三之一,免近京畸
零小税。光宗立,始尽蠲天下额外税,撤回税监,其派入地亩、行户、人丁、间
架者,概免之。
天启五年,户部尚书李起元请复榷水陆冲要,依万历二十七八年例,量徵什
一。允行之。崇祯初,关税每两增一钱,通八关增五万两。三年复增二钱,惟临
清仅半,而崇文门、河西务俱如旧。户部尚书毕自严,议增南京宣课司税额一万
为三万。南京户部尚书郑三俊,以宣课所收落地税无几,请税芜湖以当增数。自
严遂议税芜湖三万两,而宣课仍增一万。三俊悔,疏争不能已。九年复议增税课
款项。十三年增关税二十万两,而商民益困矣。
凡诸课程,始收钞,间折收米,已而收钱钞半,后乃折收银,而折色、本色
递年轮收,本色归内库,折色归太仓。
明初,东有马市,西有茶市,皆以驭边省戍守费。海外诸国入贡,许附载方
物与中国贸易。因设市舶司,置提举官以领之,所以通夷情,抑奸商,俾法禁有
所施,因以消其衅隙也。洪武初,设於太仓黄渡,寻罢。复设於宁波、泉州、广
州。宁波通日本,泉州通琉球,广州通占城、暹罗、西洋诸国。琉球、占城诸国
皆恭顺,任其时至入贡。惟日本叛服不常,故独限其期为十年,人数为二百,舟
为二艘,以金叶勘合表文为验,以防诈伪侵轶。后市舶司暂罢,辄复严禁濒海居
民及守备将卒私通海外诸国。
永乐初,西洋剌泥国回回哈只马哈没奇等来朝,附载胡椒与民互市。有司请
徵其税。帝曰:“商税者,国家抑逐末之民,岂以为利。今夷人慕义远来,乃侵
其利,所得几何,而亏辱大体多矣。”不听。三年,以诸番贡使益多,乃置驿於
福建、浙江、广东三市舶司以馆之。福建曰来远,浙江曰安远,广东曰怀远。寻
设交址云屯市舶提举司,接西南诸国朝贡者。初,入贡海舟至,有司封识,俟奏
报,然后起运。宣宗命至即驰奏,不待报随送至京。
武宗时,提举市舶太监毕真言:“旧制,泛海诸船,皆市舶司专理,近领於
镇巡及三司官,乞如旧便。”礼部议:市舶职司进贡方物,其泛海客商及风泊番
船,非敕旨所载,例不当预。中旨令如熊宣旧例行。宣先任市舶太监也,尝以不
预满剌加诸国番舶抽分,奏请兼理,为礼部所劾而罢。刘瑾私真,谬以为例云。
嘉靖二年,日本使宗设、宋素卿分道入贡,互争真伪。市舶中官赖恩纳素卿
贿,右素卿,宗设遂大掠宁波。给事中夏言言倭患起於市舶。遂罢之。市舶既罢,
日本海贾往来自如,海上奸豪与之交通,法禁无所施,转为寇贼。二十六年,倭
寇百艘久泊宁、台,数千人登岸焚劫。浙江巡抚朱纨访知舶主皆贵官大姓,市番
货皆以虚直,转鬻牟利,而直不时给,以是构乱。乃严海禁,毁馀皇,奏请镌谕
戒大姓,不报。二十八年,纨又言:“长澳诸大侠林恭等勾引夷舟作乱,而巨奸
关通射利,因为向导,躏我海滨,宜正典刑。”部覆不允。而通番大猾,纨辄以
便宜诛之。御史陈九德劾纨措置乖方,专杀启衅。帝逮纨听勘。纨既黜,奸徒益
无所惮,外交内讧,酿成祸患。汪直、徐海、陈东、麻叶等起,而海上无宁日矣。
三十五年,倭寇大掠福建、浙、直,都御史胡宗宪遣其客蒋洲、陈可愿使倭宣谕。
还报,倭志欲通贡市。兵部议不可,乃止。
三十九年,凤阳巡抚唐顺之议复三市舶司。部议从之。四十四年,浙江以巡
抚刘畿言,仍罢。福建开而复禁。万历中,复通福建互市,惟禁市硝黄。已而两
市舶司悉复,以中官领职如故。
永乐间,设马市三:一在开原南关,以待海西;一在开原城东五里,一在广
宁,皆以待朵颜三卫。定直四等:上直绢八疋,布十二,次半之,下二等各以一
递减。既而城东、广宁市皆废,惟开原南关马市独存。
大同马市始正统三年,巡抚卢睿请令军民平价市驼马,达官指挥李原等通译
语,禁市兵器、铜铁。帝从之。十四年,都御史沈固请支山西行都司库银市马。
时也先贡马互市,中官王振裁其马价,也先大举入寇,遂致土木之变。
成化十四年,陈钺抚辽东,复开三卫马市。通事刘海、姚安肆侵牟,朵颜诸
部怀怨,扰广宁,不复来市。兵部尚书王越请令参将、布政司官各一员监之,毋
有所侵克。遂治海、安二人罪。寻令海西及朵颜三卫入市;开原月一市,广宁月
二市,以互市之税充抚赏。正德时,令验放入市者,依期出境,不得挟弓矢,非
互市日,毋辄近塞垣。
嘉靖三十年,以总兵仇鸾言,诏於宣府、大同开马市,命侍郎史道总理之。
兵部员外郎杨继盛谏。不从。俺答旋入寇抄,大同市则寇宣府,宣府市则寇大同。
币未出境,警报随至。帝始悔之,召道还。然诸部嗜马市利,未敢公言大举,而
边臣亦多畏慑,以互市啖之。明年罢大同马市,宣府犹未绝,抄掠不已,乃并绝
之。隆庆四年,俺答孙把汉那吉来降,於是封贡互市之议起。而宣、大互市复开,
边境稍静。然抚赏甚厚,朝廷为省客兵饷、减哨银以充之。频年加赏,而要求滋
甚,司事者复从中乾没,边费反过当矣。
辽东义州木市,万历二十三年开,事具李化龙传。二十六年从巡抚张思忠奏
罢之,遂并罢马市。其后总兵李成梁力请复,而蓟辽总督万世德亦疏於朝。二十
九年复开马、木二市,后以为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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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29 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食货六

○上供采造 采造 柴炭 采木 珠池 织造 烧造 俸饷 会计
采造之事,累朝侈俭不同。大约靡於英宗,继以宪、武,至世宗、神宗而极。
其事目繁琐,徵索纷纭。最钜且难者,曰采木。岁造最大者,曰织造、曰烧造。
酒醴膳羞则掌之光禄寺,采办成就则工部四司、内监司局或专差职之,柴炭则掌
之惜薪司。而最为民害者,率由中官。
明初,上供简省。郡县贡香米、人参、葡萄酒,太祖以为劳民,却之。仁宗
初,光禄卿井泉奏,岁例遣正官往南京采玉面狸,帝叱之曰:“小人不达政体。
朕方下诏,尽罢不急之务以息民,岂以口腹细故,失大信耶!”宣宗时,罢永乐
中河州官买乳牛造上供酥油者,以其牛给屯军。命御史二人察视光禄寺,凡内外
官多支及需索者,执奏。英宗初政,三杨当轴,减南畿孳牧黄牛四万,糖蜜、果
品、腒脯、酥油、茶芽、稉糯、粟米、药材皆减省有差,撤诸处捕鱼官。即
位数月,多所撙节。凡上用膳食器皿三十万七千有奇,南工部造,金龙凤白瓷诸
器,饶州造,硃红膳盒诸器,营膳所造,以进宫中食物,尚膳监率乾没之。帝
令备帖具书,如数还给。景帝时,从於谦言,罢真定、河间采野味、直沽海口造
乾鱼内使。
天顺八年,光禄果品物料凡百二十六万八千馀斤,增旧额四之一。成化初,
诏光禄寺牲口不得过十万。明年,寺臣李春请增。礼部尚书姚夔言:“正统间,
鸡鹅羊豕岁费三四万。天顺以来增四倍,暴殄过多。请从前诏。”后二年,给事
中陈钺言:“光禄市物,概以势取。负贩遇之,如被劫掠。夫光禄所供,昔皆足
用,今不然者,宣索过额,侵渔妄费也。”大学士彭时亦言:“光禄寺委用小人
买办,假公营私,民利尽为所夺。请照宣德、正统间例,斟酌供用,禁止买办。”
於是减鱼果岁额十之一。弘治元年命光禄减增加供应。初,光禄俱预支官钱市物,
行头吏役因而侵蚀。乃令各行先报纳而后偿价,遂有游手号为报头,假以供应为
名,抑价倍取,以充私橐。御史李鸾以为言,帝命禁止。十五年,光禄卿王珩,
列上内外官役酒饭及所畜禽兽料食之数,凡百二十事。乃降旨,有仍旧者,有减
半者,有停止者。於是放去乾明门虎、南海子猫、西华门鹰犬、御马监山猴、西
安门大鸽等,减省有差,存者减其食料。自成化时,添坐家长随八十馀员,传添
汤饭中官百五十馀员。天下常贡不足於用,乃责买於京师铺户。价直不时给,市
井负累。兵部尚书刘大夏因天变言之,乃裁减中官,岁省银八十余万。
武宗之世,各宫日进、月进,数倍天顺时。厨役之额,当仁宗时仅六千三百
馀名,及宪宗增四之一。世宗初,减至四千一百名,岁额银撙节至十三万两。中
年复增至四十万。额派不足,借支太仓。太仓又不足,乃令原供司府依数增派。
於是帝疑其乾没,下礼部问状,责光禄寺具数以奏。帝复降旨诘责,乃命御史稽
核月进揭帖,两月间省银二万馀两,自是岁以为常。
先是上供之物,任土作贡,曰岁办。不给,则官出钱以市,曰采办。其后本
折兼收,采办愈繁。於是召商置买,物价多亏,商贾匿迹。二十七年,户部言:
“京师召商纳货取直,富商规避,应役者皆贫弱下户,请核实编审。”给事中罗
崇奎言:“诸商所以重困者,物价贱则减,而贵则不敢增。且收纳不时,一遭风
雨,遂不可用,多致赔累。既收之后,所司更代不常,不即给直,或竟沈阁。幸
给直矣,官司折阅于上,番役齮龁于下,名虽平估,所得不能半。诸弊若除,商
自乐赴,奚用编审。”帝虽纳其言,而仍编审如户部议。
穆宗朝,光禄少卿李键奏十事,帝乃可之,颇有所减省:停止承天香米、外
域珍禽奇兽,罢宝坻鱼鲜。凡荐新之物,领於光禄寺,勿遣中官。又从太监李芳
请,停徵加增细稉米、白青盐,命一依成、弘间例。御史王宗载请停加派。部
议悉准原额,果品百七万八千馀斤,牲口银五万八千馀两,免加派银二万馀。未
行,而神宗立,诏免之。世宗末年,岁用止十七万两,穆宗裁二万,止十五万馀,
经费省约矣。万历初年,益减至十三四万,中年渐增,几三十万,而铺户之累滋
甚。时中官进纳索赂,名铺垫钱,费不訾,所支不足相抵,民不堪命,相率避匿。
乃佥京师富户为商。令下,被佥者如赴死,重贿营免。官司蜜钩,若缉奸盗。宛
平知县刘曰淑言:“京民一遇佥商,取之不遗毫发,赀本悉罄。请厚估先发,以
苏民困。”御史王孟震斥其越职,曰淑自劾解官去。至熹宗时,商累益重,有输
物於官终不得一钱者。
洪武时,宫禁中市物,视时估率加十钱,其损上益下如此。永乐初,斥言采
五色石者,且以温州输矾困民,罢染色布。然内使之出,始於是时。工役繁兴,
徵取稍急,非土所有,民破产购之。军器之需尤无算。仁宗时,山场、园林、湖
池、坑冶、果树、蜂蜜,官设守禁者,悉予民。宣宗罢闸办金银,其他纸靛、纻
丝、纱罗、氁缎、香货、银硃、金箔、红花、茜草、麂皮、香蜡、药物、
果品、海味、硃红戗金龙凤器物,多所罢减。副都御史弋谦言:“有司给买办
物料价,十不偿一,无异空取。”帝嘉纳之,谕工部察惩。又因泰安州税课局大
使郝智言,悉召还所遣官,敕自今更不许辄遣,自军器、军需外,凡买办者尽停
止。然宽免之诏屡下,内使屡敕撤还,而奉行不实,宦者辄名采办,虐取於民。
诛袁琦、阮巨队等十馀人,患乃稍息。英宗立,罢诸处采买及造下西洋船木,诸
冗费多敕省。正统八年,以买办扰民,始令於存留钱粮内折纳,就近解两京。
先是仁宗时,令中官镇守边塞,英宗复设各省镇守,又有守备、分守,中官
布列天下。及宪宗时益甚,购书采药之使,搜取珍玩,靡有孑遗。抑卖盐引,私
采禽鸟,糜官帑,纳私赂,动以巨万计。太岳、太和山降真诸香,通三岁用七千
斤,至是倍之。内府物料,有至五六倍者。孝宗立,颇有减省。甘肃巡抚罗明言:
“镇守、分守内外官竞尚贡献,各遣使属边卫搜方物,名曰采办,实扣军士月粮
马价,或巧取番人犬马奇珍。且设膳乳诸房,佥厨役造酥油诸物。比及起运,沿
途骚扰,乞悉罢之。”报可,然其后靡费渐多。至武宗任刘瑾,渔利无厌。镇守
中官率贡银万计,皇店诸名不一,岁办多非土产。诸布政使来朝,各陈进贡之害,
皆不省。
世宗初,内府供应减正德什九。中年以后,营建斋醮,采木采香,采珠玉宝
石,吏民奔命不暇,用黄白蜡至三十馀万斤。又有召买,有折色,视正数三倍。
沈香、降香、海漆诸香至十馀万斤。又分道购龙涎香,十馀年未获,使者因请海
舶入澳,久乃得之。方泽、朝日坛,爵用红黄玉,求不得,购之陕西边境,遣使
觅於阿丹,去土鲁番西南二千里。太仓之银,颇取入承运库,办金宝珍珠。於是
猫儿睛、祖母碌、石绿、撤孛尼石、红剌石、北河洗石、金刚钻、朱蓝石、紫英
石、甘黄玉,无所不购。穆宗承之,购珠宝益急。给事中李己、陈吾德疏谏。己
下狱,吾德削籍。自是供亿浸多矣。
神宗初,内承运库太监崔敏请买金珠。张居正封还敏疏,事遂寝。久之,帝
日黩货,开采之议大兴,费以钜万计,珠宝价增旧二十倍。户部尚书陈蕖言库藏
已竭,宜加撙节。中旨切责。而顺天府尹以大珠鸦青购买不如旨,镌级。至於末
年,内使杂出,采造益繁。内府告匮,至移济边银以供之。熹宗一听中官,采造
尤夥。庄烈帝立,始务厘剔节省,而库藏已耗竭矣。
永乐中,后军都督府供柴炭,役宣府十七卫所军士采之边关。宣宗初,以边
木以扼敌骑,且边军不宜他役,诏免其采伐,令岁纳银二万馀两,后府召商买纳。
四年置易州山厂,命工部侍郎督之,佥北直、山东、山西民夫转运,而后府输银
召商如故。
初,岁用薪止二千万馀斤。弘治中,增至四千万馀斤。转运既艰,北直、山
东、山西乃悉输银以召商。正德中,用薪益多,增直三万馀两。凡收受柴炭,加
耗十之三,中官辄私加数倍。逋负日积,至以三年正供补一年之耗。尚书李鐩
议,令正耗相准,而主收者复私加,乃以四万斤为万斤,又有输纳浮费,民弗能
堪。世宗登极,乃酌减之。隆庆六年,后府采纳艰苦,改属兵部武库司。万历中,
岁计柴价银三十万两,中官得自徵比诸商,酷刑悉索,而人以惜薪司为陷阱云。
采木之役,自成祖缮治北京宫殿始。永乐四年遣尚书宋礼如四川,侍郎古朴
如江西,师逵、金纯如湖广,副都御史刘观如浙江,佥都御史史仲成如山西。礼
言有数大木,一夕自浮大谷达於江。天子以为神,名其山曰神木山,遣官祠祭。
十年复命礼采木四川。仁宗立,已其役。宣德元年修南京天地山川坛殿宇,复命
侍郎黄宗载、吴廷用采木湖广。未几,因旱灾已之。寻复采大木湖广,而谕工部
酌省,未几复罢。其他处亦时采时罢。弘治时,发内帑修清宁宫,停四川采木。
正德时,采木湖广、川、贵,命侍郎刘丙督运。太监刘养劾其不中梁栋,责
丙陈状,工部尚书李鐩夺俸。嘉靖元年革神木千户所及卫卒。二十年,宗庙灾,
遣工部侍郎潘鉴、副都御史戴金於湖广、四川采办大木。二十六年复遣工部侍郎
刘伯跃采於川、湖、贵州,湖广一省费至三百三十九万馀两。又遣官核诸处遣留
大木。郡县有司,以迟误大工逮治褫黜非一,并河州县尤苦之。万历中,三殿工
兴,采楠杉诸木於湖广、四川、贵州,费银九百三十馀万两,徵诸民间,较嘉靖
年费更倍。而采鹰平条桥诸木於南直、浙江者,商人逋直至二十五万。科臣劾督
运官迟延侵冒,不报。虚糜乾没,公私交困焉。
广东珠池,率数十年一采。宣宗时,有请令中官采东莞珠池者,系之狱。英
宗始使中官监守,天顺间尝一采之。至弘治十二年,岁久珠老,得最多,费银万
馀,获珠二万八千两,遂罢监守中官。正德九年又采,嘉靖五年又采,珠小而嫩,
亦甚少。八年复诏采,两广巡抚林富言:“五年采珠之役,死者五十馀人,而得
珠仅八十两,天下谓以人易珠。恐今日虽以人易珠,亦不可得。”给事中王希文
言:“雷、廉珠池,祖宗设官监守,不过防民争夺。正德间,逆竖用事,传奉采
取,流毒海滨。陛下御极,革珠池少监,未久旋复。驱无辜之民,蹈不测之险,
以求不可必得之物,而责以难足之数,非圣政所宜有。”皆不听。隆庆六年诏云
南进宝石二万块,广东采珠八千两。神宗立,停罢。既而以太后进奉,诸王、皇
子、公主册立、分封、婚礼,令岁办金珠宝石。复遣中官李敬、李凤广东采珠五
千一百馀两。给事中包见捷力谏,不纳。至三十二年始停采。四十一年,以指挥
倪英言,复开。
明制,两京织染,内外皆置局。内局以应上供,外局以备公用。南京有神帛
堂、供应机房,苏、杭等府亦各有织染局,岁造有定数。
洪武时,置四川、山西诸行省,浙江绍兴织染局。又置蓝靛所於仪直、六合,
种青蓝以供染事。未几悉罢。又罢天下有司岁织缎匹。有赏赉,给以绢帛,於后
湖置局织造。永乐中,复设歙县织染局。令陕西织造驼毼。正统时,置泉州织造
局。天顺四年遣中官往苏、松、杭、嘉、湖五府,於常额外,增造彩缎七千匹。
工部侍郎翁世资请减之,下锦衣狱,谪衡州知府。增造坐派於此始。孝宗初立,
停免苏、杭、嘉、湖、应天织造。其后复设,乃给中官盐引,鬻於淮以供费。
正德元年,尚衣监言:“内库所贮诸色纻丝、纱罗、织金、闪色,蟒龙、斗
牛、飞鱼、麒麟、狮子通袖、膝襕,并胸背斗牛、飞仙、天鹿,俱天顺间所织,
钦赏已尽。乞令应天、苏、杭诸府依式织造。”帝可之。乃造万七千馀匹。盖成、
弘时,颁赐甚谨。自刘瑾用事,幸珰陈乞渐广,有未束发而僣冒章服者,滥赏日
增。中官乞盐引、关钞无已,监督织造,威劫官吏。至世宗时,其祸未讫。即位
未几,即令中官监织於南京、苏、杭、陕西。穆宗登极,诏撤中官,已而复遣。
万历七年,苏、松水灾,给事中顾九思等请取回织造内臣,帝不听。大学士
张居正力陈年饥民疲,不堪催督,乃许之。未几复遣中官。居正卒,添织渐多。
苏、杭、松、嘉、湖五府岁造之外,又令浙江、福建,常、镇、徽、宁、扬、广
德诸府州分造,增万馀匹。陕西织造羊绒七万四千有奇,南直、浙江纻丝、纱罗、
绫?、绢帛,山西潞?,皆视旧制加丈尺。二三年间,费至百万,取给户、
工二部,搜括库藏,扣留军国之需。部臣科臣屡争,皆不听。末年,复令税监兼
司,奸弊日滋矣。
明初设南北织染局,南京供应机房,各省直岁造供用,苏、杭织造,间行间
止。自万历中,频数派造,岁至十五万匹,相沿日久,遂以为常。陕西织造绒袍,
弘、正间偶行,嘉、隆时复遣,亦遂沿为常例。
烧造之事,在外临清砖厂,京师琉璃、黑窑沧厂,皆造砖瓦,以供营缮。
宣宗始遣中官张善之饶州,造奉先殿几筵龙凤文白瓷祭器,磁州造赵府祭器。逾
年,善以罪诛,罢其役。正统元年,浮梁民进瓷器五万馀,偿以钞。禁私造黄、
紫、红、绿、青、蓝、白地青花诸瓷器,违者罪死。宫殿告成,命造九龙九凤膳
案诸器,既又造青龙白地花缸。王振以为有璺,遣锦衣指挥杖提督官,敕中官往
督更造。成化间,遣中官之浮梁景德镇,烧造御用瓷器,最多且久,费不赀。孝
宗初,撤回中官,寻复遣,弘治十五年复撤。正德末复遣。
自弘治以来,烧造未完者三十馀万器。嘉靖初,遣中官督之。给事中陈皋谟
言其大为民害,请罢之。帝不听。十六年新作七陵祭器。三十七年遣官之江西,
造内殿醮坛瓷器三万,后添设饶州通判,专管御器厂烧造。是时营建最繁,近
京及苏州皆有砖厂。隆庆时,诏江西烧造瓷器十馀万。万历十九年命造十五万九
千,既而复增八万,至三十八年未毕工。自后役亦渐寝。
国家经费,莫大於禄饷。洪武九年定诸王公主岁供之数:亲王,米五万石,
钞二万五千贯,锦四十匹,纻丝三百匹,纱、罗各百匹,绢五百匹,冬夏布各千
匹,绵二千两,盐二百引,花千斤,皆岁支。马料草,月支五十匹。其缎匹,岁
给匠料,付王府自造。靖江王,米二万石,钞万贯,馀物半亲王,马料草二十匹。
公主未受封者,纻丝、纱、罗各十匹,绢、冬夏布各三十匹,绵二百两;已受封,
赐庄田一所,岁收粮千五百石,钞二千贯。亲王子未受封,视公主;女未受封者
半之。子已受封郡王,米六千石,钞二千八百贯,锦十匹,纻丝五十匹,纱、罗
减纻丝之半,绢、冬夏布各百匹,绵五百两,盐五十引,茶三百斤,马料草十匹。
女已受封及已嫁,米千石,钞千四百贯,其缎匹於所在亲王国造给。皇太子之次
嫡子并庶子,既封郡王,必俟出阁然后岁赐,与亲王子已封郡王者同。女俟及嫁,
与亲王女已嫁者同。凡亲王世子,与已封郡王同,郡王嫡长子袭封郡王者,半始
封郡王。女已封县主及已嫁者,米五百石,钞五百贯,馀物半亲王女已受封者。
郡王诸子年十五,各赐田六十顷,除租税为永业,其所生子世守之,后乃令止给
禄米。
二十八年诏以官吏军士俸给弥广,量减诸王岁给,以资军国之用。乃更定亲
王万石,郡王二千石,镇国将军千石,辅国将军、奉国将军、镇国中尉以二百石
递减,辅国中尉、奉国中尉以百石递减,公主及驸马二千石,郡王及仪宾八百石,
县主、郡君及仪宾以二百石递减,县君、乡君及仪宾以百石递减。自后为永制。
仁宗即位,增减诸王岁禄,非常典也。时郑、越、襄、荆、淮、滕、梁七王未之
藩,令暂给米岁三千石,遂为例。正统十二年定王府禄米,将军自赐名受封日为
始,县主、仪宾自出閤成婚日为始,於附近州县秋粮内拨给。景泰七年定郡王将
军以下禄米,出閤在前,受封在后,以受封日为始;受封在前,出閤在后,以出
閤日为始。
宗室有罪革爵者曰庶人。英宗初,颇给以粮。嘉靖中,月支米六石。万历中
减至二石或一石。
初,太祖大封宗藩,令世世皆食岁禄,不授职任事,亲亲之谊甚厚。然天潢
日繁,而民赋有限。其始禄米尽支本色,既而本钞兼支。有中半者,有本多於折
者,其则不同。厥后势不能给,而冒滥转益多。奸弊百出,不可究诘。自弘治间,
礼部尚书倪岳即条请节减,以宽民力。嘉靖四十一年,御史林润言:“天下之事,
极弊而大可虑者,莫甚於宗藩禄廪。天下岁供京师粮四百万石,而诸府禄米凡八
百五十三万石。以山西言,存留百五十二万石,而宗禄三百十二万;以河南言,
存留八十四万三千石,而宗禄百九十二万。是二省之粮,借令全输,不足供禄米
之半,况吏禄、军饷皆出其中乎?故自郡王以上,犹得厚享,将军以下,多不能
自存,饥寒困辱,势所必至,常号呼道路,聚诟有司。守土之臣,每惧生变。夫
赋不可增,而宗室日益蕃衍,可不为寒心。宜令大臣科道集议於朝,且谕诸王以
势穷弊极,不得不通变之意。令户部会计赋额,以十年为率,通计兵荒蠲免、存
留及王府增封之数。共陈善后良策,断自宸衷,以垂万世不易之规。”下部覆议,
从之。至四十四年乃定宗藩条例。郡王、将军七分折钞,中尉六分折钞,郡县主、
郡县乡君及仪宾八分折钞,他冒滥者多所裁减。於是诸王亦奏辞岁禄,少者五百
石,多者至二千石,岁出为稍纾,而将军以下益不能自存矣。
明初,勋戚皆赐官田以代常禄。其后令还田给禄米。公五千石至二千五百石,
侯千五百石至千石,伯千石至七百石。百官之俸,自洪武初,定丞相、御史大夫
以下岁禄数,刻石官署,取给於江南官田。十三年重定内外文武官岁给禄米、
俸钞之制,而杂流吏典附焉。正从一二三四品官,自千石至三百石,每阶递减百
石,皆给俸钞三百贯。正五品二百二十石,从减五十石,钞皆百五十贯。正六品
百二十石,从减十石,钞皆九十贯。正从七品视从六品递减十石,钞皆六十贯。
正八品七十五石,从减五石,钞皆四十五贯。正从九品视从八品递减五石,钞皆
三十贯。勒之石。吏员月俸,一二品官司提控、都吏二石五斗,掾史、令史二石
二斗,知印、承差、吏、典一石二斗;三四品官司令史、书吏、司吏二石,承差、
吏、典半之;五品官司司吏一石二斗,吏、典八斗;六品以下司吏一石;光禄寺
等吏、典六斗。教官之禄,州学正月米二石五斗,县教谕、府州县训导月米二石。
首领官之禄,凡内外官司提控、案牍、州吏目、县典史皆月米三石。杂职之禄,
凡仓、库、关、场、司、局、铁冶、递运、批验所大使月三石,副使月二石五斗,
河泊所官月米二石,闸坝官月米一石五斗。天下学校师生廪膳米人日一升,鱼肉
盐醯之属官给之。宦官俸,月米一石。
二十五年更定百官禄。正一品月俸米八十七石,从一品至正三品,递减十三
石至三十五石,从三品二十六石,正四品二十四石,从四品二十一石,正五品十
六石,从五品十四石,正六品十石,从六品八石,正七品至从九品递减五斗,至
五石而止。自后为永制。
洪武时,官俸全给米,间以钱钞兼给,钱一千,钞一贯,抵米一石。成祖即
位,令公、侯、伯皆全支米;文武官俸则米钞兼支,官高者支米十之四、五,官
卑者支米十之六、八;惟九品、杂职、吏、典、知印、总小旗、军,并全支米。
其折钞者,每米一石给钞十贯。永乐二年乃命公、侯、伯视文武官吏,米钞兼支。
仁宗立,官俸折钞,每石至二十五贯。宣德八年,礼部尚书胡濙掌户部,议每
石减十贯,而以十分为准,七分折绢,绢一匹抵钞二百贯。少师蹇义等以为仁宗
在春宫久,深悯官员折俸之薄,故即位特增数倍,此仁政也,讵可违?濙不听,
竟请於帝而行之,而卑官日用不赡矣。正统中,五品以上米二钞八,六品以下米
三钞七。时钞价日贱,每石十五贯者已渐增至二十五贯,而户部尚书王佐复奏减
为十五贯。成化二年从户部尚书马昂请,又省五贯。旧例,两京文武官折色俸,
上半年给钞,下半年给苏木、胡椒。七年从户部尚书杨鼎请,以甲字库所积之布
估给,布一匹当钞二百贯。是时钞法不行,一贯仅直钱二三文,米一石折钞十贯,
仅直二三十钱,而布直仅二三百钱,布一匹折米二十石,则米一石仅直十四五钱。
自古官俸之薄,未有若此者。
十六年又令以三梭布折米,每匹抵三十石。其后粗阔棉布亦抵三十石,梭布
极细者犹直银二两,粗布仅直三四钱而已。久之,定布一匹折银三钱。于是官员
俸给凡二:曰本色,曰折色。其本色有三:曰月米,曰折绢米,曰折银米。月米,
不问官大小,皆一石。折绢,绢一匹当银六钱。折银,六钱五分当米一石。其折
色有二:曰本色钞,曰绢布折钞。本色钞十贯折米一石,后增至二十贯。绢布折
钞,绢每匹折米二十石,布一匹折米十石。公侯之禄,或本折中半,或折多於本
有差。文武官俸,正一品者,本色仅十之三,递增至从九品,本色乃十之七。武
职府卫官,惟本色米折银例,每石二钱五分,与文臣异,馀并同。其三大营副将、
参、游、佐员,每月米五石,巡捕营提督、参将亦如之。巡捕中军、把总官,月
支口粮九斗,旗牌官半之。
天下卫所军士月粮,洪武中,令京外卫马军月支米二石,步军总旗一石五斗,
小旗一石二斗,军一石。城守者如数给,屯田者半之。民匠充军者八斗,牧马千
户所一石,民丁编军操练者一石,江阴横海水军稍班、碇手一石五斗。阵亡病故
军给丧费一石,在营病故者半之。籍没免死充军者谓之恩军。家四口以上一石,
三口以下六斗,无家口者四斗。又给军士月盐,有家口者二斤,无者一斤,在外
卫所军士以钞准。永乐中,始令粮多之地,旗军月粮,八分支米,二分支钞。后
山西、陕西皆然,而福建、两广、四川则米七钞三,江西则米钞中半,惟京军及
中都留守司,河南、浙江、湖广军,仍全支米。已而定制,卫军有家属者,月米
六斗,无者四斗五升,馀皆折钞。
凡各卫调至京操备军兼工作者,米五斗。其后增损不一,而本折则例,各镇
多寡不同,不能具举。凡各镇兵饷,有屯粮,有民运,有盐引,有京运,有主兵
年例,有客兵年例。屯粮者,明初,各镇皆有屯田,一军之田,足赡一军之用,
卫所官吏俸粮皆取给焉。民运者,屯粮不足,加以民粮。麦、米、豆、草、布、
钞、花绒运给戍卒,故谓之民运,后多议折银。盐引者,召商入粟开中,商屯出
粮,与军屯相表里。其后纳银运司,名存而实亡。京运,始自正统中。后屯粮、
盐粮多废,而京运日益矣。主兵有常数,客兵无常数。初,各镇主兵足守其地,
后渐不足,增以募兵,募兵不足,增以客兵。兵愈多,坐食愈众,而年例亦日增
云。
明田税及经费出入之数,见於掌故进,皆略可考见。洪武二十六年,官民田
总八百五十万七千余顷。夏税,米麦四百七十一万七千馀石,钱钞三万九千馀锭,
绢二十八万八千馀匹;秋粮,米二千四百七十二万九千馀石,钱钞五千馀锭。弘
治时,官民田总六百二十二万八千馀顷。夏税,米麦四百六十二万五千馀石,钞
五万六千三百馀锭,绢二十万二千馀匹;秋粮,米二千二百十六万六千馀石,钞
二万一千九百馀锭。万历时,官民田总七百一万三千馀顷。夏税,米麦总四百六
十万五千馀石,起运百九十万三千馀石,馀悉存留,钞五万七千九百馀锭,绢二
十万六千馀匹;秋粮,米总二千二百三万三千馀石,起运千三百三十六万二千馀
石,馀悉存留,钞二万三千六百馀锭。屯田六十三万五千馀顷,花园仓基千九百
馀所,徵粮四百五十八万四千馀石。粮草折银八万五千馀两,布五万匹,钞五万
馀贯,各运司提举大小引盐二百二十二万八千馀引。
岁入之数,内承运库,慈宁、慈庆、乾清三宫子粒银四万九千馀两,金花银
一百一万二千馀两,金二千两。广惠库、河西务等七钞关,钞二千九百二十八万
馀贯,钱五千九百七十七万馀文。京卫屯钞五万六千馀贯。天财库、京城九门钞
六十六万五千馀贯,钱二百四十三万馀文。京、通二仓,并蓟、密诸镇漕粮四百
万石。京卫屯豆二万三千馀石。太仓银库,南北直隶、浙江、江西、山东、河南
派剩麦米折银二十五万七千馀两。丝绵、税丝、农桑绢折银九万馀两,绵布、苎
布折银三万八千馀两。百官禄米折银二万六千馀两。马草折银三十五万三千馀两。
京五草场折银六万三千馀两。各马房仓麦豆草折银二十馀万两。户口盐钞折银四
万六千馀两。蓟、密、永、昌、易、辽东六镇,民运改解银八十五万三千馀两。
各盐运提举馀盐、盐课、盐税银一百万三千馀两。黄白蜡折银六万八千馀两。霸、
大等马房子粒银二万三千馀两。备边并新增地亩银四万五千馀两。京卫屯牧地增
银万八千馀两。崇文门商税、牙税一万九千馀两,钱一万八千馀贯。张家湾商税
二千馀两,钱二千八百馀贯。诸钞关折银二十二万三千馀两。泰山香税二万馀两。
赃罚银十七万馀两。商税、鱼课、富户、历日、民壮、弓兵并屯折、改折月粮银
十四万四千馀两。北直隶、山东、河南解各边镇麦、米、豆、草、盐钞折银八十
四万二千馀两。诸杂物条目繁琐者不具载。所载岁入,但计起运京边者,而存留
不与焉。
岁出之数,公、侯、驸马、伯禄米折银一万六千馀两。官吏、监生俸米四万
馀石。官吏折俸绢布银四万四千馀两,钱三千三百馀贯。仓库、草场、官攒、甲
斗,光禄、太常诸司及内府监局匠役本色米八万六千馀石,折色银一万三千馀两。
锦衣等七十八卫所官吏、旗校、军士、匠役本色米二百一万八千馀石,折色银二
十万六千馀两。官员折俸绢布银二十六万八千馀两。军士冬衣折布银八万二千馀
两。五军、神枢、神机三大营将卒本色米十二万馀石,冬衣折布银二千馀两,官
军防秋三月口粮四万三千馀石,营操马匹本色料二万四千馀石,草八十万馀束。
巡捕营军粮七千馀石。京营、巡捕营,锦衣、腾骧诸卫马料草折银五万馀两。中
都留守司,山东、河南二都司班军行粮及工役盐粮折银五万馀两。京五草场商价
一万六千馀两。御马三仓象马等房,商价十四万八千馀两。
诸边及近京镇兵饷。
宣府:主兵,屯粮十三万二千馀石,折色银二万二千馀两,民运折色银七十
八万七千馀两,两淮、长芦、河东盐引银十三万五千馀两,京运年例银十二万五
千两;客兵,淮、芦盐引银二万六千馀两,京运年例银十七万一千两。
大同:主兵,屯粮本色七万馀石,折色银一万六千馀两,牛具银八千馀两,
盐钞银一千馀两,民运本色米七千馀石,折色银四十五万六千馀两,屯田及民运
本色草二百六十八万馀束,折草银二万八千馀两,淮、芦盐四万三千馀引,京运
年例银二十六万九千馀两;客兵,京运银十八万一千两,淮、芦盐七万引。
山西:主兵,屯粮二万八千馀石,折色银一千馀两,草九万五千馀束,民运
本色米豆二万一千馀石,折色银三十二万二千馀两,淮、浙、山东盐引银五万七
千馀两,河东盐课银六万四千馀两,京运银十三万三千馀两;客兵,京运银七万
三千两。
延绥:主兵,屯粮五万六千馀石,地亩银一千馀两,民运粮料九万七千馀石,
折色银十九万七千馀两,屯田及民运草六万九千馀束,淮、浙盐引银六万七千馀
两,京运年例银三十五万七千馀两;客兵,淮、浙盐引银二万九千馀两,京运年
例银二万馀两。
宁夏:主兵,屯粮料十四万八千馀石,折色银一千馀两,地亩银一千馀两,
民运本色粮千馀石,折色银十万八千馀两,屯田及民运草一百八十三万馀束,淮、
浙盐引银八万一千馀两,京运年例银二万五千两;客兵,京运年例银万两。
甘肃:屯粮料二十三万二千馀石,草四百三十馀万束,折草银二千馀两,民
运粮布折银二十九万四千馀两,京运银五万一千馀两,淮、浙盐引银十万二千馀
两。
固原:屯粮料三十一万九千馀石,折色粮料草银四万一千馀两,地亩牛具银
七千一百馀两,民运本色粮料四万五千馀石,折色粮料草布花银二十七万九千馀
两,屯田及民运草二十万八千馀束,淮、浙盐引银二万五千馀两,京运银六万三
千馀两,犒赏银一百九十馀两。
辽东:主兵,屯粮二十七万九千馀石,荒田粮四百馀两,民运银十五万九千
馀两,两淮、山东盐引银三万九千馀两,京运年例银三十万七千馀两;客兵,京
运年例银十万二千馀两。
蓟州:主兵,民运银九千馀两,漕粮五万石,京运年例银二十万六千馀两;
客兵,屯粮料五万三千馀石,地亩马草折色银万六千馀两,民运银万八千馀两,
山东民兵工食银五万六千两,遵化营民壮工食银四千馀两,盐引银万三千馀两,
京运年例银二十万八千馀两,抚赏银一万五千两,犒军银一万三千馀两。
永平:主兵,屯粮料三万三千馀石,民运粮料二万七千馀石,折色银二万八
千馀两,民壮工食银万二千馀两,京运年例银十二万二千馀两;客兵,屯草折银
三千馀两,民运草三十一万一千馀束,京运银十一万九千馀两。
密云:主兵,屯粮六千馀石,地亩银二百九十两,民运银万两有奇,漕粮十
万四千馀石,京运银十六万两有奇;客兵,民运银万六千馀两,民壮工食银九百
馀两,漕粮五万石,京运银二十三万三千馀两。
昌平:主兵,屯粮折色银二千四百馀两,地亩银五百馀两,折草银一百馀两,
民运银二万两有奇,漕粮十八万九千馀石,京运年例银九万六千馀两;客兵,京
运年例银四万七千馀两。
易州:主兵,屯粮二万三千馀石,地亩银六百馀两,民运银三十万六千馀两;
客兵,京运银五万九千两。
井陉:主兵,屯粮万四千馀石,地亩银八千馀两,民运本色米麦一万七千馀
石,折色银四万八千馀两;客兵,京运年例银三千馀两。
他杂费不具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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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30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河渠一(上)

○黄河上
黄河,自唐以前,皆北入海。宋熙宁中,始分趋东南,一合泗入淮,一合济
入海。金明昌中,北流绝,全河皆入淮,元溃溢不时,至正中受害尤甚,济宁、
曹、郓间,漂没千馀里。贾鲁为总制,导使南,汇淮入海。
明洪武元年决曹州双河口,入鱼台。徐达方北征,乃开塌场口,引河入泗以
济运,而徙曹州治於安陵。塌场者,济宁以西、耐牢坡以南直抵鱼台南阳道也。
八年,河决开封太黄寺堤。诏河南参政安然发民夫三万人塞之。十四年决原武、
祥符、中牟,有司请兴筑。帝以为天灾,令护旧堤而已。十五年春,决朝邑。七
月决荥泽、阳武。十七年决开封东月堤,自陈桥至陈留横流数十里。又决杞县,
入巴河。遣官塞河,蠲被灾租税。二十二年,河没仪封,徙其治於白楼村。二十
三年春,决归德州东南凤池口,迳夏邑、永城。发兴武等十卫士卒,与归德民并
力筑之。罪有司不以闻者。其秋,决开封西华诸县,漂没民舍。遣使振万五千七
百馀户。二十四年四月,河水暴溢,决原武黑洋山,东经开封城北五里,又东南
由陈州、项城、太和、颍州、颍上,东至寿州正阳镇,全入於淮。而贾鲁河故道
遂淤。又由旧曹州、郓城两河口漫东平之安山,元会通河亦淤。明年复决阳武,
汜陈州、中牟、原武、封丘、祥符、兰阳、陈留、通许、太康、扶沟、杞十一州
县,有司具图以闻。发民丁及安吉等十七卫军士修筑。其冬大寒,役遂罢。三十
年八月决开封,城三面受水。诏改作仓库於荥阳高阜,以备不虞。冬,蔡河徙陈
州。先是,河决,由开封北东行,至是下流淤,又决而之南。
永乐三年,河决温县堤四十丈,济、涝二水交溢,淹民田四十馀里,命修堤
防。四年修阳武黄河决岸。八年伙,河决开封,坏城二百馀丈,民被患者万四千
馀户,没田七千五百馀顷。帝以国家藩屏地,特遣侍郎张信往视。信言:“祥符
鱼王口至中滦下二十馀里,有旧黄河岸,与今河面平。浚而通之,使循故道,则
水势可杀。”因绘图以进。时尚书宋礼、侍郎金纯方开会通河。帝乃发民丁十万,
命兴安伯徐亨、侍郎蒋廷瓒偕纯相治,并令礼总其役。九年七月,河复故道,自
封丘金龙口,下鱼台塌场,会汶水,经徐、吕二洪南入於淮。是时,会通河已开,
黄河与之合,漕道大通,遂议罢海运,而河南水患亦稍息。已而决阳武中盐堤,
漫中牟、祥符、尉氏。工部主事兰芳按视,言:“堤当急流之冲,夏秋泛涨,势
不可骤杀。宜卷土树椿以资捍御,无令重为民患而已。”又言:“中滦导河分流,
使由故道北入海,诚万世利。但缘河堤埽,止用蒲绳泥草,不能持久。宜编木为
囤,填石其中,则水可杀,堤可固。”诏皆从其议。十四年决开封州县十四,经
怀远,由涡河入於淮。二十年,工部以开封土城堤数溃,请浚其东故道。报可。
宣德元年霪雨,溢开封州县十。三年,以河患,徙灵州千户所於城东。六年
从河南布政使言,浚祥符抵仪封黄陵冈淤道四百五十里。是时,金龙口渐淤,而
河复屡溢开封。十年从御史李懋言,浚金龙口。
正统二年筑阳武、原武、荥泽决岸。又决濮州、范县。三年,河复决阳武及
邳州,灌鱼台、金乡、嘉祥。越数年,又决金龙口、阳谷堤及张家黑龙庙口,而
徐、吕二洪亦渐浅,太黄寺巴河分水处,水脉微细。十三年方从都督同知武兴言,
发卒疏浚。而陈留水夏涨,决金村堤及黑潭南岸。筑垂竣,复决。其秋,新乡八
柳树口亦决,漫曹、濮,抵东昌,冲张秋,溃寿张沙湾,坏运道,东入海。徐、
吕二洪遂浅涩。命工部侍郎王永和往理其事。永和至山东,修沙湾未成,以冬寒
停役。且言河决自卫辉,宜敕河南守臣修塞。帝切责之,令山东三司筑沙湾,趣
永和塞河南八柳树,疏金龙口,使河由故道。明年正月,河复决聊城。至三月,
永和浚黑洋山西湾,引其水由太黄寺以资运河。修筑沙湾堤大半,而不敢尽塞,
置分水闸,设三空放水,自大清河入海。且设分水闸二空於沙湾西岸,以泄上流,
而请停八柳树工。从之。是时,河势方横溢,而分流大清,不耑向徐、吕。徐、
吕益胶浅,且自临清以南,运道艰阻。
景泰二年特敕山东、河南巡抚都御史洪英、王暹协力合治,务令水归漕河。
暹言:“黄河自陕州以西,有山峡,不能为害;陕州以东,则地势平缓,水易泛
溢,故为害甚多。洪武二十四年改流,从汴梁北五里许,由凤阳入淮者为大黄河。
其支流出徐州以南者为小黄河,以通漕运。自正统十三年以来,河复故道,从黑
洋山后径趋沙湾入海明,但存小黄河从徐州出。岸高水低,随浚随塞,以是徐州
之南不得饱水。臣自黑洋山东南抵徐州,督河南三司疏浚。临清以南,请以责英。”
未几,给事中张文质劾暹、英治水无绩,请引塌场水济徐、吕二洪,浚潘家渡
以北支流,杀沙湾水势。且开沙湾浮桥以西河口,筑闸引水,以灌临清,而别命
官以责其成。诏不允,仍命暹、英调度。
时议者谓:“沙湾以南地高,水不得南入运河。请引耐牢坡水以灌运,而勿
使经沙湾,别开河以避其冲决之势。”或又言:“引耐牢坡水南去,则自此以北
枯涩矣。”甚者言:“沙湾水湍急,石铁沉下若羽,非人力可为。宜设齐醮符咒
以禳之。”帝心甚忧念,命工部尚书石璞往治,而加河神封号。
璞至,浚黑洋山至徐州以通漕,而沙湾决口如故。乃命中官黎贤、阮洛,御
史彭谊协治。璞等筑石堤於沙湾,以御决河,开月河二,引水以益运河,且杀其
决势。三年五月,河流渐微细,沙湾堤始成。乃加璞太子太保,而於黑洋山、沙
湾建河神二新庙,岁春秋二祭。六月,大雨浃旬,复决沙湾北岸,掣运河之水以
东,近河地皆没。命英督有司修筑。复敕中官黎贤、武艮,工部侍郎赵荣往治。
四年正月,河复决新塞口之南,诏复加河神封号。至四月,决口乃塞。五月,大
雷雨,复决沙湾北岸,掣运河水入盐河,漕舟尽阻。帝复命璞往。乃凿一河,长
三里,以避决口,上下通运河,而决口亦筑坝截之,令新河、运河俱可行舟。工
毕奏闻。帝恐不能久,令璞且留处置,而命谕德徐有贞为佥都御史耑治沙湾。
时河南水患方甚,原武、西华皆迁县治以避水。巡抚暹言:“黄河旧从开封
北转流东南入淮,不为害。自正统十三年改流为二。一自新乡入柳树,由故道东
经延津、封丘入沙湾。一决荥泽,漫流原武,抵祥符、扶沟、通许、洧川、尉氏、
临颍、郾城、陈州、商水、西华、项城、太康。没田数十万顷,而开封患特甚。
虽尝筑大小堤於城西,皆三十馀里,然沙土易坏,随筑随决,小堤已没,大堤复
坏其半。请起军民夫协筑,以防后患。”帝可其奏。太仆少卿黄仕儁亦言:
“河分两派,一自荥泽南流入项城,一自新乡八柳树北流,入张秋会通河,并经
六七州县,约二千馀里。民皆荡析离居,而有司犹徵其税。乞敕所司覆视免徵。”
帝亦可其奏。巡抚河南御史张澜又言:“原武黄河东岸尝开二河,合黑洋山旧河
道引水济徐、吕。今河改决而北,二河淤塞不通,恐徐、吕乏水,必妨漕运,黑
洋山北,河流稍纡回,请因决口改挑一河以接旧道,灌徐、吕。”帝亦从之。
有贞至沙湾,上治河三策:“一置水闸门。臣闻水之性可使通流,不可使堙
塞。禹凿龙门,辟伊阙,为疏导计也。故汉武堙瓠子终弗成功,汉明疏汴河逾年
著绩。今谈治水者甚众,独乐浪王景所述制水门之法可取。盖沙湾地土皆沙,易
致坍决,故作坝作闸皆非善计。请依景法损益其间,置闸门於水,而实其底,令
高常水五尺。小则拘之以济运,大则疏之使趋海,则有通流之利,无堙塞之患矣。
一开分水河。凡水势大者宜分,小者宜合。今黄河势大恒冲决,运河势小恒乾浅,
必分黄水合运河,则有利无害。请度黄河可分之地,开广济河一道,下穿濮阳、
博陵及旧沙河二十馀里,上连东、西影塘及小岭等地又数十里,其内则有古大金
堤可倚以为固,其外有八百里梁山泊可恃以为泄。至新置二闸亦颇坚牢,可以宣
节,使黄河水大不至泛溢为害,小亦不至乾浅以阻漕运。”其一挑深运河。帝谕
有贞,如其议行之。
有贞乃逾济、汶,沿卫、沁,循大河,道濮、范,相度地形水势,上言:“
河自雍而豫,出险固而之夷斥,水势既肆。由豫而兖,土益疏,水益肆。而沙湾
之东,所谓大洪口者,适当其冲,於是决焉,而夺济、汶入海之路以去。诸水从
之而泄,堤以溃,渠以淤,涝则溢,旱则涸,漕道由此阻。然骤而堰之,则溃者
益溃,淤者益淤。今请先疏其水,水势平乃治其决,决止乃浚其淤。”於是设渠
以疏之,起张秋金堤之首,西南行九里至濮阳泺,又九里至博陵陂,又六里至寿
张之沙河,又八里至东、西影塘,又十有五里至白岭湾,又三里至李鞬,凡五十
里。由李鞬而上二十里至竹口莲花池,又三十里至大潴潭,乃逾范暨濮,又上而
西,凡数百里,经澶渊以接河、沁,筑九堰以御河流旁出者,长各万丈,实之石
而键以铁。六年七月,功成,赐渠名广济。沙湾之决垂十年,至是始塞。亦会黄
河南流入淮,有贞乃克奏功。凡费木铁竹石累数万,夫五万八千有奇,工五百五
十馀日。自此河水北出济漕,而阿、鄄、曹、郓间田出沮洳者,百数十万顷。乃
浚漕渠,由沙湾北至临清,南抵济宁,复建八闸於东昌,用王景制水门法以平水
道,而山东河患息矣。
七年夏,河南大雨,河决开封、河南、彰德。其秋,畿辅、山东大雨,诸水
并溢,高地丈馀,堤岸多冲决。仍敕有贞修筑。未几,事竣,还京入见。奖劳甚
至,擢副都御史。
天顺元年修祥符护城大堤。五年七月,河决汴梁土城,又决砖城,城中水丈
馀,坏官民舍过半。周王府宫人及诸守土官皆乘舟筏以避,军民溺死无算。襄城
亦决县城。命工部侍郎薛远往视,恤灾户、蠲田租,公廨民居以次修理。明年二
月,开祥符曹家溜,河势稍平。
七年春,河南布政司照磨金景辉考满至京,上言:“国初,黄河在封丘,后
徙康王马头,去城北三十里,复有二支河:一由沙门注运河,一由金龙口达徐、
吕入海。正统戊辰,决荥泽,转趋城南,并流入淮,旧河、支河俱堙,漕河因而
浅涩。景泰癸酉,因水迫城,筑堤四十里,劳费过甚,而水发辄溃,然尚未至决
城壕为人害也。至天顺辛巳,水暴至,土城砖城并圮,七郡财力所筑之堤,俱委
诸无用,人心惶惶,未知所底。夫河不循故道,并流入淮,是为妄行。今急宜疏
导以杀其势。若止委之一淮,而以堤防为长策,恐开封终为鱼鳖之区。乞敕部檄
所司,先疏金龙口宽阔以接漕河,然后相度旧河或别求泄水之地,挑浚以平水患,
为经久计。”命如其说行之。
成化七年命王恕为工部侍郎,奉敕总理河道。总河侍郎之设,自恕始也。时
黄河不为患,恕耑力漕河而已。
十四年,河决开封,坏护城堤五十丈。巡抚河南都御史李衍言:“河南累有
河患,皆下流壅塞所致。宜疏开封西南新城地,下抵梁家浅旧河口七里壅塞,以
泄杏花营上流。又自八角河口直抵南顿,分导散漫,以免祥符、鄢陵、睢、陈、
归德之灾。乃敕衍酌行之。明年正月迁荥泽县治以避水,而开封堤不久即塞。
弘治二年五月,河决开封及金龙口,入张秋运河,又决埽头五所入沁。郡邑
多被害,汴梁尤甚,议者至请迁开封城以避其患。布政司徐恪持不可,乃止。命
所司大发卒筑之。九月命白昂为户部侍郎,修治河道,赐以特敕,令会山东、河
南、北直隶三巡抚,自上源决口至运河,相机修筑。
三年正月,昂上言:“臣自淮河相度水势,抵河南中牟等县,见上源决口,
水入南岸者十三,入北岸者十七。南决者,自中牟杨桥至祥符界析为二支:一经
尉氏等县,合颍水,下涂山,入於淮;一经通许等县,入涡河,下荆山,入於淮。
又一支自归德州通凤阳之亳县,亦合涡河入於淮。
北决者,自原武经阳武、祥符、封丘、兰阳、仪封、考城,其一支决入金龙
等口,至山东曹州,冲入张秋漕河。去冬,水消沙积,决口已淤,因并为一大支,
由祥符翟家口合沁河,出丁家道口,下徐州。此河流南北分行大势也。合颍、涡
二水入淮者,各有滩碛,水脉颇微,宜疏浚以杀河势。合沁水入徐者,则以河道
浅隘不能受,方有漂没之虞。况上流金龙诸口虽暂淤,久将复决,宜於北流所经
七县,筑为堤岸,以卫张秋。但原敕治山东、河南、北直隶,而南直隶淮、徐境,
实河所经行要地,尚无所统。”於是并以命昂。
昂举郎中娄性协治,乃役夫二十五万,筑阳武长堤,以防张秋。引中牟决河
出荥泽阳桥以达淮,浚宿州古汴河以入泗,又浚睢河自归德饮马池,经符离桥至
宿迁以会漕河,上筑长堤,下修减水闸。又疏月河十馀以泄水,塞决口三十六,
使河流入汴,汴入睢,睢入泗,泗入淮,以达海。水患稍宁。昂又以河南入淮非
正道,恐卒不能容,复於鱼台、德州、吴桥修古长堤;又自东平北至兴济凿小河
十二道,入大清河及古黄河以入海。河口各建石堰,以时启闭。盖南北分治,而
东南则以疏为主云。
六年二月以刘大夏为副都御史,治张秋决河。先是,河决张秋戴家庙,掣漕
河与汶水合而北行,遣工部侍郎陈政督治。政言:“河之故道有二:一在荥泽孙
家渡口,经朱仙镇直抵陈州;一在归德州饮马池,与亳州地相属。旧俱入淮,今
已淤塞,因致上流冲激,势尽北趋。自祥符孙家口、杨家口、车船口,兰阳铜瓦
厢决为数道,俱入运河。於是张秋上下势甚危急,自堂邑至济宁堤岸多崩圮,而
戴家庙减水闸浅隘不能泄水,亦有冲决。请浚旧河以杀上流之势,塞决河以防下
流之患。”政方渐次修举,未几卒官。帝深以为忧,命廷臣会荐才识堪任者。佥
举大夏,遂赐敕以往。
十二月,巡按河南御史涂升言:“黄河为患,南决病河南,北决病山东。昔
汉决酸枣,复决瓠子;宋决馆陶,复决澶州;元决汴梁,复决蒲口。然汉都关中,
宋都大梁,河决为患,不过濒河数郡而已。今京师专藉会通河岁漕粟数百万石,
河决而北,则大为漕忧。臣博采与论,治河之策有四:
“一曰疏浚。荥、郑之东,五河之西,饮马、白露等河皆黄河由涡入淮之故
道。其后南流日久,或河口以淤高不泄,或河身狭隘难容,水势无所分杀,遂泛
滥北决。今惟?丽上流东南之故道,相度疏浚,则正流归道,馀波就壑,下流无
奔溃之害,北岸无冲决之患矣。二曰扼塞。既杀水势於东南,必须筑堤岸於西北。
黄陵冈上下旧堤缺坏,当度下流东北形势,去水远近,补筑无遗,排障百川悉归
东南,由淮入海,则张秋无患,而漕河可保矣。”三曰用人,荐河南佥事张鼐。
四曰久任,则请专信大夏,且於归德或东昌建公廨,令居中裁决也。帝以为然。
七年五月命太监李兴、平江伯陈锐往同大夏共治张秋。十二月筑塞张秋决口
工成。初,河流湍悍,决口阔九十馀丈,大夏行视之,曰:“是下流未可治,当
治上流。”於是即决口西南开越河三里许,使粮运可济,乃浚仪封黄陵冈南贾鲁
旧河四十馀里,由曹出徐,以杀水势。又浚孙家渡口,别凿新河七十馀里,导使
南行,由中牟、颍川东入淮。又浚祥符四府营淤河,由陈留至归德分为二。一由
宿迁小河口,一由亳涡河,俱会於淮。然后沿张秋两岸,东西筑台,立表贯索,
联巨舰穴而窒之,实以土。至决口,去窒沉舰,压以大埽,且合且决,随决随筑,
连昼夜不息。决既塞,缭以石堤,隐若长虹,功乃成。帝遣行人赍羊酒往劳之,
改张秋名为安平镇。
大夏等言:“安平镇决口已塞,河下流北入东昌、临清至天津入海,运道已
通,然必筑黄陵冈河口,导河上流南下徐淮,庶可为运道久安之计。”廷议如其
言。乃以八年正月筑塞黄陵冈及荆隆等口七处,旬有五日而毕。盖黄陵冈居安平
镇之上流,其广九十馀丈,荆隆等口又居黄陵冈之上流,其广四百三十馀丈。河
流至此宽漫奔放,皆喉襟重地。诸口既塞,於是上流河势复归兰阳、考城,分流
迳徐州、归德、宿迁,南入运河,会淮水,东注於海,南流故道以复。而大名府
之长堤,起胙城,历滑县、长垣、东明、曹州、曹县抵虞城,凡三百六十里。其
西南荆隆等口新堤起于家店,历铜瓦厢、东桥抵小宋集,凡百六十里。大小二堤
相翼,而石坝俱培筑坚厚,溃决之患於是息矣。帝以黄陵冈河口功成,敕建黄河
神祠以镇之,赐额曰昭应。其秋,召大夏等还京。荆隆即金龙也。
十一年,河决归德。管河工部员外郎谢缉言:黄河一支,先自徐州城东小浮
桥流入漕河,南抵邳州、宿迁。今黄河上流於归德州小坝子等处冲决,与黄河别
支会流,经宿州、睢宁,由宿迁小河口流入漕河。於是小河口北抵徐州水流渐细,
河道浅阻。且徐、吕二洪,惟赖沁水接济,自沁源、河内、归德至徐州小浮桥流
出,虽与黄河异源,而比年河、沁之流合而为一。今黄河自归德南决,恐牵引沁
水俱往南流,则徐、吕二洪必至浅阻。请亟塞归德决口,遏黄水入徐以济漕,而
挑沁水之淤,使入徐以济徐、吕,则水深广而漕便利矣。”帝从其请。
未几,河南管河副使张鼐言:“臣尝请修筑侯家潭口决河,以济徐、吕二洪。
今自六月以来,河流四溢,潭口决啮弥深,工费浩大,卒难成功。臣尝行视水势,
荆隆口堤内旧河通贾鲁河,由丁家道口下徐、淮,其迹尚在。若於上源武陟木栾
店别凿一渠,下接荆隆口旧河,俟河流南迁,则引之入渠,庶沛然之势可接二洪,
而粮运无所阻矣。”帝为下其议於总漕都御史李蕙。
越二岁,兖州知府龚弘上言:’副使鼐见河势南行,欲自荆隆口分沁水入贾
鲁河,又自归德西王牌口上下分水亦入贾鲁河,俱由丁家道口入徐州。但今秋水
从王牌口东行,不由丁家口而南,顾逆流东北至黄陵冈,又自曹县入单,南连虞
城。乞令守臣亟建疏浚修筑之策。”於是河南巡抚都御史郑龄言:“徐、吕二洪
藉河、沁二水合流东下,以相接济。今丁家道口上下河决堤岸者十有二处,共阔
三百馀丈,而河淤三十馀里。上源奔放,则曹、单受害,而安平可虞;下流散溢,
则萧、砀被患,而漕流有阻。浚筑诚急务也。”部覆从之,乃修丁家口上下堤岸。
初,黄河自原武、荥阳分而为三:一自亳州、凤阳至清河口,通淮入海;一
自归德州过丁家道口,抵徐州小浮桥;一自洼泥河过黄陵冈,亦抵徐州小浮桥,
即贾鲁河也。迨河决黄陵冈,犯张秋,北流夺漕,刘大夏往塞之,仍出清河口。
十八年,河忽北徙三百里,至宿迁小河口。正德三年又北徙三百里,至徐州小浮
桥。四年六月又北徙一百二十里,至沛县飞云桥,俱入漕河。
是时,南河故道淤塞,水惟北趋,单、丰之间河窄水溢,决黄陵冈、尚家等
口,曹、单田庐多没,至围丰县城郭,两岸阔百馀里。督漕及山东镇巡官恐经钜
野、阳谷故道,则夺济宁、安平运河,各陈所见以请。议未定。明年九月,河复
冲黄陵冈,入贾鲁河,泛溢横流,直抵丰、沛。御史林茂达亦以北决安平镇为虞,
而请浚仪封、考城上流故道,引河南流以分其势,然后塞决口,筑故堤。
工部侍郎崔岩奉命修理黄河,浚祥符董盆口、荥泽孙家渡,又浚贾鲁河及亳
州故河各数十里,且筑长垣诸县决口及曹县外堤、梁靖决口。功未就而骤雨,堤
溃。岩上疏言:“河势冲荡益甚,且流入王子河,亦河故道,若非上流多杀水势,
决口恐难卒塞。莫若於曹、单、丰、沛增筑堤防,毋令北徙,庶可护漕。”且请
别命大臣知水利者共议。於是帝责岩治河无方,而以侍郎李堂代之。堂言:“兰
阳、仪封、考城故道淤塞,故河流俱入贾鲁河,经黄陵冈至曹县,决梁靖、杨家
二口。侍郎岩亦尝修浚,缘地高河淀,随浚随淤,水杀不多,而决口又难筑塞。
今观梁靖以下地势最卑,故众流奔注成河,直抵沛县,藉令其口筑成,而容受全
流无地,必致回激黄陵冈堤岸,而运道妨矣。至河流故道,堙者不可复疏,请起
大名三春柳至沛县飞云桥,筑堤三百馀里,以障河北徙。”从之。六年二月,功
未竣,堂言:“陈桥集、铜瓦厢俱应增筑,请设副使一人耑理。”会河南盗起,
召堂还京,命姑已其不急者。遂委其事於副使,而堤役由此罢。
八年六月,河复决黄陵冈。部议以其地界大名、山东、河南,守土官事权不
一,请耑遣重臣,乃命管河副都御史刘恺兼理其事。恺奏,率众祭告河神,越二
日,河已南徙。尚书李鐩因请祭河,且赐恺羊酒。恺於治河束手无策,特归功
於神。曹、单间被害日甚。
世宗初,总河副都御史龚弘言:“黄河自正德初载,变迁不常,日渐北徙。
大河之水合成一派,归入黄陵冈前乃折而南,出徐州以入运河。黄陵岁初筑三埽,
先已决去其二,惧山、陕诸水横发,加以霖潦,决而趋张秋,复由故道入海。臣
尝筑堤,起长垣,由黄陵冈抵山东杨家口,延袤二百馀里。今拟距堤十里许再筑
一堤,延袤高广如之。即河水溢旧堤,流至十里外,性缓势平,可无大决。”从
之。自黄陵冈决,开封以南无河患,而河北徐、沛诸州县河徙不常。
嘉靖五年,督漕都御史高友玑请浚山东贾鲁河、河南鸳鸯口,分泄水势,毋
偏害一方。部议恐害山东、河南,不允。其冬,以章拯为工部侍郎兼佥都御史治
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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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30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河渠一(下)

先是,大学士费宏言:“河入汴梁以东分为三支,虽有冲决,可无大害。正
德末,涡河等河日就淤浅,黄河大股南趋之势既无所杀,乃从兰阳、考城、曹、
濮奔赴沛县飞云桥及徐州之溜沟,悉入漕河,泛溢弥漫,此前数年河患也。近者,
沙河至沛县浮沙涌塞,官民舟楫悉取道昭阳湖。春夏之交,湖面浅涸,运道必阻,
涡河等河必宜亟浚。”御史戴金言:“黄河入淮之道有三:自中牟至荆山合长淮
曰涡河;自开封经葛冈小坝、丁家道口、马牧集鸳鸯口至徐州小浮桥口曰汴河;
自小坝经归德城南饮马池抵文家集,经夏邑至宿迁曰白河。弘治间,涡、白上源
堙塞,而徐州独受其害。宜自小坝至宿迁小河并贾鲁河、鸳鸯口、文家集壅塞之
处,尽行疏通,则趋淮之水不止一道,而徐州水患杀矣。”御史刘栾言:“曹县
梁靖口南岸,旧有贾鲁河,南至武家口十三里,黄沙淤平,必宜开浚。武家口下
至马牧集鸳鸯口百十七里,即小黄河旧通徐州故道,水尚不涸,亦宜疏通。”督
漕总兵官杨宏亦请疏归德小坝、丁家道口、亳州涡河、宿迁小河。友玑及拯亦屡
以为言。俱下工部议,以为浚贾鲁故道,开涡河上源,功大难成,未可轻举,但
议筑堤障水,俾入正河而已。
是年,黄河上流骤溢,东北至沛县庙道口,截运河,注鸡鸣台口,入昭阳湖。
汶、泗南下之水从而东,而河之出飞云桥者漫而北,淤数十里,河水没丰县,徙
治避之。
明年,拯言:“荥泽北孙家渡、兰阳北赵皮寨,皆可引水南流,但二河通涡,
东入淮,又东至凤阳长淮卫,经寿春王诸园寝,为患叵测。惟宁陵北坌河一道,
通饮马池,抵文家集,又经夏邑至宿州符离桥,出宿迁小河口,自赵皮寨至文家
集,凡二百馀里,浚而通之,水势易杀,而园寝无患。”乃为图说以闻。命刻期
举工。而河决曹、单、城武杨家、梁靖二口、吴士举庄,冲入鸡鸣台,夺运河,
沛地淤填七八里,粮艘阻不进。御史吴仲以闻,因劾拯不能办河事,乞择能者往
代。其冬,以盛应期为总督河道右都御史。
是时,光禄少卿黄绾、詹事霍韬、左都御史胡世宁、兵部尚书李承勋各献治
河之议。绾言:“漕河资山东泉水,不必资黄河,莫若浚兖、冀间两高中低之地,
道河使北,至直沽入海。”
韬言:“议者欲引河自兰阳注宿迁。夫水溢徐、沛,犹有二洪为之束捍,东
北诸山亘列如垣,有所底极,若道兰阳,则归德、凤阳平地千里,河势奔放,数
郡皆壑,患不独徐、沛矣。按卫河自卫辉汲县至天津入海,犹古黄河也。今宜於
河阴、原武、怀、孟间,审视地形,引河水注於卫河,至临清、天津,则徐、沛
水势可杀其半。且元人漕舟涉江入淮,至封丘北,陆运百八十里至淇门,入御河
达京师。御河即卫河也。今导河注卫,冬春溯卫河沿临清至天津,夏秋则由徐、
沛,此一举而运道两得也。”
世宁言:“河自汴以来,南分二道:一出汴城西荥泽,经中牟、陈、颍,至
寿州入淮;一出汴城东祥符,经陈留、亳州,至怀远入淮。其东南一道自归德、
宿州,经虹县、睢宁,至宿迁出其东,分五道:一自长垣、曹、郓至阳谷出;一
自曹州双河口至鱼台塌场口出;一自仪封、归德至徐州小浮桥出;一自沛县南飞
云桥出;一自徐、沛之中境山、北溜沟出。六道皆入漕河,而南会於淮。今诸道
皆塞,惟沛县一道仅存。合流则水势既大,河身亦狭不能容,故溢出为患。近又
漫入昭阳湖,以致流缓沙壅。宜因故道而分其势,汴西则浚孙家渡抵寿州以杀上
流,汴东南出怀远、宿迁及正东小浮桥、溜沟诸道,各宜择其利便者,开浚一道,
以泄下流。或修武城南废堤,抵丰、单接沛北庙道口,以防北流。此皆治河急务
也。至为运道计,则当於湖东滕、沛、鱼台、邹县间独山、新安社地别凿一渠,
南接留城,北接沙河,不过百馀里。厚筑西岸以为湖障,令水不得漫,而以一湖
为河流散漫之区,乃上策也。”
承勋言:“黄河入运支流有六。自涡河源塞,则北出小黄河、溜沟等处,不
数年诸处皆塞,北并出飞云桥,於是丰、沛受患,而金沟运道遂淤。然幸东面皆
山,犹有所障,故昭阳湖得通舟。若益徙而北,则径奔入海,安平镇故道可虑,
单县、谷亭百万生灵之命可虞。又益北,则自济宁至临清运道诸水俱相随入海,
运何由通?臣愚以为相六道分流之势,导引使南,可免冲决,此下流不可不疏浚
也。欲保丰、沛、单县、谷亭之民,必因旧堤筑之,堤其西北使毋溢出,此上流
不可不堤防也。”
其论昭阳湖东引水为运道,与世宁同。乃下总督大臣会议。
七年正月,应期奏上,如世宁策,请於昭阳湖东改为运河。会河决,於庙道
口三十馀里,乃别遣官浚赵皮寨,孙家渡,南、北溜沟以杀上流,堤武城迤西至
沛县南,以防北溃。会旱灾修省,言者请罢新河之役,乃召应期还京,以工部侍
郎潘希曾代。希曾抵官,言:“迩因赵皮寨开浚未通,疏孙家渡口以杀河势,请
敕河南巡抚潘埙督管河副使,刻期成功。”帝从其奏。希曾又言:“漕渠庙道口
以下忽淤数十里者,由决河西来横冲口上,并掣闸河之水东入昭阳湖,致闸水不
南,而飞云桥之水时复北漫故也。今宜於济、沛间加筑东堤,以遏入湖之路,更
筑西堤以防黄河之冲,则水不散缓,而庙道口可永无淤塞之虞。”帝亦从之。
八年六月,单、丰、沛三县长堤成。九年五月,孙家渡河堤成。逾月,河决
曹县。一自胡村寺东,东南至贾家坝入古黄河,由丁家道口至小浮桥入运河。一
自胡村寺东北,分二支:一东南经虞城至砀山,合古黄河出徐州;一东北经单县
长堤抵鱼台,漫为坡水,傍谷亭入运河。单、丰、沛三县长堤障之,不为害。希
曾上言:“黄由归德至徐入漕,故道也。永乐间,浚开封支河达鱼台入漕以济浅。
自弘治时,黄河改由单、丰出沛之飞云桥,而归德故道始塞,鱼台支河亦塞。今
全河复其故道,则患害已远,支流达於鱼台,则浅涸无虞,此漕运之利,国家之
福也。”帝悦,下所司知之,乃召希曾还京。自是,丰、沛渐无患,而鱼台数溢。
十一年,总河佥都御史戴时宗请委鱼台为受水之地,言:“河东北岸与运道
邻,惟西南流者,一由孙家渡出寿州,一由涡河口出怀远,一由赵皮寨出桃源,
一由梁靖口出徐州小浮桥。往年四道俱塞,全河南奔,故丰、沛、曹、单、鱼台
以次受害。今患独钟於鱼台,宜弃以受水,因而道之,使入昭阳湖,过新开河,
出留城、金沟、境山,乃易为力。至塞河四道,惟涡河经祖陵,未敢轻举,其三
支河颇存故迹,宜乘鱼台壅塞,令开封河夫卷埽填堤,逼使河水分流,则鱼台水
势渐减,俟水落毕工,并前三河共为四道,以分泄之,河患可已。”
明年,都御史朱裳代时宗,条上治河二事,大略言:“三大支河宜开如时宗
计,而请塞梁靖口迤东由鱼台入运河之岔口,以捍黄河,则谷亭镇迤南二百馀里
淤者可浚,是谓塞黄河之口以开运河。黄河自谷亭转入运河,顺流而南,二日抵
徐州,徐州逆流而北,四日乃抵谷亭,黄水之利莫大於此。恐河流北趋,或由鱼
台、金乡、济宁漫安平镇,则运河堤岸冲决;或三支一有壅淤,则谷亭南运河亦
且冲决。宜缮筑堤岸,束黄入运,是谓借黄河之水以资运河。”诏裳相度处置。
十三年正月,裳复言:
“今梁靖口、赵皮寨已通,孙家渡方浚。惟涡河一支,因赵皮寨下流睢州野
鸡冈淤正河五十馀里,漫於平地,注入涡河。宜挑浚深广,引导漫水归入正河,
而於睢州张见口筑长堤至归德郭村,凡百馀里,以防泛溢。更时疏梁靖口下流,
且挑仪封月河入之,达於小浮桥,则北岸水势杀矣。
夫河过鱼台,其流渐北,将有越济宁、趋安平、东入於海之渐。尝议塞岔河
之口以安运河,而水势汹涌,恐难遽塞。塞亦不能无横决,黄陵冈、李居庄诸处
不能无患。徐州迤上至鲁桥泥沙停滞,山东诸泉水微,运道必涩。请创筑城武至
济宁缕水大堤百五十馀里,以防北溢。而自鲁桥至沛县东堤百五十馀里修筑坚厚,
固之以石。自鱼台至谷亭开通淤河,引水入漕,以杀鱼台、城武之患,此顺水之
性不与水争地者也。
孙家渡、涡河二支俱出怀远,会淮流至凤阳,经皇陵及寿春王陵至泗州,经
祖陵。皇陵地高无虑,祖陵则三面距河,寿春王陵尤迫近。祖陵宜筑土堤,寿春
王陵宜砌石岸,然事体重大,不敢轻举也。清江浦口正当黄、淮会合之冲,二河
水涨漫入河口,以致淤塞滞运,宜浚深广。而又筑堤以防水涨,筑坝以护行舟,
皆不可缓。往时淮水独流入海,而海口又有套流,安东上下又有涧河、马逻诸港
以分水入海。今黄河汇入於淮,水势已非其旧,而诸港套俱已堙塞,不能速泄,
下壅上溢,梗塞运道。宜将沟港次第开浚,海口套沙,多置龙爪船往来爬荡,以
广入海之路,此所谓杀其下流者也。
河出鱼台虽借以利漕,然未有数十年不变者也。一旦他徙,则徐、沛必涸。
宜大浚山东诸泉以汇於汶河,则徐、沛之渠不患乾涸,虽岔河口塞亦无虞矣。”
工部覆如其议,帝允行之。未几,裳忧去,命刘天和为总河副都御史代裳。
是岁,河决赵皮寨入淮,谷亭流绝,庙道口复淤。天和役夫十四万浚之。已
而河忽自夏邑大丘、回村等集冲数口,转向东北,流经萧县,下徐州小浮桥。天
和言:“黄河自鱼、沛入漕河,运舟通利者数十年,而淤塞河道、废坏闸座、阻
隔泉流、冲广河身,为害亦大。今黄河既改冲从虞城、萧、砀,下小浮桥,而榆
林集、侯家林二河分流入运者,俱淤塞断流,利去而害独存。宜浚鲁桥至徐州二
百馀里之淤塞。”制可。
十四年从天和言,自曹县梁靖口东岔河口筑压口缕水堤,复筑曹县八里湾至
单县侯家林长堤各一道。是年冬,天和条上治河数事,中言:“鲁桥至沛县东堤,
旧议筑石以御横流,今黄河既南徙,可不必筑。孙家渡自正统时全河从此南徙,
弘治间淤塞,屡开屡淤,卒不能通。今赵皮寨河日渐冲广,若再开渡口,并入涡
河,不惟二洪水涩,恐亦有陵寝之虞,宜仍其旧勿治。旧议祥符盘石、兰阳铜瓦
厢、考城蔡家口各添筑月堤。臣以为黄河之当防者惟北岸为重,当择其去河远者
大堤中堤各一道,修补完筑,使北岸七八百里间联属高厚,则前勘应筑诸堤举在
其中,皆可罢不筑。”帝亦从之。
十五年,督漕都御史周金言:“自嘉靖六年后,河流益南,其一由涡河直下
长淮,而梁靖口、赵皮寨二支各入清河,汇於新庄闸,遂灌里河。水退沙存,日
就淤塞。故老皆言河自汴来本浊,而涡、淮、泗清,新庄闸正当二水之口,河、
淮既合,昔之为沛县患者,今移淮安矣。因请於新庄更置一渠,立闸以资蓄泄。”
从之。
十六年冬从总河副都御史于湛言,开地丘店、野鸡冈诸口上流四十馀里,由
桃源集、丁家道口入旧黄河,截涡河水入河济洪。十八年,总河都御史胡缵宗开
考城孙继口、孙禄口黄河支流,以杀归、睢水患,且灌徐、吕,因於二口筑长堤,
及修筑马牧集决口。
二十年五月命兵部侍郎王以旂督理河道,协总河副都御史郭持平计议。先一
岁,黄河南徙,决野鸡冈,由涡河经亳州入淮,旧决口俱塞。其由孙继口及考城
至丁家道口,虞城入徐、吕者,亦仅十之二。持平久治弗效,降俸戴罪。以旂至,
上言:“国初,漕河惟通诸泉及汶、泗,黄河势猛水浊,迁徙不常,故徐有贞、
白昂、刘大夏力排之,不资以济运也。今幸黄河南徙,诸闸复旧,宜浚山东诸泉
入野鸡冈新开河道,以济徐、吕;而筑长堤沛县以南,聚水如闸河制,务利漕运
而已。”明年春,持平请浚孙继口及扈运口、李景高口三河,使东由萧、砀入徐
济运。其秋,从以旂言,於孙继口外别开一渠泄水,以济徐、吕。凡八月,三口
工成,以旂、持平皆被奖,遂召以旂还。未几,李景高口复淤。
先是,河决丰县,迁县治於华山,久之始复其故治。河决孟津、夏邑,皆迁
其城。及野鸡冈之决也,凤阳沿淮州县多水患,乃议徙五河、蒙城避之。而临淮
当祖陵形胜不可徙,乃用巡按御史贾太亨言,敕河抚二臣亟浚砀山河道,引入二
洪,以杀南注之势。
二十六年秋,河决曹县,水入城二尺,漫金乡、鱼台、定陶、城武,冲谷亭。
总河都御史詹瀚请於赵皮寨诸口多穿支河,以分水势。诏可。
三十一年九月,河决徐州房村集至邳州新安,运道淤阻五十里。总河副都御
史曾钧上治河方略,乃浚房村至双沟、曲头,筑徐州高庙至邳州沂河。又言:“
刘伶台至赤晏庙凡八十里,乃黄河下流,淤沙壅塞,疏浚宜先。次则草湾老黄河
口,冲激淹没安东一县,亦当急筑,更筑长堤矶嘴以备冲激。又三里沟新河口视
旧口水高六尺,开旧口有沙淤之患,而为害稍轻;开新口未免淹没之虞,而漕舟
颇便。宜暂闭新口,建置闸座,且增筑高家堰长堤,而新庄诸闸甃石以遏横流。”
帝命侍郎吴鹏振灾户,而悉从钧奏。
三里沟新河者,督漕都御史应槚以先年开清河口通黄河之水以济运。今黄
河入海,下流涧口、安东俱涨塞,河流壅而渐高,泻入清河口,沙停易淤,屡浚
屡塞。沟在淮水下流黄河未合之上,故闭清河口而开之,使船由通济桥溯沟出淮,
以达黄河者也。
时浚徐、邳将讫工,一夕,水涌复淤。帝用严嵩言,遣官祭河神。而鹏、钧
复共奏请急筑浚草湾、刘伶台,建闸三里沟,迎纳泗水清流;且於徐州以上至开
封浚支河一二,令水分杀。其冬,漕河工竣,进钧秩侍郎。
三十七年七月,曹县新集淤。新集地接梁靖口,历夏邑、丁家道口、马牧集、
韩家道口、司家道口至萧县蓟门出小浮桥,此贾鲁河故道也。自河患亟,别开支
河出小河以杀水势,而本河渐涩。至是遂决,趋东北段家口,析而为六,曰大溜
沟、小溜沟、秦沟、浊河、胭脂沟、飞云桥,俱由运河至徐洪。又分一支由砀山
坚城集下郭贯楼,析而为五,曰龙沟、母河、梁楼沟、杨氏沟、胡店沟,亦由小
浮桥会徐洪,而新集至小浮桥故道二百五十馀里遂淤不可复矣。自后,河忽东忽
西,靡有定向,水得分泻者数年,不至壅溃。然分多势弱,浅者仅二尺,识者知
其必淤。
至四十四年七月,河决沛县,上下二百馀里运道俱淤。全河逆流,自沙河至
徐州以北,至曹县棠林集而下,北分二支:南流者绕沛县戚山杨家集,入秦沟至
徐;北流者绕丰县华山东北由三教堂出飞云桥。又分而为十三支,或横绝,或逆
流入漕河,至湖陵城口,散漫湖坡,达於徐州,浩渺无际,而河变极矣。乃命朱
衡为工部尚书兼理河漕,又以潘季驯为佥都御史总理河道。明年二月,复遣工科
给事中何起鸣往勘河工。
衡巡行决口,旧渠已成陆,而盛应期所凿新河故迹尚在,地高,河决至昭阳
湖不能复东,乃定计开浚。而季驯则以新河土浅泉涌,劳费不赀,留城以上故道
初淤可复也。由是二人有隙。起鸣至沛,还,上言:“旧河之难复有五。黄河全
徙必杀上流,新集、庞家屯、赵家圈皆上流也,以不赀之财,投於河流已弃之故
道,势必不能,一也。自留城至沛,莽为巨浸,无所施工,二也。横亘数十里,
褰裳无路,十万之众何所栖身,三也。挑浚则淖隐,筑岸则无土,且南塞则北奔,
四也。夏秋淫潦,难保不污,五也。新河开凿费省,且可绝后来溃决之患。宜用
衡言开新河,而兼采季驯言,不全弃旧河。”廷臣议定,衡乃决开新河。
时季驯持复故道之议,廷臣又多以为然。遂勘议新集、郭贯楼诸上源地。衡
言:
“河出境山以北,则闸河淤;出徐州以南,则二洪涸;惟出境山至小浮桥四
十馀里间,乃两利而无害。自黄河横流,砀山郭贯楼支河皆已淤塞,改从华山分
为南北二支:南出秦沟,正在境山南五里许,运河可资其利;惟北出沛县西及飞
云桥,逆上鱼台,为患甚大。
朝廷不忍民罹水灾,拳拳故道,命勘上源。但臣参考地形有五不可。自新集
至两河口皆平原高阜,无尺寸故道可因,郭贯楼抵龙沟颇有河形,又系新淤,无
可驻足,其不可一也。黄河所经,鲜不为患,由新集则商、虞、夏邑受之,由郭
贯楼则萧、砀受之,今改复故道,则鱼、沛之祸复移萧、砀,其不可二也。河西
注华山,势若建瓴,欲从中凿渠,挽水南向,必当筑坝横截,遏其东奔,於狂澜
巨浸之中,筑坝数里,为力甚难,其不可三也。役夫三十万,旷日持久,骚动三
省,其不可四也。大役踵兴,工费数百万,一有不继,前功尽隳,其不可五也。
惟当开广秦沟,使下流通行,修筑南岸长堤以防奔溃,可以苏鱼、沛昏垫之民。”
从之。衡乃开鱼台南阳抵沛县留城百四十馀里,而浚旧河自留城以下,抵境
山、茶城五十馀里,由此与黄河会。又筑马家桥堤三万五千二百八十丈,石堤三
十里,遏河之出飞云桥者,趋秦沟以入洪。於是黄水不东侵,漕道通而沛流断矣。
方工未成,河复决沛县,败马家桥堤。论者交章请罢衡。未几,工竣。帝大喜,
赋诗四章志喜,以示在直诸臣。
隆庆元年五月加衡太子少保。始河之决也,支流散漫遍陆地,既而南趋浊河。
迨新河成,则尽趋秦沟,而南北诸支河悉并流焉。然河势益大涨。三年七月决沛
县,自考城、虞城、曹、单、丰、沛抵徐州俱受其害,茶城淤塞,漕船阻邳州不
能进。已虽少通,而黄河水横溢沛地,秦沟、浊河口淤沙旋疏旋壅。朱衡已召还,
工部及总河都御史翁大立皆请於梁山之南别开一河以漕,避秦沟、浊河之险,后
所谓泇河者也。诏令相度地势,未果行。
四年秋,黄河暴至,茶城复淤,而山东沙、薛、汶、泗诸水骤溢,决仲家浅
运道,由梁山出戚家港,合於黄河。大立复请因其势而浚之。是时,淮水亦大溢,
自泰山庙至七里沟淤十馀里,而水从诸家沟傍出,至清河县河南镇以合於黄河。
大立又言:“开新庄闸以通回船,复陈瑄故道,则淮可无虞。独黄河在睢宁、
宿迁之间迁徙未知所定,泗州陵寝可虞。请浚古睢河,由宿迁历宿州,出小浮桥
以泄二洪之水。且规复清河、鱼沟分河一道,下草湾,以免冲激之患,则南北运
道庶几可保。”时大立已内迁,方受代,而季驯以都御史复起总理河道。部议令
区画。
九月,河复决邳州,自睢宁白浪浅至宿迁小河口,淤百八十里,粮艘阻不进。
大立言:“比来河患不在山东、河南、丰、沛,而专在徐、邳,故先欲开泇河
口以远河势、开萧县河以杀河流者,正谓浮沙壅聚,河面增高,为异日虑耳。今
秋水洊至,横溢为灾。权宜之计,在弃故道而就新冲;经久之策,在开泇河
以避洪水。”乞决择於二者。部议主塞决口,而令大立条利害以闻。大立遂以开
泇口、就新冲、复故道三策并进,且言其利害各相参。会罢去,策未决,而季
驯则主复故道。
时茶城至吕梁,黄水为两崖所束,不能下,又不得决。至五年四月,乃自灵
璧双沟而下,北决三口,南决八口,支流散溢,大势下睢宁出小河,而匙头湾八
十里正河悉淤。季驯役丁夫五万,尽塞十一口,且浚匙头湾,筑缕堤三万馀丈,
匙头湾故道以复。旋以漕船行新溜中多漂没,季驯罢去。
六年春,复命尚书衡经理河工,以兵部侍郎万恭总理河道。二人至,罢泇
河议,专事徐、邳河,修筑长堤,自徐州至宿迁小河口三百七十里,并缮丰、沛
大黄堤,正河安流,运道大通。衡乃上言:“河南屡被河患,大为堤防,今幸有
数十年之安者,以防守严而备御素也。徐、邳为粮运正道,既多方以筑之,则宜
多方以守之。请用夫每里十人以防,三里一铺,四铺一老人巡视。伏秋水发时,
五月十五日上堤,九月十五日下堤,愿携家居住者听。”诏如议。六月,徐、邳
河堤工竣,遂命衡回部,赏衡及总理河道都御史万恭等银币有差。
是岁,御史吴从宪言:“淮安而上清河而下,正淮、泗、河、海冲流之会。
河潦内出,海潮逆流,停蓄移时,沙泥旋聚,以故日就壅塞。宜以春夏时浚治,
则下流疏畅,泛溢自平。”帝即命衡与漕臣勘议。而督理河道署郎中事陈应荐挑
挖海口新河,长十里有奇,阔五丈五尺,深一丈七尺,用夫六千四百馀人。
衡之被召将还也,上疏言:“国家治河,不过浚浅、筑堤二策。浚浅之法,
或爬或涝,或逼水而冲,或引水而避,此可人力胜者。然茶城与淮水会则在清河,
茶城、清河无水不浅。盖二水互为胜负,黄河水胜则壅沙而淤,及其消也,淮漕
水胜,则冲沙而通。水力盖居七八,非专用人力也。筑堤则有截水、缕水之异,
截水可施於闸河,不可施於黄河。盖黄河湍悍,挟川潦之势,何坚不瑕,安可以
一堤当之?缕水则两岸筑堤,不使旁溃,始得遂其就下入海之性。盖以顺为治,
非以人力胜水性,故至今百五六十年为永赖焉。清河之浅,应视茶城,遇黄河涨
落时,辄挑河、潢,导淮水冲刷,虽遇涨而塞,必遇落而通,无足虑也。惟清江
浦水势最弱,出口处所适与黄河相值。宜于黄水盛发时,严闭各闸,毋使沙淤。
若口则自隆重庆三年海啸,壅水倒灌低洼之地,积潴难泄。宜时加疏浚,毋使积
塞。至筑黄河两岸堤,第当缕水,不得以拦截为名。”疏上,报闻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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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30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河渠二

○黄河下
万历元年,河决房村,筑堤洼子头至秦沟口。明年,给事中郑岳言:
“运道自茶城至淮安五百馀里,自嘉靖四十四年河水大发,淮口出水之际,海沙
渐淤,今且高与山等。自淮而上,河流不迅,泥水愈淤。於是邳州浅,房村决,
吕、梁二洪平,茶城倒流,皆坐此也。今不治海口之沙,乃日筑徐、沛间堤岸,
桃、宿而下,听其所之。民之为鱼,未有已时也。”因献宋李公义、王令图浚川
爬法。命河臣勘奏,从其所言。而是年秋,淮、河并溢。明年八月河决砀山及邵
家口、曹家庄、韩登家口而北,淮亦决高家堰而东,徐、邳、淮南北漂没千里。
自此桃、清上下河道淤塞,漕艘梗阻者数年,淮、扬多水患矣。总河都御史傅希
挚改筑砀山月堤,暂留三口为泄水之路。其冬,并塞之。
四年二月,督漕侍郎吴桂芒言:“淮、扬洪潦奔冲,盖缘海宾汊港久堙,入
海止云梯一径,致海拥横沙,河流泛溢,而盐、安、高、宝不可收拾。国家转运,
惟知急漕,而不暇急漕,而不暇急民,故朝廷设官,亦主治河,而不知治海。请
设水利佥事一员,专疏海道,审度地利,如草湾及老黄河皆可趋海,何必专事云
梯哉?”帝优诏报可。
桂芳复言:“黄水抵清河与淮合流,经清江浦外河,东至草湾,又折而西南,
过淮安、新城外河,转入安东县前,直下云梯关入海。近年关口多壅,河流日浅,
惟草湾地低下,黄河冲决,骎骎欲夺安东入海,以县治所关,屡决屡塞。去岁,
草湾迤东自决一口,宜於决口之西开挑新口,以迎埽湾之溜,而於金城至五港岸
筑堤束水。语云:“救一路哭,不当复计一家哭。”今淮、扬、凤、泗、邳、徐
不啻一路矣。安东自众流汇围,只文庙、县署仅存椽瓦,其势垂陷,不如委之,
以拯全淮。”帝不欲弃安东,而命开草湾如所请。八月,工竣,长万一千一百馀
丈,塞决口二十二,役夫四万四千。帝以海口开浚,水患渐平,赉桂芳等有差。
未几,河决韦家楼,又决沛县缕水堤,丰、曹二县长堤,丰、沛、徐州、睢
宁、金乡、鱼台、单、曹田庐漂溺无算,河流啮宿迁城。帝从桂芳请,迁县治、
筑土城避之。於是御史陈世宝请复老黄河故道,言:“河自桃源三义镇历清河县
北,至大河口会淮入海。运道自淮安天妃庙乱淮而下,十里至大河口,从三义镇
出口向桃源大河而去,凡七十馀里,是为老黄河。至嘉靖初,三义镇口淤,而黄
河改趋清河县南与淮会,自此运道不由大河口而径由清河北上矣。近者,崔镇屡
决,河势渐趋故道。若仍开三义镇口引河入清河北,或令出大河口与淮流合,或
从清河西别开一河,引淮出河上游,则运道无恐,而淮、泗之水不为黄流所涨。”
部覆允行。
桂芳言:“淮水向经清河会黄河趋海。自去秋河决崔镇,清江正河淤淀,淮
口梗塞。於是淮弱河强,不能夺草湾入海之途,而全淮南徙,横灌山阳、高、宝
间,向来湖水不逾五尺,堤仅七尺,今堤加丈二,而水更过之。宜急护湖堤以杀
水势。”部议以为必淮有所归,而后堤可保,请令桂芳等熟计。报可。
开河、护堤二说未定,而河复决崔镇,宿、沛、清、桃两岸多坏,黄河日淤
垫,淮水为河所迫,徙而南,时五年八月也。希挚议塞决口,束水归漕。桂芳欲
冲刷成河,以为老黄河入海之路。帝令急塞决口,而俟水势稍定,乃从桂芳言。
时给事中汤聘尹议导淮入江以避黄,会桂芳言:“黄水向老黄河故道而去,下奔
如驶,淮遂乘虚涌入清口故道,淮、扬水势渐消。”部议行勘,以河、淮既合,
乃寝其议。
管理南河工部郎中施天麟言:
“淮、泗之水不下清口而下山阳,从黄浦口入海。浦口不能尽泄,浸淫高、
宝邵伯诸湖,而湖堤尽没,则以淮、泗本不入湖,而今入湖故也。淮、泗之入湖
者,又缘清口向未淤塞,而今淤塞故也。清口之淤塞者,又缘黄河淤塞日高,淮
水不得不让河而南徙也。盖淮水并力敌黄,胜负或亦相半,自高家堰废坏,而清
口内通济桥、朱家等口淮水内灌,於是淮、泗之力分,而黄河得以全力制其敝,
此清口所以独淤於今岁也。下流既淤,则上流不得不决。
每岁粮艘以四五月毕运,而堤以六七月坏。水发之时不能为力,水落之后方
图堵塞。甫及春初,运事又迫,仅完堤工,於河身无与。河身不挑则来年益高。
上流之决,必及於徐、吕,而不止於邳、迁;下流之涸,将尽乎邳、迁,而不止
於清、桃。须不惜一年粮运,不惜数万帑藏,开挑正河,宽限责成,乃为一劳永
逸。
至高家堰、朱家等口,宜及时筑塞,使淮、泗并力足以敌黄,则淮水之故道
可复,高、宝之大患可减。若兴、盐海口堙塞,亦宜大加疏浚。而湖堤多建减水
大闸,堤下多开支河。要未有不先黄河而可以治淮,亦未有不疏通淮水而可以固
堤者也。”事下河漕诸臣会议。
淮之出清口也,以黄水由老黄河奔注,而老黄河久淤,未几复塞,淮水仍涨
溢。给事中刘铉请亟开通海口,而简大臣会同河漕诸臣往治。乃命桂芳为工部尚
书兼理河漕,而裁总河都御史官。桂芳甫受命而卒。
六年夏,潘季驯代。时给事中李涞请多浚海口,以导众水之归。给事中王道
成则请塞崔镇决口,筑桃、宿长堤,修理高家堰,开复老黄河。并下河臣议。季
驯与督漕侍郎江一麟相度水势,言:
“海口自云梯关四套以下,阔七八里至十馀里,深三四丈。欲别议开凿,必
须深阔相类,方可注放,工力甚难。且未至海口,乾地犹可施工,其将入海之地,
潮汐往来,与旧口等耳。旧口皆系积沙,人力虽不可浚,水力自能冲刷,海无可
浚之理。惟当导河归海,则以水治水,即浚海之策也。河亦非可以人力导,惟当
缮治堤防,俾无旁决,则水由地中,沙随水去,即导河之策也。
频年以来,日以缮堤为事,顾卑薄而不能支,迫近而不能容,杂以浮沙而不
能久。是以河决崔镇,水多北溃,为无堤也。淮决高家堰、黄浦口,水多东溃,
堤弗固也。不咎制之未备,而咎筑堤为下策,岂通论哉!上流既旁溃,又岐下流
而分之,其趋云梯入海口者,譬犹强弩之末耳。水势益分则力益弱,安能导积沙
以注海?
故今日浚海急务,必先塞决以导河,尤当固堤以杜决,而欲堤之不决,必真
土而勿杂浮沙,高厚而勿惜钜费,让远而勿与争地,则堤乃可固也。沿河堤固,
而崔镇口塞,则黄不旁决而冲漕力专。高家堰筑,朱家口塞,则淮不旁决而会黄
力专。淮、黄既合,自有控海之势。又惧其分而力弱也,必暂塞清江浦河,而严
司启闭以防其内奔。姑置草湾河,而专复云梯以还其故道。仍接筑淮安新城长堤,
以防其末流。使黄、淮力全,涓滴悉趋於海,则力强且专,下流之积沙自去,海
不浚而辟,河不挑而深,所谓固堤即以导河,导河即以浚海也。”
又言:“黄水入徐,历邳、宿、桃、清,至清口会淮而东入海。淮水自洛及
凤,历盱、泗,至清口会河而东入海。此两河故道也。元漕江南粟,则由扬州直
北庙湾入海,未尝溯淮。陈瑄始堤管家诸湖,通淮为运道。虑淮水涨溢,则筑
高家堰堤以捍之,起武家墩,经大、小涧至阜宁湖,而淮不东侵。又虑黄河涨溢,
则堤新城北以捍之,起清江浦,沿钵池山、柳浦湾迤东,而黄不南侵。
其后,堤岸渐倾,水从高堰决入,淮郡遂同鱼鳖。而当事者未考其故,谓海
口壅闭,宜亟穿支渠。讵知草湾一开,西桥以上正河遂至淤阻。夫新河阔二十馀
丈,深仅丈许,较故道仅三十之一,岂能受全河之水?下流既壅,上流自溃,此
崔镇诸口所由决也。今新河复塞,故河渐已通流,虽深阔未及原河十一,而两河
全下,沙随水刷,欲其全复河身不难也。河身既复,阔者七八里,狭亦不下三四
百丈,滔滔东下,何水不容?匪惟不必别凿他所,即草湾亦可置勿浚矣。
故为今计,惟修复陈瑄故迹,高筑南北两堤,以断两河之内灌,则淮、扬
昏垫可免。塞黄浦口,筑宝应堤,浚东关等浅,修五闸,复五坝,则淮南运道无
虞。坚塞桃源以下崔镇口诸决,则全河可归故道。黄、淮既无旁决,并驱入海,
则沙随水刷,海口自复,而桃、清浅阻,又不足言。此以水治水之法也。若夫爬
捞之说,仅可行诸闸河,前入屡试无功,徒费工料。”
於是条上六议:曰塞决口以挽正河,曰筑堤防以杜溃决,曰复闸坝以防外河,
曰创滚水坝以固堤岸,曰止浚海工程以省糜费,曰寝开老黄河之议以仍利涉。帝
悉从其请。
七年十月,两河工成,赉季驯、一麟银币,而遣给事中尹瑾勘实。八年春进
季驯太子太保工部尚书,荫一子。一麟等迁擢有差。是役也,筑高家堰堤六十馀
里,归仁集堤四十馀里,柳浦湾堤东西七十馀里,塞崔镇等决口百三十,筑徐、
睢、邳、宿、桃、清两岸遥堤五万六千馀丈,砀、丰大坝各一道,徐、沛、丰、
砀缕堤百四十馀里,建崔镇、徐升、季泰、三义减水石坝四座,迁通济闸於甘罗
城南,淮、扬间堤坝无不修筑,费帑金五十六万有奇。其秋擢季驯南京兵部尚书。
季驯又请复新集至小浮桥故道,给事中王道成、河南巡抚周鉴等不可而止。自桂
芳、季驯时罢总河不设,其后但以督漕兼理河道。高堰初筑,清口方畅,流连数
年,河道无大患。
至十五年,封丘、偃师、东明、长垣屡被冲决。大学士申时行言:“河所决
地在三省,守臣画地分修,易推委。河道未大坏,不必设都御史,宜遣风力老成
给事中一人行河。”乃命工科都给事中常居敬往。居敬请修筑大社集东至白茅集
长堤百里。从之。
初,黄河由徐州小浮桥入运,其河深且近洪,能刷洪以深河,利於运道。后
渐徙沛县飞云桥及徐州大、小溜沟。至嘉靖末,决邵家口,出秦沟,由浊河口入
运,河浅,迫茶城,茶城岁淤,运道数害。万历五年冬,河复南趋,出小浮桥故
道,未几复堙。潘季驯之塞崔镇也,厚筑堤岸,束水归漕。嗣后水发,河臣辄加
堤,而河身日高矣。於是督漕佥都御史杨一魁欲复黄河故道,请自归德以下丁家
道口浚至石将军庙,令河仍自小浮桥出。又言:“善治水者,以疏不以障。年来
堤上加堤,水高凌空,不啻过颡。滨河城郭,决水可灌。宜测河身深浅,随处挑
浚,而於黄河分流故道,设减水石门以泄暴涨。”给事中王士性则请复老黄河故
道。大略言:
“自徐而下,河身日高,而为堤以束之,堤与徐州城等。束益急,流益迅,
委全力於淮而淮不任。故昔之黄、淮合,今黄强而淮益缩,不复合矣。黄强而一
启天妃、通济诸闸,则灌运河如建瓴。高、宝一梗,江南之运坐废。淮缩则退而
侵泗。为祖陵计,不得不建石堤护之。堤增河益高,根本大可虞也。河至清河凡
四折而后入海。淮安、高、宝、盐、兴数百万生灵之命托之一丸泥,决则尽成鱼
暇矣。
纷纷之议,有欲增堤泗州者,有欲开颜家、灌口、永济三河,南甃高家堰、
北筑滚水坝者。总不如复河故道,为一劳永逸之计也。河故道由三义镇达叶家冲
与淮合,在清河县北别有济运河,在县南盖支河耳。河强夺支河,直趋县南,而
自弃北流之道,然河形固在也。自桃源至瓦子滩凡九十里,洼下不耕,无室
庐填墓之碍,虽开河费钜,而故道一复,为利无穷。”
议皆未定。居敬及御史乔璧星皆请复专设总理大臣。乃命潘季驯为右都御史
总督河道。
时帝从居敬言,罢老黄河议,而季驯抵官,言:“亲集故道,故老言‘铜帮
铁底’,当开,但岁俭费繁,未能遽行。”又言:“黄水浊而强,汶、泗清且弱,
交会茶城。伏秋黄水发,则倒灌人漕,沙停而淤,势所必至。然黄水一落,漕即
从之,沙随水去,不浚自通,纵有浅阻,不过旬日。往时建古洪、内华二闸,黄
涨则闭闸以遏浊流,黄退则启闸以纵泉水。近者居敬复增建镇口闸,去河愈近,
则吐纳愈易。但当严闸禁如清江浦三闸之法,则河渠永赖矣。”帝方委季驯,即
从其言,罢故道之议。未几,水患益甚。
十七年六月,黄水暴涨,决兽医口月堤,漫李景高口新堤,冲入夏镇内河,
坏田庐,没人民无算。十月,决口塞。十八年,大溢,徐州水积城中者逾年。众
议迁城改河。季驯浚魁山支河以通之,起苏伯湖至小河口,积水乃消。十九年九
月,泗州大水,州治淹三尺,居民沉溺十九,浸及祖陵。而山阳复河决,江都、
邵伯又因湖水下注,田庐浸伤。工部尚书曾同亨上其事,议者纷起。乃命工科给
事中张贞观往泗州勘视水势,而从给事中杨其休言,放季驯归,用舒应龙为工部
尚书总督河道。
二十年三月,季驯将去,条上辨惑者六事,力言河不两行,新河不当开,支
渠不当浚。又著书曰河防一览,大旨在筑堤障河,束水归漕;筑堰障淮,逼淮注
黄。以清刷浊,沙随水去。合则流急,急则荡涤而河深;分则流缓,缓则停滞而
沙积。上流既急,则海口自辟而无待於开。其治堤之法,有缕堤以束其流,有遥
堤以宽其势,有滚水坝以泄其怒。法甚详,言甚辩。然当是时,水势横溃,徐、
泗、淮、扬间无岁不受患,祖陵被水。季驯谓当自消,已而不验。於是季驯言诎,
而分黄导淮之议由此起矣。
贞观抵泗州言:“臣谒祖陵,见泗城如水上浮盂,盂中之水复满。祖陵自神
路至三桥、丹墀,无一不被水。且高堰危如累卵,又高、宝隐祸也。今欲泄淮,
当以辟海口积沙为第一义。然泄淮不若杀黄,而杀黄於淮流之既合,不若杀於未
合。但杀於既合者与运无妨,杀於未合者与运稍碍。别标本,究利害,必当杀於
未合之先。至於广入海之途,则自鲍家口、黄家营至鱼沟、金城左右,地势颇下,
似当因而利导之。”贞观又会应龙及总漕陈於陛等言:“淮、黄同趋者惟海,而
淮之由黄达海者惟清口。自海沙开浚无期,因而河身日高;自河流倒灌无已,因
而清口日塞。以致淮水上浸祖陵,漫及高、宝,而兴、泰运堤亦冲决矣。今议辟
清口沙,且分黄河之流於清口上流十里地,去口不远,不至为运道梗。分於上,
复合於下,则冲海之力专。合必於草湾之下,恐其复冲正河,为淮城患也。塞鲍
家口、黄家营二决,恐横冲新河,散溢无归。两岸俱堤,则东北清、沭、海、安
洼下地不虞溃决。计费凡三十六万有奇。若海口之塞,则潮汐莫窥其涯,难
施畚锸。惟淮、黄合流东下,河身涤而渐深,海口刷而渐辟,亦事理之可必者。”
帝悉从其请。乃议於清口上流北岸,开腰铺支河达於草湾。
既而淮水自决张福堤。直隶巡按彭应参言:“祖陵度可无虞,且方东备倭警,
宜暂停河工。”部议令河臣熟计。应龙、贞观言:“为祖陵久远计,支河实必不
容已之工,请候明春倭警宁息举行。”其事遂寝。
二十一年春,贞观报命,议开归、徐达小河口,以救徐、邳之溢;导浊河入
小浮桥故道,以纾镇口之患。下总河会官集议,未定。五月,大雨,河决单县黄
堌口,一由徐州出小浮桥,一由旧河达镇口闸。邳城陷水中,高、宝诸湖堤决
口无算。明年,湖堤尽筑塞,而黄水大涨,清口沙垫,淮水不能东下,於是挟上
源阜陵诸湖与山溪之水,暴浸祖陵,泗城淹没。二十三年,又决高邮中堤及高家
堰、高良涧,而水患益急矣。
先是,御史陈邦科言:“固堤束水未收刷沙之利,而反致冲决。法当用浚,
其方有三。冬春水涸,令沿河浅夫乘时捞浅,则沙不停而去,一也。官民船往来,
船尾悉系钯犁,乘风搜涤,则沙不宁而去,二也。仿水磨、水碓之法,置为木机,
乘水滚荡,则沙不留而去,三也。至淮必不可不会黄,故高堰断不可弃。湖溢必
伤堤,故周家桥溃处断不可开。已弃之道必淤满,故老黄河、草湾等处断不可。”
疏下所司议。户部郎中华存礼则请复黄河故道,并浚草湾。而是时腰铺犹未开,
工部侍郎沈节甫言:“复黄河未可轻议,至诸策皆第补偏救弊而已,宜概停罢。”
乃召应龙还工部,时二十二年九月也。
既而给事中吴应明言:“先因黄河迁徙无常,设遥、缕二堤束水归漕,及水
过沙停,河身日高,徐、邳以下居民尽在水底。今清口外则黄流阻遏,清口内则
淤沙横截,强河横灌上流约百里许,淮水仅出沙上之浮流,而潴蓄於盱、泗者遂
为祖陵患矣。张贞观所议腰铺支河归之草湾,或从清河南岸别开小河至骆家营、
马厂等地,出会大河,建闸启闭,一遇运浅,即行此河,亦策之便者。”至治泗
水,则有议开老子山,引淮水入江者。宜置闸以时启闭,拆张福堤而堤清口,使
河水无南向。部议下河漕诸臣会勘。直隶巡按牛应元因谒祖陵,目击河患,绘图
以进,因上疏言:
“黄高淮壅,起於嘉靖末年河臣凿徐、吕二洪巨石,而沙日停,河身日高,
溃决由此起。当事者计无复之,两岸筑长堤以束,曰缕堤。缕堤复决,更於数里
外筑重堤以防,曰遥堤。虽岁决岁补,而莫可谁何矣。
黄、淮交会,本自清河北二十里骆家营,折而东至大河口会淮,所称老黄河
是也。陈瑄以其迂曲,从骆家营开一支河,为见今河道,而老黄河淤矣。万历
间,复开草湾支河,黄舍故道而趋,以致清口交会之地,二水相持,淮不胜黄,
则窜入各闸口,淮安士民於各闸口筑一土埂以防之。嗣后黄、淮暴涨,水退沙停,
清口遂淤,今称门限沙是也。当事者不思挑门限沙,乃傍土埂筑高堰,横亘六十
里,置全淮正流之口不事,复将从旁入黄之张福口一并筑堤塞之,遂倒流而为泗
陵患矣。前岁,科臣贞观议辟门限沙,裁张福堤,其所重又在支河腰铺之开。
总之,全口淤沙未尽挑辟,即腰铺工成,淮水未能出也,况下流鲍、王诸口
已决,难以施工。岂若复黄河故道,尽辟清口淤沙之为要乎?且疏上流,不若科
臣应明所议,就草湾下流浚诸决口,俾由安东归五港,或於周家桥量为疏通,而
急塞黄堌口,挑萧、砀渠道,浚符离浅阻。至宿迁小河为淮水入黄正路,急宜
挑辟,使有所归。”
应龙言:“张福堤已决百馀丈,清口方挑沙,而腰铺之开尤不可废。”工部
侍郎沈思孝因言:“老黄河自三义镇至叶家冲仅八千馀丈,河形尚存。宜亟开浚,
则河分为二,一从故道抵颜家河入海,一从清口会淮,患当自弭。请遣风力科臣
一人,与河漕诸臣定画一之计。”乃命礼科给事中张企程往勘。而以水患累年,
迄无成画,迁延糜费,罢应龙职为民,常居敬、张贞观、彭应参等皆谴责有差。
御史高举请“疏周家桥,裁张福堤,辟门限沙,建滚水石坝於周家桥、大小
涧口、武家墩、绿杨沟上下,而坝外浚河筑岸,使行地中。改塘埂十二闸为坝,
灌闸外十二河,以辟入海之路。浚芒稻河,且多建滨江水闸,以广入江之途。然
海口日壅,则河沙日积,河身日高,而淮亦不能安流。有灌口者,视诸口颇大,
而近日所决蒋家、鲍家、畀家三口直与相射,宜挑浚成河,俾由此入海。”工部
主事樊兆程亦议辟海口,而言:“旧海口决不可浚,当自鲍家营至五港口挑浚成
河,令从灌口入海。”俱下工部。请并委企程勘议。
是时,总河工部尚书杨一魁被论,乞罢,因言:“清口宜浚,黄河故道宜复,
高堰不必修,石堤不必砌,减水闸坝不必用。”帝不允辞,而诏以尽心任事。御
史夏之臣则言:“海口沙不可劈,草湾河不必浚,腰铺新河四十里不必开,云梯
关不必辟,惟当急开高堰,以救祖陵。”且言:“历年以来,高良涧土堤每遇伏
秋即冲决,大涧口石堤每遇汹涌即崩溃。是高堰在,为高、宝之利小;而高堰决,
则为高、宝之害大也。孰若明议而明开之,使知趋避乎?”给事中黄运泰则又言:
“黄河下流未泄,而遽开高堰、周桥以泄淮水,则淮流南下,黄必乘之,高、宝
间尽为沼,而运道月河必冲决矣。不如浚五港口,达灌口门,以入於海之为得也。”
诏并行勘议。
企程乃上言:“前此河不为陵患,自隆庆末年高、宝、淮、扬告急,当事狃
於目前,清口既淤,又筑高堰以遏之,堤张福以束之,障全淮之水与黄角胜,不
虞其势不敌也。迨后甃石加筑,堙塞愈坚,举七十二溪之水汇於泗者,仅留数丈
一口出之,出者什一,停者什九。河身日高,流日壅,淮日益不得出,而潴蓄日
益深,安得不倒流旁溢为泗陵患乎?今议疏淮以安陵,疏黄以导淮者,言人人殊。
而谓高堰当决者,臣以为屏翰淮、扬,殆不可少。莫若於其南五十里开周家桥注
草子湖,大加开浚,一由金家湾入芒稻河注之江,一由子婴沟入广洋湖达之海,
则淮水上流半有宣泄矣。於其北十五里开武家墩,注永济河,由窑湾闸出口直达
泾河,从射阳湖入海,则淮水下流半有归宿矣。此急救祖陵第一义也。”会是时,
祖陵积水稍退,一魁以闻,帝大悦,仍谕诸臣急协议宣泄。
於是企程、一魁共议欲分杀黄流以纵淮,别疏海口以导黄。而督漕尚书褚鈇
则以江北岁祲,民不堪大役,欲先泄淮而徐议分黄。御史应元折衷其说,言:“
导淮势便而功易,分黄功大而利远。顾河臣所请亦第六十八万金,国家亦何靳於
此?”御史陈煃尝令宝应,虑周家桥既开,则以高邮、邵伯为壑,运道、民产、
盐场交受其害,上疏争之,语甚激,大旨分黄为先,而淮不必深治。且欲多开入
海之路,令高、宝诸湖之水皆东,而后周家桥、武家墩之水可注。而淮安知府马
化龙复进分黄五难之说。颍州兵备道李弘道又谓宜开高堰。鈇遂据以上闻。给事
中林熙春驳之,言:“淮犹昔日之淮,而河非昔日之河,先是河身未高,而淮尚
安流,今则河身既高,而淮受倒灌,此导淮固以为淮,分黄亦以为淮。”工部乃
覆奏云:“先议开腰铺支河以分黄流,以倭儆、灾伤停寝,遂贻今日之患。今黄
家坝分黄之工若复沮格,淮壅为害,谁职其咎?请令治河诸臣导淮分黄,亟行兴
举。”报可。
二十四年八月,一魁兴工未竣,复条上分淮导黄事宜十事。十月,河工告成,
直隶巡按御史蒋春芳以闻,复条上善后事宜十六事。乃赏赉一魁等有差。是役也,
役夫二十万,开桃源黄河坝新河,起黄家嘴,至安东五港、灌口,长三百馀里,
分泄黄水入海,以抑黄强。辟清口沙七里,建武家墩、高良涧、周家桥石闸,泄
淮水三道入海,且引其支流入江。於是泗陵水患平,而淮、扬安矣。
然是时一魁专力桃、清、淮、泗间,而上流单县黄堌口之决,以为不必塞。
鈇及春芳皆请塞之。给事中李应策言:“漕臣主运,河臣主工,各自为见。宜再
令析议。”一魁言:“黄堌口一支由虞城、夏邑接砀山、萧县、宿州至宿迁,
出白洋河,一小支分萧县两河口,出徐州小浮桥,相距不满四十里。当疏浚与正
河会,更通镇口闸里湖之水,与小浮桥二水会,则黄堌口不必塞,而运道无滞
矣。”从之。於是议浚小浮桥、沂河口、小河口以济徐、邳运道,以泄砀、萧漫
流,掊归仁堤以护陵寝。
是时,徐、邳复见清、泗运道不利,鈇终以为忧。二十五年正月,复极言黄
堌口不塞,则全河南徙,害且立见。议者亦多恐下啮归仁,为二陵患。三月,
小浮桥等口工垂竣,一魁言:
“运道通利,河徙不相妨,已有明验。惟议者以祖陵为虑,请徵往事折之。
洪武二十四年,河决原武,东南至寿州入淮。永乐九年,河北入鱼台。未几复南
决,由涡河经怀远入淮。时两河合流,历凤、泗以出清口,未闻为祖陵患。正统
十三年,河北冲张秋。景泰中,徐有贞塞之,复由涡河入淮。弘治二年,河又北
冲,白昂、刘大夏塞之,复南流,一由中牟至颍、寿,一由亳州至涡河入淮,一
由宿迁小河口会泗。全河大势纵横颍、亳、凤、泗间,下溢符离、睢、宿,未闻
为祖陵虑,亦不闻堤及归仁也。
正德三年后,河渐北徙,由小浮桥、飞云桥、谷亭三道入漕,尽趋徐、邳,
出二洪,运道虽济,而泛溢实甚。嘉靖十一年,朱裳始有涡河一支中经凤阳祖陵
未敢轻举之说。然当时犹时浚祥符之董盆口、宁陵之五里铺、荥泽之孙家渡、兰
阳之赵皮寨,又或决睢州之地丘店、界牌口、野鸡冈,宁陵之杨村铺,俱入旧河,
从亳、凤入淮,南流未绝,亦何尝为祖陵患?
嘉靖二十五年后,南流故道始尽塞,或由秦沟入漕,或由浊河入漕。五十年
来全河尽出徐、邳,夺泗入淮。而当事者方认客作主,日筑堤而窘之,以致河流
日壅,淮不敌黄,退而内潴,遂贻盱、泗祖陵之患。此实由内水之停壅,不由外
水之冲射也。万历七年,潘季驯始虑黄流倒灌小河、白洋等口,挟诸河水冲射祖
陵,乃作归仁堤为保障计,复张大其说,谓祖陵命脉全赖此堤。习闻其说者,遂
疑黄堌之决,下啮归仁,不知黄堌一决,下流易泄,必无上灌之虞。况今小
河不日竣工,引河复归故道,云归仁益远,奚烦过计为?”报可。
一魁既开小浮桥,筑义安山,浚小河口,引武沂泉济运。及是年四月,河复
大决黄堌口,溢夏邑、永城,由宿州府离桥出宿迁新河口入大河,其半由徐州
入旧河济运。上源水枯,而义安束水横坝复冲二十馀丈,小浮桥水脉微细,二洪
告涸,运道阻涩。一魁因议挑黄堌口迤上埽湾、淤嘴二处,且大挑其下李吉口
北下浊河,救小浮桥上流数十里之涸。复上言:“黄河南旋至韩家道、盘岔河、
丁家庄,俱岸阔百丈,深逾二丈,乃铜帮铁底故道也。至刘家洼,始强半南
流,得山西坡、永涸湖以为壑,出溪口入符离河,亦故道也。惟徐、邳运道浅涸,
所以首议开小浮桥,再加挑辟,必大为运道之利。乃欲自黄堌挽回全河,必须
挑四百里淤高之河身,筑三百里南岸之长堤,不惟所费不赀,窃恐后患无已。”
御史杨光训等亦议挑埽湾直渠,展济浊河,及筑山西坡归仁堤,与一魁合,独鈇
异议。帝命从一魁言。
一魁复言:“归仁在西北,泗州在东南,相距百九十里,中隔重冈叠嶂。且
归仁之北有白洋河、朱家沟、周家沟、胡家沟、小河口泄入运河,势如建瓴,即
无归仁,祖陵无足虑。浊河淤垫,高出地上,曹、单间阔一二百丈,深二三丈,
尚不免横流,徐、邳间仅百丈,深止丈馀,徐西有浅至二三尺者,而夏、永、韩
家道口至符离,河阔深视曹、单,避高就下,水之本性,河流所弃,自古难复。
且运河本籍山东诸泉,不资黄水,惟当仿正统间二洪南北口建闸之制,於镇口之
下,大浮桥之上,吕梁之下洪,邳州之沙坊,各建石闸,节宣汶、泗,而以小浮
桥、沂河口二水助之,更於镇口西筑坝截黄,开唐家口而注之龙沟,会小浮桥入
运,以杜灌淤镇口之害,实万全计也。”报可。
二十六年春,从杨光训等议,撤鈇,命一魁兼管漕运。六月,召一魁掌部事,
命刘东星为工部侍郎,总理河漕。
二十七年春,东星上言:“河自商、虞而下,由丁家道口抵韩家道口、赵家
圈、石将军庙、两河口,出小浮桥下二洪,乃贾鲁故道也。自元及我朝行之甚利。
嘉靖三十七年北徙浊河,而此河遂淤。潘季驯议复开之,以工费浩繁而止。今河
东决黄堌,由韩家道口至赵家圈百馀里,冲刷成河,即季驯议复之故道也。由
赵家圈至两河口,直接三仙台新渠,长仅四十里,募夫五万浚之,逾月当竣,而
大挑运河,小挑浊河,俱可节省。惟李吉口故道尝挑复淤,去冬已挑数里,前功
难弃,然至镇口三百里而遥,不若赵家圈至两河口四十里而近。况大浮桥已建闸
蓄汶、泗之水,则镇口济运亦无藉黄流。”报可。十月,功成,加东星工部尚书,
一魁及馀官赏赉有差。
初,给事中杨廷兰因黄堌之决,请开泇河,给事中杨应文亦主其说。既
而直隶巡按御史佴祺复言之。东星既开赵家圈,复采众说,凿泇河,以地多沙
石,工未就而东星病。河既南徙,李吉口淤氵殿日高,北流遂绝,而赵家圈亦日
就淤塞,徐、邳间三百里,河水尺馀,粮艘阻塞。
二十九年秋,工科给事中张问达疏论之。会开、归大水,河涨商丘,决萧家
口,全河尽南注。河身变为平沙,商贾舟胶沙上。南岸蒙墙寺忽徙置北岸,商、
虞多被淹没,河势尽趋东南,而黄堌断流。河南巡抚曾如春以闻,曰:“此河
徙,非决也。”问达复言:“萧家口在黄堌上流,未有商舟不能行於萧家口而
能行於黄堌以东者,运艘大可虑。”帝从其言,方命东星勘议,而东星卒矣。
问达复言:“运道之坏,一因黄堌口之决,不早杜塞;更因并力泇河,以致
赵家圈淤塞断流,河身日高,河水日浅,而萧家口遂决,全河奔溃入淮,势及陵
寝。东星已逝,宜急补河臣,早定长策。”大学士沈一贯、给事中桂有根皆趣简
河臣。
御史高举献三策。请浚黄堌口以下旧河,引黄水注之东,遂塞黄堌口,
而遏其南,俟旧河冲刷深,则并塞新决之口。其二则请开泇河及胶莱河,而言
河漕不宜并於一人,当选择分任其事。江北巡按御史吴崇礼则请自蒙墙寺西北黄
河湾曲之所,开浚直河,引水东流。且浚李吉口至坚城集淤道三十馀里,而尽塞
黄堌以南决口,使河流尽归正漕。工部尚书一魁酌举崇礼之议,以开直河、塞
黄堌口、浚淤道为正策,而以泇河为旁策,胶莱为备策。帝命急挑旧河,塞
决口,且兼挑泇河以备用。下山东抚按勘视胶莱河。
三十年春,一魁覆河抚如春疏言:“黄河势趋邳、宿,请筑汴堤自归德至灵、
虹,以障南徙。且疏小河口,使黄流尽归之,则弥漫自消,祖陵可无患。”帝喜
纳之。已而言者再疏攻一魁。帝以一魁不塞黄堌口,致冲祖陵,斥为民。复用
崇礼议,分设河漕二臣,命如春为工部侍郎,总理河道。如春议开虞城王家口,
挽全河东归,须费六十万。
三十一年春,山东巡抚黄克缵言:“王家口为蒙墙上源,上流既达,则下流
不可旁泄,宜遂塞蒙墙口。”从之。时蒙墙决口广八十馀丈,如春所开新河未及
其半,塞而注之,虑不任受。有献策者言:“河流既回,势若雷霆,藉其势冲之,
浅者可深也。”如春遂令放水,水皆泥沙,流少缓,旋淤。夏四月,水暴涨,冲
鱼、单、丰、沛间,如春以忧卒。乃命李化龙为工部侍郎,代其任。
给事中宋一韩言:“黄河故道已复,陵、运无虞。决口惧难塞,宜深浚坚城
以上浅阻,而增筑徐、邳两岸,使下流有所容,则旧河可塞。”给事中孟成己言:
“塞旧河急,而浚新河尤急。”化龙甫至,河大决单县苏家庄及曹县缕堤,又决
沛县四铺口太行堤,灌昭阳湖,入夏镇,横冲运道。化龙议开泇河,属之邳州
直河,以避河险。给事中侯庆远因言:“泇河成,则他工可徐图,第毋纵河入
淮。淮利则洪泽水减,而陵自安矣。”
三十二年正月,部覆化龙疏,大略言:“河自归德而下,合运入海,其路有
三:由兰阳道考城至李吉口,过坚城集,入六座楼,出茶城而向徐、邳,是名浊
河,为中路;由曹、单经丰、沛,出飞云桥,泛昭阳湖,入龙塘,出秦沟而向徐、
邳,是名银河,为北路;由潘家口过司家道口,至何家堤,经符离,道睢宁,入
宿迁,出小河口入运,是名符离河,为南路。南路近陵,北路近运,惟中路既远
於陵,且可济运,前河臣兴役未竣,而河形尚在。”因奏开泇有六善。帝从其
议。
工部尚书姚继可言:“黄河冲徙,河臣议於坚城集以上开渠引河,使下流疏
通,复分六座楼、苑家楼二路杀其水势,既可移丰、沛之患,又不至沼砀山之城。
开泇分黄,两工并举,乞速发帑以济。”允之。八月,化龙奏分水河成。事具
《泇河志》中。加化龙太子少保兵部尚书。会化龙丁艰候代,命曹时聘为工部
侍郎,总理河道。是秋,河决丰县,由昭阳湖穿李家港口,出镇口,上灌南阳,
而单县决口复溃,鱼台、济宁间平地成湖。
三十三年春,化龙言:“丰之失,由巡守不严,单之失,由下埽不早,而皆
由苏家庄之决。南直、山东相推诿,请各罚防河守臣。至年来缓堤防而急挑浚,
堤坏水溢,不咎守堤之不力,惟委浚河之不深。夫河北岸自曹县以下无入张秋之
路,南岸自虞城以下无入淮之路,惟由徐、邳达镇口为运道。故河北决曹、郓、
丰、沛间,则由昭阳湖出李家口,而运道溢;南决虞、夏、徐、邳间,则由小河
口及白洋河,而运道涸。今泇河既成,起直河至夏镇,与黄河隔绝,山东、直
隶间,河不能制运道之命。独朱旺口以上,决单则单沼,决曹则曹鱼,及丰、沛、
徐、邳、鱼、砀皆命悬一线堤防,何可缓也?至中州荆隆口、铜瓦厢皆入张秋之
路,孙家渡、野鸡冈、蒙墙寺皆入淮之路,一不守,则北坏运,南犯陵,其害甚
大。请西自开封,东至徐、邳,无不守之地,上自司道,下至府县,无不守之人,
庶几可息河患。”乃敕时聘申饬焉。
其秋,时聘言:“自苏庄一决,全河北注者三年。初泛丰、沛,继沼单、鱼,
陈灿之塞不成,南阳之堤尽坏。今且上灌全济,旁侵运道矣。臣亲诣曹、单,上
视王家口新筑之坝,下视朱旺口北溃之流,知河之大可忧者三,而机之不可失者
二。河决行堤,泛溢平地,昭阳日垫,下流日淤,水出李家口者日渐微缓,势不
得不退而上溢。溢於南,则孙家渡、野鸡冈皆入淮故道,毋谓蒙墙已塞,而无忧
於陵。溢於北,则芝麻庄、荆隆口皆入张秋故道,毋谓泇役已成,而无忧於运。
且南之夏、商,北之曹、濮,其地益插,其祸益烈,其挽回益不易,毋谓灾止鱼、
济,而无忧于民。顾自王家口以达朱旺,新导之河在焉。疏其下流以出小浮桥,
则三百里长河畅流,机可乘者一。
自徐而下,清黄并行,沙随水刷,此数十年所未有,因而导水归徐,容受有
地,机可乘者二。臣与诸臣熟计,河之中路有南北二支:北出浊河,尝再疏再壅;
惟南出小浮桥,地形卑下,其势甚顺,度长三万丈有奇,估银八十万两。公诸虚
耗,乞多方处给。”疏上留中。时聘乃大挑朱旺口。十一月兴工,用夫五十万。
三十四年四月,工成,自朱旺达小浮桥延袤百七十里,渠广堤厚,河归故道。
六月,河决萧县郭暖楼人字口,北支至茶城、镇口。三十五年,决单县。三
十九年六月,决徐州狼矢沟。四十年九月,决徐州三山,冲缕堤二百八十丈,遥
堤百七十馀丈,梨林铺以下二十里正河悉为平陆,邳、睢河水耗竭。总河都御史
刘士忠开韩家坝外小渠引水,由是坝以东始通舟楫。四十二年,决灵璧陈铺。四
十四年五月,复决狼矢沟,由蛤鳗、周柳诸湖入泇河,出直口,复与黄会。六
月,决开封陶家店、张家湾,由会城大堤下陈留,入亳州涡河。四十七年九月,
决阳武脾沙堽,由封丘、曹、单至考城,复入旧河。时朝政日驰,河臣奏报多
不省。四十二年,刘士忠卒,总河阅三年不补。四十六年闰四月,始命工部侍郎
王佐督河道。河防日以废坏,当事者不能有为。
天启元年,河决灵譬双沟、黄铺,由永姬湖出白洋、小河口,仍与黄会,故
道湮涸。总河侍郎陈道亨役夫筑塞。时淮安霪雨连旬,黄、淮暴涨数尺,而山阳
里外河及清河决口汇成巨浸,水灌淮城,民蚁城以居,舟行街市。久之始塞。三
年,决徐州青田大龙口,徐、邳、灵、睢河并淤,吕梁城南隅隐,沙高平地丈许,
双沟决口亦满,上下百五十里悉成平陆。四年六月,决徐州魁山堤,东北灌州城,
城中水深一丈三尺,一自南门至云龙山西北大安桥入石狗湖,一由旧支河南流至
邓二庄,历租沟东南以达小河,出白洋,仍与黄会。徐民苦淹溺,议集赀迁城。
给事中陆文献上徐城不可迁六议。而势不得已,遂迁州治於云龙,河事置不讲矣。
六年七月,河决淮安,逆入骆马湖,灌邳、宿。
崇祯二年春,河决曹县十四铺口。四月,决睢宁,至七月中,城尽圮。总河
侍郎李若星请迁城避之,而开邳州坝泄水入故道,且塞曹家口匙头湾,逼水北注,
以减睢宁之患。从之。四年夏,河决原武湖村铺,又决封丘荆隆口,败曹县塔儿
湾大行堤。六月黄、淮交涨,海口壅塞,河决建义诸口,下灌兴化、盐城,水深
二丈,村落尽漂没。逡巡逾年,始议筑塞。兴工未几,伏秋水发,黄、淮奔注,
兴、盐为壑,而海潮复逆冲,坏范公堤。军民及商灶户死者无算,少壮转徙,丐
江、仪、通、泰间,盗贼千百啸聚。至六年,盐城民徐瑞等言其状。帝悯之,命
议罚河曹官。而是时,总河朱光祚方议开高堰三闸。淮、扬在朝者合疏言:“建
义诸口未塞,民田尽沉水底。三闸一开,高、宝诸邑荡为湖海,而漕粮盐课皆害
矣。高堰建闸始於万历二十三年,未几全塞。今高堰日坏,方当急议修筑,可轻
言开浚乎?”帝是其言,事遂寝。又从御史吴振缨请,修宿、宁上下西北旧堤,
以捍归仁。七年二月,建义决口工成,赐督漕尚书杨一鹏、总河尚书刘荣嗣银币。
八年九月,荣嗣得罪。初,荣嗣以骆马湖运道溃淤,创挽河之议,起宿迁至
徐州,别凿新河,分黄水注其中,以通漕运。计工二百馀里,金钱五十万。而其
所凿邳州上下,悉黄河故道,浚尺许,其下皆沙,挑掘成河,经宿沙落,河坎复
平,如此者数四。迨引黄水入其中,波流迅急,沙随水下,率淤浅不可以舟。及
漕舟将至,而骆马湖之溃决适平,舟人皆不愿由新河。荣嗣自往督之,欲绳以军
法。有入者辄苦淤浅,弁卒多怨。巡漕御史倪於义劾其欺罔误工,南京给事中曹
景参复重劾之,逮问,坐赃,父子皆瘐死。郎中胡琏分工独多,亦坐死。其后骆
马湖复溃,舟行新河,无不思荣嗣功者。
当是时,河患日棘,而帝又重法惩下,李若星以修浚不力罢官,朱光祚以建
义苏嘴决口逮系。六年之中,河臣三易。给事中王家彦尝切言之。光祚亦竟瘐死。
而继荣嗣者周鼎修泇利运颇有功,在事五年,竟坐漕舟阻浅,用故决河防例,
遣戍烟瘴。给事中沈胤培、刑部侍郎惠世扬、总河侍郎张国维各疏请宽之,乃获
宥免云。
十五年,流贼围开封久,守臣谋引黄河灌之。贼侦知,预为备。乘水涨,令
其党决河灌城,民尽溺死。总河侍郎张国维方奉诏赴京,奏其状。山东巡抚王永
吉上言:“黄河决汴城,直走睢阳,东南注鄢陵、鹿邑,必害亳、泗,侵祖陵,
而邳、宿运河必涸。”帝令总河侍郎黄希宪急往捍御,希宪以身居济宁不能摄汴,
请特设重臣督理。命工部侍郎周堪赓督修汴河。
十六年二月,堪赓上言:“河之决口有二:一为朱家寨,宽二里许,居河下
流,水面宽而水势缓;一为马家口,宽一里馀,居河上流,水势猛,深不可测。
两口相距三十里,至汴堤之外,合为一流,决一大口,直冲汴城以去,而河之故
道则涸为平地。怒涛千顷,工力难施,必广浚旧渠,远数十里,分杀水势,然后
畚锸可措。顾筑浚并举,需夫三万。河北荒旱,兖西兵火,竭力以供,不满万人,
河南万死一生之馀,未审能应募否,是不得不借助於抚镇之兵也。”乃敕兵部速
议,而令堪赓刻期兴工。至四月,塞朱家寨决口,修堤四百馀丈。马家口工未就,
忽冲东岸,诸埽尽漂没。堪赓请停东岸而专事西岸。帝令急竣工。
六月,堪赓言:“马家决口百二十丈,两岸皆筑四之一,中间七十馀丈,水
深流急,难以措手,请俟霜降后兴工。”已而言:“五月伏水大涨,故道沙滩壅
涸者刷深数丈,河之大势尽归於东,运道已通,陵园无恙。”疏甫上,决口再溃。
帝趣鸠工,未奏绩而明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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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30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河渠三

○运河上
明成祖肇建北京,转漕东南,水陆兼輓,仍元人之旧,参用海运。逮会通
河开,海陆并罢。南极江口,北尽大通桥,运道三千馀里。综而计之,自昌平神
山泉诸水,汇贯都城,过大通桥,东至通州入白河者,大通河也。自通州而南至
直沽,会卫河入海者,白河也。自临清而北至直沽,会白河入海者,卫水也。自
汶上南旺分流,北经张秋至临清,会卫河,南至济宁天井闸,会泗、沂、洸三水
者,汶水也。自济宁出天井闸,与汶合流,至南阳新河,旧出茶城,会黄、沁后
出夏镇,循泇河达直口,入黄济运者,泗、洸、小沂河及山东泉水也。自茶城
秦沟,南历徐、吕,浮邳,会大沂河,至清河县入淮后,从直河口抵清口者,黄
河水也。自清口而南,至於瓜、仪者,淮、扬诸湖水也。过此则长江矣。长江以
南,则松、苏、浙江运道也。淮、扬至京口以南之河,通谓之转运河,而由瓜、
仪达淮安者,又谓之南河,由黄河达丰、沛曰中河,由山东达天津曰北河,由天
津达张家湾曰通济河,而总名曰漕河。其逾京师而东若蓟州,西北若昌平,皆尝
有河通,转漕饷军。
漕河之别,曰白漕、卫漕、闸漕、河漕、湖漕、江漕、浙漕。因地为号,流
俗所通称也。淮、扬诸水所汇,徐、兖河流所经,疏瀹决排,繄人力是系,故闸、
河、湖於转漕尤急。
闸漕者,即会通河。北至临清,与卫河会,南出茶城口,与黄河会,资汶、
洸、泗水及山东泉源。泉源之派有五。曰分水者,汶水派也,泉百四十有五。曰
天井者,济河派也,泉九十有六。曰鲁桥者,泗河派也,泉二十有六。曰沙河者,
新河派也,二十有八。曰邳州者,沂河派也,泉十有六。诸泉所汇为湖,其浸十
五。曰南旺,东西二湖,周百五十馀里,运渠贯其中。北曰马蹋,南曰蜀山,曰
苏鲁。又南曰马场。又南八十里曰南阳,亦曰独山,周七十馀里。北曰安山,周
八十三里。南曰大、小昭阳,大湖袤十八里,小湖杀三之一,周八十馀里。由马
家桥留城闸而南,曰武家,曰赤山,曰微山,曰吕孟,曰张王诸湖,连注八十里,
引薛河由地浜沟出,会於赤龙潭,并趋茶城。自南旺分水北至临清三百里,地降
九十尺,为闸二十有一;南至镇口三百九十里,地降百十有六尺,为闸二十有七。
其外又有积水、进水、减水、平水之闸五十有四。又为坝二十有一,所以防运河
之泄,佐闸以为用者也。其后开泇河二百六十里,为闸十一,为坝四。运舟不
出镇口,与黄河会於董沟。
河漕者,即黄河。上自茶城与会通河会,下至清口与淮河会。其道有三:中
路曰浊河,北路曰银河,南路曰符离河。南近陵,北近运,惟中路去陵远,於运
有济。而河流迁徙不常,上流苦溃,下流苦淤。运道自南而北,出清口,经桃、
宿,溯二洪,入镇口,陟险五百馀里。自二洪以上,河与漕不相涉也。至泇河
开而二洪避,董沟辟而直河淤,运道之资河者二百六十里而止,董沟以上,河又
无病於漕也。
湖漕者,由淮安抵扬州三百七十里,地卑积水,汇为泽国。山阳则有管家、
射阳,宝应则有白马、汜光,高邮则有石臼、甓社、武安、邵伯诸湖。仰受上流
之水,傍接诸山之源,巨浸连亘,由五塘以达於江。虑淮东侵,筑高家堰拒其上
流,筑王简、张福二堤御其分泄。虑淮侵而漕败,开淮安永济、高邮康济、宝应
弘济三月河以通舟。至扬子湾东,则分二道:一由仪真通江口,以漕上江湖广、
江西;一由瓜洲通西江嘴,以漕下江两浙。本非河道,专取诸湖之水,故曰湖漕。
太祖初起大军北伐,开蹋场口、耐牢坡,通漕以饷梁、晋。定都应天,运道
通利:江西、湖广之粟,浮江直下;浙西、吴中之粟,由转运河;凤、泗之粟,
浮淮;河南、山东之粟,下黄河。尝由开封运粟,溯河达渭,以给陕西,用海运
以饷辽卒,有事於西北者甚鲜。淮、扬之间,筑高邮湖堤二十馀里,开宝应倚湖
直渠四十里,筑堤护之。他小修筑,无大利害也。
永乐四年,成祖命平江伯陈瑄督转运,一仍由海,而一则浮淮入河,至阳
武,陆挽百七十里抵卫辉,浮於卫,所谓陆海兼运者也。海运多险,陆挽亦艰。
九年二月乃用济宁州同知潘叔正言,命尚书宋礼、侍郎金纯、都督周长浚会通河。
会通河者,元转漕故道也,元末已废不用。洪武二十四年,河决原武,漫安山湖
而东,会通尽淤,至是复之。由济宁至临清三百八十五里,引汶、泗入其中。泗
出泗水陪尾山,四泉并发,西流至兖州城东,合於沂。汶河有二:小汶河出新泰
宫山下;大汶河出泰安仙台岭南,又出莱芜原山阴及寨子村。俱至静丰镇合流,
饶徂徕山阳,而小汶河来会。经宁阳北堈城,西南流百馀里,至汶上。其支流
曰洸河,出堈城西南,流三十里,会宁阳诸泉,经济宁东,与泗合。元初,毕
辅国始於堈城左汶水阴作斗门,导汶入洸。至元中,又分流北入济,由寿张至
临清,通漳、御入海。
南旺者,南北之脊也。自左而南,距济宁九十里,合沂、泗以济;自右而北,
距临清三百馀里,无他水,独赖汶。礼用汶上老人白英策,筑坝东平之戴村,遏
汶使无入洸,而尽出南旺,南北置闸三十八。又开新河,自汶上袁家口左徙五十
里至寿张之沙湾,以接旧河。其秋,礼还,又请疏东平东境沙河淤沙三里,筑堰
障之,合马常泊之流入会通济运。又於汶上、东平、济宁、沛县并湖地设水柜、
陡门。在漕河西者曰水柜,东者曰陡门,柜以蓄泉,门以泄涨。纯复浚贾鲁河故
道,引黄水至塌场口会汶,经徐、吕入淮。运道以定。
其后宣宗时,尝发军民十二万,浚济宁以北自长沟至枣林闸百二十里,置闸
诸浅,浚湖塘以引山泉。正统时,浚滕、沛淤河,又於济宁、胜三州县疏泉置闸,
易金口堰土坝为石,蓄水以资会通。景帝时,增置济宁抵临清减水闸。天顺时,
拓临清旧闸,移五十丈。宪宗时,筑汶上、济宁决堤百馀里,增南旺上、下及安
山三闸。命工部侍郎杜谦勘治汶、泗、洸诸泉。武宗时,增置汶上袁家口及寺前
铺石闸,浚南旺淤八十里,而闸漕之治详。惟河决则挟漕而去,为大害。
陈瑄之督运也,於湖广、江西造平底浅般三千艘。二省及江、浙之米皆由
江以入,至淮安新城,盘五坝过淮。仁、义二坝在东门外东北,礼、智、信三坝
在西门外西北,皆自城南引水抵坝口,其外即淮河。清江浦者,直淮城西,永乐
二年尝一修闸。其口淤塞,则漕船由二坝,官民商船由三坝入淮,輓输甚劳苦。
瑄访之故老,言:“淮城西管家湖西北,距淮河鸭陈口仅二十里,与清江口相
值,宜凿为河,引湖水通漕,宋乔维岳所开沙河旧渠也。”瑄乃凿清江浦,导
水由管家湖入鸭陈口达淮。十三年五月,工成。缘西湖筑堤亘十里以引舟。淮口
置四闸,曰移风、清江、福兴、新庄。以时启闭,严其禁。并浚仪真、瓜洲河以
通江湖,凿吕梁、百步二洪石以平水势,开泰州白塔河以达大江。筑高邮河堤,
堤内凿渠四十里。久之,复置吕梁石闸,并筑宝应、汜光、白马诸湖堤,堤皆置
涵洞,互相灌注。是时淮上、徐州、济宁、临清、德州皆建仓转输。滨河置舍五
百六十八所,舍置浅夫。水涩舟胶,俾之导行。增置浅船三千馀艘。设徐、沛、
沽头、金沟、山东、谷亭、鲁桥等闸。自是漕运直达通州,而海陆运俱废。
宣德六年用御史白圭言,浚金龙口,引河水达徐州以便漕。末年至英宗初再
浚,并及凤池口水,徐、吕二洪,西小河,而会通安流,自永、宣至正统间凡数
十载。至十三年,河决荥阳,东冲张秋,溃沙湾,运道始坏。命廷臣塞之。
景泰三年五月,堤工乃完。未匝月而北马头复决,掣漕流以东。清河训导唐
学成言:“河决沙湾,临清告涸。地卑堤薄,黄河势急,故甫完堤而复决也。临
清至沙湾十二闸,有水之日,其势甚陡。请於临清以南浚月河通舟,直抵沙湾,
不复由闸,则水势缓而漕运通矣。”帝即命学成与山东巡抚洪英相度。工部侍郎
赵荣则言:“沙湾抵张秋岸薄,故数决。请於决处置减水石坝,使东入盐河,则
运河之水可蓄。然后厚堤岸,填决口,庶无后患。”
明年四月,决口方毕工,而减水坝及南分水墩先败,已,复尽冲墩岸桥梁,
决北马头,掣漕水入盐河,运舟悉阻。教谕彭埙请立闸以制水势,开河以分上流。
御史练纲上其策。诏下尚书石璞。璞乃凿河三里,以避决口,上下与运河通。是
岁,漕舟不前者,命漕运总兵官徐恭姑输东昌、济宁仓。及明年,运河胶浅如故。
恭与都御史王竑言:“漕舟蚁聚临清上下,请亟敕都御史徐有贞筑塞沙湾决河。”
有贞不可,而献上三策,请置水闸,开分水河,挑运河。
六年三月,诏群臣集议方略。工部尚书江渊等请用官军五万以浚运。有贞恐
役军费重,请复陈瑄旧制,置捞浅夫,用沿河州县民,免其役。
五月,浚漕工竣。七月,沙湾决口工亦竣,会通复安。都御史陈泰一浚淮、
扬漕河,筑口置坝。黄河尝灌新庄闸至清江浦三十馀里,淤浅阻漕,稍稍浚治,
即复其旧。英宗初,命官督漕,分济宁南北为二,侍郎郑辰治其南,副都御史贾
谅治其北。
成化七年,又因廷议,分漕河沛县以南、德州以北及山东为三道,各委曹郎
及监司专理,且请简风力大臣总理其事。始命侍郎王恕为总河。二十一年敕工部
侍郎杜谦浚运道,自通州至淮、扬,会山东、河南抚按相度经理。
弘治二年,河复决张秋,冲会通河,命户部侍郎白昂相治。昂奏金龙口决口
已淤,河并为一大支,由祥符合沁下徐州而去。其间河道浅隘,宜於所经七县,
筑堤岸以卫张秋。下工部议,从其请。昂又以漕船经高邮甓社湖多溺,请於堤东
开複河西四十里以通舟。越四年,河复决数道入运河,坏张秋东堤,夺汶水入
海,漕流绝。时工部侍郎陈政总理河道,集夫十五万,治未效而卒。
六年春,副都御史刘大夏奉敕往治决河。夏半,漕舟鳞集,乃先自决口西岸
凿月河以通漕。经营二年,张秋决口就塞,复筑黄陵冈上流。於是河复南下,运
道无阻。乃改张秋曰安平镇,建庙赐额曰显惠神祠,命大学士王鏊纪其事,勒於
石。而白昂所开高邮複河亦成,赐名康济,其西岸以石甃之。又甃高邮堤,自
杭家闸至张家镇凡三十里。高邮堤者,洪武时所筑也。陈瑄因旧增筑,延及宝
应,土人相沿谓之老堤。正统三年易土以石。成化时,遣官筑重堤於高邮、邵伯、
宝应、白马四湖老堤之东。而王恕为总河,修淮安以南诸决堤,且浚淮、扬漕河。
重湖壖民盗决溉田之罚,造闸<石达>以储湖水。及大夏塞张秋,而昂又开康济,
漕河上下无大患者二十馀年。
十六年,巡抚徐源言:“济宁地最高,必引上源洸水以济,其口在堈城石
濑之上。元时治闸作堰,使水尽入南旺,分济南北运。成化间,易土以石。夫土
堰之利,水小则遏以入洮,水大则闭闸以防沙壅,听其漫堰西流。自石堰成,水
遂横溢,石堰既坏,民田亦冲。洸河沙塞,虽有闸门,压不能启。乞毁石复土,
疏洸口壅塞以至济宁,而筑堈城迤西春城口子决岸。”帝命侍郎李遂往勘,言:
“堈城石堰,一可遏淤沙,不为南旺湖之害,一可杀水势,不虑戴村坝之冲,
不宜毁。近堰积沙,宜浚。堈城稍东有元时旧闸,引洸水入济宁,下接徐、吕
漕河。东平州戴村,则汶水入海故道也。自永乐初,横筑一坝,遏汶入南旺湖,
漕河始通。今自分水龙王庙至天井闸九十里,水高三丈有奇,若洸河更浚而深,
则汶流尽向济宁而南,临清河道必涸。洸口不可浚。堈城口至柳泉九十里,无
关运道,可弗事。柳泉至济宁,汶、泗诸水会流处,宜疏者二十馀里。春城口,
外障汶水,内防民田,堤卑岸薄,宜与戴村坝并修筑。”从之。正德四年十月,
河决沛县飞云桥,入运。寻塞。
世宗之初,河数坏漕。嘉靖六年,光禄少卿黄绾论泉源之利,言:“漕河泉
源皆发山东南旺、马场、樊村、安山诸湖。泉水所钟,亟宜修浚,且引他泉并蓄,
则漕不竭。南旺、马场堤外孙村地洼,若潴为湖,改作漕道,尤可免济宁高原浅
涩之苦。”帝命总河侍郎章拯议。而拯以黄水入运,运船阻沛上,方为御史吴仲
所劾。拯言:“河塞难遽通,惟金沟口迤北新冲一渠可令运船由此入昭阳湖,出
沙河板桥。其先阻浅者,则西历鸡冢寺,出庙道北口通行。下部并议,未决。
给事中张嵩言:“昭阳湖地庳,河势高,引河灌湖,必致弥漫,使湖道复阻。请
罢拯,别推大臣。”部议如嵩言。拯再疏自劾,乞罢,不许。卒引运船道湖中。
其冬,诏拯还京别叙,而命择大臣督理。
诸大臣多进治河议。詹事霍韬谓:“前议役山东、河南丁夫数万,疏浚淤沙
以通运。然沙随水下,旋浚旋淤。今运舟由昭阳湖入鸡鸣台至沙河,迂回不过百
里。若沿湖筑堤,浚为小河,河口为闸,以待蓄泄,水溢可避风涛,水涸易为疏
浚。三月而土堤成,一年而石堤成,用力少,取效速。黄河愈溢,运道愈利,较
之役丁夫以浚淤土,劳逸大不侔也。”尚书李承勋谓:“於昭阳湖左别开一河,
引诸泉为运道,自留城沙河为尤便。”与都御史胡世宁议合。七年正月,总河都
御史盛应期奏如世宁策,请於昭阳湖东凿新河,自汪家口南出留城口,长百四十
里,刻期六月毕工。工未半,而应期罢去,役遂已。其后三十年,朱衡始循其遗
迹,浚而成之。是年冬,总河侍郎潘希会加筑济、沛间东西两堤,以拒黄河。
十九年七月,河决野鸡冈,二洪涸。督理河漕侍郎王以旂请浚山东诸泉以济
运,且筑长堤聚水,如闸河制。遂清旧泉百七十八,开新泉三十一。以旂复奏四
事。一请以诸泉分隶守土官兼理其事,毋使堙塞。一请於境山镇、徐、吕二洪之
下,各建石闸,蓄水数尺以行舟,旁留月河以泄暴汛;筑四木闸於武家沟、小河
口、石城、匙头湾,而置方船於沙坊等浅,以备捞浚。一言漕河两岸有南旺、安
山、马场、昭阳四湖,名为水柜,所以汇诸泉济漕河也。豪强侵占,蓄水不多,
而昭阳一湖淤成高地,大非国初设湖初意。宜委官清理,添置闸、坝、斗门,培
筑堤岸,多开沟渠,浚深河底,以复四柜。一言黄河南徙,旧闸口俱塞,惟孙继
一口独存。导河出徐州小浮桥,下徐、吕二洪,此济运之大者。请於孙继口多开
一沟,及时疏瀹,庶二洪得济。帝可其奏,而以管泉专责之部曹。
徐、吕二洪者,河漕咽喉也。自陈瑄凿石疏渠,正统初,复浚洪西小河。
漕运参将汤节又以洪迅败舟,於上流筑堰,逼水归月河,河南建闸以蓄水势。成
化四年,管河主簿郭升以大石筑两堤,锢以铁锭,凿外洪败船恶石三百,而平筑
里洪堤岸,又甃石岸东西四百馀丈。十六年增甃吕梁洪石堤、石坝二百馀丈,以
资牵挽。及是建闸,行者益便之。
四十四年七月,河大决沛县,漫昭阳湖,由沙河至二洪,浩渺无际,运道淤
塞百馀里。督理河漕尚书朱衡循览盛应期所凿新河遗迹,请开南阳、留城上下。
总河都御史潘季驯不可。衡言:“是河直秦沟,有所束隘。伏秋黄水盛,昭阳受
之,不为壑也。”乃决计开浚,身自督工,重惩不用命者。给事中郑钦劾衡故兴
难成之役,虐民幸功。朝廷遣官勘新旧河孰利。给事中何起鸣勘河还,言:“旧
河难复有五,而新河之难成者亦有三。顾新河多旧堤高阜,黄水难侵,睃而通之,
运道必利。所谓三难者,一以夏村迤北地高,恐难接水,然地势高低,大约不过
二丈,一视水平加深,何患水浅。一以三河口积沙深厚,水势湍急,不无阻塞,
然建坝拦截,岁一挑浚之,何患沙壅。一以马家桥筑堤,微山取土不便,又恐水
口投埽,势必不坚,然使委任得人,培筑高厚,无必不可措力之理。开新河便。”
下廷臣集议,言新河已有次第,不可止。况百中桥至留城白洋浅,出境山,疏浚
补筑,亦不全弃旧河,群议俱合。帝意乃决。时大雨,黄水骤发,决马家桥,坏
新筑东西二堤。给事中王元春、御史黄襄皆劾衡欺误,起鸣亦变其说。会衡奏新
旧河百九十四里俱已流通,漕船至南阳出口无滞。诏留衡与季驯详议开上源、筑
长堤之便。
隆庆元年正月,衡请罢上源议,惟开广秦沟,坚筑南长堤。五月,新河成,
西去旧河三十里。旧河自留城以北,经谢沟、下沽头、中沽头、金沟四闸,过沛
县,又经庙道口、湖陵城、孟阳、八里湾、谷亭五闸,而至南阳闸。新河自留城
而北,经马家桥、西柳庄、满家桥、夏镇、杨庄、硃梅、利建七闸,至南阳闸
合旧河,凡百四十里有奇。又引鲇鱼诸泉及薛河、沙河注其中,而设坝於三河之
口,筑马家桥堤,遏黄水入秦沟,运道乃大通。未几,鲇鱼口山水暴决,没漕艘。
帝从衡请,自东邵开支河三道以分泄之,又开支河於东邵之上,历东沧桥以达百
中桥,凿豸里沟诸处为渠,使水入赤山湖,由之以归吕孟湖,下境山而去。
衡召入为工部尚书,都御史翁大立代,上言:“漕河资泉水,而地形东高西
下,非湖潴之则涸,故漕河以东皆有柜;非湖泄之则溃,故漕河以西皆有壑。黄
流逆奔,则以昭阳湖为散漫之区;山水东突,则以南阳湖为潴蓄之地。宜由回回
墓开通以达鸿沟,令谷亭、湖陵之水皆入昭阳湖,即浚鸿沟废渠,引昭阳湖水沿
渠东出留城。其湖地退滩者,又可得田数千顷。”大立又言:“薛河水湍悍,今
尽注赤山湖,入微山湖以达吕孟湖,此尚书衡成绩也。惟吕孟之南为邵家岭,黄
流填淤,地形高仰,秋水时至,翕纳者小,浸淫平野,夺民田之利。微山之西为
马家桥,比草创一堤以开运道,土未及坚而时为积水所撼,以寻丈之址,二流夹
攻,虑有倾圮。宜凿邵家岭,令水由地浜沟出境山以入漕河,则湖地可耕,河堤
不溃。更於马家桥建减水闸,视旱涝为启闭,乃通漕长策也。”并从之。
三年七月,河决沛县,茶城淤塞,粮艘二千馀皆阻邳州。大立言:“臣按行
徐州,循子房山,过梁山,至境山,入地浜沟,直趋马家桥,上下八十里间,可
别开一河以漕。”即所谓泇河也。请集廷议,上即命行之。未几,黄落漕通,
前议遂寝。时淮水涨溢,自清河至淮安城西淤三十馀里,决礼、信二坝出海,宝
应湖堤多坏。山东诸水从直河出邳州。大立以闻。其冬,自淮安板闸至清河西湖
嘴开浚垂成,而里口复塞。督漕侍郎赵孔昭言:“清江一带黄河五十里,宜筑堰
以防河溢;淮河高良涧一带七十馀里,宜筑堰以防淮涨。”帝令亟浚里口,与大
立商筑堰事宜,并议海口筑塞及宝应月河二事。
四年六月,淮河及鸿沟境山疏浚工竣。大立方奏闻,诸水忽骤溢,决仲家浅,
与黄河合,茶城复淤。未几,自泰山庙至七里沟,淮河淤十馀里,其水从朱家沟
旁出,至清河县河南镇以合於黄河。大立请开新庄闸以通回船,兼浚古睢河,泄
二洪水,且分河自鱼沟下草湾,保南北运道。帝命新任总河都御史潘季驯区画。
顷之,河大决邳州,睢宁运道淤百馀里。大立请开泇口、萧县二河。会季驯筑
塞诸决,河水归正流,漕船获通。大立、孔昭皆以迟误漕粮削籍,开泇之议不
果行。
五年四月,河复决邳州王家口,自双沟而下,南北决口十馀,损漕船运军千
计,没粮四十万馀石,而匙头湾以下八十里皆淤。於是胶、莱海运之议纷起。会
季驯奏邳河功成。帝以漕运迟,遣给事中雒遵往勘。总漕陈炌及季驯俱罢官。
六年,从雒遵言,修筑茶城至清河长堤五百五十里,三里一铺,铺十夫,设
官画地而守。又接筑茶城至开封两岸堤。从朱衡言,缮丰、沛大黄堤。衡又言:
“漕河起仪真讫张家湾二千八百馀里,河势凡四段,各不相同。清江浦以南,临
清以北,皆远隔黄河,不烦用力。惟茶城至临清,则闸诸泉为河,与黄相近。清
河至茶城,则黄河即运河也。茶城以北,当防黄河之决而入;茶城以南,当防黄
河之决而出。防黄河即所以保运河,故自茶城至邳、迁,高筑两堤,宿迁至清河,
尽塞缺口,盖以防黄水之出,则正河必淤,昨岁徐、邳之患是也。自茶城秦沟口
至丰、沛、曹、单,创筑增筑以接缕水旧堤,盖以防黄水之入,则正河必决,往
年曹、沛之患是也。二处告竣,故河深水束,无旁决中溃之虞。氵市县之窑子头
至秦沟口,应筑堤七十里,接古北堤。徐、邳之间,堤逼河身,宜於新堤外别筑
遥堤。”诏如其议,以命总河侍郎万恭。
万历元年,恭言:“祖宗时造浅船近万,非不知满载省舟之便,以闸河流浅,
故不敢过四百石也。其制底平、仓浅,底平则入水不深,仓浅则负载不满。又限
浅船用水不得过六拏,伸大指与食指相距为一拏,六拏不过三尺许,明受水浅也。
今不务遵行,而竞雇船搭运。雇船有三害,搭运有五害,皆病河道。请悉遵旧制。”
从之。
恭又请复淮南平水诸闸,上言:“高、宝诸湖周遭数百里,西受天长七十馀
河,徒恃百里长堤,若障之使无疏泄,是溃堤也。以故祖宗之法,偏置数十小闸
於长堤之间,又为令曰:“但许深湖,不许高堤”,故设浅船浅夫取湖之淤以厚
堤。夫闸多则水易落而堤坚,浚勤则湖愈深而堤厚,意至深远也。比年畏修闸之
劳,每坏一闸即堙一闸,岁月既久,诸闸尽堙,而长堤为死障矣。畏浚浅之苦,
每湖浅一尺则加堤一尺,岁月既久,湖水捧起,而高、宝为盂城矣。且湖漕勿堤
与无漕同,湖堤勿闸与无堤同。陈瑄大置减水闸数十,湖水溢则泻以利堤,水
落则闭以利漕,最为完计。积久而减水故迹不可复得,湖且沉堤。请复建平水闸,
闸欲密,密则水疏,无涨懑患;闸欲狭,狭则势缓,无啮决虞。”尚书衡覆奏如
其请。於是仪直、江都、高邮、宝应、山阳设闸二十三,浚浅凡五十一处,各设
捞浅船二,浅夫十。
恭又言:“清江浦河六十里,陈瑄浚至天妃祠东,注於黄河。运艘出天妃
口入黄穿清特半饷耳。后黄涨,逆注入口,清遂多淤。议者不制天妃口而遽塞之,
令淮水勿与黄值。开新河以接淮河,曰“接清流勿接浊流,可不淤也”。不知黄
河非安流之水,伏秋盛发,则西拥淮流数十里,并灌新开河。彼天妃口,一黄水
之淤耳。今淮、黄会於新闸开河口,是二淤也。防一淤,生二淤,又生淮、黄交
会之浅。岁役丁夫千百,浚治方毕,水过复合。又使运艘迂八里浅滞而始达於清
河,孰与出天妃口者之便且利?请建天妃闸,俾漕船直达清河。运尽而黄水盛发,
则闭闸绝黄,水落则启天妃闸以利商船。新河口勿浚可也。”。乃建天妃庙口石
闸。
恭又言:“由黄河入闸河为茶城,出临清板闸七百馀里,旧有七十二浅。自
创开新河,汶流平衍,地势高下不甚相悬,七十浅悉为通渠。惟茶、黄交会间,
运盛之时,正值黄河水落之候,高下不相接,是以有茶城黄家闸之浅,连年患之。
祖宗时,尝建境山闸,自新河水平,闸没泥淖且丈馀。其闸上距黄家闸二十里,
下接茶城十里,因故基累石为之,可留黄家闸外二十里之上流,接茶城内十里之
下流,且挟二十里水势,冲十里之狭流,蔑不胜矣。”乃复境山旧闸。
恭建三议,尚书衡覆行之,为运道永利。而是时,茶城岁淤,恭方报正河安
流,回空船速出。给事中朱南雍以回空多阻,劾恭隐蔽溺职。帝切责恭,罢去。
三年二月,总河都御史傅希挚请开泇河以避黄险,不果行。希挚又请浚梁
山以下,与茶城互用,淤旧则通新而挑旧,淤新则通旧而挑新,筑坝断流,常通
其一以备不虞。诏从所请。工未成,而河决崔镇,淮决高家堰,高邮湖决清水潭、
丁志等口,淮城几没。知府邵元哲开菊花潭,以泄淮安、高、宝三城之水,东方
刍米少通。
明年春,督漕侍郎张翀以筑清水潭堤工钜不克就,欲令粮船暂由圈子田以行。
巡按御史陈功不可。河漕侍郎吴桂芳言:“高邮湖老堤,陈瑄所建。后白昂开
月河,距湖数里,中为土堤,东为石堤,首尾建闸,名为康济河。其中堤之西,
老堤之东,民田数万亩,所谓圈子田也。河湖相去太远,老堤缺坏不修,遂至水
入圈田,又成一湖。而中堤溃坏,东堤独受数百里湖涛,清水潭之决,势所必至。
宜遵弘治间王恕之议,就老堤为月河,但修东西二堤,费省而工易举。”帝命如
所请行之。是年,元哲修筑淮安长堤,又疏盐城石<石达>口下流入海。
五年二月,高邮石堤将成,桂芳请傍老堤十数丈开挑月河。因言:“白昂康
济月河去老堤太远,人心狃月河之安,忘老堤外捍之力。年复一年,不加省视,
老、中二堤俱坏,而东堤不能独存。今河与老堤近,则易於管摄。”御史陈世宝
论江北河道,请於宝应湖堤补石堤以固其外,而於石堤之东复筑一堤,以通月河,
漕舟行其中。并议行。其冬,高邮湖土石二堤、新开漕河南北二闸及老堤加石、
增护堤木城各工竣事。桂芳又与元哲增筑山阳长堤,自板闸至黄浦亘七十里,闭
通济闸不用,而建兴文闸,且修新庄诸闸,筑清江浦南堤,创板闸漕堤,南北与
新旧堤接。板闸即故移风闸也。堤、闸并修,淮、扬漕道渐固。
六年,总理河漕都御史潘季驯筑高家堰,及清江浦柳浦湾以东加筑礼、智二
坝,修宝应、黄清等八浅堤,高、宝减水闸四,又拆新庄闸而改建通济闸於甘罗
城南。明初运粮,自瓜、仪至淮安谓之里河,自五坝转黄河谓之外河,不相通。
及开清江浦,设闸天妃口,春夏之交重运毕,即闭以拒黄。岁久法驰,闸不封而
黄水入。嘉靖末,塞天妃口,於浦南三里沟开新河,设通济闸以就淮水。已又从
万恭言,复天妃闸。未几又从御史刘光国言,增筑通济,自仲夏至季秋,隔日一
放回空漕船。既而启闭不时,淤塞日甚,开朱家口引清水灌之,仅通舟。至是改
建甘罗城南,专向淮水,使河不得直射。
十年,督漕尚书凌云翼以运船由清江浦出口多艰险,乃自浦西开永济河四十
五里,起城南窑湾,历龙江闸,至杨家涧出武家墩,折而东,合通济闸出口。更
置闸三,以备清江浦之险。是时漕河就治,淮、扬免水灾者十馀年。初,黄河之
害漕也,自金龙口而东,则会通以淤。迨塞沙湾、张秋闸,漕以安,则徐、氵市
间数被其害。至崔镇高堰之决,黄、淮交涨而害漕,乃在淮、扬间,湖溃则败漕。
季驯以高堰障洪泽,俾堰东四湖勿受淮侵,漕始无败。而河漕诸臣惧湖害,日夜
常惴惴。
十三年从总漕都御史李世达议,开宝应月河。宝应汜光湖,诸湖中最湍险者
也,广百二十馀里。槐角楼当其中,形曲如箕,瓦店翼其南,秤钩湾翼其北。西
风鼓浪,往往覆舟。陈瑄筑堤湖东,蓄水为运道。上有所受,下无所宣,遂决
为八浅,汇为六潭,兴、盐诸场皆没。而淮水又从周家桥漫入,溺人民,害漕运。
武宗末年,郎中杨最请开月河,部覆不从。嘉靖中,工部郎中陈毓贤、户部员外
范韶、御史闻人诠、运粮千户李显皆以为言,议行未果。至是,工部郎中许应逵
建议,世达用其言以奏,乃决行之。浚河千七百馀丈,置石闸三,减水闸二,筑
堤九千馀丈,石堤三之一,子堤五千馀丈。工成,赐名弘济。寻改石闸为平水闸。
应逵又筑高邮护城堤。其后,弘济南北闸,夏秋淮涨,吞吐不及,舟多覆者。神
宗季年,督漕侍郎陈荐於南北各开月河以杀河怒,而溜始平。
十五年,督漕侍郎杨一魁请修高家堰以保上流,砌范家口以制旁决,疏草湾
以杀河势,修礼坝以保新城。诏如其议。一魁又改建古洪闸。先是,汶、泗之水
由茶城会黄河。隆庆间,浊流倒灌,稽阻运船,郎中陈瑛移黄河口於茶城东八里,
建古洪、内华二闸,漕河从古洪出口。后黄水发,淤益甚。一魁既改古洪,帝又
从给事中常居敬言,令增筑镇口闸於古洪外,距河仅八十丈,吐纳益易,粮运利
之。
工部尚书石星议季驯、居敬条上善后事宜,请分地责成:接筑塔山缕堤,清
江浦草坝,创筑宝应西堤,石砌邵伯湖堤,疏浚里河淤浅,当在淮、扬兴举;察
复南旺、马踏、蜀山、马场四湖,建筑坎河滚水坝,加建通济、永通二闸,察复
安山湖地,当在山东兴举。帝从其议。未几,众工皆成。
十九年,季驯言:“宿迁以南,地形西洼,请开缕堤放水。沙随水入,
地随沙高,庶水患消而费可省。”又请易高家堰土堤为石,筑满家闸西拦河坝,
使汶、泗尽归新河。设减水闸於李家口,以泄沛县积水。从之。十月,淮湖大涨,
江都淳家湾石堤、邵伯南坝、高邮中堤、朱家墩、清水潭皆决。郎中黄日谨筑塞
仅竣,而山阳堤亦决。
二十一年五月,恒雨。漕河泛溢,溃济宁及淮河诸堤岸。总河尚书舒应龙议:
筑堽城坝,遏汶水之南,开马踏湖月河口,导汶水之北。开通济闸,放月河土
坝以杀汹涌之势。从其奏。数年之间,会通上下无阻,而黄、淮并涨,高堰及高
邮堤数决害漕。应龙卒罢去。建议者纷纷,未有所定。
杨一魁代应龙为总河尚书,力主分黄导淮。治逾年,工将竣,又请决湖水以
疏漕渠,言:“高、宝诸湖本沃壤也,自淮、黄逆壅,遂成昏垫。今入江入海之
路即浚,宜开治泾河、子婴沟、金湾河诸闸及瓜、仪二闸,大放湖水,就湖疏渠,
与高、宝月河相接。既避运道风波之险,而水涸成田,给民耕种,渐议起科,可
充河费。”命如议行。时下流既疏,淮水渐帖,而河方决黄堌口。督漕都御史
褚鈇恐泄太多,徐、邳淤阻,力请塞之。一魁持不可,浚两河口至小浮桥故道以
通漕。然河大势南徙,二洪漕屡涸,复大挑黄堌下之李吉口,挽黄以济之,非
久辄淤。
一魁入掌部事。二十六年,刘东星继之,守一魁旧议,李吉口淤益高。岁冬
月,即其地开一小河,春夏引水入徐州,如是者三年,大抵至秋即淤。乃复开赵
家圈以接黄,开泇河以济运。赵家圈旋淤,泇河未复,而东星卒。於是凤阳
巡抚都御史李三才建议自镇口闸至磨儿庄仿闸河制,三十里一闸,凡建六闸於河
中,节宣汶、济之水,聊以通漕。漕舟至京,不复能如期矣。东星在事,开邵伯
月河,长十八里,阔十八丈有奇,以避湖险。又开界首月河,长千八百馀丈。各
建金门石闸二,漕舟利焉。
三十二年,总河侍郎李化龙始大开泇河,自直河至李家港二百六十馀里,
尽避黄河之险。化龙忧去,总河侍郎曹时聘终其事,疏叙泇河之功,言:“舒
应龙创开韩家庄以泄湖水,而路始通。刘东星大开良城、侯家庄以试行运,而路
渐广。李化龙上开李家港,凿都水石,下开直河口,挑田家庄,殚力经营,行运
过半,而路始开,故臣得接踵告竣。”因条上善后六事,运道由此大通。其后每
年三月开泇河坝,由直河口进,九月开召公坝入黄河,粮艘及官民船悉以为准。
四十四年,巡漕御史朱堦请修复泉湖,言:“宋礼筑坝戴村,夺二汶入海
之路,灌以成河,复导洙、泗、洸、沂诸水以佐之。汶虽率众流出全力以奉漕,
然行远而竭,已自难支。至南旺,又分其四以南迎淮,六以北赴卫,力分益薄。
况此水夏秋则涨,冬春而涸,无雨即夏秋亦涸。礼逆虑其不可恃,乃於沿河昭阳、
南旺、马踏、蜀山、安山诸湖设立斗门,名曰水柜。漕河水涨,则潴其溢出者於
湖,水消则决而注之漕。积泄有法,盗决有罪,故旱涝恃以无恐。及岁久禁驰,
湖浅可耕,多为势豪所占,昭阳一湖已作藩田。比来山东半年不雨,泉欲断流,
按图而索水柜,茫无知者。乞敕河臣清核,亟筑堤坝斗门以广蓄储。”帝从其请。
方议浚泉湖,而河决徐州狼矢沟,由蛤鳗诸湖入泇河,出直口,运船迎溜
艰险。督漕侍郎陈荐开武河等口,泄水平溜。后二年,决口长淤沙,河始复故道。
总河侍郎王佐加筑月坝以障之。至泰昌元年冬,佐言:“诸湖水柜已复,安山湖
且复五十五里,诚可利漕。请以水柜之废兴为河官殿最。”从之。
天启元年,淮、黄涨溢,决里河王公祠,淮安知府宋统殷、山阳知县练国事
力塞之。三年秋,外河复决数口,寻塞。是年冬,浚永济新河。自凌云翼开是河,
未几而闭。总河都御史刘士忠尝开坝以济运,已复塞。而淮安正河三十年未浚。
故议先挑新河,通运船回空,乃浚正河,自许家闸至惠济祠长千四百馀丈,复建
通济月河小闸,运船皆由正河,新河复闭。时王家集、磨儿庄湍溜日甚,漕储参
政朱国盛谋改浚一河以为漕计,令同知宋士中自泇口迤东抵宿迁陈沟口,复溯
骆马湖,上至马颊河,往回相度。乃议开马家洲,且疏马颊河口淤塞,上接泇
流,下避刘口之险,又疏三汊河流沙十三里,开滔庄河百馀丈,浚深小河二十里,
开王能庄二十里,以通骆马湖口,筑塞张家等沟数十道,束水归漕。计河五十七
里,名通济新河。五年四月,工成,运道从新河,无刘口、磨儿庄诸险之患。明
年,总河侍郎李从心开陈沟地十里,以竟前工。
崇祯二年,淮安苏家嘴、新沟大坝并决,没山、盐、高、泰民田。五年,又
决建义北坝。总河尚书朱光祚浚骆马湖,避河险十三处,名顺济河。六年,良城
至徐塘淤为平陆,漕运愆期,夺光祚官,刘荣嗣继之。
八年,骆马湖淤阻,荣嗣开河徐、宿,引注黄水,被劾,得重罪。侍郎周鼎
继之,乃专力于泇河,浚麦河支河,筑王母山前后坝、胜阳山东堤、马蹄厓十
字河拦水壩,挑良城闸抵徐塘口六千馀丈。九年夏,泇河复通,由宿迁陈沟
口合大河。鼎又修高家堰及新沟漾田营堤,增筑天妃闸石工,去南旺湖彭口沙礓,
浚刘吕庄至黄林庄百六十里。而是时黄、淮涨溢日甚,倒灌害漕。鼎在事五年,
卒以运阻削职。继之者侍郎张国维,甫莅任,即以漕涸被责。
十四年,国维言:“济宁运道自枣林闸溯师家庄、仲家浅二闸,岁患淤浅,
每引泗河由鲁桥入运以济之。伏秋水长,足资利涉。而挟沙注河,水退沙积,利
害参半。旁自白马河汇邹县诸泉,与泗合流而出鲁桥,力弱不能敌泗,河身半淤,
不为漕用。然其上源宽处正与仲家浅闸相对,导令由此入运,较鲁桥高下悬殊,
且易细流为洪流,又减沙渗之患,而济仲家浅及师庄、枣林,有三便。”又言:
“南旺水本地脊,惟藉泰安、新泰、莱芜、宁阳、汶上、东平、平阴、肥城八州
县泉源,由汶入运,故运河得通。今东平、平阴、肥城淤沙中断,请亟浚之。”
复上疏运六策:一复安山湖水柜以济北闸,一改挑沧浪河从万年仓出口以利四闸,
一展浚汶河、陶河上源以济邳派,一改道沂河出徐塘口以并利邳、宿,其二即开
三州县淤沙及改挑白马湖也。皆命酌行。国维又浚淮、扬漕河三百馀里。当是时,
河臣竭力补苴,南河稍宁,北河数浅阻。而河南守臣壅黄河以灌贼。河大决开封,
下流日淤,河事益坏,未几而明亡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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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7-30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河渠四

○运河下 海运
江南运河,自杭州北郭务至谢村北,为十二里洋,为塘栖,德清之水入之。
逾北陆桥入崇德界,过松老抵高新桥,海盐支河通之。绕崇德城南,转东北,至
小高阳桥东,过石门塘,折而东,为王湾。至皂林,水深者及丈。过永新,入秀
水界,逾陡门镇,北为分乡铺,稍东为绣塔。北由嘉兴城西转而北,出杉青三闸,
至王江泾镇,松江运艘自东来会之。北为平望驿,东通莺脰湖,湖州运艘自西出
新兴桥会之。北至松陵驿,由吴江至三里桥,北有震泽,南有黄天荡,水势澎湃,
夹浦桥屡建。北经苏州城东鲇鱼口,水由塘入之。北至枫桥,由射渎经浒
墅关,过白鹤铺,长洲、无锡两邑之界也。锡山驿水仅浮瓦砾。过黄埠,至洛社
桥,江阴九里河之水通之。西北为常州,漕河旧贯城,入东水门,由西水门出。
嘉靖末防倭,改从南城壕。江阴,顺塘河水由城东通丁堰,沙子湖在其西南,宜
兴钟溪之水入之。又西,直渎水入之,又西为奔牛、吕城二闸,常、镇界其中,
皆有月河以佐节宣,后并废。其南为金坛河,溧阳、高淳之水出焉。丹阳南二十
里为陵口,北二十五里为黄泥坝,旧皆置闸。练湖水高漕河数丈,一由三思桥,
一由仁智桥,皆入运。北过丹徒镇有猪婆滩,多软沙。丹徒以上运道,视江潮为
盈涸。过镇江,出京口闸,闸外沙堵延袤二十丈,可藏舟避风,由此浮於江,与
瓜步对。自北郭至京口首尾八百馀里,皆平流。历嘉而苏,众水所聚,至常州以
西,地渐高仰,水浅易泄,盈涸不恒,时浚时壅,往往兼取孟渎、德胜两河,东
浮大江,以达扬泰。
洪武二十六年尝命崇山侯李新开溧水胭脂河,以通浙漕,免丹阳输挽及大江
风涛之险。而三吴之粟,必由常、镇。三十一年浚奔牛、吕城二坝河道。
永乐间,修练湖堤。即命通政张琏发民丁十万,浚常州孟渎河,又浚兰陵沟,
北至孟渎河闸,六千馀丈,南至奔牛镇,千二百馀丈。已,复浚镇江京口、新港
及甘露三港,以达於江。漕舟自奔牛溯京口,水涸则改从孟渎右趋瓜洲,抵白塔,
以为常。
宣德六年从武进民请,疏德胜新河四十里。八年,工竣。漕舟自德胜北入江,
直泰兴之北新河。由泰州坝抵扬子湾入漕河,视白塔尤便。於是漕河及孟渎、德
胜三河并通,皆可济运矣。
正统元年,廷臣上言:“自新港至奔牛,漕河百五十里,旧有水车卷江潮灌
注,通舟溉田。请支官钱置车。”诏可。然三河之入江口,皆自卑而高,其水亦
更迭盈缩。八年,武进民请浚德胜及北新河。浙江都司萧华则请浚孟渎。巡抚周
忱定议浚两河,而罢北新筑坝。白塔河之大桥闸以时启闭,而常、镇漕河亦疏浚
焉。
景泰间,漕河复淤,遂引漕舟尽由孟渎。三年,御史练纲言:“漕舟从夏港
及孟渎出江,逆行三百里,始达瓜洲。德胜直北新,而白塔又与孟渎斜直,由此
两岸横渡甚近,宜大疏淤塞。”帝命尚书石璞措置。会有请凿镇江七里港,引金
山上流通丹阳,以避孟渎险者。镇江知府林鹗以为迂道多石,坏民田墓多,宜浚
京口闸、甘露坝,道里近,功力省。乃从鹗议。浙江参政胡清又欲去新港、奔牛
等坝,置石闸以蓄泉。亦从其请。而浚德胜河与凿港之议俱寝。然石闸虽建,蓄
水不能多,漕舟仍入孟渎。
天顺元年,尚宝少卿凌信言,粮艘从镇江里河为便。帝以为然,命粮储河道
都御史李秉通七里港口,引江水注之,且浚奔牛、新港之淤。巡抚崔恭又请增置
五闸。至成化四年,闸工始成。於是漕舟尽由里河,其入二河者,回空之艘及他
舟而已。定制,孟渎河口与瓜、仪诸港俱三年一浚。孟渎宽广不甚淤,里河不久
辄涸,则又改从孟渎。
弘治十七年,部臣复陈夏港、孟渎远浮大江之害,请亟浚京口淤,而引练湖
灌之。诏速行。正德二年复开白塔河及江口、大桥、潘家、通江四闸。十四年从
督漕都御史臧凤言,浚常州上下里河,漕舟无阻者五十馀载。
万历元年又渐涸,复一浚之。岁贡生许汝愚上言:“国初置四闸:曰京口,
曰丹徒,防三江之涸;曰吕城,曰奔牛,防五湖之泄。自丹阳至镇江蓄为湖者三:
曰练湖,曰焦子,曰杜墅。岁久,居民侵种,焦、杜二湖俱涸,仅存练湖,犹有
侵者。而四闸俱空设矣。请浚三湖故址通漕。”总河傅希挚言:“练湖已浚,而
焦子、杜墅源少无益。”其议遂寝。未几,练湖复淤浅。
五年,御史郭思极、陈世宝先后请复练湖,浚孟渎。而给事中汤聘尹则请於
京口旁别建一闸,引江流内注,潮长则开,缩则闭。御史尹良任又言:“孟渎渡
江入黄家港,水面虽阔,江流甚平,由此抵泰兴以达湾头、高邮仅二百馀里,可
免瓜、仪不测之患。至如京口北渡金山而下,中流遇风有漂溺患,宜挑甘露港夹
岸洲田十馀里,以便回泊。”御史林应训又言:“自万缘桥抵孟渎,两厓陡峻,
雨潦易圮,且江潮涌沙,淤塞难免。宜於万缘桥、黄连树各建闸以资蓄泄。”又
言:“练湖自西晋陈敏遏马林溪,引长山八十四溪之水以溉云阳,堤名练塘,又
曰练河,凡四十里许。环湖立涵洞十三。宋绍兴时,中置横埂,分上下湖,立上、
中、下三闸。八十四溪之水始经辰溪冲入上湖,复由三闸转入下湖。洪武间,因
运道涩,依下湖东堤建三闸,借湖水以济运,后乃渐堙。今当尽革侵占,复浚为
湖。上湖四际夹阜,下湖东北临河,原埂完固,惟应补中间缺口,且增筑西南,
与东北相应。至三闸,惟临湖上闸如故,宜增建中、下二闸,更设减水闸二座,
界中、下二闸间。共革田五千亩有奇,塞沿堤私设涵洞,止存其旧十三处,以宣
泄湖水。冬春即闭塞,毋得私启。盖练湖无源,惟藉潴蓄,增堤启闸,水常有馀,
然后可以济运。臣亲验上湖地仰,八十四溪之水所由来,惧其易泄;下湖地平衍,
仅高漕河数尺,又常惧不盈。诚使水裕堤坚,则应时注之,河有全力矣。”皆下
所司酌议。
十三年,镇江知府吴捴谦复言:“练湖中堤宜饬有司春初即修,以防冲决,
且禁势豪侵占。”从之。十七年浚武进横林漕河。
崇祯元年,浚京口漕河。五年,太常少卿姜志礼建《漕河议》,言:“神庙
初,先臣宝著《漕河议》,当事采行,不开河而济运者二十馀年。后复佃湖妨运,
岁累畚锸。故老有言,“京口闸底与虎丘塔顶平”,是可知挑河无益,蓄湖为要
也。今当革佃修闸,而高筑上下湖围埂,蓄水使深。且漕河闸座非仅京口、吕城、
新闸、奔牛数处而已,陵口、尹公桥、黄泥坝、新丰、大犊山节节有闸,皆废去,
并宜修建。而运道支流如武进洞子河、连江桥河、扁担河,丹阳简桥河、陈家桥
河、七里桥河、丁议河、越渎河,胜村溪之大坝头,丹阳甘露港南之小闸口,皆
应急修整。至奔牛、吕城之北,各设减水闸。岁十月实以土,商民船尽令盘坝。
此皆旧章所当率由。近有欲开九曲河,使运船竟从泡港闸出江,直达扬子桥,以
免瓜洲启闸稽迟者,试而后行可也。回空粮艘及官舫,宜由江行,而於河庄设闸
启闭。数役并行,漕事乃大善矣。”议不果行。
江漕者,湖广漕舟由汉、沔下浔阳,江西漕舟出章江、鄱阳而会於湖口,暨
南直隶宁、太、池、安、江宁、广德之舟,同浮大江,入仪真通江闸,以溯淮、
扬入闸河。瓜、仪之间,运道之咽喉也。洪武中,饷辽卒者,从仪真上淮安,由
盐城泛海;饷梁、晋者,亦从仪真赴淮安,盘坝入淮。江口则设坝置闸,凡十有
三。浚扬子桥河至黄泥湾九千馀丈。永乐间,浚仪真清江坝、下水港及夹港河,
修沿江堤岸。洪熙元年浚仪真坝河,后定制仪真坝下黄泥滩、直河口二港及瓜洲
二港、常州之孟渎河皆三年一浚。宣德间,从侍郎赵新、御史陈祚请,浚黄泥滩、
清江闸。成化中,建闸於仪真通江河港者三,江都之留潮通江者二。已而通江港
塞。弘治初,复开之,既又於总港口建闸蓄水。仪真、江都二县间,有官塘五区,
筑闸蓄水,以溉民田,豪民占以为业,真、扬之间运道阻梗。嘉靖二年,御史秦
钺请复五塘。从之。万历五年,御史陈世宝言:“仪真江口,去闸太远,请於上
下十数丈许增建二闸,随湖启闭,以截出江之船,尽令入闸,庶免迟滞。”疏上,
议行。
白塔河者,在泰州。上通邵伯,下接大江,斜对常州孟渎河与泰兴北新河,
皆浙漕间道也。自陈瑄始开。宣德间,从赵新、陈祚请,命瑄役夫四万五千馀人
浚之,建新闸、潘家庄、大桥、江口四闸。正统四年,水溃闸塞,都督武兴因闭
不用,仍自瓜洲盘坝。瓜洲之坝,洪武中置,凡十五,列东西二港间。永乐间,
废东坝为厂,以贮材木,止存西港七坝。漕舟失泊,屡遭风险。英宗初年,乃复
浚东港。既而巡抚周忱筑坝白塔河之大桥闸,以时启闭,漕舟稍分行。自镇江里
河开浚,漕舟出甘露、新港,径渡瓜洲;而白塔、北新,皆以江路险远,舍而不
由矣。
卫漕者,即卫河。源出河南辉县,至临清与会通河合,北达天津。自临清以
北皆称卫河。详具本《志》。
白漕者,即通济河。源出塞地,经密云县雾灵山,为潮河川。而富河、罾口
河、七渡河、桑乾河、三里河俱会於此,名曰白河。南流经通州,合通惠及榆、
浑诸河,亦名潞河。三百六十里,至直沽会卫河入海,赖以通漕。杨村以北,势
若建瓴,底多淤沙。夏秋水涨苦潦,冬春水微苦涩。冲溃徙改颇与黄河同。耎儿
渡者,在武清、通州间,尤其要害处也。自永乐至成化初年,凡八决,辄发民夫
筑堤。而正统元年之决,为害尤甚,特敕太监沐敬、安远侯柳溥、尚书李友直随
宜区画,发五军营卒五万及民夫一万筑决堤。又命武进伯朱冕、尚书吴中役五万
人,去河西务二十里凿河一道,导白水入其中。二工并竣,人甚便之,赐河名曰
通济,封河神曰通济河神。先是,永乐二十一年筑通州抵直沽河岸,有冲决者,
随时修筑以为常。迨通济河成,决岸修筑者亦且数四。万历三十一年从工部议,
挑通州至天津白河,深四尺五寸,所挑沙土即筑堤两岸,著为令。
大通河者,元郭守敬所凿。由大通桥东下,抵通州高丽庄,与白河合,至直
沽,会卫河入海,长百六十里有奇。十里一闸,蓄水济运,名曰通惠。又以白河、
榆河、浑河合流,亦名潞河。洪武中渐废。
永乐四年八月,北京行部言:“宛平昌平西湖、景东牛栏庄及青龙华家瓮山
三闸,水冲决岸。”命发军民修治。明年复言:“自西湖、景东至通流,凡七闸,
河道淤塞。自昌平东南白浮村至西湖、景东流水河口一百里,宜增置十二闸。”
从之。未几,闸俱堙,不复通舟。
成化中,漕运总兵官杨茂言:“每岁自张家湾舍舟,车转至都下,雇值不赀。
旧通惠河石闸尚存,深二尺许,修闸潴水,用小舟剥运便。”又有议於三里河从
张家湾烟墩桥以西疏河泊舟者。下廷臣集议,遣尚书杨鼎、侍郎乔毅相度。上言:
“旧闸二十四座,通水行舟。但元时水在宫墙外,舟得入城内海子湾。今水从皇
城金水河出,故道不可复行。且元引白浮泉往西逆流,今经山陵,恐妨地脉。又
一亩泉过白羊口山沟,两水冲截难引。若城南三里河旧无河源,正统间修城壕,
恐雨多水溢,乃穿正阳桥东南洼下地,开壕口以泄之,始有三里河名。自壕
口八里,始接浑河。旧渠两岸多庐墓,水浅河窄,又须增引别流相济。如西湖草
桥源出玉匠局、马跑等地,泉不深远。元人曾用金口水,汹涌没民舍,以故随废。
惟玉泉、龙泉及月儿、柳沙等泉,皆出西北,循山麓而行,可导入西湖。请浚西
湖之源,闭分水清龙闸,引诸泉水从高梁河,分其半由金水河出,馀则从都城外
壕流转,会於正阳门东。城壕且闭,令勿入三里河并流。大通桥闸河随旱涝启闭,
则舟获近仓,甚便。”帝从其议。方发军夫九万修浚,会以灾异,诏罢诸役。所
司以漕事大,乃命四万人浚城壕,而西山、玉泉及抵张家湾河道,则以渐及焉。
越五年,乃敕平江伯陈锐,副都御史李裕,侍郎翁世资、王诏督漕卒浚通惠河,
如鼎、毅前议。明年六月,工成,自大通桥至张家湾浑河口六十馀里,浚泉三,
增闸四,漕舟稍通。然元时所引昌平三泉俱遏不行,独引一西湖,又仅分其半,
河窄易盈涸。不二载,涩滞如旧。正德二年尝一浚之,且修大通桥至通州闸十有
二,坝四十有一。
嘉靖六年,御史吴仲言:“通惠河屡经修复,皆为权势所挠。顾通流等八闸
遗迹俱存,因而成之,为力甚易,岁可省车费赀二十馀万。且历代漕运皆达京师,
未有贮国储於五十里外者。”帝心以为然,命侍郎王軏、何诏及仲偕相度。軏等
言:“大通桥地形高白河六丈馀,若浚至七丈,引白河达京城,诸闸可尽罢,然
未易议也。计独浚治河闸,但通流闸在通州旧城中,经二水门,南浦、土桥、广
利三闸皆闤阓衢市,不便转挽。惟白河滨旧小河废坝西,不一里至堰水小坝,宜
修筑之,使通普济闸,可省四闸两关转搬力。”而尚书桂萼言不便,请改修三里
河。帝下其疏於大学士杨一清、张璁。一清言:“因旧闸行转搬法,省运军劳费,
宜断行之。”璁亦言:“此一劳永逸之计,萼所论费广功难。”帝乃却萼议。
明年六月,仲报河成,因疏五事,言:“大通桥至通州石坝,地势高四丈,
流沙易淤,宜时加浚治。管河主事宜专委任,毋令兼他务。官吏、闸夫以罢运裁
减,宜复旧额。庆丰上闸、平津中闸今已不用,宜改建通州西水关外。剥船造费
及递岁修艌,俱宜酌处。”帝以先朝屡勘行未即功,仲等四阅月工成,诏予赏,
悉从其所请。仲又请留督工郎中何栋专理其事,为经久计。从之。九年擢栋右通
政,仍管通惠河道。是时,仲出为处州知府,进所编《通惠河志》。帝命送史馆,
采入《会典》,且颁工部刊行。自此漕艘直达京师,迄於明末。人思仲德,建祠
通州祀之。
蓟州河者,运蓟州官军饷道也。明初,海运饷蓟州。天顺二年,大河卫百户
闵恭言:“南京并直隶各卫,岁用旗军运粮三万石至蓟州等卫仓,越大海七十馀
里,风涛险恶。新开沽河,北望蓟州,正与水套、沽河直,袤四十馀里而径,且
水深,其间阻隔者仅四之一,若穿渠以运,可无海患。”下总兵都督宋胜、巡按
御史李敏行视可否。胜等言便,遂开直沽河。阔五丈,深丈五尺。成化二年一浚,
二十年再浚,并浚鸦鸿桥河道,造丰润县海运粮储仓。正德十六年,运粮指挥王
瓒言:“直沽东北新河,转运蓟州,河流浅,潮至方可行舟。边关每匮饷,宜浚
使深广。”从之。初,新河三岁一浚。嘉靖元年易二岁,以为常。十七年浚殷留
庄大口至旧仓店百十六里。
丰润环香河者,浚自成化间,运粟十馀万石以饷蓟州东路者也。后堙废,饷
改蓟州给,大不便。嘉靖四十五年从御史鲍承荫请,复之,且建三闸於北济、张
官屯、鸦鸿桥以潴水。
昌平河,运诸陵官军饷道也。起巩华城外安济桥,抵通州渡口。袤百四十五
里,其中淤浅三十里难行。隆庆六年大浚,运给长陵等八卫官军月粮四万石,遂
成流通。万历元年复疏巩华城外旧河。
海运,始於元至元中。伯颜用朱清、张瑄运粮输京师,仅四万馀石。其后
日增,至三百万馀石。初,海道万三千馀里,最险恶,既而开生道,稍径直。后
殷明略又开新道,尤便。然皆出大洋,风利,自浙西抵京不过旬日,而漂失甚多。
洪武元年,太祖命汤和造海舟,饷北征士卒。天下既定,募水工运莱州洋海
仓粟以给永平。后辽左及迤北数用兵,於是靖海侯吴祯、延安侯唐胜宗、航海侯
张赫、舳舻侯朱寿先后转辽饷,以为常。督江、浙边海卫军大舟百馀艘,运粮数
十万。赐将校以下绮帛、胡椒、苏木、钱钞有差,民夫则复其家一年,溺死者厚
恤。三十年,以辽东军饷赢羡,第令辽军屯种其地,而罢海运。
永乐元年,平江伯陈瑄督海运粮四十九万馀石,饷北京、辽东。二年,以
海运但抵直沽,别用小船转运至京,命於天津置露囤千四百所,以广储蓄。四年
定海陆兼运。瑄每岁运粮百万,建百万仓於直沽尹儿湾城。天津卫籍兵万人戍
守。至是,命江南粮一由海运,一由淮、黄,陆运赴卫河,入通州,以为常。陈
瑄上言:“嘉定濒海,当江流之冲,地平衍,无大山高屿。海舟停泊,或值风
涛,触坚胶浅辄败。宜於青浦筑土为山,立堠表识,使舟人知所避,而海险不为
患。”诏从之。十年九月,工成。方百丈,高三十馀丈。赐名宝山。御制碑文纪
之。
十三年五月复罢海运,惟存遮洋一总,运辽、蓟粮。正统十三年减登州卫海
船百艘为十八艘,以五艘运青、莱、登布花钞锭十二万馀斤,岁赏辽军。
成化二十三年,侍郎丘浚进大学衍义补,请寻海运故道与河漕并行,大略言:
“海舟一载千石,可当河舟三,用卒大减。河漕视陆运费省什三,海运视陆省什
七,虽有漂溺患,然省牵卒之劳、驳浅之费、挨次之守,利害亦相当。宜访素知
海道者,讲求勘视。”其说未行。弘治五年,河决金龙口,有请复海运者,朝议
弗是。
嘉靖二年,遮洋总漂粮二万石,溺死官军五十馀人。五年停登州造船。二十
年,总河王以旂以河道梗涩,言:“海运虽难行,然中间平度州东南有南北新河
一道,元时建闸直达安东,南北悉由内洋而行,路捷无险,所当讲求。”帝以海
道迂远,却其议。三十八年,辽东巡抚侯汝谅言:“天津入辽之路,自海口至右
屯河通堡不及二百里,其中曹泊店、月坨桑、姜女坟、桃花岛皆可湾泊。”部覆
行之。四十五年,顺天巡抚耿随朝勘海道,自永平西下海,百四十五里至纪各庄,
又四百二十六里至天津,皆傍岸行舟。其间开洋百二十里,有建河、粮河、小沽、
大沽河可避风。初允其议,寻以御史刘翾疏沮而罢。是年,从给事中胡应嘉言,
革遮洋总。
隆庆五年,徐、邳河淤,从给事中宋良佐言,复设遮洋总,存海运遗意。山
东巡抚梁梦龙极论海运之利,言:“海道南自淮安至胶州,北自天津至海仓,岛
人商贾所出入。臣遣卒自淮、胶各运米麦至天津,无不利者。淮安至天津三千三
百里,风便,两旬可达。舟由近洋,岛屿联络,虽风可依,视殷明略故道甚安便。
五月前风顺而柔,此时出海可保无虞。”命量拨近地漕粮十二万石,俾梦龙行之。
六年,王宗沐督漕,请行海运。诏令运十二万石自淮入海。其道,由云梯关
东北历鹰游山、安东卫、石臼所、夏河所、齐堂岛、灵山卫、古镇、胶州、鳌山
卫、大嵩卫、行村寨,皆海面。自海洋所历竹岛、宁津所、靖海卫,东北转成山
卫、刘公岛、威海卫,西历宁海卫,皆海面。自福山之罘岛至登州城北新海口沙
门等岛,西历桑岛、<山母>屺岛,自<山母>屺西历三山岛、芙蓉岛、莱州大洋、海仓
口;自海仓西历淮河海口、鱼儿铺,西北历侯镇店、唐头塞;自侯镇西北大清河、
小清河海口,乞沟河入直沽,抵天津卫。凡三千三百九十里。
万历元年,即墨福山岛坏粮运七艘,漂米数千石,溺军丁十五人。给事、御
史交章论其失,罢不复行。二十五年,倭寇作,自登州运粮给朝鲜军。山东副使
於仁廉复言:“饷辽莫如海运,海运莫如登、莱。盖登、莱度金州六七百里,至
旅顺口仅五百馀里,顺风扬帆一二日可至。又有沙门、鼍矶、皇城等岛居其中,
天设水递,止宿避风。惟皇城至旅顺二百里差远,得便风不半日可度也。若天津
至辽,则大洋无泊;淮安至胶州,虽仅三百里,而由胶至登千里而遥,礁碍难行。
惟登、莱济辽,势便而事易。”时颇以其议为然,而未行也。四十六年,山东巡
抚李长庚奏行海运,特设户部侍郎一人督之,事具《长庚传》。
崇祯十二年,崇明人沈廷扬为内阁中书,复陈海运之便,且辑《海运书》五
卷进呈。命造海舟试之。廷扬乘二舟,载米数百石,十三年六月朔,由淮安出海,
望日抵天津。守风者五日,行仅一旬。帝大喜,加廷扬户部郎中,命往登州与巡
抚徐人龙计度。山东副总兵黄荫恩亦上海运九议,帝即令督海运。先是,宁远军
饷率用天津船赴登州,候东南风转粟至天津,又候西南风转至宁远。廷扬自登州
直输宁远,省费多。寻命赴淮安经理海运,为督漕侍郎朱大典所沮,乃命易驻登
州,领宁远饷务。十六年加光禄少卿。福王时,命廷扬以海舟防江,寻命兼理粮
务。南都既失,廷扬崎岖唐、鲁二王间以死。
当嘉靖中,廷臣纷纷议复海运,漕运总兵官万表言:“在昔海运,岁溺不止
十万。载米之舟,驾船之卒,统卒之官,皆所不免。今人策海运辄主丘浚之论,
非达於事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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